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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课程管理机制(整理2篇)

时间: 2025-12-03 栏目:办公范文

三级课程管理机制范文篇1

[关键词]高中新课程;选修课程;选课机制

从高中新课程的实施状况来看,各地在选修课程实践中先后取得了不少经验。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也曾出现过学生过早偏科、走班制度不适和跨级选课不当等诸多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课程实施的质量。基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从《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基本理念出发,进一步形成动态化的选课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走班制度和实施开放化的跨级选课,从而促进高中新课程的有效实施。

一、形成动态化的选课机制

从高中课程结构来看,课程的多维化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高中新课程实施中,特别是在制度上,作为必修课程,规定了必修的学习领域,保证学生对每个领域的相关科目都有所了解并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从而避免学生过早的偏科;作为选修课程,兼顾了社会、经济、科技、文化的发展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及学生的发展潜能和学习兴趣。在高中新课程选课机制实施的具体环节上,有些省份确实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例如,学生有时对基础性学科课程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偏低,致使他们所选的课程随意性偏大、所获得的学分分配过于平均;学生有时选课只考虑眼前某一方面的兴趣或需要,使得他们所选的学习领域、学习科目、学习模块与自己的预期发展方向缺少相关性。究其原因,一方面,选课指导缺位,师生均注重学生在校的近期需要,忽视学生离校的长远发展,从而出现了学生能力的结构性失衡;另一方面,选课操作不当,师生均重视选修课程的数量,轻视选修课程的质量,进而造成了学生知识的系统性偏差。基于此,形成地方、学校和教师三个层面动态化的选课机制是十分必要的。在地方层面上,教育管理部门应完善动态化的管理机制。教育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学校课程实施方案的督导和管理,加强高中选修课程师资的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特别是针对学生选修课程研修计划的指导和帮助。同时帮助学校进一步完善选课制度,为高中选修课程的质量和效益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

在学校层面上,学校需要形成动态化的选课机制。为尽可能地减少学生选修课程的随意性,学校应该积极地进行制度上的创新,建立有效的学生选课指导制度。在具体实施中,需要进一步强调课程设置说明的科学化和增强选课指导手册的灵活性。根据实际需要,学校应不断调整班主任制度、导师制度和辅导员制度,逐渐改进学生咨询制度和学生互助制度,为新课程的有效实施提供必要保障。

在教师层面上,教师需要实施动态化的选课指导。班主任及其他教师都应积极地参与指导学生的选课活动,与学生建立相对稳定而长远的联系,为促进学生个性化的学习提供多方位的指导和帮助。在理论上,选修制和学分制以促进学生个性学习为根本旨趣,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学习需求作出选择,这是选修制度的基本准则;在实践中,选修制和学分制以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为基本取向,需要学生根据自身的实际基础和发展潜能进行选择,这是选修课程的终极目标。教师实施动态化的选课指导旨在帮助学生认识到,在保证必修课程学习的前提下,在保证能够修完必修课程学分的基础上,应力所能及地进行选修课程的学习。在高中新课程选课机制实施中,笔者了解到,无论在地方层面,还是在学校层面,在形成动态化的选课机制方面都积累了不少经验。

在地方层面,在第一批进入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中,山东省在总结第一轮新课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义》等一系列文件,实施了课程规划审查、备案与公示以及网上选课管理等多项制度。江苏省作为第二批进入高中新课程的省份,该省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施情况,提出了选修模块课程开设指导意见,列出了不同类型学校全面开设选修课程的时间表。在第三批进入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中,福建省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的推进状况,要求学校按照各个系列的课程目标,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选择模块开设选修课程。

在学校层面,在第一批进入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中,海南省海南中学开设了所有的学习领域14个科目的必修课、选修课和100余门校本选修课。在第三批进入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中,天津市新华中学为尽可能地减少学生选修课程的随意性,他们积极地进行制度上的创新,建立了有效的学生选课指导制度。在第四批进入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中,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利用领域资源与选修课程链接,编制了281门校本选修课程。

