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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社会论文(6篇)

时间: 2025-07-10 栏目:实用范文

封建社会论文篇1

春秋战国之际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大变局。对战国以后中国社会经济的性质和特点,学术界存在着形形的不同的理论观点,这些观点反映在对各种问题的不同认识上,千头万绪。能不能根据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理出一个脉络来?基于这样一种考虑,我们把这些观点划分为三大类:

(1)地主经济论主流的意见认为战国以后的中国经济是封建地主制经济,老一辈史学家如范文澜、吕振羽、翦伯赞、郭沫若等均持这种主张。从理论上加以概括的,王亚南开其端,胡如雷等继其后。一般认为,中国地主制经济的特点,一是地主土地私有制占主导地位,二是在地主经济中租佃制是地主土地与农业劳动者相结合的主要方式,主要收取实物地租,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比较松弛,三,除佃农外,还存在数量可观的自耕农,细小分散的个体自耕农和佃农构成社会再生产的基本单位,四,这种地主制经济与商品经济比领主制社会有较大发展相联系。在主张地主经济论的学者内部,认识也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封建地主制是不同于西欧中世纪封建领主制的另一种典型,甚至是发展得更充分、更有代表意义的典型;可称之为“典型论”(林甘泉、李文治、方行等)。另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地主制经济是一种早熟而又不成熟、掺杂了许多奴隶制和村社制残余、富于弹性的经济制度;可称之为“早熟论”(傅衣凌等)。还有的学者认为,战国以后的地主制经济已出现资本主义经济的成分,不复为典型的封建经济,但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又不能突破封建的樊篱而成长壮大;可称之为“变态论”(傅筑夫)。

(2)市场经济论美籍华裔学者赵冈提出对地主经济论的质疑,对中国传统经济中地主土地所有制占主导地位和租佃制封建性质的观点表示异议,他认为中国自战国以来已形成自由的、包括土地在内的私有产权制度,并在这基础上实行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和人口变化构成他的《中国经济制度史论》的两根主线。在大陆学者中,赞同这种观点的似乎没有,但其影响是存在的。

(3)权力经济论地主经济论一般以肯定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存在为前提,比较强调土地所有制在封建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与此不同,有些学者则把封建经济中的政治权力作用和人身依附关系放在首位。封建土地国有制论者往往持这种观点。根据我的体会,侯外庐主张的中国封建土地国有(皇有)论,其深意正是强调封建国家的专制权力对个人财产权利的驾凌和干预。这一点,王毓铨表达得更清楚。他认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是一种家长制的封建社会,其经济基础是皇帝控制着全国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土地(包括矿产、森林、川泽)和人民,是一种政治控驭下的经济。近年秦晖以实证材料剖析了前上溯至明清的关中社会,指出在这一社会中,自耕农占大多数,地主及其占有的土地很少,租佃关系不发达,但利用权势聚敛财富欺压百姓的封建势力却存在的。基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尤其是土地所有制的阶级分化)相当模糊,基于人身依附关系(统治—服从关系)的等级分化极为明显,构成与地主私有土地、广泛实行租佃制的“地主制经济”大异其趣的“关中模式”。他据此提出要对传统经济形态进行理论的重构。他认为马克思所理解的封建社会,是自然经济下以人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共同体。他批评“郭沫若学派”不把人身依附化和自然经济化视为封建化的本质,是一种“自由封建主义”,其根源可追溯到斯大林以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基础、不讲人身依附关系的封建主义理论,以至可以追溯到列宁后期对封建社会、村社、农民等认识的变化。在关于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讨论中,有的学者强调个体小农与专制国家的“一体化”结构,与上述观点也有共同之处。这类观点,我们姑名之曰“权力经济论”。

以上三类观点的分歧,反映在对中国传统经济一系列具体问题的认识上。例如,关于地所有制形式,市场经济论者认为是自由的土地私有制,地主经济论者认为是不完全的土地私有制,权力经济论者则为是土地国有制,或否定土地私有制的存在。关于人身依附关系,市场经济论者认为并不存在,地主经济论者认为比较松弛(相对于西欧中世纪封建领主制而言),权力经济论者则认为很严重。关于中国传统经济的运行方式,市场经济论者自然认为它是一种商品经济,完全适用古典经济学这种分析工具,地主经济论者认为是可以包容较多商品经济成分的自然经济,权力经济论者则强调其自然经济性质,或认为是一种“伪商品经济”。当然,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的。

这三类观点在学术界并非势均力敌、鼎足而三的,但它们之间显然有一种逻辑关系,其中市场经济论和权力经济论构成认识的两极,而地主经济论则可视为两者的“折中”(这是就逻辑关系而言,并非说地主经济论是折中主义)。在地主经济论中,“早熟论”在某些方面与权力经济论接近,“变态论”则在某些方面与市场经济论接近。它们可以构成某种坐标体系,把学术界关于中国战国以后社会经济的各种具体问题的林林总总的理论观点放在这个体系中,就可以比较清楚的看到它们所处的位置,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甚至可以发现某些理论观点的内部矛盾;使人产生条理井然的感觉。对于这些具体的理论观点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我在《中国代经济史研究综述》(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1997年联合增?X)中已有介绍,于此不赘。

上述各类理论观点的是非得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要作深入的研究,本非我的学力所能及;但在整理这些理论观点的时候,不能不思考有关问题,而且作为一个主张地主经济论的学者,面临对地主经济论的各种批评,也不能不考虑如何回答。问题涉及许多师长友朋,我在这里姑妄言之,诸位姑妄听之。只是一些感想,谈不上什么研究。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我国自战国以后逐渐形成了土地私有制,土地可以买卖,商业和市场也比较活跃;市场经济论者强调了这一方面的事实。他们有关这方面的论述,有利于突破人们头脑中??化的自然经济模式。但他们忽视以至抹杀了另一方面的事实,这就是战国以后,国家和乡族对土地私有权和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仍然相当严重;土地私有权并不完整;自给性生产仍占主要地位,市场机制远远没有成为社会资源配置的基础。这种理论的片面性是明显的。如果我国两千多年前就已形成建立在私有产权基础上的市场经济,那么,我们现在还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就是无法理解的了。这种理论并不新鲜。三十年代就有人认为我国战国以后进入了商业资本主义社会。市场经济论与此有着某种渊源关系。

地主经济论中主张“变态论”的傅筑夫,在“”后首先试图以一定的经济学理论为指导独力撰写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通史,揭示中国封建社会经济运动的实际过程,功不可没。但傅氏的理论体系存在严重的矛盾。它在有些方面与市场经济论很相似,但又未能一以贯之。如他认为战国后土地买卖完全自由,地主和佃农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战国以来商品货币经济的巨大发展导致“国民经济体系”的形成等。所谓“国民经济体系”是沿用德国学者毕歇尔的概念,谓商品交换使生产者与消费者分离,而把全国联成一个整体,这实际上就是市场经济了。论者或谓从中可以看到陶希圣“商业资本主义”的影子,傅氏撰文予以否认。撇开所有政治因素,平心而论,傅氏的思路与陶氏确有相似之处。例如他们都以西欧中世纪封建领主制为衡量标准,认为西周符合这个标准,是典型封建制;战国以后不符合这个标准,故非封建社会,或非典型封建社会。他们又都认为是战国商业的巨大发展破坏了这个典型的封建制;而封建制破坏以后,资本主义并没有成长起来。至于资本主义成长不起来的原因,陶氏归结于“士大夫阶级”,傅氏则归结于“小农经济”。在傅氏看来,小农经济是一种分散落后、自给自足(耕织结合)、与市场几乎不发生关系的自然经济,堵塞了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为什么资本主义早就出现,但老是发展不起来?傅氏是用贬低小农经济的办法来加以解释,但却使他的体系产生难以克服的矛盾。在傅氏的体系中,一方面是先进的商品经济蓬勃发展的城市,另一方面则是自然经济统治的落后封闭的农村,两者似乎是绝缘的,这也可以说是一种“二元经济”吧,但却完全不符合历史实际。中国战国以后商品经济之所以比较发达,正是由于这时小农经济的独立性有所加强,小农的经济结构中可以包容较多的商品经济成分;灿烂的中国古代文明,是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之上的。

权力经济论看到并强调国家对土地所有权和社会经济生活的控驭,包含了真理的成分和一些很深刻的思想;但他们完全否定土地私有制的存在,抹杀商品经济有相当发展的事实,同样是失之于偏颇。

