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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解放思想(收集5篇)

时间: 2026-02-08 栏目:办公范文

进一步解放思想篇1

随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推进,以“深入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的思想解放大讨论,正在xx大地蓬勃展开;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引领xx新发展,增创发展新优势,正成为大江南北的强烈共识。

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是我们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应对发展阶段新挑战,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把握社会变化新规律的锐利思想武器。实践在不断发展,认识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永无止境。只有继续坚定不移地解放思想,才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发展,才能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谱写人民美好生活的新篇章。

解放思想永无止境,这是我们党历史实践的经验总结。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党的十七大突出强调要继续解放思想。回顾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风雨历程,我们深刻体悟到,在正确理论指引下,是坚持解放思想,夺取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是坚持解放思想,开启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进程;是坚持解放思想,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可以说,只要我们坚持解放思想,我们的事业就能打破坚冰,顺利前行;越是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越需要坚定不移地解放思想。

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既是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回响,更是新起点上催人奋进的时代号角。回溯xx发展的春华秋实,无论是上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90年代开放型经济的突飞猛进,还是进入新世纪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全面小康社会的成功实践,每一轮发展都是以解放思想为先导的;每一次重大突破、每一个重要进步,无不与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息息相关,无不是运用解放思想这个利器冲破束缚、破除障碍、超越自我的结果。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面对历史赋予xx科学发展的重大使命,只有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思想解放,只有在继续解放思想上迈出更大步伐,才能从容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挑战,才能有效破解发展进程中的种种难题。正如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鲜明提出的,我们要当好深化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增创科学发展的新优势,必须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上始终走在前列。

解放思想永无止境,解放思想必须建立在坚实的现实基础之上。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解放思想不停步,提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再一次赋予解放思想新的时代内涵,为推进思想解放和创新实践开辟了广阔空间。推进新一轮思想解放,核心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切实遵循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解决好“为谁发展、怎样发展、实现什么样的发展”的问题。如果说过去思想解放主要是解决“要不要发展”、“敢不敢改革”的问题,那么今天则主要是解决“会不会发展”、“善不善创新”的问题。

解放思想永无止境,解放思想必须审视自我,超越自我,善于扬弃,勇于创新。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从发展大局出发,以勇于超越自我的精神,从传统发展观念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以往成绩经验模式的局限中解放出来,从过时条条框框的阻碍中解放出来,从部门权力、局部利益的羁绊中解放出来,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切实做到“四个清醒”“四个不为”:即清醒地认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不为过去的成绩而自满;清醒地认识面临的挑战和难题,不为既有的经验所束缚;清醒地认识发展阶段的变化和特征,不为传统的模式所局限;清醒地认识xx在世界发展大格局中的方位和水平,不为目前的小富而停滞。真正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发展问题、推动发展实践、检验发展成效,更加自觉地把继续解放思想落实到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

进一步解放思想篇2

摘要: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对于资源、能源、环境紧约束条件下创新工程质量管理,破解工程质量管理发展难题,实现工程质量管理跨越式发展,同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正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推动元江县建设工程质量,促进工程质量大发展。

关键词:质量管理;质量监督

一、深刻认识工程建设核心内容,是工程质量发展的主题。

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永恒的主题。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经济的运行发展,直接关系到投资效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所以,工程质量问题不仅是一个建设问题,还是一个经济问题、民生问题和政治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进一步强调“必须坚持好字优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程建设既要“量”更要“质”,这是我们监督工作必须把握的重要原则。

