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以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推动交通管理制度创新,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行精细化管理和严格文明执法,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全面提升公民的法制意识、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提升交通执法质量,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全面提升道路规划建设管理的精细化、标准化、一体化和现代化水平,道路交通管理更加科学,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活动内容
(一)城市道路。
1.提高城市交通规划水平。各县区政府组织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运输、财政、公安等部门,深入调研,编制具有前瞻性的道路、停车场、公共交通发展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制定交通标志设置导则,规范主次干道交通设施,优化城市路网结构。
2.缓解道路资源与交通需求矛盾。交通运输部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公交线路,配合规划、建设等部门对公交站点实施港湾式改造,规范或新建出租车落客点。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城管部门优先打通“断头路”、“瓶颈路”,合理改扩建主干道和小街小巷,畅通道路微循环,形成主次干道合理搭配的道路网络。提倡乘坐公交车、骑自行车或步行等交通方式,减少公务、私家车使用频率。
3.改善静态交通秩序。城市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定的停车指标,规划设置配套停车位,同时对需要进行交通影响分析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建设、交通、公安部门依据市政府公布的《城市交通影响实施办法》组织实施交通影响分析的评审。城管部门清理道路摆摊设点、占路施工、堆物堆料。公安部门按国家标准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和隔离设施,做到标准统一、位置适当、比例协调、美观清晰。
4.建设智能化交通。财政部门将交通信息化建设经费列入预算。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设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实施交通信号区域控制;建设交通、停车引导系统,利用媒体、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路况、气象、停车泊位等信息;健全交通指挥中心功能,实施扁平化指挥,提高调度、控制和引导能力。
到年底,市区14个主要路口(海港区6个、区4个,山海关区2个,开发区2个)达到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标准;各县城区主要路口达到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标准。到年底,市区22个主要路口全部达到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标准;各县城区80%的路口达到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标准。到年底,市区所有路口达到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标准;各县城区路口全部达到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标准。
(二)普通公路。
1.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交通运输部门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公路服务设施,在有条件的桥梁、涵洞、铁路与公路平交、连接路口设置电子导流显示屏和指示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2.监控系统建设。公安部门在国道经过的市、县交界处和沿途公路执法警务区安装智能卡口视频系统,与当地公安机关指挥中心连通。交通运输部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依法在公路重要点段(区域)进行电子测速、监控等电子设施的设置养护工作。
3.公路执法警务区建设。公安部门加强公路执法警务区警力、装备配备,巡逻警车配备流动测速设备,加大对超速违法行为的纠处力度。
4.公路危险、拥堵路段治理。公安、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职责排查治理行政区域内危险、易堵路段,预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和交通堵塞。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道路施工管理,设置醒目、标准的警示和绕行标志,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5.公路沿线集贸市场治理。依法整治公路沿线占道经营的集贸市场;公安部门加强集市路段的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到年底,完成途径我市的102国道示范路创建任务,完成S266(机场路)省道示范路创建任务;到年底,完成S267(路)、S024(秦东高速公路连接线)2条省道示范路创建任务;到年底,完成途径我市205国道示范路创建任务,完成其它主要省道的文明示范路创建任务。
(三)交通宣传。
1.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2.摒弃六大交通陋习。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
3.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和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年,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的突出问题,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明显减少,机关公务人员模范发挥文明交通表率作用,首先在城市区取得明显成效;年,根除交通行为中的痼疾。交通参与者文明礼让,机动车安全带、摩托车头盔使用率明显提高,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明显降低,酒后、超速、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年,提升整体文明交通水平。总结经验,巩固和扩大成果,健全文明交通长效机制,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违法率、事故率明显下降,形成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
四、主要措施
(一)健全城市交通管理协调机制。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发展改革、财政、建设、规划、公安、交通运输、教育、文明办、监察、纠风、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参与,建立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综合协调机构,制定交通发展和管理政策,审核交通规划建设方案,落实建设项目立项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审核制度。做到交通措施、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二)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疏导。公安部门加大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重点查处酒后驾车、涉牌涉证、机动车“三超”等违法行为。合理渠化交叉路口,完善交通组织,提高路口通行能力。开展停车场专项整治,规范路边停车。加强施工道路交通组织,降低城市路网改造对交通的影响。创建一批交通管理示范街、示范路口。
