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社区居家养老;甘家口社区
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全球人口发展面临的共同问题,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快速老龄化对我国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1]。一方面,跑步进入老龄社会的中国,养老需求呈几何倍数增长[2]。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3],我国60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13.26%,总数1.79亿,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绝对数接近1.2亿。数以亿计的老年群体将产生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这对原有的养老服务体系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都是一个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就业方式,家庭结构,养老观念的深刻变化[4]。当前,微型家庭和空巢家庭的不断增多,养老问题已经不是单个家庭能够承担的私事了,养老服务供需的结构性矛盾将日益凸显,若不能重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在可预见的期限内有可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和风险[5]。因此,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势于一体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已成为一种必然发展趋势。
1社区居家养老及其理论基础
如何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安享晚年,是我国面临的巨大挑战。就我国基本国情而言,如果光靠政府力量去开办养老院等机构进行养老,肯定力不从心,养老的社会化必须走"居家养老"之路。
目前学术界关于居家养老的定义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过从总体看来,其基本共识如下:居家养老模式基本以居住于老人自己家中为基本形式,以社区设立的养老服务网络作为联系手段,该定义用的是全国老龄委办公室、民政部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6]中关于居家养老的模式总结。
居家养老,主要是指政府与社会力量以社区为依托,给予居于家中的老年人群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康复护理以及精神慰藉等各方面服务于一体的服务模式。这是对之前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的一种补充和更新,更是我国社区服务进一步发展,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居家养老"顾名思义就是建立"居家养老院",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为那些孤寡老人、特困老人,特别是生活不能自理,子女又不在身边的老人提供服务。它主要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解决日常生活困难,提供社会化服务,破解当今社会难题。
将居家养老服务进行全面地推进,可以有效破解中国日益严重的养老压力,对于提高越来越多老年人的生命与生活质量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能够使中华民族几千年敬老尊老的优良传统得到弘扬,是尊重老年人心理需求与情感追求的人性化模式;能够使家庭更加和谐、社区更加和谐、代际关系更加和谐,从而有效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建设;同时,该模式也可以促进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使现代社会的就业渠道得到扩增,使社会经济得到增长,从而促进现代社会的发展。
社会福利社会化理论[7]:该理论是西方发达国家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进一步中国化的产物,它强调了社会福利的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以及服务队伍专业化四种趋势,为居家养老于中国的发展之路提供一种具体的思路与举措。
社区照顾理论[8]:它是由社区非正式网络和正式社会服务机构在所属地所共同承担的给予有需求的老年人以照顾的服务方式。其中,非正式网络一般是由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以及街坊四邻等群体共同构成,正式社会服务机构则包括各种类型的专业服务机构。
从居家养老服务的角度上分析,杨宗传[9]把老年人群的基本需求大致分成四大类:医疗保障、经济保障、生活服务保障与心理保障。本人在此次研究社区老年人养老基本状况的过程中,正是参考杨宗传这种分类方法。
2调查过程的说明-以北京市甘家口社区为样本
甘家口社区地处首都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上,是传统意义上的城乡结合部,位于老城区旁,于2007年完成了"村改居"建设,本人根据研究需要,选取了该社区进行实地研究和调查研究,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和无结构访谈两种方式进行。至2014年年末,户籍人口65441人,其中超过60周岁的老人为15817人,占总人口的24.2%,60~69岁老人8971人,占老年人口数的56.7%,70~79岁人口4823人,占老年人口数的30.5%,80~89岁老人1657人,占老年人口数的10.5%,90~99岁老人364人,占老年人口数的2.3%,超过100周岁的老人为2人;占老年人口数的0.01%。在这之中,处于空巢独居状态和孤寡状态的老人总数为1431人,其中,超过80周岁的高龄老人为2023人。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老年人口正在呈现出一种基数不断增大、增长速度不断加快、老年人命不断延长、空巢家庭持续增多的趋势,这一增长速度甚至已经超过了国际上对老龄化社会的评定标准。一般情况下,老年人都不希望在年老之时离开自己所熟悉的家园,落叶归根的思想在中国更是根深蒂固,因此,在家门口养老必然是中国老人在晚年的愿望,社区居家养老这一服务模式故而应运而生。
本次调查内容不但涉及到老年人的性别、年龄与受教育程度等个体因素;还包括其经济状况、收支情况、居住状态以及婚姻情况等家庭与社会支持变量;而子女探望数量与质量、老年人主要的休闲娱乐习惯与方式、其最需要解决的服务类型以及其对居家养老这一模式的了解程度与对政府在老年人工作支撑上的满意度等行为变量也有必要探究;而老年人的健康情况变量我们采用生活自理能力等进行表示。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60份,收回有效问卷310份,问卷有效比率为86.1%。样本的性别与年龄分布与北京市老年人的基本分布基本一致,调查数据具有较强的说服力,见图1、图2。
3社区居家养老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基于调查研究的结论
我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还只是刚刚起步,各项服务职能还不十分完善[10-12],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点。
3.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设施不够完善甘家口社区是一个建于90年代的老社区,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社区不能提供专门的场地以满足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之需。在硬件设施中不能满足于老年人的各种需求。社区只能在原有基础上,利用原老年活动室,成立了兼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含有16张病床,以供老年人午间的休息,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服务功能的拓展。工作的机构尚未形成一定的规模,设施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老年服务设施设计不合理,适用性较差;②服务设施不够齐全,无法满足老年人需求;③基础设施较差,配备也比较单一。
