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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的利用(6篇)

时间: 2026-02-04 栏目:实用范文

煤炭资源的利用篇1

一、煤炭企业的发展现状

1、资源开采率低

传统的煤炭开采以资源-产品-废物的模式,对煤炭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是煤炭资源带来的经济效益最大化[2]。但是在开采的过程中,造成了很多资源的浪费,开采效率低下。开采完成后,企业出于成本考虑,对可利用的资源不再进行开采,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一些煤炭资源较丰富的地区,出现了大大小小规模各一的煤炭企业,管理模式和生产技术都不同,在开采过程中一味的追求利益,而忽视了煤炭资源自身的价值,使大面积的煤炭为开发就被弃采。煤炭资源有限,且开发风险较大,出现的煤矿事故较多,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

2、矿区环境破坏严重

我国有很多不同规模的矿区,在煤炭资源生产的过程中,主要以开采和洗煤为主,但是这两个程序对矿区环境都造成了污染和破坏,对地下水、土表植被、大气环境等都有不同程度的污染,甚至有些地区出现山体塌陷、内陆湖消失等,影响了人们的生活用水质量和农作物生产。被污染的水源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进行净化处理,对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了恶劣影响。调查研究显示[3],我国每年因开采煤炭是否的甲烷气体达到了80~100亿平方米,是人类排放甲烷的10%,是引起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煤炭灰层进入到空气中,容易造成人们患各种肺类疾病,严重威胁到人们的身体健康。

二、煤炭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战略

1、加快技术改革和创新

我国目前对煤炭企业提供的支持项目较少,煤炭企业在煤炭开采和洗煤技术上技术还比较落后,同时开采成本较高。针对煤炭资源开采率低这一问题,煤炭企业可以通过招商引资或国家进行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改变传统的开发模式,通过研发一些高新开采技术提高煤炭的开发率,从开采、生产、使用等个个环节采用循环经济,使资源循环利用,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率。同时通过循环经济带来的经济效益加强矿井建设,提高矿井作业的安全系数,将煤炭清洁开发和利用,提高煤炭在加工、燃烧、转化和污染控制方面的技术,使各换各环节资源循环利用,通过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对矿区煤矸石进行回收再利用。在采煤过程中会产生一种固体废物就是煤矸石,煤炭企业可以利用煤矸石比煤坚硬、含碳量低的特点,将其用来生产一些建筑材料、发电、制成化工产品或肥料等,提高煤炭的使用率,尽量降低煤炭对环境的污染。

2、采用循环产业链

针对矿区环境污染之一问题,煤炭企业可以采用循环经济制定相关的企业环保计划,将环保产业纳入企业的发展战略中,定期为矿区栽种一些树木花草等植物。采用先进的排气技术,将污染气体净化处理后再排入空气中。生产过程中污染的水源避免直接排入河流或内陆湖中,采用污水净化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后在排出,保障当地居民用水不被污染。建立经济效益最大的循环产业链是当务之急,也是企业循环经济发展中最大的难题。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国家应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促进煤炭企业规范资源开发,加大对新开采技术的研发力度。对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给予一定的技术、政策支持,对合理开采资源、采用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循环利用煤炭资源的企业给予和个人给予鼓励。对各项发电技术设备标准、耗能设备能效标准、煤炭资源回收率进行严格要求,并提出合理的参数标准,对煤炭企业的循环经济进行规范化管理和监控。另外,定期派专业人员对煤矿企业的技术和产品提出改进意见,促进煤炭企业更好的适应和利用循环经济发展企业,使企业得到可持续发展。

4、加强企业管理

煤炭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有效的企业管理措施,在循环经济发展的大前提下,对企业人力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努力提升企业管理机制,对企业人才选拔进行创新,建立合理有效的绩效管理措施,结合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有力条件,制定合理的发展战略[4]。

三、结论

煤炭资源的利用篇2

“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成为未来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则。

我国长期以来以煤炭为主的能源供应,支撑了经济的高速发展,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资源及环境挑战,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对于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的重要性达成了越来越多的共识。与此同时,为了应对当前面临的复杂的水资源水环境问题,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我国做出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决定。事实上,煤炭消费与水资源紧密相关,水资源不仅受到煤炭消费全过程的显著影响,同时也是煤炭相关行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煤炭消费对水资源有什么影响?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对煤炭消费总量有哪些约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水资源方面有怎样的协同效应?如何结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基于水资源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这些问题对于制定国家及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指标和解决方案,促进煤炭消费与水资源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煤炭消费全过程对水资源的影响

我国煤炭资源和水资源的逆向分布特点对区域煤炭开发利用和水资源保护提出了挑战。我国煤炭资源主要集中在北部及西北地区,但是由于我国水资源南方多、北方少,北方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远高于南方,因此富煤地区往往水资源较为短缺,大部分重点煤炭基地处于水资源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的地区。特别是在晋陕蒙宁甘等地区,原煤产量超过全国总产量的60%,而水资源量不足全国总量的5%,地下水模数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水资源是煤炭开发利用的重要制约因素。

