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会议安排,现将XX县农村危房加固改造示范建设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XX属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域之一、14个重点片区的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之一、云南省59个革命老区之一,是典型的“老、少、边、穷”为一体的民族分散杂居农业县。据2014年调查统计,全县农村共有C、D级危房63901户。截止目前,全县累计完成农村C、D级危房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15150户。其中,2016年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完成813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C、D级危房修缮加固、拆除重建工作。
2017年,XX县被列为全省农村危房加固改造示范县。按照住建部、省委省政府、省住建厅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我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认真总结,走出了一条工程造价低、改造工期短、贫困地区可借鉴、可复制的农村危房改造新路子。
一、找准问题,积极探索谋出路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惠民工程。针对我县农村C、D级危房存量大,上级农危改项目计划少、补助标准低、群众自筹资金难,危房拆除重建成本高、工期长等实际,县委、县政府经过深入调研,按照“安全稳固经济适用”的原则,提出了以改造加固为主的农村危房改造模式。先后制定了《XX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XX县农村危房加固技术导则(试行)》,为全县C、D级危房加固改造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指引和技术支撑。
二、凝聚合力,健全机制强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XX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建立实行危房改造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重视技术支撑。成立了县级农村危房认定和改造专家队伍,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的危房认定和改造加固技术服务队伍,组织全县相关技术人员和农民工匠进行危房认定和改造加固业务培训,为全县农村危房认定和加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加强质量监管。县级专家组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为各乡(镇、街道)危房认定和改造加固工作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按照不低于30%的标准对各乡(镇、街道)的危房认定及改造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即时整改。乡级技术组在县级专家技术队伍的指导下,驻村包户开展技术指导,并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有效监管,确保所有改造房屋符合技术规范和改造标准。
三、试点先行,分类施策抓示范
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我县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选择砖混结构、空心砌块砖木结构、土木结构、石木结构四种具有代表性的房屋结构类型,以解决危房结构安全为重点,按照“一户一案、试点先行、总结推广”的思路,严格遵循“农户申请现场调查制定方案签订协议组织施工竣工验收建立档案”的流程,根据农户危房存在的危险点,制定每户切实可行的加固改造方案,在做出概算并与施工方签订协议后,进行加固改造示范建设。
四、总结经验,示范引领重推广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社会扶助等措施,努力改善我区农村困难群众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全面提高广大农村住房的防灾抗灾能力,为全面启动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提供示范性经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我区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协调,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与我区正在实施的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民生项目相结合,注重保护旧有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统筹搞好规划,科学选址设计,提高防灾避险能力。
2、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建为主。政府对建房困难户给予适当补助和特定优惠支持政策,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3、坚持经济实用,加强防灾减灾。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科学选址,分类指导、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和安全适用的房屋。异地搬迁集中重建要合理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美化居住环境。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必须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扩大试点对象及任务
(一)扩大试点对象
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暂行标准》,有下列二类情形的(以下简称二类危房)列为扩大试点对象:
1、中、轻度危房中的五保户;
2、重度危房的低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
(二)扩大试点任务
全区共安排400户试点任务,其中市下达给我区任务数为375户,为确保此任务的全面完成,区政府在此基础上再预增加25户(全部安排给大河镇实施),分别在大河镇、大湾镇、老鹰山镇、月照乡等4个乡镇实施,各乡镇的具体任务为:
1、老鹰山镇117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56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61户。
2、大湾镇111户。中度(二级)危房五保户3户,轻度(三级)危房五保户2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41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65户。
3、月照乡80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10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20户,重度(一级)危房一般户50户。
4、大河镇92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13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29户,重度(一级)危房一般户50户。
三、建房方式、要求和时限
(一)建房方式
建房可分为拆除(恢复)集中重建、分散重建和局部修复等方式。地质灾害危房户和自然村寨重度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原则上应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建房设计规划应经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全区400户危房改造试点扩面任务,分散建房339户,集中建房56户(老鹰山镇木桥村),维修房屋5户(五保户)。
(二)建房要求
1、本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4个试点镇乡要选择部分交通便利、基础条件好的村作为农村危房改造示范点,各示范点应优先考虑公路(月照乡独山公路、水小路等)、铁路沿线和旅游点、民族村寨的危房改造工作。
