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报告中提出的“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提升我省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队伍,促进我省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健康。
第二条加强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整合教育培训资源,避免多头培训、重复培训和重培训轻考评现象,提高现有培训资源的效率和效益,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三条推进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和规范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依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和省卫生厅、省人事厅《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归口管理、统分结合。在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管理上做到“三统三分”,“三统”即统一归口、统一规划、统一考评。“三分”即分类指导、分别实施、分级负责。
(二)坚持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根据卫生工作需要,结合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需求,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培养卫生人员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坚持考核评估、保证质量。不断完善教育培训考核和评估制度,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教育培训评估制度,对每一培训项目执行情况都必须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培训质量。
(四)坚持开拓创新、提高效益。不断创新管理机制,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形式,发展远程教育,整合教育培训资源,优化教育培训师资,努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是以省卫生厅名义,由厅机关各业务处室承办的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以及受卫生部或卫生厅委托,由厅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承办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工作实行项目管理。
第五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对象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的在职在岗的卫生人员,包括临床医疗技术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社区卫生人员、农村卫生人员和卫生管理人员等。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省卫生厅成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厅领导小组),由厅机关各相关业务处室组成,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厅领导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科技教育处,负责教育培训管理日常工作,各业务处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联系工作。
第七条厅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制定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总体规划;
(三)审批全省卫生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及工作情况报告。
第八条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统一收集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项目内容、培训对象、经费预算等);
(二)整合、统筹和调配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项目内容、培训对象、经费预算等);
(三)编制全省卫生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四)论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方案;
(五)监督检查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六)制定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估标准;
(七)考核评估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和效果;
(八)统计汇总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项目内容、培训对象、经费决算等),编写《卫生人员培训工作信息》;
(九)向厅领导小组报告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总结;
(十)负责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管理日常工作及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九条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职责
(一)制定本处室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二)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处室年度计划,协助编制全厅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三)组织实施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
(四)教育培训项目结束后,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培训工作总结;
(五)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质量监控,并协助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考核评估工作;
(六)完成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十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制度。厅领导小组每年底召开会议,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和部署下年度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必要时,厅领导小组可临时召开会议,研究有关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各业务处室协调,厅科技教育处统一归口管理各类教育培训项目,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负责相关教育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审批制度。每年12月30日前,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将下一年的教育培训计划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厅领导小组审批后,于次年初统一编制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临时性教育培训项目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省卫生厅委托医疗卫生单位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项目,由承办单位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报厅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执行情况评价报告制度。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教育培训项目进展情况及相关信息报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教育培训项目完成后均必须请学员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效果评价调查表》(表2),统一汇总后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执行情况报表》(表3),并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三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证书管理制度。按照《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和省卫生厅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要求,把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和相关岗位培训管理,对培训考核合格的卫生技术人员颁发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等。
第四章计划与实施
第十四条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要求不同,分类别、分层次编制科学、合理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申报表》(表1),由厅领导小组审批后,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年度厅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交由成员处室实施。
第十五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包括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公共卫生人员培训计划、社区卫生人员培训计划、乡镇卫生院卫技术人员培训计划、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计划、卫生监督人员培训计划和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等。
第十六条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要认真组织实施各类教育培训项目。由中央、省财政补助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按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编制印发的全省卫生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要求,由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按照项目方案要求组织实施。
