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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网络诈骗的建议(6篇)

时间: 2026-02-10 栏目:实用范文

防范网络诈骗的建议篇1

【关键词】法务会计;网络诈骗;电子证据

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网络股票、期货交易提供了便利条件,但与此同时也给网络诈骗提供了空隙。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监会消费者保护局局长邓智毅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近几年全国电信诈骗平均每年损失100亿元,年均受骗人数达40余万人。其中股票期货诈骗案件呈高发态势,网络股票、期货诈骗存在交易地点不确定、交易形式多样化以及交易时间不固定的特点,因此给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案件的证据收集造成巨大挑战,影响网络期货诈骗案件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证据收集是对网络股票、期货诈骗立案和诉讼的重要依据,因此基于网络交易的特点,电子证据在网络股票、期货诈骗证据收集中具有重要的分量,本文立足于法务会计视角对网络股票、期货的电子证据进行系统研究,以此提高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案的侦查质量,形成有力的震慑力。

一、法务会计与网络股票、期货诈骗证据的关联

法务会计就是利用会计学和审计方法与调查技术,通过调查获取有关的财务资料,以此为案件侦查和诉讼提供证据的学科。法务会计应该遵循真实性、合理性以及独立性,以沟通、协调为主,诉讼为辅的原则为企业提供财务信息判断报告,为认定经济犯罪事实提供证据,从而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网络股票、期货诈骗就是不具有股票期货交易的主体通过虚拟交易平台,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进行的非法股票期货交易活动。网络股票、期货诈骗发生的原因主要是:一是针对投资者急于求富心理实施诈骗活动。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金钱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条件,部分股民抱着一夜暴富的心态参与到股市中。而不法分子则利用股民的贪婪心理,通过“内部消息”以及不提风险只提回报而实施的诈骗行为。二是现有法律惩治力度薄弱。“法律不存在根本性的空白,但在执行层面上,违法犯罪者成本太低。三是投资者维权成本太高。网络诈骗案的取证涉及跨省追踪诈骗电话,去深圳腾讯公司取得QQ和微信的证据,去工商和金融部门取得工商执照和期货经营资格的认定,哪个受害人只靠个人力量都无法得到相对完善和充足的证据,从而无法得到司法机关的受案和立案,因其维权成本太高实质上很难维权[1]。实现对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案件的侦查与诉讼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案件存在如下特点:(1)交易地点不固定。网络期货诈骗主体往往通过租赁某个场所作为办公地点,一旦实施诈骗之后,就会搬离办公地点,使得公安机关无法确定具体的犯罪场所。(2)交易对象不确定。网络给交易提供了广泛空间,尤其是交易对象不确定,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可以对全国各地的投资者进行诈骗。例如某地的投资者相信犯罪分子的高收益虚假承诺,进而通过网络对其进行投资,投资者往往基于各种顾虑在发生诈骗之后选择沉默,给案件侦破造成影响。(3)交易手段的隐蔽性。网络股票、期货诈骗的主要手段就是利用网络实现交易。以金钱交易为例,网络诈骗最大特点就是实现了金钱交易的隐蔽化,受害者的资金往往通过支付宝第三方打入到犯罪分子指定的账户中,而且双方也没有签订有效的法律合同,造成交易的隐蔽性。因此基于网络股票诈骗案件的隐蔽性和网络化特点使得证据收集存在很多弊端,需要通过法务会计手段实现对网络诈骗案件证据的收集。

二、法务会计在网络股票、期货诈骗证据收集中的具体应用

由于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案件基于网络交易的特点存在侦查取证难的情况:一是网络股票、期货诈骗相关证据难以发现。网络犯罪分子利用网络技术操作诈骗行为,导致犯罪的现场与手段虚拟化,这样侦查人员很难发现相关的证据,尤其是对犯罪行为实施的证据收集造成巨大的影响。二是犯罪证据更加隐蔽。根据实践,网络股票、期货诈骗往往是不法分子为了骗取受害者的信任,他们会按照正规期货交易平台的模式虚构平台,以此诱导受害者上当受骗,他们的非法交易都是通过网络完成,如果受害人不报警,公安机关很难对其进行侦查。另外,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案件的分工越来越周密,这样给案件侦查证据收集造成巨大的阻扰。三是网络股票、期货诈骗的财务信息具有虚拟性。由于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是以非法占据他人财物为目的的,因此一般网络诈骗的财务信息难以记录。基于网络股票、期货诈骗侦查阶段证据收集困难的现状,一般对于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案件的证据主要集中在电子证据的收集与应用上。最高法、最高检与公安部2016年10了针对电子证据的新规,有效提高了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初查过程中收集、提取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因此,法务会计在网络股票、期货诈骗中的应用具体表现为:

(一)法务会计为网络股票、期货诈骗电子证据收集提供了工具在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案件中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主要是根据诈骗行为进行证据收集,由于依托网络实施的诈骗活动具有隐蔽性与广泛性,因此支撑诈骗活动的会计信息发生了改变,最为突出的现象就是诈骗主体的会计信息不再依托纸质会计报表,而且受害者的金钱投资行为也是通过银行转账等互联网途径实现的,因此公安机关依靠传统的证据收集模式不能适应互联网诈骗案件的发展。通过法务会计可以为公安机关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通过借助法务会计人员实现对网络股票、期货诈骗行为过程中的财务数据信息的收集,以此为案件侦查提供证据。例如任何诈骗案件都是以获得金钱为目的的,都需要投资者通过银行或者第三方向诈骗主体进行转账[2],因此公安机关可以通过法务会计对诈骗主体的账户进行财务信息核算,找出诈骗主体财务信息的账务往来信息,以此判断诈骗犯罪分子与受害人之间的财务交易往来事实,从而为公安机关的侦查提供财务数据证据。

(二)法务会计为网络股票、期货诈骗证据提供会计鉴定我国刑法明确提出电子证据可以作为诉讼的证据,但是由于电子证据存在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容易受到外界因素而影响证据的司法公正性。以电子支付为例,在网络股票、期货诈骗过程中,由于双方交易的不见面,使得支付往往采取银行转账,而且转账的银行卡多在非犯罪分子名下,因此给公安立案侦查造成巨大的影响。另外电子证据具有很容易被篡改等情况,使得证据的真实性受到影响,因此在具体的案例中电子证据需要经过会计鉴定才能为司法诉讼提供证据。对于电子证据的会计鉴定主要是依靠法务会计人员的操作完成。法务会计需要根据公安机关侦查的相关财务数据等,结合犯罪行为为法院审判等提供真实的会计数据证据。例如在某网络股票欺诈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会利用受害人没有报案而降低自己的犯罪金额,以此达到降低罪行的目的。而法务会计人员则需要根据具体的账务往来信息判断诈骗金额,以此达到审批的公正性。

(三)法务会计提高电子证据的合法性与关联性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案件证据收集一定要在合法的程序与规范下操作,法务会计人员没有调查取证权,因此法务会计人员在诈骗取证阶段的主要作用就是辅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一是由于网络财务信息来源渠道比较多,关联性也比较强,例如有的财务信息能够反映犯罪的主要事实,而有的财务信息则只能反映部分犯罪事实,因此需要法务会计人员依靠会计专业知识理顺犯罪分子的财务信息链,以此为公安机关提供完整的证据链;二是将会计法务应用到证据收集中相比一般的司法收集要便捷的多,尤其是可以提高对电子证据完整性的审计。电子证据来源于多种会计数据的结合,法务会计人员可以通过专业的会计核算判断出相关财务信息的结果,以此为侦查诉讼提供全面的财务数据依据。因此,法务会计人员运用法律证据学的相关理论来获取和确立法务会计证据以及运用这些证据为经济类案件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由于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是经济领域出现的新型的违法犯罪,以法务会计视角来研究网络股票、期货诈骗证据就显得尤为必要。