二、充分认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面临的新形势。

当前,我县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工程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如元江县玉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玉成苑商住小区有12层、元江县大酒店16层、元江县金珂集团办公大楼11层、玉溪市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天财富楼最高25层,是元江县目前建设好和建设中的高层建筑。随着工程建设规模的扩大,工程质量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近些年来,我站广大干部职工质量监督员,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等有关规定,辛勤工作,严格管理,使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并取得了长促进步。一是认真贯彻《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得到了加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二是广泛借鉴县内外成功的工程实践经验和技术成果,在我县逐步得到贯彻,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质量技术保障体系。三是通过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培训,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质量意识明显增强,质量行为日趋规范。四是坚持科技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得到广泛应用,质量技术进步取得新进展。如玉溪马桥建司施工的云南元江万绿生物集团有限公司芦荟综合加工项目扩建工程生产厂房,采用一台塔吊、两台布料机、电子计量的现代化、科学化施工;目前正在施工的玉溪市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天财富商住楼,采用混凝土搅拌站、泵送混凝土电子计量的现代化、科学化施工。五是质量监督制度不断丰富和完善,监督模式和方法不断创新,监督执法检查的力度进一步加强,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现阶段工程质量管理还存在着明显的问题与不足:一是元江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虽进入了财政供养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但监督体制机制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监督执法力度难以全面开展。二是部分参与工程建设的企业和个人的责任意识不高,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建筑市场不规范,信用缺失、无序竞争、低价中标、任意缩短建设工期等现象仍然存在;四是重大工程质量技术风险未引起足够重视,在管理上仍缺乏有效的手段和措施;五是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尚未建立,缺少法规和监管队伍等方面的必要支撑;六是工程项目已经向高、大、深、难转移,而建设、管理、监督队伍的总体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工程建设。我们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认真分析我县工程建设与管理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全面提高我县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三、探索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工程质量管理的效能。

(一)总结质量监管工作经验,探索完善政府质量监督机制。

质量监督是政府职能,是促使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落实质量责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县政府成立质量监督站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已经19年了,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们要认真总结政府质量监督的历史经验,借鉴县内外先进质量管理的先进理念和做法,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督体制机制,实现“两个转变”,提高工程质量监管的有效性。要从单纯设计与施工质量监管,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管转变。政府质量监督要整合资源、集中优势,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工程检测等建设工程参与各方全面纳入质量监管范畴,实施全方位统一监管;要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结构合理使用年限,实施全过程监管。要从“普通化管理”向“差别化管理”转变。要抓住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解决突出的问题。首先,根据不同企业的业绩、信誉、工程质量保证能力等情况,在不同时期区分重点与一般监管对象,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管。其次,在工程类型上,要重点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质量等直接涉及到城市公共安全和群众利益工程的监管。再次,在结构实体质量上,要突出对技术风险较大工程的监督。

(二)加强基础建设,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元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程质量监管制度,逐步消除工程质量管理盲区和薄弱环节。企业自律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根本,是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的基础。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贯彻执行《工程勘察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工程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和《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全面落实质量责任。要按照要求建立内容完善、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细化和落实质量责任,真正形成企业质量管理的自律体系和机制。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升,离不开整个行业的自主创新。要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在提高和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广新标准、新规范,统一技术要求,明确质量目标,控制技术风险。要鼓励和支持企业研究、开发先进适用的专有技术工艺,为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和质量创造条件。

工程质量的好坏,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没有一支高素质的建设队伍,就不可能有一流的工程质量和一流的质量管理。我们一方面要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各类注册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对一线管理人员和农民工培训,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和实际操作水平。另一方面也要引进人才,不断充实工程质量监管队伍,加强对现有质量监督队伍培养教育,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突出重点,进一步推进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一)强化建筑节能质量监管。

节能减排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新颁布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落实。二是加强节能材料管理,查处劣质节能材料,确保使用材料的质量。三是按照建设部制定的《绿色施工导则》要求,积极推广绿色施工,降低施工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保护环境。

(二)强化大型公共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

大型公共建筑和基础设施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象征。这些工程建设不仅投资规模大,而且往往集大空间、大跨度、深基坑于一身,设计、施工复杂,危险源众多,高风险集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设计方案优化,严格施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最大限度消除危险源,降低工程风险。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三)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监管。

住宅工程质量直接涉及到老百姓的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要大力推进住宅工程“一户一验”制度,组织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人员严格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验收。查处工程建设存在的质量问题,特别是影响住宅工程使用功能的屋面渗漏、墙面地面开裂等质量通病,责令施工方限期整改,对上一道工序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不断研究、总结用户对住宅工程质量意见,认真解决质量投诉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四)强化建筑市场监管。

