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中医药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6-0106-02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在与疾病长期斗争的过程中积累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和人类健康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我们应该在继承发扬中医药优势特色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以满足时展和民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这是《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姗姗来迟的知识经济时代使企业竞争更加激烈,为赢得市场必须重视技术创新。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技术创新的根本保证。所以,根据中医药科自身的特点,加强和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推进中医药技术创新,实现快速发展不可或缺的手段。
一、技术创新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
技术创新是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综合性的活动,不是单纯的技术概念,更侧重的是一个经济概念。它是以市场效果为标准的,通过技术手段,来实现市场价值,达到商业目的,其关键是商业化。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由技术成果及其转化成的市场价值归谁所有是一个关键问题,而为了调整这其中的矛盾就产生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创造性脑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其实无论是对商标、著作、专利,还是对技术秘密的保护,说到底是这些技术创新成果归谁所有、如何使用以及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的问题。知识产权制度是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产生和发展的,技术创新的各个阶段都离不开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它们之间具有相互促进的密切联系。认清两者的关系,在中医药技术创新过程中才能杜绝顾此失彼,做到相得益彰。
二、中医药技术创新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中医药技术创新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目前已经形成了包括专利、版权、商标、技术秘密等在内的较为完整的法规体系,基本上与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标准相一致,但中医药技术创新仍然存在一些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问题。
第一,知识产权保护观念相对落后,管理制度不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流失严重。中国不少中医药科研院所业还不能从市场的角度真正理解知识产权的深刻内涵。不少科研人员仍然认为只要领取了国家新药证书,就取得了垄断权,根本就没想要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更不用说到国外申请专利了。在中国每年有大量的中医药科技成果通过、成果鉴定、学术研讨、公开使用等方式向国内外公开出去,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并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青蒿素本是中国为世界卫生组织所承认的一类新药,对疟疾的治疗比奎宁更高效,并不易产生抗药性。但由于当时未建立专利制度,而有关科研人员又连续发表了二十几篇论文,丧失了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因此再向国内外申请专利已经不可能了。有的成果即使申请了专利,也主要是为了完成课题的需要,根本不会为了保护知识产权而不断地交纳专利年费,而专利法明文规定不续交年费专利权保护就自动终止。其他需要相关中医药技术成果的单位或人员只要对专利公报稍加查新,就会轻易地享用这些失去法律保护的免费成果。这都会使原单位和国家的前期投入付诸东流。
第二,科研投入主体多样,成果权属不明晰,中医药技术产业化困难。在中医药研发过程中,特别是承担的纵向课题,形成知识产权的资金来源复杂,主管机构交叉重叠,要想厘清其中的关系很困难。由于目前国家或部委的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还是以计划任务书的形式下达,签订的技术合同不规范,要求的技术内容多,有关权属问题和成果收益问题等涉及很少,这就更加大了明晰产权的困难,造成中医药技术创新过程中科研成果的再次开发和实现产业化方面的问题也相当严重。科研院所往往在产业化方面缺乏投入热情,仅强调其对成果享有的学术权益,对自身应承担的义务和成果完成人应得的权利往往考虑不多。尤其是成果完成人实施成果转化所需要的资金、人员和场所等支持往往是很难得到的,这严重影响了中医药科研单位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三,自主知识产权数量较少,技术成果质量低,技术涵盖面不广。自主知识产权作为企业尤其是高技术中医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仅表现在数量的多少,更重要的是其质量的高低。与国外跨国公司比较,中国中医药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还远远没有显示出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医药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不多,在一些重要的高技术医药领域已对中国形成“跑马占荒”的严重包围态势。据统计,在生物制药等高技术领域,外国公司在中国的专利申请比例占60%~90%。美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医药市场,其医药专利的数量也是最大的,占据了全球医药专利的41%,是申请数量位居第二的日本4倍。而且外国医药企业更注重具有更高技术含量的原创性技术的开发和申请,这些专利技术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更大的竞争力,中医药产品与技术几乎不可能与之匹敌。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以美、日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纷纷调整其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不断扩大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这将使中国今后制药产业生存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其他国家专利的制约,给中医药企业生存和发展带来巨大压力。
