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精神,我校切实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及周边安全排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
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和“食品安全进校园”、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等活动,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不断改善。学校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职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以净化学校及周边食品消费环境的实际行动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
1、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校长、分管副校长、班主任三级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决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2、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和“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通过开展食品安全进课堂、进主题班会、进宣传栏等活动,对学生进行符合其年龄特点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加强学生管理,引导学生不买不吃“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并将学生买零食、买“三无”或过期食品的情况纳入班级量化管理考核。完善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学校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师生的应急防范能力。
3、加强家长的教育引导。通过发送飞信、发放家长告知书、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对学生进行安全监护是其法定责任,切实加强对孩子的日常饮食教育。
三、收到的效果
通过对学生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学生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向老师保证不随意买零食,不吃不卫生的食品。各班级也通过黑板报、手抄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的重大意义。活动开展扎实有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切实做好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市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现就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安排部署
一是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中队长为组员的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学习省、和市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组织召开了专项行动动员会,并制定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主体。
二是多次召开会议,全面传达贯彻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明确了目标任务,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股室,层层落实“护苗”行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二、加大宣传、强化意识,营造食品安全监管良好氛围
一是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培训,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校园周边、临时摊区和社区,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个防范能力。
三、加强摊点管理,严格执法,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清理整治无固定经营场所的街边流动饮食摊贩是城管执法部门在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中的工作重点。一是深化网格化管理,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督促经营业主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和环境秩序;二是采取错时延时、定人定岗等办法,加大对严重影响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流动食品摊档、占道经营的大排档的'执法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三是坚决取缔危害食品安全的无证设摊、无照经营小摊。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对食品经营户的日常监控,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建立长效联动机制,不定期对城区内流动饮食摊贩进行专项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观念和消费方式。
三是积极配合和参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确保流动摊点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