进一步解放思想篇3

解放思想问题不是一个新话题。河北的思想不够解放,胆子不够大,步子不够快,存在着解放思想的极大必要性。而且多年来,我们也总是强调解放思想,还开展过形式多样的思想解放活动,如河北形象建设、新河北人文精神大讨论等,可是喊来喊去,思想解放的成效还是不明显。原因何在?我认为是没有点准“真”和“实”这两个关键穴位。

解放思想要求真,动真的。把解放思想的矛头对准自己。现实中,我们虽然对解放思想问题讲得不少,但只是嘴上的功夫,字上的功夫,开会一讲,文件一发,就算完事了。也就是说,把解放思想这么一个重要问题当作了一件寻常的工作,省里要市里解放思想,市里要县里解放思想,县里要乡里解放思想,最后谁的思想也没解放。我认为,从上到下都有解放思想的任务,解放思想不能像其他工作那样层层部署,而应将矛头对准自己,决不能把解放思想当手电筒,只对别人不对自己。如果每个班子、每个领导的思想解放了,整个河北的思想也就都解放了。真在直面现实,勇于承认差距。现实最冷酷,现实也最能教育人、激励人。我省经济总量名列全国第六,但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却很低下;我省钢铁产量位居全国第一,可全国24个钢铁企业的26个“中国名牌”没有一个是河北的;我省人口占全国第六位,可去年300多项国家科学进步奖中,我省仅有4个……这些对比让我们很没面子。知耻而后勇,承认落后才有解放思想的动力。真在忍痛割爱,敢于忍受痛苦,作出牺牲。解放思想就是要舍弃陈旧的、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甚至要舍弃一些眼前的现实利益,这无疑让一些人感到痛苦,所以宁愿抱残守缺,也不想忍痛割爱。解放思想就是要算清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算清小账和大账,以暂时有限的牺牲换取长远的根本的利益。

解放思想要务实,来实的。标准要实。不能把解放思想当作一句空洞的口号,当作一个原则性的号召,要有实实在在的标准。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具体化为工作标准,经济发展的标准、社会事业发展的标准、改善生态的标准等等,然后对照这些标准解放思想。要把先进省份作为标准,树立追赶目标和学习楷模。有些省份、有些地区原来的发展基础与我们不相上下,甚至有的地方还不如我们,可是人家思想解放力度大,思路活,办法多,逐渐超过我们,甚至把我们远远地抛在了后面。思想解放的程度决定发展水平的高低。人穷志不能穷,只有想得到,才能做得到。成效要实。张云川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解放思想要在六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即通过解放思想,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整体水平,进一步完善区域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全省上下的沿海意识,进一步推进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解决好发展中的人才制约问题。这几个方面是当前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是需要通过解放思想认真解决的问题。措施要实。要想不走过场,解放思想要有扎实的措施来做保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是十分有益的,但必须组织好,不能流于形式,如同过眼烟云。更重要的是,作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解放思想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实践深入到哪里,社会进步到哪里,思想解放的步伐就要随之跟进到哪里。反之,只有思想解放到哪里,我们的实践和进步才能到达哪里。

进一步解放思想篇4

一是增强忧患意识,让自己听进去

解放思想这个词,我们讲了许多年。然而,在一定层面上,思想障碍依旧存在。有人认为是“老生常谈”没有新意,有人感觉麻木,有人产生厌倦。那么,我们需不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呢?答案是肯定的。第一,我们正在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是一场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并没有给出现成的答案,我们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遵循,而只能边进行边探索。这就要求我们的思想要与时俱进。第二,正如十七大报告所说,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建设事业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只是初步建立,一些旧有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要想有效地解决这些现实问题,都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第三,在去深圳学习考察过程中,深圳经济建设的大手笔,自主创新的新思维,产业链配套发展的好做法,城市规划的大气魄,以及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难题方面的新理念,的确让我们耳目一新,同时看到了差距。因此,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看到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形势,看清面临的严峻挑战和激烈竞争,看准我们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真正让自己听进去,真正把解放思想作为当务之急,高度重视起来。