(三)大力整治公路交通秩序。公安部门结合实际,定期开展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集中整治行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加强农村公路巡警队伍建设,重点整治农村公路无牌无证、拼(改)装车上路、车辆随意调头、占道摆摊设点、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和农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以汽车、摩托车下乡为契机,将车管业务向农村延伸,解决机动车注册、检验率较低的问题,提高上牌办证率。
(四)严格重点车辆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行联网,并向公安、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免费开放,为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动态监管提供有效手段。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动态监控手段,依据法定职责,实施联合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安装并使用卫星定位装置,提高营运车GPS安装使用率,利用动态监控手段加强对运输市场秩序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营运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情况检查,严格查处超速行驶、超员及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建立民警分包营运客车联系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实名乘车制度,在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按标准配备监控系统、身份证识别仪、安检仪,做好安全检查工作;交通运输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追究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交通事故责任。
(五)加强恶劣天气交通管控。突出强化恶劣气候管制措施,完善应对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置预案,在工作机制、警务保障、应急救援等方面准备充分,及时掌握恶劣天气情况,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及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恶劣天气交通信息、交通管制措施,通报拥堵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情况,提示、引导车辆有序行驶。
(六)严格规范涉路执法执勤。规范执法执勤行为,严禁违规设置检查站;严禁越权和超标准收费罚款;处罚可消除违法行为的车辆须先消除其违法状态;不得强行对车辆提供服务借机收费。公安部门推进公路执法警务区建设,全程摄录执法过程,提高非现场执法比率。各县区政府要落实公安交管经费,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经费与罚款挂钩。
(七)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各级政府要将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制定文明交通公约,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单位、企业建立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和群体的宣传教育力度。教育部门要贯彻落实《公共安全教育纲要》,完善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双辅导员和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推进交通安全教育进课堂,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品,举办交通安全征文比赛、交通安全知识问答,开展争当“文明交通小宣传员”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教育学生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提高中小学的交通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新闻单位要深入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交通礼仪知识,积极倡导文明交通理念。公安、交通运输、城建部门要在城市重点场所、街道、国道、省道设置文明交通宣传设施,建设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基地。文明办、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实践活动,将每月1日定为全市文明出行排队、让座日,共同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司法行政部门要把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推进文明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的扎实推进创造条件。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健康顺利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接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工作人员到位,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市政府成立“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刘成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武秋生、市文明办副主任张爱军、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杰任副组长,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周辉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明确一名副局长和一名联络员负责“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结合当地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在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安全设施、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强化社会监督等方面,各司其职,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各级文明办、公安机关、教育、交通运输、城建、司法、保险监管、新闻单位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工作局面。
关键词:交通管理;原因;措施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模式和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改善。在城市化发展的迅猛势头下,大量流动人口的增加、城市机动车辆的高速增长、交通政策的匮乏,都给城市交通建设和管理带来了极大困难,鉴于目前的严峻形式,解决我国城市化交通发展问题已迫在眉捷。