三、完善法务会计视角网络股票、期货诈骗证据的对策

在我国,法务会计人员一般没有侦查权,不能直接参与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活动,因此我国要通过强化侦查人员的法务会计意识、增强电子数据证据的真实性等举措构建完善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收集体系。(一)加强对电子证据的会计鉴定,提高电子证据的公正性网络股票、期货诈骗证据收集的关键是电子证据的收集,电子数据是网络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现网络交易的重要形式,由于电子数据存在被篡改、复制以及破坏等缺陷,因此在对网络股票、期货诈骗证据收集的过程中要加强对电子数据的会计鉴定。首先,加强对电子数据的会计审计。公安机关要加强对会计信息数据的审计,剔除与网络案件无关的财务数据信息,保证数据信息的真实性。例如在具体的案件调查中,法务会计人员要引导公安机关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测,沿资金的流向获取犯罪证据,掌握计算机取证的技术手段,通过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与司法会计鉴定将有关的证据做实。其次,要提高法务会计人员的素质,明确具体的工作权限。在网络股票、期货诈骗案件证据收集中要提高法务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规范他们的工作内容,以此增强电子数据证据的全面性与真实性。(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范风险意识证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强化协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册、手机、网络、微博等多种新型媒体,加强期货交易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及时披露和曝光期货经济犯罪典型案例,让社会公众了解投资期货的正规渠道、相关专业知识等,正确认识期货投资的潜在风险,提升投资技能和水平,做到理性、科学投资。同时,提升投资者自我防范意识,增强识别正规、违法期货交易的能力,防止被不法分子诱骗,减少投资风险[3]。(三)完善期货法律法规,强化主管部门监管力度期货类经济案件的多发,暴露出我国在期货立法和监管方面的不足。如现行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对变相期货交易的违法行为也有规定,但对于证监会、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在监管和查处方面的职责并不清晰,尤其是对非法期货交易的性质认定等,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应进一步完善期货交易管理法律法规,向立法机关建议将其上升为法律,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防止推诿扯皮。各部门各司其职,运用多种手段,加强对期货市场的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遏制非法期货的蔓延态势。(四)加强信息共享交流,建立“两法”长效协作机制公安经侦部门要加强与证监、银行、工商、反洗钱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共享期货违法犯罪的情报信息,掌握期货行业违法犯罪动态。探索和建立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两法”衔接工作细则,对证券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行政处罚认定、提前介入、协助配合、联席会议等方面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的具体问题进行细化规定,便于实践操作,为证监部门与公安机关联手打击期货违法犯罪提供工作指南[4]。(五)提升情报线索的摸排经营力度,严厉打击期货类经济犯罪公安经侦部门要高度重视期货类经济犯罪的查处工作,在期货领域和行业开展阵地控制工作,物色高质量的特情耳目,及时掌握犯罪内幕和动态,树立长线经营意识,摸清犯罪网络和组织架构,摸清犯罪嫌疑人的轨迹动态,待时机成熟后果断收网,通过信息技术手段获取后台交易数据及相关商信息[5],及时固定网络和电子证据,严惩期货类经济犯罪分子。(六)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网络股票、期货诈骗的根本原因是我国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等造成的。在实践中我国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滞后的现象,这样就会给公众造成一些“内部人”知道小道消息的假象,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为此我国要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一方面上市公司要制定严格的内部规章制度,规范信息披露的流程,增加企业信息的透明度。例如上市公司要严格按照先前的规定披露企业信息,并且保证披露信息的准确。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违规信息披露的行为,对于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的上市企业要给予严厉制裁,以此净化资本市场。

作者:吴雅琴单位:渤海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冯果,赵金龙.论网上证券欺诈监管措施的构建[J].经济法论丛,2011(1):68-106.

[2]何芹.法务会计在上市公司财务欺诈案件中的应用研究[J].财务通讯,2010(10):22-24.

[3]赵峰,朱金昊.网络诈骗案件中电子数据证据适用问题研究:以南京市公安局为实例[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4(11):46-47.

防范网络诈骗的建议篇2

近年来,虽然警方加强打击力度,相关报道也在各平台传播,但仍不断有人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对此,一位高级心理咨询师提出,梳理近年来的电信诈骗案可发现,花样百出的诈骗“套路”,主要是与公众打“心理战”。

一是抓住人“贪心”的心理弱点,如获奖信息,补助金、救助金、助学金,购物退税、退款,快递签收,提供考题,低息贷款,积分兑换、降价奖励,虚构等诈骗方式,一步步地抓住人的贪念,诱导人上钩。

二是利用人的“安全顾虑”心理,如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人员、冒充领导、包裹、虚构车祸、意外急救、虚构绑架、欠费、破财消灾等诈骗方式,均以突来的“问题”,让受害者产生恐慌,短时间失去理智。

三是消费公众的“爱心”,如点赞、转发、爱心捐助等,通过虚构悲情故事、求助信息等,骗取公众的爱心。

四是利用公众的“好奇心”,包括“猜猜我是谁”,以及通过新型网络软件,引导公众通过点击不明来源网址,植入病毒程序,盗取网银密码、日常生活信息等,“此类诈骗方式隐蔽性强,传播范围广,十分值得警惕”。

不过,任何诈骗方式,最后都要落到账户、转账、密码等关键信息上来。因此,心理咨询师提醒,打铁还需自身硬,做好电信诈骗的防范,公众首先不能有“侥幸心理”,切不可相信“天上会掉下馅饼”,也不要随便轻信他人恐吓,更不要随意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软件,“冷静不慌、耐心求证、报警求助”。

做到“六个一律”

1.接电话,不管你是谁,只要一谈到银行卡,一律挂掉。

2.只要一谈到中奖了,一律挂掉。

3.只要一谈到是公检法税务或领导干部的,一律挂掉。

4.所有短信,但凡让你点击链接的,一律删掉。

5.微信不认识的人发来的链接,一律不点。

6.所有170开头的电话,一律不接。

严防“八个凡是”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下述“八个凡是”都是诈骗,切勿上当:

1.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的;

2.凡是叫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

3.凡是通知中奖、领取补贴要你先交钱的;

4.凡是通知“家属”出事要先汇款的;

5.凡是索要个人和银行卡信息及短信验证码的;

6.凡是要你开通网银接受检查的;

7.凡是自称领导(老板)要求打款的;

8.凡是陌生网站(链接)要求登记银行卡信息的。

能做到“六个一律”,严防“八个凡是”,基本上不会遭遇电信诈骗了!

