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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策划活动方案(6篇)

时间: 2026-02-08 栏目:实用范文

普法宣传策划活动方案篇1

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五五”普法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市计生委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全面部署“五五”普法工作。在就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骨干为成员。研究制定了《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形成了普法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出台了《市计生委法制创建实施方案》、《关于办理非诉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强制执行案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这些政策性文件和措施,对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起到了积极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同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了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了——各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了党支部和职工政治学习计划;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每年召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普法治理工作,并在年初制定年度普法法制工作计划。由于领导高度重视,计生委“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工作和经费三落实。

二、加大普法力度,大力营造“五五”普法良好氛围

随着普法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化,市计生委在普法教育工作中做到“八个融入”。一是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入新农村建设中,彻底转变群众婚育观念,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在7个乡镇小康住宅前墙统一制作了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保健、新农村建设等内容为一体的釉面瓷砖宣传壁画,结合人口文化大院建设,充分发挥人口学校的功能,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吸引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二是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机制,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近年来,印制宣传法制法规日历画2万份,刷新标语173条,更新国策壁50块。印制计生法律法规政策手册15000册、围裙10000个、宣传口杯30000个、致育龄群众一封信0份,致流动人口一封信5000份,群众需求调查表10000份,第五六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指南3000份、生殖健康指南3000份,在所有的宣传品上都印制了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内容。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计划生育普法工作,使广大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法规政策的知晓率进一步提高。三是从群众需求出发,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围绕中央《决定》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各级干部进村入户、人口学校培训等方式,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培训,深入宣传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及《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22期,培训人数3.9万人,从而使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家喻户晓。四是结合科学发展观宣讲活动,拟定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讲座稿,深入到乡镇、社区、学校进行集中宣讲。五是举办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计生干部的法律意识,把学法、懂法、守法纳入计生系统岗位大练兵活动整体规划之中,要求计生系统执法干部带头学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六是利用“5.29”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积极为群众提供政策法规方面的相关知识。七是把学法、懂法、守法纳入计生系统岗位大练兵活动整体规划之中,要求计生系统执法干部带头学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重点学习宣传以《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为主体的行政法律法规。八是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班,全市计生系统执法人员42人全部参加了培训,参考率达到100%。优良率100%。通过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了计生干部的法律意识,强化了执法为民的理念,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能力和水平,为“五五”普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执法基础。

三、立足“五个注重”,不断加强计生队伍自身建设

经过普法宣传教育,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大家在学法的同时,也学会了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把法律作为一把尺子来衡量身边所发生的事情,深切感受到了在法制社会法律的重要性。大家能自觉地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分析社会现象,解决现实问题,把学法和用法很好地结合起来,对社会文明和进步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一是注重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在制订学习计划时,每年安排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在学习内容上结合工作实际,将行业法律法规、基本法律知识与政治理论学习穿插学习,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保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如在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过程中,深刻感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我们日常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法律依据和保障,曾多次分专题学习,并就职能、权利和义务、工作任务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讨论,把依法行政的思想统一到法的精神上来。通过学习和讨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拒腐防变的能力不断增强,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的意识不断增强。二是注重对普法目标任务等要领的掌握。“五五”普法是开展以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以培训、教育、考核、检查为主要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通过学习,认识到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创建工作不是一项具体的业务工作,而是涉及到人口和计划生育方方面面的全局性工作;不单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工作机构的事,而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个系统的大事;不仅是主管法制工作负责人的责任,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所有干部的责任。从而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重点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滥用行政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监督水平。三是注重普法队伍建设。把“整顿队伍、转变作风”作为强化“五五”普法工作的切入点,把“严肃政策,依法管理”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立足点,通过整改、优化、培训等措施,进一步抓好执法干部队伍建设,为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四是注重规范程序,坚持两个原则:即执法程序“规范、到位”的原则,要求计划生育执法人员要依照法律规定,自觉规范执法行为、执法程序,规范法律文书、卷宗。结合执法工作,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位。在执法过程中抓好“严格、准确、求实、细致、公正”这五个环节。把执法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实行阳光操作。五是注重检查,定期考核。法制创建工作情况是衡量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内容。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每年的人口计生工作年终考核中,对依法行政工作突出的基层计生办,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依法行政工作搞得不好的基层计生办通报批评。对因不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败诉和经行政复议被撤销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因违法施政出现恶性案件及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坚持“三个结合”,依法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秩序

为保证“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计生委积极调动各方因素,充分挖掘各方资源优势,坚持“三个结合”,依法规范人口生育秩序,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普法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相结合。规范依法行政档案。一是程序规范。即要求行政执法的每个案件必须按照立案审批、调查取证、下达行政征收(或处罚)决定书送达、执行、申请复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程序。二是行政规范。要求行政行为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范畴内进行,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群众纪律的行为,做到无侵权行为,无重大错案、无重大上访案件。三是案卷规范。按要求做到了一宗一卷,填写统一规范,文书资料齐全,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使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恰当。(二)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依法规范生育秩序。坚持宣传与服务兼顾,预防与治理并重的做法,进一步遏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我们着重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往年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充实了性别比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单位工作职责,细化目标责任;二是建立政府牵头、部门配合、防范为主的工作机制,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市人口计生委、卫生局、药监局、公安局、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在工作中,做到“四个清楚”:即辖区内的医疗服务机构、经营范围、从业人员、b超分布情况清楚。“四项制度”:即孕产期访视制度;严禁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管理制度;出生婴儿性别监测制度;有奖举报制度。三是强化源头管理。严把二孩审批关,对二孩怀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四是市乡两级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均在服务窗口张贴了禁止“两非”的挂图,并将印有《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规定》的宣传品分发到户,让育龄群众对打击“两非”的内容有了初步了解。四是认真排查摸底,夯实工作基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全市开展了打击“两非”专项检查。对能开展妇科、b超诊断、取环、人流、引产的卫生医疗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是否有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行为,重点排查了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情况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行为。通过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和综合治理,使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了正常值范围内。

