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有关部门始终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巩固退耕还林、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重要措施,认真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严格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防火宣传、火源管理,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森林防火基础培训和扑火安全知识教育等。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不到位部分基层领导认识不到位。一些基层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布置、轻管理,重扑救、轻预防现象。同时部分农户认为森林防火是政府的问题,与自己关系不大。甚至存在发生森林火灾后,便于采伐和利用的想法。群众缺乏无偿参加扑救山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人员编制、专业扑火队员偏少绥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现有人员编制2人,全县各乡(镇)林业站人员编制存在较大差异,人员编制最少的乡(镇)只有3人,由于乡(镇)林业站划归乡镇政府管理,林业站工作人员承担包村、计划生育工作等非林业工作。加之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都是兼职人员,由于工作繁琐,投入到森林防火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的精力明显不足,导致森林防火工作的预见性欠缺、组织不利。另外,全县专业扑火人员不足30人,无力针对多个着火点以及较大火场的有效扑救。
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专业化程度低一是扑火器具缺乏,扑火物资等设施设备不能满足森林防火需求,对于基层尤为突出;二是由于边远山区交通基础设施落后,信息不灵,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机构往往难以进行及时有效地扑救;三是基层一线扑火人员基本没有通过专门扑火训练,缺乏扑救技巧,极易酿成事故。
宣传教育力度不够近年来,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利用各种媒介和手段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对于提高城市居民、机关干部等群体森林防火意识起到了较为明显的作用,但对于广大农民群众而言,收效不明显,作用不大。加之广大群众有春季上山烧灰积肥,春节、清明节期间有上坟烧纸、放鞭炮等传统习俗,对造成森林火灾的认识不到位,缺乏积极应对森林火灾的措施与技巧,极易发生森林火灾。经过多年的调查和分析,85%以上的森林火灾往往是由林区群众引起的。
森林防火机构薄弱虽已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办公机构,但乡、村、组三级森林防火机构还相当薄弱。尤其是村、组二级根本没有森林防火机构。针对绥阳县近年来发生的森林火灾特点而言,乡、村、组三级是森林防火工作最基层、最重要、最不可缺少的机构,亟待建立健全。地势险峻,扑救难度大绥阳县内山岭纵横,河谷深切,地形起伏较大、坡高山陡,错综复杂,加之交通基础设施落后,一旦引发山林火灾,特别是夜间组织扑救的难度很大,易出现人员伤亡。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森林火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大事,各级党委政府应从讲政治、顺大局的高度出发,按照《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实,全面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健全森林防火组织体系,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水平。县乡领导干部,特别是林区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增强做好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把野外火源管理的责任明确到村组、每一块林地、每一家农户、每一个村民,不能有任何死角和盲区。要进一步提升火灾预警能力,完善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机制,把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口前移到火灾重灾区、常发区、重点地段等。在春节、清明节以及防火期间一定要制订森林防火预案,认真演练,加强检查督促,主管领导必须集中精力、坐镇指挥、督促落实、解决困难与问题。
建立森林防火的长效机制(1)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资金投入机制和资金使用机制。建立完整的森林防火体系,建立健全规范的、有法律保护的资金投入机制和资金使用机制,对于保证森林资源长治久安,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2)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对防火责任不落实、领导不作为或作为不到位、、失职渎职、发生火情隐瞒不报,扑救组织不力,造成严重损失或严重影响的,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同时森林公安干警、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要加强火案查处力度,深入山头地块、坟山墓区,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该罚款的罚款,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定要从严从重从快惩处肇事者。