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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传统文化的方式(收集3篇)

时间: 2026-01-27 栏目:实用范文

保护传统文化的方式范文篇1

关键词:民族文化生态保护传承方式

中图分类号:V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3(b)-0-01

民族文化在我国发展历史上,是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文化生态包括自然生态与社会生态两个部分。如何保护民族文化生态,建设文化生态,是当代民族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话题,笔者从事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就此,谈谈自身的一些看法。

1文化生态对于民族文化的意义

(1)要保证民族文化能够得以存活,并使其获得生存与发展,必须要大力发展和保护民族生态,对于民族文化而言,要有着特定的文化条件,才能使其顺利的发展。文化生态的不同,导致了各地区、各民族文化的迥异。因为文化的生存环境不相同,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少数民族文化,这种文化风格,使我们不少人都受到了熏陶,文化只有在特定的环境下才能够生存和发展,一旦文化环境发生了改变,原本的民族文化就会受到印影响,甚至是破坏。这样的例子举起来数不胜数,历史上的著名的鲜卑族人,曾经因为政权问题而迁都洛阳,由于地理位置的巨大变化,鲜卑族人原本的民族文化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进入黄河农耕文化区,随着时间的推移,鲜卑族人原本的文化被渐渐蚕食,就连他们自己,也逐渐融入了其他民族当中。(2)文化要存活下来,有一个必要的条件,那就是文化生态,文化生态是文化生存、发展的重要因素,左右着文化的发展方向以及趋势,因此,要使得文化得以继承与发展,我们就要好好保护文化生态。

2如何对文化生态进行建设以及保护

(1)文化生态保护是什么。文化生态保护所指的是有效的保护民族文化得以良好发展以及生存的环境和条件,让文化能够较好的得以继续传承下去。想要保护文化生态,首先就要了解到两点内容:第一个是文化生态保护就是指要保护民族文化赖以生成的条件不会受到破坏,能够继续传承下去。第二个是指文化生态保护要有一个良好正确的认识,文化生态保护指的是对某个民族一个特定文化的保护,而不是指对整个民族文化进行保护,这个说法是错

误的。

(2)文化生态建设的意义。进行文化生态保护的目标前提必须是没有受到破坏或遭受破坏程度不大的民族文化,要是对象是已经遭到严重破坏的民族文化,则不能够用文化生态保护,而是要用到文化生态建设对遭到破坏的民族文化进行重建恢复。

3文化生态保护及其规划方略

(1)建设与保护民族文化的传承机制。中国有五千年的发展史,我们民族文化之所以会经久不衰,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有一套很完整的传承机制。因此,要确保民族文化能够世世代代相传,就要从传承机制方面入手。要保护传承机制,就先要保护民族文化的传承者。如果民间艺人是民间文化的传承者,那么就要对这些人进行保护,对这些人施行一系列的经济援助与保护政策,有特殊贡献的艺人,政府部门也可以授予“文化艺人”的称号。

(2)要保护现有的民族文化的传统载体与传承媒介,同时为民族文化寻求新的传承载体与传承媒介。民族文化的载体和传播媒介是民族文化传承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护民族文化的载体和传播媒介中意义重大。在当代传承中,保护民族文化的载体和传播媒介十分重要。一方面在能保护的传统文化传播载体和媒介要实行保护,让其发挥传承文化的作用。另一方面,对难于继续形成传统载体和媒介的要进行研究并寻找新的传承载体和媒介。例如将旅游作为载体,将民族文化归纳其中。既发展了旅游行业,而民族文化也得以实现经济价值并获取生存。

(3)保护现有的民族传统文化传承方式与方法,另寻求新的传承方式与方法。民族文化有其特定的传承方式,如大多数民族工艺以家传的方式传承,有的传男不传女,有的传长不传幼,有的传内不传外。保护这类民族文化就要保护这些传承方式。随形势的发展与变化,我们要继续研究新的民族文化传承方式,这个新的传承方式要能够适合当前的社会形式,又要适合文化的继续传承和发展。例如通过民族传统体育运动来进行传承体育文化;利用民族艺术传承的歌舞文化;利用旅游以及重大节庆来展示以及突出鲜明民族传统歌舞和服饰的艺术;利用戏曲、影视等方式,将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爱国主义精神、美好的道德情操、乐观豁达的生活态度加以传扬。

