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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学的前景(6篇)

时间: 2026-02-06 栏目:实用范文

遗传学的前景篇1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旅游文化小镇;旅游资源;3+X”风险规避

一、引言

自从我国旅游业推出文化旅游项目以来,旅游文化小镇已经成为各地旅游建设的一个亮点,当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时,为防止出现风险和影响其安全(实质是原真性保护)性而采取风险监测、预警、分析和评估等措施,全面掌控非物质文化进旅游景区的安全局面,有效规避风险,实现旅游景区经济效益最大化,有效地拓展旅游市场,为做大做强旅游经济,大幅度增加旅游经济收入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现状分析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分析

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是旅游事业发展的需要,但时刻不能松懈对其开展必要的保护工作,专家们提出了“生产性保护”等具有建设意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策。

1.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2010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筱云受文化部非遗司委托,主持完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现状及扶持政策调研报告》,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统技艺、美术类等项目生产性保护现状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提出了可行性对策建议。(1)生产性保护理论生产性保护理论的提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安全地进入旅游景区提供了理论依据。以吕品田等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进行了研究,特别是对传统技艺和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理论进行了深入地研究,进一步诠释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理论内涵,对厘清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理论的理念、范围、原则、作用和意义发挥了重要作用。(2)生产性保护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一般可分为表演、展示和展出三大类,其中就包括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传统医药等生产性保护内容。根据我国旅游事业发展的需要,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将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过程中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十分重要,为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安全进入旅游景区,采取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就是目前得到普遍认可的保护性措施之一。

2.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消失危险,有关文化管理及保护部门,必须投入足够的人力和物力及时研究抢救性保护对策,才能确保面临消失危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到原真性保存下来,并保证能够得到有效地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是指那些面临消亡状态的民间文学、作品、项目、形态及传承人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将其活的生存及传播状态全方位记录下来,创造出适合它们长久生存的环境和条件。以山东省为例:全省共有17市138县创新“村报普查线索、乡点项目、县做规范文本、市整体收集、省全面保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工作流程和普查方法,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如下表所示。

3.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符合抢救性保护的原则,是借鉴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成果及具体保护实践经验的结果,来源于人类学、民俗学等学科所含整体论的思想,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源、环境和相关人群等要素。在当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体表现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完整性、系统性、全局性保护。

4.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是一种富有创新的保护模式,针对仍具“活态”生命力强健的项目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便其“活态”项目有效传承和延续,在我国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性保护落到实处。

(二)旅游文化小镇规划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文化旅游飞速发展,旅游文化小镇以整合文化旅游等元素为特征迎来空前发展机遇。集文化、休闲性和娱乐等为一体的旅游模式成为当前旅游业最受人们追崇的外出旅游的形式。因此凸显当地传统文化元素的旅游文化小镇建设就成为必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也是发展旅游事业的必然趋势。文化旅游是继休闲、观光、度假等传统旅游项目增添的又一崭新的旅游项目。目前,能够为游客提供具备厚重历史传统文化内涵等特性的旅游文化小镇就是适应旅游业发展的产物。旅游文化小镇涵盖文化、休闲、观光、度假、运动等诸多旅游元素,以文化旅游产业为核心,整合一系列相关产业,创建高效的文化旅游产业集群,不仅能促进旅游城市景观、基础设施、文化产业结构、城市就业等方面深刻变革,同时也能对区域经济发展带来积极影响,在规划设计时一定要选择中国的名村(名镇),挖潜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让其成为自身的文化资源,避免旅游文化小镇同质化而注入文化之魂。

三、非遗与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3+X”风险规避

(一)非遗与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

为提升区域旅游经济发展效益,取得文化旅游小镇规划设计建设工作的成功,地点的选择十分重要。在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意选择文化底蕴深厚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为基础,以江西省为例,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江西省已经公布了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见下表所示:从述表中所显示的数据表明江西省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旅游景区的开发形式;其次是舞台表演形式;第三是现场体验形式;第四是开展活动形式;第五是商品展销形式;第六是宣传展览形式;第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具体项目和相关文化产品。主要推进措施:措施之一是提供支撑平台,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项目中,要全方位筹集资金,争取政府等多方支持,搭建旅游文化小镇整体硬件支撑平台,构建科学地配套基础工程设施和后勤服务保障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单位也要为其项目进旅游景区安全提供保障。措施之二是旅游文化小镇管理层必须组织力量深入挖潜、开发和利用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所传承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生产性保护形式制造出旅游产品、演艺节目等。措施之三是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将旅游文化小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旅游文化小镇亮点,通过多种渠道强力推广,使其成为延续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途径。措施之四是积极探索旅游文化小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形式和途径,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旅游景区并形成良性互动、利益共享、互惠互赢的新格局。

(二)“3+X”风险规避

1.“3+X”风险规避理论概述

“3+X”风险管理理论基础是现代风险管理理论,现代风险理论正式被世人接受是基于梅尔,赫奇的著述《企业的风险管理》和威廉姆斯的著作《风险管理与保险》的面世。风险理论的发展历经了传统风险管理、金融管理、内容控制和企业风险管理理论等过程,经过多种整合和多年发展搭建了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早已成为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有效管理手段,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强有力的保护已是不争的事实。现代风险管理理论包括风险监测、风险分析与风险评估三个体系。“3+X”风险规避理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的安全保护措施得以强化,作为一门新兴较为先进的管理学理论,是建立在《企业的风险管理》基础上,逐步得到发展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的安全保护管理引进上述理论无疑是一种良好的选择,在具体实践过程中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风险监测、分析、评估、识别和衡量,从而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实现风险规避。

2.“3+X”风险规避主要内容

“3+X”风险规避的目标实现,必须实现风险的的监测、分析、评估、识别、衡量并达到风险规避目的,为最终决策提供可靠的理论支撑。其中监测是识别的基础,分析是识别的关键,评估是风险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采用“3+X”风险规避理论,首先必须对其机理有比较深入地了解,其中3代表风险监测、分析和评估而X则表示风险预警、防范和补救等措施。该研究成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实践中可用于规避可能存在的可预见性或可能隐藏的各种风险,并能针对上述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产遗产进入旅游景区不仅能得到有效保护,而且能有效地开发利用,发挥最大的旅游经济效益,最终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强有力的保护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3.“3+X”风险规避研究涵盖范围

“3+X”风险规避研究涵盖范围: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有效利用是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旅游文化小镇经济发展的源泉。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有效开发利用在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中必须考虑其存在风险。因此,“3+X”风险规避理论从风险监测、分析、评估、预警、防范和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等进行充分论证,最终提出科学地可行性工作方案用于指导实践,实现的旅游文化小镇经济效益最大化目标。我国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安全进入旅游景区工作,成功的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与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关系十分密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旅游文化小镇的文化魂,为了科学地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矛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中风险规避问题研究显得尤其重要。因此,选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3+X”风险规避,其目的是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后划分出相应危险等级,积极寻找应对策略,消除不安全因素,将其存在的一系列不利的影响因素降到最抵点,就是要发挥其在旅游文化小镇中最大经济效益的同时将风险降到最低。

