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渠道已拓宽效率待提高
利率敏感性资产降低幅度较大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大大拓宽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和运用范围,除了明确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的投资比例外,还规定保险资金可以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产业基金,投资不动产,提高了债权投资计划的投资比例,并且不对股票和股票型基金投资各自做出限制。
从新规定可以看出,保险资金对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产业基金、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的投资比例大幅度提高,再加上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投资比例,对非利率敏感性资产投资从26%提高到了45%,债券和银行存款等利率敏感性资产降低到55%,并且这其中还可以投资20%的收益率较高的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见图)
利率敏感性资产投资比例降低,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将不再单单受利率波动的约束,大大提高了利差收益。
一般情况下,加息将增加投资部门的压力。在银行渠道,居民对寿险保单的认识更多的是储蓄理财的替代品,在利率较低和银行渠道销售的其他金融产品收益率较低时,银行渠道的保单销售良好,银保保费收入增长幅度较快,但随着利息升高及金融市场的火爆,保户的逆向选择将必然造成银行渠道保单的退保和保费收入的下降。银保渠道的保费收入与利率及基金、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具有较强的负相关性。利率提高,万能险的结算利率也在提高。这无疑增加了投资部门的压力。
另外,加息会分流银保渠道的保费收入。在其他金融产品收益率提高的情况下,银保的万能、分红产品的优势将减弱,将会出现资金分流。从保费发展的历史趋势上看,银保渠道保费收入的涨幅与利息及股票型基金净值的涨幅是负相关的。
利率敏感性资产投资比例降低,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受利率波动的影响减弱,相对于负债成本,将更能获得相对稳定高效的投资收益,对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和利润构成将有更多的正面贡献。
另外,放开对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产业基金、不动产的投资,提高债权投资计划的投资比例,这些投资渠道受利率波动的影响较小,也不受股市涨跌的涨跌影响,而且投资期限较长,符合保险资金安全长期的投资要求。
投资渠道的使用效率需要提高
从资金的性质上看,保险资金与社保基金具有较高的相似性,都有资产负债的匹配要求,都需要进行长期投资,对投资收益都有较高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要求。从投资渠道上来看,保险资金与社保基金的投资渠道也有较强的类似性。
按照规定,社保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的比例不得低于40%,投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30%;2008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社保基金投资产业基金和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的总体投资比例不超过全国社保基金总资产的10%。
社保基金和保险资金的资金性质和投资渠道具有较强的类似性,但与保险资金相比,社保基金的投资收益要高很多。2001年以来,社保基金的平均投资收益率为9.75%高出保险资金5个百分点。说明社保基金的投资能力和资金利用水平大大高于保险行业。值得注意的是在2005年以前,这两类资金投资收益率相差不多,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在有些年份甚至高于社保基金。但随着投资渠道的放开,社保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大大提高,并与保险资金拉开了距离,说明社保基金的投资渠道使用效率高于保险资金。
在股票投资上,社保基金的投资采取市场化运作。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股票的投资主要是采用委托投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在证券市场中选择最适合的投资管理人来投资运作。从成立至今,社保基金会选择了十家境内投资管理人,包括九家基金公司和一家证券公司。截至2009底,十家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管理了40个投资组合。每个投资组合分别由不同的基金经理按照既定的投资策略和投资风格进行独立运作。
在股权投资方面,社保资金的投资能力较强。截至2008年底,社保基金投资了中比基金、渤海产业基金、弘毅投资基金和鼎晖投资基金等4家股权投资基金。2009年,社保基金又完成了对中信绵阳基金的投资。投资金额达到数百亿元。
各家公司在股权及不动产投资方面的优势
目前保监会还没有推出保险资金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的投资细则和投资指引。不动产、股权投资隐含的风险大,需要保险公司更高的风险控制能力和项目选择能力。比较来看,中国人寿、中国太保和中国平安各自具有不同的优势。中国人寿在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股权投资方面有优势、中国太保在上海的国有企业股权投资方面具有优势,中国平安主要通过平安信托进行股权投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
平安信托是平安集团进行项目投资的主要平台,随着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办法的出台,平安信托在人力和项目方面都为保险资金的股权投资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平安集团的保险资金可以接手平安信托下信托资产投资的项目,进行项目投资,以缩短项目投资的程序,提高投资效率。目前平安信托下的信托资产投资项目是将来保险资金项目投资的蓄水池。
保险行业投资策略
随着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进一步放开,保险资金的利率敏感性资产投资比例降低,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受利率涨跌的限制减弱,相对于负债成本,将更能获得相对稳定高效的投资收益,对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和利润构成将有更多的正面贡献。
另外,放开对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产业基金、不动产的投资,提高债权投资计划的投资比例,这些投资渠道受利率的涨跌影响较小,也不受股市涨跌的波动影响,而且投资期限较长,符合保险资金安全长期的投资要求。
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放开,投资收益将会大幅度提高,保险股的业绩将会有较好的表现。新会计准则也改变了新业务亏损的局面,使新承保业务在前几个保单年度也能在财报中确认利润。
清科集团险资开闸2200亿涌入PE市场
《办法》明确险资可以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按照截至2010年6月底4.52万亿元的保险资金规模计算,预示着将有2,260亿元的庞大资本量涌入中国PE市场,为饱受资金匮乏之苦的LP市场注入一针“强心剂”。
