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英国作家吉卜林写的一本经典又值得珍藏的一本书。
本文写了主人公毛克利小时候差一点儿被老虎吃掉,幸亏一只狼救了他。从此毛克利就以为狼夫妇是他的亲生父母,成了狼家族的一员。他在丛林中结识了许多朋友:棕熊伯鲁、蟒蛇卡阿、黑豹巴西拉、狼群领袖阿克拉……但他又认识了一些坏蛋:老虎邪汉、“馋鬼”大巴西……
他在丛林中渐渐长大,人的本性也在一天天显露出来,甚至有一些狼开始排斥他,他最终只好回到人类社会中去生活。
到最后,毛克利找到了他的`亲生母亲:美修娃。并和一个美丽的姑娘结了婚。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每个生物都有自己生存的环境,如果他们不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去生活,那偏偏害了他。
今天我读了《最优爱心的人》,其中印象最深的是“早餐”,小明每天都晚起,爸爸妈妈都做好了早餐,每天小明的早餐和爸爸妈妈的.都不一样,小明没有办法挑。
后来小明再也不晚起了,早早的起床给爸爸和妈妈做早餐,自己也吃到了可口的早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长大了,以后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这个小男孩(毛格利)被一只瘸腿的老老虎从村里叼走了,幸好被好心的狼夫妇救了下来。后来在狼群开大会时,棕熊霸伯鲁和大黑豹巴希拉以力用信用的担保和刚猎来的`野鹿做担保才让毛格利活下来。
他学会了狩猎技巧和大森林的法律等,也学会了各种动物的语言;他爬树的本领和猴子一样棒,游泳的本领和他会走路一样。
当红狗群危害到整个狼群和大森林的安危时,大蟒蛇卡厄告诉毛格利:“只要你在白天的时间把大红狗群慢慢地吸引到河边,一旦到了黄昏,它们的战斗力就会减弱,在黑暗中更是比不上狼群,并且死神之家(毒马蜂)在那。
毛格利用大蟒蛇卡厄地方法,消灭了大红狗。
但最后他还去了人类的地方生活,只要有人在狩猎他就会立刻去阻止。
上周,老师发了一本名叫《狼孩》的书,回到家,我便津津有味的读起来。昨天,我读完这本书后,爸爸让我。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主人公毛克利年幼时,差点儿就被一只大老虎吃掉,幸亏一只狼救了他的性命。从此以后,他就被狼父母哺育成长,成为狼群中的一员。他在丛林中渐渐长大,他的智慧和勇敢使他获得了许多动物的尊重。他自己也十分喜欢丛林的`自由生活。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人性也渐渐显露出来,有一些动物也开始他,他最终只好回到人类社会中。
在作者的笔下,丛林中的许多动物都十分可亲,他们也有,也有动人的亲情、和信义。在整本书中,最的是猴子镇之战、决战大老虎和丛林的浩劫;最感人的是毛克利的春天。从毛克利差点儿被撕的粉碎,到回到人类的世界,毛克利经历了无数磨难,但也使他和丛林的动物们产生了强烈的情感,直到回到了人类的世界,也会不时出现在丛林中。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人类必须善待动物,才能与他们和睦相处。
我很爱看书,有新鲜的书就看,流连忘返,甚至“挑灯”夜战。
一有感兴趣的书我看了就几乎停不下来。晚上躺在床上我都停不下来,好像不看就吃了一个大亏似的',所以,晚上关灯后的两分钟,我总是会拿出手电与枕头下的书看起来。我每次一看起来,就不能控制自己,经常看到很晚。就拿我看到最晚的一次来说吧,那是上学期休业式的前一天晚上。那天,我又躺在床上“夜战”,因为买了新书,我看得总停不下来。心中想着:就这页看完吧!结果每次都改变了主意:嗯,再看一会儿,然后调整一下姿式。又过一会儿,几乎不看钟了。几个小时过去了,我才不情愿地抬头看一下钟。呀!凌晨两点了!明天还要休业式呢!糟糕!快睡!我大吃一惊,“今天竟然看到这么晚!”于是赶紧躺下睡。尽管第一次看到这么晚有些兴奋,但还是强制自己立刻睡下。
我这几年来这一毛病总是改不掉,这可能也是我视力下降的一个原因吧,为了不当“四只眼”,我下定决心不能再这样看书了。
喜欢一件事物是好的,但要有分寸,不能过头。一旦过了头,就成了“痴迷”,就会变得像有一个成语一样“走火入魔”。做到那种程度只能适得其反,不但没有益处,还可能有害。