2、各镇乡及相关部门要按下达任务数20%的比例并结合新农村建设要求,积极协调、整合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公路主干线的农村房屋进行维修改造,逐步改变我区农村面貌。
3、各镇乡要加强引导,注意把握建房标准,控制建房规模,确保工程质量。建房面积一般不少于人均2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
(三)工作时限
2008年12月中旬正式启动全区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2009年4月底全面完成试点任务。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建设准备阶段(1月10日—1月14日)
(1)1月10日—14日:各镇乡确定试点村、按程序确定建房对象、安排建房方式、拟定扩大试点方案。
(2)1月10日—14日:建设部门负责编制规划方案及相关资料,并报省、市备案。
(3)1月10日—14日: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整合建房资金,并及时下拨。
2、工程主体施工阶段(1月14日—4月20日)
(1)1月14日—2月20日:层层签订责任书和协议书,组织群众或施工队伍拆除危房,进行“三通一平”和备料,集中重建点动工。
(2)2月21日—4月5日:实施主体工程建设。
(3)4月6日—20日:开展沼气、水、电、圈舍、道路等配套公共设施建设。
镇乡按进度发放建房补助款。
3、总结验收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1)4月21日—25日,区级按扩大试点实施方案、规划方案、村庄整治规划等组织全面验收和总结。
(2)4月26日—30日,接受市级评估验收,工程全面完工。
四、补助标准与资金筹集
(一)资金筹集
1、省、市根据我区试点任务数375户和人均财力状况共安排扩大试点资金442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302.4万元,市级补助67万元,区财政按照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的要求,安排补助资金72.6万元。另外,区政府在上级安排建房任务数的基础上预安排的25户重度危房困难户建房资金由区财政先行承担,资金数额为30万元,并安排8万元工作经费,区财政共配套资金110.6万元。
2、在上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有条件的乡镇应发动社会捐助、部门帮扶等措施,多方筹集资金,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各试点乡镇应根据工作情况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
(二)补助标准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的补助标准为:低保户重度危房为1.6万元;五保户中、轻度危房分别0.6万元、0.35万元;困难户重度危房1.2万元;一般户重度危房0.675万元。试点乡镇可根据建房户贫困程度、住房状况、筹资能力等因素适当调剂到户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由各试点乡镇根据经济状况和人均财力等因素确定。
五、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区逐级审核申报,市级危改办审批,省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3)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区危改办报市危改办申报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
(3)《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4)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二)分散建房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审批,市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建房方案;
(3)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区危改办报市危改办备案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六、职责分工
(一)部门责任
1、区危改办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调度、拨付及监管,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职责,负责整个工程的实施、监管和牵头组织验收。
2、区建设局负责规划设计、工程质量监督,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的规划、设计。规划设计要根据试点村组的民族特点,体现民族特色;免费制作工作所需图纸、资料;加强对试点村组消防建设的指导;制定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房屋的平面图、立面图;制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对工程质量督促检查,减免有关费用。
3、由区民政局牵头,区扶贫办、区农办配合。负责危房改造户基本情况的核查,帮助困难建房户解决生活问题。
4、由区农办牵头,涉农部门配合。负责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配套串户路硬化和民居改造、沼气池、圈舍建设资金补助,帮助建房户发展生产;组织实施人畜饮水配套工程;减免育林费,对用于危房改造的自有木材免费办理相关手续。
5、由区交通局牵头,卫生、供电等相关单位配合。负责试点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试点村组有良好的交通条件;负责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村组电网改造,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电表安装费给予减免;负责试点村组的卫生防疫及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6、由区国土分局牵头,区建设局配合。负责在宅基地审批上,把落实旧宅基地恢复农田与新址占地相结合,对宅基地的审批给予特殊照顾,简化手续,方便搬迁,并减免土地占用费;负责集中连片建房的选址,组织具有资质的专业部门进行地质评估。
7、由区发改局牵头,民政、国土、农办、水利、农业、林业、交通、财政、残联、扶贫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项目资金的整合,把与农村危房改造有关的资金调整到试点村并组织实施。
8、由区财政局牵头,监察、民政、审计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工程进度及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纪律,确保资金高效使用;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和匹配资金、工作经费等所需资金;帮助解决试点村组群众建房小额信贷。
9、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广局和新闻媒体配合。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及试点工作做法、成效、总结试点经验,做好典型宣传报道;积极配合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面;收集相关资料,制作汇报光碟。
10、由区农信社牵头,帮助解决群众建房小额贷款。
11、由区乡企局牵头,区经贸局、区建设局等部门配合,积极协调各驻区各建材企业对农民建房所需的砖瓦、木材、水泥等原材料给予帮助支持,尽量按优惠价供给。
以上各组要根据本组工作职责制定相关工作实施细则;除做好本组工作以外,要积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区领导包保分工
1、月照乡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区长)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月照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月照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月照乡政府抽人组成。
2、大湾镇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责任人及牵头单位:*(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大湾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大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大湾镇政府抽人组成。