煤炭消费全过程包括了煤炭从开采、洗选到中间转化、终端利用的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对地表水、地下水及其水质有显著影响。在煤炭开采和洗选环节,煤炭开采改变了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及排泄方式,影响了地表水的入渗、产流过程以及地表水与地下水的交换;另外,矿井涌水、煤矸石堆积淋溶以及洗煤废污水的排放造成了区域水环境污染。在煤炭转化和利用环节,煤炭下游产业多属于高耗水、高排放行业,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超出了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尤其是在缺水地区,不仅加剧了水资源供需矛盾,而且废污水排放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巨大。以山西为例,每开采1吨煤平均破坏2.48m3地下水,局部地区矿井涌水量高达地下水利用量的70%以上;煤炭开采洗选业用水占到工业用水量的20%以上,废水排放量也较大,煤炭开发利用与区域水资源水环境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水资源对煤炭消费的约束

受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和全球气候变化影响,中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为此,我国做出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决定,提出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的“三条红线”,从取水、用水和排水等环节提出了量化约束,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值得注意的是,水资源系统的时空循环特点决定了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例如用水效率的提高会使相同用水总量下耗水量增加,回归地表、地下水体的水量(生态环境用水)减少;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与枯水期的来水量最为密切,而后者又受到枯水期用水量的影响等。因此,“三条红线”指标的确定和分解不仅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用水需求,坚持公平、高效与可持续原则,而且要基于“自然—社会”二元水循环理论进行细致模拟和严谨分析,才能达到科学、合理、可操作的要求。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对煤炭消费全过程的取用排水具有制约作用。用水总量红线,是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态环境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全社会取用水量确定的控制指标,也对占工业用水总量将近50%的煤炭相关行业的取用水产生了约束;此外,煤炭开采伴生的矿井涌水总量超过了60亿m3,而矿井水利用率尚不足60%,未来必须要求实现全部处理和利用。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提出了加强节水用水管理、强化用水定额管理、推进节水技术改造三项措施,明确了行业运行过程中的节水考量制度,给出了行业节水改造的工艺导向,这些都给煤炭相关高耗水行业的合理发展布局以及节水工艺改进等提出了挑战。限制纳污红线,是基于河湖生态系统的环境承载量,从源头上控制排放污水的约束性指标,煤炭开采洗选及下游产业链部分行业属于高污染行业,限制纳污红线对废污水处理和达标排放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因此,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必须将水资源作为煤炭消费总量的一项硬约束。一方面,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全社会的涉水行为进行了规范,也会限制和约束煤炭相关行业的取用排水方式;另一方面,煤炭相关行业的规划布局必须考虑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否则可能造成严重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问题。目前,“三条红线”各项指标已分解到全部的省级、地市级和90%的县级行政区,应结合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需要,进一步明确对相关行业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及污染排放等的要求,有利于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落实以及区域水资源的保护。

三、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水资源协同效应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不仅涉及煤炭相关的产业结构调整,同时受到水资源、大气、健康、就业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不同领域的协同效应值得深入研究。在水资源方面,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协同效应主要体现在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一是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煤炭的生产和转化利用量,有利于直接减少煤炭开采过程中的矿井涌水,降低相关工业企业采煤用煤过程中的取用水和废污水排放,对用水总量控制和水质达标具有积极作用,属于直接效应;另一方面,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促进了能源消费结构以及用水模式的调整,煤炭替代能源生产和利用的发展将改变相关工业企业的用水特性,而节水水平的不断提高也对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质达标产生影响,属于间接效应。

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量化分析不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节水水平下煤炭消费的水资源协同效应影响指标。首先,综合考虑煤炭的消费需求、资源约束以及环境约束等因素,设定了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煤控情景和不实行控煤的基准情景两种情况,同时考虑煤炭相关行业不同的节水水平,设定实行节水的节水模式和不节水的常规模式两种情况,二者组合形成四种方案。其次,基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考虑工业用水指标的变化趋势以及煤炭相关行业的发展需求和节水潜力,将相应指标(特别是用水总量指标)分解到煤炭主要相关行业。最后,将不同方案下各行业的相应指标进行对比研究,分析其是否满足“三条红线”指标要求。测算表明,假如不采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及节水措施,未来煤炭相关行业需水将超过1000亿m3,这将给工业用水总量控制和用水结构优化将带来严峻挑战。

结果表明,一方面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可以降低煤炭开采和转化利用对区域地下水、地质和水质等方面的影响,对于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实现“三条红线”指标具有积极作用;另一方面节水水平的提高和环保技术的推广可以降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对煤炭消费总量的约束,对煤炭相关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达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对煤炭消费的制约,实现煤炭消费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协调发展,煤炭总量控制和节水技术应用缺一不可。

四、措施和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煤炭相关行业发展面临的严峻的水资源形势,基于我国煤炭产业发展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结合中央相关政策精神和我国现行水资源管理体制,从政策、机制、市场、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煤炭相关行业与区域水资源协调可持续发展。

(1)坚持发展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相协调的基本原则,合理确定煤炭相关产业建设布局和发展规模。