三、加强中医药技术创新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目前中国的中医药技术创新不够理想,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促进中医药技术创新的发展空间还很大,因此我们应当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更好地解决中国在中医药现代化进程中的相关问题。
第一,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意识,加大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要从根本上转变过去那种重发现轻发明,重论文轻专利的观念,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为日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但要尊重和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而且要提高自身的保护意识和管理能力。把发明专利、技术秘密、商标等知识产权作为竞争和发展的重要资源,提高中医药企业的竞争力。特别是企业的高层领导要从观念上和意识上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从管理上要系统全面地组织和策划,为中医药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提供资源和制度上的全方位支持。应当在本单位相关管理部门的基础上,组建有企业负责人及法律顾问参加,有专职的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并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积极研究和把握国际知识产权的发展动向,及时制定和调整知识产权的发展战略,引导中医药企业和科研院所有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第二,加强对科研工作及其成果管理,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一套既符合国际惯例又能促进中医药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家要制定和完善政府各类中医药研发计划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注重开展有关中医药知识产权的软科学研究。中医药企业在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岗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根据不同的课题特点和实际情况,明确而细化约定科研人员应当遵守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在中医药科研人员工作期间,应当明确其应当保密的具体范围,加强对其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和教育、支付保密费用等等。对中医药相关单位的技术秘密也应当予以严格界定,并采取相应的合法、有效的保密措施。在中医药科研人员退出课题组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追回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应当告知其应当承担合同附随义务。另外由于受高校学术排行榜的影响,采取各种激励措施鼓励教师在国际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文章,应加强保密措施,严格审查,防范无形的知识资产流失。
第三,建立和健全知识产权收益分配和奖励机制,鼓励具有自主创新的中医药原创性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承认和保护脑力劳动创造的知识财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应鼓励和支持中医药技术创新者用自主知识产权获取合法报酬,把创新者的报酬与其发明创造的效益挂钩,最大限度地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推动中医药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工作的开展。中医药企业要重视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防止在企业资产重组或组建中外合资企业时无形资产的流失。中医药专利权拥有单位在专利授权后,应及时为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其应得的报酬。中医药科技进步奖的评定,要把自主知识产权的取得作为重要条件之一。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建立专利工作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专利申请资助、专利技术实施、专利奖励、专利执法及宣传。对申报他国医药专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点扶持。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要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医药原创性研究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特别服务。在制定计划时要紧紧围绕优先发展的重点领域,加大对原创性研究的支持力度,减少对模仿性技术创新的支持,努力实现以跟踪模仿为主向以自主创新为主的转变,以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医药产品和产业。对于原创性或专利性较强的中医药项目,在组织项目验收或成果鉴定前,成果完成者应提供完整准确的知识产权报告,取得成果后,要及时进行专利申请,以取得法律保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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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医药及其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一)中医药概述
