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物业名称)公共机电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物业类型:;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商场;写字楼;地下室。
第二条委托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内容、范围
1、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故障维修、中修、大修以中海《设备工作手册》定义为准。
2、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中修、大修周期以中海《设备工作手册》规定的周期为准。
3、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标准应不低于中海《设备工作手册》所规定的标准。
4、委托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级别、范围协议条款见合同附表《委托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内容、范围一览表》。
5、本合同委托服务内容不包含设备的中修、大修及更新改造,若甲方有需求另行签定委托合同。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月日止。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除合同第二条已明确委托乙方负责的工作外,其它工作均由甲方管理处负责。
2、甲方及甲方管理处有根据中海标准对乙方服务过程及效果进行监督、检查、评分的权利,亦有检查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劳动纪律、仪容仪表等是否符合中海标准的权利。若乙方达不到中海标准,甲方有要求乙方整改返工,扣减乙方服务费,直至解除合同的权利。
3、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设备技术资料的义务。
4、甲方有审核、批准乙方分包特殊分项的权利。
5、甲方管理处有向乙方无偿提供必要用水用电接驳点及梯子、台钻、冲击钻等大型工具的义务。
6、甲方有按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的义务。
7、甲方管理处有为乙方开展工作给予适当、必要配合的义务。
8、乙方维修养护过程中若须更换设备配件,若配件由甲方支付费用,则甲方管理处有权对其进行审批、验证。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维修养护内容,不无偿承担合同以外的服务内容。
2、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有将部分特殊分项分包的权利。
3、乙方有提供不低于中海标准服务的义务。
4、乙方有要求甲方作适当、必要配合的权利。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管理处按期付款
6、乙方有就约定服务范围内的`保养、维修工作制定保养计划、作好维修保养记录的义务。
7、乙方有监督、检查甲方负责的本合同委托服务范围外的维修保养工作质量的权利。
第六条质量安全要求
1、乙方服务质量符合中海标准,楼检评分(服务范围内的得分率)应达到分以上。
2、乙方服务质量满足市优、省优、国优考评要求。
3、乙方必须保证维修保养(第三条规定的)工作期间乙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的安全。
第七条维修养护费用
1、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公共机电设备维修、养护费按甲乙双方核定的设备维修、养护单价逐项计费。按月支付,每月合计。(详见《委托维修保养服务内容、范围一览表》)。
2、乙方在维修养护工作中所耗用的辅材(不构成设备实体的材料。如清洗用的汽油、棉纱等)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甲方不再支付。
3、维修养护过程中更换的配件,单件价格低于含在本合同价款内),单价高于元的,由甲方支付。
4、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公共机电设备维修养护费调整须另行签定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管理处服务质量未达标或引起业主投诉,一经证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并扣减乙方服务费。
2、因甲方管理处负责范围内的维修养护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乙方服务质量不达标,由甲方负责。
3、如因甲方配合不利等原因造成乙方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经济补偿。
4、如双方发生纠纷不能协商一致,可提请仲裁。
第九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及甲方管理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一切为客户着想,一切为客户服务,为客户实实在在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时间
乙方为甲方提供电脑维护保养服务,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月。
二、合同内容
1.乙方按合同时间为甲方提供上门维护保养电脑服务(服务范围见附件),每月的第一周内提供上门保养_________次,保证甲方电脑正常工作;
2.除每月保养_________次外,甲方的电脑在合同时间内出现故障,乙方无偿提供上门服务;乙方上门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早9:00到晚17:00,并且力争在48小时内解决故障;
3.甲方对乙方的服务人员身份进行确认(如工作证,胸卡或委托书等),否则工作人员的行为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4.甲方应该为乙方提供电脑配置清单及电脑附件(如主板说明书,驱动程序等);
5.乙方无偿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故障排除,技术顾问等电话服务;
6.乙方为甲方服务的范围如下:
(1)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电脑及其网络正常工作;
(2)甲方的电脑硬件如果出现损坏时乙方可以代购,甲方也可以自已购买,但必须经过乙方的'确定型号无误后方可;
(3)乙方必须负责调试,保证机器的正常工作;
(4)乙方电话指导甲方使用人员排除;
(5)当甲方因为乙方的行为造成损失时,甲方可以凭借乙方提供的有效票据理赔。
三、收费标准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一次性交付全部服务费用,_________元/台_________台_________月=_________元人民币,共计大写_________整;乙方为甲方提供费用票据。
四、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引发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否则任何一方均可提出仲裁或诉讼。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合同期内,当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大地震,洪水等),双方确实无法履行合同时,合同自行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