普法宣传策划活动方案篇2

2016七五普法述职报告范文一

自2016年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我局七五普法工作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质监中心工作,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大力推进法制创新,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不断完善执法体系,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打造法治质监,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了普法宣传工作和法治质监建设的有机结合,取得了明显成效,使全市质监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为广安质监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我局七五普法中期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确保七五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为保证七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江平任组长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质监系统开展普法工作,决定七五普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七五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局政策法规宣传科。我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作为落实依法行政的基本保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年终绩效管理。由于领导高度重视,我局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工作和经费三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做好普法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制定下发了《广安质监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明确了七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提出了七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2011年以来,我局每年都制定下发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搭建平台,营造氛围,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七五普法启动以来,我们充分利用广安质监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悬挂标语、上街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搭建法制宣传的网络平台。我们在广安质监网站将我局普法工作动态及质监法律知识上网,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二是利用电子显示屏,加强法制宣传。每年结合集中普法教育活动,制作七五普法宣传标语在办公楼电子显示屏上显示,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三是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服务活动。20xx年以来,我局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9月质量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采取了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了质监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315和9月质量月,我局认真制定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在市中心地段设置气球广告标语、设立名优产品展台、展版等,为老百姓设置咨询服务台和伪劣产品识别台,电视播讲《产品质量法》,发放宣传资料,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质量法制意识和识假辩假能力,培育了浓厚的质量法制氛围。同时,我局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深入到社区、机关、乡村、学校、企业等,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七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局还先后多次参加由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宣传活动,先后共发放宣传资料33000余份、接待咨询及投诉300多人次,为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三、强化培训,突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按照省局及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认真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在普法宣传教育上,坚持突出两个重点,即抓好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学法培训。

(一)领导干部自觉坚持学法用法。我局实行一把手负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将七五普法纳入局党组学习内容,认真开展七五普法知识教育,组织法制专题讲座,积极参加省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普法学习培训。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意识明显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基本实现了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二)认真抓好干部职工普法教育。我们坚持把七五普法宣传教育作为机关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年度学习计划中将普法宣传教育同政治教育、理论学习一道安排,一道抓落实。每年,财务均预算一定资金用于干部职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一是参加省、市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二是组织人员到先进地市学习;三是单位组织学习,干部职工自学。我局要求每一名质监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做到懂政策、懂法律、懂业务,所有执法人员每月必须坚持12天的专门学习,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结合实际,进行研讨。因此,全局上下联动,形成了自觉学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2011年以来,我们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宪法》、《民法通则》、《物权法》、《刑法》、《公务员法》、《保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较好地完成了普法任务。

在加强对本局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还对有关单位、企业、群众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

四、加强整治,强化公开,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一)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我局建立完善了各项执法制度和规范的行政执法程序。为了更加明确执法责任,加大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从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执法岗位责任、执法公示、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及评议等制度,同时我局还完善了行政审批责任制,构筑源头审批防线,将监督融于执法、审批全过程中。依制度办事,依制度约束干部职工的行为,明确了行政执法责任,规范了行政行为。

(二)狠抓执法监督检查,提高执法水平。我局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等规定,每年对各县(市、区)质监局及直属执法机构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检查工作采取日常、定期检查与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层次进行,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加大了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对提高执法人员水平,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20xx年以来,我局所办行政处罚案件没有一起行政复议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我们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按照市政府要求,20xx年以来,我们对本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重新审查登记,清理了局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审批流程表,经市政府法制部门审批后对外公布,并纳入市政府政务中心集中办理,接受统一管理和监督。对我局的行政权力也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在网上公布。

(四)面向社会,严格要求,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政形象。质量技术监督是政府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国家事务的一扇窗口,我局在各单位的办公区域内明示了执法人员的姓名、职务、照片及《行政处罚程序》、《职业道德规范》、《五公开、十不准规定》等规章制度,面对面接受群众的监督。20xx年以来全局无一例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行政执法人员无一例玩忽职守、打击报复、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

五、打牢基础,完善机制,确保法制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制度。局党组把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学习计划,每年都安排相应的法制知识学习。二是建立了集中普法培训制度。为突出学法实效,我局建立集中普法培训制度,每年都集中进行普法学习。三是建立了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本着以考促学的宗旨,坚持了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对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进行考试和考核,学法用法考核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考试结果和考核情况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

(二)狠抓基础工作。购买了省局以及市政府指定的普法教材《七五普法学习读本》、《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等相关书籍,局机关干部职工做到人手一册。积极参加了省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普法培训,较好地落实了普法工作经费,及时向上级报送普法信息,认真做好了普法依法治理各项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管理做到规范有序。

我局在七五普法中期工作中虽然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我们将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的作用,为推进法治质监努力工作,为广安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016七五普法述职报告范文二

2016年以来,我局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法治无锡建设目标,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无锡市民族宗教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有序保障到位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族宗教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十二五工作规划》、纳入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和局年度工作计划和要求,有序组织推进。