(3)制订预案、落实预案,切实提高应急救灾处置能力。预案必须科学、详实、具体、全面,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必须严格按照相互合作、分工负责的要求,做到人员、场地、经费、管理四落实”,提前演练,加强重点部位的物资、人员储备,便于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切实落实预案,提升森林火灾扑救、处置的保障能力。(4)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在防火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要有领导带班,严禁缺岗、漏岗。禁止瞒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五是建立长效培训机制。要认真吸取教训,正确处理好群防群治”和专业灭火”的关系,建立相对稳定的专业扑火队伍,切实加强一线灭火指挥员教育培训和扑火队扑火技能培训,采取切实措施,实施防火隔离带建设和防火物资储备建设,建立森林防火长效机制。
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1)改变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根据林区群众文化素质不高的特点,强化图片和影响宣传。将森林火灾扑火现场图片、受灾森林现场图片、烧死人的现场图片、扑火人员被烧死的现场图片等采取进乡镇、走村寨、入学校等进行展示;将公安机关对引发火灾者实施抓捕、审问、宣判等影像资料制成影像资料,通过电视播放、光碟发放等形式强化宣传效果。同时,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移动通信、宣传车、宣传标语、商传栏和印发宣传手册等有效途径和手段开展宣传教育。(2)改变过去只在防火季节才开始进行宣传的模式,采取深入基层、深入村组、深入学校,针对不同的人群、不同层次进行常年宣传、重大集会宣传等形式,时刻提醒,随时警示,努力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3)对森林火灾案件进行审判时,尽量邀请更多的村民参加旁听,或将审判场所前移到火灾区,便于群众参与,开展警示教育。与火灾重灾区、常发区、重点地段等的农户签订护林防火协议,增强村民防火意识和责任感。在中小学加强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做到小手拉大手”,共同防御森林火灾。#p#分页标题#e#
建立高效的森林消防队伍体系随着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的增加,森林可燃物也随之加大,加之全球气候变暖,森林火灾发生的可能性也在加大。建设一支精干、训练有素的专业、半专业的森林消防队伍,是实现打早、大小、大了”的可靠保证。要增加财政投入,将护林员、林区附近身体较好且积极性高的老百姓纳入森林消防队伍,适当提高待遇,确保重点林区乡(镇)应成立一个30~5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按照岗位的技术资格和标准,加强森林消防队伍的标准化建设,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增加训练设施,提高技战术水平;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提高防火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严格管理。根据绥阳县森林火灾发生的实际情况。
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科技建设应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将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应加大森林防火预测预警、扑救指挥等系统和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及扑火物资储备建设,加强林火通道、防火通讯指挥系统、护林房及检查站、防火宣传牌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要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整治力度,对防火设施设备储备不足的,要进行必要的补充,对过期失效机具设备,要立即报废淘汰,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够拿得出、用得上、管得用。应充分利用卫星监控网、电子监控摄像头等科技手段,对火灾重灾区、常发区、重点地段等进行全天候监控。积极开展以营林为基础,森林经营和森林防火相结合的绿色防火工作,大力实施针叶补阔战略,提高林分的抗火性,增强森林综合防护功能,建立路网和生物隔离带,利用山脉和沟壑交错的特点,将有些村级公路、机耕路、人行大路、小路和山瘠山垭防火道改扩宽,形成防护网络体系,在易发火灾区域如坟院、风景区、生态脆弱区域等,大量种植油茶、女贞等树种,进行生物隔离;在山顶和山垭等地方多挖多建蓄水池,必要时用手提抽水机接管扑火。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生态建设也日益受到重视,森林在改善生态环境和发展国民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家对林业的投入也在逐年增多,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然而森林火灾一直是森林资源的重要杀手,给林业带来毁灭性的后果。目前是森林火灾频发的时段,抓好森林防火,保护东山县森林资源、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对东山县林业、经济、生态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笔者分析了山区森林防火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对策,以期为今后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参考。