险资终获LP资格具有“里程碑”意义
保险资金具有资本量庞大、投资周期长等特性,与PE一般5-7年的投资周期以及相对较低流动性的特点相适应,是仅次于养老基金的最适合投资于PE的机构投资者。从国际上看,优质企业股权是保险资金的重要投资领域,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是国际通行做法。在我国,早在2008年10月,国务院批准保险资金可以投资未上市优质企业的股权,尽管细则尚未出台,但这一举措无疑为保险公司增加拓宽投资渠道、乃至未来投资PE提供了契机。此次保监会出台的《办法》作为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领域的一个纲领性文件,正式为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公司股权“开闸放水”,也意味着保险资金将继社保之后成为PE市场生力军。此次LP群体再度扩展,合格机构投资者队伍继续壮大,对我国PE市场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亟待《保险资金未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实施细则》出台
目前,我国相关政策已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非上市企业股权及相关金融产品,但《办法》中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严禁保险资金从事创业风险投资。对于此项规定的执行,存在概念界定的问题,即创业风险投资(VC)偏重于早期投资,而所谓“投资未上市公司股权”则主要指中后期、Pre-IPO阶段投资(PE)。保险资金特点不是以追求高收益为主,而是追求合理的资产负债匹配和稳健的保值增值,因此法律对于险资投资也一直持稳妥态度。考虑到创业风险投资存在流动性及各种风险,险资将更加谨慎地推进这一领域业务的展开。对于相应概念的明确界定,还有待具体实施细则的出台。
保险资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希望能够选择国内一些经营管理规范、投资能力强,能够有效控制风险的保险机构开展这方面的试点,但此次出台的《办法》中尚未对准入门槛做出具体限定。另一方面,保险机构如何开展PE投资业务(投资上市公司股权)或以LP的身份投资于PE基金(投资上市公司股权相关金融产品)也依然没有具体操作细则作为指引。因此,《保险资金未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实施细则》亟待出台。
可以预见,一旦相应细则出台,PE市场必将成为保险公司的投资新领域。然而,选择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是一项非常复杂的流程,投资前期需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成本,因此险企参与股权投资在政策上允许只是一方面,现实情况是很多中小保险公司应在投资风险评估实力方面有所加强。此外,PE专业团队的建立,以及具有增长潜力的优质项目资源储备也都将是其PE业务拓展的关键。
长江证券分红险准备金评估利率或将提升
保险公司长期预期收益率将得到提升
基础建设投资和不动产投资将是固定收益类投资的有效替代。基础建设投资和不动产投资的收益率比固定收益类投资(如银行存款及债券投资)高,不论对公司的自由资金还是准备金对应的投资资金都具有更高的投资价值。不动产投资还同时具有预防通货膨胀的功能,对于分红险,万能险及公司自有资金的投资都是非常有益的补充。
假设固定收益类投资(银行存款及债券投资)平均年化收益率为4%,并以10%的基建投资和10%的不动产投资替代固定收益类投资,则预计其对总投资收益的增加在25BP到65BP。
目前银行5年以上贷款利率约为5.94%,而2007年5年以上贷款利率曾达到7.83%的高位,由于基建投资的收益率与银行贷款利率具正相关性,因此,在目前加息周期的情况下,预期未来新增基建投资的收益率还将进一步提升。
分红险准备金折现率或将升高
社保基金是社保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的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国务院已明确表示:“要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基金、企业补充养老基金、商业保险基金等投入资本市场的投资比例”。作为老百姓的“养命钱”,社保基金是维持普通百姓养老保险和基本生计的特殊保障基金,其资金的去向和使用将关系到每一位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尽管目前社保基金的规模已经达到1000多亿元,但面对老百姓不断增加的保障需求还是捉襟见肘。为了让成千上万的社保基金“活”起来,在遵循基金投资原则的基础上,寻求最佳投资组合以提高基金的运营收益率和抗风险力。1社保基金投资的基本原则
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与一般的资金投资运营行为的目的是一致的,即获得收益,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社保基金投资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低风险原则。低风险,即保障社保基金投资的安全性,这是基金进入货币市场的最基本条件。只有切实保障基金的安全,才能保证受保人员按时足额领取保障金。因此,社保基金投资必须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预测确定一种适度的风险与收益的标准,并严格遵守此标准选择投资对象、方式,进行投资分类和组合。
(2)盈利性原则。社保基金的投入,既要保值又要增值。在选择投资品种时,没有收益是不予考虑的。在实际投资决策中,只有当投资回报率大于通货膨胀率,基金的保值目标才能实现。否则,仅能起到消除基金贬值的作用。
(3)社会性原则。社保基金投资是政府的一笔大规模的支出,这笔支出首先应讲求社会效益,必须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增长,有利于整体经济的结构优化,有利于社会的长期发展进步。否则,收益再高也不允许投资。
(4)高流性原则。社会保障的支付具有连续性,不能延缓,因此要求基金投资具有高流动性。在具体的措施上,可对投资进行事先预测,留足资金和一定的短期支付使用,对中长周期进行统筹安排,使其资金在应付日常支付前提下充分发挥效益。2社保基金投资环境分析
要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投资者需要对金融市场的收益、风险及以后的发展趋势做出理性判断,还要综合考虑当时的政治环境等因素。近年来,我国社保基金投资无论是市场环境,还是国家政策环境都在不断调整和完善。但总体上仍存在投资愿望和投资环境的矛盾。2.1负利率造成社保基金进行银行投资时的隐性贬值
负利率就是物价指数(CPI)迅速升高,导致银行存款利率实际为负。2004年央行《货币银行执行报告》指出,2004年同比价格上涨的递延效应为2.2%。说明2004年即使没有任何新的涨价因素,全年物价上涨也会达到2.2%。考虑到20%利息所得税和物价上涨因素,按目前一年期存款利率1.98%计算,则实际利率为-1.616%。因此,一向秉承“安全至上,保值增值”理念的社保基金,也无法避免负利率时代所带来的效应。2.2金融市场的高风险性
社保基金投资是典型的风险厌恶型投资。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不到20年,国债市场规模小,品种单一;企业债券市场仍未得到发展;股市尚不成熟,股价大起大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规模小,风格不明,运作欠理性,甚至存在“黑幕操作”。统计资料显示,我国股票与GDP的比率仅为20%左右(按总股本而非流通性股本计算),债券与GDP的比率仅为11%左右,而发达国家通常为75%左右。因此,中国股市风险大大高于西方成熟股市的风险。2.3国家政策对社保基金投资的影响