3.2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低,服务内容过于简单。现在看来,甘家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专职服务人员主要面向小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和40、50人员中招聘。这些人员虽然有较强的责任心,但针对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化知识和技能比较缺乏,不能充分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社区建有多支助老志愿者服务队伍,也因缺乏经验,不能充分、长效发挥助老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社区专职、志愿者服务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缺乏专业的知识和技能;②上述人员在工作中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③专业化的服务项目较少,心理咨询、临终关怀等专业化服务难以开展。
3.3资金有限,后续服务受到制约。从目前的情况看,甘家口社区虽然依靠上级部门的投入,启动了居家养老工作,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并展开了针对老年人具体需求的一系列服务措施,然而,由于管理资金的来源收到局限,而社区也无适当的经济来源给予居家养老服务站持续注入所需资金,这使部分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某些后续服务被制约。政府部门每月给予特困、高龄或低保这部分老人居家养老服务所需的资金,促进了部分老年人困难的解决,然而,要使居家养老服务更加全面有效,这些资金却是远不能达到要求的。
3.4居家养老观念落后,服务力量薄弱。许多老年人及其子女对于居家养老服务这一概念还不甚了解,对于这种十分符合老年人实际情况与需要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的了解还有待更进一步地深入。部分部门对于社区养老服务开展与加强的重要性、迫切性存在认识不足、观念落后的问题,也没有积极鼓励相关企业单位加入到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作之中。因社区服务能力有限,服务力量薄弱,缺乏服务的多样性,没有专业的服务企业加入,难以有效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对老人而言,他们住在自己社区里,置身熟悉环境,看到相识邻里,可感受到一种温暖的友情。所以,老人们大多愿意选择居家养老的模式。对社会而言,这种居家养老模式可以将政府、社区和市场的力量集中在一起,是破解老龄化社会问题,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安享晚年的最好选择。因此,设立一套完整健全的社区居家养老体系对于中国社会养老问题的解决是相当重要的。
4完善甘家口社区居家养老建设的建议
4.1加强社区养老机构的设施建设根据老年人的心理特点,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聊天室、心理咨询室的设施建设,使老年人有一个充分的心情宣泄、情感疏通之所。加强社区多功能活动室、老年文化体育设施的功能,老年人每天都能开展舞蹈、歌咏、戏曲、乒乓等文体活动。根据调查,对于小区老年人关注的健康状况,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积极开展保健康复、常见病预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知识讲座。
4.2建立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本社区现有2名专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全部从小区的下岗失业人员中招聘,熟悉辖区内的老年人情况,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社区仍需加强对专职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成立一支专业且敬业的养老服务队伍,以满足老人的多种形式的需求。与此同时,鼓励社会各阶层志愿者积极参与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事业之中来,并不断对志愿者的意愿、服务特长和其希望提供的服务等相关信息的登记进行完善,以便于对志愿者进行汇总分类,以拓展邻里互助式的志愿者服务形式,从而使志愿者能够尽其可能地发挥出自己的专业与特长,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与效率。专业人员与志愿者服务人员互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建设,能够从不同的侧重点上提供给老年人各种类型的服务,并使其收到比较好的效果。
4.3拓宽资金来源路径,增强购买服务的群众意识。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提高对养老事业的关注度,激发社会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包括居民个人给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以捐资、捐物或者提供无偿。政府应加强投入社区养老所需的资金,便于更多的老人享受到政府购买与社会提供的养老服务。主张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老人自费购买层次比较高的服务,以促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现,并更好地满足不同层次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4.4改变居家养老观念,促进养老事业的市场化运作。加强宣传新型居家养老这一模式,使得社区居民,尤其是老人能够转换思维,改变养老的理念。企业亦可以加强对"夕阳红"这个日益健壮的经济产业的关注,多渠道拓展老年人服务领域,满足老人日益增长的各类服务需求,达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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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05-0094-02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5.05-046[本刊网址]http://
一、全面推进居冢养老服务工作
(一)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意义
居家养老服务是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籍、文化娱乐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居家养老服务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我国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更新和补充。要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就要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生活环境和延长老人生命的重要出路;居家养老服务是尊重老年人心理需求和情感的人性化选择也是我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更是促进社会和谐、家庭和睦和推进社会主义和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同时居家养老服务也是扩大就业渠道、促进经济增长、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需把握以下四个原则:
1.社会化方向发展。采取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等多种形式,并以“有偿优惠为主,政府购买为辅”,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支持和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2.依托社区。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作用,以社区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基本单位,整合社区各类为老服务资源,建立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和队伍。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营造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环境。
3.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经济和当地实际情况作出与当地经济水平和当地实际相适应的需求和人文环境,来稳步推进当地的居家养老服务的循序渐进发展。
4.以人为本。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快捷、高质量、方便、人性化的服务。
(二)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总体思路
