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
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学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要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于香港这个有名的法制社会,大家都不会陌生。可是大家知道吗?香港的法律是多么的井井有条。无论是在生活中,学习中,还是在工作中,人们都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香港的经济处于领先地位。人们的文化素质也很高。可见,法律是多么的重要!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否则,就会成为法盲,就会自觉的或不自觉的做出损害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使自己陷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如果社会成员不懂法,不守法,大家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那社会就会陷入极端混乱之中。那样社会就无法存在和平发展。人们就无法生活,学习和工作,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各种权利就无法得到保护。因此,知法、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法在我心中,法在你心中,法在我们的心中。让我们将“法”根植于内心,让“法”在我们的心中烙下深深的印记,让心中的法更加茁壮成长,更加根深蒂固。时代呼唤法律,让我们共同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让我们在物质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法与我们同行!让法律的痕迹在我们的心中成为永远。
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
当我们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走在马路上,你是否留意过路口的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这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有人过马路不走人行道;在路口看见红灯想就走就走;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与机动车较量了起来……让人看了不禁为他们捏了一把汗。“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应好好珍惜。”但为图方便,有多少人在马路中横跨铁栏,穿越马路,这是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方便吗?
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的短暂,生命的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和鲁莽,拥有理智和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法律是无处不在的,我们要学法懂法,做到与法同行,遵纪守法。但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就拿我妈妈乡里前几天发生的事情来说吧:前几天,妈妈乡里发生了一件青少年破坏公物的极不文明极不和谐事例,妈妈乡里的“农民健身休闲公园”里被人故意捣乱:公园里的石桌推倒,石桌摔到地上摔成了几半;石凳从台阶上滚呀滚,被滚得面目全非,就像月球一样,坑坑洼洼;健身设施被破坏,其中一种体育设施的把手给弄断;绿化带里的花草被践踏蹂躏,全部枯死;还把计生文化宣传栏全部撕毁敲掉,实属不该。顿时,公园里的设施惨不忍睹,公园里的景象狼狈不堪。
后来,妈妈乡里的人发现了,马上报告给妈妈,妈妈马上带领了几个乡干部去调查。经调查,据目击者提供的一丝线索,妈妈他们找到了突破口,不久就找到了“凶手”——原来是一群五六年级的在校生和几名中学生、还有一名社会青年。妈妈他们对这些“凶手”进行了严肃深刻的教育,最后,这些“凶手”也觉悟了,非常地后悔。可是,错误已经造成了,妈妈说,现在,这些人至少还要赔偿损失8000元!!!唉——我为他们叹息——同学们,犯法是一种“自杀行为”,我们要与法同行,遵纪守法,守法等于保护自己。
各位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湘潭市和平小学的欧阳龙逸。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永不凋谢的花朵”!
先给大家讲一件我亲身经历的事情。那是一个漆黑寒冷的夜晚,我正坐在窗前看书。突然,从楼下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声,紧接着,又传来了咚咚的脚步声,嘭嘭的关门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声,院子里像炸开了锅!
究竟发生什么事了?我和妈妈立刻关上门,飞快地跑下楼去。只见院子中间的地上正躺着一个人,一边不停地打着滚,一遍用几乎嘶哑的喉咙不断地叫喊着:“星伢子,我的星伢子,我要我的星伢子!”
这不是开建材店的陈阿姨吗?就住在我家对面的二楼。“星伢子”不就是她的儿子李星吗?他儿子去年不是刚去外地上职校吗?究竟出什么事了?
第二天,妈妈告诉了我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陈阿姨和丈夫因忙于做生意没时间管儿子。李星上初中后迷上了电游,沉溺在虚幻的网络世界里无法自拔!起初他用自己的零用钱玩,慢慢的就偷偷从妈妈的包里拿,最后甚至把手伸进了同学的书包!拿着这些不光彩的钱,他一有时间就往网吧里钻,还结交了一帮社会小混混,吃喝玩乐、抢劫盗窃、打架斗殴样样都来,他的人生就这样一步一步地滑向了深渊……
昨天下午,他在当地网吧和别人因争抢一个座位发生冲突,自认为吃了亏的他一气之下喊来了社会上的那帮哥们,双方在网吧里大打出手,最终在混乱中,对方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疯狂地捅向了他,经医院抢救无效,这个16岁的孩子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16岁,他才16岁呀!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数字!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羡慕的年龄!他人生的乐章才刚刚奏响,怎么就这样戛然而止了呢?