国家政策对社保基金投资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国家投资银行利率的调整、资本市场的系统风险、投资品种的选择、组合以及投资渠道、程序的选择。目前我国社保基金投资仍存在超比例大额持有现象,社保投资内部机制及投资程序仍要进一步规范。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社保基金投资的风险防范机制,制定完善的保险资金风险控制制度。3社保基金的投资渠道分析
《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下面就目前我国社保基金的主要渠道银行存款、债券投资进行一般性分析。3.1银行储蓄存款生息储蓄存
[1][2][3]
款生息,是指社保基金的专门机构将社保基金的结余全部或者部分采取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定期存款及保值储蓄存款等形式存入国家银行或地方银行,按国家规定利息收取。这种投资方式最大的特点是无风险、安全可靠,具有完全的资产流动性。在我国目前实际收益率为负值的情况下,政府采取以下政策措施:第一,存入银行的社保基金给予保值补贴和加上一定的增值补贴,如我国规定,对存入银行的社保基金给予优惠的政策;第二,国家严格控制物价上涨和银行利率的比率;第三,现行的单利计算方式改为复利计算方式。国家如果能做到这一点,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投资方式。.有价证券投资
有价证券投资,是指运用社保基金购买国家债券、企业债券、股票等各种有价证券。债券是一种按期取得固定利息并到期收回本金的债务凭证。它一般分为国家债券和公司债券,国家债券是国家举借债务的借款凭证,例如国库券、专业银行发行的国家建设债券、专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国家重点企业发行的重点企业债券、地方企业发行的地方企业债券等等。由于债券利率事先固定,可以获得固定的、高于利率存款的预期收入,由政府发行,财政作担保,信誉安全性强,在急需用款时,变现能力强,因此它是社保基金投资的有效形式之一。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作为已投资入股的证书和索取股息的凭证。依享有分红权利的不同可分为优先股票和普通股票,前者根据事先规定的利率取得固定的股息;后者的股息随企业赢利的多少而增减。持有者可以把它作为买卖对象或抵押品的有价证券,并享有利润分红的权利;其优点是利润比较高、流动性强,在通货膨胀时期易保值。缺点是没有政府、财政、银行作后盾,承担经营风险比较大,但是在股票市场比较完善的国家,这种投资项目是保险业最大的投资项目之一。
为保证投资的可靠性,需要采取一定的途径与方法对企业的资金偿还能力、现有经济效益做详细的调查分析,然后作出决策或者选择那些有担保、有信誉的企业,力争获得最大的收益。但其中有些操作性的技术,应注意的是对行业企业债券的选择,即采取分散风险的策略,“鸡蛋不要放在一个篮子里”,这也要求投资者善于识别风险、分散风险。总之,社保基金投资要集中管理与分散使用相结合,既有利于决策机构的统筹安排;又利于保证基金的安全。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分析.加大证券投资比例
在收益、风险、流动三者的关系中,基金的投资收益与风险正相关;投资资产的流动与收益负相关。在确保赢余资金流动的情况下,根据各类投资方式在一定时期内的收益率及其稳定性,将这几种投资进行有机的组合,寻找出一组收益率高而且稳定性较好的基金投资组合方式,或者进行分期、分组、分类的分散投资组合。假定年社保基金大致有亿元人民币进行投资,选择的范围是年利率为.的无风险资产和预期收益率为.、标准差为.的风险资产,应当如何将亿元人民币在这种资产之间进行分配才能取得更大的收益呢?从两种模型进行分析:
()银行存款与单一证券资产的投资组合。组合收益率E(R)用公式表示为:E(r)=wE(rs)(-w)rf=rfw[E(rs)-rf]其中,E(rs)为证券资产的预期收益率,rf为银行存款利率;w为投资于证券资产的比例;-w为银行存款的比例。则本例中的投资组合收益为:E(r)=.(.-.)w=..w当投资组合是由证券资产和银行存款构成时,投资组合的标准差δ是证券资产的标准差δs与其投资比重w的乘积,用公式表示为:δ=δsw=.w将投资组合标准差代入预期收益率公式得到收益-风险关系式:E(r)=..δ
()以证券、构成的组合替代单一证券。w=■,w=-w将数据代入,得到证券最优组合由.%的证券和.%的证券组成。其收益率和标准差为:E(r)=.;δ=.证券与无风险组合的风险—收益直线由以下公式表示为:E(r)=rfw[E(r)-rf]=rf[E(r)-rf]δ/δ=.(.-.)δ/.=..δ
可以看出,采取分散式复合投资所得到的收益(.)要大于单一的投资组合得到的收益(.);从两式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投资组合所得到的收益与所承受的风险成正比,但从我国证券市场前景和我国经济发展趋势及国际经济环境因素来看,在风险控制允许的范围内,应适当加大风险投资力度,有利于提高基金的整体性收益。为了达到相对风险很小而实际收益最大的目标,在实际的组合中根据具体情况调整风险投资比例,这是保值增值的关键。.开辟国外市场
关键词: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投资方式
在2008年A股市场大幅下跌,一向稳健运营的全国社保基金作为大型机构投资也无法幸免。据透露,2008年全国社保基金由于权益投资亏损约390亿元,出现了成立8年以来的首次年度亏损。社保基金关系着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如何能使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不出现支付危机,成为人们非常关心的问题。
社保基金的投资现状
社保基金是人民的“保命钱”,因此社保基金投资必须全面考虑其安全性、增值性和流动性,三者不能偏废,其中最为根本的是安全性。2009年,全国社保基金将控制投资风险,审慎进行股票投资,增加投资产品,改进对投资管理人的管理;调整投资结构,逐步减少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完善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积极参与对中央企业控股公司、地方优质国有企业和重大基础设施的直接股权投资,扩大对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这体现了社保基金以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责任投资为准则,安全至上、控制风险的投资理念。
长期以来,我国社保基金投资渠道较为单一,通常只依靠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获得利息收入进行保值增值。除此之外,社保基金也可以用于债券、基金、股票等投资,以股票投资为例,《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社保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应控制在30%以下,绝对不能超过40%,又因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只有10余年的时间,市场成熟和制度完善程度都还不高,因此系统性风险大于西方资本市场,由此导致社保基金的资本市场投资收益一直不够理想,收益率仅略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远低于国外社保基金投资的收益率。
基于我国目前社保基金的投资现状,为了避免在未来发生支付危机,社保基金寻求新的投资渠道已经迫在眉睫。
社保基金投资新方式
(一)拓宽海外投资渠道
社保基金在海外的投资机构的选择在初期最优方式是,在国际市场上甄选出富有国际投资经验和业绩稳健的国际专业投资公司来管理和运作社保基金。可以采取招标竞争的方法,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吸引国际上知名的基金管理公司参与竞标。但需强调的是,社保基金作为风险厌恶型的机构投资者,出于对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考虑,它在海外投资的品种和比例上初期应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