按照“以人为本、方便老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依托社区、保障重点,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的原则,在传统家庭养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政府服务、社会组织服务、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着力打造多层次和全方位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把居家养老服务的核心定位为家庭,依托社区的力量和专业化服务机构,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质,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让每个老年人能够幸福、健康、平安的养老。
(三)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
到2015年,在所有社区基本建立起多形式、广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实现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服务内容不断充实、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服务管理不断规范、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协调发展的目标。
1.推广居家养老社区化服务模式。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开展多层次的个性化服务和群体,为社区老年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2.建立居家养老多元化服务机制。由政府提供无偿服务,主要用于基本生活依靠政府救济(救助)的城区“三无老人”、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以及其他特殊困难老人;提倡社会组织、社区组织、志愿者组织以及邻里乡亲为高龄、失能、贫困、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提供无偿、低偿服务。
3.提高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水平。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积极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市场,为有经济支付能力且有服务需求的各类老年人提供价廉优质的服务。
(四)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服务对象、内容和方式
1.服务对象。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持有当地户口,且居住在本辖区内的老年人。分为以下三种:
(1)无偿服务对象:年满7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县区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五保老人和革命“五老”人员,经批准,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其无偿提供部分服务项目。
(2)低偿服务对象:年满7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县区无子女照顾的低收入老人;年满80周岁,在县区无子女照顾的独居老人,经批准,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其低偿提供部分服务项目。
(3)有偿服务对象:有经济能力、有服务需求的老人,自费购买服务。
无偿服务对象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社区审核、公示,街道核准,报县区居家养老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
2.服务内容
(1)生活照料类。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送煤气、送粮油、配餐、送餐、管道疏通、家电维修、家庭陪护及家庭保姆介绍等服务。
(2)医疗保健类。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防治疾病、心理咨询、康复护理、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开设针对老年人家庭病床等服务。
(3)法律维权类。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维权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合法权益等服务。
(4)体育健身类。为老年人提供健身活动场所、健身活动设施、健身团队等服务。
(5)文化教育类。为老年人提供老年电大、老年学校、知识讲座、学习培训、书法绘画、图书、电子阅览等服务。
(6)志愿服务类。以社区为依托,以志愿者、义工为骨干,为老年人提供邻里互助、定期看望、电话问候、谈心交流、法律咨询、家政服务等公益。
3.服务方式
(1)个人购买服务。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居家老年人,以个人购买服务为主,提供收费。
(2)志愿结对服务。对本辖区内的独居、空巢、高龄、生活困难老人,开展志愿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志愿者、义工为老年人提供全年无偿的公益。
(3)政府购买服务。由县区级财政统一负担。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站)可以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拓展服务范围,适时开展有偿和低偿服务或志愿服务。
(五)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措施
1.完善制度,健全服务机构和服务队伍
居家养老的骨干人员要包括从事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社区协理员。在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支持和鼓励大中专院校学生、社区居民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要更多形式的来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义务服务、养老服务。建立一个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队伍、义工队伍与志愿者队伍,并逐步形成多形式、多渠道的制度模式来壮大为老年人服务的队伍。
成立县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部门的工作规划要将居家养老服务纳入议程,并能够及时解决各类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由县区民政局、老龄办牵头,劳动保障、财政、卫生、文体旅游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建立让社会群众参与,社区力量支持,社区主导,各政府部门协调合作的运行机制。
培育好服务组织,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和各类NGO(教育服务机构、餐馆服务、文化机构、家政服务机构)等机构赖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政府购买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购买的主要单位。必须是实力强、信誉好、质量优的社会服务机构。对主要内容以居家养老服务的新社会服务机构,要实行备案制度,门栏适当降低、登记程序要简化。要积极引导和培育各类型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并形成统一管理、辐射片区、经营连锁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2.统筹兼顾,保障居家养老服务基本经费
县区政府在老年福利设施投入和老年事业经费安排时,将居家养老服务经费列入预算,根据县区经济发展状况逐步增加用于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补充的经费和购买居家服务的困难老人进行经费补助。
3.齐抓共管,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
(1)县区财政部门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经费保障工作,监督和指导居家养老经费专款专用。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县区发改委应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列入其中。主动和积极的为居家养老服务向上申报居家养老服务配套建设等需要资金的项目。
(3)有关部门应配合县区老龄办,依托县区城市社区现有的信息平台,广泛的在社区建立针对老年人的救援活动、便捷服务和安全防控等多种服务方式,通过社区便民热线,实现送货、送餐、家政、理发、医疗等上门助老服务,指导有条件的社区提供应急救助服务,逐步建立与老年人沟通便捷、服务及时的信息化服务网络。