4.“3+X”风险规避具体实施

“3+X”风险规避的具体实施,其核心内容可分为方面,一方面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分析。另一方面要对“3+X”风险规避模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的影响进行研究。(1)采用通常使用的风险评估手段来评定风险等级,风险评估手段的采用是指在风险发生前后对人们的生命、生活及财产造成的损失,量化评估风险的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中所包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过程中,可以采用上述风险产生危害程度和概率依据相应的风险管理理论进行等级划分,一般情况下可划分为蓝、黄和红三个级别。(2)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来实现风险控制。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关系研究,从中寻找出存在的有机联系,建立相互促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机制,共同监督其有效运行,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科学合理。(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3+X”风险规避:查找风险评定风险等级,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风险发生,避免过程风险发生,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3+X”风险规避途径。非物质文化遗产风险监测、分析、评估及规避一览表:根据风险对后果的影响程度大小可以设定风险点相对小的为蓝色等级,该风险对后果不会造成太大的危险,主要体现在风险性质为不符合管理规范。风险应对策略:建立部门联系制度,加大经费的投入,完善软硬件条件,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综合素质。根据风险对后果的影响较为严重的划为黄色等级,主要体现在风险性质是违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原则。风险应对策略:严格制定有有效的管理制度,强化岗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力度,严格工作程序,建立严格的考核监督机制。根据风险对后果影响为严重的划为红色等级,主要体现在风险性质是产生了严重的违纪违规后果为严重,风险性质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条款。风险应对策略:从抓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及相关条款的教育工作,对管理人员违法违纪者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要慎重,因为存在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安全隐患,必须时刻保持牢固的风险意识,要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等工作的前提下,引进先进的“3+X”风险规避理论,从风险监测、分析、评估、预警、防范和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安全性、可靠性和必要性。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有机融合,促进旅游文化小镇经济腾飞。

参考文献:

[1]王东.国外风险管理理论研究综述[J].金融发展研究,2011,2:23-27.

[2]单晓维.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文化价值的实现[J].兰台世界,2014,35:90-91.

[3]刘娜.从山东古筝乐看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与生态性保护[J].艺术百家,2011,6:185-187.

遗传学的前景篇2

1.罗平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概况

罗平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总面积78.87平方千米,包括大洼子罗平生物群化石、金鸡峰丛两个景区及九龙瀑布、多依河等若干景区,以罗平生物群古生物化石和喀斯特地貌为主要特色。公园地质景观资源丰富,类型丰富多样,典型卡斯特地貌发育,自然景观奇特优美如画,名族风情古朴浓郁诱人。

罗平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以罗平古生物化石群地质遗迹为主体,辅以锥状喀斯特地貌景观如岩溶盆地,卡斯特峰丛,岩溶高原等,以及河流、瀑布等水体景观和布依族风情、鲁布革电站等人文景观组成。

2.地质遗迹保护与地质公园开发的关系

在对地质公园进行旅游开发的过程中,要积极探讨地质遗迹保护与地质公园开发的关系,更加注重两者之间的有机统一,形成两者间良好的互动关系,实现地质遗迹的高效保护与利用和旅游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双重目标[2]。

2.1地质遗迹保护对地质公园旅游开发的重要性

地质遗迹是地球在演化过程中由于地球内外力的共同作用下,形成、发展并遗留下来的地质自然遗产,地质遗迹以及其构成的地质环境是地球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可用以追索地球演化历史的重要地质现象,具有高度地学科考察价值以及旅游观赏和旅游开发价值。保护好地质遗迹,可以使人们进行对地球演化历史以及地质历史演化过程和物理、化学条件和环境的变化进行科学研究,可以对旅游者更好的了解地球地质地貌演化和地球生物的发展进程。保护好地质遗迹对于地质公园的旅游开发至关重要。

2.2地质公园旅游开发对于地质遗迹保护的支撑作用

地质公园作为新型的旅游目的地,具有保护地质遗迹,发展属地经济和科普教育的功能,通过发展旅游带动地方经济和促进地球科学普及,以达到保护地质遗迹的核心目的。地质公园是地质遗迹保护重要且有效的途径之一。

地质公园的建立为保护地质遗迹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而且还为地质遗迹保护提供科学的管理体制和人力智力保证。地质公园保护了地质遗迹的科学研究价值,而且还保护了地质遗迹的旅游观赏价值。

2.3地质遗迹保护与地质公园建设相辅相成

地质公园的旅游与开发建设可以为地质遗迹保护提供政策支持,政府支持,资金支持以及管理和智力支撑,可以促性对地质遗迹的科学保护[3]。与此同时,地质遗迹景观作为地质公园的主体景观,作为地质公园旅游资源的重要部分,推动了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两者共同促进,共同发展。

罗平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的开发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保护地质遗迹的自然面貌,维护生态环境的动态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满足科研、旅游多重需求,促进当地社会,旅游的健康发展。罗平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在获得经济收益,要预留资金专门运用于地质遗迹的保护中,实现“地质遗迹保护―保护性开发--地质公园旅游发展--地质遗迹保护”的良性动态循环。

3.地质遗迹保护视角下的地质公园旅游开发

基于地质遗迹保护的地质公园旅游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开发规划过程中的各个方面。本文主要从开发思路、形象宣传、公园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景区开发与原住民利益协调和公园信息系统建设六个方面进行讨论。

3.1确立开发思路,整合地质遗迹资源

保护地质遗迹资源是地质公园旅游开发与建设的重中之重。融合区域内自然、人文资源积极开展科普旅游,也是地质公园旅游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地质公园的特性,罗平生物群地质公园的旅游开发应该严格遵守“保护为主,适度开发”的原则,在保护好地质遗迹的前提下,发挥其旅游,科研等多种功能,突出喀斯特景观、河流湿地等自然景观和其他人文景观。

3.2加强形象宣传,扩大景区影响力

由于地质公园具有观光游览、度假休闲、科学教育、文化娱乐等多种功能,其旅游开发中的旅游形象宣传需要把握一个“度”:从地质遗迹保护和科普教育的角度考虑,需要适当宣传地质遗迹,引起人们对地质遗迹的认识,有利于提高人们保护地质遗迹的自觉性;但为了迎合大众游客心理,不宜过分渲染专业性太强的地质科普知识,适当增加一些简明易记,爽朗上口的宣传口号引起人们的旅游兴趣。

3.3防治地质灾害,营造安全的游览环境

地质灾害的发生对地质遗迹的保护构成很大的威胁。地质灾害对地质公园的影响总体来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滑坡、泥石流等对地质公园产生轻微影响的灾害;另一类是地震、火山等对地质公园产生的较为严重的危害。近些年,国内外学者对地质灾害做了大量的研究。Malheiro指出绘制地质灾害图,同时将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区域划分,并据其危险大小进行评估,重点监控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3.4完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建设

完善罗平县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建设,制定公园的发展政策、行政法规、管理制度以及旅游市场的开发,负责指导和督促地质公园规划项目的实施。推行“多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方法,组织专门部门,如建立公园管理局进行统一领导,实施具体管理,以有效地推进地质公园的可持续性发展。