一、我国城市交通问题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道路设施条件的限制导致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重;路网结构存在缺陷,人口的密集与道路空间分布极不平衡;公共交通系统建设的滞后与交通出行的增长需求严重失衡;交通管理技术水平亟待加强;交通事故呈多发趋势,对居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交通污染给居民出行与自然环境带来极大的危害。
随着人们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的城市交通又面临着新的发展趋势:私家车的快速增长逐步取代了自行车的主导地位;居民业余生活的日益丰富致使出行的方式逐步多样化;区域化城镇群体的形成将进一步促进城市交通的发展。
二、我国城市交通问题存在的原因
1、道路建设的结构性能与交通需求的矛盾
大部分城市缺少快捷的环城高速公路,无法将城市中心的机动车辆进行分流,不得不集中行驶造成城市拥堵;道路结构性能划分不明确,因某些商业行为而成为单行道路,不能分担车流量;交通道路设计存在弊端,缺少道路之间的交叉路口,无法进行车辆分流;主干道上缺少人行道、地下通道或者人行天桥,造成行人与机动车辆混行而导致通行缓滞;缺少停车场或建设规模较小,车辆随意在交通道路上停放,阻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2、交通管理可持续发展观念淡薄
城市交通系统的形成需要长远规划和不断地建设,并通过科学的管理发挥其运输效率。以往的交通规划、建设及管理,只考虑交通问题的解决,很少重视资源的优化利用及环境的有效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差甚远。城市交通建设和交通管理也以固有的观念看待目前的交通问题,从而忽略了交通的变化。目前城市规划主要以土地利用规划为重点,交通与城市土地利用之间的密切关系在规划中几乎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
3、缺乏交通法制观念与安全意识
机动车辆违章现象地屡屡发生,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频率逐步增加。有些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如占用停车道,阻碍公交车的正常运行,使整个道路交通受到了影响;驾车时随意左转、掉头引发交通事故;部分电动车、自行车和行人不看指示灯在机动车道上随意穿行,导致交通行车的拥堵,同时给交通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4、城市交通规范和技术标准不健全
城市交通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涉及规划、建设和管理三个方面,交通管理上尚未形成比较完善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交通规划则自成体系,在技术规范和标准中只注重规划的内容,却忽略规划的前提研究。而目前中国交通政策正处在一个多变的时期。这种规划中的各自为政不仅限制了规划技术的发展,而且更为严重的是造成了国家资源的浪费。
三、解决我国城市交通问题的有效途径
1、加强城市交通管理
加大路通管理力度,合理安排警力及交通协管部门的上岗值勤,使车辆和行人规范行走;增加交通安全技术设施的安装,用以监测过往违章和超载的车辆,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合理安排各路口的红绿灯通行时间,协调好各个方向通行的车流量,避免部分车辆等候、停留时间过长,提高车辆的通行速度;加大交通违章行为的惩罚力度,进行交通秩序专项违章整治,杜绝一切乱停车、乱掉头、乱左传等违章行为,对交通违法者严惩不怠;提高交通事故的处理效率,加强执法设施和设备建设,配备现代化的通讯器材,增强协同作战快速化机制,及时纠正违章和处置突发事件;加大城市交通安全信息的广播力度,采用科学有效的手段,让驾驶员都能随时随地得到市区主要道路车辆行使的交通信息,选择适当通行线路,减少不必要的交通拥堵。
2、制定城市交通发展规划
根据城市的发展模式、产业布局、土地功能区分等确定城市发展的方向,进而利用交通与土地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促进做好其协调规划。基于交通规划的视角,不同的土地利用形态决定了交通发生量和交通集中量,决定了交通分布形态,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交通结构。因此制定好城市交通战略规划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关键环节和实现资源最佳配置的重要保证措施。一方面把市郊铁路、地铁、准快速交通网及道路网等统筹考虑,从定性分析和定量计算两个方面研究确定出交通方式的合理分担率及实施的优先顺序,另一方还应注意远期规划和近期项目的相互结合。
3、提倡实施公共交通
力争实现郊区铁道进市区铁道、地铁一体化运营;加快轨道交通建设,立专项对地铁建设资金来源问题进行研究,推出切合实际的集资对策,打破常规,发展轨道交通;建立准快速交通网。在地铁尚未成网之前,应将准快速交通网,即公共汽车专用道路网建立起来,而不是一两条专用线;实现公交管理现代化;调整现有的叠交政策和管理体制。
4、增强交通安全法制观念与安全意识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文明行车的法制意识,避免违章行为导致交通拥堵或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同时,加大新闻媒体对交通规则的宣传力度,倡导文明、道德、守法的交通行为,对知法犯法者进行严厉打击。
5、完善停车规则与管理
停车问题现已成为城市交通管理的重点。城市停车场过多,会促进私家车的增多;城市停车场过少,会导致非法停车的增加,侵占城市有限的街道空间。因此,应该完善和落实停车场规则,整顿并努力解决停车问题。总之,解决城市交通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每个城市都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思考,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交通规划和系统对策,以使城市交通系统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相协调。
四、结语
我国的道路交通事业如何在机遇和挑战的双向选择下更加完善道路交通条件,已成为交通工作者的当务之急。而城市交通问题的解决势必以“可持续发展城市交通系统”为发展方向在交通规划、建设与管理中综合考虑交通质量改善、资源优化利用、环境有效保护三方面的要求,以期实现城市交通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孙欣梅.《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对策浅议》.《经济师》.2010年09期
2、顾尚华.《论城市道路交通阻塞的对策》.《现代城市研究》.2009年06期
3、宋冰勇,鲁丰先.《我国城市交通模式及城市交通管理方法探究》.《科技创新导报》.2008年03期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以服务改革开放,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出发点,以“和谐交通、绿色交通、文明出行”为主题,进一步挖掘城市道路利用潜力和管理潜力,加强省道交通管理科技建设,改善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以畅通工程的实施推动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全面、持续、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顺利实施,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县长马贵迎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王云海、县建设局局长沈建波、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韬任副组长,县交通局、规划局、城管局、文明办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指导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王韬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建设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具体负责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集中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三、工作目标