做好八点,远离被骗

网络购物要谨防钓鱼网站

支招网上购物时,首先应核实购物网站域名是否正确,审慎点击商家从即时通讯工具上发送的支付链接,谨防钓鱼网站。

妥善处置快递单、车票等单据

支招对于废弃的包含个人信息的资料,如快递单、车票,应妥善保管或深度销毁,防止他人盗用。

身份证复印件要写明用途

支招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要注明“本复印件仅供XX用于XX用途,他用无效”和日期。复印完成后要清除复印机缓存。

简历只提供必要信息

支招一般情况下,简历不要过于详细填写本人信息,尤其是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

不在社交网络透露个人信息

支招在微博、论坛等社交网络要尽可能避免透露或标注真实身份信息,即便是“点对点”聊天,也要确保对方是自己熟悉的人。

慎在微信中晒照片

支招微信虽有“朋友圈”,但晒个人照片时要当心被转载转发,进而被陌生人掌握。建议对包含个人信息的照片,可通过设置分组来分享。

慎重参加网上调查活动

支招参与网上调查活动时,要选择信誉度高的网站,并认真核验对方的真实情况,不要贸然参与调查和填写个人资料。

防范网络诈骗的建议篇3

1.1非法访问他人的网站

非法访问是指访问者利用软件病毒、黑客攻击等方式窥探他人的隐私,很多不法分子还采用网络窥探设施进行窥探,采用口令攻击的方法,对他人的密码和用户名进行窃取,从而破解对方加密的信息,通过非法入侵他人的网站,对他人网站上的信息进行恶意的破坏,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对他人的信息进行修改,在他人网站上安装一些病毒性的程序,使他人的网络系统处于瘫痪状态,不能进行信息和传递。

1.2不法分子通过计算机病毒传播封锁他人网站

计算机病毒的传染性极强,只要计算机的一个硬件或软件中毒后,那么其他的软件都将面临中毒的危险,计算机病毒不易被发现,具有隐蔽性,其潜伏在计算机内,直到对计算机的系统造成危害后才能被发现。网络病毒、文件病毒和引导型病毒是计算机病毒的主要构成,网络病毒是对可执行文件进行侵袭的病毒,病毒就会无限地在计算机中繁殖,直到系统瘫痪。

1.3网络漏洞

网络漏洞是网络管理者对计算机的硬件和软件的管理策略的缺陷导致的,网络漏洞为攻击者进行计算机系统的破坏提供了条件。网络漏洞经常出现在不完善的网络系统中。对于高风险的漏洞,由于管理人员防范意识不高,在进行系统网络维护时不注意检查和修复漏洞,造成网络系统留下漏洞。当网络出现漏洞后,不法分子就有机会窃取和修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

1.4网络诈骗

网络诈骗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聊天工具等在网上进行虚假宣传,非法牟取他人的钱财。网络技术的发展给土地管理部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创造了条件,他们可以自由地使用网络,利用网络制造出各种诈骗的方法,网络诈骗案件也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而增多。网络诈骗者利用电子邮件宣传虚假信息对用户进行诱骗,利用聊天工具进行诈骗,再或者他们建立虚假网站,虚假的信息进行诈骗。通过诈骗手段获取土地管理人员的用户名及密码,并对土地管理网站进行破坏。

2造成土地管理计算机网络安全隐患的原因

计算机网络安全隐患的出现有很多原因,有计算机网络技术本身的原因,也有计算机使用者的原因。

2.1计算机网络本身具有不确定性

计算机网络不是一个确定的、坚固的空间,由于互联网具有开放性,任何人都可以自由的网络上和获取信息,网络资源具有共享性,网络的特点就给网络安全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网络具有开放性,在网络技术的研究上也具有开放性,很多网络技术的研究给网络生活带来了负面影响。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使用网络的人越来越多,网络环境越来越复杂,造成了网络安全隐患。现在,很多病毒对网络通信协议和硬件进行攻击,导致网路的安全性降低。网络是面对全球的,因此,病毒的入侵不一定只局限于一个区域,也可能引起世界各个范围内网络系统瘫痪。

2.2网络系统本身存在安全隐患

计算机系统中存在着程序的连接和数据的切换,对网络内网与外网数据交互,操作系统等都需要精心管理,例如对计算机中央处理器的管理、对硬件系统的管理、对文件的管理等,这些管理都要通过程序的设置,一旦程序遭到黑客的入侵,就会造成系统瘫痪。

2.3土地管理计算机网络用户自身的网络安全意识不强

土地管理部门人员在使用计算机网络时,不注意加强网络安全的防范意识,在平时不注意定期给计算机杀毒,在使用计算机时,没有设置防火墙。计算机网络用户在浏览网页时不注意网页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有些病毒就隐藏在网页中,如果用户不慎点击网页,计算机就会中毒。用户在进行网络聊天时,太轻信陌生人的话语,因此掉进了不法分子的陷阱中。网络用户,平时应该加强法律意识,在使用网络时,加强对网络安全的了解,防止网络诈骗。