权力经济论者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讨论有较多的联系,马克思对“古代东方”的论述是他们立论的主要依据之一。例如侯外庐1954年论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的文章,就是以马克思关于“古代东方”没有土地私有制的论述作为其基本出发点的。但很难说马克思这里所说的古代东方包括了中国在内。他1959年的文章则把土地国有制视为封建社会的普遍规律,也令人有削足适履之感。他以资本主义社会那种完全的、自由的土地私有制为标尺,否认封建社会中不完全的、带有传统附属物的土地私有制的存在。在我看来,战国以后土地私有制的存在,是实践证明了的不容争辩的事实。土地不但可以买卖,而且成交的双方要签订契约,后来还要经官方认可,向官府纳税,如果不是土地私有,应该如何解释呢!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我党曾提出过土地国有化的纲领,由于在实践中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抵制而不得不加以调整,改变为保护农民私有土地的政策,土地私有的观念和土地私有的事实一样是明确的。侯氏也并能不否认这些事实,但他认为这只是外观,实质是霸权式的统治;土地买卖是诡诈式的买卖,是骗局,等等。但这是难以服人的。又如侯氏认为“食货”代表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的结合,是自然经济的法典式定义。按《汉书·食货志》云:“〈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在这里,“食”固可指农业,更确切地说,是指以食物生产为中心的社会生产活动;但“货”却不能仅仅归结为家庭手工业,它主要是指交换和流通,流通的媒介,包括还没有脱离使用价值的布帛和基本脱离了使用价值的金刀龟贝。中国古代还没有形成近代“经济”的概念,以“食”和“货”分别代表社会的生产和流通,这就相当于近代“经济”的概念。我??凇洞印垂茏印悼葱∨┚?糜胧谐芬晃闹刑傅秸焦?贝?盎酢钡亩嘁逍裕??瓤芍干唐坊蚧醣遥?嗫芍敢话愕牟?坊虿聘唬磺睾阂院笠嗳弧0选盎酢钡韧?诮?赖纳唐泛突醣遥?选盎踔场彼党墒抢?笤鲋常?倘皇遣欢缘模坏?膊荒芩怠盎酢敝皇亲匀痪?弥械募彝ナ止ひ怠!笆郴酢币淮嗜纺茉谝欢ǔ潭壬戏从撤饨ǖ刂髦凭?玫哪承氐悖?缭谧愿?陨??幕?∩献匀痪?糜肷唐肪?玫慕岷希?魍ǎò?ㄉ唐妨魍ê头巧唐妨魍ǎ┍冉戏⒋铮??⒎墙鼋鍪歉??岷系淖匀痪?谩?BR>

近年在权力经济论者中对地主经济论提出的批评最尖锐、而又最富理论色彩的,要算是秦晖。秦晖揭示了一些以前没有引起人们足够重视的事实,提出一些发人深思的理论观点,大有利于深化人们对封建社会经济的认识。但他把“地主经济论”和“商业资本主义论”一锅??,未必是公允的;他有些本来正确的观点也失之于偏颇。例如,他认为封建主义的基础是人身依附关系而不是封建土地所有制,把两者对立起来,以至把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斯大林对封建制度的论述对立起来,就是很值得商榷的。不错,马克思说过人身依附关系或统治与服从的关系是封建制度的特征以至基础,但他总是从所有制、即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中去寻找这种人身依附关系的最终根源。马克思在讨论封建地租时说:“在直接劳动者仍然是他自己生活资料生产上必要的生产资料和劳动条件的‘所有者’的一切形式内,财产关系必然同时表现为统治和服从的关系,因而直接生产者是作为不自由的人出现的;这种不自由,可以从实行徭役劳动的农奴制减轻到单纯的代役租。”(《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889—890页)马克思还说过,“大地产是中世纪封建社会的真正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290页)。秦氏引证了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的一段话作为论据;在这一段话中,马克思把人类社会划分为人的依赖关系、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个人和社会全面发展的自由个性等三种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104页)但这只是马克思论述问题的一个角度。在同一著作里,作者着重从劳动者与其劳动条件的关系的变迁(统一的各种形式及其逐步趋向分离)来考察前资本主义诸生产形态。在另一著作里,作者把人类社会生产方式的演变归结为:劳动者与劳动条件的统一─劳动者与劳动条件的分离─在新的基础上劳动者与劳动条件的重新统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册第465—466页)。由此可见,把人身依附关系和封建所有制割裂和对立起来是不妥当的,在马克思那里是找不到根据的。秦氏批评地主经济论忽视或不讲人身依附关系,这并不符合事实。不少主张地主经济论的学者都曾指出,人身依附关系不但在私属性租佃关系中存在,而且在契约性租佃关系中也是存在的。所谓人身依附关系比较松弛,是指农民与地主的关系,而且是相对于西欧中世纪封建领主制而言的;而这是不争的事实。如果把封建国家代表整个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控制和强制也算在内,则中国封建社会的封建依附关系和超经济强制并不比西欧中世纪弱。可见地主经济论并非不讲人身依附关系,而是没有象权力经济论者那样,把人身依附关系放在封建制度中的首要地位。

上面提到,地主经济论中的“早熟论”与权力经济论有某种相似。如他们在土地所有制方面强调国家和乡族的干预,认为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是个人所有与共同体所有的结合,后者表现为国家和乡族的双重所有。他们重视对传统社会的剖析,有许多优秀的成果和卓越的见解。但他们受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讨论的影响较大,故强调“村社”残余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制约;他们的所谓“村社”,实际是指乡族势力。把中国封建社会中的乡族和马克思所说的“亚细亚”的“村社”牵合在一起,总令人觉得勉强;而所谓“早熟”云云,亦暗含以西欧社会为正常发展典型的前提。

从战国以后的历史实际看,土地私有制、比较活跃的商业和市场,确实是存在的;国家和乡族对土地私有权和社会经济生活的严重干预也是存在的。问题是如何合理地解释它们。如果只强调一方面的事实,忽视以至抹杀另一方面的事实,理论就会走偏。相对而言,地主经济论、尤其是其中的“典型论”,能较好兼顾和解释这两方面的事实,因此,在关于中国传统经济的各种理论中,它仍然是最符合历史实际、最能为人们所接受的理论。但它也面临着来自各个方面的严重挑战,不能不对自己的理论体系作一些认真的检讨。

权力经济论者在批评地主经济论时,强调了人身依附关系和自然经济密不可分、互为前提,同为封建社会的主要标志;我认为是正确的。中国封建地主制下人身依附关系之所以比较松弛,正是由于自然经济的相对松动和商品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西欧中世纪封建领主制下人身依附关系之所以比较严格,则是因为当时的自然经济比中国封建地主制强固得多。如果一方面认为中国封建社会人身依附关系严重,另一方面又把中国封建地主制经济看作是一种商品经济,这是一种理论的错位。权力经济论者说地主经济论不讲人身依附,是冤枉的;但他们批评“郭沫若学派”不把自然经济化和人身依附化作为封建化的标志,则不能说是完全没有道理。战国时代总的发展趋势是商品经济逐步兴盛和原有的人身依附关系逐步松弛,以此作为封建社会的开始,在理论上会遇到一个颇难解决的问题。这值得战国封建论者思考。但如果把春秋战国视为封建领主制向封建地主制过渡的时期,那又另当别论。

权力经济论者突出人身依附而抹杀所有制在封建经济关系中的地位,自然是我们难以接受的;但我们在研究封建所有制的时候,似乎应该更多的把注意力集中在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这个中心环节上。

权力经济论者强调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虽有夸大之嫌,但从中也暴露出地主经济论在研究中的薄弱环节。其实,在封建地主制下,封建国家不但广泛干预、而且直接参预社会经济生活,成为地主经济体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形成、存在和发展,与其归结为土地国有制的基础地位,不如从封建地主制经济的内在要求来解释。对封建地主制经济中国家经济职能的研究亟须加强。

封建社会论文篇2

布洛赫扩大了封建主义理论。布洛赫这样阐述欧洲封建主义:"依附农民;附有役务的佃领地(即采邑)而不是薪俸制的广泛使用--薪俸制是不可能实行的;专职武士等级的优越地位;将人与人联系起来的服从-保护关系--这种关系在武士等级内部采用被称作附庸关系的特定形式;必然导致混乱状态的权威分割;在所有这些关系中其他组织形式,即家族和国家的存留--在封建社会第二阶段,国家将获得复兴的力量--这些似乎就是欧洲封建主义的基本特征。"[2](布洛赫:《封建社会》,第446页。下文各处引文凡出自此书,只注页码。)试比较布洛赫同时代的冈绍夫的狭义定义,"一套制度,它们创造并规定了一种自由人(附庸)对另一种自由人(领主)的服从和役务--主要是军役--的义务,以及领主对附庸提供保护和生计的义务。"[3]显然,布洛赫已经突破了主流的法律政治的狭义封建主义的概念。

布洛赫的广义封建主义是一种社会类型。他从整体上来描述和分析作为一种封建社会类型的那些历史现象。他探讨封建主义产生的历史和社会背景,描述和分析中世纪西欧社会各色人等的集体心态,比较各地区封建主义的异同,研究社会诸组织和集团在封建主义下所呈现出的不同面貌,分析它们作用于封建主义的功能,从世界的角度来比较封建主义有无统一性,等等。正是通过此类描摹与刻画,布洛赫向读者展示了欧洲封建社会的总体特征。这里,布洛赫很突出地实践了社会科学的分析方法。因此《封建社会》被认为是作者对历史最为抽象的解释。作者所定义的欧洲封建主义的诸多特征,其实就是他建构的社会模型的诸要素。我们能够感受到同时代的社会学、人类学,甚至地理学等社会科学的影响,也隐约感受到韦伯理想类型的某些特征。将封建主义看作一种社会类型,体现了布洛赫对中世纪欧洲社会各种因素的伟大综合。它冲破了传统狭义封建主义的藩篱,为封建主义的研究开拓了新的视野。从此,在封建主义体系下,不再只有贵族,更有农民;不再只有法律政治,更有社会经济;不再只有制度,更有精神;不再只有个人,更有集体;不再只有事件,更有总体;不再只有局部,更有整体;不再只有欧洲,更有世界。……

