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师玉生,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河西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讲师;林荣日,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上海/200433)
*本文系河西学院教学评估督导研究项目“审核评估导向下地方本科院校教学督导体系研究”的成果之一。
摘要:我国普通本科教学评估制度改革遵循着渐进式变迁的模式,改革中选择和运用的政策工具较为单一,强制性工具和混合型工具使用频率较高,自愿性工具使用较少;三个阶段运用的政策工具较为稳定,强制性工具主要运用了规制和命令性权威性工具两类,混合型工具主要运用了信息与倡导和诱因型工具两类;这几类政策工具在不同阶段和政策对象上的选择和运用差异较大。在未来的本科教学评估制度改革中仍需加强政策工具规划、丰富政策工具箱,发挥政策工具的互补性。
关键词: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政策工具
一、引言
自1978年恢复高考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过程中,中央政府和高等学校始终将提高教育质量作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目标,这也促进了高等学校教学水平评估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我国现代意义上的高等教育评估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逐步发展起来的,其中普通本科教学评估制度相对较系统和完善,我国普通本科教学评估制度改革大致经历了试点探索、规范化和制度化三个阶段。[1]目前,我国学者关于本科教学评估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关于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的研究,这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多,如张晓鹏[2]、陈玉琨[3]、赵立莹[4]等都对新一轮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框架、价值反思、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研究;二是对本科教学评估政策的研究,如周湘林[5]、肖兴安[6]、安力[7]等学者从本科教学评估政策的决策模式、历史演变、院校层面的政策决策等方面开展过研究,但这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
近年来,公共管理理论由于具有独特的优势和解释力,不断被引入教育研究领域,其中政策工具理论也被用来解释教育政策问题,并取得了良好的开端,如殷凤探讨了近年来美国教育改革中所使用的政策工具类型的变化情况[8],张端鸿分析了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政策工具的变化规律等等[9]。虽然政策工具在政策执行中非常重要,但从政策工具的角度探讨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成效的研究还十分欠缺。因此,本研究以我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制度改革中的政策工具为研究对象,重点对改革中的政策文本和重要事件进行整理和分析,总结和分析我国普通本科教学评估制度改革中的政策工具种类,探究各类政策工具的使用情况,描述各个阶段政策工具应用的变化趋势,为新一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政策实施中的政策工具选择提供对策和建议。
二、政策工具的类型与选择
政策工具是政府执行政策的工具、手段和方法的总称,它是“连接政策目标和政策执行最重要的环节,良好的政策目标必须选择适当的政策工具”[10]。达尔和林德布罗姆早在1953年就对政策工具的基本原理进行过研究,但直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后,政策工具理论才成为公共管理学研究的一个焦点。很多学者都对政策工具做过分类,如麦克唐奈和埃尔莫尔将政策工具分为命令性工具、激励性工具、能力建设工具和制度变迁工具(McDonnell&Elmore,1986);林德和彼得斯把政策工具划分为命令、财政补助、管制、劝诫、权威、契约等(Linder&Peters,1989);施奈德与英格拉姆则将政策工具划分为权威型工具、诱因型工具、能力型工具、象征及劝说型工具和学习型工具五类(Schneider&Ingram,1990);豪利特与拉米什也提出了一个政策工具分类模型(Howlett&Ramesh,2003),并在公共政策分析中应用较广。
・课程与教学・我国普通本科教学评估制度改革中的政策工具研究
豪利特与拉米什根据政府介入公共物品与服务提供的程度把政策工具分为自愿性工具、强制性工具和混合型工具三类,具体见表1。对于政策工具的合理选择,豪利特与拉米什综合了经济学和政治学的理论,认为应根据国家能力和政策子系统复杂程度两个因素来讨论政策工具的选择问题。国家能力是指政府机关可以影响社会行动主体的组织的能力的大小,而政策子系统的复杂程度是指政府在执行政策时所须面对行动主体的数量和类型的多少,这两个因素组合方式决定着政策制定者选择何种政策工具。[11]本文将运用豪利特与拉米什的自愿性、强制性和混合型政策工具三分框架,对中央出台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相关的政策文件中蕴含的政策工具类型进行分析,并运用豪利特与拉米什的政策工具选择框架探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制度改革各阶段影响政府政策工具选择的因素。
三、我国普通本科教学评估政策的历史回顾
(一)试点探索阶段(1978-1989年)
我国现代意义上的高等教育评估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发展起来的。1978年恢复高考到1990年原国家教委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之前,为我国普通高校教学评估改革的试点和探索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进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高等教育领域的重点工作是扩大高校的办学自,逐步恢复被破坏的教学秩序。由于恢复教学秩序和完善教学改革的需要,浙江大学和同济大学等一些高校在某些教学活动中开始了评估的尝试,随后尝试评估改革的高校也越来越多,一些高等教育管理部门也开始了评估工作的尝试和探索。这些努力和尝试终于受到了中央的重视,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教育管理部门要组织教育界、知识界和用人单位对高等学校办学水平进行评估,对办学成绩卓著的学校给予荣誉和物质上的重点支持,办得不好的学校予以整顿和停办。”其后,国家教委先后颁布一批政策和文件,均要求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加强对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1985-1989年期间,我国开始了更为广泛的以本科教育质量提高为中心的学校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等试点工作,并形成了基本的评估模式。根据笔者的统计,从1978年至今,中央政府或教育部(原国家教委)先后颁布的普通本科教学评估相关的政策文件共有42项,其中1978-1989年6项,占12.1%;1990-2002年15项,占35.7%;2003年以来有22项,占52.4%。因此,在探索阶段,高校教学评估制度是自下而上逐步展开的,但由于政策文件数量少,评估工作尚缺乏规范的制度和体系。
(二)规范化阶段(1990-2001年)
1990年10月原国家教委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到2002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为我国普通本科教学评估改革的规范化阶段。这一阶段,许多高校继续进行对学校、学系、专业评估工作的积极探索,在高校评估理论与实践的大力推动下,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法规体系也在不断完善。1990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是我国第一个关于高等教育评估的政策性规定,也是我国高校评估实践走向规范化的开始,在这一阶段国家相继出台了15项政策文件以规范高等学校的教学评估工作。专门的本科教学评估政策的出台,表明我国普通本科教学评估工作逐渐从高校评估中分离出来,有了专门的评估领域,明确的评估任务和内容,本科教学评估制度初步建立,并走向规范化发展。
(三)制度化阶段(2002年至今)
