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它就发生在我身边。
那天,我和妈妈一回到太仓,就听说汤伟被抓了。汤伟这个人,我对他的印象还是蛮深的,30多岁,人高马大的,平时很爱赌,每个月总要在我家超市里赊帐。难道是因为赌博被抓了?听了爸爸的叙述,我知道了原因。
事情是这样的:汤伟是海门人,家里有一个瘫痪的老婆和一个与我同龄的女儿。他在太仓打工,长年不回家看望他的家人,打工挣的钱也从不寄回家。更可恨的是,他的老家拆迁,政府补贴的拆迁款30多万全被他挥霍了。他的妻子和女儿只好住在年老体衰的外婆家,因为没有经济来源,他的妻子没有钱看病,女儿没钱上学,被迫无奈之下,他的女儿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将他告上了法庭。之后,他就被逮捕了。
根据我国青少年保护法,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汤伟对女儿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在他的妻子无法抚养孩子的情况下,他的'这种做法也构成了遗弃未成年人。
后来在政府的帮助下,女儿重新回到了学校,他的妻子也得到了照顾。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青少年更要从小学习法律知识,知法守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希望汤伟能够好好改造,以后能给孩子和妻子一个完整幸福的家!
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官是社会主义的保障;法律是天下之公器。我们享受在幸福的二十一世纪,使用着各种各样的`高科技;我们生活在这和平与法的年代里,过着丰富多彩的美好生活。尽管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在我们每天生活的点滴之www.niubb.net中。
这一天,我上完辅导班回来,在楼下买了一包饼干,我没有要发票,因为小卖店的叔叔和我很熟了,我觉得叔叔不会卖假货给我。
我兴冲冲的撕开包装纸,拿起饼干,但我忽然发现饼干已经发霉了,里面有好多蛆,我查看了保质期,保质期显示,饼干并没有发霉。我心里“咯噔”一声“坏了,我买到假货了!”
我急忙返回小卖部,谁知,平时和蔼的叔叔翻脸不认人,居然说:“去去去,哪买的东西来诬陷我,我可不卖假货。
”我知道这样一定辩解不过叔叔,便灵机一动,又买了一包同款饼干,并索要了发票。
我把饼干现场打开。
果然,饼干也发霉了,我马上拨打12355报道,最后我得到了赔偿,小卖店的叔叔也得到了相应的惩罚。
通过这件事情的教训,我懂得了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我们应该做一个知法懂法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好少年!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生活中以法律为准绳,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