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战略投资者建设银行战略合作
一、建设银行与美国银行合作的历程
我国银行业的改革最早始于1979年,在20多年的时间里,虽然我国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规模都有了显著的提高,但是我国商业银行在盈利能力、风险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远远落后于国外同行,同时,其资产质量也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改善。2003年,根据银监会公布的数据,中国银行业不良贷款比率为19.6%,而在国际上,同等规模的银行,不良贷款比率一般不到1.2%。
我国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实践表明,单靠国内的力量,无法克服旧体制遗留下来的经济关系和行政干预的缺陷,很难从根本上提升国有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其持续发展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2003年7月24日银监会印发了《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制定重组改制方案的通知》,将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作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重要环节之一。同年12月30日,随着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向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各注资225亿美元,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试点正式启动。而意欲在港上市的建设银行正是在这一背景之下开始了其与境外战略投资的合作之路。
2005年6月17日,建设银行与美国银行签署了《股份和期权认购协议》和《战略协助协议》。根据协议,美国银行将分阶段对建设银行进行投资,未来数年内美国银行可增持建设银行股份至19.9%。同时,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美国银行将在众多领域向建设银行提供战略性协助。这些领域包括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信息技术、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个人银行业务(包括信用卡)以及全球资金服务等。美国银行将在建设银行董事会中拥有席位,同时还将向建设银行派遣大约50名人员在以上领域提供咨询服务。自此,美银和建行开始了双方战略合作的道路。
2006年3月22日,双方共同宣布,自2006年4月1日起,中国建设银行乐当家理财卡开通境外交易功能,其持卡人在美国银行的ATM上可以享受取现免手续费服务;同时,美国银行的借记卡客户和ATM卡客户可以在中国建设银行的ATM上享受同等服务。
2006年8月24日,建设银行与美国银行签署收购协议,以美银(亚洲)2005年底账面净资产的1.32倍即97.1亿港元收购美银(亚洲)的全部已发行股份。同时,作为平稳交接的重要基础,建设银行与美国银行已正式签署了《过渡期服务协议》,约定于交割完成后,美国银行在风险管理、营运管理和IT等多方面继续向建行及原美银(亚洲)提供最长期限为18个月的支持服务。
2007年4月13日,中国建设银行董事会批准了《中国建设银行与美国银行信用卡合作谅解备忘录》,商定双方将分信用卡业务单元阶段和合资公司阶段两个阶段尽快开始双方在信用卡领域的合作。同年12月28日,中国建设银行与美国银行合资设立的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隆重开业,标志着中国建设银行和美国银行的战略合作进入了一个更深入更广泛的阶段。
2008年5月28日,建设银行宣布,美国银行行使其认购期权,拟以每股2.42港元的价格买入60亿股建行H股股份。这一消息引发了人们对我国商业银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作用及其参股中资银行动机的思考,同时也再一次使得人们对于建行“贱卖”发出质疑。因为按当日建行H股6.7港元的收盘价计算,美国银行此次增持的账面获利达到254亿港元;同时由于美国银行原先持有的建行股份将于8月解禁,因此,有机构认为,美国银行很可能在购入60亿股后再卖出60亿股旧股,这样在保持在建行持股比例的同时又可以套现226亿元。
二、对建设银行与美国银行合作的分析
1、对“贱卖”论的分析
第一,从时间上看。“贱卖”论开始于建行香港成功上市后,而不是在双方签订协议过程中。在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之初,国有商业银行几乎都面临破产的境地,在国际同行中声誉很低,在那种情况下,不要说“贱卖”,国有商业银行要想找到一个愿意合作的合格战略投资者都十分困难。而在建行与美银合作并成功发行上市后的今天,建行无论在治理结构,风险控制及盈利能力上都已今非昔比,那么以现在的市场价格来衡量2005年时的定价标准不免有些偏颇。
第二,从双方实际获得的收益看。汇金公司获得的收益远远高于美国银行。2005年12月17日中央汇金公司副董事长汪建熙在清华大学向社会公开了一笔账。2003年中央汇金共计投资建行投资225亿美元,加上其余3个小股东共计234亿美元,上市后上述股权的总市值达到约677亿美元,较上市前增加了约442.3亿美元,增加了1.89倍。上市后汇金持股总值为478.56亿美元,加上战略投资者购买股份交割获得的39.66亿美元,共计518.22亿美元。这一数据较上市前增加了293亿美元,增加了1.3倍。如果以建行收盘的股价2.55元看,汇金的权益更是增加了337.08亿美元,增加了1.5倍。而上市后美国银行持股市值为55.51亿美元,较之前的投入增加了25.51亿美元,增加了0.85倍,远低于汇金的1.3倍。而如果从银行增值金额看,美国银行增值金额更是只相当于汇金的8.7%。
第三,从美银持有建行股权的限制上看。按照我国证监会的规定,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最短股权持有期必须在3年以上,占股的比例不低于5%,同时,最高持股比例不能高于20%。这就使得,一方面,在当时的舆论环境下,国外机构对中国银行业的发展的预期很低,加之股权锁定期的限制,进行如此巨大的投资将会面临十分巨大的风险,而我国商业银行特有的制度特征和政治背景都对建行未来的经营发展构成了极大的不确定的影响,这就必然要求在进行股权定价时加入一部分风险溢价进行补偿;另一方面,由于20%持股比例上限的限制,美银无法在建行的经营管理中取得话语权,而只有将这些因素在定价有所反应才能保证交易的公平。
第四,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的定价看。主张建行“贱卖”的观点认为,按国际银行参股通常支付的2~3倍的溢价,建行出售股权的溢价仅为17%,远远低于国际正常水平。但是应该看到,国际通行的这种价格的确定是国际大银行之间合作时确定的价格,而在国外银行由于一贯遵循相同的国际准则,在政策背景,治理结构等方面相差无几,不确定因素少,同时,其在盈利能力,产品开发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均优于国有银行。而相比于2005年时建行的状况,我们不能以此为参照来衡量建行的定价,而是应该将建行的定价与其他国有银行相比较。在引入的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国有商业银行中,工行获得的溢价为
15%,中行为10%,这样看来,建行的价格并不算低。
第五,作为股权的定价,我们并不能完全从财务的角度去考虑,我国之所以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主要是要引入其先进的经验技术,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而这些技术我们无法无偿地从外资银行那里得到。并且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效果也无法完全在短时间内表现出来,因此,就目前来说我们很难断言这笔交易的好坏。
2、与美银合作对建行发展积极作用
首先,美国银行对建设银行的投资,有效的提升了建行IPO的价格。美银最初入股建行的价格仅为高于建行每股净资产的15%,虽然这一入股价格遭到了一些质疑,但事实证明,这次交易使得建行IOP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也给建行带来了丰厚的收益。在初次入股建行后,美国银行又在建行IPO时购买了5亿美元的股份同时还参与了建行在纽约、芝加哥、波士顿、伦敦等地的路演活动,这些有力地支持了建行的IPO,使得建行以2.35港元的IPO价格发行成功。美银对建行的投资在有利于稳定建行股价的同时双方在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合作也提升了投资者对建行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这些都大大增加了投资者对投资建行的信心。