中医药作为中国传统医药学的统称,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是在充分汲取我国汉族及其它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学理论和对疾病防治经验系统总结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东方医药学体系。
“中医药”是”“中医”与叫药”的合称,“中医”是指中医学的各种理论和治疗方法,中医学形成于中国战国时期,以《黄帝内经》的成书为标志。它的内容涉及生理(含解剖)学、病理病因学、诊断学、治疗学、药物学(含方剂)、临床各科和养生学。中医药是我国的宝贵文化财富,也是我国较具有优势的产业
(二)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1、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是保护传统知识的需要
中医药知识是我国传统知识的~部分。世界四大传统医药体系中,唯有我国的中医药具有系统的理论、丰富的临床实践和浩然的文献,且被完整地保存下来。中医药文化中所蕴含的智慧,是千百年来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是中华民族不朽的文化瑰宝,它是属于中国的宝贵的文化遗产,任何人都不得将其据为己有。
2、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有利于中医药利用效率的提高
由于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使得秘方的持有人不得不采取一些限制获取中医药资源及其相关知识的措施。而这些措施会抑制对中医药的开发利用,因为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对中医药进行投资的交易成本。此外,秘方持有人为了防止秘方被他人无偿利用,采取家传的方式代代相传,那些具有特殊疗效的药方不可能被广泛利用,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应当建立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使得中医药文化知识能够得到健康发展。
3、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可以增强中医药业的国际市场地位
中医药不仅具有文化价值,而且蕴含着巨大的商业潜力。但是由于我国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不足,致使我国中药业的发展了受到很大影响。我国中草药的出口,大部分是原材料出口,这与中药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符。而外国企业又利用我国的原材料和大量的药方进行二次开发,销往全世界,占领我国的中医药市场,甚至返销我国境内,打压我国中药民族产业的发展。所以,只有有效的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才能增强我国中医药业在世界上的市场地位。
二、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现状
(一)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是作者依法对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14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这些规定为中医药文献重新整理和汇编提供了著作权保护。
(二)商标权保护
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下,商标不仅是一种商品标记,更是一种无形资产,好的商标具有强大的品牌号召力,能为权利主体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我国现行《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都没有对中医药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专门的规定,只是有关医疗与药品的法律法规对医药产品尤其是中医药产品的商标权问题少有提及。
(三)专利权保护
专利保护是对药品发明保护最为有效的一种方式,世界各国对药品发明的保护也主要采用专利保护。我国1985年《专利法》刚实施时,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健康的需要,对药品和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不给予专利保护,只保护药品的制备方法,并不禁止他人用不同的方法获得相同的产品。1993年修改的《专利法》开始给予药品发明以专利保护。
(四)商业秘密保护
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的商业秘密法,但在一些单行的法律法规中,已有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5条第1款规定:”国家对获得生产或者销售含有新型化学成分药品许可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交的自行取得且未披露的实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实施保护,任何人不得对该未披露的实验数据和其他数据进行不正当的商业利用”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劳动法》和《合同法》对商业秘密也做出了相关规定。
三、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著作权方面
现行著作权制度虽然在保
护我国中医药类作品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其规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著作权的保护对象要求具有原创性,而大多中医药创作却缺乏原创性因其大都源于生活、医疗实践,是世世代代相传的既有文化的表现,是否具有原创性常常受到置疑。而且大多数中医药创作尤其是早期创作由集体智慧发展而来,著作权人的认定很困难。