3土地管理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措施分析

3.1管理者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

根据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当网络安全隐患出现时,管理者应该及时地发现问题,采取最有效的方法处理问题,减少网络攻击带来的损失。在应急预案的制定上绝不拖延,避免网络问题越来越严重,在解决网络安全隐患问题之前,要将重要的文件进行备份处理。

3.2加强网络安全的宣传与技能培训

目前,由于网络技术更新较快,因此,要定期对网络管理者进行网络安全知识及技能的培训,提高管理者对网络安全的认识水平和责任意识。保证网络管理者要遵循网络运作流程,防止网络安全隐患的发生。加强网络管理者的安全防范意识,并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更新。

3.3在使用网络时,加强防火墙的设置

在进行网络安全管理时,要加强防火墙的设置,在计算机上安装防火墙,可以对网络进行监视,在计算机出现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报警,网络防火墙是需要管理员来操纵的,在使用防火墙时,计算机管理者要记录防火墙显示的重要信息,否则管理者将不能发现计算机存在的安全隐患。

3.4加强计算机网络的访问控制

在进行网络访问控制的过程中,重点要加强属性安全控制、网络服务器安全控制,很多病毒都是从服务器入侵的,管理者要注重网络监控,增强网络监控的力度,对一些出现安全隐患的页面进行锁定控制,采取目录及安全控制的方法,定期对网络端口进行安全检查,进行网络权限的设置,防止不法分子的入侵。

3.5通过技术手段对内外网进行隔离

内外网络之间的数据通过专用的操作系统和通讯协议后才能进行交换,保证内网数据的安全。内网数据如土地登记信息对土地管理者尤为重要,通过技术手段处理后,不但能保证数据信息安全,也能满足日常内外网数据交互的需求。

3.6网络版杀毒软件的使用

在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中,最有效的措施是使整个网络杜绝病毒的侵袭,防止病毒的传播和扩散,为了有效防止病毒的扩散,要在整个网络局域中采取防毒的手段。为了更好的实现杀毒软件的功能,应该让杀毒软件实现远程安装的功能,只要计算机中存在安全隐患,杀毒软件便可以自行地升级,进行杀毒。杀毒软件如果发现计算机中存在安全隐患,可以自动报警,并针对病毒的特点,进行分布查杀。

4结语

防范网络诈骗的建议篇4

近年来,坑骗老人的伎俩在中国农村频现,骗子们利用老年人迫切的情感需求、物质需求,施展手段和心机进行诈骗,而处于信息闭塞和弱势的农村老人,一不小心就上当了。而造成这些现象的深层次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老人们迫切的情感、物质需求。保健品与传销,这两个是老年人诈骗案中通用的伎俩,如今在农村也很流行,甚至做得很高调,渗透力很强。他们往往送一些小礼品让农村老人去听课,送洗脸盆、送洗衣粉连续送两三天。四五天后,送东西成了卖东西,最后卖东西成了骗钱。送东西是最基础的,健康讲座、“免费体检”都十分常见。老年人一般对于健康都格外地关注,所以对各种吹得神乎其神的保健品保持强烈的关注度。而深谙此道的保健品公司更是能够挖掘出老年人的情感需求来,组织各种各样的活动,陪他们聊天,带他们去玩,满足老人们。这是老人容易被保健品等骗局迷惑的重要原因。

二是老人们对未来养老的担忧及惶恐。投资传销骗局在老年人这里非常容易得手的原因,其实并非老年人笨或者不谨慎,而是一本万利的吸引力已经盖过了其他。现今,物价上涨,货币贬值,许多靠着退休工资、储蓄存款度日的老年人感受到危机,由此更容易陷入到赚“快钱”的骗局中。老人们对现有经济状况不确定,对未来担忧,获得信息的渠道少容易被骗。对于农村老人来说,这种情况更为糟糕。农村老人的“棺材本”更少,而随着传统观念的淡化,宗族关系的脆弱化,养儿防老也越来越不可靠,老人越发对自己的未来充满着惶恐。老年人想要通过自己能够“挣钱”,来证明自己的价值,这也是金融骗局得手的理由。

三是高科技诈骗让老人防不胜防。现在骗子们的诸多手段也是紧跟科技时代潮流,比如仿冒公检法诈骗、投资理财诈骗等。目前,中老年群体中越来越多人学会上网,但是在网络使用方面尚存一定短板,因此也就成为电信网络诈骗、传销、谣言、食品问题等各类违法犯罪的目标人群。对于网络骗局有所了解的农村年轻人向城市迁移,不能及时帮助老人们识别骗局。中老年群体因为相关知识不足、防范意识薄弱,更易受到诈骗分子的蛊惑,遭受巨额经济损失,影响极其严重。