其次,推动了建行的国际化发展。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开放,我国商业银行要跟上国际银行业发展的步伐,应对国际大银行的竞争,就必须积极推动商业银行国际化的发展。通过与美银的合作,建行不但可以借助美银的平台向国外的客户提供服务,尤其是通过收购美银(亚洲),更进一步加快了建行国际化的步伐。收购完成后,建行在香港的业务规模迅速扩大为原来的两倍,客户贷款从原来的第十六位飙升至第九位。且建行也通过此次收购,获得发展香港业务所需的网点渠道、人员、系统、产品和客户,从而快速搭建起在香港的零售业务平台。更重要的是通过持股美银亚洲,建设银行完成在澳门、香港、澳大利亚的布局,同时拥有保险、证券、银行等全业务,海外零售银行业务获得长足发展。而建行更将在港业务作为带动全行海外业务经营和发展的突破口,建设银行副行长兼中国建设银行(亚洲)主席范一飞指出,中国建设银行在香港收购美国银行(亚洲)的全部股权,是中国建设银行推进实施海外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在中国建设银行海外经营史和中国建设银行(亚洲)发展史上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再次,建行与美银的合作大大提升了建行的核心竞争力。美银持股建行,不仅提高了建行的资本充足率,同时根据双方签订的战略协议,美银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信息技术、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个人银行业务(包括信用卡)以及全球资金服务等领域向建行提供的协助,更有助于提高建行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其持久的发展。自从建行与美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来,美国银行已派出50多名专家在协助型项目、咨询型项目、经验分享型项目、业务培训、讲座等五种项目上对建行业务建设进行协助,并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中双方在信用卡领域的强强联合不但加快了建行信用卡业务的发展,也极大提升了建行信用卡业务的核心竞争力。而建信租赁公司的成立,更加有效丰富了建行金融服务的手段,进一步增强了建设银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综合性金融服务的能力,为其进一步拓展银行的客户群体和租赁市场,改善银行的业务结构和赢利结构,实现银行多元化经营奠定了基础。
最后,有利于建行资本市场的再融资。通过与美银的合作,建行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而从建行在香港IPO的成功,以及后来股价的良好走势可以看出,投资者对建行的未来有着良好的预期。这些因素对于建行未来持续利用资本市场十分有利。股市良好的表现,不但有效的提升了建行的国际形象和声誉,同时,对建行的良好预期,更会增加其未来通过增发、配股进行资本市场再融资的成功的可能性。
三、建行与美银战略合作的经验与启示
1、建行与美银合作的成功经验
引入战略投资者,一方面,对于增强我国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外资银行的参股也必然使其获得更多信息,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取得一定的话语权。因此,在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时,我们必须权衡得失,在合作中努力取得“双赢”的结果。在这方面,建行与美银的合作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
首先,建行选择美银作为其战略投资者是与其总体发展战略相一致的。建行的总体战略是“建设国际一流零售银行”,而美国银行作为经营对象主要为中小资产阶级的美国第二大银行,在零售领域具有强大的实力,尤其是在其成功并购全球最大独立信用卡发行商美信银行(MBNA)后,使得美国银行的信用卡业务管理水平不仅在全美居于首位,在全球也处于领先地位。美银的这些优势完全符合建行“建设国际一流零售银行”的总体战略的要求,而双方目前在信用卡业务上的合作也会大大提升建行在信用卡业务上的核心竞争力。
其次,美银的在华发展战略与建行的发展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与建行“建设国际一流零售银行”形成互补的是,美国银行并不计划在内地发展零售业务,与建行达成合作协议后,美银关闭了全部已经在内地开设的零售网点,仅通过建行分享内地银行业发展的成果。同时,美国银行不愿发展海外业务,并把美银亚洲卖给了建行,而建行则可以借此发展海外业务,从而帮助建行实现国际化目标。
最后,就美银对建行的持股比例而言,美银几乎无法成为建行的第一大股东,从而保证了建行在优化股权结构的同时保持了其决策的独立性。建行股份的70%被中央汇金持有,因此,即使在与美银签订协议时规定了美银的最终持股比例可以达到国家规定的外资最高的持股比例19.9%,但由于建行股权十分集中,这就使得美银在未来的几十年中,几乎不可能成为第一大股东,获得建行的控制权。
2、建行与美银合作的启示
第一,无论是从最初美银以高于建行每股净资产的15%的价格入股建行还是近期美银行使期权以低价买入建行股份,关于建行“贱卖”的争论一直未曾平息。然而,应该看到不管是否作为战略投资者,任何机构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必然会做财务上的安排和考虑,但真正决定合作成功与否的是合作是否有利于双方未来长远的发展战略,这对于美银如此,对于建行亦是如此。因此,在我们选择战略投资者的时候,应着眼于商业银行长远的发展,选择可以优势互补的境外投资者,这样才能在实现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达到“双赢”。
关键词:中小商业银行;新巴塞尔资本协议;风险管理;体系再造
中图分类号:F83033文献标识码:A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对世界经济的深刻影响仍在蔓延,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实际上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和共同作用的结果[1],并逐渐扩散到欧洲、日本等金融市场而引发的全球性金融海啸。此次危机造成的巨大影响使得全世界的银行更加关注风险管理工作,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我国对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不足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中小商业银行显得更加迫切。
以城市商业银行为例,我国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定位于服务地方经济,多以中小企业和市民为其服务对象,其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和有效运转直接关系到当地社会民生的改善和平安金融目标的实现。截至2010年,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共有147家,总资产78526亿元,城市商业银行已经成为我国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也直接关系到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以及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商业银行本质上就是经营风险的企业,风险管理能力已然构成了商业银行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伴随当前金融竞争异常激烈,金融市场蕴藏的风险也愈来愈大,中小商业银行如何在复杂的金融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成为其无法回避且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Lam指出高水平的风险管理是银行成功经营的不可或缺的因素[2]。刘晓勇[3]在研究中也指出,银行的风险控制水平决定了银行的竞争优势。此外,风险管理水平不高已成为中小商业银行实现下一个跨越式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因此,加快推进中小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再造,提升中小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是银行积极应对各类风险和危机的冲击,保障其持久稳定发展的现实选择,也是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稳定和创建平安金融的战略举措。
本文首先探讨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银行风险管理方面的新要求,随后分析了当前中小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全面风险管理视角下的风险管理体系再造模型,并从银行风险管理战略、风险管理体系、业务流程再造等六个关键环节展开具体阐述,以期构建中小商业银行完备的风险管理体系。