3.5协调景区开发与居民利益

罗平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旅游景区的开发和建设必须要统筹兼顾政府、开发商和当地居民等相关者的利益。只有让当地居民获得切实的利益,才能调动当地居民主动参与地质遗迹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才能促进地质公园的良性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6建设地质遗迹保护信息系统

遗传学的前景篇3

[关键词]遗产电影;传统文化;传承;产业;价值

文化传承与输出是我国重要的文化战略。文化传承实质上“是一种文化的再生产,是民族群体的自我完善,是民族意识的深层次积累,是纵向的文化基因复制”[1],也是对外文化输出的前提和条件。电影等现代文化创意产业为传统文化传承提供了机遇和平台。经过电影的创意编排,传统文化被赋予新的内涵与形式,被再生产为观众乐于接受的内容产品,并在文化消费中完成了纵向复制和横向输出。电影创作者也要善于从优秀的遗产资源中挖掘特色内容,形成丰富多样的文化创意,创作出具有历史厚重感并能揭示当代文化精神症候的作品。遗产电影是电影产业与传统文化强强联合的一种典型模式。它源自英国,于20世纪80年代遗产工业背景下产生并发展至今,是一种强调呈现传统文化和民族特质的电影类型。比如80年代的《烈火战车》《看得见风景的房间》《莫里斯》,90年代的《伊丽莎白》《莎翁情史》《傲慢与偏见》,2000年后的《女王》《国王的演讲》《铁娘子》等。这类影片在艺术和票房上皆成绩斐然,不仅推动了英国电影的复兴(20世纪80年代中期),还成功地输出了英国的历史、文化和民族形象,成为广泛认知的国际电影品牌。本文通过探究遗产电影于民族电影产业发展和文化传承的双重价值,从创作角度提炼其类型法则,力图为打造中国遗产电影,提升国产片的民族性与文化性,形成国家文化传承与输出的电影渠道提供参考。

一、“差异性”策略:遗产工业促生遗产电影

20世纪80年代初期,好莱坞电影的强势入侵严重挤压了英国本土电影的生存空间。1981年,英国电影年产量仅为24部,跌至谷底。时逢撒切尔政府推行遗产工业政策,将强调文化传承的遗产保护与具有革新内涵的“企业化”市场竞争巧妙结合,把传统文化包装为商品推向市场,让“遗产”变身工业,成为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80年和1983年,英国颁布了为遗产工业保驾护航的《国家遗产法案》。该法案不仅先后推动了‘国家遗产纪念基金’以及监管组织‘英国遗产’(1984)的成立;还从商业开发、展览、陈列等方面对文化遗产的公用概念进行了重新定义,鼓励通过完全市场导向的遗产工业来营销‘过去’。”[2]51-52遗产工业政策对电影人来说既是一个发展机遇,也是一种创意启示。在《烈火战车》《看得见风景的房间》等影片相继成功之后,英国电影人开始积极响应、纷纷效仿,让古装片流露出一种类似的遗产质感:在过去的年代中缓慢且细节地展示精致的上流社会、清新的英国乡村、壮观的文化遗址;从经典文学作品或历史人物传记中攫取素材,并用油画般的质感传达保守、怀旧的浓浓乡愁。这种迥异于好莱坞电影的类型风格,加之低预算确保的安全底线,以及政府在资金和政策上的大力扶持,让遗产电影开垦出利基市场,并吸引了大量好莱坞资金的投入,最终成为一种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电影品牌。

在遗产电影发展的推动下,英国电影开始迎来复兴:“直至1990年代后半期,电影年产量从1981年的24部升至年均100部”[2]86-87;许多影片于国内外收获可观票房的同时,还在美国奥斯卡金像奖、英国电影学院奖、欧洲电影奖、戛纳、柏林、威尼斯等国际电影节上多次斩获殊荣。遗产电影因传统文化的融入而产生强烈的风格“差异性”,从而突破好莱坞的大片重围,挽救并复兴了低谷中的本土电影产业。遗产电影也因此成为传统文化展示的重要平台,一种文化传承与输出的稳定渠道。各国民族电影的发展虽模式不一,从本国丰厚的历史人文资源中挖掘优质内容,形成区别于好莱坞电影的“差异性”文化创意,增强电影的文化辨识度,确保电影的文化认同力,却是一种可借鉴推广的普适策略,也是全球化背景下电影创作者需要坚守的文化自觉。

二、魅力“遗产秀”:遗产电影推动传统文化消费

遗产电影所呈现的是一个传统、怀旧,令人愉悦、向往的魅力英国。精致大气的庄园、神秘诡谲的城堡、风景如画的乡村、复古典雅的服饰等魅力景观透过遗产电影的镜头向世界呈现,潜移默化地作用于观众,使其在接受电影的同时,认同、喜爱并向往英国的历史文化和自然风光。“1996年,英国旅游局将最高荣誉授予BBC改编的《傲慢与偏见》(1995),只因其对英国旅游业的杰出贡献。”[3]“三部1995年拍摄的电影――《罗布・罗伊》《勇敢的心》和《尼斯湖》,各自为其中呈现的苏格兰景点带来了估计1500万英镑左右的收入。1998年,英国旅游局制作了一张串联遗产电影拍摄地的地图,超过25万份被送往北美、远东、澳大利亚和欧洲的旅游机构。推动制作此地图的时任旅游局局长说:‘感谢这些电影的成功输出,英国的许多地方已经全球闻名。’”[2]59

除了遗产旅游,遗产电影推动的传统文化热潮还带来其他诸多经济文化效益,为服装、图书出版、饮食、装饰等行业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和创意灵感。如“英国品牌服装店罗兰爱思开发的古代服装时尚;英国高端生活杂志推广的古代室内设计、古代家具和织物;食品商店热衷提供的传统下午茶;经典文学作品因改编电影的上映而重新出版且销售火爆等”[2]60-61。传统文化的加持让英国遗产电影进阶为享誉国际的类型品牌;遗产电影的持续繁荣又对文化传承形成一种有力反哺:它将遗产内容化作源头活水,推动其于产业间持续流动,促进传统文化消费热潮的形成,并在消费中实现对国家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助力于文化的可持续传承。

三、融合共生:遗产电影的借鉴价值与类型范式

遗产电影的巨大价值揭示传统文化与电影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性:传统文化需要融入电影等现代文化创意产业来实现创新发展;电影要和民族文化高度内在相关,形成自己稳定的价值内核和独特的艺术风格。然而,遗产与电影的融合共生却是中国电影发展现实中缺失的部分。由于中国电影与传统文化之间尚无有效的类型连接,国产片中真正触及传统文化表达的佳作只是几点星火,无法形成广泛且持续的文化影响力。匹配类型的缺失,也让某些电影中目的明确的遗产推广等同于广告植入,导致电影情境与遗产项目貌合神离的尴尬。打造遗产电影是实现电影与传统文化融合发展、共生共荣的有效路径。英国遗产电影植根于英国传统文化,拥有自己的价值内核和艺术风格。创作中国遗产电影不是原样照搬英国模式,而是借鉴其已然成熟的类型范式去呈现中国内容。