3、老鹰山镇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副区长)
责任人及牵头单位:*(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老鹰山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老鹰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老鹰山镇政府抽人组成。
4、大河镇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大河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大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大河镇政府抽人组成。
各包保实施组工作职责:整合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按要求完成项目实施镇乡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按新农村建设要求完善串户路硬化、民居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按项目申报与审批程序,做好资料收集,搞好档案管理,按时报送相关资料;完成区包保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是全区全面推进危房改造的重要工作环节,各镇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为省、市、区全面推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示范性经验。
(二)健全机构。在区政府和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危改办要充实力量,抽调成员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并解决相应工作经费和车辆;乡镇政府要设立危改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统筹抓好危改工作。
(三)落实资金。要将民政、财政、发改、建设、民宗、国土、农业、水利、扶贫、农办、林业、文广、残联、电力等部门资源和资金进行整合,本着“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
(四)社会动员。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组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开展危房改造。
(五)监督检查。区监察、审计、督查、财政、民政、建设、危改办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管理的督促检查,严肃纪律,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加强舆论监督。
一、主要任务
年各县区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以省建设厅、财政厅下达计划为准。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结合“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立足农村实际,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分片分期实施整村集中连片改造,带动村庄村容村貌明显改观,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的改善。
二、主要目标
年,是国家制定和实施连片特困地区区域经济发展与扶贫开发规划的第一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要找准新一轮扶贫开发与市情的结合点,按照“扩大规模、规范管理、保证质量、突出效果”的总体思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力求实现“三个新的突破”。
(一)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在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效果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农村危房改造要以整村集中连片改造为着力点,结合旅游乡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建设,按照“确定一个点、实施一个点、验收一个点”的思路,积极推行《农村危房改造特色风格设计方案汇编》方案,对结构安全但需要整修立面的房屋,按照“立面色调一致、乡村特色浓郁、环境协调统一”的要求,积极推进重点区位地段的村庄危房改造,最大限度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效果。
(二)优先安排特困家庭,在解决特殊群体住房困难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一是严格实施程序,确保选户准确。农村危房改造要坚持“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功能最基本”这一基本原则,突出“选户准确”这一基本要求,严格按“一申二评三核四批”的程序进行,并对评议结果、复核结果、批准对象在村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操作。
二是严格实施对象,优先弱势群体。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为长期居住在存在安全隐患的窑洞、土坯房等危房,且无能力自行改造的农户。要在用足用活中央和省上补助资金的同时,按照“先危房后旧房”、“先困难户后一般户”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单亲特困母亲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贫困复员退伍军人家庭、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中住房安全隐患严重的农户优先安排。
三是实行差异化补助,建设“交钥匙”工程。将省级农村危房改造与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项目重叠实施,各级政府补助资金打捆使用,实施差异化补助,拉大补助标准差距,各乡镇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建设一定数量的“交钥匙”工程,建筑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补助资金控制在30000元以内,由村民委员会分配给无任何筹资能力的特殊困难家庭居住。
(三)突出结构安全和节能示范,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执行国家规范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一是提供设计图集,提升建房效果。各县区都要编制符合当地民族特色、地方特点,适合当地农民生活水平,让农民“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的危房改造建房设计图集,并对整村建设的农房进行统一规划,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或由农户按设计图纸自建,新建农房一律为砖混或砖木结构,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上下圈梁构造柱”的抗震结构安全基本要求,结构安全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验收,不得享受国家补助。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结构安全。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农民自建房屋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建立健全安全质量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活动,确保建筑质量和施工安全;乡镇政府要采取领导包片、干部包村的办法,认真排查房屋建设中的质量和施工安全问题,确保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成优质工程、安居工程。检查工作要有记录,对工作程序、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节能保温、整改措施等准确记载。整改不到位的不予验收,不得享受国家补助。