针对我县交通管理的突出问题,找准新的起点和着力点,制定严谨务实的工作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我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参与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应用先进的科技手段,解决我县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使我县城市交通秩序、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交通参与者意识明显增强,全面带动我县交通管理水平提高,在去年达到全国二等管理水平的基础上,2009年底力争达到国家优秀管理水平。
四、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全县城市交通综合协调机构,切实加强交通建设管理规划及对策研究。
1.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由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的牵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与安监、交通、建设、规划等职能部门协作合作机制,定期对道路拥堵状况、产生原因及车流量、车型构成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下一阶段道路交通情况进行预测,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向社会安全、拥堵信息提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意见,积极向县委、政府报告,提出建议。
2.落实对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监督和指导,严格落实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加强交通建设管理规划,完成未来5-10年全县城市道路交通建设管理规划,将城市道路交通建设管理规划纳入××县城市总体规划。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与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和验收工作制度化。
(二)完善路网功能,有效疏通城市交通经脉。
1.盘活支小道路“微循环”系统。全面梳理车行道宽度较小的支小道路,提高支小道路利用率和交通功能。通过完善网络、整治市容、改造优化等调整措施,逐步实现支小道路的分流,部分替代主次干道,设置单向交通和道路停车点等功能,保障城市中心区主干道的交通畅通、有序。
2.消除交通拥堵结点。县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规划局等部门建立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机制,对部分道路存在“断头”、“瓶颈”、“错位”等功能性缺陷的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摸排,制定拥堵结点工程性改造整治方案,推进消除交通拥堵结点工作。
3.建立和完善城市交通管理设施投资、建设和维护保障机制。保障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设施、交通违法行为检测等设施的配套建设,以绕城快速路、城郊结合部道路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乡结合部、次中心区域安全设施设置,加强城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4.加快行人、非机动车道和公共交通、大型公共建筑等客流集散点、综合交通枢纽站相互衔接的交通通行系统规划建设,建立连续、畅通的行人、非机动车及客流集散交通通行系统。
5.加强对机动车停放、电动自行车管理等交通政策问题的研究。完善车辆停放规范化管理,一是新建生活区、商业楼时要将停车场(库)的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同步建设,以解决停车难的问题。二是加强停车场(库)规范管理。完善停车场指示标志,充分发挥现有停车场的作用。三是交通、建设、规划等部门协调建立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管理工作机制,完成非机动车道路停车点规范化设置试点工作。四是严厉整治违规占道经营行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三)优化交通组织,提供全方位交通保障。
1.发挥指挥中心的交通信息整合功能,提高指挥中心指挥、调度、控制、诱导能力,提升交通信息的合成能力和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在交通指挥中心、电子监控系统、交通违法信息业务系统、交通违法异地交换系统、路口信号灯控制系统和路口路段“电子警察”、无线电设施测速、酒精检测等科技应用方面制定建设发展计划,积极推进交通管理的科技化水平。结合秩序民警上报信息,即时监控掌握辖区内道路交通状况,调整站岗时间和地点,做到“警力跟着警情走”。
2.完善指路信息系统。规划、建设相关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确保城市道路指路标志信息方向性、连续性、系统性,建立交通设施损坏报修、反馈、审核、备案查询、责任追究等功能于一体的交通设施日常监管制度,确保及时抢修维护到位和交通管理设施始终处于完好、齐全和运行合理状况。
3.提高交通信号协调控制水平。对城市主干道、次干道等主要道路交叉口的信号配时进行优化设计,减少路口通行时间损失。
4、强化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结合城市出行现状和机动车发展趋势,制定一体化管理措施,缓解城市静态交通压力。
(四)落实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业务培训。
要采取多种方式落实民警的交通管理业务培训,采取专家定期指导、“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交通工程技术等专业化培训,加强与先进城市的学习交流。定期组织开展交通调查、通行能力分析、交通节点问题解决方案等专项调研。
(五)积极创造一流交通环境。
1.优化交通管理责任区模式。实行高峰站点、平峰巡逻的勤务全覆盖控制模式和分时上岗、弹性布局的勤务模式,提高出现率、管事率和快处率,加强对重点路段和主干道的执法管理。
2.不间断整治交通顽症。根据区域和时段特点确定阶段性执法重点,采用全区性和区域性整治相结合、日常严管和突击整治相结合、责任区警力和执法小组警力相结合的整治方式,进一步加大道路秩序管控力度,不间断地开展各类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及非机动车不按信号通行、加装动力装置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3.深入开展交通文明创建工作。由县文明办牵头,交通管理部门参与抓好交通文明志愿者组织培训工作,改善人员结构,确保岗位要求,继续巩固和加强重点路口、路段和区域的日常执法管理,提高路口民警的出现率和管事率。
(六)狠抓源头管理,努力降低交通事故。
1.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结合交通部门实施安保工程,进一步加大危险道路治理工作,县财政、安监部门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经费及治理措施。
2.加强车辆安全检测工作。对未按规定期限参加机动车定期检验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督促其按期年检。加大对上路行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并健全长效执法管理机制。