在煤炭相关产业的规划布局中,必须重视并实行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在宏观层面上,必须在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基础和范围内进行煤炭相关产业规划,尤其是14个大型煤炭基地的产业规划。在微观层面上,强化取水许可,落实煤矿的开采以及煤炭下游产业等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在缺水地区,限制高耗水、高污染建设项目的上马。

(2)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规划煤炭相关行业的用水需求,强化用水与排水的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各地区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三条红线”要求。在用水总量控制红线的基础上,细化重点煤炭基地各地市和各煤炭相关行业的取用排水相关指标,建立煤炭相关行业的“三条红线”的监测、管理、监督和考核机制。

(3)采用政策调控和市场调节“两手发力”,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相关节水技术的创新研究和节水工艺的推广应用。

大力扶持清洁和可再生替代能源的发展,减轻经济社会发展对煤炭的依赖。完善水资源价格体系,促进煤炭相关工业企业积极投资节水技改项目,提高煤炭及相关替代能源生产和利用过程中的用水效率,减少污水排放,促进缺水区域节水规划和煤炭相关行业节水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细化用水定额管理。

(4)建立完善煤炭行业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进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尽快建立和完善有关生态补偿的法律、法规,积极探讨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为主体以及受益地区为主体的补偿机制。促进老矿区的节水改造以及新矿区的技术革新,改善煤炭开采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

(5)推动水权转换的实施,满足煤炭相关产业发展的合理用水需求,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

健全水权交易机制,建立水权交易平台,推动水权交易的法制化。深化水权转换实施后对区域水循环影响的研究,加强水权转换地区生态环境监测,推动水权转换地区地表和地下水资源保护,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科学配置。

(6)提升重点煤炭基地的水资源监测和信息化水平,为煤炭产业与水资源开发利用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加强重点煤炭基地和煤电基地的用水过程监测,建立完善用水计量和监督体系。提升水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支撑区域水资源实物量核算和水经济核算,探索编制煤炭资源和水资源资产负债表。

煤炭资源的利用篇3

一、什么是煤炭资源开发补偿机制

我国的煤炭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始建于20世纪90年代。关于其定义,各个专家和学者都有着自己的理解和判断。笔者认为,煤炭资源开发补偿机制是指国家在确认煤炭资源价值的基础上,通过实施经济、法律、行政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办法协调煤炭资源开发各利益主体的收益分配,从而实现煤炭资源的有序勘探和合理开发,煤炭资源开发所在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居民的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促进煤炭资源开发所在地的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生成,实施与监控体系。

煤炭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包括煤炭资源开发经济补偿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目前,在我国,煤炭资源开发补偿机制虽然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不少经验,但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公民观念的不断进步,其缺点和不足日益暴露。煤炭资源开发经济补偿机制虽然已经建立和实施,但其不足越来越受到专家学者的诟病,人们对煤炭资源税费制度的改革呼声尤其高涨。而煤炭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在我国至今尚未真正建立,煤炭资源开发造成的环境破坏和污染等负外部性至今仍在威胁着开发地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我国煤炭资源开发补偿机制的建立与发展依旧任重道远。

二、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煤炭资源开发补偿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

1、产权制度不清晰导致我国煤炭资源税费制度存在诸多不合理和不完善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国家并不是直接占有资源,而主要是由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占有资源,并拥有事实上的处置权和相当的收益权。虽然为体现国家所有者权益,第五条又规定,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然而就目前看来,这两种税费还存在很多不合理之处。首先,这两种税费的税负偏低。2009年我国资源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仅为0.57,我国的煤炭资源补偿费费率仅为1。过低的税率意味着国家对其所有资源性资产的合法收益未能得到有效地维护,煤炭资源的开发未能得到足额的赔偿,必然导致企业对资源的掠夺性开采,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过低的税率虚高了煤炭企业的实际利润,刺激各种投资主体纷纷涌入煤炭领域,加剧了煤炭市场的无序竞争,导致开发秩序混乱。其次,这两种税费的计征方式不合理。目前,我国的资源税按照从量计征的方式,并不能反映市场价格的变化和煤炭企业的盈利状况。恰恰相反,这反而刺激了煤炭企业在开采煤炭资源时采富弃贫,无序开采。最后,煤炭资源税费收益分配不合理。在资源税分配方面,由于我国的税收按税务登记管辖权进行分配,许多煤炭企业的税务注册地大多不在煤炭产地,实际上煤炭产地大多享受不到煤炭开发中的资源税。另外,我国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为中央与地方按固定比例分配,一般为对半分,少数民族地区则是四六分,地方分成所得再按一定的比例在省市县进行分成。这样进行下来,实际上真正分到煤炭产地基层政府的资金也就很少了。这就事实上造成了当地老百姓不但没有从煤炭资源开发中获得好处,反而时常受到环境破坏等负外部效应的影响。