然而,遗产电影的类型范式并无明确的剧作理论可依循。现有研究多将遗产电影视为一种批评构建,对其类型特点只作学术批评立场的大致描述,没有从创作出发给予明确的解释或规范。事实上,遗产类型同魔幻类型相似,“没有叙事建构的规范和要求,是一种需要与其他故事类型匹配来完成叙事的次类型”[4]。不同的是,魔幻主要用于构建超现实的故事世界,制造人物和场景的幻想性;遗产类型从传统文化资源中取材,制造人物和场景的民族性。因此,遗产电影的类型标准可落实在取材、人物和场景三方面。遗产电影主要取材于文学和历史。文学改编以忠实于原著强调其文学性为旨归;书写、阅读等文学相关动作也时常于影片中大量呈现,人物生活的诗意化被重点突出。历史改编允许虚构叙事和细节重塑,但人物主要特质和关键事件要最大限度地尊重史实。人物多以古装呈现,在传统礼仪和价值规范中生活。如果涉及当代故事(如《女王》),不再穿着古装的主角须秉持某种传统价值观以体现遗产性。场景主要是遗产景观、充满传统装饰的房间和英国乡村。取材、人物、场景三项类型准则为遗产电影的传统文化空间撑起基本框架。

无情节规范的遗产类型需要融合其他故事类型来完成叙事,其融合度取决于“遗产”参与叙事的程度。比如,传统戏剧《罗密欧与朱丽叶》不仅是电影《莎翁情史》中被突出呈现的英国文学遗产,男女主人公的相遇、相知、相爱也围绕该剧的写作、筹备、演出展开,两条线相互促成并彼此见证。文化遗产查茨沃斯庄园在《傲慢与偏见》(2005)中获得了震撼的视觉呈现。它的优雅大气、纯净美好也与达西的身份地位、英俊样貌和优良品质相互映照,让伊丽莎白放下偏见开始爱上达西,两人的感情线因此扭转。遗产电影因融合爱情等通俗故事类型而具有更为广泛的接受空间,但传统文化的价值和作用只有遇到理解与欣赏才能真正发挥。英美两国文化上的亲缘性,促使英国电影人目标明确地将美国作为遗产电影最大的国外市场和影响世界的前沿阵地。打造中国遗产电影应借鉴这一经验,将目标市场重点放在中国、日本、韩国、朝鲜、越南等在内的汉字文化圈。凭借这些国家对中国传统文化理解和欣赏的长久积淀赢得相应的电影市场。

四、结语

近年来,为了与好莱坞电影争夺国内市场,中国电影业推出大量模仿好莱坞的商业片,虽然取得令人瞩目的票房成绩,却形成了一股同质化的亚好莱坞电影风潮。电影在创造资本的同时,还应追求艺术价值和文化品格。遗产电影理念对于解决中国电影发展中的文化特色缺失问题,促进传统文化创新发展颇有启示。打造中国遗产电影,提升国产片的民族性与文化性,为深入优秀传统文化表达的作品提供可依托的类型平台,并在此过程中形成国家文化传承与输出的电影渠道。一系列触及中国遗产文化表现的先行作品,如《敦煌》(1988)、《霸王别姬》《花样年华》《卧虎藏龙》等,奠定了“中国遗产电影”发展的实践基础,为将来的作品提供了直接参考,也提示出中国遗产电影研究的广阔空间。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5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培育项目“文化传承语境中华语魔幻电影内容开发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5PY19);2015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文化传承语境中大足石刻电影内容开发研究”(项目编号:15SKG083)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赵世林.论民族文化传承的本质[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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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SargeantAmy.TheDarcyEffect:RegionalTourismandCostumeDrama[J].InternationalJournalofHeritageStudies,1998(03).

遗传学的前景篇4

关键词:消费者教育世界遗产地必要性途径意识

消费者教育是指针对消费者所进行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以传播产品信息、消费知识、传授消费经验,培养消费技能,倡导科学的消费观念,提高消费者素质的一系列活动。世界遗产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人类的共同财产。开展世界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是保护世界遗产的重要手段。本文就我国开展世界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的必要性及有效途径进行分析。

我国开展世界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的必要性

(一)保护世界遗产的有效措施

世界遗产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如果一个项目被评为世界遗产,那么全世界人民都在关注它。我国现在逐渐地迈向全球化,很多工作是与全世界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处遗产的破坏必将引起全世界人民的关心。我国保护的世界遗产不仅属于个人,同时属于全人类,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是世界人民的责任。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就是要让旅游者充分认识到保护世界遗产的必要性,主动发挥自身保护世界遗产的作用,积极履行保护世界遗产的公民责任。

首先,开展世界遗产旅游消费者教育能改变旅游消费者的观念、规范和引导旅游者消费行为。观念是行为的指导,营销活动中倡导和培养何种消费观念对营销结果有着重大影响。遗产地旅游消费者观念教育的核心是在正确的遗产地经营理念指导下,通过大力倡导和宣传,使旅游者树立与消费水平相适应,与优秀文化传统相适应,与社会发展、人类进步相适应的消费价值观和消费方式观,能提高旅游者素质,培养理性成熟的旅游消费者,达到旅游消费者利益和遗产地利益的高度统一。

其次,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能提高旅游消费者素质,增强旅游消费者自觉保护世界遗产的能力。当每个公民都意识到“保护遗产,公民责任”这一遗产保护宣言的时候,遗产地的保护工作便能得到长足的发展。

(二)有利于培养我国人民的国家意识和民族意识

全球化的加快推动了人们寻求民族身份特性的需求上升,在全球化过程中,经济和文化都将不可避免地被纳入其中,从推动文化资源共享方面,全球化趋势将成为世界各民族密切关系的一个有利因素,但资源的共享不应导致文化价值的趋同。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能使本国或本民族的人民在同质化的过程中保持异质化的进程,能够使旅游消费者寻找本土文化的根源,能展现本土文化的杰出表现,赋予国民以自豪的身份特性。

民族意识首先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培育起来的群体意识,是一个民族共同的思想品格、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的综合体现,而且能够居于主体地位得到全社会广泛认同,成为广大社会成员认可的价值判断体系,构成社会的精神支柱或者精神动力。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民族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是民族精神赖以存在的深厚土壤和现实基础,而民族精神则是民族文化的核心和灵魂,它决定着该民族大多数人的思维方式、行为选择和价值判断。离开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弘扬、继承发展,所谓“文化创新”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建设,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就会脱离根基、失去前提。世界遗产的终极价值在于集中代表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与文化,全面地反映一个国家和民族多元的文化艺术形式,反映一个民族和国家对自身特性的认同和自豪感以及被世界认可的程度。遗产地消费者教育便能使旅游消费者形成共同保护世界遗产的价值取向、充分认识世界遗产所代表的民族意识和民族精神,形成民族凝聚力,从而达到培养民族意识的目标。