(二)健全机制。一是建立普法工作网络。局普法联络员负责与上级部门工作联系;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相应成立了七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市各民宗团体有专人负责法制宣传培训工作;并依托全市信众骨干等队伍,织成纵横交错、全面覆盖的普法宣传网络。二是健全普法评估考核机制。每年向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级民宗团体下达普法工作目标任务并进行年终讲评;在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和谐、模范和星级等创建考评体系中,将法制宣传纳入其中;在团体述职述学考核测评中,法制学习、实践的情况作为重要要求。开展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活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情况接受全局同志的监督测评。三是建立普法激励机制。宗教活动场所创建考评中,加大法制宣传考评分值;推送本局普法积极分子参加全市普法先进评选,营造普法工作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三)落实保障。人力保障方面,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除大力培养民宗干部普法骨干外,利用民族宗教群众工作优势,加强群众普法骨干队伍建设,依托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直报点队伍、民族宗教工作村(社区)级协管员队伍、信教群众骨干队伍和网络舆情信息员队伍这四支队伍,在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隐患排摸及信息报送工作的同时,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群众性宣传工作。财力保障方面,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局年度经费预算,保障每年办两期培训班、征订编发普法教材和制作宣传展板等用于普法宣传工作方面的费用支出。据不完全统计,七五普法期间,局用于普法宣传工作经费共约100多万元。

二、措施有力宣传到位

(一)干部认真学法,努力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把领导干部学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纳入常态化学习管理要求。每年组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公务员在职培训,及时更新法律知识,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公务员学法考试,并通过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学法用法执法情况;把法治学习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在制订年度的学习计划时,安排不少于10学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讨论;坚持每月第一个周五学法日活动,将专业法学习与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保证学习时间、内容落到实处。

在机关内部通过发放学习资料、看录像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除专业法学习外,先后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公务员进行学法考试。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及时把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摆上工作日程,多次组织集中学习、举办专题讲座,引导民宗干部理解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的深刻内涵,思考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献计出力。通过不断学习,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拒腐防变的能力有所增强,多年来,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二)丰富宣传载体,努力建设普法阵地

利用新传媒传播迅速、覆盖面广的特点,在局门户网站设立政策法规专栏,及时公布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基层民宗工作部门和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纷纷利用自建网站,开设法律法规宣传专栏。全市247处宗教活动场所,全部设有法制宣传厨窗或专栏,有条件的场所还建有电子宣传屏,根据形势和工作要求,主动向信教群众和香客游人宣传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利用传统宣传载体,如现场咨询活动、培训班、宣传资料、宣传画、宣传横幅、宣传展板等等,在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中广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局编办的《无锡民族宗教工作》简报开辟《知识窗》,定期刊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问答。

该简报每年6期,每期印发1300多份,面向与民族宗教工作相关的领导、部门、单位等进行宣传。七五普法期间,我市每两年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每年组织一次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20xx年到20xx年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全市共发送法律书籍、宣传材料2.5万余份、制作光盘100多张;举办培训班70余次,6400余人次参加;制作法治环保宣传袋1000只,标语、横幅2450余条;举办现场咨询、交流分享、知识竞赛、讲经活动100余场;刊出板报、专栏750余期。

(三)宣传广为覆盖,拓宽专业法普及面

1、明确普法宣传重点对象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以各级民宗干部特别是镇(街道)民宗助理(统战委员、干事)、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信教群众骨干、外来少数民族穆斯林群众为重点普法对象,全面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普及。

一是在宗教活动场所组织讲座咨询。七五普法期间,每年均有多名民宗干部受邀到街道或宗教活动场所举办的培训会讲课。20xx年以来,由市民宗局牵头,共组织50余次面向外来穆斯林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系列讲座,市司法局、公安局、城管局、信访局、卫生局等9部门采取定点讲课和巡回讲课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遵纪守法、服从管理、食品卫生等与外来穆斯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宣传,受教育穆斯林约有7000人次。20xx年6月,市民宗局联合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送法进场所巡回咨询宣传活动,共制作14块宣传展板,先后在新区静慧寺、滨湖华藏寺、市基督教堂、天主堂、清真寺、南禅寺和宗教团体培训班期间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回展出,观展达万余人(次)。

二是利用民宗团体集中学习会进行专题辅导。坚持每季度一次的民族宗教界集中学习会,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和宗教房产拆迁政策法规等相关的专业法知识,五年中,民宗界代表人士受教育达1000余人次。

三是举办各类培训班进行法制执法培训。坚持每年举办一期民宗界培训班和一期民宗干部培训班,为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中青年宗教教职人员骨干、信教群众骨干安排了《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的配套法规等培训辅导;对近年来新任民宗干部和各乡镇(街道)民宗分管领导、统战委员(民宗助理)进行了依法行政全员轮训,采取专家授课与现场互动相结合的形式,解除了基层同志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一些困惑,对提升一线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起到较好的作用。部分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也参加了培训学习。

2、普法宣传工作方式灵活多样

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的爱我中华青少年民族知识竞赛活动,扩大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联合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共同主办民族情民俗风主题行活动,增进了各民族间的交流,进一步增加了无锡人民对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风俗的了解;组织拉面店业主考察学习清真拉面示范店,引导外来穆斯林学习榜样,守法、文明经营;联合市拆迁办编印了1000多本《宗教房产拆迁政策法规宣传手册》,发放到市房屋拆迁系统、市民宗系统、市相关部门和市各宗教团体,为相关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指导。

每年开展一次每月一法活动,就《宗教事务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条例》、《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进行宣传;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广场宣传活动,开展专业法宣传社区行活动,主动与结对社区崇安区新街巷联系,组织社区骨干和部分群众进行《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专题宣传教育讲座,发放了宣传资料;结合党建结对活动,在结对社区长欣公寓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结合统战机关干部进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利用五个周六的上午,在滨湖区美湖社区、崇安区靖海颐养苑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咨询活动。

