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似乎越来越喜欢“漂泊”了。
生活的苟且让诗和远方变得诱人,渴望漂泊、寄情漂泊、鼓励他人漂泊的情绪便飞扬起来,我们开始厌倦家园故土,热衷独步异乡。黄土地、黑土地,朴实无华的色泽再也满足不了人们渴求鲜艳亮丽的目光,于是他们便选择了流浪。
当我们看到从农村来的农民格格不入地在人群中穿行时,似乎总爱以“土”作评价。可“土”的内涵不就是质朴么?朴素而有为正是田野的过人之处,无数生命走完一个流程,又由新生事物接替它们生命的延续,一次又一次轮回,生生不息。正是缘于此,我们的生命才能与庄稼、土地紧密联系起来。而我们,却总是渴望脱离这根源远流长的纽带,以“自由”的名义远走高飞。
随着都市文化的渗入,光怪陆离的诱惑,我们便理所当然地接受了都市的感召。土地的胸膛在铺上坚硬的建筑材料之后,人与土地那种亲密无间的关系便宣告隔绝。皮鞋“笃笃”的声响终日弹奏,脚板被丝袜和皮鞋精心包裹,每日奔波着去寻找新鲜与刺激,彻底将自己贴上了“潮流”的标签。在终日的浮华与喧嚣下,我们将生命本原的土地逐渐忘却。
可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犹记得幼时脚板与土地的摩挲,一种惬意的酥麻感由脚掌心传入身体的每一个角落,仿佛每走一步,那空灵的跫音便是我与自然的心灵密语,充满了神圣和虔诚。脚下松软的泥土和草茎对脚板的轻巧撩拨,传递给心弦一阵微微的悸动,土地也因此变得亲切起来。可当我们脱离自然之后,开始以自我为中心,不再对出产物质、养育我们的土地产生任何的感恩情绪,最终模糊了自然和土地对于生命的最终意义,心如无源之水,足如无根之木,步履散乱而又匆忙。对于“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这样的尴尬,我们也早已麻木和无所谓了。
由此看来,似乎日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比我们幸福得多。尽管他们被太阳烤得汗霜满衣、皮肤黝黑,可他们对赐予自己满仓硕果的土地总能保持一种敬意,那种厚重的生命活力,与原始的文化厚实感紧紧纠缠胶结得密不可分。风调雨顺,五谷丰饶,便是他们内心最大的富足和幸福。也许他们才真正明白,生命不可能如万花筒般每天都有眼花缭乱的巨变,那样的生命虽然花哨艳丽却是极不可靠。扎根于脚下这方朴实的土地,才能踏踏实实走过人生。就如同一粒微尘,无论怎样喧嚣怎样飞扬,最终还是要落到土地上。
田野离我们太近,因为桌上三餐离不开田野的赏赐;田野离我们太远,因为都市的文明已无法容纳这种相悖的气息和情调。可我仍然渴望再一次赤足而行,回归生命的本原,叩询生存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