布洛赫扩大封建主义概念的关键在于将下层社会依附关系纳入进来。在他的定义中,依附农民居诸要素特征之首。如我们所知,构成狭义封建主义的两大基石是附庸与采邑。前者主要涉及的是人身依附关系,个人的委身投靠,效忠臣服。这种臣服效忠只限于上层社会之中。其最底层为骑士,农民是被排除在外的。但是,布洛赫认为,"依附于他人的'人'并非仅见于以军事效忠制为典型特征的上流社会阶层。"(第241页)他真正关注到了占社会大多数的农民阶层。因此,布洛赫的封建主义是两个层次的:在上层为附庸,在下层则为农奴。为此布洛赫不仅讨论上层依附关系,而且探讨了社会下层依附关系在庄园制或者领的自然背景存在和运行。虽然,在一些中世纪史家看来,布洛赫对上层依附所做的描述并没有多少新意;但是,对下层社会依附关系的讨论,却体现了他作为农业史研究家的情怀和作为年鉴学派创始人的远见。

因为引入依附农民,布洛赫同样远离了狭义封建主义的另一基石--采邑。随着采邑的兴起,封建主义不仅仅只表现出人身依附的特征,而且逐渐体现出更为突出的土地依附的特征。采邑成为狭义封建主义的关键。封建主义一词也由采邑演变而来。对此布洛赫不能不知。事实上,他也追寻了采邑的渊源并描述了采邑的一些基本特征。但是,布洛赫对采邑的关注只集中在上层。在讨论下层社会之时,他关注更多的是人身关系,而非土地关系。"我们至少需仔细区分两种隶属形式:对一个人的人身有影响的隶属形式,以及只对其作为一块土地的持有者而有影响的隶属形式。毫无疑问,这两种形式的关系是密切关联的,其中一种关系往往之涉及到另一种关系。但与附庸制和采邑盛行的社会形成对照的是,在下层社会,这两种关系远不是一致的。"(第242-243页)我们确实看到了布洛赫讨论采邑与附庸。但他实际上削弱了采邑的地位,加强了附庸的地位。至少,布洛赫让我们看到二者并不必然相伴始终。因此,布洛赫的扩大封建主义,不是以采邑关系,而是以人身依附关系贯穿始终。所以,最近有人批评布洛赫在大谈封建主义之时,竟然无视采邑的存在。[4]

布洛赫遭到狭义论者的激烈批评。批评主要集中在布洛赫对下层依附关系所做的研究与分析上。莱昂批评他明明知道自由依附与非自由依附的区别,却有意混淆。[5]比森批评他混淆了附庸与农奴。[6]福尔昆批评他混淆了封建主义和领。[7]狭义论者的批评并非都是无的放失。但是,因为囿于其法律政治传统,他们往往显得相当狭隘。在一定程度上,他们的批评夸大了布洛赫与狭义封建主义的区别。并且从狭义论者的批评中,隐隐透出一丝他们对布洛赫与马克思主义接近的不安。在我看来,布洛赫没有真正意义上远离狭义封建主义。是的,布洛赫将依附农民纳入到了封建主义之中,因此,一定程度上混淆了上层与下层依附的特征。在过分强调人身依附关系的时候,他甚至部分地削弱了狭义封建主义的两大基石之一的采邑。但是,布洛赫维持了另一基石,人身依附关系。其封建主义理论的核心仍然是法律政治的。一切都是在这一核心下延伸出来的。因此,布朗认为,布洛赫与冈绍夫之间的分歧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巨大。(T.S.布朗,前言)马克??教授也认为布洛赫要放弃狭义封建主义不是那么容易。(马克??,中文版序言)布洛赫的封建主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从9世纪末到13世纪。而他真正感兴趣的只有1050-1250年的200年。[8]"13世纪中叶以后,欧洲各社会决定性地脱离了封建方式。"(第448页)在其封建主义理论体系下,他没有给予整个中世纪欧洲社会近千年的历史以真正的解释。

布洛赫扩大封建主义的努力也赢得了不少的赞扬。波斯坦认为布洛赫远离了德国和英国的学术传统,为封建主义的研究开辟了宽广的视野。《封建社会》也因此被视为讨论封建主义问题的经典杰作。(波斯坦,1961年英文版序言)比森认为对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的关注使布洛赫研究的不仅仅是一种封建主义的研究,而是一种社会的研究。《封建社会》也因此成为所有西方语言中关于封建主义问题的最好的研究。[9]布洛赫之后,"封建社会"成为追随者称呼中世纪欧洲的流行术语,依附农民也成为这一社会的基本甚至关键的构成要素。虽然许多研究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已经部分或者全部修正了布洛赫的观点和理论,但仍然可以这样说,后布洛赫时代的封建主义研究无法回避他提出的问题和挑战。确实,封建主义一直在狭义的法律政治的领域里存在,而历史的实际是在狭义的封建主义之外存在更为广阔的领域和更多样化的历史问题。封建主义并不能够为那些问题提供解释和说明,也不能够为广阔的领域提供理论和其他的支撑。封建主义既然是一个主流的话语,而历史学家所研究的许多问题和现象又不能在其中得到阐释,则自然给研究者提出了问题。一个核心的历史概念却不能解释历史问题,这是历史学家们所难以接受的。布洛赫正是将那些问题和领域纳入到了封建主义的解释体系之中。

布洛赫将狭义论者抛弃的农民纳入到了封建主义体系之中。这在一定程度上暗合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与方法。许多马克思主义学者也表达了对布洛赫广义封建主义的欣赏和支持。但是,马克思主义者与布洛赫之间有根本性的不同。依附农民从未成为布洛赫的广义封建主义的中心。在布洛赫那里,以人身依附关系这一核心来理解下层社会,只是上层封建依附关系的一个变种。虽然他以大量的篇幅讨论了下层社会的依附关系,但他只是要说明农民在封建社会中的地位。并且,布洛赫的依附农民并没有与其封建主义相始终。布洛赫没有将问题进行到底。他的依附农民最终被抛弃于封建主义之外。在13世纪典型的封建主义消亡之后,依附农民仍然存在相当长的时间。他清楚地认识到,一旦早期的人身依附在晚期转变为土地依附,则是封建主义的衰落。"在庄园内部的所有依附形式中,最地道的封建依附形式是农奴制,尽管它经历了深刻的变化,已经变成土地依附关系而非人身依附关系,但它在法国一直延存到大革命前夕。"(第448页)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布洛赫将依附农民纳入封建主义只是暂时的。更说明他的核心仍然是政治法律的封建主义。他说,"封建主义作为一种以特殊性质的人类关系为标志的社会组织,不仅表现在新的制度的生成上,而且如同通过棱镜传播色彩一样,将其自身的色彩分给它从过去所接受的事物,并传播给下一个时代。"(第279页)这就是他所认识的政治法律封建主义与古老的庄园制度、农奴制度之间的关系。

布洛赫的广义封建主义的流行,直接促成了国际学术界三种封建主义理论鼎立局面的形成。马克思主义者最坚决地反对狭义封建主义论,对布洛赫式的广义封建主义则有些惺惺相惜。但是,我以为,三者之间的关系远比人们想象的要复杂。狭义论者并不能真正做到绝对的只从技术(政治法律)角度来认识封建主义。(T.S.布朗,前言)因为,扩大封建主义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趋势。尽管在过分扩大之后,人们又有些埋怨。广义论者虽然视野更为开阔,也没有真正抛弃狭义政治法律的核心。布洛赫在事实上也表现出向马克思主义的靠拢。马克思主义也没有真正远离狭义封建主义理论资源。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在领主和农民的对立,但在领主阶层依附关系的形成上,则完全采纳了传统的狭义封建主义的表达。至少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是如此,这一点只要看一看安德逊等人的著作就可以明了。[10]当然,在处理下层社会与封建主义的关系问题上,三者仍然存在有相当大的差异。狭义论者将依附农民置于封建主义之外,只强调上层依附。作为广义论者的布洛赫则自上层依附关系出发,承认下层依附与上层一样具有封建主义的特征。马克思主义者则将依附农民作为认识封建社会的基点和核心。三者间复杂的关系,颇值得玩味。一直以来,我们对马克思主义之外的其他两种理论传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并不是说没有介绍和了解,而是说它们没有真正成为我们学术研究的理论和历史的资源。我想,科学地认真地对待狭义和广义封建主义,能够加深马克思主义者对封建主义本质的认识。