(4)通过再次开发以及利用为传统文化追寻新的社会市场和生存土壤。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离不开社会的需求,如果失去社会需求,民族文化就会消失。在当下,因失去市场而消失的传统文化情况不少,我们要合理利用传统文化资源优势为其寻找新的生存环境。例如民族的工艺和医药都可以进行合理的产业化开发;通过民族的文化产业来创造经济价值并通过这个文化现象来获取对民族文化新的生存方式;将传统文化和精神文明以及文化建设结合,营造出新的民族文化生存环境。精神文明建设是离不开民族的传统文化。

4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利用

在进行民族文化的开发利用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几个内容:(1)走正确的建设道路,坚决摒弃建设的过程中所使用的不科学的方法。有些重新创造类似于传统的文化,这些只是保留了文化的躯壳,不能让其对民族文化生态系统造成破坏。有的地方为了迎合有颗的好奇心理,将当地民族讳莫如深的奇异风俗特地夸大;有的地方对民族文化缺乏全面了解,在开发利用时缺乏合理的长远规划。(2)要注意防止利用民族文化功利化。民族文化是能创造出一定利益,但是民族文化要生存与发展不能一概追求利润,那样会将民族文化变得庸俗以及经济化,使民族文化改变原有的意义。(3)建立和完善传统文化的适应机制。民族文化之所以发生消解,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外来文化冲击下不能有效地抵御或调适。要保护民族文化必须建立和完善民族文化的适应机制,以致在外来文化进入之时,本民族文化能够消化、吸收外来文化而不会被同化。

5结语

总之,维护和建设民族文化生态,是民族文化建设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和课题,在进行维护和建设的过程中,有许多项需要注意,只有这样,才能将文化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做到最好。

参考文献

[1]冯天瑜.中华文化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

保护传统文化的方式范文篇2

关键词:民族文化;民族歌舞;侗族;保护

一、侗族传统民族歌舞的概况

侗族是一个能个善舞的文化资源丰富的民族,其中侗族大歌享誉国内外。老年人教歌、年轻人唱歌、年幼者学歌,是侗族社会的传统风尚,所以在侗族地区有“诗的家乡,歌的海洋”的美誉。主要有琵琶歌、玩山歌、劳动歌、劝世歌、酒歌、儿歌、山歌等等种类。侗族大歌是侗族民间音乐艺术的杰出代表,它具有其他民族所不具备的多声部合唱的艺术特色,主要流行于南部侗族地区。侗族舞蹈有“多耶”舞、“创”舞、芦笙舞、龙舞等。乐器主要有琵琶、芦笙、“牛巴腿”琴、笛、箫、唢呐、钹等。侗戏是侗族文学、音乐舞蹈的民间综合艺术形式。

侗族的歌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在不同地区的侗族聚居地所延续和发展的下来的歌舞方式也有其不相同的地方,虽然大多的主题内容差不多,但在歌舞所表现出来的外部视觉效果各有不同,这是一个民族在不同地区受到不同的文化环境影响所致,同时也反映出侗族这一民族的包容性和延展性。它能反映出自己民族本身所持有的民族特色,同时在多民族混合聚居的地区它也能吸收外民族的优秀文化特点然后逐渐的适应而后对自己进行进一步的发展和进步。

因为我所接触的侗族地区很少,没有进行过系统的到当地去做调查,但是就我所了解的侗族发展情况而言,在恩施地区的侗族人民所展现出来的歌舞文化形式或多或少的吸收了恩施地区土家族苗族的民族成分内容。或许,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所聚居的各个民族大都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只是看相互之间区别的范围和内容会有多大而已。在多个民族聚居的地区在某种共同的文化观支配之下会完成一系列的相互融合。

