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炼整合企业管理道德观念!构建适应市场化要求的企业管理道德体系
当前,市场经济对企业诚信的急迫要求和它所调节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企业管理道德不能是单一的观念和要求,而应是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由一组道德理念和与之相应的道德规范组成的道德体系,并具有多方面、多层次的特点。
1、以诚信为核心,整合提炼企业管理道德理念。
一般来说‘中国企业的传统道德观念不外乎由下述10个方面内容构成、即忠诚,无私,勤劳,节俭,团结,廉洁,自强,礼貌,遵纪,守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诚实守信已经从一种美德变成了必需、因此,企业要以诚信为核心,对企业原有道德观念进行整合,同时按照市场化的要求,将诚信有机纳入,重新提炼管理道德理念,如企业的义利观、价值观、诚信观、党争观、奉献观、创业观、职业道德观等,从而形成一系列有助于企业发展的管理道德理念。
2、突出行业特点,制定企业管理道德规范。
在整合提炼道德理念的基础上,要积极构建与之相适应的企业管理道德规范、因为企业管理道德所调节的主要关系无不与职业岗位有着最密切的关系,所以规范的制定除了要符合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道德,符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以外,最重要的是要突出本行业的职业道德特点,充分反映所在岗位的职业道德要求,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设计企业员工最需要的道德规范。
在综合把握行业特点的基础上,企业管理道德规范的设计,一般可按下述方法和步骤进行:第一步,确认企业的行业性质,事业范围,了解本行为组织或其他企业制定的有关职业道德要求,这是设计符合企业特点的道德体系的必要前提)第二步,考察企业的每一类具体工作岗位,分析其工作性质及职责要求,以诚信为基本要求分别提出各类岗位最主要的道德规范要求)第三步,汇总这些岗位的道德规范,选择出现频度最高和具有共性的规范作为初步方菜)第四步,根据整合后的管理道德理念,检查初步方菜与企业理念、制度是否符合,不符合的要改正)第五步,在管理层和员工代表中征求意见,看看是否最能反映企业发展对企业诚信建设和员工道德的要求‘并反复推敲后确定。
以实现管理道德的内在化为目标,小断优化管理道德的培育环境
企业管理道德作为一种观念形态,要转化为员工的自觉行为,关键在于培育、为此,企业要以实现管理道德的内在化为终极目标,不断优化管理道德的培育环境,从而促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企业管理道德,兄全以道德的理念来指导方方面面的工作,实现“知”与“行”的统一。
1、要形成弘德的导向。要有效利用管理道德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广泛进行传播,形成与管理道德相适应的典论、工作环境、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思想文化阵地,大力宣传管理道德理念)通过形成导向,把管理道德理念传导到每个生产经营岗位和员工,在企业中形成健康的道德评价标准,并通过员工的自身的价值判断,使管理道德内化为员工追求的一种文化自觉、
2、要引导育德的实践。实现“知”与“行”的统一是企业管理道德转化为员工自觉行为的关键)为此,首先要优化道德建设的情境,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丰富的实践活动,使企业道德规范转化为员工的自觉行为)其次要紧紧围绕生产经营中心,着重运用六种方式,引导和激励员工自觉践行企业的管理道德)即:(1)链条式)就是建立纵横又错的、运转灵活的工作系统,保证管理道德培育横向、纵向到位)(2)灌输式、就是对员工进行多方式的管理道德的教育、(3)直感式、就是使员工直接感受管理道德的效果和作用、(4)调控式、就是把员工的道德观念、道德准则调整到法律和企业管理道德的范围内,在健康的轨道上运行、(5)融合式、就是把德育工作与本单位的中心工作融合起来、(6)熏陶式、就是让员工长期接触民好的人文环境、自然环境,从而对其工作习惯、思想行为、品行学问等逐渐产生好的影响。
3、要做好励德的示范。道德榜样能够使抽象的道德原则、道德要求具体化,使员工知道如何去做,从而形成管理道德建设的连动性、我们常说“表扬一个人,带动一大片”,“批评一个人,教育一大片”,就是连动性的运用、所以,在培育管理道德过程中,要坚持培育和选树优秀先进典型,采取多种激励手段,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从而促进整体管理道德水平的提升。
4、要建立遵德的约束。要从实际出发,建立一整套与管理道德相匹配的运行机制和保障工作机制,从而确保企业奉行的道德观、道德准则、道德规范都能在实践中得到遵循和落实、要把企业管理道德建设作为各级领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放到日常工作议事日程上来,要把遵守企业道德的情况作为考核、奖励的重要指标,促使广大员工养成民好的职业习惯,保证企业管理道德执行到位,在动态中建设企业管理道德、同时,要采取健全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实行决策程序的公开化、履行道德承诺、实施诚信经营奖惩办法等配套措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切实做到重视道德,推崇道德,践行道德,制约道德缺失行为的出现.最大限度地减少其生存的空间。以管理道德全方位指导生产经营实践.小断提升企业的道德竞争力企业要加大措施‘采取多种方式‘把以诚信为核心的管理道德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使其成为企业一贯遵循的生产经营信条,并切实做到对内利用道德的约束力规范员工的百行,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对外树立民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1、以管理道德理顺生产经营链条,有效促进企业最优化管理。
一方面,企业作为经济组织其内部存在着各种联系,需要对贯穿组织各部门的活动共同实行最优化或协调、企业善于运用一定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和道德实践,理顺、改善内部联系,就可以理顺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实现最优化管理,进而降低总成本、比如改善设计人员与销售人员之间的关系,就可以避免设计出不合市场需求的产品,避免无谓的产品损失、另一方面,企业以计划、采购、生产、销售、财务、人力资源及信息等基础领域为重点,实施信用管理,把敬业、诚信等管理道德理念有效融入企业的内部管理各层面,使自律与他律、内在约束与外在约束、软约束与硬约束有机结合起来,并以道德管理为突破口,带动企业基础管理的全面变革、如通钢集团公司近几年提炼出“质量等于道德、产品等于人品”,“诚信立市、品牌制胜”等一系列道德理念,制定了一系列道德规范,理顺了生产经营的诸多环节,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发展、
2、以管理道德指导管理者行为,最大释放管理道德的影响力。
企业要实施有效领导就必须发挥道德的影响力,以管理道德来指导和约束企业管理者,最大释放管理道德的影响力)首先,要坚持以管理道德来指导和衡量管理者的决策,促进管理者进行清晰理性的判断,形成科学正确并符合道德规范的决策)其次,要把管理道德理念作为管理者参与企业管理和进行对外联系重要工作准则,从而不断提高管理者的管理效能,在社会公众中树立民好的形象)第三,要提倡和要求企业管理者以身作则,认真遵守企业管理道德规范,形成民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增强管理者的道德影响力,从而在企业内部形成团结亲善,健康和谐的民性氛围。
3、以管理道德塑造企业形象,全面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关键词: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思路
中图分类号:TU242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5-00-01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为交易市场,具有一般市场的特征,市场主体诚信是公共资源交易的基础。当前诚信缺失仍是公共资源交易发展中的软肋,各种失信行为屡见不鲜,如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涉及互相串通、业绩造假、项目经理重复投标、企业挂靠等扰乱市场现象,交易主体缺乏诚信,招投标活动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为此,必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体系建设,改善诚信状况,打造“诚信平台”。
一、国家诚信体系建设框架
国家诚信体系建设框架可分为三个层次:
(一)中央:出台《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2年)》,提出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在内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规划;
(二)各部委:以条状分割的形式出台各系统内的诚信政策;
