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生活垃圾;减量化;江阴
近几年来,江阴市环境卫生工作致力于建立健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致力于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生活垃圾连续6年实现100%无害化处理,收运体系建设和无害化处理水平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但随着江阴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江阴市生活垃圾产量急剧增加,生活垃圾处理压力日益增大。特别是2011年起,江阴花山生活垃圾填埋场由于设计使用年限和库容已满,实施封场整治,城乡生活垃圾全部集运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发电厂设计日处理能力为1200吨,满负荷运行日处理能力不得超过1500吨,2012年生活垃圾日处理量达1391吨),致使发电厂垃圾仓持续高位运行,给发电厂带来了运行和安全方面的压力。由此,为缓解有限的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与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之间的矛盾,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的实施显得尤为重要。“减量化”无疑是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出路问题的主要途径。
2增长原因分析
2.1人口和经济的增长
近年来,江阴市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都在保持低速增长。据统计,2008年江阴市户籍总人口120万,2011年达到120.9万,增长率0.75%。而江阴市作为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连续9年排名第一的县级市,地区生产总值也在逐年快速增长。2009年地区生产总值为1713亿元,2010、2011年分别为2000亿元、2335亿元,每年保持16%左右的增长。根据库涅茨曲线理论【1】,在经济发展初期某一地区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与当地GDP显示出较明显的正相关,即随着GDP的增长,生活垃圾产量也增长。因此,近几年来江阴市的人口和经济的持续增长无疑是生活垃圾产量逐年增长的原因之一。
2.2其他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导致的增长
近年来,江阴市致力于国家生态市、国家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城市创建项目,开展了大规模的村庄集中整治,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生活垃圾产量的增长。一方面是许多农村、城郊结合部原本自行消纳的的生活垃圾收的更齐、更足,另一方面也存在整治产生的非生活垃圾混入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的情况。此外,江阴市的其他垃圾,如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的处置系统不完善,收集、运输等价格体制尚未理顺,因此,还存在把这些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现象,造成了生活垃圾产量的增加。
3江阴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对策
3.1实行生活垃圾处置总量控制管理
可以2012年生活垃圾处理总量为基准,实施生活垃圾总量控制管理,以确保垃圾处置终端――焚烧发电厂正常、稳定运行。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产量情况,由市政府对镇(街道)下达生活垃圾处理总量控制指标,签订目标责任状。各镇(街道)生活垃圾产量在控制总量指标内的,终端处理费用仍由市财政承担(78元/吨)。如超出总量指标,超出部分取消生活垃圾以奖代补奖励(江阴市于2007年制定以奖代补实施意见,每吨奖励2000元),并由各镇(街道)财政自行承担相应的垃圾处置费用。同时,可将生活垃圾总量控制列入生活垃圾以奖代返(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置费按考核结果按比例返还)考核,通过超量经费自负等奖惩措施,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的目标,以此倒逼各镇(街道)实行有效分类收运。
3.2全面推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总体要求
(一)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要围绕改善和提高城乡人居环境、降低生活垃圾污染,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展开,努力构建“城乡统筹、结合实际、技术合理、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治理机制。
(二)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设施的设计和规划,要与我乡各村经济产业发展规划、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密集度、生活垃圾成分、性质和日产量等实际情况紧密结合,按照方便群众、宜于清运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
(三)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鼓励和推广垃圾分类收集、生态治理,鼓励垃圾资源回收再利用。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垃圾分类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建立,初步形成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分类治理的管理和运行体系,先期以村为试点,在5月1日前完成试点工作,随后在全乡范围内展开,5月底全面完成建设工作。逐步建立起“户(组)分类、村(组)收集、分类处置,乡(村)转运、县集中治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工作目标。
三、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方式和设施布局
(一)治理方式
我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原则是:分类治理和集中清运相结合,片区治理与就近简易治理相结合。
(1)分类治理:①户分类:每户农户配置分类垃圾桶两个,分别标注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在垃圾装桶时进行初分。②分类收集。由群众自行将初分后的垃圾投放至垃圾生态治理池中或定时沿线收集的垃圾车。③村(组)分类处置。垃圾生态治理池中三类垃圾(可降解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由垃圾分类员分类处置:可降解垃圾在堆肥治理后在村组确定的生态治理区就地填埋;可回收垃圾交由再生资源公司收购或废品收购站回收;不可回收垃圾转运至乡垃圾转运站。④转运。我乡将垃圾中转站中的不可回收垃圾集中转运至县垃圾治理厂。⑤集中治理。县垃圾治理厂对不可回收垃圾进行集中科学治理。
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街道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带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重,有利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生活垃圾按一般生活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就近简易治理。在地域偏远、交通不便的行政村设置垃圾分类池,垃圾收集分类后就近进行“无害化”治理和填埋。在河流和邻近水源地附近不得搞集中填埋,防止污染水源(如铜岭村、桅杆村、断桥村)。