二、对侗族传统民族歌舞进行保护的必要性

前面我提到了,在多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区域内,某个民族中的一些文化现象会发生一些变化以适应当地区域内其他少数民族的文化观、价值观,同样这种逐渐的变化过程并不是针对区域内的某一个民族,而是大家一起的打造和创造一个新的方式。那么,就这个地域而言,其中的各个民族在变化过程中怎样去保护自我民族的传统文化,怎样才能保持自我民族现象的延续性和传统性就成为了一个非常迫切的问题。这里,我想对我提到的“区域”这一词语做一个展开,前面提到了在多个民族共同生活的区域,比如恩施地区,这个区域定位比较小,属于狭义。如果把整个国家作为一个区域,那么这就是广义上的定位。无论是从狭义上去理解区域,还是从广义上,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在区域内如何保护传统文化的问题。这个问题关系到区域内的民族安定团结健康的发展,重要性不言而喻。

以侗族传统歌舞保护为例,对其传统性进行必要的保护不仅仅是为了侗族这一单一民族的延续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其民族所在区域的安定团结统一和健康。保护其文化现象的核心内容归根究底是保护其所表现出来的价值观和价值体系,这同样符合了十提出的认同感思想。保护侗族传统歌舞有利于提高侗族人民对于整体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同时升华侗族人民的文化认同心理,达到团结发展的目的。

三、保护侗族传统歌舞的原则

首先,对侗族传统歌舞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其认识的深度决定措施的正确性和对其保护的深度和广度,明确侗族作为我国少数民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历史上所作出的贡献巨大,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传统歌舞的保护是对其民族本身的延续性发展进行的重要补充,在思想上重视对侗族传统歌舞保护是第一,才能使具体的保护性思想落实到实处。第二个认识是对传统这一概念的正确认识,正确认识传统歌舞这一概念是对其进行保护的方向性的指导,在正确的方向的指导下才能使所提出的保护措施达到实事求是的根本目的。

其次,对侗族传统歌舞进行保护时,要重视其保护措施的侧重点。这里我想提出的是保护性原则要向持续性保护靠拢,也许,在对其提出的保护性措施在实施初期甚至在一段时间以内所表现出来的效果并不明显,但是对于其传统性的长久延续上却有更好的影响。对侗族传统歌舞的保护性探索路上,要更多的去思考能长远的维持其传统性的方式方法,而不是仅仅为了暂时的积极效果,这种可持续发展的思路有助于长久的维持其传统性,更有利于在今后的过程中不断的对所运行的方式方法进行完善。

第三,对侗族传统歌舞进行保护时,要遵循侗族这一民族本身对于其传统歌舞文化的自身理解和要求,更多的聆听本民族人民的具体体会。“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侗族人民作为侗族传统歌舞最直接的传承者,在对本民族歌舞的保护性政策上应该是最具有发言权,这一原则的合理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提高侗族歌舞传承者的积极性,进而更好的达到保护传统歌舞的效果。反之,如果这一原则使用不当则会导致反作用,使方式方法成为空谈,难以为继。甚至在措施落到实处的时候面对侗族人民的不支持和反感。

四、有效的保护侗族传统歌舞

(一)注重对侗族歌舞传承人的支持和保护

任何民族文化的发展和传承都是以人为媒介,人作为文化的创造者和更新者,在民族文化的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侗族歌舞的多样形式决定了它的传统性更多的是需要民间的普通生活来进行保持。它渗透在侗族人民的日常生活中,有效的保护侗族人民日常生活的稳定性就是帮助保护侗族歌舞文化的一大助力。用保护普通侗族人民去推动民族歌舞文化这一现象的前进,同时又使其前进的方向保持本民族的传统性。也许有的人会说传承人是侗族人民之中的一少部分歌舞的继承者,但是我还是觉得这一部分继承者只是侗族传统歌舞整体范围以内一部分技能高出其他人的所谓的“名人”,当然支持和保护这一部分“名人”是需要和必然的,但是绝对不能忽视广大不是“名人”的侗族普通人民。因为他们才是保持本民族传统文化的真正历史继承者。所以,我认为在保护侗族传统歌舞的传承人这一点上,广大的侗族人民更具有深刻意义。而支持和保护这一大部分的侗族人民去延续他们自身的日常歌舞生活则成为一种要求和出发点。

