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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9篇)

时间: 2026-01-25 栏目:实用范文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篇1

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规范企业运作模式,使企业健康发展,现制定员工考核管理办法。通过考核检查员工学习和掌握各自岗位知识情况,增强员工自觉履行岗位职责意识以达到企业用人的标准要求,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以最终达到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为目的。

一、考核分类

新入职员工考核、员工工作绩效考核、提职提薪考核、续约考核。

二、考核形式

(一)定期考核及定期考核时间、考核对象

1、定期考核分为半年、年度考核。

2、考核时间约为6月底、年末。

3、考核对象:操作层员工、助理员、助理经理、副经理、经理。

(二)不定期考核,主要通过员工日常工作能力、贡献展示,为企业与员工续约、优秀员工的提职、提薪进行的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1、德:指员工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团队精神、维护公司利益、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等方面。

2、能:指员工驾驱工作的能力、专项与综合业务知识水平、所在岗位的胜任程度及对员工发展潜质的综合估价。

3、勤:指员工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爱岗敬业精神、工作出勤率等方面。

4、绩:指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贡献、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工作中有无突出成绩。

四、考核依据

依员工岗位职责要求为考核依据。

五、考核原则

对各岗位员工的考核,要以客观事实和考核标准为依据,实事求是、力争公平公证,为公司的用人需求,提供可信的资料依据。

六、考核执行

1、新入职员工考核:

试用期满申请转正的员工须对入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员工所在部门(分公司、专业分公司)经理或执总按《新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内容逐项评定并综合鉴定,并将考核结果于3个工作日内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试用期满考核时间为:试用期满前一周进行。

经审批后,人力资源部于3个工作日内填发《转正通知单》通知员工所在部门。合格转正员工将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将延长试用期。延长试用期最多不超过一个月,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处理。

助理员及以下员工的转正审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助理经理及以上员工转正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

2、员工工作绩效考核

员工工作绩效考核主要通过半年、年度的定期考核和以日常的不定期考核为参考依据,对员工的工作、贡献做出综合评价,年度考核的内容是以工作绩效考核为主,辅以员工年度个人总结、述职自我评估、人力资源部与被考核人谈话及与其他员工谈话了解情况的形式进行。工作绩效主要为:经营管理指标完成情况、楼检平分情况、岗位全员工作完成情况、业户满意率调查指标完成情况等。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体员工的考核工作。

七、经理、副经理的考核

经理、副经理的考核分为定期和不定期考核。

(一)不定期考核主要形式为: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人员对被考核者日常工作状态、工作能力的调查了解,并随时将考核了解情况汇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指导具体工作。

(二)定期考核形式为:半年和年度考核。

半年考核:

1、被考核者对半年的工作进行总结

2、人力资源部人员对其进行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内容的民主评议(中层管理人员民主评议表),其中:忠实于中海企业、中海利益、廉洁自律、工作作风为重点检讨方面。

3、汇总被考核人综合考核情况,为公司决策人员任免、提薪提职、续约、解聘等提供可靠资料。

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为公司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绩效的综合考评,决定公司用人制度的`检讨。为此,被考核人必须对本人的一年工作进行全面的述职(北京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述职报告),报告主要分:德、勤、能、效四个方面,从中真实的反映出本人工作状况。其中:工作绩效、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忠实于中海企业、中海利益、廉洁自律、工作作风为重点检讨方面。

2、人力资源部人员对其进行德、勤、能、绩等多方面的综合民主评议和情况了解。

3、综合日常考核、业务知识考试、项目经营管理情况、半年考核情况,对考核做出较全面的综合评估并报公司总经理予以决定被考核者任免、提职提薪、奖金发放、续约、解聘等。

4、人力资源部出具年度全员考核综合报告汇报公司领导。

八、助理经理的考核

由被考核人对半年、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由经理进行分别谈话并根据考核内容进行综合评估,考核结束将员工考核结果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九、助理员及以下员工的考核

助理员及以下员工的考核实施由各部门经理负责,经理将考核结果评估报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用已对人员的提职提薪、任免、嘉奖、解聘作参考材料。

十、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形式为:各部门经理负责进行员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十一、提职、提薪、嘉奖考核

员工通过各自岗位的工作能力展示和积极的进取精神必将得到公司的认可并给予员工提职、提薪、嘉奖的机会。

员工的提职、提薪由公司领导、部门经理提议申请,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考核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十二、考核的形式

1、被考核者半年工作总结、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2、考核人与被考核者的直接谈话。

3、与考核者以外的员工谈话了解考核者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对考核者进行综合评价。

4、日常理论考试、考核表中内容评定。

5、楼检情况考核

6、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综合考核评估。

十三、考核总结

1、半年与年度的员工绩效考核,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综合评估,为公司领导出具综合评估报告。

2、考核结束,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指标的分数权重计算每位员工的考核成绩。

3、综合考核优秀的员工作为年度评选先进员工的后选人、提职、提薪、年终奖励的必备条件之一。

4、考核结果不合格者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其本人问题改进通知书,限期改进并视情况予以降职、降薪、辞退等形式处理。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力资源工作顺利开展,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人力支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各个章节分别适用于所有某某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和临时用工。

第二章招聘

2.1.招聘目的与范围

第三条为完善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应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并不断拓宽招聘渠道,改进测试评价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内和对外招聘信息的发布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第七条招聘范围原则上以招聘具有拉萨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常住户口、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经验的各类人才为主,包括录用正规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特殊岗位可面对国内外公开选聘。

第八条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及媒体广告招聘等。

2.2.招聘原则和标准

第九条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1)机会均等原则:在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员工享有和外部应征者一样的应征机会,具体程序见内部招聘有关条款。

2)双重考查原则:所以招聘都需经过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的双重考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发录用通知。

第十条所有成功的应征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特殊岗位和经验特别丰富的应征者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2.3.招聘申请程序

第十一条各部门经理应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计划的同时拟订的

人员需求计划,填写《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经人力资源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留在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招聘的依据。

第十二条如果有计划外的人员需求或因员工离职需补充人员,部门经理应填写《用人需求申请表》,并附新的组织结构图,经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

2.4.招聘组织程序

第十三条内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需求计划或《用人需求申请表》,人力资源部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应征员工填写《内部应聘登记表》,和自己的部门经理做正式的沟通,并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接到《内部应聘登记表》安排和该员工面谈,并在《内部应聘登记表》填写相应的内容,签署意见。

4)人力资源部安排应征员工和空缺岗位的部门经理或相关总监面谈,必要时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5)人力资源部和招聘部门沟通应征员工的情况,达成录用的一致意见后重新核定工资水平,报总经理审批。

6)人力资源部将员工的调动信息通知员工本人、调入、调出的部门经理,同时抄送人力资源部其他成员。

7)人力资源部在调动信息发出后督促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给予必要的支持。

8)人力资源部在员工正式调入新岗位前更新员工档案。

9)如应征未成功,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将结果通知应征员工。

第十四条在没有职位空缺情况下员工调换岗位的申请参照以上步骤执行。

第十五条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设置填写《增加人员申请表》反映部门缺员情况及增人要求及理由,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后的申请表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招聘事宜,。

2)人力资源部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申请表》)收到应聘资料后,进行初步的筛选,然后交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需面试的人选。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初选合格人员来公司进行面试、笔试。

3)人力资源部与需求部门协同组织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空缺岗位的部门经理或相关总监面试应聘者,填写《面试记录表》,也可结合具体情况组织考核,填写考核成绩记录。必要的时候也可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4)面试/测试后人力资源部和业务部门对应聘者的情况进行讨论,如必要提请总经理面试应聘者。

5)人力资源部将《面试记录表》及考核成绩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在《面试记录/评价表》上签署意见,确定试用员工名单,人力资源部按名单向应聘者发出初步录用意向,通知提体检事宜,同时会通有关部门经理确定试用员工的薪酬水平。

6)人力资源部确认应聘者体检合格后,发出正式的录用通知,并确认具体的上班报到时间,同时将上班报道时间通知部门经理,并抄送人力资源部其他成员。

2.5.招聘费用管理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每年末制定招聘费用预算,并安排次年的使用,招聘费用的申请和报销需经过财务部批准。

2.6.招聘文件或表格

第十七条有关招聘的文件和表格清单如下,具体见附录。

1)《增加人员申请表》

2)《求职申请表及附表》

3)《面试记录表》

4)《招聘人员试用审批表》

5)《职员报到登记表》

6)《职员转正申请表》

7)《试用人员转正审批表》

第三章试用期员工管理

3.1.目的与适用范围

第十八条为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属团队和公司文化,同时明确新员工在试用期期间,人力资源部、所在部门和新员工本人的职责,加强试用期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十九条所有通过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过内部招聘到达新岗位的员工都要进行新岗位试用期考察。外聘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内聘员工的试用期为1个月,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经理可以根据试用员工的具体表现共同决定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最短不少于1个月。

第二十条由公司提出的进行岗位调动的员工不需要新岗位的试用期考察。

3.2.试用期管理程序

第二十一条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骤进行:

1)外聘新员工的入职当日人力资源部将为新员工安排一小时左右的入职培训,同时组织签定劳动合同;

2)有关需求部门经理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培训计划和目标;

3)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和部门经理分别与之谈话,评价新员工的工作业绩,并给予指导,了解新员工需要的支持;

4)新员工转正日的前一周,应完成述职报告,部门经理和新员工做转正面谈,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应聘人员的述职报告、《试用人员转正审批表》、《试用人员情况报告》,并签署意见。

5)人力资源部将应聘人员的述职报告、《试用人员转正审批表》、《试用人员情况报告》转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6)总经理批准转正的由人力资源部向该员工发转正通知,并抄送员工部门经理,同时和转正员工进行转正面谈。

7)总经理没有批准转正的,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延长试用期、调职或办理辞退手续。

第二十二条试用期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及需求部门共同负责培训、考查。

3.3.试用期薪酬福利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工资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期间不发放各种补贴和奖金,不享受其公司福利;进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者,不发放当年度年终奖金,满6个月以上者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