一、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作为银行业监管的国际准则,持续发展的《巴塞尔协议》代表了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为全球银行风险管理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方法。在“十二五”时期,我国银行业将加快推进《新资本协议》第二版和第三版的同步实施。国有银行和大型股份制银行早已开展了风险管理的完善和优化工作,并已经取得较大进展。而以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中小银行由于财力、人力基础薄弱等原因导致风险管理水平仍处于较低阶段,在风险管理方面还有一些不足。刘睿、巴曙松[4]在研究中指出,在后金融危机时代进一步推广新资本协议是全球银行业的大势所趋,这对我国中小银行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同时新资本协议在我国银行业内的推行和实施又为中小商业银行的规范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契机。中小商业银行若能够抓住机遇,明确实施新资本协议总体框架的战略安排,率先从各个业务条线入手来构建风险管理体系,强化风险管理能力,以此来构建持久的竞争优势支撑中小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
1.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银行风险管理的创新。《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对全球银行业的影响最为深远。国内学者对巴塞尔资本协议的研究不断丰富,对三大支柱展开了较多研究,为新资本协议在我国银行业内推行和实施打下了理论基础。新资本协议中风险管理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扩大了关注的风险范围,确立了全面风险管理模式。黄宪[5]等人通过将COSO报告和新巴塞尔协议结合,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的模块,实现对各个业务层次、各种类型的银行风险进行综合管理。
第二,注重对银行的资本监管,允许银行可以因地制宜地采用标准法或者内部初级法、内部高级法计算资本充足水平,在降低资金成本的同时,鼓励各银行在风险测量、管理方法上的投资和研究[6]。
第三,强调发挥市场的约束作用,期望通过强化信息披露,使相关利益者敏锐地把握银行风险信息,最终有效遏制银行业风险。我国上市银行有严格的信息披露机制,市场约束能够充分发挥约束作用,从而降低银行的破产风险,在市场约束整体有效的前提下,约束作用发挥的程度取决于银行内部治理的水平[7]。
2.中小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银行业经过近十年的改革成效显著,国有银行和大型股份制银行在公司治理、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等方面取得的了突出成效,经营绩效也大幅度提升。在此期间,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中小银行的改革也在推进,但是由于人力、财力等资源的限制,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在风险管理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风险管理体系框架不够完善。多数中小银行尚未建立清晰完整的风险管理战略以及风险管理政策体系,部分风险管理制度和相关业务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存在政出多门的情况。中小商业银行存在市场定位不准,缺乏与银行战略定位相适应的资本管理方式[8]。特别是当前部分发展较好的城市商业银行大力推进跨区域经营战略后,面临着从传统“总、支”两级风险管理架构向“总、分、支”三级风险管理架构的转变的问题,这对风险管理体系框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二,风险管理流程不规范,没有一套标准、统一的授信流程和风险识别与评估的流程[9]。在开展具体业务过程中不能够对关键的风险点进行梳理和评估,也没有建立定期和持续的风险监测与报告机制,较难准确掌握放贷后的风险及其控制状况。
第三,风险管理技术较为落后,缺乏合适的风险度量工具。在《新资本协议》框架下,商业银行需要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进行量化分析,但绝大多数中小银行由于种种原因,在风险管理技术的应用方面较为落后[10]。因此,中小商业银行需要借鉴《新资本协议》所凝结的先进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全面提升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的水平。
第四,由于历史沿革的原因,中小银行的风险文化的基础比较薄弱。不少商业银行没有从文化层面认识并理解风险管理[9]。风险管理存在着“现其形而未具其神”的现象。主要表现如员工对各种风险管理的理论认识欠缺,对风险管理的流程、职责仅仅局限于自身岗位操作领域上。
针对中小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李镇西在研究中提出在“十二五”时期,中小商业银行面临的竞争压力将越来越大,风险管理也将受到严峻挑战。中小商业银行应强化系统风险管理意识,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与自身发展阶段和业务特点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努力实现持续稳健发展[11]。
二、中小商业银行风险体系再造的关键环节
中小商业银行在实施风险体系再造过程中,宏观上需要以风险管理战略和偏好作为统领,基于“全面的风险管理范围、全程的风险管理过程、持续提升的风险管理方法、全员风险文化”为目标,参照《新资本协议》所代表的银行业风险管理的最佳实践,结合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和风险管理基础来构建顺应银行业发展趋势的风险管理体系。微观上按照“基于价值的风险管理”理念,从运行机制、基础环境以及风险文化三方面进行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再造和创新,最终将风险管理打造成中小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1.明确自身发展战略和风险偏好,确定银行风险管理战略。《新资本协议》强调要稳妥处理、平衡银行的“资本、风险、收益”三者关系,这就需要在充分考虑银行发展战略、经营与风险偏好等因素的基础上,明确风险管理战略,指导银行各业务条线、各业务层次的风险管理工作。银行的发展战略指明了银行在较长时期内的发展方向,对银行的风险管理必然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制定银行风险管理战略必须结合银行自身发展战略,使风险管理战略支撑银行发展战略。风险偏好对银行风险战略的影响也十分明显。确定银行风险偏好不仅与银行的高层管理者有很大的关系,还与股东、客户以及监管部门等利益相关群体有着很大的关联。确定银行风险偏好,必须平衡好各利益相关群体的核心期望,同时尽可能兼顾到其他期望。最终根据银行发展战略,兼顾股东、客户以及监管部门等利益相关群体的期望,结合同业经营绩效的差异,综合平衡规划出银行每一阶段的风险偏好。
2.构建分层次风险管理政策体系,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明确风险管理战略后,在满足股东、监管部门、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群体对银行经营期望的前提下,制定银行风险管理目标,即,按照“理性、稳健、灵活”的理念发展业务,平衡风险与收益,并在可接受的风险范围内,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来获取合理的回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银行风险政策是银行开展风险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新资本协议》要求银行分别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具备准确识别、有效监测控制的基本能力和各项指导性政策。我国银监会也先后了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管理指引。为保证各项风险政策的更好落实,体现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中小商业银行需要结合自身目标市场,创新性的建立分层次的管理政策体系,满足银行风险条线化管理的需要。