说到这里,我开始提到了政府部门的支持和保护方向,我认为政府在支持和保护侗族歌舞传承人上的作用和位置应该是充当一个引导者和提供平台的机构,而不是作为一个只会文件规定的话语者。应该把更多的侧重点放到如何满足侗族人民最根本的生活要求上。也就是说,不是政府规定文件去让侗族人民按照规章制度来执行,而是政府部门在充分了解本民族人民要求的基础之上研究如何让其得到满足。不是由上而下,而应该是由下而上的保护模式。这样的保护模式我认为可以更大程度上的调动传承者的积极性和认同性。很多人会说,需要政府做出更多更大的保护力度,这样的思维方式其实是一种没有多大作用的一纸空文,其保护效果并没有其民族本身由内向外延生出来的保护欲望起作用。因为,究其根本上而言,歌舞形式的传统性延续和保护是需要广大的侗族人民共同去完成,而不是仅仅凭政府的几句话可以做到的。这就是我提到的对于传承人的保护方式和引导性,可能在当前的社会现实方面,我的这种想法无法得到大众认可,但是我仍然认为政府在保护传统歌舞的地位位置上需要做出一些改变。可以作为一个领导者、引导者,但不要成为一种“独裁者”。

(二)注重侗族传统歌舞的“品牌”打造

我这里所说的品牌打造并不是作为一种商品文化的品牌,而是作为一种本民族的文化认同感打造。在上面我提到了有效的保护性措施的最终目的是以本民族人民为主体,那么提高人的自我能动性就是首要的目标,而文化认同的加强则会直接和有效的达到这个目的。增加侗族人民自身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是加强其侗族人民的文化认同感的重要方面,而打造民族品牌就是为达到这一目的最有效的方法。如果把侗族传统歌舞作为侗族的一种品牌来打造,让其他民族以此为窗口来认识和了解侗族,不仅仅在保护侗族传统歌舞这一文化表现形式上有重要作用,而且侗族人民本身也会把这一形式作为本民族的特点,从而激发对侗族传统歌舞的保护欲望,由内而外的散发出民族文化的内涵和魅力。而所谓的保护侗族传统歌舞的目的在不知不觉之中就已经实现,并且可以长期和持续的保持下去。在这里我想提出一个个人的品牌设想,作为一个品牌而言,应该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侗族传统歌舞如果打造成为侗族民族品牌,在对外传播和宣传的过程中应该更加注意保持自身的特殊性,让这种特殊性成为民族文化的最大品牌吸引力。所以,我认为关于侗族传统歌舞品牌的打造问题还是得回到根本的人身上,人作为最大的品牌传播者和参与者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人会由一种现象去喜欢一种人,但是却可以由喜欢一个人去喜欢一种现象。而侗族传统歌舞最大的品牌打造其实打造侗族人民的自豪积极的形象。

(三)增加对侗族传统歌舞的记录形式

这一点上我不想过多的介绍一些记录方式和器材,很多文章都能找到类似的观点,我想作为补充的记录形式是一种意识形态上的记录形式。无论是用纸用笔,还是用照片录像等等现代的记录方法,它们所记录下来的是当时所能得到的素材,而民族文化始终会处于一种文化变迁的状态之中,意识形态上的记录形式能够长久持续的保持侗族传统歌舞的延续。任何外在形式上的记录作用永远无法和记忆里的潜意识相媲美,加深侗族人民在潜意识里对传统歌舞的喜爱和重视程度,就能在在意识形态上做好对传统歌舞的保护准备。