(三)有利于提高中华民族素质

遗产地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审美/艺术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社会价值,以及极强教育功能和启智功能。目前,由于我国旅游消费者知识水平的有限性,遗产地的价值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掘,很多游客还停留于“走马观花式”的初级旅游形式,这就迫切要求我们通过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工作,使旅游者充分认识遗产地的价值、使遗产地的功能得以充分实现。

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能贯彻审美教育,陶冶情操,净化灵魂,使旅游者获得健康的审美情趣、崇高优美的感情、丰富的遗产地知识,使旅游者形成正确的审美观,热爱文化遗产,自觉加入到保护文化遗产的行列中;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同时能让游客更加深刻地认识我国的文化,并让其了解遗产地的奥妙之处,使其产生民族自豪感。“墩煌莫高窟”这一始建于十六国时期的人文景观,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然而由于游客对它认识的有限性,使它的现状不容乐观。如果通过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工作,将莫高窟的历史沿革、艺术价值、风格特色等知识传达给消费者,使其把莫高窟旅游当作是一次自然之旅、文化之旅和审美享受,那么就能从根本上杜绝破坏行为的产生,使莫高窟得到保护。由此可见,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既提高了旅游者的审美素质和文化素质,又有助于整个中华民族素质的提高。

(四)遗产地促销的重要手段

遗产地消费者教育不仅只是一种环境力量,而是作为遗产地营销的具体构成,在现代营销理论和现代营销实践活动中具有深远的意义和重大价值。遗产地的“消费者教育”意识是对现代营销观念的发展和完善;“消费者教育”理论是现代营销理论的修正和补充;“消费者教育”活动是现代营销活动的新的领域。世纪年代以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企业正自觉或不自觉地加入到消费者教育的行列,在倡导消费观念,宣传商品知识,引导顾客购买,净化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和自身权益方面取得了相当的成效。可以说,消费者教育已经被具有现代市场营销意识的企业作为一种有效的竞争利器,应用到了营销的实践中,作为全人类共同财产的遗产地更应该充分发挥“遗产地消费者教育”的利器作用。

旅游消费者在选择旅游目的地时要经过一个决策过程,包括认识需求、收集信息、选择评价、购买决策和购后感受。遗产地应重点了解目标顾客在认识需求和收集信息两个阶段中的消费者行为,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传授有关消费知识和技能,将遗产地的相关知识、遗产地的特色等信息传达给旅游者,使旅游消费者了解遗产地,激发旅游者对遗产地的兴趣,从而作出购买决策;遗产地消费者教育还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发现旅游者的需求,从旅游者的需求出发制定合理的营销和服务方案,让他们获得满足,从而提高遗产地的美誉度,促进遗产地的销售。

(五)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相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相处,客观上要求我们不仅生产发展、生活富裕,而且还要有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遗产地的“不可再生”和“不可替代”性正体现了和谐社会的要求,遗产地本身就是和谐的产物。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营造全社会保护世界遗产氛围,开展遗产地保护工作,同样体现着和谐的要求。

我国开展遗产地

旅游消费者教育的有效途径

(一)媒体教育

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四大传统媒介是消费者接触最多且覆盖面最广的宣传手段。报纸传播信息量大、真实性和可靠性大,具有较强的读者选择性和地域范围选择性;杂志印刷质量高、实际阅读率高、目标对象明确;广播传播广且受众广泛;电视声像结合、表现丰富、注意率高、覆盖率高。四大媒体各自的优点应得到充分的发挥,教育游客,提高消费者素质、改变消费观念,从而具体来讲,报纸应及时报道世界遗产的最新动态,让人们时刻了解遗产地的情况。杂志应开辟专栏,介绍世界遗产地概况、破坏情况和保护措施。广播应制定遗产地保护专题节目,并长期定时播出,覆盖广泛的听众。电视媒体则可结合知名节目,如社会记录、今日关注、百家讲坛开展遗产地审美教育,聘请专家介绍新产品或新技术,并开通热线电话请旅游消费者现场咨询,举办遗产地知识擂台赛等,教会消费者如何欣赏遗产,提高旅游消费者审美情趣,让旅游消费者感受到遗产地的美。

此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媒体得以诞生并给消费者教育提供了很好的途径。据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第十九次中国互联网报告称,截至年月底,我国网民人数达到了.亿,占我国人口总数的.%。网络媒体受众多、互动灵活、直观形象、内容丰富,国家可通过网络媒体建立遗产地保护专题网站,介绍遗产地知识、适时遗产地情况报告等。媒体宣传,最主要的任务就是营造全社会保护世界遗产的氛围,掀起全社会保护世界遗产热。

(二)加强政府立法

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关于遗产地的保护的专门政策法规的出台,不断地在痛惜某某地方的遗产遭破坏、某处的世界自然遗产上又新建了人文景观,但是我们就是很难看到哪个人或哪个组织因为破坏行为而接受了惩罚。如何持续、有效地保护世界遗产?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那就是要将世界遗产的保护纳入制度化轨道。

政府机构立法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遗产地消费者教育问题。要吸取国外相关规定和条例的精髓,因地制宜地订出符合国情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条例”,依法保护世界遗产。建立统一的世界遗产管理委员会,改变中国文化遗产和风景名胜区分别由国家文物局、建设部管理的多头领导局面,从而使遗产地消费者教育工作更加可行。利用世界遗产保护日,进行一些全民的普及性遗产地知识教育与宣传,让教育能覆盖更广阔的群体,把遗产日作为动员日,动员社会组织、全体公民积极参与到文化遗产新的保护体制中来。设立遗产地消费者教育专项基金,培养遗产地消费者教育的专门人才。通过法律法规调节游客的出游时间,避免遗产地游客短时间急剧增加带来的破坏。加强立法宣传。例如在遗产地积聚的地方设立遗产地保护知识宣传点,招募有着丰富遗产地保护法律法规的人员担当义务宣传人员,提高旅游者的保护意识,让法律保护真正落到实处。

(三)制定“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长期战略

景区景点管委会是遗产地的直接管理和监控者,同时也是遗产地消费者教育的主要承担者。遗产地消费者教育应贯穿于遗产地营销的全过程,并成为遗产地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为此,遗产地要相应地制定整体规划,系统地确定旅游消费者教育的战略目标、重点、步骤和措施,建立独立的旅游消费者教育营销职能机构、配备专业化的营销管理人员,统一策划,从整体营销上贯彻旅游消费者教育理念,科学配置旅游消费者教育资源。

景区景点管委会可开展的旅游消费者教育工作有:制定完整的消费者教育计划,使遗产地消费者教育工作长期、稳定的开展。向游客发放包含遗产地保护知识的宣传资料,每位游客都希望更多地了解遗产地的相关知识,宣传资料便成了他们的首选。因此,宣传资料应承载遗产地消费者教育的宣传工作,在推介产品的同时达到教育消费者的目的。在遗产地内悬挂醒目的遗产地保护宣传标识,或者写一些警示性的语言,以达到对消费者进行教育的目的。

