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作为一个经历无数王朝兴衰的古国,看遍了人间的真情与险恶。当一位人物在世时,人们万万不会给他作出确信的评价。我们流行的是“盖棺定论”,怕的就是“这个人的好都是装出来的”。
在人际交往中,通常存在四种情况:损人利己,损己利人,损人不利己和双赢。
其中,人们最鄙视的自然是“损人不利己”,大抵只有心里扭曲和愚笨之人才会做得出来。最推崇的则是“双赢”。
由于损人不利己的人太少,双赢又可遇不可求,人们的行为处事大抵可以分在剩下的“损人利己”和“损己利人”之内。
损人利己,又可以分为明抢和暗夺两种行为。暗夺不必说,明抢有时却给人一种“光明正大”的感觉。所谓“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
然而,这才是恶心!有些人或许不以为然:“我靠我自己的‘力量’去取得我想要的东西,这是人的天性,这有什么错?”
荀子曾说过:“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那么,“伪善”是不是善呢?
何为“伪”?口是心非,表里不一。何为“善”?无私奉献,舍己为人。
在人们的心目中,“善”的核心似乎是“舍己”,而不是“为人”。初受帮助时,困窘者似乎会无比感激,当知道施助者是出于某种目的时,似乎心安理得起来:“他不是真心来帮我的。”
马云之类的富豪,每当发生地震等灾难,总会或多或少地捐赠一些财物给灾区。但网民中有一种声音认为“那是作秀”“明明有那么多钱却只捐一点”,无论马云捐款之举是否只为了提高个人形象,至少灾区群众是实实在在地得到了帮助。反观一部分“不屑虚名”的网民,却是一毛不拔。
其次,从宏观角度来说,人有不带目的的行为吗?
如何使人向善?古往今来,无论是佛教中“善有善报”还是基督教中“善人入天堂”,其本质仍是以利诱之。
一位穷困潦倒的民权律师谴责一位专为富人辩护的富有律师“没有良心”,该富有律师如是说:“我的个人财富,全为合法所得,无论我的委托人是否作恶,证据不足,我就会尽力为其辩护,而你,也不过是在寻找精神上的自我满足罢了。”
即使是所谓的“真善”,有时也只是一种自我满足罢了。所谓“伪善”,人心隔肚皮,谁又能看穿谁的内心呢?
“满口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真的值得批判吗?在无法看清此人内心想法的情况下,整日宣扬仁义道德的行为难道不是“善”吗?
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寒门无孝子;
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少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