为此,提出一些建议:

一是促进了农村中老年人的安全教育。组织相关人员针对中老年群体高发的保健品诈骗与仿冒公检法诈骗、当下十分流行的投资理财诈骗、新型网络红包诈骗与免费送诈骗,向老年人群拆解诈骗手法,提供防骗攻略。

防范网络诈骗的建议篇5

随着网络和科技的快速发展,骗子们的诈骗手段五花八门,骗术让人眼花缭乱。参加了防范诈骗安全教育大会,我受益匪浅,了解了很多关于常见的诈骗方式,也懂得了很多防范诈骗的方法。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网络诈骗学习教育心得体会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网络诈骗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一

为了提高我们的防范意识,尽可能地避免我们上当受骗。学院邀请倪辉警官为我们展开了一场防范诈骗的专题讲座。倪辉警官以幽默的话语向我们讲解了电信网络诈骗的种种套路,用打油诗的形式提醒着同学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谨防骗子有机可乘。

听了倪辉警官的讲解,我们学到了很多防骗知识。在我们的身边,总是存在着很多的骗局,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精明的侦探,仔细地观察,有防范意识,以防自己被骗,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管是多亲近的朋友,或者是看起来很可怜的陌生人,我们都应该擦亮眼睛。

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随意注册不知名网站账号,以防个人信息泄露。网购逐渐成为大学生最重要的购物方式,我们要警惕退货、换货、退款、理赔诈骗。要洁身自好,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树立理性消费观念,远离校园贷”、套路贷”、网络传销。

网络诈骗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二

随着网络和科技的快速发展,骗子们的诈骗手段五花八门,骗术让人眼花缭乱。参加了防范诈骗安全教育大会,我受益匪浅,了解了很多关于常见的诈骗方式,也懂得了很多防范诈骗的方法。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大部分同学的人生经历和社会经历还不够丰富,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单纯,遇到问题不够冷静,容易相信他人。在防范诈骗安全教育大会上,倪警官列举了许许多多的大学生被骗的例子,很多例子都是我们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骗子利用了大众的心理弱点,比如碰到事情不够沉着冷静,听到一些情况就下意识的相信骗子,还有就是大众的侥幸心理,觉得自己不会被骗。但是结果却是不尽人意。被骗的人当中大部分都是损失了钱财,但是也有一部分因此受不了压力和打击,草草了结了宝贵的生命,这是多么悲哀的事情。因此,防范诈骗是十分重要的事情!虽然不能保证接受过防诈骗有关的教育的人都不被骗,但是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给我们敲警钟。俗话说,一分预防胜似十分治疗。所以,这样的教育大会是非常必要的事情。听了防范诈骗教育大会,让我想起了我身边的例子,让我更加明白天上不可能掉馅饼这个道理。我们要时时刻刻提高警惕,关于转账等等的敏感问题要加以提防,也要脚踏实地的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不要贪图小便宜,也不要对任何人或任何事抱有侥幸心理。多和身边的同学、朋友分析问题,有些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寻求家长、老师等可信赖的人的帮助。当身边朋友或同学疑似上当受骗时,也应该及时提醒。防范诈骗不仅仅需要依靠警方的力量,更重要的是我们自己本身的力量。

处在大学环境中的我们,介于学校和社会的过渡时期。这一阶段里,我们的意识观念受到外界的影响和干扰。我们应该保持谨慎,选择正确渠道去实现自己的目标。要用科学的知识武装头脑,对诈骗”说不,全民防诈,从你我做起!

网络诈骗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三

随着电子信息化的发展,电信诈骗已成为诈骗团伙谋取他人财产最主要、常见的手段,其方法各式各异。现今,许多人莫名深陷电信诈骗的泥沼,深信刷单、领补贴、领奖、零利率网贷等表面看似美滋滋的事情,或是冒充客服退款、特岗来电,假冒熟人借款等横飞而来的急事,熟不知早已成为局中人”。而校园是发生电信诈骗最为频繁的地方之一,诈骗团伙抓住学生心理观念意识的薄弱以及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等,有针对性的设置各种圈套,我们身边被骗的人已不是少数。在防诈骗安全学习教育讲座中,倪辉警官为我们系统的教授了几种常见的电信诈骗手段和套路,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我认为对防范诈骗知识的学习不应仅限于专题讲座,还必须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时刻保持防范之心”。电信诈骗可以形象地比喻成顽疾”,只要被它缠住,将是无尽的痛苦与挣扎。它最大的特点就是难以管控,大部分的诈骗案件一般最终的结果都是石沉大海。所以,防范诈骗的学习也应该作为大学生发展自我的必修课。我们要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提升自我认知和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警戒意识,增强防范能力。

总之,越完美的谎言,就越漏洞百出。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诈骗团伙的手段和方式只会增加不会减少,作案情境也会愈加复杂化,我们只有随机应变,提前做好相关的预警准备,才能尽可能地避免损失。