从2002年教育部公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以来,我国普通本科教学评估工作迈向了制度化发展的阶段。《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将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优秀评估和随机水平评估三个方案合并为一个方案,并作为评估普通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标准,同年11月教育部《关于对全国592所普通高等学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拉开了我国五年一轮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的序幕,且这项工作在2008年基本完成。据笔者统计,从2002年起,教育部先后了普通本科教学评估方面的政策文件22项,占1978年以来此类政策文件的52.4%。其中,为规范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秩序,教育部先后出台了关于严肃评估纪律、成立普通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选聘评估专家及委员会、规范评估工作基本程序和工作以及各类评估人员职责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本科教学评估制度日趋完善。2008年以后,教育部采取多种形式对第一轮本科教学评估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反思,虽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评估标准和形式单一、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定位不明确、整改环节薄弱等[12],被评高校过分重视评估结果和等级而出现的疲于应付、弄虚作假的现象较为严重。在总结反思和借鉴国外先进的评估理念和方法的基础上,2013年教育部了《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明确提出审核评估将作为今后我国高校本科教学评估的基本形式和制度,开启了我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的新时代。
总之,我国普通本科教学评估制度改革是从自下而上的实践和探索开始,又是在中央政府的主导下自上而下逐步推进和完善的,遵循着渐进式变迁的模式,并且政策工具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四、我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制度改革中的政策工具运用
笔者梳理和归纳了各个时期我国普通本科教学评估政策中所采用的政策工具,如表2所示。从整体上看,我国普通本科教学评估制度改革中采用的政策工具不断丰富,三类工具配套应用于政府机构(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和评估人员,也包括自愿性的评估组织与个人。从政策工具的种类和数量来看,强制性政策工具和混合型政策工具应用较多,自愿性工具应用较少。从政策对象上来看,对高等学校和评估机构使用的政策工具较多,对政府机构、教师和学生以及社会性自愿组织使用的政策工具相对较少。其中,对高等学校使用的强制性政策工具在减少,自愿性政策工具在增加;对评估机构和人员使用的强制性政策工具和混合型政策工具均在增加;对政府机构主要使用强制性政策工具,兼有混合型政策工具,工具种类较为稳定。
(一)试点与探索阶段的政策工具运用
这一阶段我国本科教学评估政策主要采用的是混合型政策工具中的信息与倡导和诱因型工具,具体包括舆论宣传、鼓励号召、社会声誉、权力下放等。当然,这一阶段也有强制性政策工具的运用,如《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对办学成绩卓著的学校给予荣誉和物质上的重点支持,办得不好的学校予以整顿和停办。
对影响政策工具选择的因素分析可知,在这个阶段国家对教育管理的行政能力强,但对高校评估工作管理相对较弱,高等学校、政府机构、评估机构与人员等政策子系统复杂程度较低,按照豪利特与拉米什的政策选择模式,这一阶段决策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混合型政策工具。因此,在评估政策的试点和探索阶段,中央政府对高等学校主要采用混合型政策工具,中央下放权力,扩大高校办学自,鼓励和号召高校进行教学评估,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对评估专家、政府机构等政策子系统并没有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二)规范化阶段的政策工具运用
在这一阶段,对高等学校的政策选择以强制性政策工具为主,包括设定和调整标准、建立和调整规则、法规、监督、处罚、考核等规制;对政府机构的政策选择也是以强制性政策工具为主,主要侧重于命令性和权威性工具,包括政府机构改革、政府机构能力建构、政府间协定、政策试验、指示指导等;对评估机构和专家人员仍是强制性政策工具,包括机构改革、机构能力建设、命令指示等,如1992年规定成立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1998规定成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等。
从影响政策工具选择的因素的分析可知,在规范化阶段,国家行政能力增强,经济能力也得到了较大的提升,高等学校、评估机构与人员等政策子系统的复杂程度也有一些增加,但仍然比较简单(政府机构自身的改革是一项较为简单的指令性改革)。按照豪利特与拉米什的政策选择模式,决策者可以采用规制、直接提供、命令性和权威性工具等强制性政策工具。因此,这一阶段是我国高校评估和本科教学评估制度建立和规范时期,国家对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高度重视,表现为国家行政能力增强,且政策子系统比较简单,对本科教学评估政策的改革以强制性政策工具为主,对高等学校的政策选择主要以规制为主,对政府机构和评估机构主要采用命令性和权威性工具。在这一阶段自愿性工具和混合型工具的使用情况与第一阶段变化不大,只是对高等学校增加了信息公开和学习教育两种政策工具。
(三)制度化阶段的政策工具运用
在我国本科教学评估制度改革进程中,强制性政策工具箱中的规制工具和命令性、权威性工具太过刚性,需要更多的混合型政策工具的选择和使用。因此,在这一阶段,与政府职能转变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大趋势相适应,普通本科教学评估制度改革中在混合型政策工具选择方面增加了更多的诱致型工具,如权力下放、信任、程序简化等。由于2013年教育部下发的《审核评估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探索和逐步推进管办评分离办法,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这意味着政府领导下的本科教学评估模式将会逐步退出,以市场为导向、有竞争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将会逐步进入高校评估领域,承担起本科评估的责任,那么自愿性工具将会越来越多。
从影响政策工具选择的因素分析可知,这一阶段,虽然政府将部分权力归还于高校,中央政府将部分高等教育管理权力下放给地方,但国家行政能力仍然处于强势。虽然高等教育本科教学评估工作逐步规范和制度化,但所有本科院校必须在五年内全部接受教育部本科评估,致使短期内接受评估的高校数量多、层次杂、任务重,加之媒体对本科评估的报道褒贬不一,政策子系统越发复杂,特别是审核评估中将第三方评估机构引入。按照豪利特与拉米什的政策选择模式,国家能力强、政策子系统复杂程度高,一般采用自愿性政策工具,但由于我国本科教学评估政策子系统中的自愿性组织和第三方评估市场发展均比较滞后,这一阶段对高等学校、政府机构和评估机构与人员的政策工具选择还是以强制性政策工具为主,特别是规制工具和命令性、权威性工具。同时,与前两个阶段最大的不同在于混合型工具和自愿性工具的选择和使用有了较大的发展,混合型政策工具中的权力下放、信任、程序简化被广泛地应用在地方政府和高等学校中。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总的来看,我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制度改革遵循着渐进式变迁的模式,政策工具的种类不断丰富,三个阶段使用的政策工具的大类基本一致,但具体条目却有很大的差异。
从政策工具箱的使用情况可以看出,强制性政策工具使用频率最高,但三个阶段都只使用了规制和命令性、权威性工具两种强制性政策工具。在强制性政策工具选择方面,在规范化和制度化阶段选择和使用的政策工具基本一致,与探索阶段相比减少了处罚和制裁等工具,增加了机构设置、政府机构改革、政府机构能力建设、政府间协调等政策工具。这些政策工具被广泛地应用在政府机构、高等学校和评估机构三类主体,且发挥了较大的作用,这与政府机构改革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模式基本一致。
在混合型政策工具选择和使用方面,三个阶段都采用了信息与倡导工具和诱因型工具两类政策工具,在信息和倡导工具箱中都选择了信息、信息公开、舆论宣传、鼓励号召等工具,但在诱因型工具的选择方面差异较大,在试点探索阶段主要采用了社会声誉,在规范化阶段增加了权力下放,到制度化阶段更是增加了信任和程序简化等工具。混合型工具兼有强制性工具和自愿性工具的特点,可以作为强制性政策工具的有益补充,一方面可以规范政府机构、高等学校和评估机构的评估行为,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地方政府和高等学校参与和接受评估的积极性,另外可以通过信息公开、舆论宣传等形式接受社会、生师、家长及用人单位的监督。
在自愿性政策工具选择和使用方面,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规定“教育管理部门还要组织教育界、知识界和用人部门定期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其后的一些与本科教学评估相关的政策和文件都有类似的规定,这些政策和文件都提到了自愿性工具中的自愿型组织和服务。但由于我国正式的本科教学评估工作一般都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模式展开,致使这类工具在政策执行中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如果在审核评估阶段真正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自愿性工具中的市场工具也将会被选择和使用。