根据不同层面的风险管理需要,中小商业银行可以将风险政策框架体系分为四个层级,并赋予每一层级不同的风险管理职责和工作准则。第一层级是董事会层面的风险政策,主要包括风险战略、偏好,同时明确董事会与高管层风险管理职责的分工;第二层级是银行全行的风险管理政策,覆盖风险管理全流程,是全行各业务条线、各机构都必须遵循的风险管理准则;第三级是分业务条线的风险管理制度,覆盖业务条线内风险管理全流程,是业务条线内必须遵循的风险管理准则;第四级是分产品、业务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覆盖了产品和业务处理全流程,是业务条线内的机构应遵循的准则。此外,在中小商业银行董事会风险管理政策框架体系下,银行还需要分别制定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的总体政策。作为纲领性文件,各类风险政策需要借鉴其他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实践,明确指出各类风险管理的原则、目标、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等,最大程度的减少风险案件的发生。
3.实施业务流程再造,规范风险管理授信业务流程。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依靠经验和习惯进行风险管理的层次上[7],中小商业银行尤其明显。《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明确要求银行建立与其规模及复杂程度相匹配的综合风险管理程序,以识别、评价、监测、控制或缓解各项重大的风险。因此,实现风险管理规范化、条线化是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
授信业务是银行开展信贷业务的基础,也是中小商业银行实施业务流程再造的重点。中小商业银行应该根据流程管理的理念进行风险管理流程和职能的再造,实现风险控制和业务效率的最佳平衡。在中小商业银行具体授信业务流程中可以分为四步展开:第一步,授信前要严格、细致的开展贷前调查,全面掌握客户信息。第二步,在授信中要严格执行授信业务审查的制度要求,进行科学的风险分析和评价后,再通过准确、严谨的项目评估确定授信审批结果。第三步,在信用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要严格登记抵质押物的实际情况。按照要求规范进行合同签订后,严格执行放款审核工作,并在支付过程中加强管理。在授信工作完成后,需要继续加强风险管理。坚持贷后风险管理,加强贷中监管,对担保者、抵押物、质押物实行跟踪检查、评估。根据担保者、抵押物、质押物的改变采取相应提高或降低风险措施。同时,在授信工作中要加强授信档案管理和信贷资产风险分级,对不良信贷资产进行积极的经营管理。中小商业银行通过授信工作的条线化、动态化管理,可以及时把握授信业务各环节的风险关键点,降低由于授信环节疏忽引起的不良贷款甚至假贷款发生的概率。
4.实施实时动态风险监测,区别对待重要风险与剩余风险。风险监测是风险评估和度量的前提,有效的风险监测不仅要保持对内外部事件的敏锐性,还要根据风险发生的概率以及对银行的影响程度[12]区别出重要风险和剩余风险,节省物力和人力,降低风险管理成本。在差异化风险管理理念的指导下,从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和风险时间对银行经营的影响程度两个维度构建风险监测指导矩阵,如图1所示。
处于区域6、8、9的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较高,对银行经营的影响也较强,此类风险是银行风险管理工作尤其需要关注的风险,即重要风险。银行高层以及风险管理部门需要采取科学的方法,专业专门的人员对这类重要风险加以重视和控制,以免由于疏忽、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引起对银行造成重大影响。处于区域1的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较低,对银行经营的影响也较弱,即剩余风险。由于规避此类风险的管理工作的效果不大,银行对剩余风险的管理工作中可以减少人力、财力等资源的投入,降低风险管理成本。处于区域3的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较高,但对银行经营的影响弱。对于这类风险,要开发出规范的处理方法和处理程序,一方面不让这类风险频繁发生影响风险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另一方面通过规范的处理手段降低这类风险的管理成本。处于区域7的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较低,但对银行经营的影响强。处理这类风险管理是要建立风险预警、风险追踪机制,时刻把握此类风险的状态,并适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规避、控制此类风险。此外,由于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变化性,指导矩阵各区域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因此对于所有区域都要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尤其是对重要和例外事件保持敏锐的反应力,并即使做出相关风险区域、风险处理方法的调整。通过动态风险监测,最大限度避免因制度或者人为因素而忽视已存在和潜在的风险。
5.构建信用风险压力测算框架,有效识别潜在风险形成防范预案。2009年1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公布了《稳健的压力测试实践和监管原则》。压力测试逐渐受到国内监管部门和银行的重视。压力测试作为一种以定量分析为主的风险分析方法,可以通过分析银行在宏观调控、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和内在经营压力等极端不利情形下所能承担风险冲击的能力,进而衡量银行经营的稳健性。压力测试的结果和建议一方面能够为强化银行风险管理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也能更好的为监管部门分类监管提供决策依据。因此《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和银监会都明确提出要注重压力测试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压力测试在我国银行风险管理中属于一个新兴的领域,中小商业银行在以往的风险管理过程中对此关注度并不够,积累也较少。因此,中小商业银行在压力测试上面需要加大资源的投入,满足银行监管要求,顺应风险管理发展趋势。
银行压力测试通常包括银行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方面内容。信用风险是中小商业银行面对的主要风险,因此建立信用风险压力测试框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其中情景设计是压力测试的基础环节,通常是根据专家经验及历史情景而判断设计的,如企业收入下降、房地产价格变化等风险因子对银行主要贷款质量有着重要影响。同时还需要结合压力情景下债项风险缓释价值的变动,综合评估出贷款的五级分类结果,再汇总得到整个贷款组合在不同压力情景下的五级分类情况以及需要计提的拨备等。经过压力测试后,风险管理部门要形成完备的压力测试报告,揭示出潜在风险,提出风险管理建议,并向高级管理层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作出报告。通过压力测试实现风险有效预警,风险信息及时传达,风险防范、控制预案适时实施。
6.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营造良好的风险文化氛围。银行的风险管理文化是在银行长期运行和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是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价值取向以及行为模式的综合。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必须依靠银行的全体员工,因此积极推行理性的风险管理文化是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增强全体员工风险管理意识的有效的方法。
在银行高层,董事会和高管层要十分重视风险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来塑造风险管理文化,审慎审批风险管理政策,动态调整和优化风险组织架构。在银行中层,各部门经理以及分支机构负责人需要树立风险管理全局观念,在风险管理工作和政策落实上积极配合,保证风险管理政策和要求的传达与落实。在银行各基层岗位,员工要严格按照相关风险管理要求进行业务操作和业务活动,牢固树立风险管理意识此外,营造风险管理文化,尤其要突出合规文化,提升风险管理精神文化。首先要规范风险管理制度文化,完善制度框架。如建立基于风险考量的绩效考核体系,将利润与风险直接挂钩,并用不良贷款和拨备等指标对分支机构进行绩效考核等。其次要形成风险管理行为文化,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此外还需要夯实风险管理物质文化,提升技术水平,如加强并提高对风险管理的IT系统支持。最终,在中小商业银行的各个层级塑造全过程风险管理、全员风险管理文化,确立业务和管理人员综合考虑风险与收益平衡、追求风险可控下收益最大化的主动行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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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徐建华.次贷危机后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09(6):40-44.
