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铁路营业线;施工风险;分析与管理
一直以来,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始终在安全生产和质量效益之间进行权衡,并且将安全放在首要的位置上。因此,积极将风险管理理论运用到铁路营业线施工过程中去,通过对于营业线施工阶段风险因素的分析,提出对于风险进行辨别和分析,以促进营业线工程各施工风险管理效益和质量的提升。
1营业线施工风险管理概况
风险辨识是风险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当对于营业线施工风险有着较强的辨别能力的时候,才能够有预见性的采取措施去进行风险管理,这是促进风险管理理论应用的第一步。通过对于当前铁路营业线施工过程的总结和归纳,其营业线施工共有风险因素主要分为以下内容:安全管理人员擅离职守,安全防护工具不全;施工调查工作不严谨,设备人员分布不科学;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差,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下去;大型设备维护保养不善;封闭施工区域警示标志缺乏;轨道电路安全隐患;施工工具遗留在轨道上;营业线安全协议未达成;施工材料质量问题。另外,营业线专业工程风险的辨识也应该被纳入到风险管理体系中去,具体来讲,其主要涉及到以下内容:基础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电力工程等。依据上述不同工程高度特点,对于其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和分析,也是营业线施工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下图为铁路营业线施工示意图。
2当前营业线施工风险管理工作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结合自身参与营业线施工风险管理工作经验,对于当前营业线施工风险管理工作进行归纳和总结,发现此工作存在很多缺陷和不足的地方。具体来讲,可以将其归纳总结为以下内容:其一,当前营业线施工风险管理意识不强,权责不明确,很多情况下都是等到风险事故发生之后,才会意识到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才去采取对应的措施进行事后补救,这不仅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使得施工成本不断提升,还造成了极为负面的社会影响。其二,营业线施工风险管理经验不足,难以使用科学的风险管理理论去引导实际的风险管理工作,由此造成营业线施工风险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益一直处于较低的状态。其三,营业线施工风险管理制度建设落后,与当前营业线施工风险管理需求之间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比如没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工作规范,没有风险管理效益评估体系,没有将风险管理工作效果纳入到绩效考核中去等,这些都使得风险管理工作质量难以提升。其四,缺乏专业化的风险管理人才,无论是当前风险管理人员的理论素养,还是实际风险管理经验,或者是风险管理人员职业道德,都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这对于切实的做好铁路营业线施工风险管理工作来讲,是很不利的。
3铁路营业线施工风险管理策略
3.1树立铁路营业线施工风险管理意识
铁路营业线施工过程涉及到很多工种,工序复杂,牵涉到众多的风险管理因素,一旦处理不善,就可能造成重大的安全事故,无疑会加大铁路施工企业的经济负担,对于铁路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来讲,也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应该树立铁路营业线施工风险管理意识。一方面,总结和归纳铁路营业线施工经验,总结和归纳可能出现安全风险的环节,实现对于风险的辨识,以便采取对应管理措施;另外一方面,强化教育和宣传,使得全体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工作。
3.2实现对于营业线施工风险分级管理
考虑到营业线和临近营业线施工的专业性质,作业点空间关系,作业设备类型,现场条件等因素,改变以往的营业线施工风险管理模式,以分级管理的方式来进行,简单来讲,就是实现对于两者的项目风险,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并且有铁路局和建设指挥部实现有层级的审批和管理,以保证彼此项目工程的独立性。首先,分析两者项目的风险因素,将其界定为施工因素和器械因素,对于其风险比重进行界定;其次,从施工点与营业线距离的角度去衡量营业线影响程度;最后,严格依照申报审批的程序来进行,保证审批独立性的同时,保证其风险管理方案的分级管理。
3.3注重实现营业线施工风险制度建设
首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健全的营业线施工风险管理制度,以此为依据去促进风险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其次,积极建立风险管理效果评估体系,对于风险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界定,并且将其纳入到绩效考核中去,以此激发其参与到风险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最后,以岗位责任制度去明确风险管理职责,一旦出现问题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并且对于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4培养专业营业线施工风险管理队伍
针对于当前营业线施工风险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应该积极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其一,高度重视对于社会人才的招聘,将参与过营业线施工风险管理工作的人才纳入到风险管理体系中去,给予其提供良好的待遇和薪酬,以最大化的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其二,高度重视营业线岗前培训工作的开展,使得相关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不断觉醒,风险管理能力不断增强,以发挥其在风险管理工作中的效能;其三,不断组织开展营业线施工风险管理经验交流会议,使得好的风险管理经验可以得到共享,以实现施工企业营业线施工风险管理质量的不断提升。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树立施工风险管理意识,将风险管理理论运用到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过程中去,保证施工质量和效益的同时,保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相信随着在此方面实践经验的积累,铁路营业线施工风险管理工作质量将会得以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1]朱莹.某铁路营业线车站扩堑控制爆破施工技术[J].交通标准化.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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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娜.安全风险管理在铁路营业线施工作业中的应用[J].安全.2014(0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站车和铁路运营站段范围内的食品销售、食品贮存、食品运输、餐饮服务等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实行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统一监督管理制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组织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承担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可向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举报铁路运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对在铁路运营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食品经营要求
第六条铁路运营中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改善食品生产经营环境,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建立食品召回制度,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铁路站车及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行食品安全质量体系认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七条铁路站车食品销售应当实行统一采购、统一进货制度,加强食品销售台帐管理,保持场所环境整洁,禁止销售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八条铁路餐车应当实行集中统一进货制度,净菜、冷热链食品配送上车,食品分类冷藏、即时加工;物品定位存放,餐饮具洗消合格,环境卫生整洁,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加工设备齐全、功能完好,保证食品安全。