亡羊补牢这个词语是这样得来的.。从前有一个人早上去放羊的时候发现羊少了一只,原来是羊圈破了一个洞,街坊邻居说赶快把羊圈补好吧。羊已经丢了还补羊圈干什么。
第二天他发现羊又丢了一只。于是他赶紧把羊圈修好了。从此他的羊再也没有丢过。读了这则窝言我明白了要听别人的劝告如果他说得对就听他的,不对就不听。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其他两部分别为《在人间》、《我的大学》)。讲述了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作为一部自传体小说,《童年》讲述的是作家一段沉重的童年往事。对于他所经历过并在心中留下过伤痛记忆的人和事,那些“铅一般沉重的丑事”,作家在叙述的时候,心情不可能是轻松的,因此这部小说的基调在整体上显得严肃、低沉。但另一方面,小说是以一个小孩的眼光来描述的,这样就给一幕幕悲剧场景蒙上了一层天真烂漫的色彩,读起来令人悲哀但又不过于沉重,使人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邪恶中看到善良,在冷酷无情中看到人性的光芒,在悲剧的氛围中感受到人们战胜悲剧命运的巨大力量。
读了《童年》这本书,再现了19世纪70年代俄罗斯人民生活的社会环境。高尔基的童年充满了无限的黑暗,残暴,恐怖,自私与贪婪,如果以现代人的角度来看,可以说高尔基根本没有实际物质上的欢乐童年,甚至可以说他根本就"没有"童年。但事实上高尔基拥有童年,他的`童年比我们现代的任何人的童年都还要有意义,都还要富裕!在他的童年之中,他不能也不可能随心所欲:在他的童年,他不能也不可能挥金如土:在他的童年,他不能也不可能无忧无虑的生活。但正是如此,高尔基才看了与常人所不一样的世界,也懂得。明白了与常人不一样的人生目标!因此,他才成为了苏联伟大的文学家。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做每件事情都要有恒心,只要努力,不向挫折低头,勇敢面对磨难,坚强向前走去,最终才能成功!
《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伤害。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她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照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益书。
《昆虫记》不仅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也由此获得“科学诗人”、“昆虫荷马”、“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等桂冠。
这本书讲述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有螳螂,蟋蟀,石蚕,被管虫等等昆虫,它们和人类一样有感情,是一个团体,告诉我:人类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蝉在地下生活4年,在阳光下歌唱5个星期;螳螂喜欢吓唬敌人,在出其不意的抓住它;象鼻虫憨厚老实,在豌豆中生活,把生的期望留给身体强壮的伙伴……
这种奇妙的景象,使我觉得昆虫世界有无穷的奥妙。
闭上双眼深深品味《简爱》的魅力所在,忽然间觉得罗切斯特和简爱的爱情是如此诗意般耐人寻味。
是的,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虽然两个人生活在同一社会,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勃朗特显得更加温柔,更加的清纯,更加的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
那个年代优秀女性的标准是贤惠、温顺、禁欲——“家里的天使”,不能像男孩那样自由、放纵。正是在这种严格、禁欲、“囚居”的气氛中,夏洛特形成了对自由的渴望、对不平等的反抗、对“秩序”的颠覆和对“合法性”的追求。