"员工持股"的改革中有重大金融创新机会陈淮,ChenHuai
对我国当前金融风险的认识及政策建议王平,WangPing
加快我国消费信贷进程的时空分析符浩勇,FuHao-yong
对当前金融机构市场退出de效应分析林朝红,LinChao-hong
关于建立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和管理体系的思考钟楚男,ZhongChu-nan
工商银行信贷管理体制改革探讨吴兰君,袁文福,任建军,WuLan-jun,YanWen-fu,RenJian-jun
一级法人制下集约化经营对亏损分行走出困境的思考劳伟
收购资金封闭管理:监控机制缺陷与调整方向张军甫,Zhangjun-fu
金融纪检监察部门要为金融管理工作提供保障服务陈东海,ChenDong-hai
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外部环境营造任社奇,RenShe-qi
浅浅议农村信用合作社案件高发的原因及预防刘芳,祝春锋,付瑾,LiuFang,ZhuChun-feng,FuJin
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新增不良贷款质量真实性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胡晖,HuHui
贷款质量真实性检查过后的思考邢坚,XingJian
浅谈银行零售业务迟智广,ChiZhi-guang
谈谈如何规范计算机应用系统的操作唐大林,高华南,TangDa-lin,GaoHua-nan
全面推进海南省人行系统金融电子化建设裴章凯,PeiZhangKai
论我国银证业的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韩强,HanQiang
债务重组新准则对遏制利润操纵的意义关京兰,GuanJingLan
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林红,LinHong
我国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问题研究郭宝宁,GuoBaoNing
我国外汇市场展望赵力群,ZhaoLiQun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几个问题周朋,叶振环,ZhouPeng,YeZhenHuan
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开拓消费信贷业务林荣嵘,LinRongRong
海南特区金融债权管理的难点与对策符方标,龙峰,曾建中
对海南省邮政储蓄业务监管的思考何俊骅,HeJunHua
按市场原则构建新型银企关系周柏,ZhouBai
防范和化解保险经营风险的思考陈玲,ChenLing
坚定信心积极应对促进发展--对海南省琼山市农村信用社的调查与反思许伟文
农村信用社年检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符茂海,FuMaoHai
文昌市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出路及对策林道亮,吴坤柏,符浩
当前银行借款合同文本的法律风险及防范韩斌,HanBin
浅议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符文海,黄文慧
对客户承担来证项下银行费用问题的思考及建议李选新
海南省商业银行发放封闭贷款存在的问题谢建华,何生新,谢梅娟
关于发挥人民银行县级支行内审作用的思考王义臣,WangYiChen
浅议电子联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张裕平,吴海波
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付息的负面效应及对策浦灏涌,罗晋雄,PuHaoYong,LuoJinQiong
谈制止和防范企业逃废债的方法张敬浩
理想的力量苏庆岑
完善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对策研究陆岷峰,Lumingfeng
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两大基础性难题及解决思路王方宏,WangFanghong
构建国有商业银行经济型公司治理模式的研究陈光美,严凝云,Guangmei,YanNingyun
改善海南省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服务的对策与建议课题组,StudyGroup
小议企业破产中银行债权的法律保护邓勇,DengYong
解决湖南省寿险业失效保单问题之对策研究罗忠敏,杨玉山,LuoZhongmin,YangYushan
提高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市场竞争力之我见林涛,LinTao
浅谈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与防范林明,黄翠玲,LinMing,HuangCuiling
当前金融案件形成原因及防范对策初探罗克球,宋玉
金融创新: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选择刘华照,冯焕军,LiuHuazhao,FengHuanjun
加强对国有商业银行内控监管的几点建议杨智华
进一步完善国有商业银行金融监管的建议符海碧
提高农民收入刺激市场消费--对定安县苏庆岑
对当前"农民贷款难"问题的调查和思考李为民,陈新,云大健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符相居,唐小宁
对提高黄金市场管理水平的几点认识许环侨,黄照生
商业银行拓展中间业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庄耿海
证券市场呼唤证券经纪人制度刘宏志,余丽霞
加强银行服务质量管理之我见吴志蓉
商业银行应重视社区金融服务郑庭锦
商业银行如何做好营销宣传工作张秀华
金融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与时俱进的思考许达联
从柜台小姐拒收退款说起--谈制度的重要性李仁君
浅析金融税制与国有商业银行税负陈娟
对我国证券市场组织统一的思考符气岗,梁谋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存在的法律缺陷及风险防范叶开范,邢益宾
农村金融改革路在何方郑泽华,曾屹
关于保险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探讨黄海骥
影响凭证式国债发行的市场因素分析陈小萍,杨晨光,陈海,陈蔚
商业银行抵债资产风险防范的若干建议曾江鸿
试论内部审计的全面质量管理刘衍盛
基层金融机构反假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李朝波
关于金融支持五指山市农村经济发展的调查与思考欧连明,李毓祁
支渔贷款天地宽--临高县农村信用社支渔贷款情况调查梁好国
人行琼海市支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经验总结周柏
浅谈金融债权管理的难点与对策王光
制约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展的原因及治理对策闵大勤,孙海崇
提高人行县级支行组织人事干部素质的几点建议罗忠贵,洪民胜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银行业经历了重大制度变革,从中国人民银行单一银行体制到人民银行加专业银行的体制,再发展到中央银行、监管当局、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中小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布局完整的现代银行体系。金融全球一体化,金融产品与服务市场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从以往重点追求规模和市场份额,逐渐过渡到通过优质的客户服务创造价值,商业银行更加注重管理精细化,竞争差异化,更加关注企业核心竞争力培养。在现代高新IT技术迅猛发展推动下,商业银行已将信息化作为企业重要发展战略和推动力之一。纵观当前国际金融形势,从2008年以来金融动荡不断,美国次级债、欧债、美债等热点问题此起彼伏,被西方经济界推崇的凯恩斯主义仿佛束手无策,按照哈耶克的周期理论全球经济面临着衰退周期风险。国内商业银行在资本约束、流动性管理、去杠杆化方面面临挑战,而各商业银行在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决策支持领域的技术进步使管理信息化成为有效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的重要手段。
一、商业银行管理信息化范畴
如何确保经营管理与风险管控的先进和高效是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经营管理能力是商业银行业务运营与创新发展的核心能力之一。我国商业银行管理在精细化、科学化等诸多方面与国际化的现代商业银行存在一定差距,在实践中需要将管理信息化作为有力抓手和手段,健全和完善银行内部的管理控制机制,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管理流程的全面落实、风险管理的全面覆盖、业务经营的合法依规、信息披露的真实可靠,为经营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和支持,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按照波士顿咨询(BCG)的观点,现代商业银行的IT信息化建设涵盖了交付渠道、客户管理、产品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决策支持等六个领域,各家银行的IT应用架构基本可以包括以上几个方面的功能要求。从商业银行实际运作情况来看,属于管理信息化业务范畴的领域则包括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管理决策几个方面,简要分析如下:
(一)财务管理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了会计管理、财务管理、管理会计、资产负债管理、信息统计等,其中:1.会计管理: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银行适用的会计政策框架,制定会计核算办法、业务管理办法、细则和制度,以及管理会计总账、会计报表。2.财务管理:包括大额支出管理、财务费用报销、应收、应付、固定资产管理等。3.管理会计:依托管理会计方法,推进以经济利润为核心、以产品为基点的财务预算和绩效考核体系,采用FTP、预期损失、成本分摊、资本分配等管理会计的基本方法论,推动银行盈利水平的扎实提高。4.资产负债管理:加强本外币流动性风险管理,完善资产负债日常报告体系,通过资产负债日常与专题等系列报告制度,及时分析银行业务经营中面临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状况,并结合外部金融市场形势,分析利率、汇率变动趋势,提出资产负债组合结构优化调整方案和相关风险管理对策,为银行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参考意见。5.信息统计:包括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统计报送,以及内部管理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
(二)风险管理近年来,各银行在风险方面的认知逐渐加强,特别是2008年爆发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以来,全面风险管理成为各银行的发展方向,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围绕各银行自身发展战略及风险偏好,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主要风险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全面、有效地实施风险管理,确保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全面风险管理要求,银行应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技术体系,在实践经验和科学理论有效结合的基础上设计和开发各类技术工具,并将其应用于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监测、风险缓释、风险控制和风险组合管理在内的全面风险管理过程。通过风险识别机制,定期对所面对的各类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并在各类风险中认定主要风险,对于主要风险,在相应的领域引进和利用领先技术,在管理实践和科学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定量和定性结合的分析方法,设计开发风险计量工具,并将其有效应用于业务实践。中国银监会在下发的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中,也明确提出应覆盖以下各类风险:(1)新资本协议第一支柱中涉及且已覆盖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2)新资本协议第一支柱中涉及但没有完全覆盖的风险,如集中度风险;(3)新资本协议第一支柱中未涉及的风险,如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和对商业银行有实质性影响的其他风险;(4)外部经营环境引发的风险。
(三)管理决策依托数据仓库和BI应用技术,实现数据的集中共享并逐步打造银行数字化管理能力为目标,以规范的形式集中全行的信息资源,形成数据在银行全辖范围的一致有效和充分共享,为银行经营管理科学化提供基础信息,满足多种业务分析的需求。发挥数据仓库优势,从支持监管报送、丰富统计分析应用、加强数据服务、应用数据接口支持等方面开展工作,支持银行业务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市场营销、经营决策。特别是在商业银行中充分利用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技术建立客户关系管理应用,为商业银行决策提供准确的客户分类、忠诚度、盈利能力及潜在客户等有用信息,指导制定最优的银行营销策略、降低银行运营成本、增加利润、加速我国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
二、银行管理信息化的路径选择
(一)商业银行管理信息化目标架构鉴于商业银行管理信息化的业务范畴,建议目标架构并具备必须的IT能力,从而使管理能力得以提升(图略)
(二)商业银行管理信息化路径选择各商业银行在实现了系统大集中工作之后,在统一的业务数据基础上开始研究和加快实施管理信息化的应用工作。结合国外最佳实践,商业银行的管理信息化建设应选择以下建设路径:1.确定目标架构。价值链是将市场、客户、企业相互关联的纽带,自从美国著名战略管理学家迈克尔•波特(MichaelE.Porter)首次提出价值链理论以来,已被世界各国商业银行作为挖掘企业竞争优势的有效工具。管理信息化目标架构以商业银行的业务价值链为主线,将业务范畴内的应用模块按照逻辑的方式组织安排在价值链的各组成部分内。整个架构基本覆盖未来一段时间内支持银行业务发展所需要的内部管理能力,可在未来作为规划及建设的指引。2.设计迁移计划。为完成向整体目标架构的迁移,应该对银行的现有管理能力进行健康状况检查,结合目标架构设计迁移计划,并考虑业务发展的优先性以及架构的相互依赖性制定实施方案。3.业务价值量化评估。根据迁移计划,运用业务价值评估模型,对项目进行成本收益评估,主要考虑项目产生收益(收入收益、成本收益、风险管理收益)、成本(IT投入成本、人力成本)、净现值(NPV)计算,进行业务优先级排序,明确银行在短、中、长期应考虑建设的管理信息化项目。4.组织实施。按照项目优先级排序,分阶段组织实施管理信息化项目,并在实施中根据业务变化,及时进行动态重检和调整。在短期实现基本的现代化银行管理模式,中期实现支持前台业务单元为客户提供灵活的差别化产品和服务,长期发展全方位的管理能力。
(三)管理信息化的应用分析1.围绕新资本协议合规工作实现风险管理信息化。巴塞尔协议的合规实施是银行风险管理信息化的必由之路:(1)1988年7月在瑞士“巴塞尔委员会”通过了第一版的《巴塞尔协议》即BaselI;(2)2004年6月《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即BaselII面世;(3)2007年2月28日中国银监会下发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要求大型商业银行必须实施新资本协议;(4)2010年9月《巴塞尔协议III》达成共识;(5)2011年8月15日中国银监会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按照银监会的初步计划,将会于2012年1月1日开始推行修订后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工作在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下,需要切实加强风险技术水平,可以围绕新资本协议合规工作以及中国银监会正在修订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这两项工作展开。按照新协议和监管当局的要求,在识别认定主要风险的基础上,计算资本充足率必须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进行统筹考虑。信用风险要实现权重法、初级内部评级法或高级内部评级法(内评法下未覆盖的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要实现标准法或内部模型法,操作风险要实现标准法、基本指标法。根据国内银行现状,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普遍采用初级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普遍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采用标准法。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绝不仅仅只是为了满足巴塞尔新协议的要求和监管当局的监管要求,更是商业银行自身内部管理的迫切需求。通过建立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及信用风险计量工具,包含信贷风险识别、信贷风险量化以及信贷风险控制,可以正确判断风险类型,准确寻找风险根源,科学的量化风险,衡量各种风险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大小以及损失发生的范围和程度,从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风险暴露、将风险损失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通过实现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及风险信息披露,可以及时有效地为高级管理层提供准确量化的定量数据,为高层决策提供支持依据。风险数据集市是风险数据治理的载体。通过建设风险数据集市,推动各银行的数据治理,改善数据质量,以提高风险管理的精确性、敏感性和标准化程度。2.