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一声巨大的声音出现在A市的某十字路口,这时又有连续的几声硬物碰撞的声音。
而在车子中的正因今天过生日生日而高兴段紫茉突然觉得自己陷入了一片黑暗。
端紫茉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行,她突然看到了前面有一面镜子,她走了过去,想看看自己现在是多么狼狈,可当她站在镜子前,却发现镜子中的人并不是自己,却和自己长得很像。“你是谁?”“你是谁?”两个声音几乎是同时想起,但更不可思议的事,着两个声音完全是一模一样。“你认识我吗?”端紫茉问道。“也许吧,不然我们为何会感到心灵相通。”对方回答。“恩”端紫茉淡淡的'恩了一声。“二位女子来找老生,想必都为一个情字吧。”一位白发老头笑着问道。“喂,你谁啊,怎么可能是我来找你的吗,明明是你把我啦过来的好不好,还有,就你这地方,你认为身为端家千金的我会主动找你,就算你请我让我来我也不愿意啊。”端紫茉是个千金小姐,听到这话却突然觉得很生气,那是当然,谁被说中心事,还会高兴啊,。端紫茉看上去是个大大咧咧的千金,可她也有心爱的人,只是她爱的人却不在乎她。“老大爷,请问这是哪,您又是谁,为何会知道我们的心事?”站在镜子中的女子问道。“哈哈,二位姑娘,实不相瞒,你们其实可以说是同一个人,也可以说不是同一个人,若你们愿意,可以作为对方而活在世上,过着对方的生活。”端紫茉和镜中女子对视一下,同事开口:“我愿意!”于是乎,镜子消失,一切又像从未发生过一样,有事一阵无声的黑暗。
我的童年实在农村度过的。农村的宁静,慢生活的生活节奏,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让我这个在城市生活了多年的人依然羡慕不已。
走在喧闹的城市街道中,路边的小吃摊吸引了我的目光,绵长的烤红薯香味飘进了我的鼻子,在我的鼻腔中回荡。我穿过街道,走向街道的另一端,走到了烤红薯的路边摊面前,买了一个烤红薯。滚烫的红薯放在手中,我的手来回的颠,带它凉了一些,我剥开烤黑的外皮,用勺子挖着赤黄的红薯肉。年幼是在农村吃红薯的经历就浮现在我的脑中。
说来羞愧,在农村的我,调皮捣蛋,完全就不想一个女孩子。记得那年正是十月秋风送爽时,年幼的我,走在田间小路上,忽然肚子报起来警,一阵又一阵的咕噜叫,让我看着满田野的红薯心痒难耐。我走向靠近我左侧满是红薯藤蔓的地里,朝着靠近田边一块较为凸起的`一小块土地,徒手刨了起来。先将上面的土放到旁边,不久就看见了红薯的上面一撮。然后再将红薯四周的土向四周刨开,我蹲着身体,两腿迈开,双手轻而快的向后松红薯四周的土,那个动作可真像小狗在刨土啊。根据我多年的经验,我预感到这个红薯是个大个,所以我挖开花了不少的功夫。但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我双手紧握和红薯上半部,将红薯从土壤中拿出时,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我拿着红薯,走到了不远处的小桥下,找了几个砖头垒了起来,成半包围形状,找了一些干火柴以及一些干的报纸之类的用口袋中的火柴点燃,火苗慢慢燃起,我再将红薯放在火堆旁慢慢烤制。过了许久,红薯外皮由红转黑,香气扑鼻,我拿着两个树枝将它挑了出来,剥开外皮,吃了起来。