(四)对于面临绝迹的一部分传统歌舞形式要采取急救措施

对于侗族传统歌舞形式的了解很多人局限于对侗族大歌的了解程度,而侗族大歌只是侗族传统歌舞形式的一部分,对于侗族传统歌舞的表现形式而言,还有很多是处于绝迹边缘的文化现象。我们在对侗族传统歌舞形式提出保护性措施的过程中不能仅仅只局限于对侗族大歌的宣传和保护,对于那些流传范围较小影响力没有侗族大歌大的传统歌舞形式更要迅速的做出急救性保护,否则,当我们很多年后再回望侗族传统歌舞的时候,就只剩下大歌这一孤家寡人,这是何等的无奈和悔意。在一些更加穷苦的侗族地区,他们所拥有的延续下来的传统歌舞形式可能正在面临无路可走的局面,这是应当重视的方面。

(五)在保护传统歌舞形式的过程中要和保护其他文化现象相结合

传统歌舞形式是一种文化现象,和侗族其他文化现象一起构成了侗族的传统文化,我们在讨论如何有效的保护侗族传统歌舞的时候不能够把这一单一的文化现象抽离出来,应当与保护其他文化现象相结合,相得益彰,这样才能使其效果更加的完美更加有效。

(六)建立数字化保护体系

数字化体系的建立,比如数字化博物馆、图书馆,对于传统文化的保护持久性具有重要作用。

总之,如何有效的保护侗族传统歌舞这一问题应当放到全面的保护侗族传统文化当中,充分的认识广大侗族人民在保护其传统文化过程中的中心作用,以人为本。改善生活环境,形成一个适于侗族人民生活发展的客观条件,在这之上才是对侗族传统歌舞的保护最有效的支持。(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

参考文献:

[1]沈玉华.“原生态”民歌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职业圈.2007(05)

[2]周丽洁.民族旅游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影响――基于湖南省湘西地区的调查与思考[J].中州学刊.2010(04)

[3]别金花,梁保尔.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研究综述[J].旅游论坛.2008(06)

[4]刘金吾.民族传统节日与民间舞蹈的保存[J].舞蹈.1998(01)

[5]李渌.民族歌舞:贵州文化旅游的生力军――对贵州民族歌舞旅游产品开发的思考[J].贵州大学学报(艺术版).2007(03)

保护传统文化的方式范文篇3

[关键词]水乡传统服饰;变迁;活态保护;传承

[DOI]10.13939/ki.zgsc.2016.51.169

江南,位于江苏苏州以东地区,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自然生态的地域性特征明显。当地河汊纵横,稻作生产十分发达,使得稻作文化以及由其衍生的服饰文化,构成浓郁江南水乡特色内容之一。美用结合的江南水乡女子服饰历史悠久,世代相传,包括包头巾、大襟衫、大裆裤、束腰、百褶作裙、肚兜、卷绑与百衲绣鞋等八个部分[1],十分适宜水乡妇女农耕劳动的需要。然而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转变及人们着装方式的演变,江南水乡传统服饰的穿用范围正在大规模缩小,服饰形式及穿戴方式也大为简化,保护和传承水乡传统服饰类文化遗产显得尤为紧迫。

1江南水乡妇女服饰的变迁分析

旧时苏州东部水乡妇女穿戴包头,既可遮阳,又可保持头部整洁。将衣袖口和裤脚口设计制作为紧窄样式,可有效避免在田间劳作时水生动植物的侵害。在服饰肩部、肘部和袖口等部位进行拼接,既可节约面料,又方便磨损后的更换。冬天在小腿部裹以青黑色的卷绑,既可御寒,又方便劳作。由此可见,出于实用目的而逐渐形成自身特色的水乡服饰,具有显著的适应稻作文化及生产需求的实用功能。