小文本意是归纳和评析布洛赫封建主义的特点,行文至此却发现自己已为封建主义理论的复杂性所困。只有一个问题在脑海里激荡:到底什么是封建主义?我想,或许这就是阅读《封建社会》所带给我最大的收获吧。为此,应该特别感谢张绪山先生组织翻译已经成为经典的这一巨著。对于它在国内学界所能够产生的积极影响,我满怀期待。但对于翻译出版学术经典,我总有这样的担心:既然是经典,就可能古老,就可能有些过时,就可能在结论或方法上为后来者所超越。如果对此失察,只言必称经典,则可能会造成一些我们不希望看到的影响。我想,对经典的翻译介绍最好能够配套进行。布洛赫同时代以及后布洛赫时代的有关封建主义著作的翻译出版就显得尤为迫切。而《封建社会》的三篇序言对于读者来是弥足珍贵的。

注释:

[1]事实上,在许多中世纪史家看来,《封建社会》不是布洛赫最好的著作。

[2]此处及下文各处引文出自布洛赫《封建社会》中译文,但页码为英文版页码。

[3]冈绍夫:《封建主义》(F.L.Ganshof,Feudalism,translatedbyPhilipGrierson,3rdedition,8thimpression),

伦敦1979第3版,第xvi页。

[4]艾夫尔盖特:《中世纪法国的封建社会:香槟伯爵领地文献》(TheodoreEvergates,FeudalSocietyinMedievalFrance:DocumentsfromtheCountyofChampagne),费城1993年版,第xvii页。

[5]莱昂:"马克·布洛赫的封建主义"(BryceLyon,"TheFeudalismofMarcBlcoh",inStudiesofWest

EuropeanMedievalInstitutions),伦敦1978版,第276-283页。

[6]比森:"阿拉贡,加泰罗尼亚和法国的封建君主制问题"(ThomasN.Bisson,"TheProblemofFeudalMonarchy:Aragon,CataloniaandFrance",inMedieval

FranceandHerPyreneanNeighbours:StudiesinEarlyInstitutionalHistory),伦敦1989版,第237页。

[7]福尔昆:《中世纪的领和封建主义》(G.Fourquin,LordshipandFeudalismintheMiddleAges),伦敦1976年版,第11-14页。

当然,福尔昆对领的认识要比布洛赫对领深入。这得益于布洛赫之后乔治·杜比等人的精深研究。

[8]华莱士·哈德里尔的评论文章(J.M.Wallace-Hadrill,TheEnglishHistoricalReview,vol.78,no.306,Jan.1963),第116-121页。

[9]比森:"封建社会的宏伟研究"(ThomasN.Bisson,"AMajesticStudyofFeudalSociety",

TheMassachusettsReview,Vol.4,No.1,

封建社会论文篇3

一、坚持解放思想,理论武装力度加大

今年以来,市委中心组学习坚持以学习贯彻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以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突出点,以提高党员干部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能力为目标,积极服务市委中心组学习,提高全市干部素质。制定下发了《登封市科级党委(党组)中心组2010年度理论学习指导计划》,邀请清华大学教授董关鹏等分别为市委中心组学习作了“领导者如何面对媒体与公众”、“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新纲领”的专场报告;在少林办、水利局、登电集团等乡镇、市直单位和企业举办了7场郑州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宣讲报告会;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跨越式发展”主题党课活动;组织了2010年全市科级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并将市委中心组学习扩大到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使市、乡两级中心组学习进一步强化,全市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得到大幅度提高。

坚持把基层党校和党员电教室作为主阵地,少林办塔沟村党校、嵩阳办双溪园居委会党校2个基层党校荣获郑州市级先进基层党校。大冶镇党委党校、少林办塔沟村党校被评为省级先进基层党校。全市理论教育工作又有新进展,少林办事处、检察院党委中心组获评郑州市中心组学习先进单位。

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先后举办了召开了缅怀先烈纪念大会、“百首爱国歌曲大传唱”活动、全市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登封市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举办了登封市庆祝建国60周年“唱爱国歌曲、颂革命精神”大合唱比赛,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增强了广大群众爱国意识。

二、坚持正确导向,舆论引导作用增强

(一)做好新闻宣传树立我市良好对外形象。加大在上三级主要媒体的新闻报道力度,在部级媒体发稿200多篇,省级媒体发稿300多篇,郑州市级媒体发稿500余篇,共在上三级媒体发稿1000多篇。继续与郑州日报社联合办好《郑州日报市县新闻•登封》专版50期,为我市新闻宣传提供了有利的平台。

(二)整合市属新闻媒体资源为我市经济面对金融危机树立信心。一是大力开展我市抗旱浇麦保证人畜吃水的新闻宣传;二是积极组织我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讲树促”活动的新闻报道;三是做好我市优化发展环境的新闻报道;四是开展我市全民创业活动新闻宣传。通过有效的集中宣传活动,推动了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与主流媒体联络,积极化解负面新闻。在做好正面宣传的同时,积极重视新闻风险事件的化解,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重视、责任单位为主、宣传部门参与”的应对机制。全年共接待各级媒体采访40多次,积极消除煤炭、土地、环保、教育、国土资源等热点单位的负面报道20多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环境。

三、坚持服务人民,社会宣传活跃深入

(一)文艺活动丰富多彩。坚持以繁荣文艺创作和开展文化活动为重点,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构建和谐登封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柱。先后组织开展了第七届春节联欢晚会----“辉煌30年”、“盛世闹春”2010年春节民间文艺大巡游活动“中国嵩山女性文化周”、登封市“劳动者之歌”大型文艺晚会等100多场次群众文化活动。由登封电视台推出的大型群众文娱节目——“为我喝彩”登封市群众才艺之星电视大赛,受到全市人民群众的喜爱;电视剧《情洒香山》、电影《新少林寺》开机拍摄,杨兰春文化园开园,为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农村基础文化建设稳步推进。全年完成大金店镇、告成镇、白坪乡、颍阳镇、君召乡、石道乡、送表区、卢店镇8个乡镇文化站和187个村级文化大院的建设任务,提前实现我市村村有文化大院的目标,同时为全市150个村文化大院每个配送3000册图书和6组书柜,采购价值20余万元的鼓、锣及表演服装等物资,初步完善了已建成文化大院的服务功能。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心,已安装调试完成,137个行政村基层服务点所需设备由上级文化部门统一配置,现在已安装到位。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及文艺演出工作有序进行,全年共放映数字电影3000余场,豫剧团下乡演出280场(次),接待外来演出团体100个(次)。

(三)广电“村村通”工程强力推进。强力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登封电视台实现境内电视信号的无缝覆盖,登封广播电台新增干线7.5km;新开通小区信号3个;新增装有线广播音柱8只,购置微波无线数字广播信号设备,彻底解决多年来箕山广播发射信号质量不好的问题。同时大幅度降低安装费,让利于用户近30万元,全年发展新用户1526户,入户安装创历史新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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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艺创作品味提升。吕宏军主编的410万字的《登封市志》、阎锦木的文集《柳郁文选》等16部有关嵩山文化、少林文化的书籍等作品相继出版。书画创作持续繁荣,2010年,全市的书画作者深入传统、深入基层,创作出大量富有时代意义的书画精品,共有260余幅作品在上三级发表、展出。其中刘永占的民间艺术作品《嵩山娃娃》在河南省融冰民俗文化艺术展演中荣获一等奖,《唱河南》在河南省魅力中原民间艺术展中荣获金奖。

(五)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三个专项”普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深入全市57个行政村、名胜古迹等地开展登封市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三个专项”普查工作,已普查绘画、文字、建筑、编织、服装、饮食、雕塑、剪纸等民间美术资料120余项,拍摄图片900余幅,编篡《民俗志》17万字。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显著。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电子文本及汇编已全部完成,共整理汇编出登封市市级汇编本9册,其中民间文学三册;语言文字、民间美术一册;民间手工技艺一册;民间舞蹈、民间知识一册;传统体育、竞技与杂技、民间信仰一册;民间音乐、曲艺、传统戏曲、传统医药一册;其它项目一册。同时成功申报郑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项,分别是许由传说、大禹传说、嵩山“泥人刘”;省级项目3项,分别是许由传说、独脚舞、摸摸会。