三是严格执行规范,强化建筑节能。建筑节能要严格执行《严寒和寒冷地区农村住房节能技术导则》和《严寒和寒冷地区农村住房节能技术指南》,从户型设计、围护结构、采暖系统等各个方面强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达到一定的节能效果,不按有关规定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不得享受建筑节能补助。
三、实施原则
(一)规划先行,相对集中建设原则。整村建设的村庄,要尽可能打破区划进行统一规划,就近相对集中建设。原则上按照“三靠三进”及“三线”组织实施。“三靠三进”即靠近县城的城郊改造户进入县城规划区建房,靠近乡镇规划区的农户进入规划区,靠近自然村的分散户进入自然村。“三线”即公路、铁路和风景名胜区沿线。要通过农村危房改造,调整农村居民点布局,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依据《村庄整治技术规范》搞好村庄整治,使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互促互进,达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目的。在优先解决好特困群众家庭居住安全的前提下,整村、整流域推进,沿公路、铁路和风景名胜区周边以及小城镇周边的村庄实施集中连片改造。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对整村农房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分别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方式进行改造。对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要采取政府主导、镇村组织协调、党员干部帮扶、群众投工投劳、实施差异补助等多种方式,确保特殊困难家庭危房得以改造,保障居住安全。对其它改造户,要通过政府补助资金的引导,充分调动其投身农村危房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显现农危房改造的效果。
(三)统筹兼顾,整合资金的原则。要以农村危房改造为切入点,统筹农村给水、道路、污水等基础设施以及村委会、文化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村庄整治、扶贫整村推进、农村污染治理、新农村建设等项目有效衔接,整合使用相关涉农资金,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危房改造整体效果最大化。
(四)试点示范,规范建设原则。陇西县被省上确定为省级整乡整村推进示范县,通渭县被确定为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县,其它县区都要选择一定数量的乡镇,进行整乡整村推进和规范化试点。试点县区、乡镇都要及早制定实施方案,统一节能标准,突出示范作用,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建设质量,使其成为特色鲜明、功能齐全、居住安全、节能保温的具有代表性和说服力的典型示范新农村。
(五)创造地域优势,继承发扬特色文化的原则。以农村危房改造为载体,以推进“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为契机,建设融合民居文化、体现地域特色、充满现代生活气息的新型民居。要充分认识乡土建筑文化对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性,深入挖掘各地民俗文化资源,切实处理好功能与品位、现代与传统、人文与自然的关系,突出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历史文化特色,突出农村住宅的人文化、改造一批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农村住宅。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村集中连片危房改造工作,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安排计划到点、过程指导到位、检查验收到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整村集中连片危房改造作为年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明确职责分工。建设部门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并做好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建房规划设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配套资金落实、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建房用宅基地的规划和审批工作;审计部门负责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中违纪行为的防范和查处工作;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部门配合。整村集中连片实施危房改造作为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建设部门要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发挥规划在村庄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中的龙头作用,按照“渠道不乱、项目不变、整合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将涉及村庄建设的项目整合,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减免相关收费,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便捷服务。
(四)注重典型示范。要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与宣传、新闻媒体联系加大对整村集中连片危房改造做法、效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中步提高广大群众的认知和参与程度。各县区建设部门要及时总结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整村集中连片向面上拓展、向深度推进。
(五)加大监督检查。要形成对集中连片地区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结合“联村联户、为民富民”活动,采取“领导包村、干部包户”的方式,加强对改造农房和村庄整治全过程的技术服务和质量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办法,加强验收和考核工作。
(六)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现象。对实施对象不合理,或者组织不力,致使建房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完不成当年改造建设任务,或优亲厚友、瞒报虚报,特别是贪污、挤占、挪用、截留危房改造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并停止当地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对施工企业在使用建房材料时以次充好、施工中偷工减料、不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进行施工的,要严肃处罚。同时,对年、年、年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要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及时纠正错误。
(七)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实行一户一档,要将改造申请、政府补助资金审批表、改造前后住房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完备、真实、准确。按照农村危房改造信息软件系统要求,认真做好档案信息录入工作,纸质档案内容应与信息软件内容相一致。
一、组织领导到位
1、成立了党委书记何新发为组长、场长为第一副组长、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县垦殖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组、宣传组等。
2、组成了总场驻分场危房改造工作小组。