(三)各省市:承上启下,推动地区性诚信体系建设,该层次是整个诚信体系的基础。以目前各职能部门建设诚信平台为基础,设立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诚信协调机构,最终实现诚信共享,建立区域诚信体系。
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体系建设的作用
在推动建立市场主体诚信方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大有可为的。交易平台诚信体系建设应符合本级和上级诚信体系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发展外部接收器,加强与发改、建设、财政、审计、检察、监察、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的诚信平台信息联动,共享诚信信息,严格市场诚信准入制度,推动诚信应用;同时,交易平台充分利用市场特点和市场机制,发展内部传感器,收集和整合交易各方主体的违法违规市场行为,形成市场从业企业、人员的征信记录,并利用平台的公共性进行披露或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诚信评价,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奖惩和监管。
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体系建设的运行模式及其主要内容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体系运行模式是:建立在以“诚信政策体系”为框架,“诚信市场体系”为动力,“诚信机制设计”为保障基础上,共同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建设。
(一)诚信政策体系建设内容
“诚信政策体系”为贯穿诚信体系建设的整体制度性安排,要健全诚信法规和标准体系。研究出台有关管理办法,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管理办法、诚信目录、诚信评价标准、奖惩标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等,为诚信体系建设和发展提供法规依据和有力保障。
(二)诚信市场体系建设内容
诚信体系建设路径应遵循“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思路,在设计行政监督机制的同时,合理地引进市场监督机制,发挥市场自身源源不绝的推动力。诚信市场体系建设内容包括:
1.引导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从过去单一价格评价指标竞争,向以价格加诚信等多种评价指标的较量的方向发展,使企I把主要精力从市场价格竞争调整到以质量、安全管理等要素的竞争上来,建立诚信分评标机制、投标诚信担保金机制,实施签订“进场交易活动行为公约”或“诚信投标承诺书”,强化对各方交易主体的进场管理,规范其市场准入和交易行为;
2.参考电子商务的诚信评价机制,由招投标市场主体对双方的历史交易进行互相评价,提供诚信指数供交易参考,借助市场主体诚信竞争、互相监督来形成诚信评价机制和诚信累积机制;
3.引导、发挥社会诚信中介机构在诚信体系中的作用,由诚信调查公司、诚信征集公司、诚信评价公司、诚信担保公司、诚信咨询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向政府和市场主体提供各类专业化诚信服务,共建诚信体系,发挥社会化监督的力量。
(三)诚信运行机制建设内容
诚信运行机制为诚信体系的运行保障。整个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体系的建设,有赖于落实运行机制来实现。
1.组织实施机制
通过顶层设计,搭建有效的组织领导体系,确保诚信建设工作顺利运行,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建立工作通报和协调制度。
2.技术支撑机制
加快推进诚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除满足支撑诚信信息的归集、存储、交换、共享、查询等一般功能需要外,重点建设的核心内容还包括:
准入模块:对各方交易主体的进场管理,规范其市场准入。为实现信用分评标、信用金担保、签订“信用公约”等提供支持。
征信模块:为信用体系建设打好基础,采集、登记交易过程中的违规信息,筹建“信用数据库”和“业绩库”,建立信用档案。按照统一的信用目录,记录市场主体诚信行为,内容涵盖招标人、投标人、中介机构、评标专家和政府监管人员等的失信行为。
评价模块:开发、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与模型,记录交易各方的信用评价记录,形成市场主体的信用指数,建立信用评级机制,为交易提供主体的信用程度和信用记录等有价值的信息。
奖惩模块:按照奖惩标准,记录市场主体的奖惩信息。为实现守信激励、投诉处理、监管执法、失信曝光等提供支持。
清出模块:对存在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进行严格监管,将信用差的主体通过信用档案记录清退出市场。
共享模块:以交易平台作为枢纽,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加强与发改、建设、财政、审计、检察、监察、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联动,推进市县区诚信信息联动,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收集和整合交易各方主体的违法违规市场行为,形成大市场信用库。
3.监管奖惩机制
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诚信体系运行机制是保障交易平台诚信体系各系统协调运行的制度基础。一方面对守信主体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一方面完善社会主体失信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失信行为责任人行业禁入制度。两手抓、两手硬,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才能实现“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继续进行,诚信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前进中的关键要素之一,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良好的社会诚信体系是解决社会诚信问题的有效途径,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仍不完善的情况下,完全由市场运作一时很难奏效,政府在建构中的作用必不可少。而政府在社会诚信体系建构中发挥应有作用的关键在于政府应该首先确定好自己的角色,明确自己的职能定位,一个功能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才能够建立起来。
王良在其主编的《社会诚信论》中提出社会诚信体系可分为个人诚信体系、企业诚信体系和政府诚信体系,并指出政府在社会诚信体系中的作用为:“政府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主要推动者,政府自身的诚信建设则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或者说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首要前提。;[1J(P15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极为关键,它不仅影响着本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还影响着一个国家的国际认知度,为此,现阶段构建更为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一、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义是要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诚信不仅是和谐社会的本义所在,而且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等密切相关。没有诚信,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和谐,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也无法实现。首先,社会主义诚信体系构建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完善的市场经济是以道德为支撑的信用经济,市场化程度越高,客观上对我国社会诚信水平的要求也越高。诚信缺失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然损害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损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其次,社会主义诚信体系构建是建立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必要条件。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基石。要在全社会进行广泛的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最重要的是建构一个促进道德体系建设的社会诚信体系,即借助完善的诚信体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通过他律的控制层和自律的屏障层共同促进社会道德的健全完善。