二是增强主角意识,把自己摆进去

推动新一轮思想大解放,关键在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尤其各级领导干部,是改革发展的决策者,是各项建设事业的组织者,其思想解放与否,思想解放程度高低,都会对改革发展进程产生重要影响。从另一个角度讲,我们基层领导干部,自觉地进一步解放思想,显得尤为重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是党和政府的最基层组织,党的方针政策要靠我们去向群众贯彻。如果我们思维迟钝,敷衍塞责,那么,许多事情都将流于形式。如果我们党员干部都把解放思想流于形式,那我们对老百姓还能有什么期待呢?因此,在解放思想中,我们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增强主角意识,切实把自己摆进去。

三是增强创新意识,把思路想出来

这次思想解放,至少应该包括三方面内容:其一,树立世界眼光,看到自己的差距,克服盲目自满和无所作为的思想,虚心向榜样学习,敢于向先进叫板,用开阔的视野谋划下一步发展蓝图。其二,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探索和掌握社会发展规律,摆正和处理好各种关系,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其三,进一步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把民生问题当作大事,把党的宗旨落在实处。对我们来说,就是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建设具有港航服务业特色中央商务中心区和现代化中心城区的奋斗目标,确定我们××街道的工作思路,把注意力放在发展、和谐、民生等问题上。要跳出“××”看街情,在深化形势判断上有新突破。要立足“××”看优势,在转变发展方式上有新突破。要比肩前沿看改革,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有新突破。要着眼思路看状态,在改进工作作风上有新突破。说一千道一万,通过新一轮思想解放要在思想深处进一步理清“下一步应该怎么干”。

四是增强责任意识,把成果拿出来

第一、在经济工作上要有新贡献。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我们街道办事处应该从自身的情况出发,选好切入点,积极参与经济工作。比如:积极参与招商引资,为区街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方面做出新努力,努力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任务,为我区经济连续多年在中心城区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做出新贡献。

第二、在“民生工程”上要有新举措。街道的工作对象是老百姓,我们有责任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广大群众中去。在劳动就业上,要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通过免费提供场所、定期资金扶持的方式,把就业基地作为孵化器,使辖区失业人员走上就业、创业,带动其他失业人员就业的轨道。在社区服务方面,在提高社区资源普及率和利用率等软件建设上做文章,充分利用辖区单位的资源共建、共享,可以尝试建立日托养老机构,以满足新时期的养老需求。在城市建设上,要加大和谐楼院建设力度,努力建设生态宜居环境,让辖区百姓拥有一个健康生活的环境。

进一步解放思想篇5

教育立法是现代教育的主要标志之一,也是国家干预和管理教育的重要手段。依法治国,落实在教育方面,就是依法治教。有法可依是依法治教的前提。广东教育立法起于1986年9月,立法工作经历了一个从解放思想到立法领域不断拓展,立法数量不断递增,立法质量不断提高的过程。截至2007年12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教育法规有3项,批准的地方性教育法规有10项;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规章有l2项。这些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教育规章,促进了广东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主要标志是:1996年,广东在全国率先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得到巩固和提高,进入全国先进行列。2002年―2007年,全省高中阶级教育毛入学率从44.7%提高到65.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15.3%提高到25.6%,农村及城镇低保全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快速发展,高校科技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力不断增强。回顾广东教育立法历程,清晰可见个色。

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先行性立法。据1991年统计,全省当时共有普通高等学校42所,每万人口中普通高校在校生只有14.6人,比全国平均数的17.6人少3人。在当时改革开放的12年中,广东省经济发展迅速,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年递增长率为18.56%,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年递增长率为16.5%,国民收入的年递增长率为17.2%。而同期,广东省普通高校在校生年均增长率为6.9%,高等院校年均增长率为2.93%。由此可见,广东省高等教育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远远满足不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当时,国家尚未制定高等教育法。1992年5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广东应解放思想,在全国率先制定高等教育的地方性法规,使高等教育尽快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1993年11月16日,广东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高等教育管理条例》。这个条例在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规范管理等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立即受到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国家教委的高度评价,为国家制定高等教育法提供了借鉴。