(二)参与助学贷款
有国家担保的助学贷款是优质的金融资产,因为国家对助学贷款进行贴息和担保之后,能将放贷银行的损失控制在平均坏账率之下,使其收益率得到保证且高于国债收益率。而社保基金机构拥有学生就业、薪酬、劳动保险和医疗保障信息,拥有与用人单位之间密切的业务联系网,拥有与商业银行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可以有效地监控、跟踪学生状况及回收贷款。社保基金参与国家担保的助学贷款,既可以大幅降低还款违约率,又能使社保基金安全地保值增值,实现双赢。
(三)参与金融衍生品投资
根据投资学的基本原理,收益与风险正相关,高收益伴随高风险,但通过投资组合可以有效降低组合风险,实现收益最大化。我国社保基金投资渠道少、保值增值困难的根本原因是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可供投资的产品太少,难以构造出优质的投资组合,既控制风险又能最大化收益。因此社保基金可以参与开发资本市场具有潜力投资品种和金融衍生工具,如信托产品、优质理财产品等。投资渠道越多,投资组合分散风险的能力便越强,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能力也就越强。
(四)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众所周知,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时间跨度长、资金需求量大,会给国家财政造成较大的融资压力,而我国社保基金积累了大量资金,完全可以满足大型基础建设项目投资周期长、规模大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将社会保险基金的一定比例投入到盈利前景好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中。由于基础设施建设的回报稳定、风险低的特点,也能充分满足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需要。因此,在保证充足偿付能力和流动性的前提下,社保基金可以作为一个投资主体介入一些盈利前景良好的基础设施项目,以获得长期较稳定的回报率。
另外,长期股权投资也是我国社保基金可以涉足的领域,自2008年以来,全国社保基金在此方面的投资取得突破,一方面争取到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农业银行战略投资者的身份,还争取到全国社保基金权益10%可用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政策。这些投资方式的探索,为我国社保基金在更为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实现保值增值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参考文献:
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现状
社会保障制度尤其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自建立个人账户以来,养老保险基金因为规模大成为社保基金的最主要组成部分,也因时间久而成为社保基金中最难管理的部分。目前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渠道十分有限,基金的收益率偏低,这一方面使得基金呈现逐渐贬值的趋势,另一方面使得目标替代率无法实现,从而动摇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近年来,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基金的实际收益率不足2%,而2005年以来的加权通货膨胀率却达到2.22%,这意味着积累基金每年自动缩水几十个亿。如果收益率得不到提高,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就难以为继,老年人的生活就得不到保障。
二、我国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存在的问题
1、社保基金积累不足。一是我国社保基金筹资模式长期以来都是现收现付制,历史上没有基金积累,即使引入个人账户,因为人口老龄化和转制成本无法消化,个人账户被挪用,有名无实。二是企业缺乏主动缴费的积极性,少缴漏缴欠缴的情况大量存在,屡禁不止。三是基金管理不规范,管理成本高。
2、投资方式单一,效率低下。为了防止社保基金的挪用和流失,在地方性社保基金的管理方面,国家对省级社保基金的投资渠道做了严格限制,只允许银行定期存款和投资国债,这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社保基金的投资风险。但随着老年化问题的日益严重,社保基金的巨大缺口亟需通过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来实现。而目前省级社保基金单一的投资渠道和管理方法将影响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迫于安全性原则的要求以及我国资本市场不成熟的现状,我国大部分社保基金只能存于银行或购买国债,取得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或分红,表现为“重保值、低增值”。另外,基金运营效率也不高。由于社保基金运营缺乏相应的投资部门和专业人才,法律限制严苛,影响了基金运营效率,降低了资金的投资回报率。
3、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泛行政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既不是独立的金融企业,也不是政府机构;既难以保障社保基金所有者的权益,也不具备承担金融风险的能力。在这种“泛行政化”制度设计下,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很难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的会计审计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此外,基金投资运营缺乏监督制衡和信息公开。我国基金监督体系发展不健全,内部监督和政府监督、监督和运营均出自一个利益部门,这种集裁判和运动员于一身的角色确定不可能产生有效的监督制衡。另外,基金投资运营的渠道和额度透明度不高,基金拥有者不知道自己的资金用在哪里,效果如何,为各种违规违法行为提供了可能。
4、管理主体分散。目前地方社保基金的统筹层次较多,管理主体多元化。如央企和省属企业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统筹主体为省级社保机构,而医疗、生育和工伤保险则由市级或者县级统筹管理。现有的管理体制在影响基金存量规模的同时,也增加了管理链条和管理成本,使社保基金的管理难度增加。
三、国外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经验
1、美国。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由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构成。按美国现行政策,社保基金结余只能投资于美国政府发行的债权或由政府担保利息和本金的债券。关于债权的兑现,财政部也特别做了相应的规定:一是明确社保基金提前兑现的用途:只有社保信托资金用于支付与社会保障项目有关的支出时,才能提前兑现。二是对特别债券的兑现顺序给出了严格的规定。