第四章临时用工管理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所指临时用工是指不在公司正式和试用编制内的由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短期雇佣人员。

第二十五条部门因业务需要增加临时用工的,由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计划,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六条临时用工申请计划应写明用工事由、用工期限、用工人数、用工来源、是否需要公司提供食宿和建议工资水平。

第二十七条总经理批准部门用工计划后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工部门核定临时用工量、用工时间和用工工资预算,报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批准用工工资预算后由临时用工部门按计划组织招募临时用工人员,用工部门组织签定临时用工合同,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交行政部存档。用工部门负责组织临时工工作和生活管理。

第二十九条人力资源部按临时用工合同规定时间核定临时用工工作完成情况,并根据临时用工合同和实际临时工工作表现制作临时用工工资单,通知财务部发放临时用工工资。

第三十条对因临时用工发生的其他开支,由用工部门制作预算并根据实际支出的票据进行报销。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负责临时用工除用工合同规定的工资和开支以外的费用开支。

第三十二条对临时用工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事故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临时工伤残、死亡或财产损失,公司只承担国家法律规定的必要义务。

第三十三条对临时用工因意外给公司财产、声誉或正常工作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用工部门负责追索赔偿,赔偿额度视事件大小由用工部门、财务部或总经理决定。

第三十四条对临时用工给公司因盗窃、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而造成的公司财产、声誉或正常工作延误的损失,公司将严厉处罚,同时追究用工部门有关人员和部门经理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各工程项目部,临时用工条件,必须符合《某某公司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实施。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设专人负责,公司行政部按时对考勤记录进行检查。月末对全月考勤汇总核对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部门于次月一日报公司行政部。

第三十七条工伤考勤:职工发生工伤,必须在24小时内,由所在部门写出工伤报告,需要休息治疗时,须有县以上医院出具证明,报行政部核查后进行工伤考勤。

第三十八条病假考勤:员工病假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进行病假考勤。

第三十九条员工请事假需填写请假条,二天以内由各部门负责人批准,二天以上报公司分管总监或总经理批准,请假条存行政部作为考勤凭证。

第四十条产假(计划生育假):员工休产假(计划生育假)须有医院出具的证明,经行政部审核后,按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婚假、丧假、探亲假均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一条员工上班未签到或迟到、早退二小时以上以及外出不请假等均按旷工处理。

第四十二条工资基金由人力资源部管理,财务部监督,对每月实发工资总额,须经总经理审核后支付。具体见《薪酬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公司实行月工资制和职级工资标准,每月工作日按21天换算,每月8日发放上月工资。

第四十四条员工按规定境内、外探亲,休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期间工资、补贴(交通补贴除外)照发,奖金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第四十五条女职工休产假和产假工资按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和待遇执行,不发放奖金。

第四十六条员工因工负伤休养期间,工资按工伤保险的医疗期和工伤待遇规定执行,不发放奖金。

第四十七条全年累计病假20天以内者不扣发年终奖金;累计病假20天(含20天)~60天者,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年终奖金;累计病假超过60天(含60天)者,不发放年终奖金;患大病、重病住院治疗者酌情处理。

第四十八条员工休事假一律按天数扣发基本工资和交通补贴。

全年累计事假15天者(含15天),扣发年终奖金10%;累计事假25天者(含25天),扣发年终奖金30%;累计事假30天者(含30天)扣发年终奖50%;累计事假超过30天以上者不发放年终奖金,在法定节假日值班人员,按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发放值班补贴。

第四十九条员工上班迟到,一次扣罚20元,全年累计迟到5次者(含5次),一次扣罚200元;全年累计迟到10次者(含10次),一次扣罚500元,全年累计10次以上者公司通报批评,并酌情扣发当月工资。

第五十条员工无故缺勤,一律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发当月20%的工资,并扣发全年10%奖金;无故连续旷工5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8日或一年旷工达15日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六章培训

6.1.目的、宗旨与原则

第五十一条在职培训内容:企业管理知识、企业文化宣灌、法律法规学习、理论研讨会、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学习、岗位证书培训及外送培训等。

第五十二条公司员工每年必须参加在职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0课时,包括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和外送参加各类培训班。

第五十三条员工参加培训的考核成绩,由人力资源部记入员工培训档案,作为其调职、晋升职务、调整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四条公司培训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通过培训,充实员工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提高工作质量和绩效。

2)提升公司全员的素质,适应公司不断向前发展的要求。

3)培训的开展结合员工职业发展计划,实现公司发展和个人成长的结合。

4)构建符合公司策略和发展方向的.培训体系,形成“学习型组织”,提升公司整体的绩效及竞争力。

第五十五条公司培训的宗旨,是为提升公司业绩服务,为提高员工素质服务,为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五十六条公司对员工的培训遵循以下原则:

1)全员参与原则:公司培训是针对全体员工开展的培训。

2)系统性原则:培训内容的设置是结合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系统设置的,是配合员工职业发展计划的系统工程。

3)全面性原则:员工培训的内容包括知识、工作技能和工作态度等的内容。

6.2.培训对象、师资与组织者

第五十七条培训的对象为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

第五十八条公司可使用的培训师资有公司内部和公司外部两类。

第五十九条公司内部培训师资,指公司内部在某些特定领域方面有专长、具备一定讲解能力的员工,可以担任部分内容的讲师。

第六十条公司外部培训师资,指公司外部专业公司的可担任特定内容讲解的专业讲师。

第六十一条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公司整体培训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和控制等工作。

第六十二条各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控制及异常情况的追踪,同时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

6.3.培训分类

6.3.1.新员工培训

第六十三条新员工培训是指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公司企业文化、公司组织结构、基本产品知识、相关人事制度以及职业发展教育等方面。

第六十四条新员工培训是由人力资源部利用公司内部培训师资,统一组织、实施和评估。

6.3.2.部门内部培训

第六十五条部门内部培训是指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利用内部培训师资对员工开展的有关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的交流与经验分享。

第六十六条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自行组织实施,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汇报。

6.3.3.部门交叉培训

第六十七条部门交叉培训是指利用公司内部培训师资,在相关业务部门之间开展的与工作内容相关的知识、技能的交流培训。

第六十八条部门交叉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资源,统一组织、实施、控制和评估。

6.3.4.通用类外部培训

第六十九条通用类外部培训是指利用外部培训师资组织开展的全员适用的通用类知识、技能和态度培训,如电脑使用、时间管理、沟通技巧、团队建设等。

第七十条通用类外部培训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策划、内容设置、组织实施和评估工作。

6.3.5.专业类外部培训

第七十一条专业类外部培训是指利用外部培训师资开展的与业务、技术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企业管理、招投标、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新产品开发知识等。

第七十二条专业类外部培训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计划制定、实施和评估工作。

6.3.6.短期教育

第七十三条短期教育指员工参加的企业外部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或专业公司等单位组织的不超过三个月的短期学习。短期教育适用于少数员工快速学习专业知识,是公司培训的补充形式之一,也是对员工很好的激励方式之一。

第七十四条短期教育分公司派出学习和个人自修两种。本规定主要指公司派出学习,关于个人自修由公司另行规定。

6.3.7.长期教育

第七十五条长期教育指员工参加的企业外部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或专业公司等单位组织的超过(包含)三个月的长期学习。通过外部资源实施的长期教育,适用于少数员工系统学习专业和管理知识,是公司培训的补充形式之一,也是对员工很好的激励方式之一。

第七十六条长期教育分公司派出学习和个人自修两种。本规定主要指公司派出学习,关于个人自修由公司另行规定。

6.4培训组织程序

6.4.1.新员工培训组织程序

第七十七条凡新入职的员工,都要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新员工培训,从而对公司的运作有整体的了解,适应公司的企业文化和人际关系,尽快适应工作环境以提高工作绩效。

第七十八条新员工入职前一周,人力资源部组织适当内部培训师资,制定不少于8学时的新员工培训计划。新员工培训一般安排在新员工入职时或入职后一个月内。

第七十九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计划,填写《培训安排通知单》,发放至各部门经理,要求部门经理安排新员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培训。

第八十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实施过程的协调、组织和控制工作,并对每位新员工的表现情况做下记录。

第八十一条培训结束时,人力资源部将综合评估新员工的培训效果,成绩合格者准许回部门参加工作,人力资源部将其《培训成绩单》提交各部门,同时为新员工建立培训档案,并留存此次培训记录。

第八十二条因任何原因未能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转正。

第八十三条未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参加公司组织的其他培训。

6.4.2.新员工培训的目的和内容

第八十四条入职培训的目的是要使新进人员了解公司概况、发展前景、企业文化、员工福利待遇及相关规章制度等,便于新进人员更快胜任工作。

第八十五条入职培训的内容包括:公司历史、发展规划、企业文化建设、公司经营状况、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相关岗位(职务)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责任制等。

第八十六条凡新进人员的入职培训一般不少于8课时,有特殊情况,可报人力资源部适当延长或缩短。

第八十七条由公司总监职务以上人员主持讲解公司经营历史、企业文化和发展目标、目前经营状况、公司组织结构等,使上岗人员对公司有较为具体的认识。

第八十八条根据应聘岗位由专业对口的业务部门负责人讲解相关岗位(职务)的业务知识。

第八十九条由增员部门主管负责向新员工介绍其岗位工作职责、岗位特征、工作技能及与其它各部门的配合等详细工作环节。

第九十条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讲解员工守则、职业道德、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员工福利待遇,使新员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6.4.3.部门内培训组织程序

第九十一条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由部门经理制定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培训计划,并于季度初5日前,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十二条部门内部培训的内容,可以由部门经理直接安排的与工作相关中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的交流分享,也可由员工向部门经理提出培训需求申请。