3、打造普法宣传优势品牌

一是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丰富出彩。每年10月份,是我局着力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及帮扶活动,推动党的民族政策的普及宣传和贯彻落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上下联动,精彩纷呈。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宗局)专门下发通知,对全市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工作安排部署。

各市(县)区同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以难点问题的解决推动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深入开展。活动期间,利用广播电视、召开座谈会、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大力营造了宣传月的舆论氛围。通过《无锡日报》同心苑专栏,宣传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成就以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在出租车LED广告滚动插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编印并向全市各基层单位发放《民族政策宣传册》和民族知识问答50题,进一步推进民族政策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等工作。

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单位有的在社区、主要街道、车站等公共场合设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栏,现场发放宣传材料、图片展示、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有的开展入户宣传,向少数民族家庭发放《民族政策宣传册》,普及民族政策法规;有的走访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户,宣传相关民族政策,加强清真食品规范管理;有的结合国庆、中秋节日召开少数民族人士座谈会、走访慰问等形式,纷纷同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日活动,积极营造民族团结、共同进步的和谐氛围。

二是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彰显特色。从20xx年开始,我局按照国宗局统一部署,于每年6月在全市宗教界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先后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和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等主题开展活动,引导宗教界爱国守法,不断增强宗教界人士、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规意识、公民意识和规范意识。

活动的组织体现发动广泛、氛围浓郁、有针对性、实效性、多样性的特点。在方案设计上注重结合实际,在目标要求上尊重宗教规律。以三训、三考为抓手,三训即分三层培训。市民宗局组织宪法法律培训,培训对象为市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各市直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市(县)区民宗局组织条例规章培训,培训对象为市(县)、区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辖区内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市级宗教团体组织章程制度培训,培训对象为市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以及信教群众骨干。

三考即市民宗局、市(县)区民宗局和市级宗教团体就培训的重点内容,采取开卷、闭卷、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测试,检验学习效果。在活动的推进中,做到四结合,即结合主题、结合工作、结合群众路线要求、结合讲经论道。特别是宗教团体和场所在开展讲经讲道活动中,用宗教的语言、用信教群众听得懂的、易于接受的方式宣讲宗教政策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信众爱国爱教、爱岗敬业、担当责任,把宗教界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受到广大信教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工作有效推动创新

xx年以来,我局七五普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受到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肯定。20xx年、20xx年被评为市专业法宣传优胜单位和全市综治工作先进集体;20xx年被评为规范执法示范创建先进单位;20xx年荣获省民委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竞赛组织奖;20xx年被市政府表彰为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局机关干部参与法律在我心中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获得优秀奖;一名机关干部荣获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普法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民宗干部、民族宗教界人士、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法制意识进一步强化,推动了民族宗教法治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推动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抓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对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七项制度》《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管理办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变更管理办法》《内控机制监督检查办法》《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研究制订了《行政调解暂行办法》《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和《局机关工作作风投诉受理制度》,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熟悉制度内容,了解工作要求,执行工作规范,创新开展行政指导工作。20xx年以来,连续5年组织全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民宗干部开展调研活动,大家对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等认真思考、建言献策,形成调研文章250多篇,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创新发展提供积极的智力支持和工作依据。

(二)推动简政放权政务公开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依托局政务网站,及时公布民族宗教工作决策事项、工作动态、权力事项、办事流程等,接受公众监督。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能下放的就下放,需取消的坚决取消,对保留权力事项进行审批流程再造,形成了局行政权力清单。局审批服务事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42%,审批环节压缩32%,申报材料减少29%。行政权力全部进入无锡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运行。对局政务网站与行政权力有关的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行了及时更新、调整和公布,兑现公开的承诺。局政务网站与无锡政务大厅链接互动,提供网上审批和预约审批服务,提供为少数民族服务一键链接,方便群众办事。

(三)推动依法管理取得突破

一是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20xx年,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属地管理的意见》,对推进民族宗教行政审批、行政管理、行政服务重心下移进行了明确,进一步理顺宗教活动场所的属地管理体制。

二是依法管理合力进一步增强。通过持续宣传,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意识、履职主动性明显提升。市建设局与我局联合出台《无锡市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我局与公安局联合制定了《无锡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暂行)》,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卫生局、安监局,对全市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检查指导,推动场所完善安全措施;重大宗教活动前后,城管、交通、消防、卫生等部门主动介入,确保安全。

我局还与市卫生局联合制定出台了《无锡市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暂行)》,对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提供餐饮服务或设立内部食堂的宗教活动场所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市档案局对宗教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进行有效指导,全市宗教档案管理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268处宗教场所中,被评为省二星级档案室14处、省三星级11处、省四星级3处,五星级1处。多部门定期联合开展清真食品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我市清真食品安全。民宗、公安、安全等部门积极配合,开展非法宗教活动治理工作,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

三是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有效保障。七五普法期间,我局把推动落实基层民宗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作为工作重点,深入调研,奔走呼吁,积极协调,于20xx年促成了江阴、宜兴、滨湖三个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地区设立独立的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他地区民宗局局长由人大任命,确保市(县)区一级民宗部门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理顺了执法体制,落实了省编办、省民委(宗教局)《关于规范县级民族宗教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要求,夯实了行政执法工作基础。

(四)推动民族宗教界守规用法意识逐步形成

普法宣传策划活动方案篇3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县档案馆以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治理理念和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县档案事业发展法治环境更加优化。