2、著作权制度保护的客体不能超过一定的期限,但中医药知识大都世代相传,大都超过了著作权所设定的保护期,不符合其保护的要求。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规定为作者终生加死后五十年,那么,根据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则几乎所有的中医药古籍都大大超过了保护的期限
(二)商标权方面
我国商标制度在中医药领域虽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在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问题上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生产厂商意识淡薄。到l995年,我国共有2000万家企业,但仅有50万件商标注册,平均40家企业才有1家注册。
2、药品名与商标名混用。我国企业对药品名和商标名的关系处理不当,导致药品商标纠纷案较多。
(三)专利权方面
由于专利制度并不是我国传统中固有的制度,因而与传统的中医药并无较强的契合性,导致了中国中医药在专利保护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1、传统中医药难以满足专利权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特性中的新颖性,因为大量的传统中医药知识已经处于对公众公开的状态,不具备新颖性。
2、我国《专利法》第25条规定:”不适宜专利法保护的主题:(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此条规定就使得传统中医药特有的诊断、治疗疾病的方法不能得到专利保护。
3、“中医药传统知识讲究辨证施治、因人而异,而现行专利制度要求专利技术必须能大规模的工业化生产。”从这个方面来看,传统中医药也不符合专利制度的要求。
(四)商业秘密方面
1、我国现行立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散见于各种不同的法律法规中,而这些不同的法律法规在立法主旨和侧重点都各不相同,这些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条文难以保证内容上的统一性、协调性和体系完整性
2、商业秘密的条件过于严格。因为条件太多,符合保护的主体就少,保护的范围就越窄,从而不利于在更大范围内保护传统中医药。
3、存在不可预期的泄密风险。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药品要想进入市场,必须把有关的秘密数据提供给主管部门。而我国没有规定政府的保密义务,如果政府主管部门不负担保密义务,则技术秘密很可能从专有领域流入公有领域。此外,商业秘密还存在着其他重大问题,主要有:(1)缺乏对商业秘密的正确认识和科学使用。(2)违反与权利人的合同约定。(3)以占有为目的的违法获取。包括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采用利益引诱的手段;采用威逼、胁迫的手段;采取违反商业道德的手段。
四、完善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建议
(一)建立统一协调的法律体系
从目前的《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专利法》来看,我国已经建立了与wto的trips协议相一致的新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现在的问题在于如何健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缩小有关法规之间的差距与矛盾。纵观我国在中医药方面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除了《商标法》、《专利法》和相关通则之外,还有一些规定,其中有的内容与《专利法》相冲突。如《中医药品种保护条例》,其目的在于保护和支持我国中医药行业的发展,但是其中有些内容与《专利法》有相悖之处。因此笔者建议,尽快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其法律体系逐步完善,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二)提高中医药的著作权保护
1、将中医药知识编译为数据库,从而获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观念的表现形式,并非思想内容本身。如果把中医药知识编译为数据库,就可以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对于中医药古籍文献的已公开的知识,按现行的《著作权法》规定,已过了保护期。但很多中医药古典书籍是不可多得的瑰宝,可以考虑对中医药之类的国家历史精华采用特殊对象特殊对待的方法,另定其保护期。
3、中医药企业在其商标设计过程中,应该确定其版权的归属,及时给商标设计人以奖励或报酬,以免后患。
(三)强化中医药的商标权保护
1、强化中医药驰名商标的商标权保护。商标权对于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只有塑造中医药驰名品牌,才能与国际上的名牌进行较量,也才能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
2、重视中医药商标侵权的法律制裁问题。如果在立法中没有法律后果的规定,那么就会导致责任不明确,实践性受限。因此,必须针对中医药商标侵权行为设计具体明确的法律后果与法律制裁,只有极大地增加商标侵权的成本,加大处罚力度,才有可能从源头上治理对中医药的商标侵
权行为。
3、增强人们的医药商标法律保护意识。现代法律意识对于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是为其他手段所无法代替的。具体到商标法领域,药品企业必须具有鲜明的商标保护意识,及早申请注册商标。
(四)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专利保护
针对中医药专利审批周期长的特点,应积极推进相应的专利保护措施,加快审批速度,缩短审批周期。目前,药品专利的审批周期太长,申请人要获得药品专利需要等待的期间过长,不利于中医药的专利保护,可以考虑在修订《专利法》时,根据中医药本身的特点,加快中医药专利审查的速度,缩短从申请到授权的时间。
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了申请专利必须具备”三性”。然而,由于中医药的特殊性,我们应该对它进行特殊的规制,对”三性”标准作适度调整,并尽快制定出比较明确的审查指南,以利于提高中医药专利申请的审查通过率,使中医药专利获得名副其实的、更为周到的法律保护。
(五)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商业秘密保护