网络诈骗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四

在现如今的社会,诈骗案件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高明,近期部分高校发生了多起学生被骗事件。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一些学生的虚荣心、贪便宜、单纯等心理特点实施各种诈骗伎俩,使部分学生蒙受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压力。为增强大家的防骗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我院邀请了吴家营派出所的倪辉警官进行了名为《以案释法》的防范诈骗专题讲座,让我们明白了如何防骗、如何辨别真伪、如何对待可疑人员,既有教育意义同时也提高了同学们防骗的警惕性。

倪警官首先以最近发生的大学生上当受骗的实例把我们带入到被骗情境中,让我们更加贴近的感受到了骗子的行骗手法。其次又详细地介绍了许多常见的诈骗手段,如冒充特岗设陷阱、缴费领奖伤更深、网购骗人五个坑等。就我们绝大数人来说,可能都认为自己面对这些各式各样的骗局时可以比较轻松地辨识。但是当倪警官结合图文和自身收集到的案例向同学们解释其中的技窍”后,大家才发现诈骗分子的高明手段,同时倪警官用他生动语言作出的打油诗也让我们对诈骗手段有了更直接的认识,加深了我们防范诈骗的意识。最后,倪警官又强调了一些防范诈骗的方法以及向我们提出了十六字建议:远离邪教、防毒防艾、远离网贷、警惕传销。

防范网络诈骗的建议篇6

关键词:电信诈骗;信息;路径阻断

一、引言

电信诈骗在当今世界已经滥觞,手段之多,范围之广令人惊愕。国家打击力度层层加码,电信诈骗却依然雨后春笋遍地可见。防骗宣传铺天盖地,上当受骗的受害人数量仍在攀升,危害严重,不可谓不是中国如火如荼的法治建设的瓶颈,不可谓不是现代法律之殇,在完善执法漏洞之际,找出解决电信诈骗关键环节迫在眉睫。

二、现状分析

中国企业家杂志(新华社:邹伟、郑良、刘良恒、叶前2016年9月15日发)指“出近10年来,我国电信诈骗案每年以20%-30%的速度快速增长。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电信诈骗案件35.5万起,同比上升36.4%,造成损失114.2亿元。2013年至今,全国共发生被骗千万元以上的电信诈骗案件104起,百万元以上的案件2392起。”在网络碎片化侵入社会生活的背景下,诈骗手段多样多边,内容和对象精准,范围广泛。政府对电信诈骗“全面宣战”严厉打击,社会“全民武装”积极防骗。从手段上总结经验,从时间上分析规律,从立法和电信金融制度上加强“防火墙”建设,如此官民一致仍对电信诈骗显得捉襟见肘。台湾国际电信诈骗犯被遣送回国、多个诈骗村爆出、徐玉玉等被害人惨剧发生,不断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打击电信诈骗刻不容缓。如此捉襟见肘又刻不容缓的现状让我们不得不思考从源头打击电信诈骗,即预防与制裁的制度设计理论研究。

三、概念与特点分析

理论研究的基础是概念研究,首先必须深入分析电信诈骗的概念与特点。电信诈骗属于诈骗的一种,它由“电信”和“诈骗”两个部分组成,因而也综合了这两个方面的特征。

(一)衍生于诈骗而分解。诈骗伦理基础是“人性恶”论。诈骗行为自古以来便存在,由主体、内容、手段、对象构成。它最初衍生于骗。圣经记载上帝对亚当说智慧树上的果实不可吃,如若吃了,必定死亡,结果夏娃受了蛇的诱惑,吃了智慧果并让亚当也吃了。事实证明,亚当夏娃没有死,而是能明白是非善恶,知道羞耻。这大概是西方最早的“骗”例。圣经又记载雅各趁着他兄弟以扫饥饿而趁机用扁豆汤换取了他的长子名分。这大概是西方早期历史上最惊人的骗局了,以小骗大。谎言是骗的最原始形式,谎言也就是一句话的问题,骗也就具有低成本的特点。诈骗的基本构成是主观和客观构成。主体和对象是人,因而也就具有主观性。骗是由于获取利益的驱动,多为财产性利益,受骗者由于保护利益的驱动,包括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既得利益或可得利益。诈骗的内容和手段则是客观的,受具体案件和社会物质条件的约束。诈骗可以分为三个基本层次:第一层次是一般的欺骗、说谎行为,第二个层次是普通违法侵权行为,第三个层次是犯罪行为。这主要是根据诈骗的危害程度进行的分类,由弱到强。三个层次的主线是侵犯的法益相同,即诚信价值和受害人的财产或其他利益。第三个层次的诈骗,又是狭义的诈骗,即刑法中规定的诈骗,具有社会规范最后一道防线性质。诈骗表现形式的本质在于诈骗手段,诈骗手段是诈骗的关键要素,具有时间和空间双维度性。时间维度是指诈骗从古至今存在纵线的维度,它从简单的口头到书信、合同、信用卡、保险单、网络,随语言载体新形式而不断纵向展开。空间维度是指诈骗从手段上定性诈骗区别于与其他行为如偷窃、抢劫、绑架等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利益的行为,或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保险诈骗、招摇撞骗等带有欺骗性质的行为。