第九条铁路运营站段职工食堂应当建立开办者第一责任人制度,做到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好,食品分类冷藏、即时加工和餐饮具洗消合格。落实食品贮存、食品加工、通风防尘、防鼠防虫、垃圾处理等风险控制要求,实施食品留样制度,保证食品安全。
第十条铁路运营集中加工快餐盒饭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达到厂房洁净、封闭加工、流程合理等控制要求,落实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要求,实施食品留样措施,做到全程可追溯。盒饭应当标注生产日期,配送应当达到贮运温度、时间等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铁路站车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三章贮存与运输要求
第十二条承运食品的车站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符合铁路货物运输规定,保持货场环境卫生整洁,实施食品定点货位存放,做好货品查验登记,保证食品可追溯。
第十三条承运食品的车站应当落实食品贮存通风、防潮、鼠虫害等风险控制要求,保证食品贮存货位达到贮存温度、湿度等食品安全标准,禁止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混装。
第十四条承运食品的车辆应当符合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标有清洗合格标识,禁止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第十五条承运鲜肉类、水产品等易腐败变质食品,应当具有冷藏冷冻设施,并符合温度、湿度等食品安全控制要求。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辖区内铁路运营中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凭执法证件在辖区内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八条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公布检验结果,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第十九条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
对抽查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检验。抽查检测结果确定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二十条发生铁路食品运输污染、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报告所属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施设备等控制措施,会同有关部门、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按预案要求报告。
第二十一条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机制,必要时向相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
第二十二条铁路运营中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由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中的铁路站车是指铁路车站和铁路客货运列车。铁路车站范围指铁路车站主体站房前风雨棚以内、候车室、站台等站内区域。
2011年8月全路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铁路食品安全是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铁道部和路局相关领导曾多次对卫生监督员提出指导性意见并提出具体要求。在铁道部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上,有关领导强调:食品安全与行车、人身安全同等重要,铁路运输和经营管理部门要做到“三同时,要将食品安全工作与运输经营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1]。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经过统一部署、集中整治、现场督导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取得了一定成果,为巩固此次检查的成果,现将天津铁路卫生监督所辖区内安全大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分析如下。
1材料与方法
1.1材料铁路安全大检查活动由铁道部统一部署,北京局由北京、天津、石家庄三个卫生监督所抽调卫生监督员由路局社保处统一安排赴各地进行检查,各铁路卫生监督所负责本辖区内各经营网点的检查及督导工作。天津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负责检查督导的餐饮服务单位35个、食品流通单位67个、餐车33组次。其中路局检查组检查餐饮服务单位5个、食品流通单位11个、餐车4组次,天津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0个、食品流通单位56个、餐车29组次。
1.2检查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铁路站车卫生监督检查办法》、《铁路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意见》相关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涵盖基础设施、组织管理、规章制度、卫生状况等内容,按旅客餐车、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四类各有侧重进行检查,主要采取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核的方式,直接对话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落实、销号,最后将检查、销号情况汇总统计。
2结果
天津铁路卫生监督所辖区内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5个、食品流通单位67个、餐车33组次(餐车全部为天津客运段担当)。通过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天津铁路卫生监督所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操作流程、制度建设、卫生状况、生产经营条件、食品卫生意识等方面有了显著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从天津铁路卫生监督所辖区内总结归纳的数据,纵观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不健全、进出货台账记录不规范占25.9%(35/135);食品、原料存放不规范、食品与其他物品混放占23.8%(32/135);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不能按规定穿着佩戴工作服、帽口罩等占21.5%(29/135);防蝇、防尘、防潮设施不齐全占18.5%(25/135);环境卫生不达标占13.3%(18/135);食品洗净度、消毒不达标占11.1%(15/135);食品工具、器具、容器、冰箱、冰柜无生熟标记或未按标记存放占8.9%(12/135);工作人员个人物品不能定位存放占6.7%(9/135)。
3讨论及建议
3.1食品进货索证索票是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的前提,食品溯源的关键环节。《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是卫生监督员在现场执法的理论依据,其中对食品原料索证、索票有着明确的要求和极强的可操作性,其关键在于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者和食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3.2食品原料存放不规范,食品安全就无从谈起,其关键在于食品安全管理者不能按照其制定的卫生制度逐一落实,卫生意识淡漠,这需要卫生监督员在日常巡回检查过程中加强监督监管力度、加大监督频次等措施并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在实际工作中减少甚至杜绝食品原料存放不规范的问题。
3.3“三防设施设备不齐全,主要反映了食品安全管理者对其认识的不到位,不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购进、添置设施设备,需要卫生监督员在日常工作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