而在我们的身边,这样惨痛的教训还少吗?20xx年,湘潭县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6名歹徒手持砍刀和匕首,窜入一村民家将其残忍杀害。让警方震惊的是,抓获的凶手中居然有5名未成年人,最小的才15岁!20xx年,两所学校的学生在湘江边聚众斗殴,造成多人重伤!
为什么,这些本该在阳光下尽情绽放的鲜花就这样过早地凋谢了?为什么,这些本该在校园里生龙活虎的生命就这样过早地苍白了?为什么,这些本该在成长中意气奋发的少年就这样过早地夭折了?这,究竟是为什么?
今天,我站在这里,就是要把答案大声地告诉在座的每一位,告诉全天下所有的同龄人,这,就是不知法、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的恶果!假如从小就养成了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假如从小就学会了分辨是非,假如从小就懂得“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那这一桩桩的触目惊心,一件件的血泪斑斑还会有吗?那一组组冰冷的统计数字还会有吗?那一朵朵鲜艳的花朵还会凋谢吗?那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还会消逝吗?
令人可喜的是,学生的法制教育越来越引起社会的深思和重视!今天我们站在这儿,慷慨激昂地说法讲法,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我们和平小学更是把学生的法制教育摆在首位,专门聘请法制副校长为我们现身说法,多次利用电视台和广播站宣传普法知识,召开“遵纪守法”的主题队会,举办法制手抄报竞赛……这些丰富多彩的活动,使我们每一个和平孩子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制之花开满了整个校园!
同学们,朋友们,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法如明灯,时刻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法,无处不在!法,人人必知,人人必学,人人必懂,人人必守!让我们从今天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严格自律,遵纪守法,做新时代的好少年!在祖国这个大花园中,让我们这些娇艳的花朵永不凋谢,永远在春天的阳光里尽情绽放!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人们常把我们比喻成幼芽、花朵,这是因为我们充满活力和希望。但同时我们又是娇嫩的,经不起风吹雨打烈日暴晒,因此必须要有人呵护、管理、培养,我们才能长成参天大树,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必须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未成年人犯罪,是各种犯罪行为中最令人痛心、最值得社会关注的犯罪行为。青少年年少气盛,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还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说话做事往往缺乏理性的思考,不计后果,如果受到不健康社会现象的影响,就可能逐步由违反社会公德、触犯法律、直至犯下不赦之罪。这难道不是充满暴力和血腥吗?难道不令人触目惊心吗?难道不发人深思,催人警醒吗?人首先要知法,更重要的是守法。与法同行,才会幸福安康!,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花草树木的蓬勃生长,不仅需要有阳光雨露的滋润还需要有人为它们浇水、施肥,更需要有人为它们除草、捉虫,消除病害。不懂法的孩子是最可悲的孩子,没有法律保护的孩子是最可怜的孩子。我们需要高山一般的父爱、大海一般的母爱,更需要春天般温暖的社会之爱。我坚信,有党的正确领导,有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一定能够得到进一步优化,祖国的花朵一定能够灿烂地开放!
为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同学们的宪法信仰,提高大家学习宪法的积极性,同时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给大家提供一个展现自我、提升自我的的平台,11月9日乐安中学举办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
此次演讲比赛紧紧围绕学宪法,讲宪法展开,参赛选手自行撰写演讲稿件。参赛选手首先按抽签顺序进行演讲,慷慨激昂的演讲令评委们大加赞赏。演讲完毕,评委老师对每个选手的表现进行了现场点评,在演讲技巧和内容方面提出的建议。比赛结束后,评委老师与参赛选手分享了关于演讲方面的专业知识及注意事项,为同学们解答疑惑,帮助同学们提高演讲水平。
此次比赛对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增强法治观念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加强了师生对宪法的认识,使宪法真正走进校园,让每一个同学都能积极主动去学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