2、我国煤炭资源市场运行价格不合理,煤炭资源开发秩序混乱

长期以来,我国的煤炭资源价格一直保持低位运行,虽然近几年煤炭资源价格增长很快,但仍旧不能完全的反映我国的煤炭资源开发成本。我国的煤炭资源开发成本应该包括资源成本,环境和生态成本以及安全成本三部分,但现行的煤炭行业成本核算方法是1991年原能源部依据计划经济体制制定的成本核算方法,由于我国目前的矿业权市场仍存在双轨制,大量的煤炭企业无偿获得政府的矿业权,所以大多数煤炭企业的资源成本极低,再加上我国长期以来缺乏科学发展的理念和认识,所以煤炭资源的成本核算直接就没有考虑环境和生态因素,这就导致了我国的煤炭资源价格构成不健全,影响了我国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这种煤炭资源开采的低成本,一方面导致了很多企业在开采资源时抓大放小,采富弃贫,乱采滥挖,浪费严重,对矿区周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另一方面造成大量的小企业涌入煤炭市场同国有企业争夺资源,大大增加了煤炭行业的安全隐患,严重破坏了煤炭资源开发秩序。

3、我国煤炭资源开发中的各利益相关者出现权益分配失衡

实际上我国的煤炭资源权益化改革在主体利益的调整上是经过不断地认识和再发现的。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国有矿山企业在国企改革的背景下,受益于“放权”和“让利”的改革方针的影响,成为当时我国煤炭资源开发的最大收益者。1994年,我国开始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标志着我国矿产资源所有者获取所有者权益的开端,煤炭资源所有者的利益在此时凸显。1998年,国务院颁布《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承认了煤炭资源开采的利益主体不仅由国家,而且包括探矿企业和采矿企业。由此,我国煤炭资源开发主体的多元化日趋明显。主体的多元化必然带来利益的多元化,在众多的利益相关者面前怎样协调彼此的权益分配就显得尤为重要。并且随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煤炭资源所在地(社区)居民的利益要求更加备受关注。国家作为煤炭资源的所有者怎样获取其所有者权益,在矿业权的自由流转中怎样维护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的权益,地方政府怎样在税费分配中得到与其事权相对应的财权以及社区居民怎样维护其经济和生态利益,将是煤炭资源开发补偿机制接下来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4、煤炭资源所在地产业结构单一,“矿竭城衰”威胁着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在我国煤炭工业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许多著名的煤炭城市。煤炭资源的开发给城市的快速崛起提供了强有力的能源支撑,但是煤炭资源的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决定了所有的煤矿都会因资源枯竭而关闭。煤炭城市煤炭资源采掘和加工业长期“一业独大”造成的结构单一越来越限制煤炭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煤炭企业大多数是国企,企业职工往往缺乏创新意识和冒险意识,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较差,再加上新兴产业很难发展起来,一旦出现资源衰竭以后,资源型产业这一根救命稻草将无法拯救劳动者,企业和城市的命运。例如辽宁阜新市受煤炭资源衰竭的影响,2001年下岗失业人数达到15.6万人,占全市职工总数的36.7%,有17.8万人收入处于低保线以下,占全市人口的20%。过度依赖资源型产业的负效应可见一斑。

三、建立和完善煤炭资源开发补偿机制的建议

1、规范我国矿业权市场,进一步明确煤炭资源产权制度

产权制度既是煤炭资源管理制度的基础,也是建立和完善煤炭资源开发补偿机制的关键。首先,要建立煤炭资源有偿取得制度,保护国家作为煤炭资源所有者的权益。其次,进一步明确煤炭资源的产权,增强煤炭企业的责任意识,防止出现“公有地的悲剧”,造成资源的过度浪费和无序开采。最后,要加强矿业权市场化建设,加强对矿业权评估机构的管理,规范矿业权市场中的中介服务行为,实现矿业权的公平,公正的流转。2004年,山西省产权改革使山西彻底告别了矿主无偿获得煤矿开采证的时代,开始从制度上全面规范煤炭开采秩序,为全国实现煤炭资源有偿获取奠定了基础。

2、改革煤炭资源税费制度,逐步形成合理的煤炭资源价格形成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的煤炭资源税费制度受制于产权制度的影响,对煤炭资源开发补偿机制的作用不甚明显。在今后,我国要逐步实行煤炭资源税费制度改革,通过税费,加强对煤炭市场的调控能力,增强国家对煤炭资源所在地的补偿能力。首先,要合理的提高煤炭资源税率,增加地方税收,调节煤炭价格。其次,改变按量计征的方式,把煤炭资源税率同煤炭企业的回采率结合起来,回采率高的企业税率低,回采率低的企业税率高,以鼓励企业提高开采技术,减少浪费,降低环境污染和破坏程度。最后,加强对煤炭资源税费的征收和使用监管,加强对税收征管人员的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煤炭企业的纳税意识,确保煤炭资源税费足额征收。在煤炭资源税费的分配和使用上,主管部门要适时作出决策,地方政府,尤其是煤炭资源所在地政府的利益分配应该得到足够的份额,以便于地方政府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社会保障和环境保护等事业中去。