卫生人员的全员性教育培训、公共科目培训和在职在岗人员的医学学历教育由厅科技教育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章内容与形式
第十七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应根据卫生工作重点,围绕岗位职责,满足岗位需求,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强调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十八条全员性培训以公共性、基础性、综合性知识为主,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卫生行风、医学伦理、卫生法律法规、面向全体卫生人员的医学综合知识和技术等方面内容。
第十九条专项性教育培训以专业性、专科性、专题性医学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包括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医学、药学、卫生管理、面向专业卫生人员的医学学科知识和技术等方面内容。
第二十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形式应根据培训对象、培训条件、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不同,采用培训班、进修班、短期培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和远程教育等多种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发展远程教育,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及网络技术开展卫生人员教育培训,以解决“工学矛盾”问题,使基层卫生人员充分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全员性教育培训可利用卫星卫生科技教育网(简称“双卫网”)开展培训工作,有条件的专项性教育培训也可利用“双卫网”开展培训工作。
第六章基地、师资与教材
第二十二条建立省、市、县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教育培训项目。应根据各类教育培训内容和要求,确定一批相关培训基地,如省级进修基地、专科医师培训基地、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和农村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基地等。各级培训机构和各类培训基地要做好服务工作,改善教学条件和设施,保证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十三条从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要配备有与教育培训内容相一致的教材、讲义和教学辅导资料。
第二十五条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基地须报厅领导小组备案,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组织开展的每个教育培训项目师资情况和教材、讲义等须在培训结束后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七章经费与使用
第二十六条由中央和省财政专项经费补助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经费要按照项目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执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七条其他教育培训项目的收费须根据物价部门有关教育培训的规定,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第二十八条要规范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要确定经费使用范围,以保证培训经费用于师资培训、教材建设、远程教育、光盘制作、教学条件、教学设施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第八章监督与考评
第二十九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监督和质量考核评估制度,考核情况作为教育培训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条对参加教育培训的卫生人员进行监督与考评。每个培训项目要根据培训要求对学员进行理论考试或技能操作考试,经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证书。
第三十一条对组织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督与考评。每年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本年度教育培训情况报各相关业务处室,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汇总各教育培训项目后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汇总表》(表4)并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厅领导小组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与考评。
第三十二条对承办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培训基地进行监督与考评。承办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培训基地要对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自我考评,确保教育培训质量,每年底将承办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报相关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由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汇总后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厅领导小组对承办教育培训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培训基地进行监督与考评。
第三十三条对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质量进行监督与考评。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评估表》(表5),组织专家对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并每年通报评估结果。
纵观我国工业企业发展,经历了重生产轻安全到安全、生产同等重要,再到目前“安全第一”的阶段,正是随着全民对安全生产认识的提高,促进了全社会安全形势的大为好转,事故发生率及伤亡人数逐年下降。职业病防治也正经历着安全生产的发展过程,目前尚在初期阶段。结合上述数据统计,职业病防治即关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也是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的保障。企业一定要提高对职业病防治的认识,从根本上转变多年形成的旧有观念,切实从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出发,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企业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由于历史的原因,实际工作中,不少企业不重视职业卫生工作,未设置专门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取而代之是多头管理。造成令出多门,责任不清。企业应当根据自身隋况,设置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者指定原安全、环保等部门同时负责职业卫生管理。但作为职业病危害严重或劳动者超过100人的企业必须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同时,构建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还应在企业管理层面设置由企业一把手或主管领导负责的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在分厂、车间任命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各级部门及人员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要管理劳动者,首先要自己懂。企业法人、主管领导、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人、专兼职职业卫生监管员应通过参加当地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聘请专业人员授课、到优秀企业学习等方式,学习职业卫生基础理论知识、法律法规。
三、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实职业卫生
规章制度是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基础,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依靠的是健全的规章制度。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59度;度;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l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l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以上规章制度的内容应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一规定四办法”,即《工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多数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不健全,且已建立的制度也未严格落实。其中主要原因仍是企业长期对职业卫生的漠视,当然,近年来我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变化很大。职能部门的屡次划转、新法律法规的频繁颁布、基层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严重滞后等问题客观存在。这就需要企业发挥主动性,走出去,引进来,积极参加各级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员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进行指导。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基础,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是手段,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是目的。不少企业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内容详实,但落实乏力,各项措施浮于表面。落实规章制度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职工的培训教育