手中的红薯,齿颊留香。对红薯,对家乡的思念涌上心头。小小的红薯,带着我对曾经的过往远去。
缘,不经意间相遇,从内心深处产生了共鸣,最后沦陷于此。
我与古风音乐初遇,是在“每日推送”的歌单中,一曲《洛神赋》,虽是词藻浮华,但曲调缓缓流淌,便好像置身于山谷之中,白鸟呢喃,落英纷飞,美若仙境。我一时被惊艳,曲终,余音仍萦绕在耳畔。这便是缘吧,仅仅初遇,却好像多年相识,内心为之沦陷。
后来,这些词藻变成我的描写,总是忍不住去用那些歌中听到的优美的词去描写,我笔下的文章,一点点绘色起来。
我的生活中又多了一抹色彩,每次一个人时,便戴上耳机,音乐的魅力让我不禁沉沦。后来我听到了那些侠气的歌,《不谓侠》,我的脑中浮现出的,是江湖,剑起江湖恩怨,爱恨情仇一瞬间,一世侠名论胜负;江南春风,江北黄沙,多情似我爱天下;风流无改,天纵潇洒,生死也算闲话罢;寻常酒家,浓醉不还家,不必英雄名讳,三两旧事抵酒价;在座老友,知己七八,不计恩怨,但求彼此肝胆相照,只做狂人不谓侠!想象这其中的别离重逢,不禁对此产生向往。
其实,我羡慕的,是三两人的`情谊,是狂人的潇洒自由。让我向往的,是自在生活,身旁老友,如此相同的追求,便是缘吧。
后来,我再听。令我感动的,是其中的故事,质朴却触动人心。《皈依》,菩提树下,小和尚总是给七秀姑娘讲故事:三皈依,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二人长大重逢,七秀姑娘给小和尚讲四皈依:皈依……秀姑娘。如今只剩回忆,物是人非,小和尚一个人靠在菩提树下,轻声呢喃:“皈依……秀姑娘。”
结尾简单,却让我感动,在内心深处产生共鸣,让我在脑虫浮现画面。如此触动,想必是缘产生的吧。
与古风结缘无悔。于我来说,曲中表达的不是浮华辞藻,是作者书写的珍贵回忆,并与我诉说,让我也体会其中的珍贵,便是缘罢。
有时我时常在想到底是秋生在我心中,还是我生在秋之中……——题记
秋像是一曲二胡演奏的《凤求凰》,干涩而婉转;秋像是一杯泡久了的苦丁茶,苦涩而回甘;秋更像是一棵空地上的枯树,孤单而挺拔。
不知怎么,每当别人提起秋时,我大脑中总会浮现出一位脸上布满皱纹的老者,他时而出现在枯树下,时而喝着苦丁茶,时而拉着二胡。
他仿佛经历了人生百态,从骨子里透出一种成熟。那种成熟久像是其独有的,是一切事物的见证,是沧桑的代言人,深深地锈进了其自身的骨肉。
于是我亲切的称他为“秋老”。
每当他出现,我总会静下心来,回忆着过去,回忆着以前的艰辛……
我还记得我刚踏进文坛时的苦,那种苦不像时苦丁茶而像是一杯药水,教我写诗的人曾经说文坛诗一杯毒药它有其最毒的药,也有其最灵的解药,中毒之后变一服便解……当我走进其中,如他所说我的确中毒,毒得难以自拔,据他所说我只要服下解药便好。而我选择了继续被其毒害下去,就这么被毒害了两年,才仿佛到了一块净地。他说那块地方叫秋,就像是一座山的四分之三那么高。其下是石,其上是雪。落入其中便难以进退——于是,我选择了呆在那,随后,我便与秋结缘。
从秋那,我了解到秋是灰的,是枯的,也是孤的。它用它独有的自身结构勾画出一副冷色调却饱含蕴意的秋色。
它没有过多的色彩,也没有过多的'修饰。一切都是那么直白。它赤裸裸出现,将那种骨感的唯美展示在你的面前。
“韵物百俱生无叶,穷汗化叶便生花”这是我心中的秋独有的诗句。它给我经验,给我磨练,出于我的意念,我与它结缘,继续一步步努力地向前!