第九十三条部门内部培训的形式,可以是小规模、灵活实用的,例如部门例会、业务小组沟通等。

第九十四条部门内部培训的实施者,可以是部门经理,也可以是在业务方面有专长或经验的员工。

第九十五条部门经理负责内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

第九十六条部门经理或指定员工填写《培训报告单》,每季度结束时3天内汇总至人力资源部。

6.4.4.部门交叉培训组织程序

第九十七条每年10月份,人力资源部向各部门下发《培训需求调查问卷》。

第九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由部门经理在调查问卷中填写对部门交叉培训的需求申请。

第九十九条当工作中遇到部门内部难以解决的问题时,各部门也可以随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临时培训需求申请,填写《临时培训申请单》。

第一百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培训申请,并充分考虑加强相关部门的业务沟通和配合,结合公司经营的工作重点,制定适当的部门交叉培训计划。

第一百零一条根据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相关业务部门,整合公司内部培训师资,组织落实交叉培训计划。

6.4.5.通用类外部培训组织程序

第一百零二条每年10月份,人力资源部向各部门下发《培训需求调查问卷》。

第一百零三条员工可根据个人工作需要,在调查问卷中填写相应的需求申请。

第一百零四条人力资源部,在考虑公司培训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的前提下,汇总员工提出的培训申请,制定培训计划,实现通用类外部培训在全员范围内逐级、逐步实施。

第一百零五条根据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选择外部资源、安排培训实施,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效果。

6.4.6.专业类外部培训组织程序

第一百零六条每年10月份,人力资源部向各部门下发《培训需求调查问卷》。

第一百零七条部门或员工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在调查问卷中提出对专业类外部培训的需求申请。

第一百零八条当经营环境、工作内容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各部门也可以随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临时培训需求申请,填写《临时培训申请单》。

第一百零九条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和员工提出的培训申请,经实际情况分析,以提升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为目标,制定适当的培训计划。

第一百一十条根据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选择公司外部培训师资,组织落实专业类外部培训计划,,接受培训的部门或员工要积极配合培训的实施工作。

第一百一十一条外送培训和岗位证书培训的员工,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以业余学习为主,经培训考核获得合格证者,由公司报销费用;未能获得合格证者,其培训费用由个人自负。

6.4.7.短期教育组织程序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短期教育的信息,制定初步的年度培养计划,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一百一十三条经批准的培养计划,人力资源部公开或非公开的征求部门意见,将确定的培养名单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一百一十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审批后的培养计划,通知相关人员,签定《培训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

6.4.8.长期教育组织程序

第一百一十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长期教育的信息,定期上报总经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司高层根据需要,确定长期教育培养计划,

总经理将计划下达至人力资源部。

第一百一十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计划,通知相关人员签定《培训协议》,协助办理入学相关手续等。

6.5培训评估标准

6.5.1.新员工培训评估标准

第一百一十八条对新员工培训实施的评估项目,主要有内容准备、讲解技巧、生动趣味、实际效果四方面;评估结果采用百分制,每一项占25分,评分级差为10分。具体参见《培训评估表》。

第一百一十九条对新员工的培训成果评估,通过考试形式采用百分制评分,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第一百二十条以上相关资料,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

6.5.2.部门内部培训评估标准

第一百二十一条对部门内部培训的评估项目,主要有《培训报告单》和抽查结果两项。

第一百二十二条《培训报告单》项目,要求各部门每季度结束日3天内提交两份以上《培训报告单》,简要记录部门培训的内容、参加人员等基本状况。

第一百二十三条部门内部培训抽查,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期进行

检查,根据现场组织情况进行打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力资源部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6.5.3.部门交叉培训评估标准

第一百二十五条对培训实施的评估项目,主要有《培训效果调查问卷》和《培训评估表》两项。

1)《培训效果调查问卷》由被培训者填写,采用评分标准参见《培训效果调查问卷》。

2)《培训评估表》主要是对内容准备、讲解技巧、生动有趣、实际效果四方面评分,由人力资源部检查后填写。评分结果采用百分制,每一项占25分,级差为10分,要求70分以上为合格。

第一百二十六条对被培训部门的评估,通过考试或总结形式采用百分制评分,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第一百二十七条以上相关资料在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

6.5.4.通用类外部培训评估标准

第一百二十八条同《部门交叉培训评估标准》。

6.5.5.专业类外部培训评估标准

第一百二十九条同《部门交叉培训评估标准》。

6.5.6.短期教育评估标准

第一百三十条对短期教育实施的评估项目,主要有讲解内容、实际运用两方面。评估形式以与被培训者及其上级访谈为主。

第一百三十一条对被培训者的评估项目,是培训结束后提交的培训总结,人力资源部以百分制评分,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第一百三十二条以上相关资料在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

6.5.7.长期教育评估标准

第一百三十三条同《短期教育评估标准》。

第一百三十四条对培训实施的评估工作,主要由被培训者和人力资源部实施。

第一百三十五条对被培训者的评估,主要由人力资源部实施。

6.6培训评估程序

6.6.1.新员工培训评估程序

第一百三十六条对培训实施的评估程序:

1)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填写《培训评估表》。

2)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分析《培训评估表》,得到评估成绩。第一百三十七条对新员工的评估:

1)在培训内容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进行简单的考试,主要涉及培训内容中一些重要的知识点。

2)人力资源部收集考试卷,对其进行评分。

3)人力资源部将考试成绩通知本人和主管上级。

第一百三十八条以上培训评估结果,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并季度结束5日内在培训实施总结报告中向上级汇报。

6.6.2.部门内部培训评估程序

第一百三十九条对培训实施的评估程序:

1)季度结束3日内,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报告单》。

2)人力资源部整理抽查记录,结合《培训报告单》,得到评估成绩。

第一百四十条以上培训评估结果,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并归档保存,于季度结束5日内在培训实施总结报告中向上级汇报。

6.6.3.部门交叉培训评估程序

第一百四十一条对培训实施的评估程序:

1)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被培训员工填写《培训效果调查问卷》。

2)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分析《培训效果调查问卷》,得到员工评估成绩。

3)按照《培训评估表》,人力资源部对培训实施过程打分。

第一百四十二条对被培训员工的评估:

1)在培训内容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进行简单的考试,主要涉及培训内容中一些重要的知识点;或者要求员工按时提交培训总结。

2)人力资源部收集考试卷,对其进行评分。

3)人力资源部将培训成绩通知本人和主管上级。

第一百四十三条以上培训评估结果,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并季度结束5日内在培训实施总结报告中向上级汇报。

6.6.4.

通用类外部培训评估程序

第一百四十四条评估程序同《部门交叉培训评估程序》。

6.6.5.专业类外部培训评估程序

第一百四十五条评估程序同《部门交叉培训评估程序》。

6.6.6.短期教育评估程序

第一百四十六条对短期教育实施的评估,人力资源部将与被培训者访谈记录和抽查结果,作为对短期教育的评估结果,保存于工作记录中。

第一百四十七条参加培者,在培训结束7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总结。

第一百四十八条人力资源部对培训总结给予评分,并将结果反馈给本人及其上级主管。

第一百四十九条评估结果归档保存,并于年度培训总结中作出汇报。

6.6.7.长期教育评估程序

第一百五十条评估程序同《短期教育评估程序》。

6.7培训考勤规定

第一百五十一条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如有事不能参加者,应提前三天以上填写《员工请假单》向部门经理请假,经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请假者,必需及时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第一百五十二条培训期间,迟到、早退、缺勤等情况,参照《考勤管理制度》中的处理办法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员工在职培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不参加培训或缺课者,按旷工对待,并记入员工个人考核档案,扣减年终考核评分。

6.8培训奖惩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内部培训师资的奖惩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被培训者成绩不合格,必须自学重修,直至成绩合格。

第一百五十六条人力资源部在年末,将员工年度培训档案提交有关部门,参与其年度绩效评估,奖惩办法参阅《绩效考核手册》。

6.9培训档案管理

第一百五十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全体员工所有参加培训的名称、表现及成绩等内容,记录汇总成员工培训档案。

第一百五十八条员工培训档案由人力资源部保管,允许个人和上级领导查阅,对其余人员保密。

6.10培训费用

第一百五十九条按照公司年度培训预算,不超过预算额度的费用使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

第一百六十条超出预算额度及临时培训项目费用的支出,需上报总经理审批。

6.11相关表格与文件

第一百六十一条有关招聘的文件和表格清单如下,具体见附录。

1)《培训计划》

2)《员工培训档案》

3)《员工培训记录》

4)《员工培训小结表》

5)《公司培训体系与年度培训流程》

第七章任职资格评审

7.1.目的与原则

第一百六十二条岗位任职资格评定的目的在于评定任职人员与岗位所需能力的匹配程度,提升各岗位员工的任职能力,保证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对员工的任职资格评定遵循以下原则:

1)公正性原则:公司对员工任职资格的评定针对员工个人特质与岗位所需素质的做出评定,评定不受任何非客观因素的影响;

2)公开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在被评定人知晓并参与的前提下进行;

3)公平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是对被评定人针对评定岗位所需能力进行,而非与其他被评定人对比进行。

4)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武断,缺乏事实依据

7.2.评定者与组织者

第一百六十四条任职资格评定者

1)新应聘者、转正员工任职资格由人力资源部协同用人部门经理共同完成;

2)基层员工由其直接业务主管或部门经理进行资格评定;

3)业务主管任职资格由部门经理进行资格评定;

4)部门经理任职资格由总经理进行评定;

5)总经理任职资格由董事会进行评定。

第一百六十五条任职资格评定的组织者为公司人力资源部

7.3.岗位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7.3.1.新聘员工任职资格标准

第一百六十六条参见《招聘管理规定》

第一百六十七条参见《转正管理规定》

7.3.2.正式员工任职资格标准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规定的工作业绩指标和态度考评指标、能力考评指标标准

7.4.任职资格定期评定程序

7.4.1.公司员工任职资格年度评定程序

第一百六十九条人力资源部将组织各部门对各岗位的任职资格进行年度评定。

第一百七十条人力资源部在每年12月30号将岗位任职资格评定表下发给各部门经理;