四、坚持以人为本,文明创建质量提高

(一)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年初,我市提出了创建河南省文明城市的目标,按照《河南省文明城市考评细则》的要求,我市展开了一系列的创建活动。一是开展了征集登封“城市精神”活动。其中,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600份,通过新闻媒体、信件、电话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征求收集到1000多条意见,引起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二是组织开展了“文明素质提升年”活动。发放礼仪知识手册等书籍资料3000余册,组织了“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礼仪知识竞赛和“文明就在身边”演讲比赛,开展了“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了我市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三是大力开展了以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景区、文明交通、文明窗口为主要内容的“三优五创”活动,宣传普及《登封市民文明手册》等文明创建知识,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四是开展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做好2010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景区的指导、推荐、考评工作。今年,我市推荐上报省级文明单位2个,郑州市级文明单位7个。五是为进一步增强公务车辆及公务人员的文明交通意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市开展“树立公车良好形象,争做交通文明模范”活动。六是继续开展了系列创建活动。继续以“三有一评”活动为抓手,在全市各乡镇区、办事处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今年,我市的宣化镇创建河南省文明镇,大冶镇创建郑州市级文明乡镇,大冶镇东施村、西刘碑村、大金店镇三里庄村创建郑州市级文明村镇,推动了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深入开展。组织实施了“电视进万家工程”,国庆节前,200台电视机送到受赠户家中,解决了我市部分农村贫困群众看电视难的问题。广泛开展了尊老爱幼活动,共发放选票5万张,从全市范围中评选出11名当代孝贤、10名尊老敬长孝星,并给予命名表彰,并颁发匾牌和荣誉证书,在全市城乡进一步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

(二)净化社会环境工作成效显著。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原则,印发了《登封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与网吧业及印刷业签订了本年度的《依法安全经营目标责任书》,采取了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人的“包户到人”工作措施,市场管理率达到了98%以上,对违法违规网吧、淫秽口袋书和有害卡通画、互联网有害信息的集中整治工作集中行动30多次,集中出动人员1385人(次),车辆317台,检查网吧562家(次),扣缴电脑主机285台,立案查处的违规案件50多个。

五、坚持服务中心,外宣工作成绩明显

2010年外宣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服务大局,采取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对外宣传战略,为宣传登封、推介登封做出积极贡献。

(一)成功举办“感知嵩山文化访谈”活动。市委书记王福松,嵩山文化研究专家周昆叔、郑泰森等与全国各大主流网络媒体80余位记者参加了访谈活动。商都网现场视频直播,人民网、中国新闻网等43家新闻网站给予报道,30家网站转载了活动实况,播发96条即时信息、30组直播流动字幕、26000余字、185幅图片,单次直播时间最长1小时20分钟,总计直播时间19小时。

(二)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完善。按照登政办【2010】20号文件要求,及时督促各职能单位上报新闻会计划,全年召开新闻会18场次。其中,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厅召开了“祈福中华•论道中岳”文化活动新闻会。

(三)配合境外媒体采访报道登封。配合了阿拉伯半岛电视台《走进少林》专题片的拍摄,接待了美国箴言报对登封旱情采访,服务了凤凰卫视《中国名片》栏目对嵩山文化探访,服务了凤凰卫视《智慧东方》栏目对嵩山历史建筑群的采访报道,服务了全球商报联盟年会暨2010全球商报经济论坛的参会嘉宾、代表、记者共860人来登参观考察。为庆祝建国60周年,还先后接待了新浪网纪念建国60周年大型采风团、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市长网络对话”栏目组、“精彩河南”亚太电视新闻采访团等媒体对登采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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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上宣传形成合力。2010年,为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宣传优势,我市在与新华网建立合作关系的基础上,又先后与人民网、新浪网建立合作关系,使主流网站对登封的宣传形成合力,使登封的主流、正面声音在互联网上逐步占据主动。2010年,共搜集监看网上关于登封的不良信息477条,排查出敏感信息31条,根据“网上来、网上去”的处置方法,采取及时上报领导,科学应对的办法,较好地维护了登封良好外部形象和社会大局稳定。

2010年,登封市宣传思想文化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广大宣传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我市应对金融危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文化保证。

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理论武装工作,为登封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思想基础。一是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根本目标,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二是以基层党校建设为抓手,建立基层党员轮训制度,落实基层党员教育培训规划,拓宽党员受教育渠道;三是以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为目的,继续组织年度全市科级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四是以推进科学发展观大众化为重大任务,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跨越式发展”主题党课活动,增强科学理论教育引导作用,培养造就一大批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超前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党员干部。

(二)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为登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舆论支持。一是突出抓好经济宣传。客观反映我市经济形势,全面准确地宣传我市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充分阐明我市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及时报道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深入解读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大举措,多版面、大篇幅地宣传报道我市各条战线发挥优势、应对挑战的成功经验。二是有效引导社会热点。认真做好价格、税收、财政、金融、投资和教育、土地、医疗卫生等改革举措的宣传解读,做好城镇就业、大学生就业、农民工返乡、房地产低迷、股市波动、社会保障等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把公众情绪引导到健康、理性轨道上来。三是做好科学发展观宣传工作。组织市属新闻媒体开展1到2次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市属新闻媒体的凝聚力和影响力,集中展示我市各级各部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取得的工作成绩。四是做好在上三级主流媒体的新闻宣传。以郑州日报、河南日报为重点,组织新闻精干人员在上三级主流媒体发表一批有份量、有影响的新闻稿件。

(三)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登封经济社会发展凝聚广泛人心。

一是狠抓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精心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和社区综合文化站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重点是加快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大院建设步伐,对建成的文化站进行设施配套,实现乡乡有文化站,并使80%以上的文化站达到和超过省级示范文化站标准。开展农村文化大院建设攻坚活动,争取财政支持和调动乡村积极性,在全市246个文化大院达标基础上,使最后77个文化大院达到省级文化大院标准,实现全市村村有标准文化大院。二是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和建档。筹备嵩山摸摸会、许由传说为部级保护项目的申报工作,建立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三是积极组织全市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在办好全市农村农民文艺汇演、广场文化周和各种节庆活动的同时,开展百场戏曲送农民活动,不断丰富全市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四是继续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文化市场行为,以查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为重点,提高对打击盗版及非法出版物的相关法律、政策措施的执行力度,开展大型“扫黄打非”集中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登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一是以“学礼仪、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素质提升年”活动。通过开展市民文明礼仪教育,举办文明礼仪知识讲座,组织相关知识竞赛及演讲比赛,推动市民素质提升工程。二是以尊老爱幼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通过道德模范评选,组织巡回事迹报告会和专题文化活动,大力弘扬社会美德,共创和谐新风尚。三是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四是以“三优五创”活动(以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景区、文明交通、文明窗口为主要内容的“三优五创”活动)为重点,大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五是以“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为目标,以“清洁家园行动”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六是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六是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深入开展城乡志愿服务活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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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为登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精心筹划,做好重大活动的对外宣传。针对性地开展对外宣传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借船出海”等形式,举办“感知嵩山”、“魅力少林”“文化登封”等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借助境内外媒体宣传登封,扩大我市对外的影响力。二是做好城市形象传播,逐步启动城市形象片的制作工作。邀请专家、学者对登封城市政治、经济、人文、地理进行详细分析,对登封城市形象进行准确定位,逐步打造登封独有的城市品牌,促进城市整体品牌核心形象的形成,进而提高城市的整体竞争力。三是举办新闻发言人和网络评论员培训班。邀请在新闻和新闻传播上有丰富经验的领导、学者授课,对全市各乡(镇)、办,市直各单位新闻发言人和网络评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突发事件新闻处置能力和危机公关能力。四是加大外宣品的制作和投放力度。出版发行外宣图书《魅力登封》,全方位介绍登封的秀丽景色、风土人情、旅游资源、特色特产,扩大登封在海内外的知名度。五是加强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占领网络舆论阵地。继续发挥“嵩山论剑”——网络媒体高峰论坛的品牌效应,做好第三届“嵩山论剑”活动。在全市广大干部职工中开通手机外宣彩铃和外宣短信,开办“登封手机快报”,彰显登封良好外部形象。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完善网络信息员、评论员队伍建设,建立市政府系统网络新闻发言人,成立登封市网络管理中心,为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提供强大网络舆论支持。

(六)进一步加快文化改革实验区建设步伐,为登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新力量。登封市被省委确定为全省8个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之一,着力打造三大品牌、狠抓三大重点,推动三大工程,努力把登封打造成为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中的排头兵。

打造三大品牌。一是打造以禅宗、功夫文化为依托的“少林”牌;二是打造以世界遗产、地质公园为依托的“嵩山”牌。三是打造以嵩山文化、城市文化为依托的“登封”牌。抓好三大重点。一是抓好与港中旅集团的战略合作。二是抓好中岳文化苑的规划设计及筹建工作。三是抓好嵩阳国学院筹建工作。推动三大工程。一是推动旅游基础设施工程。二是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工程。三是推动嵩山文化研究工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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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社会论文篇4

本文试图揭示西方学者着力研究的与秦汉史有关的两个问题,一个是中国古代官僚制度的起源,另一个是把从欧洲史研究产生的概念“封建制”用到中国古代史以后,出现了什么样的情况。

(一)

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一直被欧美学者视为中国古代文化最宝贵的部分,欧洲大陆上最初举办的考试即取得医生资格的考试就是仿效中国考试制度进行的。汉学家追根溯源,发现启用职业官僚取代封臣的那个时刻最重要,可以当作一个起点。最早由此入手的是美国芝加哥大学汉学教授顾立雅(H.G.Creel),他认为申不害已失传的著作提出的政治思想给官僚制度提供了思想资源,但在欧美汉学界难以得到认同,不过他用相关成果写的《中国官僚制度的开始:县的起源》一文,却赢得广泛承认。该文刊载于美国最著名的汉学杂志“亚洲研究”,后被编入该杂志纪念创刊30周年的论文集,[1]由此可见它在汉学史上的地位非同一般。