1山区森林防火存在的问题
1.1火情发现能力弱
从现状来看,森林资源大部分以上生长在山区,林区道路错综复杂,面积广大,当地居民生产用火频繁,护林人员难以杜绝火种上山,再加之林内上有大树,下有草灌,一旦发生森林火情,不容易及时发现,且蔓延迅速。从巡护责任来看,护林员工资报酬较低,工作积极性低;其他巡山护林员受到基层村级组织财力的限制,报酬不能及时足额兑现,使得这些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且大多数护林员存在“谁烧山、谁受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观念,导致森林防火工作意识淡化。从巡护人员来看,首先,青壮年劳力大量外出务工,管护人员大多老龄化,工作效率较低;其次,林区森林管护人员大多为就近农民,管护人员少,农忙时森林防火便出现脱节现象,往往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
1.2山火控制能力不强
一是林区大多交通不畅,信息不灵,林区人少分散,人力组织困难,森林山火一旦发生,一般只能靠基层人员全力以赴,严重影响扑救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缺乏扑火经验。基层一线扑火人员一般没有经过专门扑火训练,一旦发生山火,只能靠蛮干、盲干,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1.3防火扑火基础脆弱
一是覆盖山区的通讯设备设施不健全,存在死角,扑火很难遥相呼应、动态指挥、形成合力。二是林区消防通道建设不到位,道路狭窄,消防官兵及扑火队员很难在道路通畅的情况下及时到达火情现场。
2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
2.1客观原因
2.1.1森林火灾发生的预见难度大
森林火灾的发生具有突发性、蔓延快、难处置的特点,且不具有预见性,森林火灾的预警系统很难做好。
2.1.2气候变化预见难
近年来,全球气温普遍上升,加上入春以后空气干燥高温,秋冬季东北风强劲,火险天气多,易导致森林火灾频发,另外林区杂灌丛生,枯落物多,可燃物增加,这些都是导致林火易发的重要原因。
2
.1.3火源管理控制难
群众有焚烧废弃农作物的习惯,烧香燃烛的祭祖方式没有改变,这些都增加了野外火源管理的难度,加大了火灾隐患。
2.1.4火灾个案查处难
在林区随地乱扔烟头的现象时有发生,烟头落入林区后需一段时间才能发生火灾;另外,人为有预谋的森林报复性纵火案时有发生,且调查取证难度大,案件侦查困难。
2.2主观原因
2.2.1防范不到位
首先,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在一些地方,防火宣传只是应付上级检查,没有深入,防火意识有待增强;其次,组织工作不到位。有些地方的防火机构只是发文件,职能和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另外,督办不力。有的督办组到基层后仅是看文件、听汇报,没有发现存在的问题,不能够提出整改的方案和措施,没有进行现场指挥。
2.2.2处罚不到位
一些地方对火灾有关责任人的追究没有及时、严格的兑现,有法不依,使有关人员存在侥幸心理,对于引发火灾肇事者的打击和处罚不到位,执法不严,致使纵火行为一再发生。
2.2.3专业队伍建设不到位
首先,专业扑火队伍建设不完善。森林火灾发生时,没有专业队伍进行及时扑救。其次,队伍缺乏对扑火原则、扑火要领的掌握,缺少培训,以致扑火时没有计划、没有步骤
3森林防火的对策
3.1强化宣传教育
普遍建立群众性的自治防护林联防组织,全面开展“县、镇、村”的护林联防活动,推进这种活动的制度化、常规化。利用标语、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进行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家喻户晓。例如我县每到节假日,通过电视台公布防火要闻,如下:
(1)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到林区群众和常发灾区中去,消除宣传“死角”,全面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抽调人员深入营区开展扑火常识讲座。
(2)加强值班和巡查。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森林防火责任制,坚持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巡逻队员,扑火队伍的岗位职责,建立镇、村联防制度。
(3)加强火源管理。在农事活动繁忙或野外用火频繁季节,镇、村及时组织布防,林业员或护林员深入山头及责任地段巡山护林,监视火情。
(4)加强扑火应急准备。建立县、镇、村三级扑火应急队,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参与扑救。购买备齐铁扫把、灭火弹等扑救器械,完善防火通讯设施,确保防火信息畅通。
(5)加强对肇事者的打击。在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时,由当地镇政府、派出所与县森林公安协作配合,从严从重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者。
3.2强化森林防火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强化防火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把负责制落到实处。制定有关防火工作的责任制度,一旦发生大的山火,除森林公安依法对肇事者进行处罚外,乡镇政府应及时对护林员到岗尽责情况检查处理。
3.3加强森林火源管理