第一百七十一条任职资格的评定将以各岗位工作业绩及态度与能力的考核为基础进行(工作业绩及态度能力的考核参见《绩效考核手册》);

第一百七十二条各岗位员工任职资格由其直接主管或经理评定;

第一百七十三条评定人在完成评定后,将评定结果交于被评定人确认,如有部门内不能解决的问题提交人力资源部进入复议程序;

第一百七十四条岗位任职资格的评定在次年2月10号前完成并提交人力资源部;

第一百七十五条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提交的评定进行整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力资源部将调研其间接上级、同部门员工、业务关联部门以及评定人对评定结果进行重新审核;

第一百七十七条重新审核的结果如与初次评定结果不符者交由公司考核委员会处理;

第一百七十八条整个复议过程将在2周内结束。

第一百七十九条各岗位具体任职资格由各部门在职位说明书的基础上制定;

第一百八十条各部门制定的任职资格标准在人力资源部统一审核的基础上确定

7.5.任职资格不定期评定程序

7.5.1.新聘员工的资格评定程序

第一百八十一条在新进员工的招聘过程中,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能力进行审核测试,参见《招聘管理规定》。

7.5.2.转正员工的资格评定程序

第一百八十二条在试用期(公司规定为2月)结束的前1周,部门主管或经理与申请转正人进行谈话,部门经理填写试用期评定,申请人填写转正申请并提交转正报告。参见员工《转正管理规定》。

第八章岗位调动与行政级别调整

8.1目的与范围

第一百八十三条为鼓励先进,保证人尽其才,提高公司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8.2岗位调动程序

第一百八十四条岗位调动分为临时借调和长期调动。临时借调是指部门因为临时工作需要向其他部门借用人员,工作完成后借用人员需要返回原部门工作;长期调动是指部门因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调

入人员长期工作。

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岗位调动程序如下:

1)调入部门经理书面提出调用或借调申请,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批准;

2)总经理或人力资源部也可以直接提出调用或借调建议;

3)人力资源部通知调动员工所在的部门经理,征求意见;

4)部门经理书面同意后,将意见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5)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与调动员工本人交流,征求意见;

6)员工本人同意后,相关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相应离职和新入职手续;

7)人力资源部核定员工在新岗位上的工资和福利。

第一百八十六条借调人员一般待遇不变,长期调动人员一般按照新的岗位工资福利标准进行调整;

第一百八十七条临时借调期满后,一般情况下员工应回到原岗位工作,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借调或转为长期调动的,由人力资源部、调入部门经理和原部门经理一起协商,并报总经理批准。

8.3行政级别调整程序

第一百八十八条行政级别调整包行政职务晋升和降级,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分为不定期调整和年度定期调整。

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行政级别定期调整程序如下:

1)人力资源部汇总年度考评成绩;

2)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考评成绩与部门经理一同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胜任度评估,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对部门经理、总监、总经理助理的胜任度进行评估;

3)人力资源部根据评估结果和公司来年岗位空缺进行调整的可行性分析,并给出调整意见,制定调整方案,交总经理审批;

4)总经理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部分别通知部门经理和个人;

5)部门经理与被调整的个人进行调整沟通。总经理与被调整的部门经理和总监、总经理助理进行调整沟通;

6)人力资源部根据调整方案核定被调整人的新的岗位工资级别

7)被调整员工在原部门内办理交接手续,然后到新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8)人力资源部更新员工档案。

第一百九十条行政级别不定期调整程序如下:

1)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根据季度考评结果对部门员工提出调整建议,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对部门经理、总监、总经理助理提出调整建议;

2)人力资源部根据评估结果和公司当时岗位空缺进行调整的可行性分析,并给出调整意见,制定调整方案,交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部分别通知部门经理和个人;

4)部门经理与被调整的个人进行调整沟通。总经理与被调整的部门经理和总监、总经理助理进行调整沟通;

5)人力资源部根据调整方案核定被调整人的新的岗位工资级别

6)被调整员工在原部门内办理交接手续,然后到新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7)人力资源部更新员工档案。

第一百九十一条行政级别调整后,工资及福利依照新的岗位标准确定,被调整对象从调整实施后当月享受调整后的行政级别工资和福利,具体标准见《薪酬管理制度》和本制度《第十二章员工福利》。

第九章人事奖励与处分

9.1目的与范围

第一百九十二条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九十三条本制度涉及的人事奖励和处分不包括因绩效考评引起的奖励和惩罚。有关绩效考评结果的奖励和惩罚见《绩效考评手册》和《薪酬管理制度》。

9.2人事奖励

第一百九十四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特设总经理特别奖,奖励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第一百九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4)连续两年绩效考核优秀者

第一百九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确认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廉洁奉公,事迹突出,影响较大者。

7)其它应给于记功事迹者。

第一百九十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为公司带来显著经济效益者。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第一百九十八条员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一定奖励。

第一百九十九条员工奖惩经批准生效后,每嘉奖一次,当月奖励300元,记功奖励1000元,记大功奖励3000元。

9.3人事处分

第二百条人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四种。第二百零一条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部门负责人合理安排指挥者。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着装或配戴工作卡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

6)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负责人的批示或有限期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第二百零二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含)以上者。

7)一个月内上班期间非工作需要饮酒三次以上者。

第二百零三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3)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4)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5)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6)职务范围内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7)违反安全规定,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9)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0)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五次以上者。

第二百零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拒不听从部门负责人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连续旷工5天或一个月内累计矿工8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

10)盗窃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11)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3)年度内累计二次记大过行为者。

14)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5)其它应给予除名。

第二百零五条员工惩罚处分经批准生效后,记过罚扣500元,记大过罚扣1000元,主要责任者或部门主管以上者应加倍处罚。

9.4人事奖励与处分程序

第二百零六条奖惩事件在记功(记过)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签发《职工奖惩审批表》并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生效。奖罚事件在记功(记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第二百零七条《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由人力资源部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公司公告栏中张贴告示。

第十章绩效考评

第二百零八条有关绩效考评的规定参见《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第十一章薪酬管理

第二百零九条有关薪酬管理的规定参见《薪酬管理规定》。

第十二章员工福利

12.1目的与范围

第二百一十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证员工应有享受福利的权利,有效控制福利开支,制定本制度。

第二百一十一条本制度只适用于公司员工,所有外聘和兼职人员、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均不在全部享受范围之内。

第二百一十二条本制度所系的员工本公司工龄,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后统一确定。

12.2员工福利分类

12.2.1.社会保险

第二百一十三条《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我公司依据《劳动法》和《ABC自治区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方案》、《ABC自治区失业保险的规定》、《ABC自治区医疗保险拉萨地区试点方案实施细则》规定公司依法给每个员工参加了养老、失业、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险,并每月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使公司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人力资源部作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部门对公司下属的各分公司及各项目部具体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督促等工作,并具体做好公司机关和项目部员工的社会保险业务。

12.2.2.福利

第二百一十四条根据公司发展和经济效益情况,向公司决策层提出建议,为员工积极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设施提高公司员工的福利待遇。

(一)休假制度

根据我国宪法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为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而休养的权利,这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休假指劳动者享有保留工资、职务的休息假期。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和自治区有关部门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休假制度。

1、区内一般职工连续工作一年,可享受休假期1个月,股份公司领导高级管理人员、高级职称人员假期为45天。

2、区外一般职工,每连续工作一年半可以享受假期3个月,股份公司领导、高级管理人员、高级职称人员假期为4个月。

3、休假期间,发给全额档案工资,交通费按股份公司制定的休假费用包干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事假

1、员工请事假,按公司《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中“事假报销规定”执行。

2、员工本人结婚请假按事假处理,假期10天内,工资按档案工资计发。

(三)产假

员工休产假按ABC自治区有关计划生育文件规定执行。

(四)病假

1、因病经医院证明,确需住院治疗者,3个月内发给100%的档案工资,超过3个月者发给60%的档案工资,医疗费用按自治区医疗保险制度执行。

2、因工伤住院者,住院期间享受一切工资福利待遇。

(五)脱产学习规定

员工考入区内外成人大专院校经公司同意脱产学习者,按交通厅有关规定执行。

(六)抚恤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和我区的文件规定:

1、职工在下列情况下负伤、残废或死亡时应享受因工负伤、残废或死亡待遇。

(1)在日常工作中,执行公司方面指定或同意工作的;

(2)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领导同意,但从事与企业有关的工作。

2、供养直系亲属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未从事有报酬工作的。

(2)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工作的。

(3)子、女年未满16周岁。

12.2.3.职工死亡待遇规定

第二百一十五条职工死亡待遇规定

(1)职工因病死亡、非因工死亡的,有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300元作为丧葬补助费,并按下列规定有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性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档案工资的6个月;

2人者为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12个月。

(2)职工因工死亡时,有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4500元作为丧葬补助费,并按下列规定有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供养直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档案工资的25%;2人者为40%;3人或3人以上者为50%,此抚恤费付至供养者失去供养条件时止。

12.3.员工教育进修

第二百一十六条公司员工享有免费参加教育培训及进修的机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专业培训或进修班学习一次。其他管理人员根据工作安排每年将轮流选派参加培训或进修班学习。

第二百一十七条鼓励公司员工自学成才,员工业余时间参加各类成人高校继续教育学习,成绩合格,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人民币8000元,大学本科人民币4000元。

12.4.贺仪和奠仪

第二百一十八条员工结婚,公司提供员工结婚礼金人民币500元。

第二百一十九条员工按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子女出生时,公司提供礼金人民币200元。

第二百二十条员工生日时,公司将赠送生日蛋糕和生日贺卡。第二百二十一条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去世,公司发放丧亡补助金人民币600元。

12.5.其他

第二百二十二条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公司每年组织中层以上人员免费查体一次,员工每两年轮流免费查体一次。

第二百二十三条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免费提供工作餐。

第十三章待岗与离职管理

13.1目的与范围

第二百二十四条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执行,维护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百二十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