于是,我发现我心中是秋色的,秋色中有我的心。
作文对我有着神奇的吸引力。
读一年级时,便和作文结下了不解之缘。我第一个学期就在学校报名参加作文小组,很顺利的,我进去了。老师在讲台上教,我在下面写。在下面一点也不过瘾,我就干脆拿写好的作文给老师看。那天,我哭着喊着让老师念出来。当时老师都惊异了,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怎么可能写出这样的文章,嘿嘿!言外之意就是在夸奖我咯,我沾沾自喜,全组同学的为我喝彩。
刚刚读二年级,老师就让我参加作文比赛,为了写出一篇好的作文,也为了锻炼自己,我疯狂的上网,看别人怎么写的,从而取长补短。不知打了多少次草稿,不知被父母训过多少次,终于,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我踏进了考场。虽然只有五十分钟,但对我来说,犹如一个漫长的世纪。终于,我又踏出了考场。
第二天,学校的宣传栏前挤满了人,我知道作文竞赛的结果出来了,我挤了进去,红色的之上赫然印着几个令人激动的.大字:二(四)班郭雨璇,一等奖。我压抑住兴奋的心情,走到了教室里,忽然跑过来一个同学说:“你得了一等奖耶!”我问:“真的?”他点了点头,我才释放出我的喜悦,大笑起来。一些同学对我投以嫉妒的目光,而我,毫不在意。
三四年级的时候,老师为了造就一个真正的小作家,让我参加许许多多的作文比赛,虽然有时得不到奖,但也锻炼了我。
有一次,老师到我们家里来,自然要看我写作文,我写到一半时,老师开始窃窃私语,我大为不满,竟然出了神,跑到他们面前,提出抗议:“不许说话,我的思路都没了!”时候妈妈批评我没有风的,我说:“您不是说要老实做人,认真写作文吗?”妈妈听了无言以对。
我在作文中慢慢长大,作文如一炉火,炼就了我的勇气和毅力。
一个碧绿的茶杯伸到了我的面前,握着它的,是一只白皙、修长的手。茶杯里是一汪泛着金黄色的桂花茶,几点小黄花在隐约的雾气中转来转去,荡起淡淡的波纹。
“演奏古筝,就像泡这杯茶一样。”她缓缓地开口。“心要静下来,表达出淡泊,安然的情感。”她的眉眼淡淡,披肩的长发垂下来,遮住了一双杏仁眼。没错,我与她的相遇,真是平淡如水。
记得那是一次年级的联欢会上。“古筝表演,秦桑曲。”这几个字,仿佛让她的心头一次有了波动。长长的睫毛轻轻颤动了一下,透出一丝孩子气的好奇。“当啷”第一声便是苍凉,宏大的`秦音,细细一品,又似乎有刻骨的思念,紧接着它,是几声密切相连的三音叠奏,就像几块玉石划破天空,落进溪水,沉了底却余音袅袅。蓦地,她直直看向场中央雅致的古筝,以及我,那个演奏者。我似乎感受到了那炽热,充满惊奇的目光,琴意微微一滞。抬头,刚好迎面遇到了她的目光。四目相对,两双眸子里,都是一股子遇到知己的感动,温暖。良久,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与一位班主任对视了这么长时间,脸上一红,低下头,心中却涌起一丝欣喜与满足。
此后,她的办公室便成了我最爱去的地方。古筝课新学的曲目是我们的话题——她是语文老师,擅长用美妙的语言,来触及我心中的那根弦,拨动我的灵魂。她讲《月儿高》,绘出一弯灵巧的明月,一个女孩,仰望明月说情思,她讲《林冲夜奔》,满腔悲愤却无处诉说,只是借酒浇愁,在雪地里跌跌撞撞地乱走,她还讲《小小竹排》,道出自由,不受拘束的革命思想。总有人调侃她,问:“这个小姑娘,怎么天天去喝茶呀?”她浅浅一笑,不说什么。再看到她时,又是用目光的交流,传达出“关于古筝”的心有灵犀。
恍惚地眨眨眼,她正说着:“这首曲子,传达就是‘缘’这个字。谁也不强求,但总是无形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吧?”她认真地看着我。
我笑了,笑靥如花,带点释然地道:“对,是这样的。”
如果我是一只老鹰,那么书就是一片天空,让我尽情地飞翔;如果我是一只羚羊,那么书就是辽阔无垠的草原,让我尽情地奔跑;如果我是一株小草,那么书就是大地,滋润着我。我也很喜欢读书。虽然不像鲁迅那样嚼辣椒驱寒,用这种方法驱寒坚持读书,也不像王亚南那样睡三角床和绑在柱子上读书,但是我也喜欢读书,不知从何时起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那些点点滴滴的经历,经常缭绕在脑海里化为尘埃沉淀在心底。让我印象最深的九岁那年:快期末考试了!妈妈把所有的课外书“一扫而光”。但
我爱读书,常常和书中的人物同喜同悲,同欢同乐,我曾为《长袜子皮皮》中的皮皮而开怀大笑,我也曾为《茶花女》中的玛丽特而痛哭流涕,我还曾为《床边的小豆豆》中的小豆豆而捧腹大笑。
书是清凉可口的泉水,让人清甜解渴;书是芳香浓郁的咖啡,让人温馨浪漫;书是新鲜味美的果汁,让人滋心润肺……
不得不承认我与夜是有着极深的缘份的!
曾说起这个话题引得同学一阵驳斥:内心忧郁,有着深深的隐忧才会喜欢了夜色。
我无所谓别人如何理解夜色,那晴空朗月,星云棋布的夜;那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的夜;那漆黑如墨,冷风呼啸的夜;还有那轻风拂面,花香四溢的夜,定会让你心有所悟,或痴,或醉,或喜,或或忧,或悲,或恋!