从顾立雅的论文可以看到申不害政治哲学与官僚制度之间的几点联系:1、申不害认识到一位君主不可能了解和处理其领土上的全部事务,因而必须把工作划分为几种类型,分别任用官员,各司其职;2、申不害还认为,不能靠非理智的办法如传统的做法或家族法令进行治理,也不能像商鞅那样强调强权和酷刑,更不能用让民众陷入恐惧的办法维持统治;3、除了任用、监督、考察官员以外,还要把领土划分成面积大致相等的行政区,由中央政府派官僚进行管理,官员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规定。官员和封地里封臣的不同之处在首创和采取行动方面,顾立雅此刻明确指出:一位封臣在领地里可以做禁令以外的任何事,而一位官员则不能做职权范围外的任何事。

顾立雅孜孜不倦地研究了秦、晋、楚等国与县有关的史料,论文的重心在于这个结论:县的设置似乎只有在春秋时期的楚国得到借助自身过渡到官僚制度的效果,楚国大概是真正意义上的县的发源地。原因在于楚国的贵族集团组织不太严密,没有公认的领袖,对政府官员的威胁不强。县最初多设于边疆新开拓地和吞并的别国土地,县令职位不世袭,当县的设置扩展到封臣的领地时,封臣的权力开始受到限制。县越来越多,中央政府管辖的地区越来越大,最终完成封建制向皇帝制度的转化。这时县才成为从属于郡的低一级政府。

中国学者关于先秦县的设置的研究久已有之,但是顾立雅代表汉学家的思路。他指出中国古文明对世界的贡献远远超出纸和火药的发明,那个时代中国政府辖治的面积、统辖的时间、实际的控制能力,都是同时期欧洲古代国家无法相比的。顾立雅认为经世治国之术的主要内容是管理官员的能力,包括官员的人数和监督、考绩的手段。可以说,西方汉学里中国古代政治史的主题是从这里开始的,顾立雅为皇权的实质、官员队伍的组成等研究方向提出了合理的起点。

(二)

与秦汉史有关的另一个汉学问题是从欧洲史研究产生的“封建制”概念问题。封建制被很多学者用来界定10——13世纪及13——15世纪的欧洲社会,西欧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几百年使历史学家对那个时代产生了充分的、有利于学术研究的距离感,对如何走进又走出中世纪的过程有比较清醒的认识。概念的确定使欧洲史形成古代、中世纪和近代3个明确的阶段,20世纪初期梁启超表示同意用“三分法”划分中国史,内藤湖南则认为三分法对整个亚洲史都有意义。此后,欧美汉学界也冲破了黑格尔的“停滞论”,承认中国与世界历史一般进程一致,古代历史确有终结,秦始皇以后也并不只是朝代的更替,三分法适合于中国。

这里首先就概念内涵进行一点简单的讨论。

对欧洲中世纪和封建制研究得比较充分的是法国年鉴学派代表人马克·布洛克(MarkBloch),他冲破了中世纪贵族及后人对史料的垄断,建立了开放的史料观,使中世纪史在学院里得到位置,成为职业学者可以涉足的学科。进而言之,还使非欧洲国家的中世纪史研究作为“历史人类学”进入了欧美的史学领域,使已在欧洲大学里立足的汉学与先进的历史学科联成一体。

布洛克的《封建社会》(TheFeudalSociety)至今没有中文译本,他在这部著作提出了封建制概念,这里引用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何炳棣的讲演介绍这个广为欧美学界接受的论述:1986年9月9日,何炳棣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做题为“关于奴隶制社会”[2]的讲演,涉及布洛克的封建制概念,内容如下:1、社会上有大土地所有者;2、有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体农民;3、整个社会机制用超经济手段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4、政治结构上有层层分割的宗。布洛克认为只具备上述一、两个特征即可视为封建社会,封建制比较普遍,西欧和日本都经历过。

按照这个标准,何炳棣认为春秋时期具备封建制的典型特征即存在着层层分割的宗。商朝是前封建社会,战国为过渡时期,从秦朝开始进入皇帝制度、官僚制度。

顾立雅的著名论文提出,商朝的政府机构已非常发达,但是要确定它的性质,非常困难(有的汉学家强调同样很难说商代主要的社会劳动由奴隶完成),周天子为统治扩大了的领土,把有限的授予封臣,这与欧洲后来的封建制十分相似。但是欧洲各民族没有一个共同承认的祖先和世系,因此没有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明确的忠诚的对象。而中国的封建制与宗教、法律、财产关系等因素一样,较多地受亲属关系的支配。

另一位研究了封建制的汉学家是德克·卜德(DerkBodde),他写的论文《中国封建制》[3],晚年编入个人文集《中国文明论文集》。中国读者可以从他撰写的《剑桥中国秦汉史》第一章看到他对西周、春秋社会的认识与顾立雅、何炳棣相同。

如果仅仅如此,问题似乎非常简单,秦始皇的大一统王朝把中国带入与封建制完全不同的官僚制社会。但是秦汉时代既是皇帝专制、任用官僚取代封臣的时代,又是春秋时期封建制因素延续和重整滋生的时代,特别在后期。卜德的论文提出,近年来许多学者拓宽了封建制概念内涵,认为普遍存在的佃农在边界明确的租地里劳动的经济关系都可视为封建制,并不一定要处于特定的政治框架之下,这样就把亚洲的农业社会纳入了封建制研究的范围内。作为汉学家,既熟悉皇帝制度、官僚制度在秦汉年间的确立,又知道东汉后期以来地方权贵势力的不断发展和几个世纪的南北分裂局面,因此卜德用很多篇幅描述了均田农民扩大了的自由度,世家大族和地方郡望在地方社会的作用等有利于封建制的现象。卜德认为,仅用政治结构及外壳否定有生命力的经济、社会因素,就算不上系统地研究了中国史。卜德还睿智地指出,历经几百年的政权更替和民族融合,皇帝制度再次确立,这与布洛克特别重视的封建王权13世纪在欧洲的重新确立十分相似。

但是卜德本人从未断言魏晋时代存在着封建制,他提出了“静态”和“动态”两种封建制标准。

静态的标准,除了个人化的政府,分封的政治权力,封臣占有封地以外,对农民的统治合法化以外,卜德强调的一点是汉代的军功可以得到荣誉和封号。

卜德更重要的贡献在于动态的标准,它帮助青年汉学家发现动态的封建制因素在社会里的延续、滋生和增长,表面的政治结构下面实际的状况,这种方式给认识中国的西方学者带来的启示并不仅限于一个概念或一个时代。动态封建制的标准是:处于前帝国状态,整合没有完成;异族的侵略对发展产生了冲击;政治上的单位强于经济单位,中央权力衰弱;军事力量被特殊的集团垄断着;宗教的生长发育使分裂的时代成为“信仰的时代”。卜德认为,魏晋南北朝时代的史实理想化地朝封建制发展,但封建制并没真的出现。周朝的封建制因素深远地影响了后来的历史,这种长久的影响力解释了魏晋南北朝时代活跃的封建制因素,但是它们产生在与周朝完全不同的社会条件里,终究不能冲破大的政治框架。

(三)

陈启云教授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1995年1月举办的“国际汉学讨论会”提交的论文《中国历史上“中古时代”分期的观念问题》[4]介绍了近年的封建制中世纪研究。

陈启云说,布洛克以后研究封建制的学者以美国的拉什顿·库尔本(RushtonCoulborn)最重要,他编写了《历史上的封建制》(FeudalisminHistory),谈到中国。库尔本坚持只有西周社会为封建制,他借助卜德谨慎的论述,强调魏晋时代无论怎样具备各种因素,但封建制并没有真正出现。库尔本使我们看到了不治汉学的欧美学者的倾向。

笔者看到的材料里另一位明确否定中国有封建制的是日本学者梅棹忠夫。人们常用“同文同种”表示中日两国的历史和文化渊源,从这个角度言,日本的中国史研究和欧美汉学不是同一事物,但是布洛克强调日本经历过欧洲那样的封建制;而且,众所周知,明治维新以后,日本资本主义发展充分;在文化上,日本人用不亚于学习中国古代文化的精神研究西方文化,当今的日本学术已相当西化。欧美学者从日本的中国史研究吸取很多,而费正清(John.King.Fairbank)早在半个世纪以前就指出韩国学术比日本更接近中国。