再次,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有利于形成公平、公正的社会氛围,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进步,形成一种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有利于我国民主法制的健全完善,为社会秩序的规范、民主政治的建设作坚实的铺垫。由此可见,社会诚信体系的建构是解决社会诚信问题及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
二、政府在社会诚信体系建构中的职能定位
社会诚信体系构建既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紧迫的重要任务。结合世界各国政府职能改革的发展历程,可以说政府必须在社会综合发展方面发挥必要的干预和促进作用。根据我国建构社会诚信体系的紧迫性和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笔者认为目前我国政府在社会诚信体系建构中应发挥以下职能:
1、健全有效的宏观调控职能。我国的市场经济刚刚起步,社会诚信体系的建构很容易形成一哄而上的混乱局面。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制度供给者的政府就应该从宏观上进行调控,主要应该从法律制度上规范我国目前在建构社会诚信体系方面的窘境。“上海在1999年8月在全国率先进行了个人诚信的试点以来,接着深圳、温州等城市也进行了社会信用建设,但至今我国仍没一部全国统一的规范诚信方面的专门法,如《公平信用报告法》、《企业信用管理法》、《个人信用管理法》、《公平使用信息法》和建构社会诚信体系方面的制度框架,致使我国各地在建构方面的无法可依、无规可循的尴尬现象。?[i]}rzz})所以我国政府在今后的社会诚信体系建构中应尽快制定宏观的发展计划和全国统一的诚信法规,以引领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少走弯路,朝着预定的目标稳步前进。
2、提供完善的协调服务职能。为社会诚信体系建构提供服务应是我国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首先政府应加强服务于诚信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是社会诚信体系得以存在、运作的根本前提和物质保障。包括建立统一的征信、评级和服务标准;集中力量打造不同层次的信息服务平台;大力推动诚信管理教育,培养诚信服务专门人才。其次,为中介机构及信用服务企业提供协调服务,创设供其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同时因为个人信息大都分布在政府各个职能部门,他们代表了各自不同的利益,因此,不同部门的利益需要政府去协调。最后,政府应加强诚信环境建设,加强诚信宣传和教育,逐步增强全社会懂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观念和意识,让“诚信守信”成为全体公民的基本行为规则。
3、发挥应有的监督管理职能。监管职能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对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起着保障作用。监管职能的缺失将会使社会诚信体系的建构前功尽弃。不管社会诚信法律制度多么健全,如果得不到执行或执行不到位,也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规范和有序需要政府部门加强领导和监管,尽快形成行政性惩戒机制,政府各个监管部门要采取记录、警告、处罚、取消市场准人、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监管手段,切实保障社会诚信体系的有效运行,目的是在全社会形成健全的市场和社会监管机制,为最终建立一个以市场规则为基础,制度健全,手段完备,管理有序的社会诚信体系作好铺垫。
三、政府在杜会诚信体系构建中的作用方式
如前所述,我国诚信体系的构建离不开政府在其中发挥正确的职能作用。政府在其中正确作用的发挥将有利于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尽早地建立和完善,从而一个和谐诚信的社会才能最终形成。为此,政府可尝试以下方式:
1、完善制度,健全法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2](P333)首先是政府应努力酿造一个有利于诚信体系形成的制度环境。过去20多年中国经济经历了持续的高速增长,出现了空前的经济繁荣。但是,经济繁荣并不必然或自动导致社会公平、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中国在进入21世纪由开创“经济建设时代”的第一次转型走向开创“制度建设时代”的第二次转型[’〕。我国目前由于诚信制度的缺失,我国社会已形成严重的诚信危机,不仅破坏了经济秩序,也给社会造成了很多不稳定因素。人终究是环境的产物。因此,诚实守信的重建不能完全寄希望于个人的道德自律,在很大程度上要靠制度、机制和环境的强有力的保障。我国政府在保障诚信体系的制度建设中至少应该在以下制度建设中发挥有效作用:第一,规范市场运行的制度,以形成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第二,作为市场经济基础的信用管理制度,在我国刚刚起步,各项制度还不完善,政府应该尽早成立一个全国范围的信用管理部门,制定符合市场需要的征信制度、信用评估制度以及失信惩罚制度等,以规范各地方政府的诚信体系建设。另外,对民间的行业信用管理也应该以制度加以规范。第三,正确进行政府职能转换,规范行政管理制度。只有在良好的制度环境下,社会诚信才能最终深人到每个人的心中,也就是回归到个人的道德自律。
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制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必然需要法律规范保障其切实可行。我国政府在诚信建设过程中应该尽快起草信用法规和行业信用规范,使我国的社会诚信体系有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来支撑,这样就能有效地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信用服务行业进行规范管理,使信用管理和服务有法可依。
2、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中个人诚信是基础,企业诚信是重点,政府诚信才是关键闭。在社会转型的当代市场经济时代,在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中,政府诚信的建设意义非常大b政府本身所担负的引导、监督、管理社会信用的职责,决定了它是基本社会信用制度建立和维护的主体。作为社会规则的主要制订者和监督管理者,作为诚信环境最重要的建设和保障力量,政府的许多行为具有强烈的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因此,建立和健全社会诚信体系,首先要从政府做起,行政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应包括行政立法中的诚信原则和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诚信原则阁。政府要在社会诚信体系中真正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必须要做到:第一,切实转变自己的职能做好职能定位。第二,政府摹用法律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现代社会的信任模式已由传统的人格信任转为现在的制度信任模式,人们更相信制度的规范作用。我国政府也应该用法律制度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规范,使政府的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第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公共信息信誉与维护公民知情权的高度统一,是提高政府诚信的要件之一,“政府如果想取信于公众,取悦于民,最省事、最少耗费的途径就是开放政府信息,开放公众参与政府政策制定过程渠道。”
3、监管保障,协调共进。社会诚信体系的法律制度无论多么完善,如果缺少了监督管理,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我国在社会诚信体系建构之初,必然少不了政府对各种信用制度的监督管理。
首先是成立全国统一的信用行业管理部门对全国的信用建设进行统一管理;其次是监督保障在诚信过程中,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由于我国诚信系统在个人信息保密法上还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因此,在诚信途径、诚信信息的公开上容易出现违规操作,甚至出现损害诚信者利益的行为,政府在此过程中要监督诚信及公开信息严格按程序进行,切实使隐私权在内的公民的人权得到保障;最后,政府要参与失信惩戒机制的建设与监管,政府应设专门机构监督失信惩戒机制的执行,这样才能使社会诚信的刚性制度保障真正落实,也才能真正达到用社会诚信体系规范人们行为的目标。