(4)有关部门要配合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多渠道的开发居家养老服务就业岗位,鼓励其工作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的培训再给以经费上的支持,并按照社会公益性岗位的比例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的岗位,这样才能够建立起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化队伍。
(5)县区文体旅游局要积极扶持老年文化活动开展社区老年文化活动来满足老年人的需要,要结合各街道和积极组织指导社区社区农家书院和社区文化站的建设,对老年人文化和精神生活进行充实和丰富并对有需要的老年人优先提供服务。同时,为了满足老年人能够更近、更方便的上老年人大学,要在社区规范社区老年大学。为了保障老年人能够更加健康的安度晚年,要建立健全适合老年人的健身器材,并对其进度进行有效的监督,积极做好对老年人的健身服务和健身指导工作。
(6)县区教育局、团县区委、妇联组织要大力开展敬老、爱老、养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和敬老院老人提供志愿服务。
(7)针对空巢老人、病残老人和高龄老人等这些老年特殊群体,县区民政局要对其定期巡查、上门服务等。对一些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要采取的服务方式是上门服务对其进行生活照顾,鼓励有条件的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室。
(8)县区司法部门要加大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执法和监督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在赡养、财产、婚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让老年人享受到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关键词:社会化居家养老;老年人;社区建设;社区服务
养老制度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老有所养”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标志。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民生问题。我国现在提倡的养老政策是“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随着政府将社会保障网逐渐向社区延伸,许多为老年人服务的工作交由社区管理,这就让广大老年人在不离开他们长期生活的社区的条件下,得到他们所需要的服务,这样,既能给老年人生活带来归宿感,也能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还可以提供就业岗位。根据当前家庭小型化、空巢家庭和独居老人增加的趋势和家庭赡养功能弱化的特点,如何依托社区,社区是否具备这样的能力,或者说,社区应该如何尽快加强能力建设来满足老年群体居家养老的需求,是一项与社区建设密切相关并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适合我国国情,一方面,能帮助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又能为老年人提供方便服务,是解决实际困难的有效方法,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另一方面,社会化居家养老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因此,建立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方式是健全社会化养老体系的发展方向,并已成为目前我国城市养老的必然选择。
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以志愿服务和便民利民网点为服务资源,由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即除了需要家庭照料外,还需要来自社会的帮助,尤其是强调社区照顾在社会化居家养老中的作用。这种模式具有养老成本低、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的优势,集中了传统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两方面的优点,让老年人在自己生活的社区就可以享受到方便的社区福利服务,既减轻了老年人及家庭的经济负担,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又节省了养老福利资金的投入,是适应我国当前老龄化特点的社会养老模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当前社会化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1、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2006年初,民政部推出“社区居家养老”计划,并相继在北京、上海、大连、江苏、广东、湖南等省市展开试点,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但就总体而言,全国大部分地区还处于起步阶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化养老保障发展机制尚待尽快建立和完善。由于受各种原因的制约,对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方式的探索和实践,到目前为止,尚未在社会上特别是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形成广泛认同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有些领导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足,主动应对老龄化问题的前瞻意识不够,导致社会化居家养老仍然仅处于白发的、无序的初始阶段。社区居民群众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知晓率不高,参与社区养老的积极性不够。
2、社区服务建设不能满足居家养老的服务需求
随着人们对社区建设重要性的逐步认同,城市社区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受各种因素的限制,社区的硬件和服务设施建设参差不齐,“贫富差距”悬殊,不少社区老年服务设施规模较小,档次偏低,功能单一,尤其是老城居民区和老的转制单位的居民区,下岗失业人员集聚,人口密集,缺少老人活动场所,甚至连一间起码的报刊阅览室都没有。在医疗方面,城镇社区尽管普遍都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但在医务人员的配备、医疗硬件、服务设施、服务时间等方面都还存在许多不足的地方,大部分社区没有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有的西部贫困地区的社区老年人普遍还存在看病难、出行难的问题。这些都与老年人群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卫生保健需求不相适应。同时,一些生活困难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虽有“低保补助”和临时救济等帮扶措施,但仅能保障基本生活,社区居委会想提供一些无偿服务也因受经济条件的限制,难于满足困难老人较多的服务要求。不少社区尽管也想尝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但经费实在有限,因此,社会化居家养老只好停留在美好愿望上。
3、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居家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
目前,有些地方虽然建立了条抓块管的管理体系,成立了各部门参与的老龄工作领导机构,但各部门往往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很难形成合力。开辟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等渠道,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社区养老服务业还很不够。
4、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缺乏专业人士的参与和服务
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在沿海发达城市的试点虽然取得了许多成效与经验,但也要看到我国目前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匮乏,且整体素质不高。我国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学校培养这方面人才的相关专业不多。据了解,全国仅有少数几所院校设有类似专业,离人数众多的社区养老需求存在很大的缺口。专业人才的不足直接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社区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的策略