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野外火源的控制和管理,可有效消除火灾隐患。制定相关规定,将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对林区居民的用火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宣传教育,在火灾高危天气,应发出禁火通告,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在林事、农事的用火高峰期,应利用森林火险的低等级时间,组织群众集中开展田间地埂杂草的燃烧。各社区、村应加强对智障人员的管理和监控。清明节期间应加强宣传,提倡文明祭祖。避免乱点乱烧而造成森林火灾。
3.4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
为了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进入森林防火期后,防火队伍要处于临战状态,立足于防大火、救大灾。加强对防火人员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实战培训演练,提高基层职工在预防、扑救森林火灾中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3.5设置防火线、防火带
设置防火线、防火带可以有效地阻止森林火灾的蔓延和传播,在发生火灾时可以集中力量及时进行扑灭。
3.6发动和依靠群众
充分利用林区边缘生产经营者或居民住户,平时多联系宣传并发放便民联系卡,做为联络点或观察点(哨)。林区火灾往往会因群众的生产不当、生活用火疏忽等情况造成,林区发生火灾能有效被当地群众第一时间发现并报告,且有时能在火灾发生初期被扑灭。因此,对林区周边群众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是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
5月8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局在镇清泉村组织开展了森林火灾扑救知识培训和演练。参加培训和演练的人员包括:市森林防火半专业扑火队队员60人,林区镇乡分管领导和林业员、林区企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等共计120余人。
培训会上,市委常委作了动员讲话,他希望参训人员认清形势,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森林防火技能培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林业局局长要求参训人员珍惜这次难得的培训和演练机会,认真学习、遵守纪律,全面掌握森林火灾扑救知识,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确保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到会进行了指导、省森林武警总队的森林防火专家亲临培训及演练现场,对防扑火中常见问题、火场紧急避险措施和森林火灾扑救等相关理论知识作了详细讲解;对常用扑火器具的使用和通讯工具的维修进行了现场演练;对扑火专业队的扑火机具协同配合作了针对性的训练。
本次演练使用的森林防火工具有:森林扑火2号工具100把、油锯4台、割灌机1台、消防水泵1台、风力灭火机4台。
二、收获和经验
提高了全市森林扑火队员的扑火技能,促进了森林防火指挥一体化、管理规范化建设,为确保森林扑火队伍随时处于临战状态,安全、快速、有效预防和扑灭森林火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存在问题
(一)无经费保障,队伍不稳定。我市目前有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伍1支,义务性森林消防扑救队伍46支,但都没有固定的经费,扑火队员也都没有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同时,由于不是专业扑火队员,难以协调好本职工作与火灾扑救之间的关系,再加上无经费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火灾扑救时人员的集结。
(二)物资储备不足。主要表现在装备不足,运兵车少。各镇乡、单位由于受经费投入不足的影响,防火设备难以及时更新。虽然每年市森林防火办均会补充一定数量的森林防火设备,但远远不能满足当前森林扑火队伍建设的需要。各森林扑火队伍用于森林火灾扑救的专用车更是为零,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只能临时寻找车辆,将会导致快速反应能力和扑救火灾能力大打折扣。
(三)无专业扑火队伍。根据《省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建设管理办法》规定,二级森林火险县(局)应有25人以上的专业扑火队伍,并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但我市森林扑火队伍属半专业和义务性质,一直以来无机构编制,也无经费保障。
(四)管理训练水平不高。我市森林防火办每年组织一两次较大规模的培训或演练,但由于扑火队伍属于半专业和义务性质,扑火队员往往无法全部到位,导致队伍的整体扑火技能不高。
四、市森林消防队伍未来发展方向
(一)建立健全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建议市政府组建一支技术过硬、装备精良的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将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各林区镇乡在本辖区组建一支半专业扑救队伍,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为每名队员落实意外伤害、养老、医疗等基本保险。扑救队伍专项经费,随经济社会发展和扑火实际需要相应增加。此外,可以考虑将专业森林消防队队长、业务骨干等纳入事业编制,其他队员实行合同化管理,建立起相对稳定、灵活进出的管理模式,从而有效地发挥扑火队员的主观能动性,最大化地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