13.2.待岗管理

第二百二十六条公司机构改革中,暂未进入管理人员岗位和工人岗位,也未进入项目部的人员为待岗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篇3

一、供电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总体现状

1、人力资源部门定位太低,难以统筹管理整个企业人力资源

企业所处的整体环境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力资源部门的正确定位,导致人力资源部门的定位较低,难以结合企业总体战略和部门人力资源。再加上职权限制,人力资源部门与企业其他部门的交涉沟通更加困难。企业高层管理对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视程度比较低。

2、人力资源结构性问题较为明显,结构调整难度大

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在: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与电力企业的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人力资源相关职位招聘大多以学历作为标准,而忽视了对技术的要求,一线技术工人稀缺;行政性质岗位过多,生产与技术岗位人员短缺,需要进行结构调整的方面多、难度大。

3、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不健全,人力资源绩效考核流于形式

现在大多数电力企业使用的绩效评价多为员工自我评价与工作总结,少有安装岗位目标体系和完成情况进行逐项评价,使得这样的绩效考核实际作用并不大。企业没有注重岗位分析的重要作用,考核工作时量化少,可参考价值不高。这样的绩效评价体系不够健全,领导容易受到员工自身身份、资历、地位、人际关系的影响,主观性较大。员工考核流于形式,这样使得绩效考核的效果没有体现出来,从而也就导致难以准确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提高员工工作技能、端正工作态度的培训方案。人才的评估机制也不够健全。在实际评估工作中,没有具体的考核标准和相应措施,这些对工作都起不到正面的促进作用。

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思路与对策

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是十分复杂的。它受许多因素的影响与制约:业所在的行业背景、企业面对的整体外部环境、企业管理者的人力资源管理思维、观念、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客观认识与评价、企业基本现状、适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与模式、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等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系统性主要在于制度建设涉及制度环境、制度体系、管理模块、管理技术、管理者、操作对象等许多方面。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需要对所存在的问题和导致问题发生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而具体的分析。

1、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思路

(1)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首先应该由先进的管理理念为指导,将“以人为本”的思想融入到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中去,使得企业在实现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目标的同时,考虑到为员工营造一个“以人为本”的制度环境,发展和实现员工的自我价值。

(2)进行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定位,运用质量管理理论确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框架。

以逐项分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归纳总结职能的方法,正确定位部门职能。然后进一步确立管理模块,以质量管理理论为基础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3)通过岗位分析,明确职责,确立组织、部门、员工个人的岗位工作规程与规范、进行岗位发展的设计。

进行科学的岗位分析与设计;制定合理地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明确企业、部门和员工的工作职责与范围;进行科学的绩效考核工作,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来制定有针对性地员工培训计划;提供科学合理的奖励制度方法,保证薪酬福利的公平性等等。

(4)以人力资源管理技术为手段,推动制度建设与管理实践。

人力资源管理技术是实现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保证。首先,通过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将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企业的具体实践有机结合,构建有效的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其次,以先进的管理技术运用于实践。

2、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对策

(1)树立“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观念,营造适合的制度环境,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

企业应针对人的需求进行管理,立足于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和环境变化,探索新的企业行为方式对员工进行有效激励,充分发挥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挖掘员工的潜能,从而实现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的契合。充分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依靠人、发展人和服务人,树立全新的人力资源管理观念。营造和确立企业与员工、管理者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共识;信任、承诺;尊重、自主;服务、支持;创新、学习;合作、支援;授权、赋能等新的人力资源管理关系。其既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必要环境,又是制度建设中应积极倡导、遵循制度规范和管理行为准则。“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应成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核心。

(2)结合电力行业、企业的实际情况,确立统一化与个性化相结合实施战略。

现阶段,绝大多数的电力企业之间就形成了母公司、子公司等多重的垂直性关系。考虑企业战略管理中的战略导向与策略导向、全局导向与个体导向的关系,在针对各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中实施战略导向和个体导向相结合企业战略。将企业文化、价值观等贯彻保持战略的统一性,企业具体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实施差异性的个性化战略。这样,充分尊重现实与差异,确保制度体系的可操作与效用,以利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预期目标。

(3)以质量管理理论构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从戴明的“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到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理论已经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ISO9000族质量体系为例,其根本的优势在于:管理体系、工作程序的系统化、明确的角色和职责、过程控制的实用方法。引入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目的在于将其系统化管理体系、工作程序、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过程控制的实用方法应用于人力资源管理。首先是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的方法(如下)构建一个具有开放、持续改进、自我循环(PDCA)机制的运行体系。建立与实施的方法:确定顾客(员工与客户)的需求和期望;建立企业的质量(人力资源管理提供的产品、服务)方针和质量(同前)目标;确定实现质量(同前)目标必需的过程和职责;对每个过程实现质量(同前)目标的有效性确定测量方法;应用测量方法,以确定每个过程的现行有效性;确定防止不合格并消除产生原因的措施;寻找过程有效性和效率性的机会;确定并优先考虑那些能提供最佳结果的改进;为实施已确定的改进,对战略、过程和资源进行策划;实施改进计划;监控改进效果;对照预期效果,评价实际结果;评审改进活动,以确定适宜的跟踪措施。其次是按照体系下,系统化的工作程序、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过程控制方法,进行组织、岗位的工作分析,明确职责,确立组织、部门、员工个人的岗位工作规程与规范。

(4)以人力资源管理、开发技术为手段,推动制度建设与管理实践。

可运用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技术主要有三个:分析和评价技术、开发和干预技术、激励和控制技术。这些技术有助于管理者对经营管理者、员工和招聘人员的特点的把握,比如他们的个人性格、能力、优缺点、工作绩效,有助于深入了解企业组织结构的热点,如岗位配置、团队协作和企业文化等等,还有利于对组织进行诊断,进行岗位分析,掌握各岗位特点和要求,比如岗位的工作内容、对员工的工作要求。这对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和调整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的配置也是十分有益的,同时也为人力资源的开发和激励提供客观依据。可以帮助管理者进行人才培训规划(有组织地培养员工的能力和技能、塑造指向发展和进步的个性、思维策略和经营策略的更新、工作方法和服务方式的改善等)、职业生涯管理(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生涯信息和升迁机会,建立或改善员工的职业生涯设计的管理活动)、组织设计(为实现自己目标和发挥人力的潜能而对企业内部组织的结构、责权利关系、信息关系、决策关系等网络体制的设计)工作设计(对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环境和职责的规划)。帮助管理者实施以尊重人的价值、需求和尊严为核心理念的人本管理,通过有效员工绩效评定,薪酬管理,社会保障制度的执行,激发和保持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结语

随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体系的建设在企业战略方面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它已经开始成为我国许多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建立并完善一个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电力企业展开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是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保障。广大企业管理者和领导者要充分重视起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科学有效地展开人力资源规划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篇4

1、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2、院内各科室间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⑴医师调动:由医务科提出,会同人事部门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分管院长或院部讨论批准。

⑵护理人员调动:如属轮转范围及临时调配的由护理部统一安排,报院办备查;其它情况下的'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事部门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分管院长或院部讨论批准。

⑶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会同人事部门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行政后勤院长或院部讨论批准。

⑷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原因,院部可以调动任何工作人员。上述院内调动,都必须由院办签发调令,任何人接到调令后应及时上岗。

3、院外调入人员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⑴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必须是专业岗位急需,能服从医院统一分配。

⑵先由本人提出申请,人事部门与有关业务部门共同对其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和身体状况等进行考核并提交院党委讨论。

⑶决定调入前需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院办办理调入手续。

⑷调入人员原则上自行解决住房。

⑸凡要求调入人员经主管局同意后一年未调入者,必须重新办理请调手续。

4、要求调出院外人员,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⑴在工作允许的前提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上报人事部门,经院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由院办办理调出手续。

⑵要求调出人员经医院同意后一年仍未调出者,停发本人奖金至调出为止。如本人撤消请调申请,从撤消次月恢复奖金,但三年内不再受理请调申请。

5、调动人员必须遵守医院人事调动的有关规定。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体现公司人性化管理理念,实现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自董事长以下各级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员工,分为正式员工、试用员工。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职务任免、人事变动、出差、离职、考勤、绩效考核、奖惩、薪资、福利待遇、员工培训、人事档案管理及其它有关人力资源管理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均按本制度办理。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聘用

第五条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每年第四季度上报次年度人员需求计划。人力资源部汇总编制公司下一年度需求计划,报总裁申批。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包括招聘、录用、报到和试用四个环节。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招聘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控制编制、先内后外的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八条本公司聘用员工参照应聘人员既往工作表现,遵循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能适合于职务或工作的原则。

第九条对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各部门至少提前一周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人员需求表》,列明所需人员各额条件以及聘用期限,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人力资源部进行综合平衡后报董事长审批后自行实施。

第十条招聘计划经董事长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完成招聘人员的笔试、初试工作、填写《招聘表》,经初步筛选,再协助用人部门经理、负责人进行复试,后进行招聘总结,根据《面试综合评分》,报用人部门经理审检后呈报董事长批准,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录用部门及录用人员。

第十一条录用人员接到通知后,次日到公司报到。录用人员在人力资源咳嗽币

领下,办理入职手续,其中报到必须提交如下证件、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当面交验后退还本人)

3、学历证书及证书复印件1份。(如上)

附:录用人员《背景调查表》1份。

第十二条应聘人员交齐证件、材料后,人力资源部与该员工签订《员工试用期合同》,并安排新员工到对应部门报到,人力资源部出具《聘用员工入职单》,1试3份交于入职部门、公司财务部、考勤员,接收部门接收到新员工安排入职后,需填写《回执单》,交于人力资源部存档。向试用人员发放办公用品及公司的画册及《员工手册》。培训部负责进行公司有关制度、公司企业文化的岗前培训,用人部门自行负责职责、岗位所必须的基础知识的岗前培训。