二、建立规范化的走班制度

从高中课程设置来看,课程的多元化为学生的发展提供了宽泛的领域。在高中新课程实施中,特别是高中一年级后期到高中二年级,学生可能会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选修不同科目、不同模块的课程。由于学生的个性差异,走班制度的建立是必然的。就高中新课程走班制度实施的具体环节来看,在普通高中已经或正在实行的类似于读大学的走班制度曾出现了各式各样的问题。在学校层面上,存在着如教学场地、教学设备、教学时间、教学内容、教学评估、教学管理等问题;在教师层面上,存在着如专业背景、学术水准、授课科目、课程衔接、时间安排等问题;在学生层面上,存在着如学习科目、学习模块、学习基础、学习用具、学习精力、学习衔接等问题。这些都是在新课程实施中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其原因,可能会涉及众多方面,不过,从笔者掌握的情况看,行政班管理与教学班管理或两者的结合都是非常重要的方面。由此可见,为了促进新课程的顺利推进,强化行政班的塑性管理、强调教学班的弹性管理、加强塑性管理与弹性管理的协作、建立规范化的走班制度等都是非常重要的。

在行政班管理方面,学校应强化其塑性管理,保证高中阶段学生学习的相对稳定性,其中实行班主任制是一项重要的举措。许多学校的做法是,高中一年级必修课的学习、学生的自习课、班会等基本上以行政班为单位组织活动。进入高中二年级,因学生的学科选择有所侧重,故行政班需进行适度调整。从新课程的实施来看,行政班的管理需要将塑性变化置于一定的可控区间,进一步加强传统意义上的学生日常管理和班团活动指导,继续强化学生的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等,特别是班主任的工作需要更多地关注学生选课工作的指导、学生学习活动的评价和学生学习过程的管理等。

在高中新课程走班制度实施中,笔者了解到,无论是在行政班管理方面。教学班管理方面,还是在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或班主任制与导师制相结合的班级管理模式方面,各地都取得了不少成绩。例如,在第一批进入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中,山东省实验中学实行了班主任制和导师制相结合的班级管理模式。该校班主任主要承担对学生行政班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班全体学生选课工作的指导、选择、汇总等。导师主要承担对学生日常行为管理的部分责任,其中包括教学指导和班级管理。又如,在第三批进入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中,**省杭州二中建立了临时学科班的管理方式,任课教师同时作为该班班主任负责管理工作。浙江省湖州市练市中学为学生创设了“全选全走”的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新模式。该校还引入了由班主任、负责心理咨询和共青团工作的教师组成的导师工作制度。导师制的引入,使学生人生规划的目的性和独立性明显增强。

三、实施开放化的跨级选课

从高中课程内容来看,课程的多样化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丰富的内容。在高中新课程实施中,特别是高中二年级后期至高中三年级,学生可能会依据自身的发展和需求选择不同领域、不同时段的课程。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新型的跨级选课的实施是不可避免的。就高中新课程跨级选课实施的具体环节来看,目前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例如,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之间不能合理衔接,模块学习与模块学习之间不能实现有效互补,毕业学分与可选择学分之间不能形成和谐关系等,从而出现了学生的跨级选课不当以及他们的选课初衷与学习实效形成较大落差,进而导致了他们的知识、能力和方法的结构性破损。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课程标准、学科教材等自身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师生有时缺乏对自身发展的正确判断,对自己的知识经验、发展潜能等估计不足。由此可见,为了促进新课程的顺利推进,实施开放化的跨级选课是不可或缺的。

在地方层面,教育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学校课程实施方案的督导,加强选修课程规划及实施的调控,特别是针对高中生在选课过程中所遇到的升学与就业的双重困惑,提供必要的调控。教研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学校课程实施方案的指导,加强选修课程教材实施的调控,真正为高中选修课程的质量和效益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和措施保障。

在学校层面,学校需要进一步加强选修课教师的业务指导和教学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寻求解决对策;在学生选课方面,学校应该对他们进行详细、具体的选课指导,必要时面对面地解答学生关于选修课程的疑问和困惑。同时,建议学校发挥家长联席会的作用,向家长宣传课程改革的精神,多倾听学生的心声,为他们的发展需求进行课程规划,让他们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课程。

在教师层面,教师需要为学生的主动学习实施动态开放的选课指导,及时处理好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的关系。在指导学生选课过程中,教师应将二者相互搭配,使学生对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学习协调进行。在新课程实施初期,笔者不主张在一定时间段内让学生集中学习必修课程,而另一时间段内让学生集中学习选修课程。经验表明,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的协调进行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求知的欲望,使他们不至于在必修课程的压力下产生厌学的情绪或偏科的现象。:

三级课程管理机制范文篇2

论文摘要:三级课程管理体制的确立改变了课程管理的“大一统”局面,给学校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三级课程管理体制的确立与落实是一个变迁过程,本文主旨在对其产生与发展进行系统的梳理,期望温故知新,对教育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的课程管理以国家管理为主,地方及学校在课程管理中基本没有发言权,呈现出权力较为集中的特点。但是结合我国国情——作为一个疆域辽阔、人口广大、民族众多、历史悠久、地域文化发达、各地教育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大一统的课程管理模式,很难适应各地的教育实际、教育情境、教育条件的多样性。20世纪80年代以来,围绕各自的经济发展与现实需要,全球各国都在加强对课程结构与课程内容的探讨和研究,很快形成了世界性的课程改革热潮。实施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并使三者有机地均衡发展,成为各国的共识,其中最重要的特点是相互借鉴。

一、三级课程管理体制的提出背景

(一)国外的三级课程管理体制

三级课程管理体制是许多发达国家采用的模式,但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也并非是一成不变,取而代之的是各行其道,至于孰优孰劣,在此我并不做比较,仅将法美英几个较典型的国家的体制呈现如下:

1.国家权力最大,地方权力次之,学校权力最小

这种模式要求在课程决策和课程设置中执行普遍性与功利性原则,每所学校都必须贯彻全国统一的、共同的、详细预定的课程。该模式最典型的国家为法国。

2.地方权力最大,国家权力次之,学校权力最小

这种模式要求课程管理权在各州和各学区,课程纲要与学科标准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自定,教材选择、课时编排、科目设置由地方自主,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该模式最典型的国家为美国。

3.学校权力最大,地方权力次之,国家权力最小

这种模式下各学校的校长、教师有着极大的专业自主权力,校本课程是国家课程发展的主流。该模式的典型国家为英国。

(二)我国的先前课程管理的特点及其问题

正如前文已经提到的教育课程管理呈现出权力较为集中的特点,长期以来,我国坚持中央集权的教育管理体制。在课程管理方面,实行的是以“四统一”(统一课程政策、统一课程设置、统一课程标准、统一教材)为特征的集权型课程决策和管理,在建国初期这种管理方式对于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是十分必要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学校教育本身的发展。一般而言,集权制能够保证政令畅通、标准统一,有助于实现国家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保持各地区教育的平衡发展,消除教育机会不平等现象,也容易达到国家对课程实施预期的效果,但其弊端是容易脱离地方经济及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容易导致课程管理的僵化。随着教育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这种课程决策方式的弊端便日益暴露出来:统一性有余、灵活性及多样性不足,共性有余、个性不足,从而致使学校课程体系走向划一和封闭;另外,这种决策方式使课程决策系统和实施系统隔离开来,使作为课程实施主体的学校与教师无法清楚明了地了解新课程的改革意图,极易导致课程改革的效果不佳甚至失败,从而引起整个教育改革的失败。发现已有制度的问题所在之后,就应该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所以三级课程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二、我国三级课程管理体制的兴起与发展

(一)发展脉络

1988年,我国的中小学教材制度由国定制改为审定制,开始实行编、审分开,提倡“一纲多本”。

1996年3月,国家教委制定并颁布《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明确规定,“普通高中课程由中央、地方、学校三级管理”,并在山西、江西和天津三省(市)试验,但这也只是在基础教育中的一个阶段实行三级课程管理。

1999年6月,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

2001年,国务院和教育部先后颁发《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提出“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由“试行”到“实行”表明,作为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三级课程管理体制被正式确定下来,三级课程管理获得了合法地位。

由以上的基本发展线索,我们可以知道,三级课程管理体制最初在学校层面对课程进行真正意义上决策和管理的只是极少数条件比较好的学校,即从部分学校试点到区域推广、从局部探索到逐步深化、从重点突破到整体推进。我国的三级课程管理体制改革是一种渐进式的制度变迁。国外很多研究显示渐进的改革才是最有效的,参与改革过程的许多专家在检视研究后归纳出同一个结论:最有效的改革通常是领导者怀抱远大的目标,一步一个脚印地实现理想。[1]正如原国家教育部副部长王湛说,要提高课程对不同地区、学校的适应性,就必须走国家、地方和学校共同建设课程的路子,因此,课程管理的权限应根据各级不同的责任与需要作科学合理的划分。各地要在达到国家规定课程的基本要求下,规划并开发好地方课程,发展学校课程。随着教师设计课程能力的提高,学校课程的发展将有更加多样和广阔的前景。(在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依据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三级课程管理体制的确定和落实是一种制度变迁过程,深层意义上这是对课程权力的再分配,是一种利益关系的调整过程。

(二)三级课程的表现形式

三级课程是作为一种课程政策提出的,它是一个层级关系的课程管理的分类概念,主要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以及校本课程3个不同的级别。