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转型使得社区事业成为最受社会成员欢迎的一项社会事业,经济体制改革引起的社会结构变迁,使得中国的社区服务功能不断放大,体现在“单位功能的外移”、“城市结构的变化”、“生活方式的变化”、“民主参与意识的增强”等诸多方面上,这也是社区服务与社区建设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的原因所在。因此,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的工作:
1、加大政府引导和支持的力度,发挥政府在依托社区推行养老社会化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第一,政府做好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统筹规划。加大公共设施投入。为此,政府应通过制定扶持政策,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老年服务主体,增加老年服务设施,丰富老年服务产品。加大投入,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统筹规划社区服务设施的规模、数量、布局、形式和服务半径,最大限度地让社区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第二,要大力培育和鼓励社区中介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中介组织是社区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区建设发展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政府要尽快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予以扶持与帮助,同时,社区中介组织也要完善自身管理,提高社会认可度,引导人们自觉参与到社区中介组织中,鼓励社区中介组织积极投资养老设施和参与为老服务,并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超市、老年综合服务中心、互动式异地养老服务中心等,为养老市场的发展搭建社会平台。第三,要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经费。要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用于对高龄老人和特殊困难老人居家养老的补贴、社区干部待遇的提高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的补助。第四.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要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不但要考虑社会经济条件,同时也必须考虑老年人自身的养老意愿和需求,鼓励和支持居家养老,并以此作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设计的重要参数。继续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多渠道筹措老年社会保障基金,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逐步建立广泛覆盖、持续发展,与经济社会相适应,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要将城市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第五,积极支持社区养老服务队伍的培育和建设。社区养老服务队伍应包括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专职人员和志愿者。专职人员包括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工作人员以及养老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等,作为有特殊需要的老年人群,更需要一支富有爱心、耐心并具备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各种专业知识的队伍为之服务。所以,今后要加强专业化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这就要投入一定经费作为社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培训经费,逐步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知识,要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逐步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另外,社区养老服务站配备的公益岗位人员,包括所有社区公益岗位人员,不是管理人员,而是直接为社区群众服务的服务人员,不愿从事社区为老服务的公益岗位人员要及时辞退,另行聘用,以保证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第六,加强宣传,营造社会化居家养老的良好氛围。无论从历史还是今后的发展趋势来看,社会化居家养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依然是养老的主要方式。
因此,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要全方位多层次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爱老年人的氛围,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让每个公民都知道尊老敬老养老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提高人们对社区志愿服务的人们对社区志愿服务的认知和参与程度,进一步完善有关养老法规及制度建设,使老年人的各种权利得到法律的切实保障,从而使广大老年人真正能够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舒适生活,愉快地安享晚年。
2、加大社区建设的投入。建立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体系
第一,加大社区基础建设的投入,开通社区服务智能化信息网络系统。要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便捷,离不开智能化信息网络系统的支持。因此,要加大社区基础建设的投入,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打造整体联动的服务平台。第二,建立多功能的社区居家服务网络系统。要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就近方便的多种服务。多功能的社区居家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丰富老年人的闲暇生活、日常生活照顾服务等,好的社区居家服务系统要形成就近、便捷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不出小区就可以享受到生活所需的服务。要从老人实际需求出发,服务内容应包括求助、医疗、文化娱乐等服务,服务形式可采取上门服务(居家服务)、社区设施服务(如日间护理中心、社区活动中心)、社区援助网络服务(如社区结对关心)等,方便老年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和习惯利用不同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形式。第三。建立和完善社区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建立社区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网络系统。社区要定期组织人员对社区内的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普查,建立老年人的信息档案,依靠这些档案信息,社区服务组织对社区内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能够做到心中有数,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片区医生定期巡诊或上门服务,方便老年人就医,确保困难老人、高龄老人的疾病得到及时治疗。另外,作为社区医疗机构,还要加强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工作,提供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和心理咨询等服务。
3、要强化社会参与,充分利用丰富的社区资源
关键词:居家养老;志愿服务