建立严格的管理体制,充分重视遗产地形象的树立。遗产地不能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应该站在社会的角度,立足于长远的发展。要严格控制景区客流量,充分考虑景点的承载能力。同时,遗产地还应建立严格的景区商贩准入制度,制定商贩准入标准,并加以适时监督和管理。合理规划遗产地的景点,最大限度地满足游客的参观,防止游客由于麻烦而不能参观到所有景点产生抱怨,从而对旅游地进行破坏。

聘请专业的专家学者,定期向游客讲授遗产地保护的相关知识,给予遗产地周围居民、旅游消费者最权威的教育。设立遗产地旅游消费者中心(游人中心),将遗产地的知识突出在游人中心进行详细的介绍,给予旅游者最权威的解释,避免一些导游人员偏离实际讲解导游词,在增长消费者知识的同时也要激励导游人员不断提高自身涵养和素质。为遗产地消费者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例如赞助拍摄遗产地保护专题宣传片、提供遗产地维护资金等。

培养社区居民加入导游人员行列。如今在不少遗产地,由于导游人员不了解遗产地历史沿革而出现乱编导游词讲解的现象,解决这类问题的有效办法便是让当地居民参与到导游讲解的行列中来,他们对遗产地的发展是最了解的,景区景点管委会就应该提供对社区居民的培训支持。充分利用网络这一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载体,宣传遗产地特色,建立遗产地网络交流平台。例如,峨眉山近日推出的电子杂志便是充分利用网络开展的旅游消费者教育方式,它通过网络将遗产地适时动态、各季节景观传递给旅游消费者,教会旅游消费者如何欣赏遗产地的自然风光和文化内涵,得到了网民的一致好评。

(四)提高导游人员素质并引导旅游消费者科学旅游消费

作为旅游服务中“人”的因素的导游员在旅游者的旅游审美活动过程中有重要的传递、引导、调节作用,以帮助旅游者满足审美需求,实现深层次的审美享受。引导旅游消费者科学消费,导游人员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工作:导游人员以身示范,影响旅游消费者行为。导游人员具有一般消费者的属性,他们的举动会对游客的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游人员应监督游客行为,及时制止游客破坏行为。导游人员都需经过一定的考核后才能进入遗产地工作,他应该更懂得如何保护世界遗产,对游客不当的行为应适时指出和制止。引导游客形成正确的消费行为习惯。导游人员除了告诉游客不能怎么做以外,还应告诉其应该怎么做,使他们将保护世界遗产作为一种习惯和自身内在的品质,时刻将遗产地保护铭记于心。提高遗产地导游人员素质。遗产地导游人员除了承担一般导游的职责外,还应该掌握各种遗产地知识,让游客感受到遗产地的美。

(五)加强遗产地旅游相关组织责任感

遗产地旅游相关组织包括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纪念品生产商等,这些组织的发展同遗产地的发展紧密相连。旅行社、宾馆饭店应营造遗产地保护氛围。旅行社、宾馆饭店应通过宣传资料、房间布局等体现遗产地特色;旅游纪念品生产企业则应注重文化产品的开发,宣传遗产地文化。提高内部从业人员素质。遗产地旅游相关组织同导游人员一样具有示范作用,只有当从业人员懂得珍惜遗产地,他们的行为才能给消费者正面的影响。不定期的开展遗产地保护相关活动,调动员工及社区居民的参与积极性。

(六)消费者协会充分发挥教育能力

遗传学的前景篇5

关键词:遗址景观;保护利用;老司域;遗址展示

中图分类号:TU984.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14)06-0048-03

1引言

作为遗址景观,它是人类社会所共同拥有的能够作为探究历史的物质载体,其脆弱性、敏感度一直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具有不可替代性、不可再生性。同时,把遗址看作是我国重要的景观类型和景观资源,通过探讨遗址景观中的历史价值、经济价值、科技价值、美学价值以及教育价值,进行创新性的保护与利用,使遗址以各种形式展现在世人的面前。保护是一种可持续性的发展,是政策法规的延伸,在保护的基础上我们可以为之所用,正如英国著名文物保护专家费尔顿博士说过:“维护文物建筑的一个最好办法是恰当地使用它们。”保护与利用不是相对的,用科技手段进行保护,用可持续发展理念进行利用,二者相互补充,使遗址景观与城市建设和谐共处,即过去与现在完美结合。深入探讨遗址景观的利用理念,从现象去挖掘实物的本质。尊重历史传统并不等于拘泥于传统。相反,有意识地保留这些传统,将能更富有地方特色。正如我们所说,保护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合理的利用。那么作为不可再生资源的遗址景观,它的保护与利用更要结合社会背景、历史文化、周边环境等一系列问题。

2老司城遗址概况

永顺老司城遗址位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城以东灵溪镇司城村,是永顺彭氏政权统治古溪州地区近600年的治所,是土司统治时期该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中心,是土司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我国重要的民族文化遗产。永顺土司域经历代兴建,目前考古发现的遗存以规模约19hm2的中心城址为核心,其它遗址遗迹沿灵溪河两岸分布,遗存年代主要集中于明代(14~17世纪)彭氏土司势力鼎盛时期。(图1、图2)

3遗址景观的保护与利用模式

遗址景观有很强的故事性和观赏性,不管是单体遗址还是大型遗址,将维护和景观设计与利用合为一体,从而实现遗址原貌的保护和景观魅力的绽放。随着文化遗产被广泛关注,对其保护模式逐渐形成科学的体系,大多数观点认为,遗址景观的保护可以分为局部保护和整体保护两个方面,一方面,局部保护主要是对遗址进行多种形式的展示,目的是进行科学的清理,减少外界干扰,保存完整的历史原状。用遗址作为背景对历史进行展示;另一方面,整体保护以大型遗址为主,这种保护是近年来新发展起来的,将遗址展示和周围环境结合来,并公开对社会开放的模式。一直以来,人们根据遗址规模的大小、损害的程度对遗址景观进行重新规划,在不改变遗址原貌的前提下,采用遗址公园、遗址博物馆等形式,结合周围地形地貌,使其成为一个可参观、休闲、教育为一体的环境空间。

3.1遗址景观的局部保护利用模式

我国对遗址的局部保护主要是遗址的展示,所谓展示就是对设计方法深化扩展,体现独特的空间。展示的主体多以文物、建筑、工业产品等,用以满足人们对社会性、公益性的需求。那么,对于遗址景观的展示,我们可以划分成室内空间和室外空间:

3.1.1室内空间

3.1.1.1遗址博物馆

遗址博物馆是“保存某一特定内容的遗址的原貌,并就地展出”。其中建筑形式与室内空间的展示、意境的构建是和遗址的历史环境、文化氛围息息相关的。对于博物馆,我们可以看到它的传承、观赏、休闲、教育等职能,是对历史文化进行收藏、保护和展示的场所。而其中的遗址博物馆是历史遗留的具有较高价值的艺术文化和建筑文化。因为,遗址距离人们的现实生活常常是遥远的、生疏的,且遗址具有独特的文化内涵,对其价值的认识往往依托于相关历史信息之上,那么,用法律手段来保护和保留这些建筑物和艺术文化,可以使人们对遗址有直接的认识,同时,又通过复原、仿制去追求这种历史特有的文化风格。