4、以人为本,重在教育。着名学者茅于轼说:“道德比法律更重要,最明显的原因是道德每时每刻都在起作用,而法律则很少介入到生活中来。道德是一种鼓励人们向上的积极力量,他促使人们去关心别人;而法律则是对侵犯别人利益行为的消极制裁。..}})}pz,一’b)茅先生的话不是在否定法律的作用,而是在强调道德的重要性。在全社会开展诚信道德教育非常必要,政府应在公民的道德教育中起引导、设计规划作用。
首先,加强诚信的舆论宣传教育作用。通过诚信教育把现代诚信刚性的制度转化为人们内心的道德信念,达到法律所无法企及的效果。
为了贯彻党的*全会提出的“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精神,落实*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以及市政府《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市20*年-20*年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沪府发[20*]49号)的要求,积极发挥诚信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不断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最终实现“诚信*”的建设目标。现就加强本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加强*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和*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认真落实“科教兴区”发展战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弘扬“创新贵如金,诚信重于山”的精神,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深刻认识到诚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是打造“财富*、智慧*、绿色*”的重要基础,是把*建设成为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市民生活放心区和实现*的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明确目标,坚持原则,高标准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按照*市《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市20*年-20*年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紧紧围绕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建设,以开展各类社会诚信活动为基础,以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为核心,以培育信用服务行业为重点,加快信用信息记录、信用资源整合以及信用需求培育,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20*-20*年,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建设要深入推进,信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完善公务员工作诚信考核制度,促进信用产品在公务员考核、人才招聘、政府采购、公共财力招投标环节中使用;加强政府部门承诺和服务内容的诚信考核,特别是政府重点工作的考核。企业诚信建设:引导企业自主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档案;建立区属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信用管理岗位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等。个人诚信建设:推动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库,并逐步扩大个人信用报告的业务范围和个人信用产品与服务种类。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和评估机制;开展信用评估,推动信用产品在经济和监管活动中的使用;建立社会信用约束机制,惩戒失信行为,组织诚信宣传和普及教育活动,优化诚信发展环境,逐步把*建设成为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和市民生活放心区。
20*-2009年,基本形成相应的信用制度,有效地对信用行业进行规范管理,使信息管理和征信活动做到有章可循;扶持和培育规模型信用中介服务行业,既有权威的联合征信服务机构,又有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行为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的企业群体,信用服务成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环节;基本形成较为活跃的信用市场需求,信用系列产品在政府监管、社会中介和企业交易等各种社会、经济行为过程中得到广泛使用,信用交易和信用消费在诚信体系的支撑下得到健康、快速发展;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制约机制,对偷逃税款、恶意合同违约、拖欠债务、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等不良行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局面,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主流和社会规范,“诚信*”框架基本建立。
到2010年,基本建立满足市场经济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社会诚信体系。
加快推进本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确立市场规则和建立社会信用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诚信环境,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规范、有序地开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信用信息的整合、加工和信用产品的开发、服务,必须交由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征信机构来实施,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的市场配置和充分利用。
(二)长远规划,分步推进。要贯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方针,借鉴其他地区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先进经验,结合本区实际,周密制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分阶段稳步推进。
(三)应用先导,社会参与。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与本区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政府部门带头先行,金融行业要重点推进应用。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鼓励应用信用信息,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授权第三方服务机构或行业组织开展信用咨询服务、信用等级评定等,并将有关信息纳合征信数据库。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共同推进。