通过对我国三十多年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制度改革中政策工具选择和使用情况的分析,我们认为在新一轮的审核评估改革阶段,规划政策工具时应该注意:分类规划、综合运用,发挥政策工具的互补性;丰富政策工具箱,尝试新的政策工具;加强强制性政策工具的执行力度,推进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法治化进程;积极开发和利用混合型政策工具箱,做好政策宣传、学习工作,建立和完善评估信息公开制度;培育和壮大第三方评估机构,引入市场机制增强评估活力,真正发挥自愿性政策工具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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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科普教育
基础教育
有效整合
改革
一、校外科普教育与基础教育整合的现状
目前,基础教育阶段的校外科普教育的进入现状却不容乐观,在本人进行的关于南安市农村中小学的科技创新教育调查中发现,目前广大农村学校科技创新教育的主要形式包括科普宣传、科技小论文、讲座、兴趣小组、课外科技实践、科技比赛和科技节等形式,形式多样,科协等部门组织的市级科技活动也很丰富,但其中科技兴趣小组活动、科技实践活动等这种具有较强全员性的活动在中小学近年来有减少的趋势,在农村中学开展的全校性课外科技兴趣小组活动、科技实践活动中,学校老师、学生反映大多一般,而在为数不多的县城学校开展的科普教育情况虽然好很多,但由于县城学校无形中形成的教学成绩攀比现象比农村校更加激烈,学校老师主要精力都放在课程教学上,对科普教育也是应付了事,对校外科普教育进入基础教育虽然条件好但积极性不高。
二、原因分析
(一)应试教育和升学压力的影响
尽管近几年基础教育的教学教育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但应试教育的现状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应该说从国家和政府层面是高度重视科普教育和科学教育的,但在家长和学校方面由于历史和急功近利思想的影响,对科普教育重视程度不是很高,出现家长“重艺术教育,轻科普教育”、学校“重学科教育,轻科学教育”的现状。
(二)教育行政部门认识上重视不够
政府部门采取了很多的措施和政策去推动校外科普教育与基础教育的结合,但这个问题还是难以得到有效解决,经常出现“科协热、教育局冷”的局面,归根到底在于教育部门认为:科普教育是科协的事情,不在其职责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是配角,不必主动去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三)校外科普教育与基础教育整合缺乏有效的整合手段和评价指标
由于在如何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等方面,缺乏切实可行的教育手段、整合手段和评价指标。大多数学校教师和家长视科普教育为“异类”,有些家长对学生参与这样的活动甚至持反对态度,科普教育成为“课余可有可无”的活动,无法进入课堂教学主阵地,更谈不上有效整合,实践经验表明,要解决这一严重影响我国青少年科学素质的重大问题,仅仅依靠科协系统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探索校外科普教育与基础教育有效整合的根本性策略。
(四)稳定的专职科普教育师资队伍没有建立
科普教育的实施需要建立一支素质高、热心科普教育、复合型的科普师资队伍,而目前我们的中小学教师大多是接受单一学科教育成长起来的,中小学基本没有专职的科普教师或者科普员的编制,校级科协开展活动时断时续,承担工作主要由理科老师兼任,因此,如何在中小学建立相对稳定的复合型的科普师资队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改革思路和对策
(一)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科协组织及有关部门联合推进校外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进学校的有效机制,改变科协组织“单打独斗”的校外科普教育现状
校外科普教育进校园,加强对校外科普教育参与基础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是基础,但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科协组织及有关部门协调机制是关键,只有建立推进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的有效机制,才能把校外科普教育与基础教育整合的目标落到实处。
(二)加强科普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学校教师到校外科普机构担任辅导员,鼓励校外科普机构辅导员到中小学担任科普老师
要实现校外科普教育与基础教育的有效整合,在具体的每一个学校或者中心校则要配备一名以上的科普员,负责科普宣传和教育工作,承担校外科普工作进入校园与基础教育的衔接工作,并制定学校的科普管理制度和推进措施,形成以专职的科普员或科技骨干教师为主体的学校科普队伍。
(三)把科普教育纳入教育课程体系和考核体系,进行科普教育考核
科普教育是为学生终身发展服务的,其意义是面向学生未来的全面发展。科普教育要获得有效发展,必须拓宽科普教育的载体与渠道,把校外科普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将科普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在校学生参与科普活动率不断提高。
(四)加强校内外科普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完善中小学科普教育结构
目前中心校大多数科普活动是以局部为出发点设计的,有重复现象,内容和活动方式单一,系统性不强,而符合青少年兴趣特点、适合进入校园的项目不多,这需要地方政府来牵头研究和整合,使之成为基础教育实施科技创新教育的重要载体。
(五)充分利用社会各方资源优势开展中小学生科普教育活动,提高校外各种科普资源为基础教育服务的能力和积极性
在整合过程中,我们发现,南安市校外专门的科普教育机构还是比较少的,主要在科协和青少年宫,而且青少年宫现在重心已经转到艺术培训上,而有些企业、工业园区、科技示范基地则可以利用其现有资源为科普教育服务,因此,要倡导各类企业、工业园区、科技示范基地为科普教育提供资源、资金支持,充分利用社会各方资源优势开展中小学生科普教育活动,提高校外各种科普资源为基础教育服务的能力和积极性。
【关键词】普通高校体育管理体制
【中图分类号】G40-01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5962(2012)10(a)-0018-01
1引言
自1999年我国普通高校扩大招生规模以来,在校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数量急剧增加,传统的大学精英教育开始向大众教育转型。为了顺应时代的要求,培养全面发展、实用性强的社会人才,高校体育管理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变化和新挑战。普通高校体育管理工作既关系到高等教育的转型,又关系到大众体育的普及和推广。因此,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探讨普通高校体育管理体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高校体育管理体制的内容
我国现行普通高校体育管理体制基本是在原有“苏联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的以教育部宏观指导,各省级教育行政管理直接指挥,普通高校体育管理部门自行调节,以“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为评价手段的管理模式。从管理的角度看,我国普通高校体育管理体制是由高校体育工作的领导系统、实施系统及学生体育活动组织三大部分组成。
高校体育工作领导系统一般就是指各普通高校的校体育运动委员会。通常情况下,由一名分管体育的副校长来担任体育运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则由各院系负债分管体育的副院长及校体育部的有关人员组成。作为高校体育工作的发起者和领导者,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体育工作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体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并协调各教学部门积极配合学校体育工作。
高校体育工作实施系统是开展普通高校体育工作的骨干力量,它主要由高校体育部、学生、医院三大部分组成。高校体育工作实施系统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学年体育工作计划的各项具体要求;完成学校分配的体育教学任务;组织学生参加课外体育活动;安排体育专业人员的体育训练;组织体育竞赛;组织学生的年度体检工作等。
3我国高校体育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
3.1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