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性。较之于其他省市,广东省更早地遇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课题。这是现实的需要向立法提出的呼唤。为了加快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程,省和有立法权的广州、深圳、珠海和汕头市分别制定了《广东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广州市制止义务教育阶段非正常辍学的规定》《汕头经济特区义务教育条例》;广东在扫除文盲工作方面也居全国前列,为巩固这项工作的成果,制定了《广东省高标准扫除青壮年文盲单位考核验收的暂行办法》;为进一步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制定了《广东省实施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为进一步鼓励和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制定了《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广东省民办高等学校设置实施办法》《广东省基础教育民办学校管理规定》《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非学历高等教育管理办法》《广州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等。

抓住重点和难点立法。教育经费紧缺,一直是困扰教育发展和提高的重点和难点。为改变广东教育经费紧缺的落后状况,将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依照法规规定予以保障,如制定《广东省高等教育管理条例》时明确规定:“省、市人民政府应保证高等教育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使全省高等教育经费支出占全省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提高,到本世纪末达到1%”;“省、市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高等学校的拨款逐年增加,其增长率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费逐年增长”;“省年度财政预算内的高等教育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经费,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纳入省的年度计划下达执行,由高等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各市的高等教育拨款确定后,由市财政部门直接拨给所属高等院校”。

不贪大求全,注重可操作性。教育立法涉及的问题很多,地方立法不宜贪大求全,面面俱到;应突出重点,注重可操作性。如《广东省实施办法》只有二十五条,突出了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师待遇的保障两大主题,有力地促进了教师队伍素质和待遇的提高,保障了教师的合法权益。又如《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只有二十条,《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只有十八条,《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只有十六条,《广东省普通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只有十三条,《广东省高标准扫除青壮年文盲单位考核验收的暂行办法》只有十条。由于条款不多,简明扼要,针对性强,易于操作,所以实施后反映较好。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广东的教育事业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2007年全省高校毛入学率为25.6%,低于浙江、江苏5个百分点以上;常住人口每万人高中阶段在校生324人,也低于全国340人的平均水平,位居全国各省市区中的第22位。广东的教育水平与广东作为经济强省的地位极不相称。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教育立法还不能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近7年来,广东教育立法较为滞后。广东教育立法的数量主要集中在1986年至1999年之间。2000年至2007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没有通过一项地方性教育法规,只批准了深圳市一项地方性教育法规。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规章也只有三项。自1979年12月至2006年12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和批准的地方性法规有425项,教育类只占2.8%。现在广东教育立法数量位居全国各省市区中的第25位。

为继续解放思想,进一步加强教育立法,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推动广东教育事业新一轮的大发展,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要及时修订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教育规章。2006年5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这次修订的核心,是要全面“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对当前实施义务教育的诸多方面进行了重要调整,意义重大。广东应尽快修订《广东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制定的12项教育规章距今,有的长达20年了,不少规定已不符合新形势的要求,应及时予以修订和完善;有的应废止。对一些教育规章实施以后,反映较好的,如《广东省教育督导条例》,建议修订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成为地方性教育法规。

其次,要根据当前广东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尽快制定《广东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和《广东省职业教育促进条例》。未来10年应考虑制定以下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政府规章:《广东省基础教育资源均衡发展条例》《广东省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条例》《广东省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办法》《广东省残疾人教育条例》《广东省中外合作办学促进条例》《广东省终身教育条例》《广东省考试条例》《广东省外来工子女入学保障与管理条例》《广东省中小学校校园安全保护条例》等。哪些需要由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作为地方性法规,哪些应由省人民政府制定规章,要认真进行研究和协调,区别轻重缓急和根据条件成熟情况,提出本届任期的立法计划和年度立法项目,避免立法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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