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联合体各成员(以下简称我方)在《智能温室建设和施工》项目招标中,如果我方有幸中标,非常感谢评委及建设单位的信任,在该项目建设和施工过程中,我们除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及履约合同内容外,并对工程售后服务做出如下承诺:
1、投标产品均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并保证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三包”规定;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2、投标产品有专业售后服务机构,并将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3、工程竣工后,我方将负责壹年的工程质量无偿保修,以优质的服务,实现我们忠实的承诺;真正做到以一流的施工,创一流的质量的服务宗旨;
4、我方保证在工程竣工,经相关部门认证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方提供上门“集中式”培训服务,确保使用人在操作前充分了解产品性能,使用规范;消灭事故隐患,提高工作效率;
5、电话咨询:在质量保质期内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招标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招标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6、现场响应:
6.1我方在接到报修通知后,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我方承诺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
6.2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将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招标方能够正常使用。若故障在24小时内未得到解决的,招标方有权自行处理故障,发生费用在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6.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我方在接到通知后,确保做到立即到达事故现场;
6.4对于涉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到立即报告,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7、质保期外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期过后,我方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8、如招标方有产品升级、更新、换代、维修等需求时,我方承诺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以上是我方对该工程的售后服务承诺,若我方达不到甲方要求及我方承诺标准,在售后服务中给招标方造成巨额损失,我方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承诺单位:XXXXXX公司
授权代表:
年月日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在心中,生命在手中”的安全理念,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我单位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的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标识;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对企业内部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八、我公司愿意自觉接受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主、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监督;
九、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我公司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联系电话:
专职安全员(签字):
联系电话:
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特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1、遵守相关安全规定,按照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提出的《质量验收标准》施工;
2、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施工期间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严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因施工不当引发的通信、交通、人身等安全事故,由我公司负责承担;
3、爱护施工场所的各种设施,不得损坏其它道路设施,如有损坏,由我公司负责赔偿;施工范围超出道路线并由此引起的纠纷或赔偿等费用,由我公司负责;
4、施工期间由我单位负责人或现场管理人员在现场督促施工;5、施工材料堆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及公共场所,施工垃圾、废料自行清理运走,安装完毕后整理好现场;
6、积极配合道路管理部门及监理单位做好安全检查。
承诺单位:
联系人:
时间: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