3.坚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宣传职能部门和交通文明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单位和学校,以“和谐交通、绿色交通、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主题鲜明、寓教于乐、影响面广的宣传系列活动,扩大宣传范围,掀起宣传高潮。
五、实施步骤
(一)推进阶段(2009年1月至12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按照设定的工作步骤组织开展畅通工程工作。
(二)自评阶段(2009年9月)。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业务工作实际,对实施畅通工程2年来工作开展自评,并将自评材料于9月底前报县畅通工程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析整改阶段(2009年10月)。根据州畅通工程工作组对我县自评材料的分析意见,查缺补漏,加强整改,不断巩固提高,在整改的基础上再进行自评,确保自评结果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10月底前,完成自评工作。
(四)汇总上报阶段(2009年11月)。通过整理,由县畅通工程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自评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五)迎接省级评价阶段(2009年12月)。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由县畅通工程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评价材料的准备和相关总结工作,迎接省级对畅通工程的组织评价。
六、职责分工
按照公安部、建设部《城市建设交通管理评价体系》、《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说明》和省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道路交通目标管理考核奖惩暂行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1〕34号)要求,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县人民政府职责: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的要求,加强对城市交通的综合协调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具体落实以下3项工作:1.建立交通综合协调机构。根据交通需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和城市发展要求,进行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2.制定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战略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法规或规定;3.建立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投资、建设和维护机制。
(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职责:1.负责组织、指挥、疏导交通;2.做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当好政府参谋,树立大局意识,大力推进“文明畅通工程”的顺利实施;3.改革勤务制度,提高管理效率;4.组织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格取缔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排查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采取措施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文明城市交通秩序。
具体完成以下29项指标: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编制交通安全管理规划;2.标线施划率;3.标志规范设置率;4.行人过街设施规范设置率;5.主干道隔离设施设置率;6.路口渠化率;7.信号灯规范设置率;8.指路标志设置规范;9.让行标志标线设置率;10.学校周边安全设施设置率;11.建成区道路管控率;12.接处警时间计算;13.机动车定期检验率;14.机动车登记率;15.交通管理队伍正规化建设;16.建立道路交通信息系统;17.主干道机动车守法率;18.主干道非机动车守法率;19.主干道行人守法率;20.主干道违法停车率;21.让行标志标线守法率;22.高峰时段建成区主干道平均车速;23.万车事故率;24.万车死亡率;25.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率;26.交通事故逃逸案破案率;27.建立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28.交通事故死伤比;29.特大交通事故起数。
(三)县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职责:1.在城市建设中加强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相配套的科学决策,统筹安排、提前规划、合理布局;2.加强城市道路停车场、绿化带、人行道建设;3.从城市建设中,按比例列出资金,加大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4.科学合理地进行规划和投资,取缔以路为市现象,加大人行道管理力度。
制定详细计划,列出每项评价指标要达到的工作目标、时间安排、客观的方法和步骤。具体完成以下13项指标:1.交通影响评价;2.公共交通车辆占道停车率;3.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比重;4.道路网密度主次干道密度;5.人均道路面积;6.道路面积率;7.建设步行道系统;8.建设非机动车道系统;9.建设无障碍通行系统;10.综合交通枢纽设施配套;11.百辆汽车社会公共停车位数;12.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位;13.支路利用率。
(四)县精神文明办职责:1.进一步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2.加大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力度;3.组织开展乡镇、村民委、单位、社区文明交通的评比活动,增强广大市民的道路交通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努力营造一个全社会共同关注、人人参与共创文明交通的氛围。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系统性的工程,也是推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推进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评价。
(二)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联动与协作,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项指标及实施的目标、方法、步聚和完成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各项工作。县人民政府将于11月组织自评工作,迎接省、州人民政府的考核评价。
(三)公正评价,及时整改。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城乡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8年版)》、《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说明(2008年版)》的指标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取得实效。领导小组要对各部门的自评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