第十三条新进人员的试用期依据签订劳动合同年限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满转正需经过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给出试用者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合格者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不合格者予以办理辞退手续,表现优秀者可经部门同意,报分管领导,经总经理批准后提前转正。用人部门须填《新员工试用期鉴定表》,录用员工需填写《转正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转正。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于试用期间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品行和能力欠佳的,不适合本职工作的,公司有权依据考核结果给予辞退。

第十五条新入职员工薪资依据试用期标准支付,试用期间工资金额为转正后薪资的80%。

第十六条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停止试用的,其薪酬按公司与试用员工的`《试用期合同》执行。

第三章职务任免

第十七条本公司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担任相关职务: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多年实际工

作经验、品德良好、能力突出、业绩优异的不受此限。

2、部门经理及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多年

实际工作经验,工作表现和成绩优异的不受此限。

3、中级以下人员,除司机、保安外,均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其自身条件符合

所任职务、所在岗们的要求。

第十八条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高层管理者,以及各职能部门经理由董事长直接聘任。各职能部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分管公司根据用人计划要求及结合实际业务开展需要,报董事长批准,由人力资源备案。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职务任免经核定由人力资源部以文件形式,发文通知各职能部门。

第四章人事变动

第二十条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工作或服务地点,被调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及推诿。

第二十一条被调员工接到《调令》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人力资源关于《调令》一试3份交于被调员工的原部门,即将调入部门,及财务部各1份,并附《回执》存档。

第五章离职

第二十二条员工离职包括辞退、开除、辞职、退休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训诫、而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对于工作中的失误,部门可视情节严重依据《员工手册》相关规定给予处分。第二十四条公司对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一年记过3次的;

2、连续旷工3日的;

3、工作疏忽、贻误重大事项,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4、品德不端、行为不检,屡次教育仍然不改的;

5、擅自在其它公司工作或在外兼职者;

6、员工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

7、其它原因。

第二十五条公司按相关规定辞退员工时,应提前通知被辞退人员,由其直属领导向员工出具《离职表》,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十六条公司员工因个人提出辞职的,应首先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出具局面辞职申请书,向人力资源申请《离职表》,由直接主管领导签发意见,部门经理审核同意,董事长署名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并在2个工作日内办完手续。

第二十七条公司员工无论以任何理由提出辞职申请,必须提前7-15日提出,以便工作顺利交接。

第六章考勤

第二十八条公司考勤依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章绩效考核

第二十九条公司员工的绩效考核为月考核,每个月25号进行考核,具体参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公司员工依据各部门绩效考核表,经分管公司领导签字转呈董事长批复后,由人力资源部汇总整理,行政职能部门员工先个人评定,再由部门负责人评定,最终由绩效考核小组,共同评定,得出结果。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整理、存档,并交于财务部一份,列入当月工资绩效考核成绩。

第三十一条考核小组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

第八章福利待遇

第三十二条为了保障公司员工享受国家法定福利、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节假日福利,特制定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所有正式员工均可享受公司的各项福利。第三十四条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公司员工提供有法定节假日的11天带薪假期。

第三十五条公司女职工在妇女节(3月8日)当天可休假半天。

第三十六条公司在传统节日向每位员工发放价值不等的实物,如汤元、粽子、月饼等。

第三十七条社会保险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为每们正式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第三十八条健康体检

公司每年4-5月份为所有正式员工安排一次体检活动。

第九章员工培训

第三十九条公司员工培训根据《培训管理制度》及培训流程严格执行。

第十章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归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四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所有员工人事档案的立卷、归档、补充、借阅、管理等事项。

第四十二条员工借阅人事档案须向人力资源部领取<人事档案借阅申请表》,经填写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借阅。人力资源部需记录<人事档案借阅登记表》。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ABCD(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明确人力资源工作职责及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ABCD(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量才使用,有效激励及约束。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权限及职责

第四条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五条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以及员工培训、员工考核、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三章机构设置及编制核定

第七条公司的机构设置及编制核定实行定岗定编定员管理。

第八条公司机构设置及调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方案,总裁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审议;公司人员编制核定及调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方案,报总裁审议。

第九条公司在确定职权和岗位分工过程中,应当体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

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才信息库的建设与完善,掌握公司现有人员的能力、业绩及各岗位的需求等情况。

第四章招聘与录用制度

第十一条招聘及录用原则:

(一)定岗定编原则。

(二)直系亲属原则上不得在同一部门工作。面试考核人应回避本人亲属、朋友的面试考核。

(三)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管理,用人部门可推荐但不得自行招聘。

(四)录用者须符合任职资格的基本要求(岗位说明书)。

(五)曾被公司违纪辞退、开除者不得再次录用。自动离职者重新入职须经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使用意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六)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员不能录用。

(七)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岗位实际情况或用人部门要求,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背景核实调查,调查结果发现有作假者,将不予录用。

第十二条招聘程序:申请-〉筛选-〉面试-〉审批-〉试用-〉转正录用。

第十三条招聘审批权限按公司已授权权限执行。

第十四条各级员工聘任程序:

(一)总裁、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二)副总裁、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

(三)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由总裁聘任。

第十五条试用与转正

(一)新聘人员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满须进行试用考核,达到考核要求才能办理转正手续。如考核不合格或经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表现优异者,可提前申请转正评定,经权限人批准可提前转正。

第五章员工调岗制度

第十六条员工调岗类型:晋职、平调、降职。

第十七条公司可根据管理和业务需要对特殊岗位作定期轮调。

第十八条调动原则:

(一)符合任职资格原则。调动人员符合拟调动岗位的主要任职要求。

(二)合理性原则:根据员工表现和能力,安排和调动合适岗位。

(三)员工调动必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章员工培训制度

第十九条培训分为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

第二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安排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各部门负责岗前、在岗、转岗培训。

第二十一条每年初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员工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第二十二条对自行申请培训、公司安排的外部培训等情形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一部分。员工须遵守培训协议约定,如违约则承担相应赔偿及责任。

第七章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凡公司员工都必须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须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的主管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部,其负责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涉及技术、财务、采购、管理及其他掌握公司不宜对外公开信息的岗位须签订员工保密协议。员工保密协议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十六条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对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即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通知员工,亦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员工离职时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离职及工作、财物移交手续。

第三十一条员工应在辞职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若不按规定的时间提出,或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影响公司或部门正常工作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符合员工奖惩制度开除情形的,公司有权开除员工,且无需事先通知员工亦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且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3天(含)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对自动离职员工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因工作未交接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员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员工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因公司需要其继续留任的拟退休员工,须经所在用人部门提议,经权限人批准,在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可被返聘,但返聘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书,每次协议有效期不能超过1年。

第三十五条员工因违法、违规、人为因素造成公司损失的或违反约定的,应按规定向公司支付赔偿金。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员工离职时须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一)员工离职不按规定提前书面提出,因工作衔接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二)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或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员工在专项培训或福利约定的服务期截止日期之前离职的。

(四)员工违反其他约定,导致公司损失的。

(五)员工移交的财物短缺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第九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公司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员工工时制度。员工具体上班时间以公司公告及通知时间为准。

第三十七条因工作及岗位需要制订特殊工时及考勤制度的岗位及部门,可由用人部门书面提出申请,权限人审批,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对迟到、早退、旷工的认定,以公司相关规定及通知要求为准,考勤以有效的考勤记录为准。

第三十九条考勤记录应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如有因虚假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对责任用人部门负责人、直属上级和员工按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四十条考勤是薪酬发放依据之一,各部门应重视及加强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员工考勤工作。对考勤异常部门及个人应及时反映及按规定跟进处理。

第十章休假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公司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年休假、产假、婚丧假等。

第四十二条正常情况下,员工任何类别的假期须按公司流程得到用人部门负责人事前批准,并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应事前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于事后补办手续。

第四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员工加班。确因工作繁忙需要员工加班的,用人部门负责人应提前向公司权限人书面提出加班申请,并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原则上安排员工一年内调休完毕。具体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员工薪酬与考核制度

第四十四条员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工资、奖金、津贴、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

第四十五条员工薪酬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四十六条薪酬原则

(一)薪酬制度的制定符合公平性、竞争力、激励性、合理性、合法性的原则。

(二)在分配上符合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水平。

第四十七条分别采取以下四种不同类别制度:

(一)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权责相关的年薪制;

(二)与岗位、目标绩效相关的'岗位绩效工资制;

(三)与劳动定额相关的计件和计时薪制;

(四)与固定劳动范围相关的固定工资制。

第四十八条每月工资发放日期为下月15日发放,遇节假日则调整。

第四十九条员工必须在每月发薪日前到财务部签收工资单。如对工资有任何疑问,须即时向用人部门负责人或公司人力资源部核查。

第五十条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一)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二)与公司签订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费用;

(三)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第五十一条员工绩效考核:

(一)绩效考核目的: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公司员工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实绩,使员工的贡献得到认可并提升员工的绩效。

(二)员工绩效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周期考核(月度、季度、年度等)。

(三)绩效考核要素主要包括:业绩、能力、态度。

(四)绩效考核结果是确定员工晋升、调配、薪酬、福利、奖惩、培训等人事决策的客观依据之一。

第五十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

(一)公司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五十三条离职员工按公司规定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可领取离职前未结算的工资。未按手续办理离职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并停放工资直至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

第五十四条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故意打听、攀比、议论他人工资情况。管理者和员工有义务对自己或他人的工资进行保密,凡违反本规定,将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五十五条福利:按国家、地方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包括但不仅限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员工节假日福利等,具体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员工奖惩制度

第五十六条目的:为表彰先进,树立良好工作作风,鼓励员工积极向上,规范员工职业行为及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

第五十七条奖惩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有依原则:奖惩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等。

(3)结合原则:奖励以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惩罚以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4)分明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5)适当原则:功奖相称,过罚相当。

(6)时效原则:奖惩要及时,必须要有激励和教育效果。

第五十八条员工被处罚时,若存在领导责任的,应同时追究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处分。