3、协调煤炭资源开发中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确保各权益主体实现利益均衡

在煤炭资源开发中,政府不仅是煤炭资源的所有者,而且是煤炭资源的管理者。中央政府主要负责煤炭资源开发的政策制定,在煤炭资源开发中居于主导地位。中央政府在明确自身资源所有者权益的同时,应更加关注当地居民利益诉求和生态环境状况,促进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作为中央政策的执行者和实际的管理者,应该获得与其事权相匹配的财权。同时,地方政府应摒弃传统的政绩观,保证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煤炭资源管理部门要采取措施,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国的矿业权市场化进程,切实保证矿业权的自由流转。煤炭企业在保证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肩负起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努力改进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针对煤炭资源所在地居民,要保证煤炭资源开发的利益由煤炭资源所在地人民共享,对于煤炭资源所在地居民在煤炭资源开发中受到的外部负效应,政府和企业应该给予适当的补偿,对于煤炭资源所在地以后的发展应该有所规划,早谋出路,寻找替代产业,确保煤炭资源所在地的可持续发展,切实为人民负责。

4、做好煤炭城市的转型工作,实现煤炭资源所在地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煤炭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煤炭工业发展的时间局限性,怎样做好煤炭工业的后续接替工作,对于城市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结合国外发达国家的已有经验和我国某些煤炭城市的改革试点,笔者认为,做好煤炭城市的转型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几点。第一,调整产业结构,对传统的老矿区进行清理整顿,对于那些生产效率低,生产成本高的小煤矿进行关停并转,加强煤炭资源的整合,发展大型企业。第二,加强对煤炭勘探企业的支持力度,注重对于新矿藏的勘探,以缓解转型危机。第三,建立煤炭城市转型基金,此基金主要从煤矿企业税前利润中征收,另外一部分是是国家的补贴和社会的捐赠。主要用途是,一部分用于煤炭资源所在地环境的保护和治理,一部分用于煤炭城市社会保障事业的支出。第四,加大开放力度,大力引进外资和技术,扶持新兴产业的发展,以便解决后煤炭工业时代城市的发展动力问题。第五,在转型期间,努力做好社会保障事业。煤炭工业萎缩意味着工人的大量失业,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增加。为此,一方面要引导劳动力向其他产业转移,另一方面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此外,要加强对煤矿工人的再培训和再教育,支持煤矿工人自主创业。第六,持续不断的做好环境恢复和保护工作,为城市的繁荣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四、结语

在我国,煤炭资源开发补偿机制仍旧是一个崭新的尝试。在此过程中,政府作为煤炭资源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有责任和义务通过制定政策法规推动改革的不断深入,但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推动建立和完善良好的煤炭资源开发管理秩序。

参考文献:

[1]《中国矿产资源管理报告》林家彬刘洁李彦龙等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欠发达地区资源开发补偿机制若干问题的思考》林毅夫等著科学出版社

煤炭资源的利用篇4

煤炭资源是快速推进工业化的主体能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2015年我国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达64%,其中国内煤炭总规模57亿吨,产量下滑51.7%,煤炭净进口量下降接近30%至20406万吨,出口量仅533万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能源调整状况,在未来较长的时间段内,我国以煤炭为主其他能源为辅的能源结构难以发生根本性改变。

资源税是调节资源开发利用、解决发展经济和节能降耗目标的矛盾的重要税种,2011年11月国务院修改实施《资源税暂行条例》;2014年12月1日,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资源税改革对煤炭行业发展的影响可能带来多大影响,对企业税费负担、成本利润、煤炭行业资源利用和资源整合带来的影响会有多大,本文研究测算煤炭资源税改革后对企业、对相关行业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影响,对于今后改进煤炭资源税计征办法和税率设计,促进煤炭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煤炭样本企业的税费负担现状

(一)9家煤炭企业的税负状况

本文在选取上市企业样本时考虑矿产资源的丰度、开采条件、资源品位,资源税改革的重点省份、各省份资源税适用税率以及各企业的发展规模、经营状况等因素,最终确定9家煤炭上市企业为样本企业。

9家上市煤炭企业2011年至2014年所缴纳的资源税基本保持波动增长。企业2012年相对2011年增长较快,其中中国神华企业资源税增速达1.07%。但至2013年由于市场整体需求不旺,煤炭行业产能过剩,多数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降,资源税出现下滑或增长速度减缓,但资源税与企业所缴纳的税金总额比重基本保持不变,且资源税占税金比重很小,在2%-3%幅度上波动,如下表1。

以上这些数字仅仅是在所缴纳税金的基础上计算的,但目前煤炭行业缴纳的各项涉煤费用远远高于税金。公司除缴纳资源税之外,还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可持续发展基金、采矿排水水资源费、价格调控基金等与资源开?和环境保护相关的税费,并计提专项储备基金。但各类费用并没有完全在财务报表中映出来,如中国神华2014年与资源税相关的费用为达13.92亿,与2014年资源税之比达1.41。

二、煤炭从价计征改革对煤炭开采企业税费负担的影响

现在我们根据2015年各省份执行的煤炭资源税税率对9家上市企业2013、2014年的财务数据进行测算,在其他情况不变条件下,对煤炭企业实施从价计征,9家上市企业2013-2014年来应缴纳的资源税,如表2所示:

清理涉煤的费用无疑会减轻资源税从价计征给企业带来税收负担,清理的费用种类越多、金额越大,能抵消的资源税改革不利影响的程度就越大。但当前很多省份并没有出台或贯彻实施落实相应清费方案,以山西省的西山煤炭企业为例,2014年实际缴纳费用为27.65亿元,按规定应缴纳金额为13.59亿元,实际多缴纳14.06亿元。中国煤炭企业资源税费结构扭曲,税轻费重现象严重;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致使煤炭资源税负大幅增加,因此政府推进资源税改革时应该将“清费立税”结合起来,清除不合理的费用,重构煤炭资源有偿使用的税费体系,税费合一,促进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

三、从价计征办法对煤炭企业成本利润的影响

(一)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对企业成本利润的影响

资源税属于价内税,其从价计征改革使得企业资源税缴纳金额增加、企业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利润总额下降,净利润下降。由下表的数据分析可见,在不同税率条件下,9家上市企业的净利润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同时煤炭税收改革对9家上市企业净利润挤压程度,2013年明显超过2014年,这一比较说明煤炭资源税改革在煤炭行业不景气的背景下对企业的经营压力更显著,资源税税率越高,企业利润压缩越大。具体如表3所示:

(二)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对企业资源利用的影?

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煤炭企业的税负加重,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加,利润空间压缩。为了保持稳定利润率,煤炭企业通常采取“采富弃贫”或税收转嫁等措施。目前煤炭价格仍受政府行为和国际煤价影响,煤炭企业难以通过提高价格将税负转嫁给钢铁、发电等下游企业,因此煤炭资源税改革并不会对煤炭及相关产品价格造成太大的影响。相反税负会更多地由煤炭企业内部消化,倒逼煤炭企业改善煤炭能源结构,转变企业发展方式。

1.从价计征改革有利于改善煤炭产业结构

从价计征改革迫使企业改善能源和产业结构。首先,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将资源税与煤炭价格挂钩,发挥资源税对煤炭能源结构的调节作用。其次,煤炭企业为应付税负压力和供需不对称的现象,调整企业发展战略,积极开发替代产品,促进相关替代行业如风电、太阳能发电等行业的发展。然而,资源税的从价计征改革短期可能削弱企业新兴煤炭项目的效益和投资新项目的积极性。此外,各省政府为降低企业税负,促进煤炭行业结构转型,采取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税改配套措施,改进资源能耗、促进煤炭清洁生产和利用。

2.从价计征改革有利于提高煤炭资源利用率

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促使煤炭企业加速发展节能减排装置,在有限的煤炭开采区域中,提高对资源的回?率及利用率,节约煤炭勘探和新设备购置的成本,从而在保持成本的情况下获取更大的资源价值。从量计征的资源税,不同煤区的产煤成本不同、煤炭品级不同、销售?r格不同,必须承担相同的煤炭税负,违背煤炭企业公平竞争。

(三)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对企业资源整合的影响

资源税改革对煤炭行业的发展格局必将带来一定的影响,也必然会带来煤炭行业的兼并重组浪潮。为应对煤炭行业发展低迷、煤炭市场供需矛盾严重、资源税改革等因素的变动,多数企业势必会降低重复建设和低水平的煤炭开采,通过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和资产股份收购等手段加强联合,共同开发利用资源,推动煤炭产业的资源整合。

结论与建议

煤炭是国家基础能源产业,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重要阶段,煤炭保障我国能源供应的基础。近几年煤炭行业发展受阻,煤炭企业资源税从量计征影响煤炭行业的发展。因此完善煤炭资源税改革,能有效推动我国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本文以深沪9家上市煤炭企业为例,经过研究分析,总结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是促进煤炭企业持续发展的必要措施。煤炭企业缴纳的资源税占税金总额比率变化很小,在2%-3%幅度上波动,资源税与煤炭的价格脱钩,煤企资源税改革,减轻煤炭企业的负担,促进煤炭行业的结构升级。

煤炭资源的利用篇5

关键词:循环经济;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所谓循环经济,是指“资源——产品——再生资源”所构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经济发展模式,它是对物质闭路流动性经济的简称。循环经济的本质就是要求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在节约精神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发展循环经济越来越被大众所认可。发展循环经济,就要求我们发展可持续的绿色经济形态,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煤炭循环经济产业链。目前,我国在发展煤炭经济中,粗放型的生产和管理模式,带来了诸多问题。

一、我国煤炭经济中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1.煤炭资源浪费严重,资源利用率低

煤炭企业由于追求自身的短暂经济效益,往往不重视资源的合理勘探与开发,缺乏长远的规划与管理,导致煤炭企业在发展煤炭经济的过程中,眼光过于狭隘,只追求片面的产量和销售收入的增加,忽略了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选富矿、弃贫矿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造成了煤炭资源的严重浪费,使得矿产资源利用率低。

2.造成环境污染,破坏经济发展平衡

由于部分煤炭企业在建设生产过程中不注重统筹规划,随意开挖,造成了煤矿周围的山河植被遭到破坏,并且煤炭在开挖和加工过程中,会造成土地板结、释放甲烷等温室气体,造成了环境的污染。由于煤炭是非可再生资源,随着资源开发的深入,如果不注重可持续发展,煤炭资源不断萎缩,过份依赖煤炭开采的地方将可能面临经济会逐渐萎靡,会给当地经济的发展带来影响,破坏当地经济发展平衡。