1、提高中医药行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加强对中医药行业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的普遍培训,明确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和竞争的武器。对中医药的研究、开发、生产部门的从业人员进行商业秘密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知识产权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
2、强化中医药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首先,制定企业保密规划,订立商业秘密的保密范围及企业内部对文件、资料、数据、配方的管理办法。其次,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以合同的方式来约束员工。再次,要加强某些特殊领域的管理工作,对涉及本企业商业秘密的关键部门人员更应有严格的措施。
关键词:医护生文化基础知识职业技能训练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医患关系如此紧张的今天,对医护工作者的文化素养、综合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不仅限于掌握专业技术的狭小涵义,而且扩展为具备一定专业的包容能力,需要应用型的人才,具有深厚的人文素养和长远发展的潜力。这就要求对医护生的培养目标更高一层,更科学,更有文化的内涵。在掌握一定的专业与文化知识的基础上,使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形成符合现代医护行业要求的专业素质,增加医护生技能训练的科学知识内涵,使医护课的教学真正走向科学化、规范化。
1.中职医护生教学现状
1.1中职医护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偏低
通过调查和与学生座谈,了解到中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文化基础知识普遍偏低,许多学生连最基本的文化基础都没有,人文素养更差,更没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对学习和技能训练接受能力差,不会学,不懂学,学不会,在训练中往往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技能机械,灵活性差,这与现代医学行业对医护人才的需要是不相适应的。这样的医护生进入社会后,就业难,既便有了工作,潜力不大,适应性较差,有的素养很差,有的难于承担与数学、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学科有密切关系的工作,甚至不会写应用文、反映工作问题的报告或工作总结,工作中能力的发挥受到极大限制,工作效率的提高也受影响,用人单位也不欢迎。因此,一般而言,劳动者能否顺利就业并取得成就,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人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
1.2传统医护教学培养目标较低
由于学生文化水平差,传统教学,在培养目标上也偏低,多以专业技术训练为重,过分强调技术训练而忽略了综合能力的培养和专业素质的提高,没能把培养目标提高到培养医护技术人才的高度,更谈不上科学规范化的管理,学生大多以完成学业的身份出现在医护工作上。培养的学生基本功还可以,但学到的只是动作本身以及动作的反复重复,缺乏灵活性,缺乏较快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不善总结,更缺乏自学钻研的愿望和继续深造和创新能力,尤其是缺乏对事物、问题的正确看法和对工作、办事行为的约束能力。
1.3教学内容医学理论丰富,缺乏与文化科学知识相联
医护生专业技术不仅本身具有丰富的理论,同时还与许多文化科学知识相关联。但目前的教学内容中只注重动作的训练而未能以相关的专业理论和文化知识进行分析、指导,使学生不知道文化科学知识的学习对医学理论学习的促进作用,加上文化课都是考查课,毕业统考时也不考文化知识,使学生对文化知识学习不重视,没有兴趣,以致毕业的学生,专业知识合格,但文化水平差,综合能力差,给以后的就业和工作带来不便。
2.培养高水平的医护人才,以适应现代医学模式
医学是一门“人文―技术”双重的学科,这就要求我们培养高水平的医护人才,需要适应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为和谐社会服务,更好地实现“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目标典定基础。既然医护生的培养模式要人文和技术兼顾,那就要求培养的学生要上升一个高的层次,不能降低标准,既要适应医护发展的需要,又要有符合现代医护行业要求的人文底蕴。
2.1正确处理学生文化基础知识学习和职业技能训练的关系
根据需要合理调整和设置文化基础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的课程,探索适合二者关系的教学方法,将文化基础知识融入到技能训练中,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使学生在新的技能方法训练中,体会到文化基础知识在技能训练中运用,潜移默化的提高文化知识,提高文化素养,加强理解能力,为学好专业理论和技能典定基础,激发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最终使护生的文化素养和技能水平相匹配,培养出高素质的综合型人才。
2.2文化融入技能训练,提高职业技能训练的文化内涵
在医护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中,涉及到的文化基础知识主要包括语文知识、物理学知识、数学知识和美学知识、礼仪知识等。这些知识不仅能直接指导护理技能训练,弥补专业理论的不足,而且还能训练学生的思维方式,培养其综合能力,使学生的练习更规范更准确,提高学生技能训练的实效性,对于出现的各种问题,能找出正确的方法去解决,知道了怎么做,同时也懂得了为什么要这样做,形成了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方法去进行技能训练,操作准确到位,避免了学生盲目的模仿训练,为培养应用型人才打好基础。
2.3进行教学改革,并在实施中进行观察反思和调整
1中医护理的教师培养
现如今,高职学生的专业知识基础薄弱,学生专业成绩较低,同时,高职学生的综合素质日益明显降低。高职教师面对学生这一发展现状,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变现状。首先,教师应从自身做起,端正自身的教学态度和教学行为,潜移默化的感染学生,并实施鼓励性的教学评价,在了解学生的基础上,不断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并将学生发展优势不断扩大。教师不仅要传授丰富的护理知识,还应主动与学生交流,做学生学习路上的引领者和帮助者,以此增进高职生和教师之间的友谊[2]。此外,在中医护理课堂中,教师应将学习主动权赋予学生,为学生理论知识时实践提供机会,促使学生通过实践巩固护理基础知识,掌握职业能力。教师还可以借助实际病例鼓励学生尝试病例分析,即以赋予学生角色的方式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能力,丰富学生的临床体验,促使学生学习目标以及护理教师的教学目标及时、顺利完成。