“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出现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我国社会养老服务方面将面临极大的挑战,在倡导社会新风、鼓励学生参加志愿服务的同时,将志愿服务与老龄问题很好的结合,将对缓解我国老龄问题起到积极地作用。
一、居家养老的内涵及现状。
所谓居家养老,就是老年人居住在家中,由家庭和社会提供养老照料等服务的养老方式。居家养老服务则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但是,我国居家养老服务总体上还处在起步阶段,现阶段,居家养老投资主体主要还是政府投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分类补贴、政府安排服务人员上门等,服务对象也主要以贫困、空巢、高龄老年人为重点,服务内容基本上以生活照顾、保健护理和精神慰籍为主,但也有兼顾法律服务、文化娱乐等项目,但整体来看,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有限。
二、大学生志愿服务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作用。
目前,我国大部分老人都希望选择居家养老,和他们的子女居住在一起,但居家养老需要的附加服务,目前主要还是依靠政府购买为主,市场上几乎没有得到开发,这些服务,现有从业者由于水平有限,还无法胜任。当代大学生,接受新思想、新事物等方面有着独特的见解和优势,所以,作为高校,我们一定要通过教育引导,引导大学生树立志愿服务意识,结合居家养老的服务特点,使之很好的结合,将会缓解居家养老所面临的难题。
1、大学生自愿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活动,可以丰富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内容,壮大社区志愿者的队伍,为社区志愿者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2、大学生自愿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活动,有效地提升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改变了以前分散化、非专业化的服务人员格局,加强人才培训和资源整合,以高素质的专业队伍推动养老服务水平的进步。
3、大学生自愿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活动,可以不断地更新观念,包括居家养老被服务对象的思想观念和职业社会工作者的思想观念,使大家明确居家养老不是简单的在生活上的照顾,而是包括其他多个方面的照顾,如心理健康等。
4、大学生自愿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活动,可以培养学生自主创业意识,居家养老服务属于第三产业,对就业有着不可低估的贡献,更主要的是,让大学生认识到居家养老行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在自愿参与的同时,培养大学生在这一行业中创业的意识。
三、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教育的途径。
我国越来越重视居家养老事宜,面对大学生群体,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大学生关注居家养老的意识,那就需要社会、高校、大学生自身及家庭的共同努力,营造全社会服务居家养老的氛围,大学生也应该从自身做起,加强居家养老意识,自觉实践,高校作为培养社会人才的主阵地,在加强大学生居家养老教育方面要建立起教育机制,这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1、居家养老的教育理念渗透于校园文化活动中。
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途径历来体现在校园文化活动中,高校完全可以结合自身校园文化活动的特点,进行居家养老思想的教育和传播,可以通过广播、报刊、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专题报告、班级活动等多种形式,在校园内营造浓厚的学习、讨论氛围,来强化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意识。
2、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意识,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依靠学生管理部门、辅导员、学校党团组织等各个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对大学生进行志愿服务的意识教育,在日常教育宣传的同时,引导大学生关注社会问题,关注居家养老问题,一是要采取针对性原则,根据当代大学生的成长规律和个性特点,结合目前我国社会老龄化的现状,循序渐进地进行全面系统的理论灌输、活动渗透和实践深化,帮助大学生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二是要采取时代性原则,要注意与时俱进,既要宣扬我国传统思想的精华,更要突出对当前居家养老的宣传教育,使他们既认识到居家养老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也要客观地解释可能遇到的现实困难和问题,从而明确努力的方向,担负的社会职责,以此来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3、实践中强化居家养老教育。
关于居家养老的教育活动,关键在于引导大学生进行广泛的社会实践,作为高校,应当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学生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到居家养老服务思想的教育,并逐渐成为学生自愿自觉的行动,此外,高校每年还应安排假期社会实践,让大学生进行居家养老社会实践,让大学生真正做到自主自愿,身体力行,这样,让学生可以用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能够让更多的大学生自觉地参与居家养老的社会实践,从而达到在实践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总之,大学生的居家养老服务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非一朝一夕就能圆满达成的,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高校,要与社会现状相结合,适时引导大学生,参与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志愿服务,为构建和谐的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吧。
参考文献:
[1]王颖.服务学习初探[J],社会工作学术版,2006.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方针,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培育社会服务组织,鼓励连续经营,支持规模发展,构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支持体系和社会化发展机制,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各具特色、整体推进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格局,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不断提高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在年全市建立和完善21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队伍建设、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到2012年,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全覆盖,农村社区(村)依托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室)、老年学校等现有场所,增加服务功能,完善服务内容和形式,开展以村民互助和各类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力争到2015年,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城市所有街道、社区和80%以上的乡镇、50%以上的农村社区,形成服务设施不断充实完善,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队伍不断发展状大,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运作长效机制更加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不断增加的格局,不同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二是坚持依托社区。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在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村)人文环境和老年人需求相适应,符合各地实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四是坚持社会化方向。实行政府主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提高养老服务的社会化水平。
