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一定标准的外语水平
2、有一定自理能力
3、有充足的经济来源
4、身体健康
1、心态调整
出国留学主要目的是为了求学,学生一定要将学习放在日常生活的重心,不要抱着混学历的心态,否则只会浪费了宝贵的留学光阴。
2、学习方法的调整与适应
学生在国内习惯了以应试教育为主的教育模式,但是国外的教育模式与国内具有很大的差别,学生短时间内会出现明显的不适应,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和磨合。
3、加强自主学习能力
国外的学校对于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要求是很高的,学生不能指望着一切知识都由老师授课,主动学习,遇到不会的问题主动请教,才能够有效地提升学习能力与成绩。
4、制定学习计划
首先,学生需要把握住自己留学之后的大方向,同时根据自己的目标和学校的要求,把学习的内容细分,落实到每一个学期,每一个课程。
5、学会沟通
学会主动与老师和同学进行沟通,对于日常的求学是十分有必要到的。国外大学常会有teamwork,你需要和自己的组员充分交流,才能顺利完成任务。
1、语言能力准备
很多人认为学英语直接到国外学,因为国外的英语环境好,能够帮助学生更快提高语言能力。但是对于还没有具备扎实语言基础的中国学生而言,这肯定不是一个好建议。
中国学生在接受了长时间的传统填鸭式、应试型教育之后,有很多人不具备良好的独立学习能力和实践勇气,更没有达到对于英语的运用自如。如果马上出国留学,难免听不懂课、张不开嘴,进而陷入学习的恶性循环当中。
建议高中生在出国留学前,做好语言准备,让自己踏出国门后更快地融入当地社会,尽快地与人交流沟通。
2、学习能力准备
国内外的学习方式不尽相同,有留学想法的同学,应提高自己的自学能力,提前学习一些西方大学课程。毕竟语言成绩达标只能说明学生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这还远远不够,因为它不代表学生在西方体系教学模式下能取得好成绩。海外大学的教学和考核模式对中国学生是完全陌生,也与应试教育是截然相反的。因此,很多虽然托福、雅思成绩达标或优秀的学生,到了国外大学课堂,完全无所适从,学习成绩非常糟糕,甚至多门重修,以致被大学勒令退学或转校。
3、生活能力准备
留学海外,学生远离父母,完全依靠自己管理吃穿住行和学习,自我管理能力就变得非常重要。出国留学,实际上也是一个孩子独立的开始,他必须自己面对海外生活的各种问题。此外,团队合作精神、有计划性、时间管理能力等都是要提前做好的准备。能否具备这些优秀品格及个人素质,是保证留学成功又一大关键因素。
4、申请及签证准备
不少国外大学录取学生绝对不只是看托福、雅思成绩或“唯分数论”。在大学申请这一环节,千万不要走格式和流程化,应当客观实际地展现学生的个性化特征、学术成绩和综合能力。学生应该请经验丰富的老师在申请材料这一方面做指导,但是绝对不能做假材料。
5、资金准备
资金是留学的基础保障,也是第一保障,准备送孩子留学的家庭应做好持续支付学生海外学习费用的准备,以及制定可能出现经济断层情况时的应对措施。
但是另一方面,积极做好孩子出国留学前的准备,使孩子更高效地完成海外留学计划,才是节省家庭支出、并获得幸福回报的最有效办法。
6、海外人脉资源准备
出国前就应该加入一些留学生团体。到达国外大学只是留学生涯的开始,在海外4年甚至更长的学习生活,需要有一个自己的社交圈和人际关系网。在国外求学期间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学生对父母一般是报喜不报忧。另外,海外留学首先面对的是寂寞,如果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要学会人际交往,有自己的朋友圈。这样,通过在国外的同学朋友的指导帮助,不但可以更快地适应、安顿,也可以在学业和生活方面少走弯路。
2、大专以上的公费在校学生和公费培训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包括归国华侨、国外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外籍华人的直系、非直系眷属)在国内服务一定年限或偿还高等教育费后均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
3、为鼓励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对博士毕业研究生自费出国做博士后研究不收取高等教育培养费。
4、大专以上的公费在校生和公费培养而未完成服务年限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偿还的高等教育培养费分别由最后就读学校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局)收取,收费标准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实际提供的培训费确定。收取的高等教育培养费全部用于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和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开展工作。所在单位不得对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重复收费。
5、大专以上的公费在校学生和公费培养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局)审核并取得有关证明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
6、在校大专以上学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在出国前所在学校应保留其学籍一年。在职人员申请出国留学,其公职等问题由所在单位自行处理。
7、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兑换一定数量的外汇,并可在购买出国机票时享受优惠。
8、国家鼓励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完成学业后回国工作。用人单位对自费留学回国人员应与公费留学回国人员同样对待,按双向选择的原则录用,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