第五十九条奖惩结果作为员工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第十三章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十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主管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部,确保资料保密、手续完备并及时归档。

第六十一条员工档案资料不外借。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借,须权限人批准。

第六十二条查阅档案按下列规定:

(一)查阅人事档案须经公司权限人审批同意;

(二)查阅档案时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人员陪同方可查阅;

(三)查阅档案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

(四)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资料。

第六十三条员工本人保证提供及填写的资料属实,以后如有变更个人资料员工有义务及时(最迟不超1个月)提供书面资料给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有虚假或隐瞒,后果自负,并自愿接受公司相关处理意见。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另行制定。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本《制度》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执行。

第六十七条本《制度》由董事会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草拟、修订及解释。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篇7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章程,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确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科学的方法、规范的制度推进公司的发展。

三、公司人事制度的总原则是:“没有重叠、没有空白,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

四、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企业的全面经营管理负责,对企业的人力资源问题有决定权。

五、人力资源工作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薪资和福利、员工培训、绩效考核、劳动合同等。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一、根据公司的发展计划,制定公司人力资源的长期、中期和短期计划。

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财务部合作,建立人力资源会计体系,核算费用。

第三章员工招聘与配置

一、为保证集团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招聘、储备好必需的人才,对员工的招聘与岗位配置做以下规定:

1、所需员工应面向社会广泛招聘,同时鼓励在职员工把德厚的、有才能或有专业特长的亲朋好友推荐给公司。

2、任人唯贤,力求做到人尽其才,注重培养工作表现好、能力强、有管理才能的在职员工,并尽可能将其提拔到重要的负责岗位,不让人才埋没、浪费和流失。

3、职位空缺和出现新职位时,优先聘用在职员工,不足时再向外招聘。

4、在职员工每月和年终的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职务与工资晋升的主要依据。

二、招聘程序

各公司、部门负责人将人员需求计划以书面形式报行政部;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审核汇总,拟制招聘计划上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招聘计划内容为:

1、招聘的岗位、人员数量及相关的福利待遇范围,招聘信息发布方式。

2、招聘方法: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进行资格审查;再组织进行初试和复试;

3、招聘时间及人员的安排。

三、入职手续

1、应聘者经确认合格后,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和用人部门在上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定批准。受聘者与公司签订,成为公司员工。

2、新员工向公司提交近期免冠照片10张,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岗位资格证,工作业绩和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等原件,查验后公司复印存档。

⑴员工个人资料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婚姻及子女状况。当提供的个人资料中姓名、家庭住址、暂住地址、电话号码、培训结业和毕业等情况更改时,应及时通知公司行政部。

⑵特殊岗位的员工还须提供担保人姓名、在昆住址、身份证和户口册复印件、担保人亲笔签名的担保书。

⑶公司有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伪造等情况,公司将视情节予以降职、降薪或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

⑷公司适时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培训,使其对公司的基本情况和规章制度有初步的了解。

⑸报到上岗。新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三、试用

1、新员工均有1-3个月的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不满三日者,不发给薪金。

2、试用期工作表现突出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写出书面推荐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试用时间可以缩短。

3、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批准也可缩短或免除试用期。

4、正式员工离职后重新进入公司的免除试用期,但司龄从最后一次进入时计算。

四、转正

1、试用合格的员工须填写,由试用单位负责人和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共同考评签署意见,分管该业务的公司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试用期内员工请假一周以上,其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请假超过一个月者,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五、竞聘制度

1、集团公司的管理岗位竞聘制度:“五不”、“一有”(即:“不分先后、不分内外、不分亲疏、不分男女、不分年龄”,“有能力就上”)和“先内后外”原则。

⑴鼓励员工努力学习,提高理论和实际工作水平,积极参与竞聘;员工自荐、推荐、举荐、引荐适合者参与竞聘。

⑵内部竞聘报名后,向社会公开招聘,选其中优秀者与内部人员共同参加竞聘。

2、竞聘的实施办法

⑴在职管理岗位的竞聘:每年年末,公司组织中级管理层(含副总经理级、经理级、副经理级和主管级)在全体员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考评。先本人自述,尔后由总经理和全体员工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其中,总经理的投票权重点50%、全体员工投票权重点50%。述职考评通过率为60%以上视为合格,被考评人可以连任。未能达到60%为不合格,该被考评人降一级使用,其空缺的岗位进行内、外竞聘。

⑵空缺、新增管理岗位的竞聘:公司统一组织竞聘。鼓励能胜任某岗位的员工,向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报名积极参与竞聘。

3、竞聘程序

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竞聘演说→竞聘答辩→筛选评定→上岗试用→任职考核→月绩效考核→年终述职考评。

4、竞聘组织

行政部负责竞聘的组织,竞聘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部门经理组成(本岗位竞聘时,岗位的原负责人回避),竞聘题目由公司领导或专家出题。

5、试用

竞聘小组采用打分制决定人选,进入试用期(公司内部员工1个月,外聘人员1-3个月)。试用期结束时进行履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一年,任期满后重新进行履职考核。

第四章员工薪资制度

员工的薪金,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能力、岗位和月、年绩效考评,在集团公司工作的时间(简称司龄)以及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等构成(详见)。

一、薪金构成

1、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

2、岗位职务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核发。

2、月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每月绩效考评情况核发。

3、年绩效工资:根据集团公司的全年效益和员工的每年年终的绩效考评情况,年度结束后发放。

4、项目效益奖金:集团公司项目完成产生效益后,以税后利润的5%提取,按岗位职责和历次员工绩效考评情况确定发放金额。在公司项目完成之前因个人主观原因(因病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除外)离开公司的人员,不享受项目效益奖金。执行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的单位,按约定实施。

5、总经理奖励基金:总经理拨出专项“奖励基金”,并决定发放对象与方式。

6、岗位津贴:项目施工一线的员工,出勤率达到26天以上的.享受岗位津贴,津贴标准视项目情况而定。公司其他单位均不享受此项津贴。

7、待岗工资

⑴集团公司业务量减少时,可安排部份员工待岗。待岗一年内按政府规定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保留劳动关系。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待岗时间也可超过一年。待岗前的工作时间内的年绩效考评工资和项目效益奖金,按实际在岗时间计算。

⑵员工待岗期间接到公司的上岗通知必须按时到岗,否则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关系,保留追回已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的权利。

二、薪资定级、定档

1、定级、定档方法。由员工自己选择适合的薪资档、级,并自述理由(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绩效努力目标和实现的办法以及本岗位的社会平均薪资水平等),经民主评议后报总经理审定批准。执行期三个月,根据每月的绩效考评情况决定维持其薪资级、档或进行上、下调整。

2、工资的级、档金额随公司效益增加和物价水平的提高适时上调。

3、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其薪资亦进行相应调整。晋升级、档的工资从公司下发通知的下月起执行;降低级、档的工资从公司下发通知的当月起执行。

4、根据对员工的绩效考评情况,公司每年将进行薪资调整,以激励优秀、督促后进。当年内晋级两次以上者,年终奖励再晋升一级。若当年内未能晋升一级者,次年降一级薪资。

三、发薪日期。每月的10日,集团公司支付员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资均以税前数值计算。

四、集团公司下属各承包单位的薪资标准可参照公司标准和制度执行。

第五章绩效考评制度

一、总则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激励其不断改善工作表现,圆满完成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评原则

1、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建立绩效考核考评档案,作为工资发放、薪资级、档调整、岗位聘用与晋升的重要依据。

2、考评对象

⑴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和因病、因私、因伤缺勤者,但不包括当月出勤未达15个考评工作日者。

⑵员工在考评期内更换工作岗位,就职新岗位超过15天参加新岗位考评,反之则回原岗位进行考评。

3、考评分为月考评、年度考评和其它考评。

4、因完成公司计划外临时安排的工作,影响了月计划工作的完成,考核、考评时应酌情正确处置。

三、考评指标

考评指标按普通员工、主管级以上员工两种类型分别确定(详见附表)。

四、月考评程序

在员工自评的基础上,由考评小组进行考评。考评小组的组成:

1、普通员工类的考评小组: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被考评员工的直接上级、分公司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组成。

2、主管级以上员工的考评小组: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被考评员工的直接上级、分公司经理、总经理组成。

五、年度考评程序

1、普通员工的考评分上级、同级、自我考评三级进行,各级的考评权重比例为:上级占总评的70%,同级占总评的20%,自我考评占总评的10%。

2、主管级以上员工的考评分上级、下级、同级和自我考评四级进行,各级的考评权重比例为:上级考评占总评的60%,下级考评占总评的20%,同级考评占总评的10%,自我考评占总评的10%。

六、年度考评方式

以考评会议评定的方式实施年度员工考评。

1、考评会议的成员:由被考评部门全体员工、其它部门的经理、分公司负责人、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组成。

2、考评会议由总经理或指定人员主持,主持人指定一名参评者负责会议的相关记录和评分核算。

3、会议程序

⑴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对被考评人各月绩效考评结果进行简要介绍。

⑵被考评人作自评陈述。

⑶被考评人回避,参评者对被考评人的陈述进行评论和评分。

⑷评分以不记名方式,按上级、下级、同级分类后交给记分员。记分员按上述级别分类算出各类的平均分后,再以各级评分权重比例算出被考评员工的年度绩效考评得分。

七、奖惩办法

(一)“优秀”:绩效考评得分90以上(包括90分)。

1、月绩效考评连续三个月获得“优秀”晋升一档薪金。

2、年绩效考评得分为全公司第一名,晋升三档工资;第二名晋升两档工资;第三名,晋升一档工资。

3、年度奖励名额:集团公司参评人数在20人以下,评选一人;参评人数在20-50人,评选二人;50人以上,评选三人。

(二)“称职”:绩效考评得分为89-80分为称职,不奖不罚。

(三)“基本称职”:绩效考评得分为60-79分,考评为“基本称职:

1、月绩效考评得分为75-79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5%;绩效考评得分为70-74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15%;绩效考评得分为65-69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20%;绩效考评得分为60-64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30%。