结合新会计准则实施,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商业银行在陆续完成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基础上,下一步可以结合新会计准则实施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早在2006年财政部颁发新《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要求上市银行执行新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从基本观念到具体处理方式,从确认计量方法到信息披露要求,从价值重估到风险管理,都表明会计的职能不仅仅是事后的总结和反映,而是延伸贯穿至业务经营过程之中。实施新会计准则,不仅是为了适应监管和上市信息披露要求,也是为了推动银行会计管理更加规范化、风险管理更加精细化、业务经营管理水平更上台阶。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项业务、各个层次。按照银监会的要求,执行新会计准则,必须与完善各项业务流程、改善会计信息处理系统、强化风险识别和管理措施、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等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执行新会计准则后的会计信息质量明显提高。各商业银行应当确定新会计准则全面实施的总体目标,建立适应实际的、符合新准则要求的财务会计报告体系,对现有业务系统和财务报表和分析系统进行改造,在业务流程和账务核算层面实施新准则,同时实现财务预算、分析、管理和考核评价的全面信息化,充分满足上市银行的信息披露要求。3.利用数据仓库技术,提高决策支持能力。数据仓库是管理信息和分析型应用的有效方式,数据仓库技术与其他软件有机结合,可以支持银行进行风险管理、绩效评估、盈利分析和客户关系管理,衡量各类客户的需求、忠诚度、满意度、赢利能力、潜在价值、信用度和风险度等指标,为银行识别不同的客户群体,确定目标市场,实施差异化服务的策略提供技术支持,为经营管理、决策分析提供准确、一致的量化信息。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内银行业开始引进数据仓库技术,利用数据仓库进行数据整合,实现各种报表、管理型分析和客户关系管理。通过几年数据仓库系统的建设,国内银行业在数据仓库上直接或间接支持的应用日益广泛。根据统计,截止2010年,国内银行在数据仓库的应用总计超过40个。决策支持应用主要集中在客户关系管理、运营管理、风险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和绩效管理五个方面,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需求:一是监管需求,比如银监会1104监管报表、人民银行集中金融统计、人行征信、人行反洗钱等;二是信息披露需求,目前国内银行相继上市,信息披露需要集中的统计信息;三是风险管理需求,为适应新BaselII的要求,国内一些银行已初步尝试实现内部评价法、资本金管理、违约概率模型和市场风险等;四是资产负债管理需求,各个商业银行相继实现资产负债管理应用;五是客户关系管理需求,利用数据挖掘支持客户营销;六是决策分析需求,业务报表、KPI、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等。伴随着金融脱媒,互联网技术发展,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创新要求,商业银行决策支持应用在现阶段对于基于数据仓库的数据挖掘、信息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商业银行已经从行动上开始推行以客户为中心的先进经营理念,但要真正落实这一理念,商业银行必须加快客户关系管理进程,加强数据挖掘等高端技术的应用,增强商业银行开发、创新和营销金融产品的能力,推动银行整体的信息化。我国商业银行在推行中应逐步推动数据仓库与综合业务处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的整合,实现数据管控和数据服务,创造数据、信息的商业价值,带动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
三、主要策略建议
(一)管理信息化需要银行高层重视和支持管理信息化工作是从深层面提升银行的综合实力,一是需要银行内部组织架构、管理机制与之相适应,二是需要银行上下统一认识,在人力资源、财务资金上大力投入,只有银行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有力支持才能够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预期效果。
(二)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管理信息化建设方兴未艾,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科技创新能力从一定层面反映了商业银行的经营决策能力和竞争能力,在银行的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和决策支持能力等领域,发挥管理信息化优势,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已成为必然趋势。
(三)管理信息化需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管理信息化不能将系统建设成为信息孤岛,需要统一的数据架构和应用架构支持,需要统一的应用规划和体系建设,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出现系统实施各自为政、竖井式系统、系统过度条线化、小而全的状况。(四)管理信息化需要培养专业化的建设队伍管理信息化需要既懂技术又懂业务的复合性人才,需要财务、风险、商业智能技术、数据分析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所以要加大所需各类人才引进培养力度,通过专业化的培训和学习,提升团队成员的专业化能力,逐步培养一支过硬的队伍,才能够真正适应和满足建设的需要。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Ⅲ中国银行业资本监管
一、引言
新一轮的金融危机中,美国投行雷曼兄弟在其资本充足率为11%,即最低监管要求的三倍情况下,仍走向破产之路。该事件的发生使人们开始对银行资本是否能在危机中发挥应有的缓冲作用产生疑问,进而开始质疑巴塞尔协议Ⅱ。基于这样的压力背景下,2010年9月12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加强银行体系监管的改革方案――巴塞尔协议Ⅲ,提出了更为严格的银行资本要求。在这新一轮全球银行资本监管改革的趋势下,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难免会受其影响,因此,基于巴塞尔协议Ⅲ,考察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趋势方向是具有研究意义的。
二、《巴塞尔协议Ⅲ》关于资本监管方面的核心内容
相比起巴塞尔协议Ⅱ,巴塞尔协议Ⅲ在资本监管方面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其主要变化在于四个方面:提高核心资本充足率、建立资本留存缓冲和逆周期资本缓冲、引入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引入杠杆率。
(一)提高最低核心资本充足率
巴塞尔协议Ⅲ提高了核心资本充足率,要求一级核心资本充足率由4%提高到6%,普通股最低标准由2%提高到4.5%。对于非股份制银行将建立合理的标准确保其资产质量,不再符合一级资本金要求的金融工具将自2013年开始以每年10%的速度退出。
(二)建立资本留存缓冲和逆周期资本缓冲
在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基础上,巴塞尔协议Ⅲ首次提出2.5%的资本留存缓冲和银行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建立0%~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的要求。资本留存缓冲是由扣除递延税及其他项目后的普通股权益组成,目的在于使银行在危机时仍持有缓冲资金以确保“吸收”损失。逆周期资本缓冲则是作为资本留存缓冲的补充,目的在于防备由于信贷增速过快导致的系统性风险积累的情况。
(三)引入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
全球银行缺乏流动性监管和统一的流动性监管标准是新一轮金融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巴塞尔协议Ⅲ将流动性监管加入监管的目标体系中,并建立两个新指标来衡量。一是流动性覆盖率,用于衡量机构抵御短期流动性风险的能力。短期流动性风险诸如公共信用评级大幅下调、存款部分流失、无担保融资渠道干涸等严重情况的爆发突然性强,优质的流动性资产可以确保银行机构能坚持运营一个月。二是净稳定资金比率,通过度量银行较长期限内可使用的稳定资金来源对其资产业务发展的支持能力,以衡量银行机构在长期内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四)引入杠杆率
高杠杆倍数是最广为诟病的引起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因为在高杠杆倍数的情况下银行仍能保持符合监管要求的资本充足率,掩盖了杠杆倍数过高带来的风险。因此,巴塞尔协议Ⅲ提出引入对杠杆比率的监管作为对资本充足率监管的补充:要求各成员国在同一时期对3%的一级杠杆率进行平行测试,基于测试结果,于2017年进行最终调整,并纳入巴塞尔协议Ⅲ第一支柱部分。
(五)其他相关内容