作为普通高校体育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体育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置应当职责清晰,组合恰当,权限明确。然而,就目前的情况看,我国部分普通高校领导并未充分认识到高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性,认为体育对于高校教育来说可有可无,这些学校并未真正把体育工作纳入学校正常工作范围之内。因此,部分普通高校的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有名无实,有的仅仅挂靠在校体育部的名下,没有专门的任职人员,不仅工作不规范,组织的体育活动也不连续,时有时无,形同虚设的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作为普通高校体育管理工作的领导者严重影响了高校体育工作的开展。
高校体育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不仅表现在领导力上,还体现在高校体育工作的实施系统中。这表现在体育部、学生和校医院这三大高校体育工作实施力量是横向并级关系,在大部分的时间内,他们都各司其职,各行其是,协作的机会很少。因此,在具体的体育工作任务中很难协调三者的利益关系,特别是保持工作进度的同步、人事搭配等方面,三者存在较大的冲突,这影响了高校体育工作的顺利完成。
3.2高校体育活动开展不力
我国普通高校体育体制的另一弊端体现在高校体育活动开展不力上。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普通高校的体育教学和科研的投入仍有较大差距。这表现在高校体育场馆建设落后,很多高校都没有标准的足球场和游泳池;体育器材和设施数量不足,质量较差,体育教学中的用球等基本设施的不到位影响了体育教学和体育竞赛的进行;体育活动得不到学校的有力支持,多靠学生和各体育单项协会自筹经费,活动场地的租借需要经过多个程序向学校申请,学生在参与体育活动的过程中也得不到体育教师的专业指导,这些都影响了学生组织的体育活动的实际效果。
3.3高校体育科研力量薄弱
我国现行普通高校体育管理体制另一为人诟病的不足是忽视了高校体育科研力量,这首先体现在体育教师数量的不足上,其次,体育教师学历偏低、研究生学历的体育教师较少、年龄结构老化是体育科研力量薄弱的又一表现。最后,用以直观评价高校体育科研实力的高水平体育科研论文不多也反映了目前我国普通高校体育科研有待加强。
4完善我国高校体育管理体制的对策
4.1高度重视高校体育工作
高校体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虽然管理难度大,但从长远考虑,应该高度重视普通高校的体育工作。院校领导要充分重视体育工作在高校教育中的特殊作用,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不能形同虚设,必须务实工作,为学校开展有益的体育活动出谋划策;另外,还必须加强体育工作实施系统中的横向配合协调,充分调动各部门参与高校体育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4.2加强高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高校对体育工作的重视将直接体现在对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上。自高校扩招以来,普通高校在校学生人数日益激增,但体育场馆的建设、体育器材的更新速度还不及学生数量的增长。加大对高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既能保障体育教学的硬件条件,又能满足高校学生的体育需求,激励他们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学习,面对生活。通过健康、积极、向上的体育活动,增强高校学生对真、善、美的体验,既有利于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良好校风学习的建设。
4.3加强高校体育师资队伍建设
首先,注重体育教师的选拔与录用,努力将那些单项能力突出、教学能力过硬的高水平运动员纳入高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一支技术能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其次,鉴于体育运动不令涉及体育专业知识,还包含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内容,因此,还必须注重优化体育教师的专业结构。最后,还必须注重通过加强系统学习和承担相关科研课题来提高高校体育教师的科研能力。
参考文献
一、前言
科学素质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一般指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并具有一定的应用它们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对于增强公民获取和运用科技知识的能力、改善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发展,对于提高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有关调查,我国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甚大。公民科学素质的城乡差距十分明显,劳动适龄人口科学素质不高;大多数公民对基本科学知识了解程度较低,在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等方面更为欠缺,一些不科学的观念和行为普遍存在,愚昧迷信在某些地区较为盛行。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低下,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瓶颈之一。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项基础性社会工程,是政府引导实施、全民广泛参与的社会行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以来,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有了较大的发展,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人均接受正规教育年限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因长期受应试教育影响,学生科学素质结构存在明显缺陷;社会教育、成人教育的发展尚不全面和深入,公民缺少接受终身教育的机会。科普长效运行机制尚未形成;科普设施、队伍、经费等资源不足;大众传媒科技传播力度不够、质量不高。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未能有效满足社会需求,公民提升自身科学素质的主动性尚未充分调动。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旨在全面推动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通过发展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尽快使全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实现到本世纪中叶我国成年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长远目标。本《科学素质纲要》提出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在“*”期间的主要目标、任务与措施和到2023年的阶段性目标。
二、方针和目标
指导方针: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大力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打下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今后15年,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方针是“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
政府推动———各级政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将《科学素质纲要》纳入有关规划计划,制定政策法规,加大公共投入,推动《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社会各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全民参与———公民是科学素质建设的参与主体和受益者,要充分调动全体公民参与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
提升素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是《科学素质纲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推动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促进和谐———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实现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等公共服务的公平普惠,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目标:
到2023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1世纪初的水平。
到201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性的问题,实现以下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三、主要行动
根据指导方针和目标,在“*”期间实施以下主要行动: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宣传我国人口众多、资源有限、人均占有资源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基本国情,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使中小学生掌握必要和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情感与价值观,发展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改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初步认识科学的本质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以及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措施:
———通过实施新世纪素质教育工程,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注重课程的综合性与连贯性;开展学龄前科学启蒙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广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科学课程,逐步推进高中科学课程改革;深化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作用,改革科学教育评价制度,定期监测科学教育质量。
———提高农村未成年人科学教育水平和质量。结合农村实际,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发展针对农村校外未成年人的非正规教育,开展生活能力和生产技能培训等科普活动。
———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发挥未成年人在家庭和社区科普宣传中对成年人的独特影响作用。
———通过“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科普基地)、中学生进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活动,组织科技工作者与未成年人开展面对面的科普活动。
———提高母亲的科学素质,重视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用优秀、有益、生动的科普作品吸引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利用科技类博物馆、科研院所等科普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教育资源,为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服务;加强现有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综合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专门的科普活动场所。发挥社区教育在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中的作用。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面向农民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防灾减灾,倡导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促进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围绕科学生产和增效增收,激发广大农民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增强科技意识,提高获取科技知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并将推广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能力。
———提高农村妇女及西部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措施:
———逐步建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适应需求的农村科学教育、宣传和培训体系。制定《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规划》和《中国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指导面向农民的各类科学教育活动。
———大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结合实施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计划、绿色证书工程、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多渠道加大培训力度。使参加绿色证书培训达1000万人;重点培育100万个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2000万个农户。发挥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化技术学校、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农业科教与网络联盟、有关大中专院校和其他农村成人教育机构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
———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下乡和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总结推广科技特派员、科技入户、科技110、科普之冬(春)、科普大集、专家大院、科技咨询服务站、科技大王下乡、科教兴村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探索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咨询服务长效机制。
———开展农村科技、科普示范活动,建立和完善示范体系。深入开展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区)和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乡(镇)、村、户等建设活动,大力发展科技、科普示范基地,发挥好它们的示范作用。
———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科技培训。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按照《*-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要求,积极开展农民工的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
———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和人才队伍。发展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扶持1万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组织专家咨询服务和志愿者队伍,形成动员科技人员为“三农”服务的有效机制;培养农民技术员队伍,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传播能力。
———加强农村基层科普能力建设。依托农村中小学、村党员活动室、农村化技术学校、文化站和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乡村科普活动场所。推动乡村科普橱窗、宣传栏等建设,开发和充实适应需求、富有特色的展示教育内容。加强民族地区科普工作队建设,提高西部地区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基层的科普能力。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在广大城镇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措施:
———加强对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进行专门的规划、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关系,合理分工、加强合作。