3、建立了危房改造工作责任制,严格扶助对象、用地标准、改造任务、工程质量和竣工时间。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单位,到人。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严格组织纪律,强化工作职能。建立了调度督导机制,实行周调度,月检查,年考评。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奖罚分明,总场纪检监察要全程监督,维护危房改造工作正常秩序。
二、宣传引导到位
1、总场召开了危房改造动员大会,会上,学习省市县有关危房改造的文件精神,学习和讨论了总场危房改造实施草案,部署了危房改造各阶段工作任务,下达了各分场危房改造异地建设指标等。
2、展示总体规划图和效果图,书写标语和刊出了专栏,印发宣传小册子,宣传报导危房改造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应办的实事好事。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激励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实际工作到位
1、调查摸底。按照工作要求,对全场危房户家庭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完成了入户调查和与危房户家庭签订危房拆除,异地新建协议书。同时,与国土资源、建设规划部门共同完成了对确定的今年整体搬迁的13个居住点宅基地的测量工作,为土地增减挂,筹措基本建设资金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
2、总体规划。结合建设垦区新镇和小农村建设等,征求广大干群意见和要求,确定了自小学至殿山,由县规划局设计院规划一条长近1000米、宽30米的新区大街。规划平面图、效果图和工程预算等也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项目招投标的准备工作。
3、拆迁补偿。对在规划区内占用集体村农民土地和其他居民住房,确定了补偿标准和土地置换办法。同时基本完成了占用土地和居民住房的测量和汇总工作,月底开工前补偿款发放到位,土地置换到位。
四、近期工作安排
1、完成《垦殖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报县政府批复工作。
2、实事求是审核落实300户危房改造家庭,张榜公布,接收群众监督。
3、开展入户危房拍照和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一、开展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要求。2018年来,我区危房改造“四类对象”贫困户为重点,完成732户“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对10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回头看工作,截止6月底,XXX户已全面整改完成;对全区XXXX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核验完毕。并分片区对核验工作进行抽查,重点针对系统预警信息和保障措施不符的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共调研XXX户,有效保障了核验系统数据的真实性。邀标鉴定公司对全区XXXXX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进行了鉴定。
二、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农村住房统筹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统筹全区脱贫攻坚住房建设工作。
(二)制定方案,制定了《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指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并明确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家庭,按照省级文件规定2018年至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1.3万元/户、D级2万元/户(其中D级新建区财政再配套补助资金1.5万元/户);
三类重点对象(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家庭)C级1.3万元/户、D级1.3万元/户(其中D级新建区财政再配套补助资金1.5万元/户)。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2.5万元/户、D级2.5万元/户(其中D级新建区财政再配套补助资金1.5万元/户);三类重点对象(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家庭)C级2万元/户、D级2万元/户(其中D级新建区财政再配套补助资金1.5万元/户).
(三)工作流程,按照中、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操作流程:即农户自愿申请、民主评议及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后报区扶贫移民局、区民政局、区残联进行对应身份识别、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审批。
(四)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XX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图册。
(五)业务培训及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我区对农村工匠开展了业务培训,区建设局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公开邀请招标确定了1个鉴定公司对C、D级危房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公开邀请招标确定了专业监理公司对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住房建设质量安全进行全程监管,与此同时区建设局派出20名技术业务骨干,进行现场督查督办,并实行“一周一调度”全程跟踪任务进度。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乡镇领导重视不够,召开全区脱贫攻坚住房保障会分管领导无故缺席(如XX街道办)。
(二)未按要求施工。
个别乡镇未严格按照D级危房新建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施工。新建住房超面积等情况。XX镇2户未按图施工超面积、XX街道办3户未按图施工(已整改2户、1户至今未整改)、XX街道办事处1户超面积(停工未整改)、XX1户超面积。
(三)C级危房排危不彻底。
个别乡镇实施C级危改房屋主体排危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有的水泥砂浆标号不够,有的更换椽子檩子采用不合格的旧材料,有的厨房、厕所、圈舍功能分区不达标(XX镇、XX镇)、XX乡D级修缮加固无修缮加固方案。
(四)D级新建入住率低、附属设施未完善。
D级新建房屋长期无人居住,入住率偏低。
(五)未建立相关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乡镇(街道)未收集整理脱贫攻坚回头看“大排查”发现的住房问题,以及中省市督查暗访、年度成效考核、财政绩效评价、审计监察等各方面反馈的住房问题,未分类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未制定整改方案。
(六)一户一档资料存在问题。
部分乡镇(街道)一户一档资料不齐全,未按年度分村、分等级整理归档。个别乡镇(街道)重视硬件改造,忽略软件资料和系统录入工作,造成网上信息档案资料与实际档案资料成在差异,审批资料签字、盖章不齐,有的危房改造照片张冠李戴,档案资料与信息系统、危改户实际情况不一致,个别档案信息存在逻辑问题。
(七)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个别乡镇危改对象户提出申请后,村镇两级未认真审核就直接上报,有的五保户既住敬老院又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有的工匠参加了区上组织的工匠培训,但施工过程中仍然不按技术导则规范施工,有的危房改造在施工关键环节乡镇建设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到现场检查把关,导致有的危房改造施工不规范而出现质量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个别乡镇(街道办)本应上报的资料未能及时上报甚至根本不报。
(八)部门配合存在问题。
部门与部门之间配合之间沟通交流不足,联系不够紧密。
四、工作开展情况
(一)挂图作战,我区组织业务骨干20余人和监理公司,划分成3个片区,进行现场督查督办,全面跟踪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