二、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
居家养老服务要以老年人的需求为导向,以日间照料和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服务项目上坚持基本服务和选择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日托照料、护理陪伴、代购代办、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等,同时兼顾老年人的多种需求,提供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安全救援、法律维权、文体娱乐、学习教育、心理咨询等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方式:子女应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对子女确定无力照顾的老年人,政府鼓励和帮助采取机构服务、专业组织服务、志愿者服务、义工服务、邻里互助服务等多种方式实施居家养老服务。
(一)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网络。
在城市社区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建立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养老服务机构协调运转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着力构建居家养老“十五分钟”服务圈。农村地区要创造条件,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大力推动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化娱乐、老年教育、信息咨询等服务项目,不断完善为老服务网络,充实服务内容。
1、加强社区生活保障性商业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等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通过选拔、招标、签订协议等方式,把服务质量高、服务信誉好、实力强的社会服务机构确定为居家养老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定点单位。有条件的社区可通过开设托老所、老年人餐厅,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卫生、优惠的配餐、送餐服务。
2、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实施“社区医生进家庭”制度,建立健全城乡老年人健康档案。“十二五”期间,城市社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85%以上、农村社区达80%以上。切实加强与改进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预约的上门随访、送医、送药、康复护理等服务,扶持发展老年护理院,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开设老年专科,逐步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康复服务。开展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加强保健知识普及工作。采取积极措施,尽快解决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空巢老人的医保问题;逐步扩大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病床纳入医保范围;针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加对象中60岁以上老年人,适当扩大门诊特殊病种的医疗机构范围,让老年人能就近在社区医疗机构就诊。
3、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文化娱乐、教育学习、体育健身、精神慰籍等服务。切实改善城乡基层和社区老年人教育学习和文体娱乐活动的设施条件,组织和指导老年人进行文化娱乐和科学健身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和精神关爱,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帮助老年人协调家庭关系、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老年群体的社会问题,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和婚姻等合法权益的服务。到2015年,全社会老年人入学率达到18%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在城市达到60%以上、农村达到45%以上。
4、组织志愿者、义工开展助老服务。组织志愿者或义工开展长期结对帮扶服务、企业助养贫困老人等活动,对空巢、高龄、失能等老年群体,采用定期或不定期上门服务,努力解决这些特殊老年群体在养老方面存在的困难。对确有需要的老年人,组织家政服务机构或专业服务人员上门进行生活照料;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可采取专人上门包户的方式提供服务。有条件的社区可开设老年人日间照料室,及时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
5、建设全市统一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在鼓楼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并确保年底前建成,在2012年底建成全市统一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同时,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服务系统、邻里互助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立起覆盖城市社区,与老年人沟通便捷、服务及时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服务网络。
(二)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老年人日益增多的实际,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发展社会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合理配置资源,探索适应当地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1、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力争到2012年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在城市社区全覆盖。新建城市居民区和旧城连片改造居住区,应将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作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定的配置指标纳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同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交所在地街居使用,所配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用房不少于80平方米。现有老城区没有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或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社区,由各区政府负责,通过盘活利用社区资源,新建和改扩建、购买、租赁等途径解决。
2、合理整合现有各类为老服务资源。各部门设立在社区(村)的卫生服务机构、文化站(点)、劳动保障工作站等为老服务机构,在社区(村)统一安排下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政府兴办的公共服务设施应优先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社区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资源优惠向老年人开放,以满足老年人就地、就近学习、活动的需要。
3、农村社区应紧紧依托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乡镇敬老院、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县级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以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特别是对列入省、市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资金保障和项目建设协调力度,确保项目如期建成。
