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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0篇)

时间: 2026-02-02 栏目:办公范文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篇1

一、总则

为了规范学校采购行为,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二、采购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3.优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4.保证采购物品的质量、性能和安全性,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采购程序

1.需求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出采购申请,并填写采购申请表。

2.审批程序:采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学校采购管理部门审核。

3.采购计划: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申请,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物品、数量、规格、质量要求等。

4.采购实施: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计划,按照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进行采购。

5.合同签订:采购完成后,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6.验收付款:采购物品到货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付款手续。

四、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对于金额较大、技术要求较高的采购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竞争性谈判:对于技术要求复杂、供应商数量有限的采购项目,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3.单一来源采购:对于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特定物品或服务,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采购监督

1.采购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2.教职工应积极参与采购监督,对采购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3.学校应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六、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需经学校领导层审批后生效。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采购管理部门所有。

通过本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我们也希望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采购监督,共同维护学校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篇2

为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学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财务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总务副主任、流动小组成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全校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处,由总务主任负责。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

1、学校物资(包括教育教学、劳动卫生、师生生活及办公物品等)的采购要按照计划进行。采购计划分为学期采购计划和临时采购计划。每学期开学初,必须由学校各部门报学期预采购计划,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由学校各部门书写书面申请报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由校长审批,会计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最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

2、临时采购计划作为学期采购计划的补充,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物品请购单,书写申请报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由校长审批,会计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日常招待用品的购置要经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成员购买。

3、采购学校设备时(包括电脑、打印机、窗帘、办公桌椅大批学生课桌椅等)必须由申请部门书写书面申请报告报总务处,总务主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决定通过后,会计按预算校准后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后,校长报红星四场分管学校领导批准后由总务处报经场发该科,由发该科安排场招标小组集中采购。

三、采购原则及方式

1、学校日常办公用品由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经过询价对比确定为期一年的固定采购点,对指定采购点的商品价格按不定期与市场价格进行比对,并签订定点采购协议。

2、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施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本着节约的原则,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3、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迅速组织相关人员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正常工作。

4、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采购物美价廉经久耐用物品。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采购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

四、采购物资票据的核销

1、物资采购发票必须有物资采购人员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由保管员验收签字,再由总务处负责人签字,后报校长审批签字,最后交学校财务报销。

2、凡未经校长统一私自采购的物资,学校不予审批报销。

五、采购物资的管理

1、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总务主任)管账,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一人(总务副主任)管物。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2、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副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实行同意签字或批条制。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篇3

一、总则

为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防范采购风险,特制定本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二、采购原则

1.公开透明原则:采购活动应公开透明,遵循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确保供应商之间的平等竞争。

2.经济效益原则:采购活动应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合理控制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质量优先原则:在保障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优先选择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商品或服务。

三、采购流程

1.需求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向采购部门提交采购申请,明确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预算等信息。

2.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申请,汇总并制定采购计划,报请学校领导审批。

3.市场调研:采购部门对所需物品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价格、供应商信誉等信息,为采购决策提供依据。

4.供应商选择:根据市场调研结果,采购部门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议价等谈判工作。

5.合同签订:确定供应商后,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采购执行:采购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组织采购活动,确保采购物品按时、按质、按量到达学校。

7.验收付款:采购物品到达学校后,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采购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四、责任分工

1.采购部门:负责采购计划的制定、市场调研、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采购执行及验收付款等工作。

2.需求部门:负责提出采购申请,提供采购物品的相关信息,参与验收工作。

3.财务部门:负责审核采购预算,监督采购资金的`使用情况,办理付款手续。

4.监督部门: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五、监督机制

1.建立采购档案:采购部门应建立完整的采购档案,记录采购活动的全过程,方便监督检查和追溯。

2.实行采购公示:采购活动应实行公示制度,将采购计划、供应商选择、采购结果等信息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3.加强内部审计:学校应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六、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需经学校领导层审批后生效。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采购部门所有。

通过本采购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将规范学校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为学校的正常运作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我们也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公正性,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篇4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物资采购工作程序,严肃采购工作纪律,提高采购工作效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领导