三、明确任务,精心组织,确保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信用管理制度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本保障,信用管理体系是引导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正确开展的必要条件。必须抓紧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法制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和制订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记录归档及使用管理规定,企业信用征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必须加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征信管理部门要做好本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指导推进工作,协调公共信用信息的依法公开和共享,加强对个人和企业联合征信活动的监督管理,支持联合征信机构和其它信用服务机构依法开展征信业务,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协调各行政管理部门采取法律、行政和经济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管理措施,对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给予必要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被动。各行政管理部门要制订优惠或方便性规定,对拥有及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公共财政项目招投标、中小企业贷款、监督管理等方面给予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对拥有及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个人,要在授信额度、还款方式等金融服务和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促使市场主体的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二)加强行业信用管理和企业信用管理。行业信息管理和企业信用管理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支撑。各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机构要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统一框架下,加强对本领域、本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建立针对市场主体和经营行为的信用管理和服务体系。积极参与*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使诚信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和评价信息及时记录到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待共享平善后再逐步纳入市征信服务系统。征信管理和档案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试点工作,研究制订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条例和措施,逐步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联合征信服务机构要开辟信用调查渠道,鼓励各类组织机构向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用信息。各类企业和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要增强“信用为本”的意识,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做好信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完善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定期查验自身的信用记录。鼓励重点企业和国有企业设立信用主管和信用管理制专职部门。
(三)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和管理。经济活动中的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和管理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各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要在行使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或行业服务的过程中,全面、准确、及时地记录企业和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留下的“痕迹”,实行归档管理,并按照规定,把依法可以公开的与个人和企业信用有关的公共信用信息,向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并做好相关数据的维护和更新工作。联合征信服务机构可向掌握信用信息的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机构采集,也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收集方式,归集个人和企业信息用记录。尤其要将企业和社会中介机构违法犯罪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记录纳入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记录,也要纳入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要鼓励企业主动提供自身真实的信用状况,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四)扩大各类信用产品的使用范围。信用产品的使用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各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对信用产品的使用作出必要的制度性安排,先在政府采购、公共财政项目招投标、公务员考核和录用、各类先进评选中使用信用报告,再逐步向登记注册年检、行政事务审批、资质认证管理、小企业贷款担保以及金融、保险中的信用交易、信用消费、信用担保和租赁等领域中延伸。
(五)做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和社会性的工作,要发动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新闻、广播电视、报刊等机构要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大力开展诚实守信知识的教育,广泛开展社会诚信的宣传,加大舆论、社会监督力度,增强社会各阶层的信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相关培训机构要按照统一规范标准,组织开展面向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信用知识讲座和专业岗位培训,促进信用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协调发展
关键词:阳江;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5-0050-02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每个人都应遵守的生活准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党的十报告提出:“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可见,政务诚信在当前国家政策与社会治理中处于重要地位,在诚信体系建设中也发挥着引领作用。
一、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
(一)市场经济改革发展的要求
市场经济是以市场这只无形的手作为经济运行的主要评判标尺,商品的好坏以是否满足市场的需求作为最终标准。在这一过程当中,难免会有以次充好的商品得到市场,这就要进行市场监管,监管任务要有政府来完成。如果担负监管任务的公务员不诚信,在法律惩戒范围之外进行,而现有诚信体系又没有很好地构建,就有可能会逃脱制裁。
从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来看,诚信体系的建设功不可没。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务员,他们的日常行为要严格按规则进行,否则会被视为不诚信。是否诚信成为人们道德情操的标志,极具约束力。从以上可以看出,诚信建设在市场经济运行中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人民对政务诚信的期盼
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引导者、示范者和推动者。具有强公信力的政府能引领和支撑整个社会的公信与和谐,保障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反之政府失去公信力,将产生治理危机,甚者导致社会混乱,引发社会问题。我国提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要建立起政府的公信力,而政府的公信力取决于人民对政府的信任程度。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全体党员必须做到的,同时也是人民政府必须坚持的宗旨。近年来群体性上访甚至是越级上访、公安机关执法受阻、城管与商贩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等,说明政府公信力急需加强。从政府政令实施来看,不管是党的十之后反腐成效还是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行,都说明党的领导深得民心。人民一方面拥护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又希望政务诚信能够得到推进。人民对政务诚信的期盼,在现实生活中就是希望公务员要坚守党的宗旨,做到诚实守信。