2、新加坡。新加坡实行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是一种实现个人账户完全积累,政府集中管理,并涵盖养老、医疗、住房、投资和教育等多项计划的综合性社会保障制度。雇主和雇员必须按雇员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公积金,他们缴纳的所有公积金款项都存入政府为每位会员设立的个人账户中。相关投资决定由新加坡货币管理局(MAS)和新加坡政府投资管理公司(GSIC)执行。其中,MAS负责中央公积金对国债和银行存款的投资管理,而GSIC负责把积累的基金投资于国内的住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部分国外资产。
3、香港。香港建立的强积金制度是一项采取个人账户完全积累、实行市场化投资营运的强制性养老储蓄制度。香港强积金计划基本上不对投资工具的种类加以限制,但对其质量的要求较高,比如债券必须是投资级以上或已上市、股票必须经认可上市且已缴足股款、认股权证必须是交易所上市的认股权证、存款必须存入合格银行等。此外,为规避货币风险并控制风险集中度,香港强积金计划规定外币资产不得占总资产的70%以上,对任何一家公司的证券投资也不能超过总资产的10%,在雇主营办计划中也不可把超过10%的计划资产投资于雇主及关联企业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
4、日本。在社保基金运营方面根据委托对象的不同,厚生年金基金的运营方式可以分为证券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和投资顾问公司三种类型。证券公司的委托协议分为年金信托和年金指定信托,它们可以与其他基金、资产共同运用,也可以和各年金分别运用,按实际收益进行分红。人寿保险公司的合约一般分为“一般勘定”、“第一特约”和“第二特约”。一般勘定使用频率最高,其资产运用形式与个人保险等保险资产共同运用,其分红按保证利率进行:保证利率在l996年4月从4.5%降低至2.5%,从1999年起调整为0.5%~1.0%。
四、关于我国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政策建议
1、建立健全社保基金的法律法规,并建立统一规范的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监管体制。国家应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投向、范围、项目投资比例给出原则规定,这是社会保险基金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的基石。目前尽管有中央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但这仅仅只是针对全国社保基金,不是全部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办法,而对其他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在法律上还是空白。我国筹划多年的《社会保险法》已经出台,相信可以为社保基金投资运营指出一条明路,确保基金投资的安全有效。为了确保社保基金投资的安全与有效,防止社保基金的挪用,防止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与危机,需要建立与完善社保基金运作的监管体系。通过法规和机构的作用,确保对多元化投资的监督与管理,调控基金资产的结构与比例,形成一个多元、分散而又规范有效的社保基金投资运营体制,并依此来推进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社保体系的完善。
2、建设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培育市场化的独立基金管理法人机构。要通过入市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关键是要培育基金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其包括:完全独立的基金法人,他们受托承办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并以其经营业绩获得收入与利润;专业化的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机构,可以通过竞争机制来参与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商业性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与商业保险机构也是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主要竞争者之一。从现实看,政府社保部门受其职能、资本运作专业化水平以及资本市场管理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其管理社保基金的运营效率在市场条件下较难与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竞争。因此,通过市场竞争实行委托投资,将是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一个有效途径。
3、选择合适的最低收益率。社保基金基于保值的需要,不少国家都规定了社保基金投资的最低收益率,并以此作为社保基金投资效果评价的标准。若社保基金投资的实际收益率低于预先设定的最低收益率,就应该采用必要的措施,如改变投资方向、投资项目以及调整持有资产的比例等。因此,最低收益率的确定是社保基金投资可行性评估的重要环节,是社保基金投资效果评价的关键考核指标。在确定最低收益率时应注意两点:一是在设置最低收益率时应考虑物价水平的影响,最低收益率应不低于实际通货膨胀率;二是最低收益率应是中长期投资的平均收益率,是一种较为均衡的收益率,建议采用历年投资的年平均收益率。
论文关键词:现收现付基金积累养老保障
近年来,关于养老保障现收现付制和基金积累制两种筹资模式优劣的争论日渐平息,但由于现收现付制度和基金积累制度的比较研究对科学构建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下一步养老保障体系改革中,仍将面临两种筹资模式的混合使用,因此,对这个问题的深入研究至关重要。
一、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筹资模式
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筹资模式经历了从完全现收现付向现收现付与基金积累相结合模式的转变。在养老保障制度建立之初,基本上采用现收现付的筹资模式。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1995年3月,国务院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统账结合”模式是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1997年7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按照个人缴费工资的l1%为职工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纳其中的8%,同时按不超过缴费工资的20%建立社会统筹账户。国务院2005年12月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138号)决定,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ll%调整为.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一)决定我国养老保障筹资模式的关键因素
养老保障不同筹资模式在收益率、分散风险等方面各有优劣,我国养老保障应建立一个多支柱的体系,也就是说将现收现付制度与基金积累制度进行有效地结合。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应该怎样在这个多支柱体系中,确立现收现付和基金积累的相对重要性。即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是应该向智利那样完全基金积累制呢,还是应该像德国,基金积累仅仅是养老金中一个比较小的支柱。要科学地决定不同筹资模式在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必须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现收现付和基金积累制度的收益率高低。萨缪尔森的生物收益率包括工资增长率和劳动力增长率两个部分。世界各国普遍预测,我国将在很长一段时间保持经济的高速增长,也就是说在一个较长的视野内,我国的工资增长率将保持在较高水平。从我国的人口金字塔结构来看,如果保持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不变,未来5~10年。我国的劳动力总量还将继续增加,随后劳动力总量趋于稳定并逐步减少。初步估计,未来十年,我国生物收益率应该保持在7%~10%这样一个较高的水平。