由于高职院校大多数中医护理教师学历水平普遍不高,医学院校毕业生占较大比例,尤其是护理专业和医疗专业,这类中医护理教师的专业知识储备较匮乏,且临床实践经验较少,知识结构也略显单一,进而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做不到理论知识的全部传授,对于学生所提出的中医护理问题,教师也只是敷衍了事,并不能深入讲解问题,由此不利于打造高效的中医护理课堂。因此,教师应与时俱进地强化自身的专业知识储备,丰富自身的临床实践经验,积极主动参加学术交流研讨会,有条件的教师还可以申请外出学习,以此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强化教师的中医护理素质[3]。此外,教师还可以借助西医相关知识引导本专业知识点的理解和深入研究,通过二者的有机结合提升自身护理水平。例如,为了减轻胃肠手术患者的疼痛,缩短患者胃肠功能的恢复时间,提升患者治疗的满意度,可以应用合谷穴位按摩方法;大量不保留灌肠练习中结合中药保留灌肠以减轻患者的痛苦;艾灸或激光照射至阴穴矫正妇产科胎位异常等;在注射法练习中结合中医的穴位进行穴位注射等。这不仅会巩固中医护理教师的理论知识,丰富高职院校教师的实践技能,而且这对中医护理事业进步能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中医护理的教学实践
在高职院校非中医专业中开展中医护理的课程困难很多,中医学本身就是一门较为深奥的的学科,加之受学时少、内容多、教学方法单一等不良因素的影响,部分高职学生在学习中会遇到较多阻力,如果这时护理知识的学习阻力不能及时消除,那么以后的护理知识学习也得不到良好铺垫,最终导致学习环节脱节,不利于学生中医护理知识的系统性学习,并且学生对该课程的学习积极性也会慢慢减弱,学生中医护理的成绩会呈下滑趋势发展。为了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教师应全面掌握学生学习特点,结合教材内容,创新教学方式,调动学生学习中医护理知识的积极性,提高中医护理学教育的教学质量。
2.1整合中医护理教材
对中医护理教材进行合理优化、重新整合,更加突出中医护理的核心内容。加强现代与经典的结合是指学习中医护理学要更加重视现实,着重适应现代的护理模式、吸收现代先进的护理理念[4]。对中医辨证、中医基础理论这些课程时,高职护理学生应把它作为选修,不仅可以维持知识结构的完整,同时可以缩减学时。
所以,在课堂教学中医护理学中以现代护理程序为基础,灌输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内容,结合辨证施护与中医理论的传统内容,这正是结合了现代与经典的内容。
2.2好的开篇内容是成功的一半
中医护理学的教学中好的开篇内容是成功的一半。应对中医护理学的绪论篇章精心设计,综合采用讲解小故事的形式充分介绍中国传统医学在世界上与历史上在医学史所作出的突出贡献,以及我国传统医学源远流长的光辉历史。目前,不论是在卫生防疫、临床治疗上,而且在中医药的科研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对人民群众的卫生保健贡献了无可替代的重大作用,需促使学生乐学、好学,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为学习中医护理学课程增添动力[5]。
2.3完善课程体系
坚持“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尊重中医护理学生的学习要求的根本理念,同时需要与人才市场的现实需要相结合,既要凸显中医特色,又要强调整体,达成此目标可通过以下几条途径。
首先,丰富中医护理教材内容,补充并更新临床实践教学实例,提供临床实践的机会。对于临床护理的所需医疗用品、评分细则、具体操作流程、注意事项、操作的目标等均需要完整的编写,同时严格监督使护生的中医操作水平更加规范性和系统性,在课堂传授的时候更加条理分明,更能掌握临床护理教学中的重点与难点[6]。其次,根据整体护理这一概念重新设置课程内容,鼓励学生学习人文护理内容,同时,重点引导学生学习现代护理知识和操作技能。然后,加强中医护理、西医护理的理念有机统一,即现代护理与中医护理的有机统一、护理程序与辨证施护的有机统一、整体护理与整体观念的融合。最后,严密结合人才市场需要,着重培养护生的临床综合能力,强调中西医结合,加大就业范围。
2.4充分发扬中医特色
目前不管是学科建设还是市场需要,中医护理正以这样的趋势在发展,即中西医结合。在实际治疗的过程中,实施中西医特色巧妙融合,更好地凸显中医护理的独特之处,更能提高实际的临床疗效,同时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另外,亦可以教授学生积极应用中西医结合的治疗方式对患者的饮食合理控制和调整,这不仅会促进患者较快康复,而且还会促进中医护理应用范围不断扩大,进而促进中医护理教育与实践的可持续发展[7]。
2.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选择带教教师着重思考的是其中医临床护理操作步骤是否娴熟,是否拥有教师的责任心与职业道德,中医基础理论知识是否牢靠。此外,构建中医基础理论培训系统,促进中医护理事業更加系统化。在进入临床实践之前,任何在职护理人员均应接受相应的课时培训,并且不少于90个培训课时,在培训的过程中,重点强化培训对象的中医护理理论知识,以此提升培训护理对象的护理能力和职业素质。在评估中医临床护理的教学质量,必须采取多向评价法,即教师之间互评、护生与教师之间互评[8]。
2.6优化教学方法与科学评价
在中医护理的临床教学实践中必须以调动高职生学习热情、激发学生学习动力为主,同时,教师应创新中医护理的课堂教学方式,发挥学生学习中医护理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生在中医护理学习中的主体地位,使中医护理教学方法更加注重多样化、系统化,更加积极地培养高职生的学习热情,增进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友谊,促使高职生主动配合教师教学活动,并且,教师还应坚持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锻炼高职生的学习创造力和创新能力,促进中医护理生个性化发展。
同时,中医护理临床实践考核以高职生对中医护理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生对知识的消化吸收能力、问题解决能力为主,以此提升学生的学习交流水平和创造能力。
2.7提高重视力度