在现代,遗址博物馆的建设已成为城市文化的标志和形象的代表,除在建筑风格上与遗址景观保持统一,在室内的展示中将遗址本体与历史故事结合、古代工艺与现代科技结合、抽象化与具体化结合,突出中心,点亮遗址。

3.1.1.2大跨度覆罩保护

覆罩保护即顶层覆罩,是遗址保护的一种,在选择材料时,运用大跨度的钢架结构,采用玻璃或塑料棚将遗址罩在其内。覆罩保护的设计基础是顶棚的样式,以艺术的手法,配合科技手段,用透明材料遮挡外部力量对遗址的侵害,既达到保护的功用又将遗址景观完美地展现。(图3)

3.1.2室外空间

3.1.2.1局部空间露天保护利用

1)设施围护――目前多采用栏杆或提示性的简易护栏。

2)本体加固――在维持现状的前提下,用现代材料及工艺对遗址本体加固,包括使用化学药剂和物理的遮挡、支撑等。

3)象征性修复一部分修复,配合必要的考古发掘进行科学推测,并用传统材料及工艺修补,复原到一定程度。

3.1.2.2原址回填、地表模拟保护利用“回填”是一个保存已发掘的遗址结构和面貌的方法。“回填”是一种长期的保护,但是如果不能使回填保留遗址的记忆和意义的话,它同样可能变成对遗址的抛弃。地表模拟则是对“回填”的补充,在遗址“回填”后按原状在地面上模拟展示,既解决了保护问题,又满足了地面参观的需要。

3.1.2.3重建保护利用

1)原址重建――这类遗址一般历史不长而且有较为详细的文字记录,或者保留较多的实物遗存,可以利用重建的方法全面地再现该地所代表的历史。

2)推测性重建一既不在原址,又没有考古依据,全凭文献考证“再创作”。遗址的重建,是中国历代保护文物古迹使之得以流传下来。但其中的缺陷是把过去推倒重建,建造时仅根据建筑的结构和形式。目前,我们不提倡重建和复原但是从理论上是被允许的。以圆明园为例,这是人们现在关注的焦点,对于这个曾经的奇迹,是原址复修,还是异地重建?是直面废墟,还是重建辉煌?圆明园,每经历一个时段,就收藏一个悲惨的故事。它的遭遇,是中华民族最近那段贫弱、苦难、屈辱历史的缩影,是一部沉重的活史书。保护圆明园遗址废墟,当然不是保护它的杂乱。那些不属于废墟本身的“异物”都要予以清理,因为,废墟与真正意义上的“荒”和“废”没有关系,必须在资料翔实、又有科学保障、施工精细、尊重原真的前提下进行。只有让基本的山形水系和地下的蕴藏充分显露出来,才更像一座废墟。

3.2遗址景观的整体保护利用模式

3.2.1遗址公园

遗址公园是目前国内最普遍的一种遗址保护与利用模式。这种模式的应用不仅使遗址得到了较好的修护,而且通过有效地环境设计使荒废的遗址可以重新被利用,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休闲娱乐的理想公共场所和弘扬传统民族精神,展示优秀历史文化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因为是公园的形式,所以在设计中还要体现公园的基本功能,包括为人们提供一个悠闲清新的环境、一个调节城市空气质量的净化器、一个展现城市特色的宣传画等等。可见,遗址公园不是简单的本体保护与利用,而是通过对环境的整合、对遗址的深入研究进行创造性地设计。

3.2.2景区遗址

这里所提到的景区遗址,是指遗址区处于风景名胜区之中,主要集中位于城市郊区,以墓葬区为主,将陵墓的保护与风景区的建设相结合,在风景区开发的过程中,将遗址区作为旅游景区的一个景点,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对其进行展示性开发。

4老司城遗址展示规划要求

4.1展示规划必须满足遗址保护要求,所有用于遗址展示服务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绿化的方案设计必须在不影响文物原状、不破坏历史环境的前提下进行。

4.2展示规划主要根据遗存保护的安全性、文物类型的代表性、遗存保存的完整性、真实性、可观赏性和交通服务条件等综合因素进行策划。

4.3不可移动文物一律按照原址保护要求实施遗址保护性展示,不得在原址重建。

4.4遗址展示设施应遵循对环境的最小干预原则,并具备可再处理性。

4.5游客服务设施内容与规模应严格限制。遗址展示的环境设计不得采用包括大面积人工绿化等城市园林设计手法,设计效果应尊重历史场景和地域特征。

4.6应特别注重提高游客体验水准,控制环境容量。不可移动文物展示的开放容量应以满足文物保护要求为标准,重要遗址现场应当在管理人员陪同、引导下参观。

5老司城遗址本体保护措施

5.1保护原则

5.1.1积极制定本体保护措施,提高措施的科学有效性。

5.1.2采取保护工程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的技术手段防治自然破坏。

5.1.3保护与展示相结合,保护措施应充分考虑满足展示需求。

5.2与展示有关的保护工程

5.2.1遗址加固保护

对中心域址区结构存在危险性的土体采取支护加固措施。对揭露展示的建筑基址实施表面加固保护,表面加固应首先制定科学的保护方案,并局部实验,根据实验的结果情况谨慎采取加固措施。

5.2.2清理修复局部残损

对局部存在残损但仍继续使用的右街、正街、河街、纸棚巷、鱼肚街以及环城道路等主要道路遗存进行清理,按照道路遗存的传统铺砌工艺和卵石铺砌图案进行局部修复,修复效果应整体和谐但局部可识别。

对大西门的城门楼平台遗存、衙署区外衙建筑基址的卵石铺砌土家族传统图案的局部残损进行修复,修复效果应整体和谐但局部可识别。

5.2.3回填保护

价值特征不明显的,可观赏性一般的遗址原则上应进行科学回填。经适当保护隔离后用原发掘土进行科学回填措施。回填后遗址上方可进行模拟或地表标识展示。对生活区大西门外的遗址、大西门内两侧的建筑基址、南部建筑群等建筑基址实施考古回填保护;对衙署区内部的建筑基址实施考古回填保护。对生活区、衙署区内排水系统中无法发挥排水作用的排水沟渠遗存实施考古回填;对生活区、衙署区内道路系统中不作为展示道路的道路遗存实施考古回填。对紫金山墓葬区所有墓葬实施回填加固保护,恢复墓葬历史形制和外观。

5.2.4保护棚

对建筑基址等需要揭露展示的建筑基址采取保护棚的形式加以保护,主要防雨、防日照。保护棚为轻型钢结构,作无基础或浅基础处理。考虑到防风防雨要求保护棚面积应大于建筑基址。

5.2.5物理隔离保护

对排水沟渠等内表面实施防水隔离措施。位于主要参观路线节点上的排水沟渠采用u型透明亚克力材料(有机玻璃)套接处理,观众可透过亚克力观看遗址保存情况。位于非参观流线上的排水沟渠内壁采用防水卷材处理,防止雨水对遗址表面的冲刷。(图4)