从我国的市场收益率来看,至少在可以预见的几年内。很难做出过高的估计。人民币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保持升值的压力,与20世纪日元快速升值类似,大量投机资本的涌入将迫使人民币利率水平停留在较低的水平,长期债券的收益率也将长期低迷。虽然资本市场2006年出现了大幅上升。但是股票市场反复无常的特性和养老基金的本质,决定了养老金的收益率不应该过度依靠股票市场。因此,在可预见的5~10年内.我国的现收现付制度收益率将会明显高于基金积累制度收益率。
2.城市化进程。城市化快速推进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我国现收现付制度的竞争力。未来20年是我国城市化快速推进时期,据预测城市人口将年均增长1%~1.5%。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将导致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的快速扩大。在城市化进程中。大部分新进入社会保障体系范围的是年青劳动力,他们的加入给缓解现收现付制度支付压力带来了巨大的机遇。按照<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总报告》,全国农民工中16~30岁的占61%,31~41岁的占23%,41岁以上的占16%,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28.6岁。i2l女口果这些农民工平均到60岁退休,么平均剩余工作年限为31岁。以平均工资700元计算,每个农民工年收入为840o元。在现行制度下,单位交纳职工收入的20%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进入社会统筹账户,那么,企业为每个农民工向社会统筹账户交纳1680元,按照目前有1-2亿在城镇务工农民计算,如果将这部分人口全部纳入城镇养老保障体系,每年可向社会统筹账户交纳2000亿元左右。这个数额不仅能够弥补现有的现收现付制度的窟窿,甚至可能产生一定的结余。
3.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构建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当前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之一。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9个目标.其中一个目标就是,到2022年。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因此,在设计养老保障体系的筹资模式组合时,应该充分考虑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一个基本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基本保障功能,另一个是再分配功能。基本保障功能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保障养老保障体系范围内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再分配支柱的主要作用是体现社会公平的要求。特别是在我国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和经济快速增长的大背景下,现收现付支柱可以在再分配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我国现行体制下,通过社会统筹账户为制度覆盖人口提供相当于上一年度地区人均收入水平20%的养老金,可以在同一代人中的不同收入阶层进行再分配。同时在现收现付制度下,退休人口也可以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促进代际和谐相处。
因此,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来看,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中,应该更加重视现收现付支柱的作用。
4.资本市场发育程度和养老保障基金管理水平。
根据现收现付制度和基金积累制度的特性,资本市场发育水平越高,基金积累制度的优势更加容易发挥,养老保障基金管理水平越低,现收现付制度就更有优势。从现状看,我国资本市场整体发育水平还比较低,还无法适应社会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的需要,但正处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从养老保障基金管理水平来看,我国部级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率一直在3%左右徘徊.在2006年股市全面上升的情况下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从地方各级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水平来看,很多地区基本的管理制度尚不完善,因此,我国资本市场发育水平和养老保障基金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过于庞大的基金积累制度。但可以预见,在5—10年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水平将大幅提高。公共管理水平也将不断提升,为强化基金积累制度的作用奠定了基础。
(二)现行筹资模式的替代率
现收现付支柱支付的养老金应该能够满足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从生活角度来衡量,其占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应该不低于城镇生活的恩格尔系数。按照国家统计公报.20o5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6.7%,说明在现阶段现收现付支柱支付的养老金占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比重不应该低于35%。考虑到社会生产力进步的因素.该比重应该保持在30%以上。国发[2005]38号文件对养老金替代率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即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基础养老金提高l%。按照这个规定,缴费35年的职工.其现收现付支柱的养老金占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比重应该是35%。也就是说现收现付的基础养老金能够保障人的基本生活。
对于强制性储蓄支柱的替代率,则需要一系列假设。主要是未来强制性储蓄投资收益率的假设、未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假设以及退休后投资收益率的假设。在一个较长的时间跨度内,强制性储蓄支柱能够提供的养老金替代率与这三个因素关系十分密切。假设一个工人收入始终保持社会平均水平。缴费35年。起始缴费年限工资为w,缴费比率为x,为简化起见,缴费期间和养老金领取期间投资收益率保持在r.35年间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为a,退休时积累的养老金被转化为等额年金。其养老金替代率衡量标准以退休时社会平均工资为准,如果该工人在退休后能够继续存活y年,那么,养老金替代率sr计算公式为:
可以看到,当x=8%,r=4%,y=15,a=4%时,sr=0.141,即由强制性储蓄支柱提供的养老金替代率为14.1%。表l是在y=15,r和a分别取不同数值时强制储蓄支柱的替代率。
由表1可知。强制储蓄支柱替代率对投资收益率和工资增长率相当敏感。投资收益率越高,替代率越高,工资增长率越低,替代率越高。在我国长期保持较高储蓄率的情况下。投资收益率很难大幅提高。特别是我国还面临着人民币长期升值的压力,我国利率水平很难出现大幅上升。与此同时,我国经济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将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按照“十一五”规划,“十一五”时期人均国民收入增幅将保持在7.4%左右,从2010年到2022年经济也将保持较高增长速度。因此,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也将保持较高水平。在投资收益率较低和工资增长率较高的情况下,强制储蓄支柱所能产生的替代率并不理想。在表1中.比较理想的情况下替代率可以达到22.2%,比较不利的情况下替代率仅能达到10%左右。
笔者认为,在经济保持高速增长,投资收益率很难提高的情况下.应该将强制储蓄养老支柱的规模限制在比较小的范围。因此,国发[2005]38号文件将计入个人账户规模的缴费比例从1l%降低到8%,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缓解个人账户空账规模不断扩大的应对手段,在本质上也符合我国国情,因此是科学的。
二、构建面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3+2”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根据对现收现付和基金积累制度的对比研究,结合我国国情认为。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应该从现行的“三支柱”向“3+2”支柱转变。
(一)基本框架
“3+2”支柱是三个基本支柱加上两个补充支柱。其中三个基本支柱对每一个城市职工都是平等的,他们都有权利加入或使用这三个基本支柱,使用两个补充支柱则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条件。
三个基本支柱的第一支柱是社会统筹养老保险支柱,用现收现付的方法,提供一定水平待遇确定的养老金,并保证养老金水平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变化而调整。该支柱能够保证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第二支柱是政府强制储蓄计划,该计划采取缴费确定的方式,积累资金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该支柱强调在国家统一监控下个人承担对自己的养老责任,将缴费与养老金领取紧密联系起来,并通过投资实现养老基金的增值。第三支柱是个人储蓄、商业保险以及家庭赡养。该支柱主要强调政府和社会以外的力量。
两个补充支柱的第一支柱是社会救济支柱,与失业保险等措施一起,共同保障城镇居民的生存需要。补充支柱的第二支柱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通过一定的优惠措施,鼓励企业为其员工建立的养老保障计划。该支柱的建立,能够为部分企业员工提供比较丰厚的养老金,并在一定程度上协调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利益关系。
值得指出的是,两个补充支柱针对的对象是有所区别的,补充支柱的第一支柱针对的是城镇居民的低收入阶层,体现社会对弱势群体进行救济的需要,补充支柱的第二支柱针对的是在有一定条件的企业中工作的职工,目的是为了改善这部分职工的退休生活。对大多数人而言,三个基本支柱将发挥主要作用。图二是“3+2”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的基本图示。
(二)“3+2”支柱与我国传统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构想的异同之处
“3+2”支柱与我国传统的三支柱相比.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都强调国家、企业和个人合理分担责任,二是都包括社会统筹、政府强制储蓄、企业补充养老及个人储蓄等几个要素。三是都强调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
与此同时。“3+2”支柱与我国传统的三支柱提法存在较大的差异:
第一,“3+2”支柱中,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和国家强制性储蓄计划是两个不同的支柱。社会统筹和国家强制性储蓄从本质上存在截然的区别。从表面上看,在现阶段,无论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都是由国家出面主办,都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但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无论在性质上还是所发挥的作用上.都存在显著的区别。同时。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两种不同性质的养老支柱加以混淆。一是理论上可能为社会统筹透支个人账户提供了一定的空间。二是将两个养老支柱视为同一个支柱不利于改善对个人账户的管理。从长远看,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要走向市场化管理。但是社会统筹账户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政府来管理,把两个养老支柱视为一个支柱,在理论上增加了对其进行差异化管理的难度。
第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在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应该是辅助性支柱而不是主要支柱。主要原因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本身是一个自愿型支柱(或利益诱导性支柱.即通过税收减免、税收递烟等方式鼓励企业为其职工建立养老保险计划),只有那些有一定实力的企业才会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因而不具有普遍性。特别是在我国生产力发展不平衡且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情况下,必然会有大量劳动密集型企业不愿意为职工建立养老保险计划。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一个不具有普遍性的养老支柱只能看作是补充性支柱。
关键词:社保基金;委托投资;委托;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4.0154.02
全国社保基金是属于中央政府所有的养老储备基金,如何让巨额养老基金保值增值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而投资资本市场是一个有效的途径。在当前不断发展完善的资本市场,我国社保基金采用委托投资运作方式是一种可行的模式,同时,在某种情况下也充满着风险,因此提高委托投资效益、如何规避风险成为当前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1选题背景
我国正面临着严重的老龄化危机,2005年60岁、65岁人口比例已经分别达到11%和7.6%,预计该比例还会逐年上升,到2030年我国将会引来老龄化的高峰,同时迎来养老金的高峰。而我国同期进入养老体系、缴纳养老金的人数增长缓慢,低于老龄人口的增长幅度,加上历史遗留的养老金问题,我国社保基金的隐形债务问题在2001年至2075年间将达到9万亿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是属于中央政府所有的养老储备基金,主要用于弥补我国人口老龄化支高峰时期养老金收一部分缺口。