1.国家课程,是指国家委托有关机构制定的基础教育的必修课程(或称核心课程),是专门为培养未来的国家公民而设计,并依据这些未来公民接受教育之后期望达到的共同素质而开发的课程。

2.地方课程,是指地方根据本地的实际或特殊需要而开发或设计的课程。它反映了各地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也反映了不同的地域特征,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与特殊性。

3.校本课程,一方面指的是在学校中组织与实施的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如本校执行国家与地方课程计划和必修科目的实际课程标准及具体内容。另一方面,它指的是学校本位课程,如本校开发、制定的具体选修课程及为此而编写、选用的教材。

地方课程是连接国家课程与学校课程的桥梁与纽带,是国家课程在地方的具体化。而学校课程则是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在学校的具体化,它有利于地方课程资源和社区资源的充分利用。

作为一种课程政策,三级课程的实质是对课程管理过程中的管理权力进行再分配,课程管理权力的有无、多少和强弱从根本上决定和影响着课程管理的效能,权力在课程管理过程中起着基础的作用。分权制有利于课程管理主动而富有针对性,有利于教育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也有利于调动地方教育部门和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却容易导致出现教育质量参差不齐,导致课程管理的随意性。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利益冲突是三级课程管理制度难以落实的深层原因。

从制度变迁主体的主观意愿来说,任何制度供给都应该追求帕累托最优,即在全社会所有利益集团的利益整体提升的同时,没有任何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2]但是,帕累托最优在实际的制度变迁中却难以实现。由于任何新制度的推行实际上都是社会利益的重新调整,所以,制度变迁的过程实质上更多的是一个“非帕累托改进”的过程,即每一项改革新举措不可能在不减少任何当事人的个人利益的条件下使整体社会利益最大化,一部分人利益的增加可能要以另一部分人的利益损失为代价。制度变迁中的利益冲突往往就是由这种“非帕累托改变”引起的。很明显,三级课程管理体制的确立在于对原有课程决策和管理权力的再分配,权力的变动就意味着原有利益关系与利益格局的变化,在此过程中,肯定会有一部分人的利益受损,因此这种权力的再分配也是一种“非帕累托改变”,从而使改革更显复杂。三级课程管理体制改革中最难的难题,即利益冲突。随着课程管理体制改革向纵深延伸,必然对权力不断地进行界定,这就会触及某些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

如三级课程管理体制的确立必然要求教材在统一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多样化,从而实现“一纲多本”、“多纲多本”的局面。但时至今日,依然难以见效:一些完全背离教材多样化初衷的“教材选用”现象在新课程实验区仍然存在。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教材多样化政策使原来统一教材制度下的利益既得者的利益受到了损失,一些利益集团(如出版社等)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就阻止这种制度的实施。这样广来,改革中的社会成本就会加大,改革的阻力就会增大,从而影响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四)解决途径

要保证课程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切实有效,现行的课程管理政策必须要朝着课程管理权力的“多极化”,即达到各课程参与者利益分配的民主和谐状态来进行调整。

笔者认为,在课程管理制度变迁的初期应以强制性变迁为主,即中央与国家行政及立法机关通过下达行政命令或者借助法律手段,有目的、有步骤地实施制度变迁。随着制度改革的推进,在宏观上形成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后,应适时转入诱导性变迁为主的阶段,即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引导下,实现学校及教师自发地参与和推进变迁。这是在落实和完善三级课程管理体制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三、三级课程管理制度实施的意义

三级课程管理体制的确立,不仅仅在于它对原有课程管理体制的突破,更为重要的是它需要并要求实现课程文化的重建。这种新的课程文化完全不同于以往“技术范式”主导的课程文化。新的课程文化要求课程建设回归儿童的生活世界,课程设计向儿童真实的生活情境转化,更多地利用儿童生活其中的生活环境进行教学设计,实现“科学世界教育”和“生活世界教育”的统一。从表面上来看,它是向“生活世界”的一种回归,但实质却是对“人”及“人性”的一种终极关怀。所以,在这样的思想意识的指导下,“新课程改革”、“三生教育”等一系列的课程改革应运而生,虽然各个时期的表现形式存在差异性,但核心是不会变的,就是要与时俱进,因地制宜。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积极地从三级课程管理制度中寻找“自我”,寻找分级课程对“自我”的意义,并主动地把“自我”融入到课程之中,使课程真正成为充实自己生命的一部分。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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