因此,发展煤炭循环经济,延长煤炭行业的产业链,实现可持续发展,就迫在眉睫。

二、实现煤炭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措施

1.着力营造发展煤炭循环经济产业链的氛围,全面导入资源循环利用理念。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转型,但经济增长仍将维持一定的发展速度,煤炭的需求将稳定在一定的水平。同时,国家又要面对资源环境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只有发展煤炭循环经济,资源高效率利用、循环利用,转变传统的发展方式,转变随意开发的发展模式,遵循科学发展观,提高资源的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延伸产业链,才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2.建立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机制

明晰煤炭资源的产权关系,鼓励大中型煤炭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并成为公众上市公司,以便于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社会的全方位监督,从而有利于培养煤炭企业可持续发展意识。同时,要引进国外先进管理经验,以先进的管理促进煤炭企业可持续发展。政府在制定政策过程中,需要加强引导,制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中长期规划,以约束煤炭企业恶性竞争,保护煤炭资源长期、有效的利用。

3.加强二次矿产资源的回收和利用

我国大中型煤炭企业的煤矿回收率为45%左右,小微型企业回收率更低,与发达国家的70%——80%的回收率有很大差距。煤炭在开发过程中,会产生煤层气,利用煤层气资源进行发电,既可以增加煤炭企业的经济效益,又能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减少环境污染;通过对煤矸石、粉煤灰的开发利用,生产节能环保的烧结砖,不仅可以代替普通的实心砖,节约土地资源,而且可以增加就业,解决百姓的就业问题。

4.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

近年来,虽然我国煤炭开采科技化水平不断提高,但部分煤炭企业由于自身能力等局限,对待资源开发仍相对粗放。加强煤炭资源的合理有序的开发利用就要结合煤炭企业实际,在煤炭生产过程中,需要改变“先污染后治理”的落后生产模式,要加强矿区地质监测,合理开采布局,从而降低煤炭生产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要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通过严格控制生产末端的废弃物排放,从而减少污染。同时不断通过实践比较,合理利用国内外先进开采技术,采用大型自动化、智能化的采矿设备进行综合性的机械化采煤作业。在采煤环节中,加大采用机器人工开采代替人工开采,不但有利于减少人工成本,还可以减少在不可预知情况下人员伤亡事故。

发展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摒弃传统发展模式,延长产业链,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煤炭企业拥有明晰、科学的发展战略,是引导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前提。在当今国际社会,循环经济,作为人们大力推崇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循环经济摒弃了传统经济模式中“自然资源——产品——废弃物排放”这种单向流动的线性模式,消除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更好的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共赢。循环经济是一项复杂的工程,煤炭经济的循环发展,就需要用科学的发展战略来规划和引领循环经济发展的航向,使企业能够始终如一的沿着循环经济的思路去发展。

煤炭企业必须认真吸取产品结构单一、粗放经营的教训,将发展循环经济放在煤炭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客观的分析煤炭企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以资源循环利用为指导,以煤炭发展为本,多元化发展为指导思想,推进企业的多元化发展。企业要做到煤炭发展为基础,加快发展煤、电、焦、化等相关产业链。通过煤炭本地发电,推进煤炭能源就地转化,从而开辟煤炭经济发展的新路径。煤化工是煤炭加工链上增值空间大、关联化程度高的化工产业,发展煤化工产业,能够较好的提高煤炭的利用率和增加其附加值,从而更好的增加煤炭企业的经济收入。

三、总结

发展煤炭行业循环经济,还应该积极引导科学的消费方式,使得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深入到每个人的心中,使整个社会对发展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形成共识。只有这样,发展煤炭循环经济产业链,不仅实现煤炭经济可持续发展,提升煤炭资源的合理可持续利用,而且可以促进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N].人民日报.2004.11.06.

煤炭资源的利用篇6

关键词:煤炭资源,资本化,会计处理

煤炭企业对我国经济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我国是世界上唯一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大国,在现有的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能源所占的比例高达60%以上。虽然我国有着丰富的煤炭资源,但是各地区的煤炭品种和质量差别较大,地理分布非常不均衡,勘探程度低。同时,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煤炭的国家所有权形同虚设,市场化程度不高,煤炭资源的价值也长期得不到重视。由此可以看出,积极推行煤炭资源资本化会计处理,用有偿开采更换煤炭资源的无偿开采,确保煤炭资源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1煤炭资源资本化会计处理概况

煤炭资源资本化是指煤炭企业经营者或者其他投资主体为取得煤炭资源的采矿权,必须向煤炭资源的所有者支付采矿权整体价值。煤炭企业把这项支出计为递耗资产,在使用和开采煤炭资源的过程中,分期转入煤炭产品成本,在收入中不断获得补偿。

2煤炭资源资本化会计处理的现实意义

煤炭资源资本化会计处理可以实现我国对煤炭资源的有偿开采,优化煤炭资源管理,对强化我国煤炭资源管理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1]。