1、设立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负责物资采购工作的领导和监管。

2、成立物资采购工作小组,由后勤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总务部门负责人、纪检部门负责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等。物资采购小组是学校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处。

二、采购原则、方式及核对报销

1、学校各种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由总务处组织统一采购。

2、物资采购须先填写《黄石四中经费使用申请报告单》,经申请部门分管副校长和后勤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同意后,由总务处组织采购(两人以上参与)。采购金额伍仟元以上,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行民主决策,并在采购过程中做好市场询价或内部招投标等相关工作。

3、教学设备及其它专业设备,由申请部门会同总务处一起组织采购。

4、物资采购后,采购人员须将物资和税务发票交学校财产保管员验收、签字,并由财产保管员记账入库。

5、物资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物品质量关,尽量做到所购物资物美价廉。特殊性专业技术物资,申请部门在型号、规格、品牌及性能等方面严把质量关。

6、特殊情况,申请部门确需要自行采购的,须事先向学校负责采购工作的领导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所购物品,一律不予验收入账,不予报销。

7、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物资采购,未经批准,不得采购。

三、采购物资的管理

1、实行定时集中(或临时)采购制度,总务处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每学期集中采购1次有关易耗品,采购时,应有3人以上参加。

2、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负责管账,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另一人负责管物,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3、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副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

四、物品采购的工作纪律

参与物资采购的人员,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任何活动;不准收取供货方任何名目的'“中介费”、“好处费”;不准在供货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损害学校利益,徇私舞弊,为对方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进行严厉追责。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篇5

一、为强化学校物资采购的合理性、计划性,降低采购成本,保证物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物资采购实行有计划管理

各处室须在每学期初制订出日常教育教学所需物资的采购计划及费用核算,报校长室审核后,由办公室汇总成书面计划,交总务处执行。

(1)教务处负责提出电化教育设施级维修,体育设施及维修,以及图书、报刊、资料订阅计划;

(2)总务处提出办公室用品、照明电器等日常性用品采购计划;

(3)相关处室提出基必需的物资采购计划;

(4)临时所需物资采购编入学校追加计划内。(控购物品必须先报控购办审批)

三、物资采购实行按计划审批权限制

1、各部门在要求实施物资采购时,须详细填报“兴吴高级中学物资采购单”,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申请部门对所要求采购的物资(商品)的性能、用途、商标、尺寸、颜色、生产厂家等要填写清楚。

3、物资采购的.审批权限规定:

(1)单件在500元以下且总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由责任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校级分管领导批准。

(2)单件在500元以上或总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校级分管领导审核,校长批准。

四、物资采购实施

1、总务处负责全校所有物资的采购及物资核对工作(在特殊情况下,总务处也可委托有关处室的专业人员办理,但必须由总务处同志参与),入库入帐与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2、总务处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需要,一般按下列程序实施采购工作:

(1)总务处直接采购时,大宗或贵重物品必须先询价,货比几家后报校长同意,在校务公开栏公开方可实施采购或实行投标采购;采购时必须有2人或以上共同执行。

(2)采购物品完毕,物品与单据必须完全吻合,大宗零星物资可附清单,办妥入库手续后,按权限送有关领导审核、审批报销。

(3)物资采购中的'回扣或佣金必须按纪律上交学校。

五、物资采购的监督

1、仓库保管员对入库物资必须进行严格的交验手续。

2、出纳对物品采购的发票报销实行严格的交验手续。

3、会计负责对相关物品采购的财务单据作复验手续。

4、上述有关责任人员如发现手续不全或物品单据金额不一,保管员有权拒绝入库,出纳有权拒绝报销发票,会计有权退回重新办全有关手续,否则学校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物品采购管理,规范学校物品采购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的建设与和谐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县各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县公办学校(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物品,按本办法办理集中采购。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集中采购是指采购单位所需的教育教学用品和教育系统有专业技术特殊要求的项目采购活动。具体采购品种和限额标准参照政府采购目录,接受县政府采购中心的监督。