今日水乡,工业、旅游业和现代农业三大产业代替传统农业,成为社会经济发展支柱。而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进程带来社会工业经济繁荣的同时,不可避免地改变着传统的水乡稻作生产方式,与后者相适应的传统服饰的实用功能性也随之消失殆尽。同时,新兴文化与外来文化正在全面占领并摧毁传统服饰文化,传统的审美标准逐渐式微,人们有了新的服装美的追求,传统服饰逐渐淡出了人们的日常生活。调查发现,如今的苏州地区,只有f直、胜浦等地的中老年女性仍有穿着传统水乡服饰的习俗,年轻人已不再穿着。

2江南水乡传统服饰的传承意义

2.1传承与弘扬民族文化的需要

服饰,不仅是人类社会“衣食住行”的物化产物,其色彩、造型、材质,又与其相关的穿用传统、制作工艺、民俗活动等内容密切相关,构成了蕴含江南水乡独特的审美情趣、民族个性、美好的情感与精神的服饰文化。由衣看史,由江南传统服饰的演变,到社会发展的变迁,正是通过对服饰历史与文化演变的研究与阐释,揭示了江南地区社会文化发展之变迁。可见,传承传统服饰文化及传统服饰,可有效扩展社会史学研究的视野。

2.2独有文化类型的现代运用价值

在江南地区的不断发展演进历程中,先民们所创造的传统文化绚丽多彩,其传统文化累计异常丰富,形成了鲜明的文化特征。2006年6月,苏州f直水乡妇女服饰,入选首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民俗类)。2007年和2009年,包括江南水乡传统服饰在内的“胜浦三宝”成功申报苏州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传统水乡服饰的历史起源、演变过程、制作工艺及其中所蕴含的水乡人民生活智慧和审美特征的服饰文化,既是江南地区灿烂服装发展历史的有力佐证,也充分体现了其独特稻作文化的特征。从社会生活角度来看,民间服饰文化遗产可以让那些富有生命力和创造性的传统技艺因子造福于未来的社会生活[2],既可满足现代人的穿衣需求,又能够充分继承民族特色文化。从发展地方特色产业的角度,充分发挥这些传统文化资源优势,对苏州地区现代服装产业的特色化、内涵化、持久化发展是十分有益的。

3江南水乡传统服饰的保护与传承现状调查

3.1具有一定的公众认知度,但保护前景不容乐观

笔者通过调研采访发现,目前公众对江南水乡传统服饰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一定的认知度,但详细情况并不了解。传统服饰仅限于在堂会、婚礼一些特殊场合中出现,这些场合中一些中老年人会穿着传统服饰,而年轻人不再穿着。由政府或团体筹建的博物馆、民俗馆等,是目前收藏、保管、记录、研究和展出水乡传统服饰的主要场所,也是人们了解传统水乡服饰的主要途径。但这种途径,是脱离了水乡服饰现实穿着环境的单向性展示,其受众有限,也与现实生产生活难以发生关联,无法促进水乡服饰的大范围传播。此外,一些服务业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民间表演团体,也会穿着被简化或被夸张的水乡妇女服饰,虽然能够起到一定的展示宣传作用,但也容易出现破坏传统服饰原始面貌等问题。

3.2传承方式单一、缺乏相应的技艺传承人

水乡服饰主要采用家族继承、师徒传授、手工制作、家庭作坊等方式,教学也主要以口传心授为主,缺少必要的文字记录与系统教学。随着老艺人的退休和去世,水乡服饰将面临着濒危、技艺失传的困境。为了防止服饰制作技艺失传,苏州政府建立了f直水乡妇女服饰传习所,并长期安排3名至4名传承人轮换进驻传习所,开展缝制传习活动。这一举措有助于发现发掘民间老裁缝和缝制高手,培养新一代工艺人才,但相关的服饰穿着民俗却不在培训传承内容之列,这显然是不全面的。