(1)保障煤炭资源所有者权益

我国《宪法》规定,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煤炭资源作为矿产资源中的一员,其所有权为国家所有。煤炭资源资本化会计处理有效解决了我国煤炭资源所有权形同虚设的现实问题,国家可以通过出借、出租、出让等形式对所有权进行转让,不仅确保了煤炭资源所有者的权益,而且可以从中获得收益。

(2)落实煤炭资源的有偿开采

煤炭资源资本化会计处理使煤炭企业要花费一定的支出以获取煤炭的开采权,这就有效的解决了以往煤炭行业拖欠资源补偿费的问题,使有偿开采得到真正落实。煤炭资源作资本化会计处理使煤炭企业能够真正从自身发展和经济利益出发,使其主动考虑关闭采矿井或者增加新矿井的问题,缓解了国家使用行政手段强制关闭不合理开矿的难题,体现了国家对资源的所有权[2]。同时,从经济角度考虑,煤炭企业需要花费部分资金获取开采权,即煤炭资源的整体价值。煤炭资源的整体价值需要从开采的煤炭产品中获得,由此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煤炭企业会自发的减少在使用和开采中的浪费,从而获得最大利润。因此,煤炭资源的资本化会计处理不仅有助于煤炭企业对能源的节约,而且对规范煤炭市场价格也有帮助。

(3)资本化会计处理使得地质勘探成果商品化

长期以来,我国所有的地质勘探工作都被当做国家地质事业活动,地质勘探部门的勘探费用也都是国家拨款,地质勘探部门的勘探、普查、评审结果为煤炭企业提供了无偿的储量报告。煤炭资源资本化会计处理实施后,地质勘探单位的原始运作机制将被打破。地址勘探单位所获得的收益都包含在煤炭企业经资本化会计处理的煤炭资源的整体价值中,即煤炭资源所有者获得收益后,将地址勘探单位所获收益转回本单位。勘探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勘探成果的净收益都包含其中。由此,勘探成果的商品化得以实现,地址勘探单位的法人实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及自我发展都得到确定,体现了地址勘探单位的市场竞争主体。煤炭资源资本化会计处理帮助国家地矿部门政事和政企的划分,使其成为真正独立的企业,推动了我国地质勘探单位经营运作机制的形成,有助于吸引外资,保证我国煤炭资源的可持续发展[3]。

3煤炭资源资本化会计处理的方法

煤炭资源资本化会计处理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了更好的选择适合我国的资本化处理方法,就必须充分了解煤炭资源资本化的基本内容,下面进行详细说明。第一,煤炭资源资本化的理论前提是煤炭资源价值的主体拥有权。展开讲就是国家行使煤炭资源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煤炭资源地质勘探单位行使挖矿权以及煤炭企业生产经营者行使煤炭的生产经营权等。第二,煤炭资源资本化会计处理的应用前提是当前国内使用的资源补偿费用法、影子价格法和市价法等煤炭资源价值计量方法[4]。第三,从理论角度分析,煤炭资源凝结着人类勘探、开采等劳动,加之,煤炭资源本身蕴含的使用价值,说明煤炭资源具有价值。

国家转移或者转让煤炭资源所有权给煤炭企业有很多种方法,所对应的资本化为资本的数额也个有不同,可以通过以下几个资本化会计处理方式取得。

(1)购买法。煤炭资源的所有者直接以售卖的方式把煤炭资源的采矿权转移给煤炭企业或者是其他投资主体。在此类方法中,煤炭企业支付的买价和与之相关的全部费用都应全部资本化成递耗资产。

(2)租赁方法。煤炭资源所有者用租赁的方法把煤炭资源的采矿权转让给煤炭企业。在此类方法中,煤炭企业需要把日后各期支付的租赁款的现值作为资本化进行会计处理,成为递耗资产的数额。利息费用则由以上现值与所支付租赁款的总额之间的差额生成,进行分期摊销。

(3)债务方法。煤炭资源所有者利用债务的方法将把煤炭资源的采矿权借予煤炭企业,双方建立债主和欠债关系。在此类方法中,没有对煤炭资源的采矿权做真正意义上的转移,煤炭企业可以把煤炭资源的整体价值作为资本化为递耗资产的数额,每期支付的相关费用作为借款的利息费用,也就是说支付以上数额的款项可以看作是从国家获得的一项长期的国家投资或者借款。

(4)除了以上三种方法外,煤炭企业还可以通过其他的合法途径获得煤炭资源的采矿权,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资本化。

4结束语

重视煤炭资源资本化会计处理对推动我国煤炭资源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以及合理开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还需提高和加强对煤炭支出资本化会计处理的认识,完善煤炭资源价值计量方法在确定煤炭资源价值的作用,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逐渐完善我国煤炭资源的价值计量模型,使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得到维护。

参考文献

[1]沈振宇,朱学义.煤炭资源可持续利用策略:煤炭资源资本化[J].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学报.2009(01)

[2]王琳.对企业探矿权与采矿权会计处理的思考[J].冶金财会.2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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