除了上述4个内容外,巴塞尔协议Ⅲ为防止银行将大量高风险资产转移到表外业务逃避监管,规定了更为严格的高风险资产风险加权计算方法,将银行表外资产和资产证券化产品按照一定的系数换算成等价信贷产品。此外,巴塞尔协议Ⅲ提出“系统重要性银行”概念,将业务规模较大、业务复杂程度较高,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或经营失败会对整个银行体系带来系统性风险的银行定义为系统重要性银行。相较于所有的标准,更为提高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标准,以确保其抗风险能力,降低因系统重要性银行暴露问题而引发的大规模性金融危机的概率。另外,巴塞尔协议Ⅲ还建立应急资本机制,比如应急可转债等,确保当银行濒临倒闭时,可以通过债权人参与共同承担损失,使银行得以继续经营。
三、《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Ⅲ出台后,2010年底中国银监会跟进巴塞尔协议Ⅲ推出四大监管工具,包括资本要求、杠杆率、拨备率和流动性要求四大方面。随后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8月15日《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划分资本监管为四个层次,即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以及第二支柱资本要求,并以此将银行分为四类,分别对其进行监管,就此构成了未来一段时期内中国银行业监管的新框架。
(一)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影响
目前,虽然中国证监会要求最低资本要求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6%和8%。但一般情况下,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的底线为11.5%,非系统重要性银行为10.5%,核心资本充足率底线为7%。根据有相关数据统计,2010年我国各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均在12%以上,核心资本充足率在7%以上,这可以看出,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充足率结构较好。而且就整个银行系统来看,我国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2.2%,大于10.5%,远大于巴塞尔协议Ⅲ要求的8%,因此新的资本要求短期内对我国银行业资本监管影响不大。
但从长期来看,我国商业的经营业务主要以信贷为主,以利差收入作为主要的利润来源,可以定性为资本消耗型的银行业务模式。目前我国经济处于上行期,对信贷的需求会持续增大,由于银行的收益和利差与资本规模成正比,这使得中国银行业整体面临资本短缺的困境。此外,受限于国内资本市场的约束,银行补充资本的速度必然赶不上业务的扩张需求,加上新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给中国银行业带来资本补充压力,约束中国银行业未来发展。另一方面,为追上信贷需求,银行需求大规模的资本补充,虽然这在经济上行期对整个经济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但一旦经济进入下行期,资本风险就会暴露出来,导致坏账增加。
(二)建立资本留存缓冲和逆周期资本缓冲的影响
目前,我国对银行资本留存缓冲和逆周期资本缓冲的要求不足巴塞尔协议Ⅲ所要求的2.5%。未来若依照巴塞尔协议Ⅲ的要求,这会对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提出更高的要求,且由于资本留存缓冲和逆周期资本缓冲是由普通股和其他高质量的资产构成,通过财务杠杆的调节,资本留存缓冲会在中长期降低银行盈利的波动,但是逆周期资本缓冲的提高会对银行利润分配有所限制,并且再融资的时间间隔会缩短以及难度加大。
(三)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Ⅲ中规定,初步要求银行杠杆率不得低于3%,我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要求杠杆率要求不得低于4%。目前我国银行业杠杆率普遍在4.5%以上,这个指标短期内不会对银行有太大的影响。在流动性方面,我国银行业将在“十二五”期间引入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两个指标,进一步增强了银行维护流动性的能力。
从长期来看,中国金融市场中金融衍生品几乎没有发展起来,银行并不存在巨额的表外业务,杠杆率相比起西方国家商业银行较高。但是随着信贷规模扩张、表外业务发展的同时,我国商业银行将长期面临资本补充的压力,在现有资本规模下,杠杆率必然降低。而此时再提高杠杆率的标准,对我国商业银行未来的发展无形中增加了压力。再者从流动性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主要依靠存款来获取融资,如果金融危机爆发,银行很难从同业处融资。因此流动性要求的提高,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是一种挑战。但是新的流动性管理理念会提高银行对负债稳定性的重视,保证银行体系的稳健发展。
(四)系统重要性银行额外资本和应急资本机制的影响
由于我国大型商业银行中国有化程度高,因此我国的系统重要性银行对国家银行体系乃至是金融体系的影响都大于西方国家的系统重要性银行。通过建立系统重要性银行额外资本和应急资本机制可以使系统重要性银行在面临重大风险或经营失败时,通过额外资金或启用应急资本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化解风险或是辅助经营,使银行恢复稳健状态。因此,系统性重要银行额外资本和应急资本机制的建立对于提高我国银行业的经营稳定性具有重要的影响。
四、《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启示
巴塞尔协议Ⅲ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吸取总结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提出的更为严格的银行监管规定,其将是今后全球商业银行监管的发展趋势,也是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演变、改革方向。由于我国银行系统业经营模式是以信贷规模扩张的消耗性模式,银行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突出,因此在短时期内让我国银行资本管理参照巴塞尔协议Ⅲ执行,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过于硬性的转化,是弊大于利的。所以,应建立过渡期,依照本国国情循序渐进地改革我国银行资本管理体系,以达到巴塞尔协议Ⅲ的相关规定。以下,将根据巴塞尔协议Ⅲ的资本监管,对我国银行业资本监管在今后的改革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建立长效合理的多渠道资本补充机制
短时期内,我国的商业银行普遍满足巴塞尔协议Ⅲ规定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但是,从理论上来看,在以上论述的巴塞尔协议Ⅲ关于资本监管的核心内容中的各项指标,都会增加了银行的融资成本,扩大资金的需求量;此外从中国现实情况来看,因为顺应宽松的货币政策,国内商业银行在这两年都放出了大量信贷业务,并且伴随着我国经济处于上行期的基本情况,信贷业务在今后将更加扩张,这一资本消耗性业务的增加,从长期来看,将会使我国银行业面临资本金不足的问题。针对这种资金供应量不足、资金需求量扩张的情况,我国银行业需要建立长效健全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以补充资本的缺口。本文认为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鼓励发展低资本消耗的中间业务,走资本节约型盈利模式。如在银行加强资本规划和管理体系时,积极开拓其他业务,调整业务结构,大力发展低资本消耗的托管、投行等新兴业务和表外业务;发展人民币跨境结算、债券承销、代客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调整商业银行资本结构,将普通股资本补充方式同内部资本积累补充方式相协调,以实现高资本补充低成本;还可通过开发金融创新混合资本工具以增加银行资本等。
(二)主动调整银行经营业务模式,加强资本规划和管理体系的建设
资本存在缺口的关键是我国银行经营业务的模式是资本消耗型,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要切实改变过去偏重靠规模扩张的信贷经营理念,转而建立节约资本的银行经营业务模式。此外,还需注重在有限资本规模下实现风险最小化和收益最大化,以实现“资本、风险、收益”的有效匹配。再者,除了实现节约资本,还需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快建立一个以资本规划、资本补充、资本使用和分配、资本监控和考核、资本使用评估、资本规划修订为循环的经济资本管理体系。
(三)建立逆周期资本监管框架
经济周期转变时,银行体系不可避免地面临系统性风险。这是由于在经济上行期,信贷随着经济发展而扩张,信用风险也随之产生,但隐藏于银行内部,当经济下行期来临,信用风险随之暴露出来。若按照现在的资本监管方法,经济上行期资本要求下降,经济下行期资本要求上升,这将会扩大经济周期的波动幅度。因此,应在银行资本管理体系中建立逆周期资本监管框架,以平滑信贷供给的长期波动,维护银行体系长期信贷供给能力,从而降低经济周期性波动幅度。
参考文献
[1]崔宏.“巴塞尔协议Ⅲ”框架下的中国银行持续发展之路[J].银行家,2010(10).
[2]游春,张绪新.《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影响[J].金融管理与研究,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