(二)设施布局
(1)建立村垃圾分类治理池、收集转运站,配备垃圾清运员、垃圾分类员和垃圾清运车。在各村人口密集处,根据实际设置垃圾分类治理池和分类收集转运房。每村至少设置1个垃圾收集转运站,人口密度较大或行政区域较大的村,可结合实际设置多个垃圾收集转运房。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每50户配备1个垃圾分类治理池,不低于每500人配备分类治理员1名,不低于每1000人配备垃圾清运员1名。在平杨公路沿线建立3个垃圾分类收集池,在桅杆村活动室周围建立垃圾中转站1座,各分类分类垃圾池的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由我乡垃圾清运车运至县垃圾治理厂治理。保洁员、分类员、清运员要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相互联动,各村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行保洁员、分类员和清运员“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实行身兼数职,兼职兼薪;实行“一岗多责”保洁员、分类员和清运员既要负责自身的环卫保洁工作,同时要承担环境监督、分类治理知识宣传和乡村道路安全监管的职责,实现“人员减量化、职责多样化”的目标。
(2)户分类垃圾桶。按每户2个分类垃圾桶的标准配置。
(3)运输工具配备。结合实际,在交通方便,地域较小、人口相对较少的村原则上配置机动三轮垃圾收集车,巡回收集、清运;在交通便捷、地域较广、人口相对较多的村,原则上配置小型垃圾收集车,巡回收集、清运;每个垃圾中转站配置大型垃圾清运收集车,鼓励采取对外承包、租赁、社会融资等灵活多样、切合实际的方式解决。
(4)可回收垃圾回收网点布局。全乡设置1座农村生活可回收垃圾固定回收站;结合实际,在村布设固定或流动回收站,流动回收站1周至少进行流动回收1次;建立起分类员—回收站—回收中心的回收治理模式。
四、资金筹集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所需资金巨大。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原则,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筹资的新路子,扩大资金来源,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个人捐资、出资,加快农村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建设;在运行经费筹集上,要按照“受益群众筹一点、垃圾回收换一点、乡财政补贴一点、县财政补助一点”的“四个一点”的方式进行筹集。按照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的原则,农户按照每人每月1元(五保户、低保户可免收)的标准缴纳保洁费;乡机关、街道商户、乡级单位的保洁费用标准由乡参照相关收费标准确定并收取;财政投入按照“科学测算、以奖代补、包干使用”的原则,将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所需人、财、物进行科学测算后,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初乡人民政府拨出专项资金,包干使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所有费用、车辆、人员队伍由各村统一确定、调配、安排、使用。
保洁员、分类员的聘用,要尽量向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局倾斜;在垃圾清运车辆对外承包或租赁时,要将垃圾清运员一并纳入统筹考虑解决。
五、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乡人民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的建设、运行工作;各村、社区负责垃圾保洁员、清运员、分类员的聘用、管理和考核工作乡政府的指导下做好垃圾分类治理设施的选点、建设工作。
垃圾分类员、清运员:垃圾分类员负责对分类治理池的生活垃圾每天进行分类治理;垃圾清运员负责每天定时沿清运线收集农户初分垃圾至垃圾生态治理池和至少每2天对垃圾生态池分类后的垃圾进行转运。
垃圾分类员和清运员共同负责将可降解池中堆肥垃圾清运至村组确定的生态治理区填埋治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的建设,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面源污染,落实“三个延伸”和推动城乡环境持续改善的根本性举措,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治本之策,是今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中心工作。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单位当前的重要中心工作之一,及早谋划,认真研究,扎实推进。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把环境治理编写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里,可通过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形式,发动村(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治理,引导村(居)民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意识,不断提升乡风文明程度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推动我乡治理工作再上台阶。
(二)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科学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和布局,严禁出现闲置、浪费;在建设时,要与前期建设的各种垃圾房、池结合考虑、统筹安排,进行升级、改造,节约建设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作用。
(三)履职尽责,协作配合。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建立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切实按照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禁不作为;要加强沟通衔接,积极对接,强化配合,主动服务,整合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快速、全力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在既定的时间节点内全面、圆满完成下达的工作任务。
关键词:城市垃圾填埋焚烧堆肥对策
中图分类号:R124文献标识码:A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11》中指出,中国的城镇化历史性地首次超过50%,城镇人口数量激增,垃圾产生量随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而呈稳定上升趋势。城市生活垃圾作为一个严峻的环境问题,已摆在城市管理者的面前,“垃圾围城”成为城市管理者们十分头疼的问题。
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现状