3.3水乡服饰定位空间狭小,发展规模受限

现代社会中,由于人们生活方式及审美观念的改变,传统水乡服饰用于日常服饰品的市场需求大幅度萎缩,穿着需求的减少,直接导致市场规模的萎缩。而至今仍穿用魍撤饰的中老年女性往往采取自制或小裁缝铺制作服饰的方式。流水线生产水乡服饰及相关产品的主要市场定位在舞台表演服装、旅游服装等较狭小领域。

4江南水乡传统服饰的活态保护与传承策略

4.1建立生态展示博物馆,全面保护水乡服饰文化遗产

要保护好服饰文化遗产,首先必须明确其准确范畴与内容。从穿着主体来看,人作为服装的穿用主体,人的穿着理念、穿着方式、穿着行为、穿着规范、穿着礼仪,都应该被纳入服饰文化的一部分,被发掘与保护。从穿着对象来看,服饰的内涵丰富,从服饰形制、服饰语言、服饰制作工艺、服饰规范,到与之相关的服饰穿着实践,也应该被纳入保护体系中来。从以上分析来看,建立水乡传统服饰博物馆,不仅仅是要对水乡服饰进行单纯的、静态的、展示性的保护,更要拓展到对水乡环境中的“人衣合一”的保护,如定期举行传统服饰展演、传统技艺展示、民俗文化实践活动等,将与水乡相关的一切自然环境和有形无形的文化环境加以保护,对水乡居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加以保护。这样,就将原来的空间性静态展示,延伸为时间性、空间性兼具的服饰文化、民俗文化生态展示。同时,这种展示工作不应该仅由政府单方面承担,可采取相应的鼓励措施与政策,积极鼓励更多的本地居民参与其中,这既是对水乡居民传统生活方式、传统文化的保护,也为保护、研究和展示传统服饰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场所及更多人员。

4.2保护民间服饰类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人,建立传统服饰文化资源库

水乡服饰的传承方式主要包括家人之间的代代相传,及裁缝师傅带徒弟的手口相传两种方式,因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尤为必要。尽管我国已陆续展开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保护工作,但对传承人仍缺乏足够的经费支持,这就成为传承工作的严重阻碍。同时这些传承人往往文化程度不高,虽然技艺高超,但难以进行相关资料的系统分析与整理。因此,首先要普查认定这些传承人,建立起完整的传承人名录,加大对传承人的保护力度,给予传承人必要的政策保护及经费支持。同时还要将其掌握技艺的图文、音像视频资料等通过专业人员进行全面详细的记录,建立传统服饰文化专题资源库,从而形成全面、详细的水乡传统服饰文化资料。

4.3处理好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实现传统服饰文化的价值转换

全球化的进程将民族国家的文化环境植入世界文化市场,一场整体性的文化竞争时代业已到来[3]。在现代化与全球化所带来的文化变迁大背景下,传统服饰文化必须在保持其本质特色的同时,不断地从现代文化中汲取养料,才能更好地适应时代需求。因此,保护传统服饰文化遗产,不是意味着要将其隔绝起来,“真空式”地将其高高供奉于博物馆中,而是要认识到服饰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体系,其传承既包括对设计、材料、工艺的传承,也包括内核、程序、精神的传承发展。

传统服饰文化的传承,必然要与现代经济产业、文化产业、创意经济相联系,激发和增加传统服饰文化内在的生命力。在传统服饰失去现实生存根基的困境中,单纯依靠保护的手段只能保护其不至于完全消失,却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再现与发展。因此,要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依托,以社会经济文化利益为引导,积极培育传统服饰相关产业的发展壮大,从而实现传统服饰文化的价值转换。同时,在此过程中,要把握好保护与开发的相互关系,防止传统服饰文化被扭曲与破坏,真正做到现代经济产业介入与传统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借助市场经济力量实现传统服饰的自我发展,使传统服饰资源转化为服装产业、文化产业、创意产业的有效竞争力,从而走向市场、占领市场,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传统服饰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使传统服饰文化焕发新生机。

参考文献:

[1]张竞琼,钟铉.江南水乡妇女服饰的镶拼功能与渊源[J].纺织学报,2007(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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