———将劳动人口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内容和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纳入国家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
———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城镇职工在职培训达到2.5亿人次,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500万人,农民工培训2亿人。使新增劳动力接受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比例由目前的70%提高到90%。
———在企业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技能培训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着力加强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教育,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鼓励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
———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形成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投资职业培训的机制。在职业培训中,加大有关科学知识的内容。
———优化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为劳动者提高科学素质提供更多机会和途径。
———以城镇社区为依托,通过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学校、科普画廊等机构和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建设学习型社区,发挥社区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在面向领导干部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的同时,突出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的能力。
———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学习型机关,调动公务员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
措施:
———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教育规划和相关计划的重要内容。
———各级机关在创建学习型机关中,其学习培训制度应体现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
———各级行政院校和干部学院将提高学员科学素质列入教学计划,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
———举办讲座、报告会等科普活动,编辑出版相关的科普读物,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及发展趋势,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组织公务员参与科普活动。
———报刊、电台、电视台和各级政府网站创办有关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栏目和节目。
———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及题库中,列入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
四、基础工程
配合上述行动计划,“*”期间重点实施以下基础工程:
(一)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胜任各类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师队伍。
———加强教材建设,改革教学方法,形成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的教材教法。
———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措施:
———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途径,开展中小学和农村化技术学校科学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尤其重视县以下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的培训,提高学历层次和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师范院校设置科学教育专业,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科学教育教师。
———建立科技界和教育界合作推动科学教育发展的有效机制。动员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参与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和科学教师培训。
———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老教授协会的作用,动员组织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务员和企业事业单位管理者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提高辅导员的素质和能力。
———加强科学教育研究,按照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要求,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与发展,更新课程内容,提高中小学科学课程的教材质量,改进教学方法。以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
———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中科学教育的教材建设。根据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以科学发展观、先进适用技术、职业技能、现代科技知识为主要内容编写教材。重视少数民族文字的教材编写和音像类教材的开发制作。
———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图书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
———增强行政院校和干部学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
———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鼓励和支持科技馆等科普场馆、社区学校、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构建不同职业、不同工种、布局合理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二)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任务:
———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繁荣科普创作。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创作出一批紧扣时展脉搏、适应市场需求、公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并推向国际市场,改变目前科普作品“单向引进”的局面。
———集成国内外科普信息资源,建立全国科普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措施:
———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调动科技工作者科普创作的积极性,把科普作品纳入业绩考核范围;建立将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新成果及时转化为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普创作、科技传播专业团体发挥作用;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
———加强合作与交流。推动科普、科技、教育、传媒界的有效合作,引进国外优秀作品,借鉴国际先进创作理念和方法,促进我国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集成国内外现有科普图书、期刊、挂图、音像制品、展教品、文艺作品以及图片、科普志愿者等各类科普信息,建成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扩大科普信息资源的共享范围。针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组织编制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送达基层。
———制定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充分保护知识产权,创造公共科普信息资源公平使用的法制环境。