2、连续二个月考评为“基本称职”,按比例加倍扣除当月绩效工资。连续三个月考评为“基本称职”,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00%。若本人为部门经理的,还要扣除其“职务工资”的100%。

3、员工月绩效考评为“基本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10%;连续两个月考评为“基本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20%;连续三个月“基本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100%。

(四)“不称职”:绩效考评得分为59分以下,作以下惩处:

1、月绩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100%;连续二个月考评为“不称职”,除扣100%“绩效工资”外,加扣100%的“职务工资”;连续三个月考评为“不称职”,降薪(降职)一档处理;连续四个月考评“不称职”予以换岗或辞退。

2、员工月绩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40%;连续两个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60%;连续三个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100%。

(五)年绩效考评为集团公司最后一名的,降薪二档或降职。

(六)考评后的个人月收入不低于昆明市规定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第六章员工福利

一、有薪假期

1、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按政府的规定执行。集团公司另有规定时另行通知。

2、带薪年假: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可以享受三天的带薪休假,司龄每增加一年休假可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15天。该类假期可充抵病、事假时间。

3、婚假:依照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公司正式员工结婚,按政府规定给婚假;符合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条件的,参照政府规定和公司实际另加晚婚假。

4、丧假: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或直系供养人死亡,公司给丧假3天加来回路程,最多不超过7天。

5、以上未列假期根据公司实际参照政府规定执行。

6、休假的一般规定

⑴员工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领导和行政部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

⑵具体休假时间,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与个人协商后统一安排;经理层及以上的由所在部门与公司行政部协商安排,报总经理审批。休假期间若遇公众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

二、社会保险

1、公司为试用期满并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购买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项目。保险基数根据企业情况每年核定一次,缴费比例按照政府规定执行。

2、公司对长期外派和现场工地的员工,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

3、若员工本人不愿意购买、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购买上述保险,需本人写出书面报告,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员工活动

1、公司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每两年进行一次例行体检,并适当组织体育锻炼和娱乐活动。

2、公司员工均可参与公司工会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公司周年庆祝、春节联欢、体育竞赛、郊游等活动。

第七章奖励和处分

一、奖励

1、集团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的公司予以奖励: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取得重大社会荣誉;管理改进的成效显著;培养和举荐优秀人才。

2、奖励分为项目绩效奖、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的即时奖励。奖励方式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

⑴项目绩效奖。根据安全、质量、进度、开源节流、产生的经济效益,由上级主管单位推荐,集团公司组织评审,经总经理批准。

⑵年度特别奖由所在部门推荐,公司行政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⑶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表现突出和有其他特殊贡献的员工,即时给予奖励。

二、处分

集团公司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等予以处罚(不排除犯有下列行为之外的过失也会受到处罚):

1、工作态度不认真,造成一定后果;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分配,影响工作;违反工作纪律,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吵闹、打架的过错方;根据绩效考核制度应受的处罚;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虚报个人申述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及公司制度。

2、处罚分为:警告、扣除当月部分或全部绩效工资、薪资降级(档)、开除四类。

第八章员工培训

一、培训目的:保障员工自尊、自我实现的需要,充分释放其潜能,有效调动积极性、创造性,强化员工敬业精神,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培训内容

(一)新员工培训

1、培训时间:新员工到岗后的第一周进行。

2、培训内容:⑴了解集团公司发展战略、方针和宗旨(行政部负责);⑵了解企业规章制度、文化(行政部负责);⑶了解工作内容、性质、责任、权限、利益、规范(部门经理负责);⑷熟悉组织机构、岗位、人事环境(部门经理负责);⑸熟悉工作流程、技能(部门经理负责)。

(二)员工素质培训

1、目的: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培养价值观,增强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激发工作热情,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2、培训方法:以面授、讨论、心得共享、自学相结合。

3、培训负责部门:行政部

4、培训时间安排:分阶段进行,每逢双月的周六下午4:30-6:00、视工作情况和工作需要也可集中一天或半天进行专业培训。第一阶段培训以激励和素质教育为主题;第二阶段以iso9001:20xx为培训主题;第三阶段以宣传企业文化为主题。包括其它相关的培训。

三、规章制度培训

培训内容为公司的规章制度,通过培训,使之人人熟知、自觉遵守(行政部负责)。

四、专业知识培训

1、专业知识普及培训。涉及的各个专业的培训,每月进行一次,分别由公司专业人员或各级领导以讲课方式传授专业知识,提高员工的综合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由行政部负责组织)。

2、学历培训(公司支付学费式培训)

⑴符合下列条件、未取得大专或本科文凭的员工,享受在职学历培训。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本人愿意长期服务于公司,也希望提高自我素质;绩效突出,公司拟重用或作后备力量的;岗位工作需要进行培训的。

⑵学历培训以业余学习(夜大、函大学习、进修)方式为主,时间一般为2-3年。员工可选择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进行深造。

⑶第一年学费由公司支付,其余学费毕业后凭毕业证报销。未取得毕业证,全部学费自行负责;继续学习取证的后期学费不得报销。

⑷接受了学历培训的员工,须在公司服务三年(从拿到毕业证起计算);未满三年而离开公司的,应向公司支付部分学费。支付办法为:以学费总数除三十六个月,未满的几个月的学费由个人赔付公司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3、换岗、任职培训。因岗位变更须进行的培训,可在任职过程中接受锻炼、培训(由公司领导安排)。

4、技能培训(在职短期培训)

⑴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进行定向、专业、脱产或半脱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技能。

⑵员工培训结束后,所学内容应在本部门和相关专业的公司员工中进行“互教学”,共同分享成果。否则将承担所有的学习费用(由行政部组织实施)。

5、公司根据需要安排的执业资格、岗位证培训考试,取得的资格证的费用由公司报销,但持证人须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从拿到资格证起计算);未满三年而离开公司的,公司要求其支付部分学费。支付办法是:以学费总数除三十六个月,未满的几个月学费,由个人赔付公司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培训纪律

1、在规定的培训时间内,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或请假。确有要事的,需事前以书面形式(附总经理签字)交至行政部,口头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30元。

2、迟到每十分钟主管级以上员工罚款10元,普通员工罚款6元,以此计算。

3、培训将进行不定期的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当月绩效考核内容。

六、培训绩效评估

每一阶段的培训结束后,以考试、问卷调查、谈话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评估,依此对下阶段的培训方式、内容和对象进行调整,以达到培训效果和目的。

第十章劳动合同与离职

一、适用范围:试用期满转正后的全体员工

二、合同期限

1、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因公司原因或员工个人原因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均视为一年期劳动合同。

三、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和解除

1、新员工在试用期满转正时,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续签劳动合同。期满未重新订立劳动合同而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原合同续签。

3、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4、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需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合同。

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偿。

⑴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

⑶未经公司批准而自动离职;

⑷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⑸擅自离岗,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被公司除名;

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支付经济补偿:

⑴经与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⑵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岗位工作(增发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⑶不能胜任分配的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⑷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7、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辞职。如未提前通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8、未提及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职手续、补偿

1、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否则不给予离职补偿;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保留司法解决的权利;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2、离职手续包括:

⑴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⑵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⑶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⑷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

⑸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⑹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3、离职补偿。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补发一个月基本薪金。其中: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发;超出一年不满一年半的,按一年半发,以此类推。补偿费最少发一个月,最多发放12个月。

五、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或责任机构(公司专职负责人、公司工会负责人、公司总经理)申诉,协议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篇8

受命准备

1.正确掌握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的内容,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正确安排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的步骤,快速准备工作。

3.接到信息系统输入任务后,及时的与同事其他协作着取得联系,协商一致,使工作顺利进行。

4.迅速、恰当的处理工作中的失败与失误,防止信息错误丢失。

5.当接到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任务后,能很快的分析其整体情况与结构,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

业务工作

1.编制公司人力资源规划。

2.组织公司人员招聘活动。

3.办理公司员工人事变动事宜。

4.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5.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代表公司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或进行劳动诉讼。

6.制定员工培训计划,组织技能考核鉴定和培训实施。

7.组织制定公司考核制度,定期进行员工考核。

8.负责公司员工考勤的汇总及整理工作。

9.建立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为公司重大人力资源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工作效率

1.正确确认工作目标,并踏实的执行完成。

2.仔细检查工作中的细节,并在工作中着重注意。

3.预测可能发生的过失,并努力防范。

4.注重每天的`工作改进,使工作效率不断提高。

5.做好工作的准备,并有效地进行工作。

6.在工作中能随机应变,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果的目的。

成果

1.工作成果、成效达到人力资源信息系统预期的目的或计划的要求。

2.及时整理工作中的心得体会,为以后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3.工作总结报告及时、准确、真实。

4.通过工作,大大提高了工作熟练度和技能。

5.能够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人事管理实际问题。

6.营造较强的公司凝聚力。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篇9

1.引言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之一,旨在通过合理的薪酬体系和福利政策,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2.薪酬管理的重要性

薪酬管理直接关系到员工的薪酬待遇,合理的薪酬体系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和效能。同时,薪酬管理也是企业与员工之间公平合理的重要保障。

3.福利管理的重要性

福利管理是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和回报,能够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增强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幸福感。适当的福利政策也能够提高员工的福利保障水平,促进员工的发展和成长。

4.设计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原则

设计薪酬福利管理制度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灵活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公平原则是保障员工获得合理报酬和福利的基础;合理原则是根据员工的价值和贡献确定薪酬和福利待遇;灵活原则是根据企业发展和员工需求进行调整和优化;可持续发展原则是确保企业能够长期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薪酬福利待遇。

5.优化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策略

优化薪酬福利管理制度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制定合理的薪酬体系和福利政策;建立机制,将薪酬与绩效挂钩;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和培训需求,提供相应的'发展机会和;积极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善和优化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是优化人力资源管理的关键之一,它对于吸引、激励和留住优秀人才具有重要的作用。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和员工需求,设计和优化适合自己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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