(二)基于电信技术而生成。电信包括电话、网络、短信等方式,是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成果,是信息技术革命的产物。可以从主体、技术、信息三个方面分析电信技术的概念与特点。主体上,电信技术源于广大群体方便的需求,目的是将缩短现实交流距离实现远程交流,以传递人与人的信息为基本形式。信息是传递的载体,这种信息囊括每个个体不断生成的信息,具有时间空间内容的爆炸性,而这种信息是以个体定点定人三维标准碎片化形式存在的。技术上,电信是信息技术的产物,包括一切信息技术的特点,如更新换代快、技术含量高、发展具有无限延展性。所有这些特点使得广泛远程群体的信息爆炸内容在电信网中以碎片化的形式存在。

四、预防与制裁

从运作模式不难看出诈骗运行模式是主体、对象和路径。电信与诈骗交叉生成电信诈骗,其糅合了电信与诈骗的特征。打击诈骗的有力突破点并非各个击破而是集中力量阻断路径。首先在犯罪主体控制上,涉及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涉及思想与制度层面,也不止于法律层面,还涉及到经济、教育、文化等社会层面。其次在犯罪对象控制上,过度防范是对诚信危机的加剧、对社会关系的恶化、对人性恶理论的全面投降。最后电信诈骗的表现形式的本质是手段,手段承载的基本内容是信息,打击电信诈骗的最佳政策是信息制度建设。当路径得到阻断,主体与对象就难以连结,诈骗行为也就难以成就。

阻断途径的制度设计在三大方面。第一,建立个人信息保存制度。每一个社会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姓名、电话、住址、身份证、家庭成员、工作、民族以及发生的事件将这个个体定位于世界。所有这些内容都构成个人信息。每个个体都是群体的个体,家庭、单位、团体、国家、组织,每个个体都将自己的信息登入这些集体证明其身份属性或证明其利益属性。由此而衍生出各种机构、团体、企业、单位的信息登记,如政府部门登记收录信息、学校学生登记信息、医疗机构患者信息、金融机构客户信息、社会团体成员信息、公司员工信息、商店会员登记信息。作为信息保存的政府部门、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银行等金融机构、社会团体、公司、商店必须承担保存与合理使用的责任:首先建立这些单位职工信息保密制度文化,对泄漏信息的职工进行纪律处分。其次完善信息处理程序保障,对信息的获取要求手段合法、对信息的交接登记手续齐全。最后对过期信息要立即毁灭不得倒卖,要密切监督这一程序的处理。第二,提升信息防泄漏技术。一方面在预防上,现代信息社会,许多信息已经不止于纸质,还存在与网上。而网络作为具有无限延展性的技术,黑客与复制把信息置于危险境地。多数单位注重档案的保存却忽视网络技术的安全防范,以为网络密码是保险,对“白客”的忠告视而不见。各单位应当加强网络漏洞修补,必须与专业网络技术人员形成新的合作模式。常见的有:1、聘任制:适用于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规模大业务多的公司。2、合同制:根据特定的网络设计或安全漏洞任务建立,属于定期模式。3、随意制:单位定期逛“白客”论坛,发现本单位网络安全漏洞后与具体发现者面议的形式。另一方面在制裁上,对非法获取和倒卖信息的制裁与打击也不可放松。第三,消除信息不对称的制度障碍。受骗者受骗的最大原因是信息的不对称,表现在:1、不知道亲人是否发生事件,如交通事故。2、不知道机构政府手续,如无预付款。3、不知道技术花样,如篡改来电电话号码显示。4、不知道是违法犯罪,如贪便宜分赃或购入非法财物。5、不知道是不科学的,如迷信神医。解决的途径包括:1、规范署名通知形式,对冒名发送通知信息者在电信实名制基础上建立信用记录,不良记录到达一定程度则进行通告或罚款处罚。2、建立公告信息系统,对每个基层单位和组织公布政府和金融机构等办事程序,以备查询。3、鼓励技术、法律、科学宣讲栏目,举办诈骗与防范文艺活动,消减知识信息不对称。

电信诈骗是现代法律之殇,更是现代信息法律制度之殇。当传统诈骗结合现代电信的时候,传统的各个击破打击手段远远不够,只有从关键即路径上阻断,从信息上进行管制的制度建设才是最佳良方。

参考文献:

[1]尼葛洛庞帝,胡勇译.数字化生存[M].海南出版社,1997

[2]张明楷.法益初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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