开展职业病防治,首先要使职工深刻了解职业病防治的知识、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等。目前一线作业人员普遍缺乏基本的职业病防治知识,不知道何为职业病的大有人在。企业可在“三级”教育(公司一车间一班组)的基础上建立职业卫生培训教育体系。职业卫生培训即可组织专项培训,也可与安全等其他培训相结合。培训的内容应根据培训的对象合理安排,如分厂厂长或车间主任培训内容应较为全面,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则应侧重实用性,与其工作岗位相结合。同时,教育培训应设置相应的考核制度,既包括书面考核,也应包括实际操作考核,以便考核作业人员是否掌握了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二)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档案
职业卫生档案既是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记录,又是促进规章制度落实的有力手段。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I.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2.职业卫生管理档案;3.职业卫生宜传培训档案;4.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6.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目前大多数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很不健全,内容格式五花八门,甚至不少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处于空白状态。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规范统一了职业卫生档案的内容。企业结合自身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可以有效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和职业病防治目标的完成。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职业卫生档案是动态的,企业应根据内部职能划分,明确档案的归属,保证档案实时更新。
(三)利用好第三方服务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问题思考
一、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工的安全管理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的技术工一般都是经过考试考核并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老同志,但随着科学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安全问题已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以建立一系列措施来加强技术工的安全管理,
(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领导公司开展安全教育,贯彻宣传各类法规,通知和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制订各类管理条例,每周对各项目工程进行安全工作检查、评比,处理有关较大的安全问题。2、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配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进行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贯彻上级精神,每天检查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每周召开工程安全会议一次。制订具体的安全规程和违章处理措施,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汇报1次。3、各专业队、生产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负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带领各班组认真操作,对每个工人耐心指导,发现问题即时处理并及时向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工作。4、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相应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使安全生产在纵向上从项目经理到作业班组、工人,在横向上从各施工队长到各业务部门都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施工得以安全顺利进行,从而保障工程高速、优质、低耗完成。
(二)建立安全生产动态检查管理制度
1、建立现场安全管理机构,进行全面动态安全管理。安全机构由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各兼职安全员(各工种工长)及安全标兵组成。在施工过程中,除正常的安全检查外,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分公司每半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天进行一次现场安全巡视检查,发现有违章作业和不安全隐患及时指正,并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要求指派专人及时整改。
2、由各兼职安全员每天对职工进行班前安全生产交底、上岗检查每个人的劳动防护情况,周围环境是否安全,机械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有效等,并做好记录。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各部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个人,明确安全指标及奖惩办法,并随时进行督促检查,每月进行检查评分。
4、建立健全安全资料管理,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准确的文字和数字档案依据可查。
(三)建立安全教育制度
按照公司的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制订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现场组织切合实际的作业程序,正确严格地执行和运用施工及安全规范。对进场的工人进行摸底测试,统一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各专业班组认真钻研设计图纸进行技术交底,认真学习和深刻体会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安全规范。经过培训交底达到合格的职工才允许上岗操作,为安全工作顺利圆满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施工过程中,建立每周一次的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主持。同时在每道施工工序进行前,由专职安全员做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各班组长带领施工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二、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安全管理问题
笔者经过多年的实践考察,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农民工的安全管理问题
(一)切实抓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农民工安全素质的高低安全意识的强弱,决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工作的成败,安全教育培训能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首先,农民工进场要有安全生产浓厚氛围。施工现场要建安全生产宣传栏、事故案例警示图片、安全生产的醒目标志等,使新进场的农民工能感受到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坚持岗前培训,保证持证上岗。农民工上岗前,要严格按上级安监部门的要求,把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放在首位。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后,要严格考试,考核合格才能持证上岗。三是建立健全常年培训计划。根据农民工流动性大,阶段性和临时性强的特点,制定常年培训计划。做到现有员工定期培训,新来员工随时培训,重点岗位重点培训,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抓不懈,一抓到底。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如何做好培训工作:笔者认为首先是企业经营者要提高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认识,要认识到是法律的职责和义务;要将培训作为搞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抓落实;要为培训工作提供充分的资金和人力。二是要明确培训的内容,以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为主,同时注重建筑施工安全基础知识的培训学习。三是要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按他们的文化程度,年龄层次,分工种、分门别类组织培训。四是将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创建企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融入企业的各项活动之中,寓教于乐。五是要长期坚持培训,企业要做到长期培训有规划、中期培训有计划、短期培训有安排,持之以恒,企业将会从培训中获丰厚的回报。
(二)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根据农民工安全技术基础比较差的特点,要细致地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尤其是登高作业、交叉作业、机械设备的操作、电动工具的操作以及各种防护设施的使用等。技术交底一定要按照程序交到个人,切不可走马虎行事,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决不能麻痹大意,在做好这项工作的同时,要坚持搞好文明生产,杜绝野蛮施工和违章施工,要加强职工的行为规范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工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施工规范和验评标准施工,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坚决进行整改,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管理人员要明确责任和分工,制定出明确的安全目标,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形成人人抓安全的局面。尤其是项目部的管理人员,不要将安全工作推到安全员一个人身上,要齐抓共管。建立项目部的安全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作为当日安全生产的具体负责人,主要负责监督和督促班组做好班前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的检查,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