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双城记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双城记》是美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写的。他1812年出生于普茨茅斯,1870年去世。他出身贫寒,但在不幸的童年过后,他很快便变得富有和成功。他还写过好多著名小说,如:《雾都孤儿》。《远大前程》等等。
《双城记》主要是记载了1775年,在巴黎的一家酒馆的楼上的一间屋子里坐着一位白发男人,他正在忙着做鞋。他曾经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现在他已是一个自由人了,然而他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也人不吃他的朋友。他所知道的就是他必须继续的做鞋。
在一辆去巴黎的车上坐着路茜,这是她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把她父亲带回了伦敦,在女儿的爱心和照料之下,他忘掉了过去并学会了冲向一个自由人那样去生活。
然而在法国大革命的暴风雨年代,过去既没有消失也没有被忘记。于是不久的危险秘密地把路茜和她所爱的人们带回了巴黎……那儿恐怖的死亡机器——断头台正饥饿的等待着法兰西的敌人们。
这里的主人公很显然就是揭穿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腐败。一个原来当了18年的囚徒,什么也不记得的男人,最后又是被自己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带回了伦敦,开始了一个自由人的生活,但最终他的女儿和她所爱的人们都回到了黑暗的巴黎,被法兰西的敌人们处死了!
用了很长时间慢慢的读完了这本书,受作者的写作手法和译者的翻译习惯的影响,必须逐字逐句的去阅读。由于对法国大革命这个背景的不理解,一开始阅读的时候很困难,有些字句至少需要两遍来思考,来揣摩作者的意图,去感受使用那种表达的好处,以及文中埋下的伏笔,旁观者的独白等等,一系列的人物仿佛都在用露西那根金线串联起来。
读完之后再倒回去连接背景,会觉得这样一个故事在当时的背景下存在是有多么的可贵。残忍粗暴的上层阶级把下层阶级作为一种任由他们玩弄,残杀的私有生物论处,这种本身嚣张,骄傲自满的空虚最终会衍生出一种另类的拯救,那些已经饥饿到扭曲的无辜人士,在美味红酒的沐浴下也填充了最后一点点理智和柔软。
这种暴起的反抗是必然的,暴政之下的流血也是不忍直视的,俨然形成了一种用砍杀生命的快感充实内心极度的空虚,妄想用这些来宣泄压抑不止的耻辱感,仇恨感,冷漠感。文中大量的比喻,拟人的修辞,用的恰到好处,多出写景的地方反而比直观表述更有冲击力。文中这么多人物,露西的善良,洛瑞的友善,让我最有感触的是卡顿,一颗纯真,善良,有爱的心,甘愿为心中最美的女子所爱人的生命献出自己的生命。这些爱,这些善,让这个流血的革命背景下,有了一丝温暖。
《双城记》这本书是出自英国作家———秋更斯之手。他还写过《雾都孤儿》《匹克威克外传》等长篇小说与《圣诞故事集》《董贝父子》等短篇小说。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复活”“金钱”与“暴风雨踪迹”,这三个故事,小说以马泰特医生的曲折遭遇为线索,将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对立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用压迫与报复组成的一个故事。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与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与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与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与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