目前我国平均每人每天产生0.8-1.1kg垃圾,并且每年仍以8%~10%的速度增长,全国主要城市每年产生生活垃圾2.0×108吨左右。预计到2030年将会达到4.09亿吨,到2050年将达到5.28亿吨。历年累积堆存的城市生活垃圾总量更是高达70亿吨,全国月三分之二的城市被垃圾围城。[1]
目前国内的垃圾处理行业整体仍处于无害化处理的初级阶段。到2010年底我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63.5%,其中进行集中卫生填埋、焚烧、和堆肥的百分比分别为77%、18、和5%(注:占无害化处理总量的百分比)[2]。
(一)卫生填埋
卫生填埋长期以来被我国大多数城市作为处理垃圾的首选方式。随着城市的扩容,城市人口剧增,这一路线越来越难以为继,以寸土寸金的北京为例,目前常住人口已超过2000万,本来土地资源就紧缺,然而90%的生活垃圾还要依靠填埋解决,每年约占用500亩土地。
在广州,填埋方式处理生活垃圾的比例高达90%,早在2011年2月,广州市城管委就消息称,新增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已经用尽1.8亿立方米。广州最大的兴丰生活垃圾填埋场,实际进场垃圾量高达每日6970吨,几乎为设计处理能力的3.5倍,这个填埋场设计使用寿命到2024年,按目前的形势,到2014年就会因填满而封场。[3]
在新疆乌鲁木齐,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10年填埋城市垃圾的总量达600多万吨。按照这个速度递增,填埋年限会大大缩短[3]。
(二)垃圾焚烧
在土地资源日益稀缺的今天,特别是在人口密集、垃圾量产生量大的城市地区,填埋方式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国务院在2011年4月25日批转的《意见》中明确称,土地资源紧缺、人口密度高的城市要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4]。
目前在我国,公众对垃圾焚烧项目抵触情绪很大,尤其是焚烧场周边的居民,普遍担心焚烧带来的二次污染。近年来,许多地方因为垃圾焚烧项目的选址、开工引发了大规模的。2009年广东番禺居民反对垃圾焚烧发电厂兴建的风波吸引了众多中外媒体的跟踪报道。截止到2012年10月20日,因垃圾焚烧项目引发的经中外华文媒体报道的总计23件。
公众对垃圾焚烧的担心主要在于二英这种致癌物质。实际上我国目前的技术已经能够达到垃圾燃烧后每立方米空气二英含量不超过0.1纳克这一欧盟的排放标准。2014年4月9日,环保部原则通过新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由原来的1纳克每立方米空气提高至0.1纳克每立方米空气,实现了与国际接轨。垃圾焚烧处理厂要想被公众接受,仅靠成熟的技术控制二英的排放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及时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的真实情况,以消除公众的顾虑和恐慌。
尽管对垃圾焚烧的争议一直存在,但国内垃圾焚烧发电的比例却是逐年上升。对于垃圾焚烧首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垃圾分类的目的一是减少厨余垃圾,降低垃圾的含水量,提高燃烧效率和焚化炉温度以降低二英的排放(研究表明,二英等物质在850℃以上的高温条件下停留超过两秒即可分解);二是减少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重金属的含量,以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三)垃圾堆肥
垃圾堆肥是处理厨余垃圾和庭院垃圾以及其他可被生物降解利用垃圾的最好方式,处理垃圾时可减容70%左右。堆肥法对垃圾分类要求较高,但我国垃圾分类做的不到位,堆肥处理场的运行费用较高、肥料销路困难等原因导致堆肥处理垃圾占总处理量的2%以下。
2011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到2015年全国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目标。到2015年全国范围要有超过200个城市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广州市计划到2015年实现餐厨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9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无论是垃圾焚烧还是垃圾堆肥都要求首先进行垃圾分类。2000年6月,建设部确定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等8个城市为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但由于种种原因,8个试点城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大部分都没有取得明显成效。一项调查显示,垃圾分类之所以很难推行,受访者眼中的最重要原因是“人们难以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63.6%)。其他原因还有:政府不重视(62.1%);政府投入不够(61.4%);分类标准复杂,很难掌握等。
垃圾分类处理,这不单是环保、环卫部门的工作,它体现了一个社区、一个城市的综合管理水平,需要多部门的配合和社区、城市中所有公民的参与。
二、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发展的对策
从多年的实践以及各地的探索中,我们可以看到,要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就必须对垃圾进行全过程管理,逐步发展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
(一)提倡简单生活,杜绝过度包装
从源头开始,提倡简单生活,杜绝过度包装、过度消耗的生活方式,既能节约资源又能使垃圾的总量降下来。
(二)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是实现城市垃圾资源化的重要前提。城市管理部门要广泛宣传,让市民明确垃圾分类收集的意义、义务和标准,利用市场机制来激励市民进行垃圾分类收集,调动全体人民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发达国家有效方法和制度。
(三)逐步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收费制度的关键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机制。通过这种经济刺激手段,可以使垃圾产生者承担部分环境外部费用,增加市政垃圾资源化处理经费,提高城市居民的环保意识,迫使他们通过回收再利用等方式减少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推动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处理。
(四)做好垃圾处理的末端监管
对各种垃圾处理场要加强监管,要让处理处置过程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同时加强信息公开,避免公众将垃圾处理“妖魔化”。
相信在政府及公众对垃圾问题有了痛感与压力之后,综合整治会逐步化为现实,“垃圾围城”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
参考文献
1魏国忠.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近况及应对措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0,9(3):32-33
2别如山,宋兴飞,纪晓瑜,陈佩,刘茜茜.国内外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政策[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3,(9):33
3郑大成.突破“垃圾围城”的艰难探索[J].环境,,2013,(9):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