一、组织领导和保障能力得到加强。

为切实加强“七五”期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馆将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制定了《县档案局档案七五普法规划》,建立了以馆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并根据人员岗位变动,及时调整了小组成员,负责普法工作信息的及时沟通,保障了全馆上下普法工作的顺利、有序、有效衔接,为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决定七五普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党支部和职工政治学习计划、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克服人员、经费困难,尽最大努力保证了普法工作机构、人员、工作经费三落实,确保了档案系统“七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了《县档案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2年)》和年度工作实施意见,按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制定了档案法制宣传相关制度,宣传方案,印发了《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制宣传资料,组建了一支由业务骨干和执法人员构成的档案法宣讲队伍,对全县的档案普法工作进行宣传指导监督,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推广和宣传,并按时做好普法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

二、“七五”普法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积极推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了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干部职工学法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管理规定等制度。从制度上约束和规范干部职工行政行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依法办事,不允许出现违反规定的做法。在工作中必须符合法律政策的要求,结合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各项法律法规的落实提供保证。

三、突出重点,多渠道开展普法教育

1、领导带头、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法。为调动大家参与学习的积极性,我馆坚持并完善各种学习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尽力化解工学矛盾,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征订了“七五”普法读本、《行政强制法》宣传挂图、《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廉政建设学习资料及档案法律规范等资料,设置“法律图书角”,不断增加“七五”普法所学的法律、法规内容,方便干部职工开展自学。充分利用每周二五的政治及业务学习时间进行相应辅导学法,认真学习十、报告、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宪法》、党的方针政策及《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省档案“七五”普法读本》等档案法律法规和规章,完成了规定的学习时间。通过学习,从而达到提升人员素质、不断改进服务技能的良性循环,实现机关内部日常管理科学化,法治化。

2、加强全县档案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结合档案业务指导检查工作,强化全县档案工作人员法制知识的宣传培训,组织县机关、企业参加省档案局业务培训,每年举办1-2期县级机关档案业务培训,对机关档案人员进行了“零距离”指导,“面对面”解决实际问题,提升了基层档案人员档案法制意识和业务水平。

3、主题教育取得成效。按照县普法宣传教育总体部署,紧密结合档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普法主题教育活动和“12.4”法制宣传活动。结合“扶贫帮扶”、档案执法检查、档案培训、“6.9”国际档案日等活动,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党规法纪宣讲,参与县上大型普法活动,在醒目的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向全县群众散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省行政村档案工作暂行办法》、《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等普法资料共计5000余份。组织全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了党建、普法、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赛等活动,在全县广泛普及了档案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4、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除了传统的设立宣传墙报、宣传栏、指导、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的宣传手段,我馆还注重利用网络进行法制宣传,在微信、QQ群中上传档案法规、涉民文件、普法活动、档案业务信息等相关内容学习文件,丰富了普法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增强了大家做好普法工作的积极性。

四、围绕中心,开展普法宣传

1、坚持普法与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促进档案事业全面发展。紧密结合扶贫帮扶、抗震救灾、灾后重建、机构改革等重点工作任务,加强档案业务检查指导、培训、督查工作,大力开展民族政策、档案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加强乡镇对村、寺庙档案工作的指导检查责任。每年至少开展开展一次档案执法大检查,对机关档案室规范化管理和特定业务档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

2、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结合机关文化建设,鼓励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撰写普法文章和档案信息,向《档案信息》网站和门户网站上进行投稿,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对档案法规、涉民文件、普法活动、档案业务信息等信息进行及时公示。全面落实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和监督工作,及时清理上报行权清单,按照要求对行权运行情况纳入平台运行,接受监督。

五、加强整治,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1、加强档案执法队伍建设。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积极组织单位职工参加省、州档案局及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各类政治、法制、业务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和网络执法人员培训,参加普法知识考试,保证了档案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质量。逐步完善了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了档案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在档案执法过程中做到坚持亮证执法,依法行政,公平执法,在执法检查中认真进行“两法”宣传讲解答凝,树立了档案执法良好形象。

2、做好监督检查,落实监督责任。将普法的理念融入档案管理的全过程,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考核,促进行为养成。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职工不规范行为,“七五”期间,我县无档案违法案件发生。

六、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普法宣传策划活动方案篇4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早在年,根据州人民政府转发《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关于在全州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州进程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怒发[]11号),我委领导班子于年6月召开了“五五”普法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了“五五”普法相关工作,至此,拉开了我州计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序幕。

(一)成立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了确保全州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和指导,我委成立了以主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指定委办公室副主任张潆辙同志专门负责全州计划生育系统的“五五”普法工作,普法所需经费由州县计生委列入正常工作经费预以保证。

(二)广泛调查研究,制定“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为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制定符合计划生育工作要求,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依法治理工作水平,我委主任亲自带领领导小组成员赴四县,采取询问有关政策法规、查阅行政执法档案、走访群众听取意见、建议等方式,对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程度进行了摸底调查。通过调研,摸清了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的需求,有针对性地结合实际制定了计划生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