(三)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任务:
———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专栏等大幅度增加。
———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提高科技频道、专栏制作传播质量,培育一批读者量大、知名度高的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专版和科普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形成一批在业内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科普出版机构。
———发挥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培育、扶持若干对网民有较强吸引力的品牌科普网站和虚拟博物馆、科技馆。
措施:
———鼓励、支持“科技博览”、“科技之光”、“科普大篷车”等电视科技栏目进一步提高质量,使其成为有广泛影响的媒体精品。择优扶持若干有特色、覆盖率高的知名科普网站。
———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积极培育市场,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
———建立与市场、公众需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引进现代营销模式与先进编创技术,注重市场调研,提高播出和编辑出版质量。———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普出版物发行渠道,加强网点建设,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在农村和边远地区、民族地区的发行工作。
———提高各类媒体对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的新技术和新形式。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游戏软件。
(四)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任务:
———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对现有科普设施进行机制改革和更新改造,充实内容、改进服务、激发活力,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整合利用社会相关资源,充分发挥科研基础设施的资源优势,发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
———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前提下,新建一批科技馆、自然博物馆等科技类博物馆。各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至少拥有1座大中型科技馆,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至少拥有1座科技类博物馆,全国科技类博物馆的接待能力有显著增长。
———发展基层科普设施。在城乡社区建设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运用网络进行远程科普宣传教育的终端设备等设施;增强综合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有条件的市(地)和县(市、区)可建设科技馆等专门科普场馆;在一些市(州、盟和县)配备科普大篷车,以“流动科技馆”的形式为城乡社区、学校特别是贫困、边远地区提供科普服务。
措施:
———突出社会公益性,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宏观指导。制定科普设施的发展规划、建设标准、认定办法和管理条例,规范科普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
———对科普教育功能薄弱的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完善基层科普设施的功能;引进和开发适应公众需求的活动项目,创新活动方式,增强吸引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社区科普设施为老年人服务的功能,为他们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提供条件和机会。落实科普场馆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优惠措施。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提供捐赠、资助;吸引境内外资本投资兴建和参与经营科普场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专业科普场馆;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部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总数由目前的300余座增加至500座,省部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总数由目前的1000余座增加至2000座,定期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团体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场地设施;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对公众开放研发机构和生产车间。
———培育科普展览、展品市场,推动设计制作社会化;制定技术规范和设计制作机构的资质认定办法;择优扶持一批设计制作机构,提高设计制作水平。
五、保障条件
(一)政策法规。
完善有关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法规,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公民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对现有政策法规进行修订、补充和调整。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法律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细则。
———制定鼓励和吸引境内外机构、个人独资或合作兴办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机构的政策。
———制定表彰和奖励政策。
(二)经费投入。
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政府和社会投入,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切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有关规定,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中央财政根据财力状况,逐步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各级政府要从中央财政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落实各相关部门实施经费。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
———鼓励捐赠,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进一步完善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和相关实施办法,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三)队伍建设。
培养专业化人才,发掘兼职人才,建立志愿者队伍,加强理论研究,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进修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在职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
———通过高等院校和有关研究机构培养大批科学技术传播与普及专门人才;改革文博专业课程内容,为不同类型科普场馆培养适应性广泛的专业人才。———建立有效机制和相应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在职科技工作者、大学生、研究生和离退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等各界人士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专业和技术特长,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兼职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和奖励。
———增强科技界的责任感,支持科技专家主动参与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促进科学前沿知识的传播。