二、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以阳江为例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从调研情况来看,阳江公务员对诚信的思想认识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公务员规则意识不强。如有个别官员明知一些行为是不符合规则的,但以为事情都可以灵活处理,转一下弯无关紧要,而违反法律法规。二是公务员重承诺轻践行。个别公务员对群众的要求不调查研究,承诺的事情不能很好处理。三是公务员表里不一。有的公务员嘴里说的是马列,但是,他们内心并不信马列,在公众场合说的话都是套话、假话、空话。有的公务员在会上赞成组织或领导的决定、赞成同事的观点或意见,但背地里却想方设法加以诋毁。
(二)组织力度不够
阳江虽然已经组织开展了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但组织的力度还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没有一个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从阳江公务员诚信建设的组织形式来看,是各部门领导牵头,由人社局具体实施。然而在实施的过程中,人社局只是负责公务员的入职诚信管理,却难以进行公务员升职、日常工作等方面的诚信管理。没有一个专门的组织协调机构,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较难开展。二是各部门的配合力度不够。目前阳江的各个相关部门还没有对公务员的诚信情况有足够重视。虽然在任职提升方面会进行公务员的固定资产审查,但对公务员日常的工作生活诚信行为还没有深入考察。特别是对于公务员的诚信情况,各部门还没有通力合作,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在个人诚信档案中有所反映。在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管理职能的责任归属不明确、信息分散不全面、沟通不及时,因而公务员的诚信信息资源不能形成一个大的覆盖面。
(三)制度建设缺乏
公务员诚信考评指标体系是评判公务员是否诚信的具体标准。阳江虽然紧跟广东省公务员诚信建设的步伐,制订了相关的规划及规则,但还没有制定具体的工作细则。特别是还没有建立公务员诚信考评指标体系。
(四)社会契约精神欠缺
在阳江人们办事还是习惯于托人情、找关系。本来一些较容易办成的事情,人们去办事的时候往往要找找熟人。这样的社会环境之下,容易造成一些公务员不按规则办事,习惯于打招呼就把事情办好,不打招呼就拖拖拉拉,给政务诚信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公务员诚信体系的构建
从以上问题的分析,及借鉴国内外特别是广东省内地级市的经验,得到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公务员人人讲诚信的良好氛围
从提高公务员的思想认识来看,也有自我提高和被动提高两种方式。一是自我提高的方式。我国公务员管理的模式是自上而下的管理,上级对下级有强有力的管束力。因而,在阳江公务员管理当中,上级对下级来讲也有很强的示范作用。如果上级不讲诚信,那么上行下效,下级也一样不讲诚信。要使公务员自我提高诚信的思想认识,上级公务员的示范作用必不可少。因而,提高思想认识,首先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领导干部讲诚信,才能带动下级讲诚信。二是强迫提高的方式。可以通过各种培训方式进行公务员诚信方面的教育。在培训的过程当中,要加强诚信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充分调查研究公务员当中存在的诚信问题,有针对性地为公务员诚信面临的困惑问题进行解答。
另外要强调诚信文化的培育。如国外诚信教育通过持续推广诚信计划及把诚信计划纳入员工培训及工作系统来潜移默化地提升公务员的诚信文化。诚信推广委员会设立多个小组委员会,对公务员入职诚信情况进行审核,奠定公务员诚信文化的基础;通过在员工入职训练和重修课程中加入有关诚信理念的环节等加强诚信文化的培育[1]。
(二)增强组织力度,建立公务员诚信组织体系
从组织层面来看,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要能够有效地开展,强有力的组织是必不可少的。一是增强领导的推进力度。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推进对工作的开展有重要作用。只有紧跟政务诚信建设的工作要求,在政务诚信工作中争取领导的大力支持,才能大力推动工作的开展。二是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要增强公务员诚信建设的组织力度,就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在广东省一些地级市已经设立了专门管理诚信问题的机构,机构主要是收集整理公民的诚信信息并进行整理,特别是对公务员等特殊人群诚信问题进行收集和整理。三是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公务员的管理涉及很多部门,如人社局负责公务员入职管理、组织部负责公务员的提拔任用、纪委负责公务员贪腐问题查处、公检法负责公务员违法问题处理、银行负责提供公务员借款信用问题。只有涉及公务员信用问题的所有部门通力合作,才能够形成组织的强大合力,把政务诚信问题做好。因而,各部门在政务诚信建设方面应当有明确的工作职责。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公务员诚信考核指标体系
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才能公务员诚信行为产生强有力的约束。公务员诚信体系的制度建设涉及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一是公务员岗位职责的说明。明确的工作职责不仅是对岗位的大概说明,还应当明确岗位的流程,公务员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来完成工作。如果不按流程工作,就会涉及诚信问题。西方发达国家公务员都有很详细的职位说明书,每一名新入职的公务员都能够从说明书中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如果公务员不按职位说明书的流程去做工作,就可能涉及诚信问题。每位公务员都有岗位职责,这对严格规定公务员的行为,有较为重要的作用。
二是对公务员诚信行为提出具体要求。从西方发达国家来看,都有较为完善的公务员诚信行为的约束条件。如加拿大、新西兰、美国、法国、瑞士等,都已建立起公务员诚信方面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公务员诚信方面的职业操守、公务员诚信的具体要求等。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根据每一位公务员的岗位流程,制定更加详细的公务员诚信方面的具体要求。
三是设计可操作性较强的考核指标。从国外公务员诚信考核指标体系来看,可操作性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如新加坡、丹麦、芬兰等廉洁度高的国家,都十分重视对公务员的诚信记录和考察[1]。这些说明考核指标的可操作性在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中是特别重要的。在国内,公务员诚信考核指标往往主观因素较大,客观指标较少,可操作性较差。若要建立客观公正的公务员诚信考核体系,必须要建立具体的评判标准。除此,还要完善财产申报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程序管理制度等。在这些制度的约束之下,公务员的日常诚信行为会有较为清晰地展现。
四是公务员的诚信记录要客观真实管用。目前广东省正在加紧推进公务员的诚信记录建设,阳江也建立了领导干部财产登记制度。诚信记录要做到客观真实管理,除了要建立个人申报制度之外,还要建立银行、服务对象、工作单位对公务员的诚信监督制度。另外,要对公务员的所有行为进行诚信评估,这涉及技术方面的内容,应当借助大数据进行分析和判断。这些都要有相应的制度设计。
(四)进行广泛宣传,培育全社会的契约精神
为培育社会契约精神,应当做广泛的宣传,通过一系列广播电视、印刷画册画报、举办书画摄影等文化比赛、名师宣讲等手段,把社会契约精神灌输到全社会的每一个个体,让社会的个体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行动上落到实处。耳濡目染之下,会有越来越多的个体遵守社会契约精神,这样便会形成一个良好的诚信氛围。
[关键词]社会诚信体系框架政府诚信个人诚信企业诚信
“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中央提出“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其着眼点就是“协调”。通其中,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因此,研究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对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的意义。
社会诚信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从形式上讲,包括诚信道德和交易信用;从层次上讲,包括基础保障层、他律控制层及自律屏障层;从内容上讲,包括个人诚信和组织诚信。笔者试图从其内容的角度探讨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