(三)开展组织动员工作。年12月,我委召开了计生系统“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四县计生委主任、副主任、各股室负责人、州计生委干部职工及服务中心全体技术服务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黄主任就“五五”普法工作作了具体安排的部署,她要求各县计生委要切实抓好本县的“五五”普法工作,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在服务群众中加强计生法制宣传教育。要在各行各业掀起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热潮,特别要针对农村人口和流动人口法制观念不强、依法维权意识不高等特点,开展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她强调:全州计生干部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要坚持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坚决杜绝“八不准”等违法行为发生,切实维护群众依法生育的合法权益,树立计生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以人为本,开展不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活动。一是利用本委星期二、五组织学习的时间,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反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规定》、《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家庭奖励规定》以及计划生育“八不准”规定;二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要求干部职工必须按要求完成当年所学篇目;三是将参加普法学习、考试、考核作为年终公务员评定的重要依据;四是选派干部职工参加省、州普(执)法培训;五是州人口计生委每年举办一期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业务培训班,邀请州政府法制局领导到会做了依法行政方面专门讲座,培训人数达260余人次。六是组织计生系统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取得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二)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活动。针对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在农村的特点,我委大力加强了对农村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开展“送法下乡”。组织各级计生部门利用街天群众赶集人员集中的有利时机,以发放法律法规及政策等宣传品、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二是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进村入户”活动。州人口计生委投入资金24万元,印制了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有关知识的“历书”共12.4万册,发至每一户农村家庭;同时四县计生委也征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家庭奖励规定》、《州人民政府关于执行〈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家庭奖励规定〉实施办法》等宣传资料,发放到广大农村。据不完全统计,自年至年,我州人口计生部门共征订各种普法宣传资料近20多万册(张);组织送法律、法规、政策进乡村活动217次,放电影、录相宣传829场次,累计受教育人次达30多万人次。三是在全州农村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有力促进了农民学法律、讲权利、讲责任、讲义务,进一步强化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普法力度。

(三)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在城镇,我委针对城镇职工下岗、农村人口进城务工人员逐年增多,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一是与社区居委会联合设立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栏和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州县人口计生为社区居委会配置了宣传品和避孕药具摆放柜,坚持因人、因地制宜实施计生法制宣传教育;二是对流动人口集中的民通商场、峡谷市场,每年至少组织二次法律法规宣传和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三是采取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等办法,帮助流动人口提高学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我委还在泸水县六库镇向阳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居民自治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由于措施得当,社区法制宣传的教育、引导功能得到发挥,下岗工人、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逐年减少。

(四)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在“五五”普法中,我委坚持与民族中专等学校联合,开展“生殖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符合青少年青春期生理发育特点的青春期生理常识、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预防出生缺陷及远离等知识编写成宣传材料,制作成光碟发放到学校,使青少年通过正规渠道了解人口计生基本知识。年3月,还联合民族中专举办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知识竞赛。通过开展“生殖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深化了计生法制宣传教育,保护了青少年健康成长。

(五)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活动。针对大多数企业中没有设立计生机构,少数有计生机构的也因机构精简、人员减少,难以担负计生工作任务的实际,在“五五”普法中,人口计生系统以5种途径打开企业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突破口:一是通过社区与企业签订人口与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实行目标管理;二是通过社区与企业签订计划生育双向服务协议,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提高企业法人对计划生育法制教育的参与意识,明确管理职责;三是在企业中设立了计划生育宣传员,专门负责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使计生工作实现一体化管理和服务;四是将企业吸收为计划生育协会团体会员,通过计生协会群众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从实践看,在企业中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使企业法人提高了依法管理自觉性,企业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保护,为企业更好地发展经济提供了健康支持,推进了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六)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进单位”活动。为充分发挥客运站、公园等公共事业机构对计划生育法制宣传的作用,州计划生育协会将客运站等公共事业机构吸收为团体会员,并在客运站、三江超市等地设立了计划生育政策宣传资料和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台,既宣传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也满足了群众生殖健康需求。

(七)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进教堂”活动。针对我州农村群众信教人数多的实际,我委利用宗教局开办培训班的有利时机,对教牧人员进行了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培训,使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进入了教堂。各级计生协还联系实际,召开信教群众座谈会,围绕“生儿育女为什么”、“趁自己年轻时应做什么”,“儿女将来干什么”等主题,与群众深入讨论。帮助群众算家庭经济账、子女培育账和未来发展账,让群众在算账对比中深切感受到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是利国、利民、利家的好政策,引导信教群众依法生育。

(八)联合有关部门广泛开展社会化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仅靠人口计生部门是不行的,需要整合社会方方面面的资源、手段、方法,形成法制宣传教育的合力。为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我委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与报社联合在《报》上推出“提高人口素质,构建和谐”宣传专栏,刊登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在广播电台开通“计划生育广角”栏目,开展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三是与州委党校联合建立“人口理论教育基地”,结合党校教学,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全州各级党校主体教程,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意识。四是依托“农村人口文化大院”,设立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保健、优生优育、关爱女孩、婚育新风等宣传栏(墙);五是利用农村业余文艺队伍,编排计划生育文艺节目,让群众在自娱自乐中接受教育,增强计生法制观念。六是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年3月。我委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奖优免补”政策宣传月活动。在宣传月活动中,全州各级组织宣传活动129场次,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3244条,发放各种计划生育法律法律和“奖优免补”政策宣传资料14950份,并免费发放避孕药5894人、份。七是组织全州各级人口计生委开展了以“男性参与计划生育”为主题的第18个世界人口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八是由州人口计生委、州计生协牵头,州直妇工委参与,州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具体承办,组织了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和生殖健康服务为一体的生殖健康普查活动。活动为312名妇女进行了乳腺病诊断、生殖道感染、化验等妇科检查。

(九)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廉政文化建设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一项重大工作,州人口计生委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为契机,以“家庭设防线、常敲廉政钟”为主题,制定《州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的实施方案》,在人口计生干部职工中开展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廉政教育活动。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廉政建设中率先垂范,自觉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行为准则,努力做到“八个带头”。即带头加强思想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侵蚀;带头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带头树立科学发展观,纠正不切实际的“高指标”;带头依法行政、廉洁从政,防止行政不当和违法行政,杜绝收受商业贿赂等职务犯罪;带头勤政高效,下大力解决办事拖拉、效率低下问题;带头求真务实,克服形式主义和报喜不报忧现象;带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制止铺张浪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反对。从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教育活动以来,结合“破旧俗,树新风”生育观念大讨论,全委干部职工先后有17名撰写了心得体会,占职工总数的94%,组织计生干部职工和家属收看了反映计生系统的一部警示教育片,起到了促进廉政文化建设和促进工作的要求。