———开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理论研究,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把握基本规律和国际发展趋势,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实践提供指导。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国务院负责领导《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成立《科学素质纲要》实施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地方各级政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计划,将《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业绩考核。
———建立和完善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工作机制。《科学素质纲要》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
(二)监测评估。
———制定《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和成果,围绕公民生活和工作的实际需求,提出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并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
一、注重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推动普法工作落地落实
(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成立了“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日常普法工作。二是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将普法经费列入预算,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我单位“七五”普法实施方案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做到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一是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不断强化部门责任主体意识,深化普法依法治理;进一步完善机制、落实措施,实现普法常态化目标。二是建立并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责任分解到部门、分解到人,并在公告栏公布,方便干部群众监督,推动普法任务落地生根。三是把普法工作明确列入公民科学素质普法工作方案,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三、注重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遵法守法意识
一是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坚持将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在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紧密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社会普法,重点围绕信访、环保等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党组书记为机关及二级单位干部职工作《监察法》专题辅导,分管领导深入建设社区和对口扶贫点兴山县后山村宣讲《监察法》,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社区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二是深入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系列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学习宣传系列讲话重要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系列讲话的基本观点、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三是结合科普之春送科技下乡、全国科普日等大型科普活动向公众开展普法,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促进社会公众的理解和认知。四是不断创新普法方式,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电子显示屏定期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增强机关干部职工法治理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五是组建本单位相对固定的普法宣传队伍,运用QQ、“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开展普法案例整理报送,促进以案释法、普法工作。六是在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过程中,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街道,向广大市民宣传法治宜昌建设,倡导做遵纪守法公民。七是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尤其是关键岗位人员廉政教育。根据全市要求,每年对新提拔重用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家属集中廉政教育活动,在加强党员干部自身党性修养、强化廉政意识的同时,引导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共同培育和建设清廉家风。八是开展普纪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机关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建设,推动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注重组织好学法用法,切实提升知法用法水平
一是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至少集中学法2次。二是建立完善学法用法相关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党员干部初任和任职培训必训内容。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就学党章学党纪学国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内容,结合实际开展交流讨论,并撰写心得体会文章,进一步升华心灵,警示自我,筑牢反腐城墙。三是组织机关及科技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省纪委、市纪委关于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法治教育,结合实际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通过专题辅导、集中学习等方式开展宣讲教育,推动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贯彻实施,每年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治专题讲座。五是每年组织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网学网考,督促完成年度学法内容和学习课时,2019年参与率和优秀率均达到了100%。六是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等情况进行总结。七是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领导干部、新入职及新任职工作人员开展向宪法宣誓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
五、注重开展依法治理,切实提高法治化水平
一是组织开展机关法治文艺创作、专题辅导、法律知识竞答等法治文化活动。组织被监察对象开展《学习监察法,一起来答题》、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等知识测试,64人次参加,加深了干部职工对党规党纪的了解,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机关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立法治宣传园地、法治宣传栏、制作法治宣传展板、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营造良好氛围。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强化干部职工意识,提高法治化管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