因为她的自尊,她更懂得什么是尊严,什么是真正的爱。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的追求着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出身于牧师家庭,并在幼年就成为孤儿,寄养在舅舅家。不久舅舅里德先生病死,简爱受尽表兄和表姐妹的欺侮。里德家是个男性中心的家庭。舅舅死后,里德是一家的中心,他歧视母亲和姐妹,冷酷无情,专横残暴。一次他与简发生冲突,舅妈便把她锁进红屋子。红屋子是作者着力描述的'居所,它是里德家庭的中心标志,是禁闭之所的象征。就在这里,出现了她的另一个幻影,当她看到那镜中之像时,她回忆自己的命运,周围任务的丑恶,并决心从难以忍受的压迫中逃走。后来,舅妈里德太太把她送进洛伍德慈善学校。校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他用种种办法从精神上和肉体上摧残孤儿。简毕业后留校当了两年教师,但她受不了那里的寂寞、冷漠,于是登广告找到了一个家庭教师的工作,她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庄园主罗切斯特和他的养女阿黛尔·瓦朗。罗切斯特是个性格阴郁而又喜怒无常的人,但他敢作敢为,深奥神秘,桑菲尔德庄园也和它的主人一样奇怪神秘。有一天夜里,简被一阵奇怪的笑声惊醒,发现罗切斯特的房门开着,床上着了火,她叫醒罗切斯特并将火扑灭。罗切斯特告诉她三楼住着一个神经错乱的女仆,她时常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狂笑声,并要简对此事严守秘密。在罗切斯特举办的家庭聚会上,简意识到自己已爱上罗切斯特,不久她答应了罗切斯特的求婚。婚礼前夜,简从梦中惊醒,看到一个身材高大、面目可憎的女人正在戴她结婚用的面纱,然后把面纱撕成两半。婚礼如期举行,一位不速之客闯进了教堂,声称婚礼不能进行,他说罗切斯特年前娶了梅森先生的姐姐为妻。罗切斯特承认了。简悲痛欲绝地离开了庄园,饥饿劳累,最后晕倒在牧师恰巧也是自己表哥圣·约翰家门前并获救。圣·约翰准备去印度传教,临行前向简求婚。就在简要做出决定的时候,她仿佛听到旷野中罗切斯特的呼喊。于是她重新回到他的身边,同时还带来了一笔从叔叔那里继承的遗产。当简回到桑菲尔德庄园时,整个庄园已被疯女人贝莎放火烧成一片废墟。罗切斯特为了救她,烧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赶到农场,向他倾诉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两年后,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被治好,他们的第一个孩子也降临人世。
不一样的环境,不一样的待遇,不一样的人生态度,造就了她这样一位有思想,敢于追求美好生活的人。她不屈于世俗的鄙夷,她不屑于自己的身份低微,在她心中完美的生活不只属于上流社会的人,同样属于追求完美的人。
她的生活追求是从一个家庭教师开始的。她作为罗切斯特女儿的家庭教师,从此开始了她的爱情长路。在这条似乎不那么平坦的道路上,她始终是坚持不懈的,始终都是不懈追求的。她在寻找自己的人生价值。她始终相信上帝会眷顾一个有追求的人,她同样相信每一个有追求的人都会有一段唯美的童话爱情。
在罗切斯特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花园里的每一次邂逅,映照在夕日余晖的斑驳光辉中,显得格外唯美,充满爱的点缀。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
简·爱是个追求心灵自由和人格独立、具有反抗精神的知识妇女形象。她出身低微,长得也不漂亮。小说中的简一如作家本人:一方面诚恳、善良、独立、渴望自由;另一方面要强、刻薄、占有欲、反叛性、颠覆性等破坏性格隐藏其下。内心世界极其丰富复杂,自我意识异常强烈。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了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积极向上的追求;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无怨无悔的抉择。
谁说,除了罗切斯特,没人爱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