中医护理教学的实践性操作性较强,且要求标准较高。因此,应为学生提供较多的实践机会,锻炼学生的护理实践能力,鼓励高职生主动参与实践活动,以此提升学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综上所述,在高职护理专业学生的中医教学中,要着重增加实践实训课程,教师应正式中医护理培训,并主动参加培训活动,以此强化自身的职业能力;另一方面要通过加强相关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知识结构,以此来打造“双师型”的中医护理学教师。研究组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措施,希望能够促进中医护理事业有序发展、持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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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分析PDCA培训方法在护士中医“三基”培训中的作用。方法:将2013年1~3月进行培训的护士随机等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培训内容有中医护理理论知识、专业技巧培训。对照组采用常规授课培训形式,观察组采用PDCA法培训即计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处理(action)。比较两组护士出科考核的理论与专业技巧得分。结果:观察组护士理论知识与专业技巧得分高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PDCA通过其全面、科学、灵活的培训方式,可很好的提升护士及培训老师的积极性,并有效提高护士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
关键词PDCA;中医培训;理论知识;专业技巧
doi:10.3969/j.issn.1672-9676.2014.07.077
伴随着社会医疗水平的不断提升,人民保健意识的增强,对中医护理技术有进一步的需求[1,2]。同时随着中医医院管理年的检查,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的相继活动,对中医护理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我院不断开展中医特色护理及落实中医护理常规,提高了对护理人员在中医“三基”方面要求[3,4]。我院采用PDCA循环培训方法在提升护理人员理论知识、专业技巧方面获得了满意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2013年1~3月选择我院参与培训的护士64名作为研究对象,均为女性。年龄18~35岁,平均年龄(26.00±3.10)岁。学历:中专37名,大专22名,本科5名。工龄:1年以内9名,1~2年15名,2~3年25名,3~4年10名,4年以上5名。将其随机等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两组护士在年龄、学历、工龄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按照中医护理大纲制定好培训方案,主要内容
有:护士中医护理的相关理论知识培训、常见中医护理技术操作的培训,例如灸法、拔罐疗法、穴位按摩法、刮痧疗法、换药法、熏洗疗法、湿敷法、贴敷法、涂药法、中药保留灌肠法、药熨法、耳穴埋豆法、坐药法、敷药法、中药煎煮法常见的15项护理方法。对照组采用常规授课培训形式。观察组采用PDCA法培训,现报道如下。
1.2.1计划阶段(plan)中医护理技能临床教学培训的目的是为了培养高素质的护理人才,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护伤病意识、良好的操作技能、一定的创新能力。为此,首先采用问卷调查形式了解护士关于中医对疾病的作用、中医理论知识,后由护理部、护士长、培训老师结合教学大纲及培训经验,并依据问卷调查表,制定好教学计划,主要明确了培训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考评方式等。
1.2.2实施阶段(do)将为期3个月的培训计划表发放至护理部、护士长、及观察组的护士,具体见表1。
1.2.3检查阶段(check)(1)情景模拟法。在实施阶段中为了更好的使护理人员理解临床实际工作,知晓护理工作的目的、意义、重点与难点,在每次技能操作的实践培训结束后,由培训老师随机抽取两名护理人员扮演患者及操作者,指定一项护理操作,在护理操作进行中设置一些障碍,深入考察护理人员的理论及临床操作的掌握水平[5,6],纠正护理人员的认知误区、护理操作误区,使其更好的掌握相关操作。(2)中期摸底测试。总计分为3次,时间分别为理论培训中期、技能培训中期(2次),考核内容为对已进行的相关理论知识、专业护理操作技能的摸底测验,对考核中护理人员存在的理论知识、专业技巧缺陷进行原因分析、重点加强,并进入下一个针对性的PDCA循环进行改善。
1.2.4处理阶段(action)处理阶段应当始终贯穿于上述的3个阶段中,紧扣着护士培训目标,通过日常的沟通、提问、模拟演练、中期测试、沟通、谈心等方式对护士存在的中医认知、基础知识、操作缺陷、心理问题等做到及早发现,并通过培训老师及护士长教学小组会议的方式,对培训中存在的不足及成功的经验进行总结及推广,并将不足之处运用到下一轮的PDCA循环中,以更好地实现提升的目的。
1.3评价指标考核分为2个部分:理论知识部分、专业技巧部分,考核时间为1周,第1天进行中医理论知识测试、第2~7天测评护理人员专业技巧(随机从15项常见中医护理内容中抽取1项),由4名培训老师和1名护士长考评,取5位评审老师的各项操作得分的平均值作为最后分数进行计算。理论知识和专业技巧各100分满分。
1.4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计量资料采用两独立样本的t检验,检验水准α=0.05。
2结果(表1)
3讨论
3.1PDCA可提升护士学习、培训老师工作的积极性PDCA通过科学的方法将培训的目标融入于培训的实践过程中,从培训的每个细节出发结合护士的实际情况,中医的特色为护士的职业道德、中医基础理论知识、临床操作技能的提升进行了科学的设计,通过PDCA对培训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早的发现、有效的处理,在培训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及成功的经验通过教学会议的形式进行总结、分享进而实现以下3个目的:(1)任何在培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失败经验、不足之处都可进行有效的总结,并根据PDCA思想在后续的培训过程中进行有目的性的提升。(2)成功的经验通过分享的方式可以得到更大范围的利用,并通过文书的形式为下次培训提供有效的参考。(3)提升护士学习、培训老师工作的积极性。PDCA给了参与人员足够多的自由度,培训老师可以尝试更多的教学方法,并付诸更多的努力。
3.2PDCA培训方法可提高护士理论及专业技能PDCA是一个循环,最初设定好目标后通过既往的经验、科学的论证制定好实施方法,且在实际运用中有一套自我的反馈机制,可以有效发现在工作过程中的不足、并通过将发现的问题运用到下一个PDCA循环进行有效修整与加强,在中医技能培训方面也是一样。PDCA通过其科学、全面、灵活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可以更好地实现既定目标,本次观察组培训后护士的理论得分、专业技巧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充分显示了PDCA在护士中医培训过程中的优势。