喜欢了在这样的月夜下,打发了手头的活计,听凭了机车缓缓行驶于线路上,映着月色,将远方照亮于前行的钢轨。而那月色似是娇羞的少妇,拉了帘儿,半遮掩着脸面,又分明的欲表达着几分欢喜,悄悄地将自己隐于山后,只留几分倩影于山顶。
空载的机车,发动机要安静许多,以至于可以清晰地听到轮对碾压钢轨的声音。而那声音又似是月光的招唤,那月儿本是隐着的,只容你看到透过山顶的一丝亮光,互而机车一过弯道,月亮又半悬于远方,与机车同行,平了你的视线,洁白、轻盈,像是还未走出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娇羞,低了头,只留一方笑靥于遐想,而你明知这是幻觉,却又忍不住要去追逐,似乎这追逐是有效的,分明的她是在机车前方,你的眼前,伸手可及的西方,怎地机车一个扭转,她便跑去了你的左手,还是那样的高度,还是那样的娇羞可人,只是多了几颗星星,或许那星星本就是她的姐妹,她们早就商量好了对策,要嬉你于山前屋后,谁叫你那般痴!
这个时刻你无论如何不会介意月亮与其众姐妹对你嬉弄,说嬉弄又似并不过分,刚刚未甩脱你伸了左手揽月入怀的豪情,月儿又兀自变戏法般挣脱你的拥抱,净悬于南方的夜空,痴痴地笑个不停
我是一个小书迷。在我小时候,妈妈就买来许多有趣的故事书,陪我一遍遍地翻看,每天睡觉前不听几个故事我是不会睡觉的。长大后,书成了我生活中最好的朋友,连上厕所也要拿一本书看。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书中精彩的'故事有时让我哈哈大笑,有时让我黯然神伤,有时让我愤愤不平,有时让我拍手称快。虽然有关我读书的大部份故事已经忘记,但仍有几件事让我记忆犹新。
一天我放学回家,走进门,把书包扔在沙发上,把作业拿出来正准备做,突然,桌上的一本《格林童话》吸引了我的眼球,我走过去拿着读起来,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不知过了好久,妈妈回来了,问:“作业写完了吗?”我吞吞吐吐地说:“还没有。”妈妈生气了:“你不写完作业休想看书!”说完便把书没收了。我就疯狂的写起作业来,手写酸了就忍着,写了一刻多钟终于写好了。我便去找妈妈要书,妈妈说在柜子里。我飞快地冲进房间,打开柜子,拿出书坐在沙发上,迫不及待地翻看着。手的酸痛早就没感觉了,只有满足的愉悦幸福地在心中荡漾着。
还有一次,妈妈出去买菜,妈妈刚一走,我就急忙拿出《哆啦A梦》聚精会神的看起来。里面的内容太精彩了,我看得如痴如醉,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周围的一切,就连妈妈敲门也没听见,后来是急促的电话铃声才把我从书的世界中惊醒过来,我打开了门。妈妈见我手中拿着《哆啦A梦》,就非常生气,一声怒喝:“又看这些没用的书!……”自然又是少不了一顿唠叨,唉!都是课外书籍惹的祸。
这就是我,一个为书狂的小男孩。没办法,我已经深陷其中了,谁让我如此喜欢看书呢?
爱情是多变的,这个事实是任何人都无法控制的。但如何的珍视已有的情爱,这才是我们今天要说的。
爱是自私的,但也是有无私的另一面。自私是相对于广泛而言,无私只对两人之间。这个是必须声明的,如果都对广泛而言那就是会天下大乱了。
我觉得人们一旦得到了自己所追求的那种幸福的情爱后,就应去好好的善待并加以呵护,不应该就此高枕无忧的放纵不管了。
幸福的情爱是有着宽松的一面也有着责任的另一面,宽松来自于责任的延伸,责任是宽松的基石。但是我们要说的'是对于情爱中的宽松是不可以滥用的,滥用的结果就是对已有的情爱的亵渎。无论是宽松还是责任的说叫,你真地想去偷清水也拦不住,但要看你是否的真正的去珍视现有的情爱了。
异性之间的接触会有一种愉悦感,这种愉悦感不会因已有的爱情而变得漠然。但是我们要说的是如何地对待这种情感,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爱情是需要一种克制的,这也是一种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如果我们不能去很好的克制人性的本原冲动,那也就无法谈及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了。爱情的专一也是社会发展和人类发展的结果,如果人们无法克制人性的放纵,那就无法再谈及爱情的本质了。
我们在这里的克制应当是一种自然的自愿基础上形成的,不是强制所致的。
宽容只是对于那些偶然,不是必然的。越轨成性那就是一种纵容了,那不是宽容。
一个男人能够使一个女人幸福,一个女人能够使一个男人幸福,那已经是一种空前的伟岸了。那种所谓的十多异性的幸福观那简直是扯淡,无稽之谈。
你只要记住:你的男人就是你的丈夫,你的女人就是你的妻子,妻子和丈夫是一种责任,不是胡乱的名称的滥用,这就够了,因为至少说明你很珍视你现有的这份情爱,这就是那份“缘”。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字眼啊!但是,它却在我心中占着极高的地位。每一本书都有各不相同的故事,有些书充满了无限趣味,有些书会让你感到悲愤,有些书甚至会让人感到恐惧。书中之事,纷繁莫测,与书结缘,乃人生之大快也。
有人认为读书是苦闷的,读书浪费时间,也对自己没多大好处,而我反而觉得读书有利于我们的学习,可以让我们了解更多有趣的事情。
当我感到烦恼时,读一本有趣的书可以让我的心情变得愉悦,何乐而不为呢?