梅棹忠夫在20世纪50年代考察了阿富汗、巴基斯坦和印度等国,形成了“文明的生态史观”,[5]他把旧大陆即亚、欧、非三洲划分为两类地区,第一地区是旧大陆的两极西欧和日本,共同点是气候湿润,雨量充沛,可谓天然大农场;都经历了封建制和资产阶级革命。第二地区有俄罗斯、中国、土耳其、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地域辽阔,显著特点是从东北斜向西南,有一个巨大的干旱地带,古代文明不约而同都在干旱地带的正中及边缘的干草原出现。第二地区的历史进程也有共同点,古代文明灿烂,民族构成复杂,盛行均分继承,封建制基础崩溃。梅棹忠夫强调他的生态史观“不过是对文化素材的原产地的体会与品味”。但是这种亲身经历和观察非常重要,何炳棣响应致力于远古史的潮流、从明清史返回探究农业起源的时候,首先就指出,法国汉学家当年以设在越南的法兰西远东学院为基地,把水稻经济、稻饭羹鱼的饮食模式和亚热带自然特点作为中国古文经典的背景,产生的认识焦点模糊,语焉不详。只有黄土高原旱作农业才能与古文献记载的植被黍、粟、稷等对应起来。[6]

梅棹忠夫最终的结论是用不同的生态环境解释不同的历史进程:“……最重要的是应凭借资产阶级革命加以清算的封建制这一制度是不曾存在的。”“第一地区与第二地区的划分,与革命以前的体制是否存在封建制有着极密切的关系,这一现象是发人深思的。”(见注5)

(四)

陈启云深刻赞同卜德以皇帝制度的再次确立为重要标准考察魏晋南北朝史。事实上大多数汉学家借助卜德的论述确立了用西方中世纪研究学养研究东汉魏晋的方向。《剑桥中国秦汉史》第11章充分体现了这种倾向,作者伊沛霞(PatricaBudkleyEbrey,已译为“帕特里夏·埃伯里”)[7]描述了豪族的大庄园和依附人口增多、生产庄园化、农民农奴化的显著特点,指出中央王权式微的中世纪特征始于东汉后期。豪强破坏了皇帝直接向每一个农户征收税役的扁平式社会结构,形成一种与朝廷争夺基层社会的力量,成为世家大族、门阀贵族的前身,加速了政治力量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再加上南方经济和非正统思想给北方政权带来的冲击,这些都与西方学者理解的中世纪特征相符。按照梅棹忠夫和库尔本的标准,中世纪的中国没有封建主,不过卜德引用德国学者艾博华(WolframEberhard)的论述,确定中世纪中国可称为“绅士社会”,绅士们从地主变成学者-官员,家族成员分别住在庄园和城市,以便随政治秩序的不同而取灵活变通的生活方式,但是由于不具有欧洲封建主的政治身份,这个阶层在士农工商四个社会成分当中是非常脆弱的,到了帝国后期,常处于向下流动的趋势之中。

伊沛霞等欧美学者在宏观认识上较多地接受了日本学者比如内藤湖南的论述。内藤认为只有在中唐科举制确立、皇帝制度得到与之相配的文官来源以后,贵族政治才走向终结。集内藤史学之大成的宫崎市定提出四分中国史:1、秦汉帝国统一时代;2、特殊的贵族时代、不统一时代,但与欧洲封建制不完全相同;3、唐——宋及以后的独裁时代,这种模式为中国独有,最代表中国;4、工业时代。[8]伊沛霞的前辈接受这种论述的,有美国的费正清、赖肖尔(EdwinD.Reischauer)、英国的伊懋可(MarkElvin)、李约瑟(JosephNeedham)、德国的艾博华(WolframEberhard)、中国的钱穆、王桐龄、冀朝鼎等(见注4和注8)。

伊沛霞这一代人还特别重视谷川道雄的“共同体”[9]理论。这个概念源于德语,谷川认为它可做超越阶级划分的解释个体农民和地主之间、个体农民之间关系的工具性概念,在生产力不高、生存条件恶劣、国家的恩惠远不可及时,望族以维护自耕农的独立生活为目标,与农户形成一种更具凝聚力的共同体。

现在的问题在于,从学理上和概念内涵看,官僚制度和封建制形成一个悖论,而秦汉史的史实恰好与这个悖论相配。先秦社会也存在类似情况,同时具有朝奴隶社会和朝封建制发展的两种倾向。不仅如此,政治学、社会学角度以外的汉学取向也有类似的情况,比如古代从巫术到宗教再到科学的递进关系,虽然也可从中国看到这种倾向,但递进的趋势较弱,更多地表现为杂糅之状,很难催生现代科学。也就是说,从欧洲史一般法则引伸出来的概念和规律用于中国古代时会有罩不住的感觉,有跨不过去的障碍。当然并不等于每一位学者都注意这种悖论现象,或注意到了,也不一定追究此事。中国学者早年曾展开社会史论战,后来演变为古史分期问题的讨论,焦点集中于两个问题,一是有没有奴隶制,二是封建社会从何时开始。令笔者困惑不解的是,在封建制问题上,如果完全从学理出发,汉学家总的倾向是从严掌握,这并不难理解,但是几年以前,为什么有些汉学家热衷于把“市民社会”、“独立空间”等概念用于帝国后期?是否由于用这些概念考察另类的异国情势会使西方学者对中国更有兴趣?这一股潮流又是怎样收场的?

搞清楚欧美学者使用的概念内涵及用它们清理中国历史现实的思路,揭示其中的悖论,有助于开放思路,提出新问题,开辟新领域,有时提出问题也是一种成就。

封建社会论文篇5

即便就世界范围来看,档案馆事业都称得上是一项既有极其纵深的历史、又有无限广阔的发展空间的充满旺盛生命力的事业。对于档案馆的性质和功能把握,人们似乎已成竹在胸,而有时又有些“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感觉。然而,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却无时不在地影响和制约着档案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笔者在深入档案馆进行实际调研,以及学习借鉴国内外有关档案馆的著作、论文等的基础上,就档案馆的历史与现状、理论与技能中的重点问题作了较系统、全面富有创新的探讨。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简述如下:

一、档案馆的属性和功能

档案馆的属性和功能是档案馆学乃至整个档案学基础理论中的重要内容。它虽然较为抽象和枯燥,但对其的认识与把握,又和对档案馆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和利用等一系列具体、生动的问题的认识与把握息息相关。探究档案馆的属性和功能,既有理论意义,又有实践意义。

(一)档案馆的属性

属性为事物所具有的性质和特点。本题分别就档案馆的一般属性、本质属性及多重性进行了分析。

笔者认为,社会性、服务性、文化性、政治性、行政性、知识性、教育性和学术性是档案馆的一般属性。一般属性虽然不能使档案馆和其他社会机构完全区别开来,但对它的研究是认知档案馆本质属性的基础,而且也有助于档案馆工作走出单一天地,开阔视野,广收并蓄,吸纳、借鉴社会上有相同禀性机构的科学理论和成功经验,取人之长,补己之短。

通过收集、管理和利用对本地区或国家具有长期和永久价值的档案,为当今和未来的社会各项事业提供服务,是档案馆的本质属性。研究和正确把握档案馆的本质属性,有助于我们在档案馆工作中增强主动性和科学性,抓住主要矛盾,突出特点,发挥优势,更好地履行职责。

由于档案馆是个复杂多样的事物,它也存在属性上的多重性。多重性体现在:收藏性和利用性统一、行政性和学术性并重、政治性和文化性共存、开放性和封闭性结合、现实性和潜在性同在。分析、把握档案馆属性上的多重性,有利于提高我们辩证、全面地看待档案馆工作。

(二)档案馆的功能

功能,即功效、能力,是事物在一定的环境或条件下产生的有利的作用。本题将档案馆的功能分为自然功能和社会功能并分别作了阐述。

收集、管理和提供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是档案馆的自然功能。它是由档案馆的基本属性决定的,其并跟随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生质的变化。正确把握档案馆的自然功能,有助于我们在档案馆工作中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

档案馆的社会功能与自然功能是相互连结、不可分离的。自然功能是社会功能的基础和前提,社会功能是自然功能的延伸和在一定社会环境下的外在实现形式。笔者认为现代档案馆的社会功能主要包括: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功能、维护历史真实面貌功能、资治襄政功能、繁荣科研功能、发展经济功能、推进民主功能、社会教育功能和休闲消遣功能。正确认识档案馆的社会功能,有助于我们科学把握档案馆的性质和工作原则,也有助于避免档案馆功能开发上的单打一,从而完整、全面地发挥出档案馆的作用。

二、我国封建社会档案工作的批判和借鉴

即便是从殷商时期的甲骨档案算起,我国的档案和档案工作也早已存在和发展了三千多年,而其中的两千多年又伴随了封建社会制度的生与死。因此,研究当今中国的档案工作,是不能不探究我国封建档案工作的特征的。

(一)我国封建社会的历史特点

研究我国封建档案工作,当然要联系我国封建社会在经济、政治和文化方面的历史特点。本题首先论述了中国封建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特点。

(二)我国封建社会的几种主要档案

在封建社会里,以帝王为首的统治者建立了庞大的官僚机构,为使其上下沟通,运转自如,必然在官僚机构内部设置一些辅助性工作,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便应运而生。随着封建专制制度的加强,档案也从内容和成分上得到不断充实和发展,形成了几种与专制制度密切相关的记注档案、谱牒档案、户籍档案、律法档案、甲历档案等。