综上所述,中医作为我国传统的国粹,理应得到发扬,中医特色护理应更广泛地应用在临床并需要更多的临床护士的掌握,而采用传统的培训形式,很难做到有效激发护士的学习积极性。如何对护士进行更好的培训是医院管理人员、培训老师所共同关注的问题。PDCA通过科学、全面、灵活的方式,可很好地提升临床护士、培训老师的积极性,并有效地提高护士的中医理论知识、专业技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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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调查对象为上海市闵行区全部10家营利性综合性医疗机构,共106名医护人员,其中医生61名,护理人员45名。
1.2方法
自行设计的问卷分为护理、内科、外科、妇科、儿科5个科别。问卷内容涉及法律知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3大类。法律知识为与医护人员执业行为密切相关的最基本的卫生法律知识;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病历书写、健康教育、临床基础知识。调查当日,随机抽查当班医生和护士。医生问卷内容以历年医师资格考试题目为题库,由区卫生局临床方面的质控专家从中选择最基本、最常见的题目,课题组按照法律知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各占1/3的比例组成问卷;护士问卷从闵行区2006年护士”三基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审核确定后组成问卷。
1.3统计分析
当场核对试卷填写的完整性,根据标准答案打分。将每人的分值录入Excel软件,并进行相应的百分制转换,然后进行求和、平均分等计算。
2结果
2.1总体得分
我们将医护人员的基础知识、法律知识以及专业知识合称为执业相关知识。调查结果显示,营利性综合性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执业相关知识整体得分普遍较低,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很不理想。内科、外科、妇科、儿科4个专业的平均得分均低于60分,故判定为不及格。其中,妇科医生的平均得分最低,仅为51.88分。医生中,最低得分仅为25.00分(表1)。被调查的45名护理人员平均得分为60.98分,略好于医生,护理人员中,最低分得为32分,最高得分为84分。
为了进一步了解不同专业的医护人员执业相关知识得分分布情况,我们把得分情况按照好(>80分)、较好(70~79分)、一般(60~69分)、较差(50~59分)、差(<50分)分为5个层次进行评价。结果显示,106名被调查的医护人员中,83%的得分集中在“一般、较差、差”3个层次,其中“较差”和“差”的比例占51%。结果还显示,执业相关知识的得分评价在“不同专业”中的分布情况也不相同,护理专业得分相对较好,得分高于70分的比例占31%。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的医生的得分评价相对较差,得分高于70分的比例低于13%(表2)。
2.2分类得分情况
为进一步了解各科医生对不同知识点的掌握情况,我们对不同专业医生的分类知识得分进行了统计,结果显示,法律知识类,内科医生掌握相对最好,儿科最差。基础知识各科医生掌握情况整体较好,平均得分68.37分。专业知识外科医生掌握相对最好,内科最差。对于各科医生而言,基础知识掌握整体相对较好,专业知识次之,法律知识相对最差(表3)。
3讨论
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是医务工作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是卫生技能和执业能力的基础。基本知识掌握不好,执业能力就不容乐观。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我区营利性综合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执业相关知识掌握情况很不理想。内科、外科、妇科、儿科4个专业的平均得分均低于60分,医生、护理人员的最低得分居然是25分和22分;特别是妇科医生,3类知识的得分均低于其他科室的医生。69%的妇科医生知识得分集中在“较差”和“差”两挡。例如:96%的护理人员不能正确回答如何护理留有长发的卧床女性患者;89%的护理人员不知道如何搬动劲椎骨折患者;100%的儿科医生不知道新生儿每日平均尿量;100%的妇科医生不知道过去病史应包括哪些项目;89%的内科医生不知道一氧化碳中毒患者频繁抽搐,应首先如何处置;79%的内科医生不知道丙类传染病包括的内容;100%的妇科医生不知道青春期开始的重要标志;88%的妇科医生不知道产褥感染中,哪种细菌最易引起菌血症。
营利性综合医疗机构要针对目前的情况,着力在3基本方面加强培训。完善医务人员内部考核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方面的考核。目前营利性综合医疗机构的培训工作是一个弱项。相关研究结果显示:95%的被调查者认为无论医院管理人员还是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都掌握不足,非常希望得到专门的培训,但只有42%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的医疗机构业已或可以联系到培训渠道,超过一半的被调查者认为,无力解决培训问题。可见目前营利性医疗机构法律法规培训需求相当大,目前的培训现状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急需重视这个问题。卫生部门、行业协会应进一步发挥“服务”作用。为有培训需求而无培训渠道的医疗机构牵线搭桥,让医疗机构的内部培训工作能更加有效地开展,引导和帮助医疗机构提高医务人员素质,提高医疗机构的执业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卫生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3~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注销注册并收回执业证书。我们认为,对于医务人员的考核工作目前已显得非常必要。从知识、技术、医德等几个方面对医务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可以减少落后医师,同时保护了优秀医师。同时记分制度已在医疗机构层面开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果在医务人员层面也建立这样的制度,一定会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