一、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基石
政府的诚信就是政府的公信力,政府诚信具有基础性和导向性的作用,直接决定着市场环境的信用状况。在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中,政府德性的好坏,政府是否诚信,对企业、个人乃至整个社会信用的影响巨大。政府是否诚信事关公众的福社,而只有公众幸福,才有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人们当然不可想像,一个连诚信都做不到的政府能够具有勇敢、节制、正义和明智的美德。一个政府内部和谐团结、精简效率、精诚合作,对社会和公众言而有信,诚实无欺,那么这个政府必是一个充满荣誉、自信和责任的政府,在它管理下的公众也必是安详、无需戒备、能享受到无限幸福的公众。在这样的情形下,即使一个社会的经济并不发达,公众并不十分富裕,但在一个心灵安详幸福的国度里,诚信原则也必将为人民和社会自觉地广为推崇和奉行。没有政府的诚信就没有社会的诚信,一个政府要在全社会建立起良好的信用氛围,它首先必须自己是一个信用的政府。
政府诚信是建立完善社会诚信体系的必要前提。社会信用体系按其内容可以划分为政府信用、企业信用、银行信用、个人信用或公民信用、学校信用、医院信用等许多方面,其中政府信用是整个信用体系的重心,建立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是建立真正的企业、银行和个人及其它诚信的前提条件。政府诚信的建立对个人的信用产生了约束效应,公众出于对政府惩罚的回避,必然会在经济活动中保持良好的诚信。作为“经济人”的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若没有政府的保障,往往会出现以损害社会和公众利益而自己获利的现象。实际上,企业的正常活动得以开展,企业诚信在经济活动中降低交易成本作用的发挥,就是基于企业对于国家制度的信任,也即对于良好的政府信用的依赖。同样,银行的活动和银行信用的建立更是要依赖于国家信用。作为货币政策实施者的中央银行的信用实际上就是政府信用的一个方面,而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银行的放贷、存款等业务都需要依赖于政府信用。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信用一方面保障了银行对于个人或公众信用的信任,另一方面也保障了公众对于银行的信任。
加强诚信建设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三大文明协调发展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十六大报告和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都曾经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正是推进三大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结合点之一。从政治文明方面讲,自古以来,讲诚信就是“为政之道”、“为政之要”,是治理国家的基本准则。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权也好,一个政党也好,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人民民主意识的增强,取信于民切切实实地成为执政之基。如果虚假浮夸、失位不公、朝令夕改甚至等充斥着党风、政风,我们就不能取信于民,就有失去群众、失去执政地位的危险。一个诚信缺失的社会或国家无论如何是不能够建立起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因此,在我国当前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大力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势在必然,而政府诚信的建立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的基石。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必须首先从社会公权层面开始,全力创建信用政府,并把这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规范政府的行为,严格履行其对社会的承诺。政府机关、司法、行政执法机关要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带头严格遵诺守信,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增强法制观念,开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公正,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职业教育。完善政务公开,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公信力,取信于社会,做诚信的表率。
二、个人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根本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个人是最基础的行为“单位”,政府、企业等可以看成是建立在某种契约基础上的由个人结成的组织,其各种行为活动都是通过个人的行为来实现的。无论是在个人的日常生活中,或是在社会主体的经济活动中,诚信作为一个基本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都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诚信这个中华民族最基本的道德观念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忽视、淡忘,特别是由于受市场经济的一些负面影响,使一些人在面对各种利益的诱惑时,背弃诚信,惟利是图,见利忘义,使传统的道德教化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受到严峻的挑战,导致社会诚信出现危机,并且影响到社会的各个阶层。企业的失信行为虽然是组织行为,但是归根到底是因企业家的失信行为而起,是个人诚信缺失的表现。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正常的经济行为层层设卡,为违法的经济行为大开绿灯,从而中饱私囊,他们欺骗国家,欺骗人民。大学生一直以来被人们称为“天之轿子”、素质比较高的人,但是,现在也有一些大学生诚信缺失,表现为诸如从抄袭作业到考试作弊,从贷款不还到偷盗财物,从班级干部、奖学金评选的弄虚作假到毕业中的假证件,随意毁约等行为。面对层出不穷的失信现象,许多人提出了诚信离我们有多远的疑问,人们已经不再轻易相信别人,而是保持着警惕的态度,用怀疑的眼光来看待周围的人和事,这严重影响了人们之间的交往和经济的发展。更为可怕的是,很多人开始“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使失信行为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如果作为社会基本细胞的个人普遍缺乏诚信,那么社会诚信大厦就会成为空中楼阁,无从构建。
近年来,个人诚信制度的建设已经引起广泛重视,并有了一定的进展,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个人诚信资料不全面,二是个人信用评估缺乏科学统一的标准,三是对个人失信行为缺乏有效的约束和惩罚机制。我们应该在个人诚信制度初步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从多方面人手,进一步打造我国的个人诚信制度,具体而言,主要是要建立健全以下几方面的制度:
第一,个人诚信档案制度。建立健全个人诚信档案制度,不仅要保证个人诚信资料的准确、完整,而且要能够实现资料的及时收集和方便汇总与查询。为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人手:(1)明确规定个人诚信档案应包括的内容;人文资料、就业资料、纳税资料、司法记录、福利保险记录、信贷记录及资产状况。(2)建立个人诚信资料的收集制度。鉴于我国的公安、司法、检察、税务、用人单位、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医院等个人诚信资料的提供者大部分受到政府的直接和间接的管理和控制,一些单位甚至就是政府部门,因此只要政府有决心,就可以充分发挥我们的优势,建立起我国独创的定期信息汇总制度。(3)建立个人诚信资料的统一编码制度:将个人诚信资料锁定在一个固定的编码上,且每个编码与每个经济活动人具有一一对应关系,个人所有的必要资料都储存在该码上,只要出示个人信用码,就可以查询所需资料。
第二,个人信用评估制度。对诚信档案中的信息资料进行加工处理,对个人信用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对有关信息完成分类、比较、计算、分析、判断等加工处理过程,才能最终获得对有关个人的总体信用评价。要建立由专业性的个人信用评估机构统一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制度。为此,征信机构要培养一批思想业务素质过硬、既精通评估理论又通晓评估实务的复合型专业信用评估人员,以保证信用评估的客观、公正,要制定科学、统一的评估标准。