全国社保基金投资于资本市场,已经取得了不错的的成绩,2000年至2011年期间的平均收益率达到8.40%高于同时的通货膨胀率6个百分点,实现了增值保值,证明了投资于资本市场是一个有效的途径。虽然我国面临非常严峻的老龄化形势,可是当前我国养老体系的现收现付制足以维持养老金的开支,在2030年以前没有严重的开支,于是投资于收益率比较高的证券市场是可行的。
委托投资运作模式,从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成立起已经形成,这是人民群众将“保命钱”委托给社保基金会投资资本市场进行保值增值,第一级委托运作模式形成;然而社保基金会将资金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低收益不足以弥补通货膨胀带来的贬值,在股票和债券市场投资运作往往能够取得比较高的收益,其基金管理规模不断增长,管理成本急剧上升,于是将一部分资金委托给证券市场中成熟的有良好绩效的管理投资机构运营能够缓解管理成本上升带来的压力,同时能够取得比直接投资更高的收益率,第二级委托运作模式形成。
从2000年2012年,根据社保基金会官方公布的数据来看,社保基金会以每年平均收益率9.75%完成了增值保值的任务,而同期由投资管理人所的社保基金的收益率经过了一个不断发展、陡然下跌至平稳上升的过程,所贡献的累计收益超过1600亿元,占累计总收益的67%,两级委托投资运作模式成绩斐然,证明了在当前不断发展的资本市场,尤其是在股票和债券市场,委托投资运作方式是一种可行的模式。
然而在成绩与效益面前,我们不能忽视委托投资运作模式存在的风险,必然要对社保基金的风险进行细致的分析,找出风险引发的成因,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分析,找出防范风险的对策。
2我国社保基金委托投资收益状况
随着投资幅度的加大,社保基金委托投资表现越发抢眼,在总体上达到了“规模经济”。规模经济指当企业的产量达到一定水平后,平均成本呈现下降的趋势。我国委托投资的规模不断递增,委托投资的规模从2003年的318亿元占比24.07%,增长到2011年的3647.08亿元占比41.98%,增长幅度超过10倍,虽然2008年证券市场上委托投资资产缩水,收益首次出现负增长,但总体收益与规模之比呈现增长状态。委托投资的高收益率带动了社保基金总收益率的上升,成功抵御了通货膨胀带来的贬值风险,这表明了委托投资模式可以承担起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任务。
可是同时,在证券市场上投资,高收益总是伴随着高风险。负债经营比率通常用于测定权益运用的程度和经营能力大小,负债率越高则权益运用程度越大,经营能力越大,负债率上升同时也伴随着更大的风险和更低的偿债能力。2007年,社保基金经营负债率达到8.76%,这是由于社保基金在股市进行了大量的风险投资,而同时需要支付社保基金受托管理的原行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息的结果。
委托投资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在获取高收益的同时,必然面对着比较高的风险。虽然自2003年以来委托投资的收益几乎占了总投资的32.3%,可同时也蕴含着巨大的风险危机,这在2008年以来的金融危机中得到了全面的阐释。
3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及其成因
委托关系是现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由于人与委托人之间信息不对称和利益目标不一致,人往往利用委托人授予的权力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从社保基金筹集到委托投资管理中,存在着复杂的关系,其中,投保人将个人由国家强制缴纳的社保基金交给社保基金会管理,这就实现了社保基金一级委托关系,即投保人(委托人)授权管理人(人)对社保基金进行投资运营管理。
3.1一级委托关系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道德风险
社保基金一级委托关系的建立是社会保障制度顺利运行的基础和首要环节,随着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逐渐扩大,对相对分散参保人的管理难度也日益显现,尤其是对参保人的资格确认、等级及关系的转接。
3.2二级委托关系不明确妨碍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形成
对社保基金二级委托关系问题的研究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进行社保基金投资运作、实现保值增值的关键环节,尤其是对全国社保基金委托投资管理的风险的分析。
4我国社保基金委托投资管理风险的防范
我国基于社保基金二级委托关系虽不明确或者说不成熟,但这也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发展而建立起来的,所以在具有浓厚的市场特征同时,本文认为,为克服金融危机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支付困难,我们必须分别从委托方和方两方面针对社保基委托投资管理问题采取一定措施。
4.1社保基金委托方应改进委托关系
我国政府在社保基金管理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一方面,在一级委托关系中,无论中央、还是地方政府均处于“方”位置;另一方面,在二级委托关系中,代表国家的派出机构一社保基金理事会,又处在“委托方”的位置,所以,具有二重角色的社保基金理事会应在社保基金委托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4.2加强对社保基金方综合管理
拥有一定自主投资决策权的基金管理公司,在社保基金委托投资中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应积极有效地参与资本市场投资,同时,托管银行是确保投资基金安全的重要机构,因此,加强对管理人及托管人的管理不容忽视。
5结论
本文通过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委托投资管理组织机制现状的分析,以及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委托关系的研究,得出了一些结论。
本文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我国社保基金委托投资收益现状。第二,我国社保基金投资风险及其成因。第三,我国社保基金委托投资风险的防范。通过借鉴国外较成熟的社保基金管理经验,并结合我国资本市场自身的特征,提出我们必须分别从委托方和方两方面针对社保基委托投资管理问题采取一定措施,即委托方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委托关系和应加强对方综合管理以改善委托投资的效率。
首先,根据我国当前关于社保基金的制度安排,社保基金管理主体间存在着多层级委托关系,导致了社保基金运营过程中出现委托风险的可能性加大。
其次,我国社保基金管理中存在的委托风险的根本原因是,委托人与人利益不一致以及信息的不对称,这样,当委托人与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就引发了社保基金管理中的道德风险。
最后,针对社保基金二级委托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分别从社保基金委托方和方进行风险治理,完善社保基金管理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社保基金管理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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