(三)我国封建社会档案工作的历史特点

中国古代的档案工作可谓光彩照人,但由于封建档案工作是植根于封闭保守的小农经济和专制政治之中,统治者的长期钳制和社会制度的严重影响,使得我国封建档案工作呈现出了御用性、封锁性。僵化性、垄断性等特点。

(四)我国封建社会档案工作的历史贡献

中国封建档案工作对于铸造中国古代的灿烂文明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它本身又是中国古代文明的很有长期特色的组成部分。本题提出中国封建社会档案工作的历史贡献主要有六方面:第一,最高统治者高度重视,档案工作由中枢机构直接统辖;第二,把档案的搜求积累当作长治久安的大事;第三,中央档案库是皇家的重要建设;第四,以严酷的律法保护档案和档案工作;第五,档案管理讲究章法;第六,档案利用备受重视。

三、档案馆文化论

文化的讨论从来就是古老而常新的话题。本题从分析文化概念入手,探讨了档案馆文化的定义及其分层把握问题。

(一)文化的定义及其系统结构

虽然文化没有固定的概念,但人们对文化已经有了比较一致的看法,这就是承认文化有广义与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狭义的文化专指语言、文学、艺术及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产品。

当然,也有学者依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习惯,将文化确定为大、中、小三层含义。“大文化”涵盖人类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文化概念的哲学涵义;“中文化”多指精神层面,类似前面的狭义文化;“小文化”则是特指某些专业领域和部门,比如国家文化部管辖的团体,这是一个行政操作性层面的概念。

文化本身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按各种文化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其系统结构可以描述为五万面:第一,哲学是文化的核心、头脑、精神支柱。第二,教育是文化的基础,是文化的再生产、扩大再生产的基础。第三,科学是文化的脊梁,是构成文化知识内容的最坚实的支柱,同时又是文化发展的最强大的内在动力。第四,文艺是文化的血肉,文学艺术使文化有血有肉,具有生动丰满的形态和内容及丰富的情感。第五,新闻出版、信息咨询事业和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事业是文化这个有机整体的神经网络和大动脉。

(二)档案馆文化的定义

所谓档案馆文化,笔者认为实质上指的并不是档案馆馆藏和档案馆设施等物质实体,也主要不是指档案馆学理论方面的精神产品,而主要是指包含在档案馆馆藏以及馆藏衍生品中的精神因素。档案馆文化消费属于发展文化消费。档案馆文化作用主要表现在三方面:第一,档案馆文化是综合国力的组成部分;第二,档案馆文化服务经济建设大有可为;第三,档案馆文化可为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力量。

封建社会论文篇6

春节时,偶翻去年《现代中文学刊》第五期,见有香港丁学良教授文章,其中有一段说到:“今年年初我在网上读到李泽厚先生的一个采访,他认为中国现在的问题还是封建主义的障碍和遗产。我就想他已经出国这么多年了,竟然还在讲这样的话。无论是马克思还是韦伯,还是比他们更晚的做比较研究的学者,对于中国、俄国、埃及等东方大国,在西欧发展出资本主义的同时和以后没有发展出类似的资本主义的基本原因,基本已经有共识,就是这些东方大国没有封建主义,而存在官僚集权制。在远东,受工业化冲击而最早作出成功的现代化反应的是日本,这与日本藩制的封建主义结构密切相关,因此它能很快发展出资本主义。”

我与李泽厚先生做过两本谈话录——《该中国哲学登场了?》和《中国哲学如何登场?》(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2012年版),其中确有不少“反封建”或“反封建专制”的话题,在涉及“官本位”、“等级制”、压抑个性与人的创造性、学人的“应帝王”、想做“帝王师”等等时,都会用到“封建”二字。书中尤其提出防止“把前现代当成后现代,把‘’鲜明的封建特征,当成‘反现代的现代性’”;也提出当下要“防止封建主义借尸还魂”和“反对封建特色资本主义”。然而,我们并非不认同韦伯对中国集权专制与西欧封建体制的比较,也并非不知道国内学界近20年来对“封建”概念的种种讨论。其实李先生还是较早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中国学人之一,在《中国近代思想史论》再版时,他于“后记”尾加上的一段话(时间约在1990年代初),足可说明问题:

……时代所给予的各种印痕,从论点、引证到文字,毕竟无可消除。如书中(也包括其他拙著)屡用的“封建”“封建社会”“封建主义”一词,即三十年代流行的feudalism之中译,指的是两千年的中国传统社会和传统体制,此译、此词毫不准确(中国早即“废封建、立郡县”),但既已约定俗成,便一时难以更换,只愿不以辞害意,请读者留意及之。

既然知道“不准确”,为何还要延用,并一直延用至今呢?关键就在“约定俗成”。这是语言应用的一个很基本的规律。人无法和规律扭着来,不然就不可能鲜明地表达观点,更不可能实现完整的交流。同一个词汇,有时会有不同的“用法”,这是时代和时间造成的,是千百万语言应用者造成的。后期维特根斯坦很强调“私人语言”之“不可能”,强调语言“植根于生活形式之中”。他说:“一个语词在实践中的用法就是它的意义。”“一个语词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用法。”他甚至说:“我已建议用‘一个语词的用法’来代替‘一个语词的意义’……理解一个语词也就等于知道它的用法,它的应用。”这正可用来解释我们面临的难题。

这里,不妨将“封建”一词何以会有如此中国式的“用法”,作一极简单的梳理。

据冯天瑜先生考证,最先以“封建”一词来定义中国社会的,是列宁,他在1912年评论孙中山《中国革命的社会意义》一文时,作出了中国正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判断(见列宁《怎么办》)。其后,郭沫若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社会性质大讨论中,提出中国战国后社会性质属“封建主义”。冯先生认为,郭沫若是把中国本有的“封建”一词内容剔除,然后把秦汉至明清的社会特征概括出若干标准充作内涵,这就改造了“封建”的含义,使之泛化了,它不再指一种国体和政体,而指包括农业自然经济、地主制、君主专制的社会制度。为什么1920年代末会掀起如此热烈的中国社会性质大讨论呢?其实质,是大革命失败后,人们对以后中国革命的性质深感困扰,所以不得不先弄清中国社会的性质。1928年在苏联召开中共六大,在斯大林帮助下,中共也才认识到目前进行的还只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此后,郭沫若提出:“现代的封建社会是由奴隶社会蜕化出来的阶段。生产者已经不再是奴隶,而是被解放了的农工。重要的生产工具,以农业而言,便是土地已正式分割,归为私有,而剥削者的地主阶层出现;在工商方面则是脱离了官家的豢养,而成立了行帮企业。建立在这阶层上面的国家是靠着地主和工商业者所献纳的税收所维持着的。这是我们现代所说的封建社会。”这也就是冯天瑜所说的“概念改造”。但这一改造是在延安构建新民主主义理论时,才最后落到实处的(2012年10月号《探索与争鸣》杂志周建明文章对此叙说甚详)。1939年,主持撰写的《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指出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四大特征,即: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地主、贵族和皇帝拥有最大部分土地;地主、贵族和皇室依靠农民的地租过活,地主阶级的国家又强迫农民缴纳贡税,从事无偿劳役;这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仍保留某种程度的封建割据状态,皇帝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各地分设官职以掌兵、刑、钱、谷等,并依靠地主绅士作为全部封建统治基础(文载《选集》二卷,此处述其要义)。这篇文章产生的影响远大于社会性质大讨论,因为这已不是坐而论道,而成了那场天翻地覆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纲领性文本。几十年下来,“反封建”深入人心,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用语。

对此较早公开提出异议的是李慎之先生,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在纪念冯友兰逝世一周年的文章中他已提到这一问题,此后在《文汇读书周报》上发表给一位青年学者的信,题目即:《“封建”二字不可滥用》。他提出,秦以后的社会是“专制主义”而非“封建主义”。2006年,湖北大学出版社推出了冯天瑜的专著《“封建”考论》。其实相关内容此前已纳入他的另一专著《新语探源》(中华书局2004年版)。到2010年夏,山东《文史哲》杂志举办第三届“人文高端论坛”,专门讨论“如何为秦至清末的‘社会形态’命名”,冯天瑜、秦晖、汪晖、何怀宏、萧功秦等十余人与会,都认为“封建”一词失准,于是想新名词,想出的有“帝制时代”、“皇权社会”、“宗法地主专制”、“郡县制时代”、“专制社会”等,甚至还有“选举社会”(指科举之意),最后初步统一在以“帝制社会”或“帝制时代”取代“封建社会”。然而,这些新词真能取代“封建”概念吗?即以“帝制时代”而论,彼得大帝、亨利四世、路易十六、腓力普三世……不都在帝制时代?怎么区别中国自秦至清的社会与他们的不同?本来嫌“封建”一词没法将中国社会与西欧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相区别,现在不是更混淆了吗?“专制主义”也有同样难处。专制主义也是很宽泛、多用途的概念,难以笼括某种复杂的社会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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