第三,个人失信惩罚制度。惩罚是保证一个制度能够具有刚性约束的重要手段,因此,对失信违约的个人,要根据不同的违约情节相应采取不同程度的惩罚措施,包括经济制裁、法律制裁和舆论制裁,使其违约的成本大大超过收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从而既可以实现对违约者的惩罚,又可以促进人们信用观念的提高。为充分落实对违约失信者的惩罚,还有必要建立个人信用破产制度。也就是说,当某人没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审理宣告其破产。一旦破产,破产债务人将面临被冻结个人财产用以还债,而且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再利用自己的个人信用从事经济活动。
个人诚信制度建立起来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制度的落实,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加快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律,运用刚性机制来规范诚信。古往今来,诚信自始被列人道德范畴,人们大都认为应当从思想意识出发,自觉认同诚信品德的价值,去对自身的行为产生影响和约束。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为防止个体利益对他人利益、社会利益的侵害,人们开始要求将诚信由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原则,赋予诚信以法律上的强制力。在实践中,各国都已普遍地将诚信这一柔性道德准则制定为一系列基本法律规范,要求人们在民事商业行为中必须忠实真诚、守信不欺地履行法律义务;如果违背,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当充分运用法律这一刚性机制来保护守法者,惩治违法者,运用诚信法律所具有的强制力,确保诚信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国外的经验已经证明,法律法规的确立和健全,是社会诚信制度及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保障。
第二,建立专门的诚信管理机构,集中统一管理和协调信用网络信息。国家诚信管理体系是监督管理全国范围内市场诚信行为、诚信活动的最高管理系统,在具体操作中应防止“政出多门、多头管理”。政府应组建一个专门的国家信用局或诚信管理委员会,这个机构的工作一是负责社会诚信制度和体系的整体建设,二是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关系,使信用状况信息相互沟通。特别是在诚信体系建立之初,在公共数据比较分散的情况下,可以由该专门机构利用其宏观管理优势来负责协调、调配、联网,在较短的时间内以较低的成本使征信数据库能得到资源共享、物尽其用。
第三,充分发挥各政府部门的行政职能,加强诚信监督。政府应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税务、工商、民政、质量技术监督、公安、外汇管理、海关等部门现有的监督系统,整合必要的监督管理资源,建立起全国统一的风险预警制度,信用信息,公布信用“黑名单”和“红名单”。一方面,政府各部门可制定优惠政策向“红名单”上守信的个人倾斜,使受信方充分利用诚信带来的利益。另一方面,将个人的失信记录准确列人“黑名单”,向社会公示,将失信方对受信方的个别矛盾激化为失信方对全社会的矛盾,使失信方声誉扫地。
第四,注重诚信教育,提升社会整体道德水平。通过各项措施加强教育,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准,对于引导和激励人们自动地诚实守信,以贯彻落实各项诚信制度是有显著作用的。在伦理道德的规范下,各类主体就会自觉地选择与其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自利本性相反的利他主义行为,从而使诚实守信成为社会成员的向往和自觉追求。因此,我们必须致力于社会诚信道德建设,为此,首先应该大力宣传诚信的经济价值,使全社会都充分认识到诚信是一种资本与财富,应积极发挥信誉的品牌效益;而不讲诚信是一种短期行为,最终将一文不名。其次应该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引导人们从善如流,在全社会中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氛围。再次应该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社会整体的受教育程度和文化修养水平,这样,诚信制度的落实就有了坚实的道德基础。
三、企业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主体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应当是维护社会信用的主体,但是,目前一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守信的现象经常出现,就个体私营企业而言,最为严重的信用问题表现在规模化制假售假,包括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制作虚假广告,以欺骗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等行为。像有些厂家为了扩大销售量,言过其实,片面夸大商品优点的广告,对消费者形成误导,使消费者做出错误的购买决策而蒙受经济上的损失。又如滥用国家质量认证标准,虚假的促销方式,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更为严重的是,假冒优质名牌产品,以次充好,以劣抵优,已成为市场经济行为中的一大顽症。信用环境恶化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很大危害,如一些地方由于信用缺失导致投资环境恶化;假冒伪劣泛滥抑制了人们的消费欲望和消费需求,使消费受阻;拖欠账款,企业财务失真,逃废债务,严重扰乱了税收和金融秩序。
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一种经济形式,它要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必须依赖于公平、公正和平等的等价交换。而这种交换又必须以双方诚实守信为基础,否则,就不会真正实现。追求利润是企业的目的,处在转型社会的环境里,也许透支诚信可以在利益回报上一时膨胀,但不诚信的企业最终会受到社会道德批判,被逐出舞台。而失去信用制度约束的市场,将在利益驱使下陷人混乱,企业与企业、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恶化为极度的不信任,最终形成经济发展的瓶颈。可以说,诚信是企业的生命,必须把企业的诚信建设当成企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来抓。企业的诚信建设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可以从企业的内部制度建设和企业的外部管理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诚信制度。一是要加快企业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建立信用制度的微观基础。要通过政企分开、产权明晰的改革,确立企业法人财产权,使企业真正把信誉当成企业的生命,合法经营,讲究信誉。二是要建立健全失信惩戒的法律法规和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符合市场经济规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体系也已初步建成,但是某些领域内的法律还不完善,约束功能还不强,为此,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从全方位调整、规范和约束企业的竞争行为,十分必要和紧迫。三是要强化信用管理。国内外成功的实践经验证明,信用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企业没有健全的信用管理,就没有竞争力。所以,推动企业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增强风险防御能力,是当前我国企业走出信用困境的根本出路。四是要建立信用激励机制。在一些发达国家中,信用良好、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在股票和企业债券发行中能够优先安排,还可以获得较高的信用额度和更为优惠的利率价格,企业如果数次不能如期偿还债务,就会被吊销营业执照。为此,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各项政策时,应当注意奖励守信行为,惩罚背信行为,鼓励企业和个人不断提高自身的信用水平。五是要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以经营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为重点,深人开展公平竞争和公正执法、热情服务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逐步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健全企业诚信的评价、查询和服务系统,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打造企业的“诚信名片”和“身份证”,鼓励企业对社会负责,对消费者负责,树立良好的诚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