第四条设立县教体局采购办(设在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具体负责部门集中采购工作。其中,属于教学仪器设备的由采购办会同电教馆负责办理,其他办公类用品由采购办负责办理。

第二章采购基本程序及采购方式

第五条根据局办公会议要求,批量购置金额在20xx元以上或单件购置金额在500元以上的物品,应实行教育部门集中采购。各采购单位每月25日前将采购计划分别报局会计中心和电教馆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其中一般类办公用品报局采购办审核汇总,教学仪器设备报电教馆审核汇总后会同局采购办确定相应的采购方式。

第六条大额办公用品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按县政府采购中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其他采购方式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后,由局采购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确定采购小组成员、评标程序、谈判内容、成交标准等事项,采购单位可派代表作为谈判小组成员之一;谈判小组负责拟定合同条款及技术附件,提出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条件、名单及选择理由或公开征集、随机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与其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第八条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单位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条件,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并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第九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当遵循下列基本程序:采购单位可派代表参与采购工作,采购办负责拟定合同条款及技术附件,并对源头供应商的资信、财务状况、技术、服务和市场价格进行调查,直接与其就合同条款进行谈判,按法定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合理定价的'基础上确定成交的供应商。

第十条在采购过程中,县教体局采购办应当及时将采购活动进行详实的记录备案。同时,应当将每次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进行归档保存。

第十一条在采购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的,教体局采购办应及时与采购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终止合同的,采购单位应与供应商协商一致,并将变更、终止合同的理由、变更内容和责任等以书面形式报教体局采购办审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中标或成交的供应商不得以转包方式履行部门集中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可以分包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内容及方式进行。项目主体部分或重要、关键设备,不得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采购结束后,由教体局采购办、电教馆、采购单位及相关人员共同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参加验收的各成员应在合同所附《验收结算单》上签名并承担相应责任。《验收结算单》是支付采购资金的必备条件。

第十五条供应商、采购单位或教体局采购办认为有必要,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履约程度进行核验,并作为交付或验收的依据。

第十六条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购单位可以直接通知供应商,也可以通过教体局采购办通知供应商在限定时间内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超过限定时间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作退货处理。验收结果与采购约定不完全符合,但不影响安全、不降低使用要求和功能,而且要改变确有困难的,经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及教体局采购办协商后,可减价接受。

第三章采购资金的管理

第十七条部门集中采购资金支付由采购单位凭项目审批表、《验收结算单》、发票到县教体局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审批后由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将采购单位的采购资金汇入采购部门资金账户。

第十八条根据合同约定需要向供应商支付部门集中采购资金时,必须附采购合同、验收证明、货物发票等,经审核后将采购资金拨付给供应商。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篇7

一、总则

为了规范学校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二、采购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竞争性。

2.遵循经济、合理、高效原则,注重采购质量和成本控制。

3.遵循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采购法律法规。

三、采购范围与方式

1.采购范围:包括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图书资料、实验器材、维修材料等学校日常所需物品。

2.采购方式: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金额及需求情况,选择适合的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四、采购程序

1.需求申报: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向学校采购管理部门提交采购申请,明确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预算等信息。

2.编制采购计划: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采购申请,编制采购计划,报学校领导审批。

3.发布采购公告: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其他指定渠道发布采购公告,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4.供应商评审:采购管理部门组织对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和信誉。

5.采购谈判与签订合同:根据采购方式,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确定采购价格、交货期限等条款,并签订采购合同。

6.采购执行与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组织采购物品的接收、验收工作,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数量与合同要求一致。

五、监督管理

1.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采购活动的记录完整、真实、可追溯。

2.学校审计、纪检部门应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对违反采购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需经学校领导层审批后生效。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采购管理部门所有。

通过实施本采购管理制度,我们将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益,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我们也将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篇8

一、总则

为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保障学校正常运营和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

二、采购原则

1.公开透明原则:采购活动应公开透明,遵循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确保供应商平等参与。

2.经济效益原则:在满足教学、科研、办公等需求的前提下,应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合理控制采购成本。

3.质量优先原则:采购物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质量可靠、性能稳定。

4.集中采购原则:对于需求量大、采购频率高的物品,应实行集中采购,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三、采购流程