5.2.6考古现场保护

遗址的考古发掘现场在发掘前应对可能出土的珍贵文物和遗址遗迹事先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和准备方案;对已确定为重点遗存的考古发掘区应搭建临时性保护棚、设置围护设施,制定相应安防措施;及时、完整地采集和保存遗址发掘现场的各项信息,为遗址回填后的深入研究、遗址地表模拟展示、以及再次考古发掘和遗存修复提供支撑。

5.2.7场地排水

老司域排水系统应充分结合老司城原有排水网络系统进行规划设计。在做好遗址保护前提下,可充分利用原排水系统。新修排水沟渠或暗管埋深不应对地下文化层造成干扰破坏,并尽量做到隐蔽,不对遗址整体环境造成干扰。通过排水系统设置及时排除遗址区内汇水,最终排向灵溪河。

原有排水沟渠首先应进行可利用评估,现状保存较好的排水沟渠,可通过制定保护措施后加以利用。保护措施主要解决汇水对遗址侧壁的冲刷,建议通过在沟壁外侧设置防水卷材进行防护处理。保存现状较差的排水沟渠,可经加固局部修复后参照前述措施恢复排水功能。新建排水沟渠或暗管应结合参观道路系统规划设置,建议将新规划排水沟渠设置在木栈道下方,通过敷设暗管与其他排水管沟相连。(图5)

遗传学的前景篇6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景德镇市特征探究

【中图分类号】C9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7-0510-01

【基金顶目】本文系“景德镇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法规与保障体系研究”课题的研究论文之一。

景德镇市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二十四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沧海桑田,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保护方式的不当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因此,探究适当且有效的保护方式成为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首要解决的问题。

一、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

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的选择必须建立在对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深刻理解基础之上。只有适合景德镇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的保护方式才是我们应当采用的保护方式。

(一)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特征

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极其丰富,且形式多样,数量繁多。探究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有利于全面把握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提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水平。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

1、口语遗产。景德镇市有着丰富的口语遗产。浮梁县地方方言极多,可谓村村皆不同。这些方言是研究浮梁县历史变迁的活化石,非常珍贵。景德镇市还保留有大量的民间谚语、歌谣、传说等。这些民间谚语、歌谣、传说等多与吴越文明、陶瓷文化相关,是研究吴越文明对景德镇地区影响力和研究景德镇陶瓷我们的重要资料。

2、传统表演艺术。景德镇市民间至今仍流传着一些传统表演艺术。

3、民俗活动、礼仪及节庆。景德镇地区的民俗因为历史、地理的原因,具有形式多样、内容繁杂的特点。

4、传统手工业技艺和民间美术。景德镇市是千年瓷都,陶瓷手工技艺享誉世界。

(二)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

1、非物质性特征。非物质文化主要通过口语和形体语言来表现,它既然不需要以物质形式为载体来体现和传承,非物质性就是其最重要的属性。景德镇市是以陶瓷文明著称于世的千年古都,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刻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性”特征有助于采取适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

2、环境性特征。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和存在依附于特定的环境,具有历史文化属性和区域性。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基于自然经济状态下农耕文化环境(农村)和发达的手工业经济(城镇)环境下产生的。如在世界上都极具代表性的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与景德镇古达的陶瓷手工业和陶瓷商业密切相关。

3、人身依赖性特征。非物质文化既然是通过口语和形体语言来体现,那就不开人这个主体,具有极强的人身依赖性。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否得到有效传承与传承人的个人技能水平和兴趣密切相关。如景德镇陶瓷制作传统手工技艺逐渐消失就与其学习难度高,民众不愿学习有关。正是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人身依赖性特征,许多独特的工艺技能,如再无人传承,就会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三)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鲜明的陶瓷文化特色

景德镇市作为千年瓷都,其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鲜明的陶瓷文化特色。陶瓷文学、陶瓷技艺、陶瓷风俗遗留极其丰富。如景德镇传统珐琅彩瓷制作技艺;景德镇传统玲珑瓷制作技艺;景德镇传统雕塑瓷制作技艺;景德镇传统特殊工艺瓷制作技艺;景德镇传统制瓷柴窑烧成技艺;景德镇传统制瓷工具制作技艺;景德镇瓷用毛笔制作技艺;景德镇瓷业祭拜习俗;景德镇中秋烧太平窑节俗;竟成镇风火仙师祭祀等。

二、适应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的保护方式

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等特点,在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中,各级政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应当秉持正确的保护理念,勇于探索适合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的保护方式。既要全面保护,又要突出重点。以传承式保护方式为核心,并辅以开发式保护方式;以文字和影像为载体的存档方式;以博物馆为载体的存储、展示的方式等保护方式。

1、传承式保护

景德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以陶瓷生产技艺为代表,这些陶瓷生产技艺很难用现代科技加以固化,而是以师传徒方式代代相袭。这种具有极强人身依赖性的传承方式极易因传承人死亡或传承人学艺不精而消亡。政府应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传承式保护。一是对积极授徒的传承人予以奖励;二是提高传承人的待遇,鼓励民众学习技艺。目前,景德镇市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如给予少数著名艺人政府特殊津贴。但这远远不够,还需要政府采取更多更有效的措施来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如可建立景德镇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区,将与陶瓷文化相关的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到保护区内保护。

2、开发式保护

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造福当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对有开发价值的传统手工技艺和民间艺术,可以合理开发利用,在开发中保护。开发式保护能赋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时代生命力,有利于更好地传承与发展。

在开发式保护的实践中,有些地方通过开展各种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活动,如民间文化艺术节、旅游节、民间歌舞比赛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既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又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景德镇市政府应积极探索将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开发与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在发展旅游经济与文化创意产业过程中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3、存档式保护

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时代变迁,失去了生命力,成为化石般的存在,继续传承困难很大。为了不使其消亡,就需要进行存档式保护。所谓存档式保护,就是指通过录音、录像、文字记录等方式将频临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固化成资料,然后整理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档案,永久保存。景德镇市许多与现代社会不相适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频临消亡,急需进行存档式保护。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应当组织人力物力,深入调查、深入挖掘,及时完成对频临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档式保护工作。

4、博物馆存储、展示式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丰富民众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功能。博物馆是存储、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直观展示给民众欣赏、利用的最适当的场所。景德镇市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尽快筹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为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存储、展示场所。

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先人们留给瓷都人的宝贵财富,保护好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景德镇市政府和景德镇人的历史责任。只有寻求到做好的保护方式,才能承担起保护责任。

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遇到的最大困难是观念问题,一些与现代人生活方式、生活观念、生活环境不协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只能任其自然消失。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不同和价值大小采取不同的保护方式。对还有生命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采取传承式保护;对有生命力又有开发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采取开发式保护;对已没有了生命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则采取存档式保护,并通过博物馆存储与展示。

参考文献

[1]曹新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研究》[J].《法商研究》2009年第2期

[2]陈兴贵:《再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几种方式》[J].《传承》2009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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