从书中,我了解了许多生活中了解不到的知识,比如历史、地理、文学等。读了《三国演义》,我知道了诸葛亮的.机智,关羽的重情义,刘备的仁义;读了《水浒传》,我知道了梁山好汉的仗义,知道了吴用的智慧,知道了武松的勇猛;读了《西游记》,我了解了团队精神的重要性;读了《幽默大王》,我了解了如何让自己幽默起来,使生活变得更有情趣;读了《自然探秘》,我了解了许多关于动物的知识……我喜欢的书太多了,数也数不过来。
我对书的感情很深,我喜欢在书中寻求一份宁静的美,书让我多了一份儒雅,少了一份庸俗;多了一份清纯,少了一份烦躁;多了一份智慧,少了一份愚笨。
读书不仅需要时间,更需要心境。人人都知道“开卷有益”,但是忙碌的人与书没有缘分,悠闲的人也与书没有缘分。要想抽时间去读书,也一定有办法,不妨把看书当作一种享受。书就像我最爱看的电视节目一样,这样你就会爱上读书。
我热爱读书,读书伴我成长。在书的长河中,我才刚刚开始起航。
书是我们的精神粮食,大家都加入读书的队伍中吧!让我们一起与书结下深厚的情缘!
记得有一次春节回老家过年,我正和邻家的小伙伴无忧无虑地玩耍。这时爷爷过来说要带我去看戏。我对戏曲一无所知,更别说有兴趣了,我便一口拒绝了,可是爷爷还是生拉硬拽把我拉了出去,非让我陪他去街上看戏,我无可奈何,只好跟着着爷爷去了。
到了那里我听到的全是咿咿呀呀的唱腔及锣鼓喧天的伴奏,这对于我来说就是噪音。想让我喜欢上戏曲简直是天方夜潭。我强忍着无奈,在那听了一小会,就直打哈欠。忽然,一段熟悉的旋律在耳边回荡,这一段好像在哪里听过一样,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顿时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俺老孙来也!”只见他一个前空翻,再来个后脚踢。“谁个不知,哪个不晓,大圣爷爷拜访龙宫,借用兵器,那龙王大话欺人,言而无信,恼的大圣性起,闹翻龙宫。”此时我已听得入了迷,好像我已进入到了舞台上面的角色。这时我问爷爷:“这是什么戏?”爷爷告诉我说:“这是根据四大名著《西游记》改编成的戏剧《孙悟空大闹龙宫》主要讲了:孙悟空到龙宫借用兵器,龙王对他十分藐视。骗他去搬定海神针铁。不料孙悟空神通广大,把定海神针铁变为称手的兵器金箍棒,龙王悔恨和孙悟空大战,最后被机智而勇敢的孙悟空打败。孙悟空在小猴欢呼簇拥中高唱凯歌胜利回山。”我已被里面的故事深深的所吸引我也慢慢地爱上了戏曲。
回到家,我又听了《花木兰》《打金枝》,《朝阳沟》等,并试着去理解这些戏曲人物,我发现这些都是很励志的,对我很有帮助。现在我经常看河南电视台的《梨园春》,节目中那些优秀的小演员,把我们河南的.豫剧表现的表现得淋漓尽致,出神入化。
同学们,中国的戏曲真的很好听,希望我们这些零零后多多去关注,多多去热爱把我们中华戏曲的瑰宝一代一代传承下去,将我们中华民族的戏曲在世界的东方永放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