1.需求申报: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采购申请单,明确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预算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至采购部门。

2.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采购申请,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时间、方式、供应商选择等。

3.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应通过多种渠道收集供应商信息,建立供应商库,并根据采购物品的性质、数量、质量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和合作。

4.合同签订:与供应商达成采购意向后,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5.采购执行:采购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组织采购物品的交付、验收、入库等工作。

6.结算付款:根据采购合同和验收结果,采购部门办理结算手续,支付供应商款项。

四、采购监督与考核

1.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档案,记录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确保采购活动的可追溯性。

2.学校应设立采购监督机构,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防止违规操作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3.对采购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采购效益、采购质量、采购效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以不断优化采购管理制度。

五、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如有修改或补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通过本采购管理制度的实施,学校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为学校的正常运营和教学活动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要求各部门和采购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学校的利益和形象。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篇9

一、总则

为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益,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二、采购原则

1.公开透明原则:采购活动应公开进行,确保信息透明,防止暗箱操作。

2.公平竞争原则:采购活动应遵循市场规则,鼓励供应商之间公平竞争。

3.效益优先原则:采购活动应以提高效益为核心,注重采购质量、价格及服务的综合效益。

三、采购职责

1.采购部门:负责编制采购计划,组织采购活动,执行采购合同,监督供应商履约情况。

2.需求部门:负责提出采购需求,参与采购计划的'制定,协助采购部门完成采购任务。

3.监督部门: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

四、采购流程

1.需求申报:需求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需求,并填写采购申请表。

2.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部门根据采购申请表,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数量、预算等信息。

3.采购公告发布:采购部门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其他媒体发布采购公告,邀请供应商参与投标。

4.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包括报价、产品说明、售后服务等内容。

5.评审与选择:采购部门组织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采购需求、价格、质量等因素选择供应商。

6.合同签订与执行: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采购任务。

7.采购验收与结算:需求部门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采购部门根据验收结果办理结算手续。

五、采购监督

1.采购活动应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采购过程合规合法。

2.采购部门应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3.教职工和社会公众可通过学校设立的投诉渠道对采购活动进行举报和监督。

六、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如有其他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规定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篇10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资产购进、存储和使用业务的正常进行,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府采购制度和实物管理的要求,既要考虑办学需要,又要考虑学校资金执行能力,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采购制度。

一、集中采购与零星采购相结合

1.学校大宗采购的一律按照国家规定,编报预算,上报财政核准,通过市政府采购进行。

2.凡经报政府采购中心的允许自行采购的专业性比较强教学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

(1)经手人填报采购申请单,资产经费小组审批后,才能进行采购,应做到先到货,后付款的原则。

(2)必须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的有关人员参加,共同把关,共同负责。应实行公开招标方式,比价择优购买,增强采购的透明度,尽可能从厂家直接购物,减少中间环节费用。

(3)一切采购活动均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佣金、回扣,不得违规违纪,损公谋私。

(4)因故退货或返修,采购员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与供货方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好退货、返修等有关工作。如因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5)做好教学仪器、设备单据凭证保管、合同往来、信函、电话记录,尤其设备说明书、保修单原件交到学校存档,使用部门留用复印件。

3.达不到政府采购的材料或金额,低值消耗品,由各处室每学期开学前根据本室实际需求向总务处提交采购申请,总务处汇总根据学校财力及保管员提供存货清单审核上报校实物资产管理领导组。经同意后统一安排购置,采购时必须在两人以上人员对销售单位进行比价格,比质量按计划进行采购。

4.在教学过程中急需专用零星物品,必须经办人填写购物单,注明规格、种类、数量、金额,送交总务处审核,由总务处提交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专业教师与采购员一并进行采购。

二、完善先登记入库,后领用程序

材料实物到校后,由保管员审核原始发票是否合规,数量、质量、金额是否相符,无差错后先登记验收入库,如发现有误及时汇报追查。一切手续完备才允许借、领用。借领用人一定先填写(借)领用单、用途、部门,如借用还要注明归还日期,本部门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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