4、认真贯彻省有关技术规范,确保新建市政道路、公共建筑、住宅和养老服务设施无障碍率达到100%,加快推进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公共建筑、养老服务设施、居住小区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积极支持旧住宅增设电梯。积极探索建设集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医疗保健、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学习教育、休闲购物于一体的适合老年人特点的老年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安全、便利的生活环境。
(三)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1、建立专业服务队伍。对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考试合格的发给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参加培训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与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县(市)区民政、老龄部门及街道(乡镇)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相应的工作人员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可根据本中心(站)情况决定是否配备一名助老协管员,若需配备,所需经费由中心(站)的运转补助经费中列支。
2、建立志愿者和义工服务队伍。以开展“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为载体,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不断完善志愿者招募制度和定向、接力服务制度;动员、鼓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居民、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3、建立低龄健康老年人公益服务“时间储蓄”制度。本着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开展各种公益服务,对其服务时间和内容予以记录,采取时间或劳务储蓄的方式,作为以后转换相应时间为自己免费居家养老服务。鼓励老年人采取自愿结合的方式,开展家庭式互助养老,或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依托的社区式居民互助养老。
(四)规范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机制。
1、着力培育社会养老服务组织。积极支持社会养老服务、餐饮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教育文化等机构通过签订协议的形式参与承办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扶持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对新设立的以居家养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服务机构,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实行备案制度,创造宽松发展环境,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2、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按照“区分对象、突出重点、适度普惠”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榕政综〔〕234号文件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统一采用居家养老服务券的形式支付,并逐步扩大服务券使用范围。适当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标准,将无偿服务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低偿服务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经费,人均标准提高到每年40元。
3、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监管、考评、奖励机制。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制定各类标准,规范服务、收费等行为,引导老年人与服务机构通过签订协议、合同,明确管理机构、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的权利、义务、责任,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三、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科学制定规划,持续有序推进。各级政府要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业发展和社区(村)建设的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居家养老服务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每个年度推进的工作计划,不断完善推进发展本地居家养老服务的措施,做到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持续发展。
(二)完善政策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各级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带动社会力量的投入和有效参与,逐步形成居家养老服务投入增长的长效机制。“十二五”期间,市、区两级财政每年继续按1:1配比落实安排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一次性补助和运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等。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实际任务,安排相应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扶持养老服务业优惠政策,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数字电视开通以及税费等方面按居民使用价格政策执行或给予优惠。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政〔〕18号)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办居家养老服务经济实体,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优惠政策。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还要与已出台的有关社区建设、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医疗保健等政策措施的衔接,让老年人受益。
(三)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在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受政府委托负责本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与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建立老年人信息库,对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资格进行评估;全面掌握并及时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信息,引导为老服务机构和组织适时调整服务内容;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相关资格进行审查,接受服务对象的信息反馈,检查监督服务质量;指导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服务站开展工作,定期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市老龄、民政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适时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