三、采取各种措施,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各项工作

在“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我州计生系统高度重视,从机构设置到人员配备、从业务培训到制度建设及经费投入等各方面均予以了保障。

(一)保证经费投入,加大干部培训力度。一是投入2.5万元征订2000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汇编发至各州、县、乡党、政领导干部、计生干部、村计划生育宣传员;还购买了《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学习问答》、《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等多种法律、法规、计生政策等书籍供职工学习,做到人手一套。二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学习和业务培训。州计生委每年都制定人口计生系统普法年度计划,规定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必学篇目,促使计生干部职工懂政策、添本领。三是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系统内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民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措施,确保依法治理取得实效。为确保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委强化了以下措施:一是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行政许可设定及实施行为制度;二是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严肃准入和考试制度,坚决杜绝无证执业;三是将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纳入州对县、县对乡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四是统一计划生育执法文书和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五是坚决查处执法过程中违反“八不准”规定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六是强化执法检查工作。在年4月和年7月,州人口计生委、州纪委监察局、州计划生育协会抽调人员联合组成工作组,就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奖优免补”政策中“四权分离”“三公开”“三公示”“一评议”“一见面”制度的贯彻落实、兴边富民工程项目建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避孕药具管理与发放、社会抚养费征收、07--08年度各县责任目标完成及纪律在贯彻落实计生基本国策中的保证作用等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深入四县26个乡镇,采取听汇报、查看记录及有关档案资料、实地走访县、乡、村干部、计生宣传员及群众的方法对各项目进行了严格检查;还就州人口计生委机关的政风、行风进行了“下评上”的民主测评。七是建立健全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我委领导还座客州纪委、州委宣传部、州监察局、州政府纠风办、州广播电视局主办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接受听众对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等方面的反映、咨询、投诉,并给予解释和答复;八是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双评活动,采取发放《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评议问卷》和《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评议问卷》等方式,请农民和流动人口评议人口计生工作。通过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完善了我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体系。人口计生工作实现了“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

(三)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人口和计划生育涉及千家万户,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为此,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同时,州县两级坚持了每月18的领导接待日制度,完善了群众实名举报有奖制度、新闻曝光案件追查制度,做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切实解决群众通过举报反映的问题,保障了全委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综上所述,五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委宣传部、州委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司法局的指导下,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共同努力及各部门、各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以宪法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广大公民的依法生育、依法维也纳权意识逐步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项人口计生事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全州人口计生部门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和意识得到普遍增强。我委也在年被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五、存在问题

普法宣传策划活动方案篇5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政者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勤奋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勇于实践,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坚持调查研究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密切干群关系,加强与群众联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三、积极为公民普及法律知识,讲解、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四、做好法律咨询服务,为当事人耐心解答法律法规中的相关知识,恪守职业道德,对当事人热情接待、竭诚服务。

五、忠于职守,扎实工作,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认真负责,遵守机关一切工作制度。

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讲求质量与效率,特别注重社会效益。

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严格执行《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依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培训工作坚持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分别实施、分类指导,讲求实效的原则,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按照计划完成培训任务。

三、培训讲究方法,注重效果,准备工作充分,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四、培训应建立规范的培训档案。

五、培训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形式开展各类培训活动。

六、坚持培训必考的办法,考试合格颁发合格证书。

七、对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任务和职责,保障和监督。考核与奖惩等工作按照《条例》规定执行。

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管理制度

一、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调阅、借阅。

二、档案管理要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潮、防光、防虫、防有害气体和微生物的侵蚀。

三、档案必须按规定排列,做到规范、整齐、有序,并定期清理核对工作,使档案目录与实际档案相符合。

四、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严格履行移交、接交工作。

五、要认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不得擅自销毁档案,如需销毁档案,应先编制销毁注册,由鉴定小组批准后在鉴定小组监督下销毁。

六、如档案保管不妥,造成毁坏和丢失,应按《档案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人关人员的责任。

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指导标准(试行)

一、县委、人大、政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党委有决定,人大常委会有决议,政府有规划。

二、领导机构建全,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配专人负责,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国家机关各部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推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五、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行有效监督。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依法办案。

六、领导干部学法形成制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公民法制观念不断增强。

七、各单位各部门依法治理面达到80%以上,各层次的普法依法治理有典型、有较系统的工作网络。

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加强。

九、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十、各级干部参学率达到95%以上。职工要达到90%,居民和农民要达到80%,考试合格率达到90%以上。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治县工作委员会的法宝意见和指示精神。

二、负责起草普法依法治县规划、年度计划,对实施规划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三、负责指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工作。

四、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的实施工作进行监督。

五、组织、筹办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有关的会议和重大活动。

六、研究制订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规章制度、目标管理和考核、验收办法。

七、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总结推广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及时向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提供建议,当好参谋。

八、组织、协调各地、各行业、各单位开展不同层次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并具体指导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

九、组织开展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年度考核、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有关工作。

十、参与县人大、政府、政协组织的执行检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十一、定期向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委员会报告工作或受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向县委、人大、政府报告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展情况。

十二、完成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教股工作职责

一、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研究编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日常工作,检查、督办和指导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各类教材征订、发放及普法辅导材料的编印工作。

四、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报告、总结等各类文函材料的草拟、统计呈报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五、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类表彰的呈报经验,总结推广及调查研究工作。

六、负责法律培训中心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轮训工作。

七、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管理制度

一、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调阅、借阅。

二、档案管理要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潮、防光、防虫、防有害气体和微生物的侵蚀。

三、档案必须按规定排列,做到规范、整齐、有序,并定期清理核对工作,使档案目录与实际档案相符合。

四、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严格履行移交、接交工作。

五、要认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不得擅自销毁档案,如需销毁档案,应先编制销毁注册,由鉴定小组批准后在鉴定小组监督下销毁。

六、如档案保管不妥,造成毁坏和丢失,应按《档案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人关人员的责任。

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制度

一、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理,召开会议应报领导小组负责人决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二、领导小组会议实行议事制度。通报与普法依法治县有关的重大事项、重要讲话、重要工作情况,需作出的有关决定,必须报请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三、每次会议确定一至二个主题,力争解决一至二个问题。

四、每次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人员未达到50%以上不得召开会议。

五、会议重大事项实行举手表决制度,表决事宜必须达到应到会议人数半数(不包括本数)以上,否则无效。

普法宣传策划活动方案篇6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精神,我国将于2022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次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本次人口普查覆盖14亿的普查对象,需要选聘约700万普查员入户登记。因此,采用多种手段做好人口普查的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对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进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紧密围绕人口普查的中心工作,突出各阶段宣传重点,充分发挥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灵活运用好户外广告牌、宣传画、宣传栏、手机短信、社交软件、视频平台等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普查宣传活动,做到广播电视有声有影、报纸户外有字有画、手机网络有言有视频,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发挥宣传动员作用。人口普查宣传的工作目标是紧密围绕人口普查的中心工作,通过开展人口普查知识普及、宣传动员、监测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解读结果等系统工作引导社会各界了解、认同、支持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通过普查宣传,使地方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人口普查对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使各级政府部门认识到搞好这次人口普查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与普查机构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使各级普查机构、每个普查工作人员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开展人口普查;使广大普查对象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如实申报普查项目。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二、重点内容和总体安排高质量的宣传是普查的启动器”和推进器”,能够为普查实施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为创造积极正面的舆论环境,为普查顺利开展提供重要保障,要围绕三方面重点内容下足功夫。一是围绕参与”下功夫,强调普查义务,打消普查对象顾虑,提升普查员使命感,提升普查对象和普查员的参与度。二是围绕人群”下功夫,针对不同收入、不同年龄等人群找准宣传渠道,确保信息送达,针对人群选择内容,有侧重地强调普查隐私保护制度、意义和价值。三是围绕动员”下功夫,动员邮政、教育、电信、互联网等系统和行业力量,动员新闻媒体力量,动员各级地方政府和统计系统力量,提高宣传工作的层次和影响力。特别是普查登记前一个月,要把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广泛、积极有效的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传播作用,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声势浩大的人口普查宣传高潮。(一)准备阶段宣传(2019年10月-2022年10月)要建立宣传机制,以宣传《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内容为主线,集中宣传开展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实施方式;宣传各级政府普查机构在普查中的作用、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的责任,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等。这一阶段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宣传工作机制,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宣传工作;二是组织对人口普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宣传报道;三是加强对人口普查法规和各项政策的解读;四是开发宣传产品,通过制作、传播人口普查宣传海报、宣传片和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普及式宣传;五是开设专题网页,通过统计开放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学习强国》APP等渠道开展宣传;六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活动。要配合普查各阶段工作,合理统筹安排宣传活动,确保重要节点有声音,持续宣传不间断。集中开展对《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的宣传。陆续推进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意义作用、标准时点、普查对象、普查项目、组织实施等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以便普查对象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大力宣传《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普查或人口普查的相关内容,为做好普查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宣传人口普查中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普查资料的保密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等。各地要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逐步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工作推向高潮。要制订宣传月”活动计划,举行人口普查宣传月的启动仪式,最大化增强普查宣传的吸引力和渗透力。宣传月期间,要上下联动、协同发力,充分发挥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电信运营商、学校等部门的作用,将各种宣传要素进行串联,加大覆盖宣传力度,引导普查对象主动关注普查,深入感知普查,支持配合普查,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协调教育部门举办好人口普查宣传一堂课”活动,培养中小学生的普查意识,带动家庭成员积极参加人口普查。通过宣传月”全方位、多层次、广渠道、宽领域的宣传,提升普查对象对人口普查的正确认识,为即将开展的普查摸底登记工作奠定良好的舆论基础。(二)普查登记阶段宣传(2022年11月-12月)要在继续宣传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应依法履行的普查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结合登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依法申报普查数据的宣传解释工作。要深入宣传各级政府对人口普查工作的强有力领导和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工作的情况;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通报曝光此次普查中查处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充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三)数据汇总和阶段宣传(2022年12月-2022年12月)要围绕人口普查取得的成果多渠道及时普查数据,准确权威系统做好解读工作。要围绕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情况进行资料开发,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让各方更好地理解普查数据,应用普查成果,广泛宣传2010年以来我国在人口素质、劳动就业等方面的巨大变化,使普查资料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益。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各方参与”的实施原则。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由宣传部和各级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并成立专门宣传机构,负责宣传工作的具体实施。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联合地方普查机构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和督促本级新闻单位及时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确保每个阶段的宣传任务落到实处。

各新闻单位要密切协作、精心策划,宣传人口普查的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准确报道普查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

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把宣传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内容,提早谋划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制定好宣传实施方案,落实宣传经费,建立起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机制,保障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渐次展开,不断加大普查宣传的深度、广度和频度。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主动向本级宣传部门提出需要协调的宣传事项和报道内容,及时向新闻单位提供人口普查的工作信息和相关资料。明确工作定位,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策划宣传活动。注重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的针对性,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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