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全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合理体现森林资源资产的价值量,保护资产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和《*省森林条例》、《*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省范围内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适用本细则(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森林资源资产,包括森林、林木、林地、森林景观资产以及与森林资源相关的其他资产。
第四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指评估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资产评估准则及评估技术规范,在评估基准日,对特定目的和条件下的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第五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一)涉及公益林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无论权属,实行核准制。涉及国家重点公益林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准或授权核准;其他涉及公益林项目,由省林业主管部门核准或授权核准。
(二)国有(包括国有控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1000公顷以上(含1000公顷)由省林业主管部门核准;1000公顷以下500公顷(含500公顷)以上由所在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核准。500公顷以下由所在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核准。
(三)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实行备案制。1000公顷(含1000公顷)以上报省林业主管部门备案;1000公顷以下500公顷(含500公顷)以上报所在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备案;500公顷以下的报所在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方法,遵照资产评估准则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
第二章评估范围
第七条国有、集体(含国有、集体控股)森林资源资产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资产评估:
(一)森林资源资产转让、置换;
(二)森林资源资产出资进行中外合资或者合作;
(三)森林资源资产出资进行股份经营或者联营;
(四)森林资源资产租赁经营;
(五)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担保或偿还债务;
(六)收购其他产权主体森林资源资产;
(七)涉及森林资源资产诉讼;
(八)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国有、集体以外森林资源资产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森林资源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根据需要进行评估:
(一)因自然灾害造成森林资源资产损失的;
(二)盗伐、滥伐、乱批滥占林地人为造成森林资源资产损失的;
(三)资产占有单位或个人要求评估的;
(四)按照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评估的。
第三章评估机构和人员
第十条从事国有、集体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应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并有2名以上(含2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参加,方可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须经2名注册资产评估师与2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共同签字方能有效,签字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应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国有、集体以外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按照抵押贷款的有关规定,凡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金融机构抵押贷款项目,应委托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并有2名以上(含2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参加;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可委托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或由林业部门管理的具有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学等评估咨询服务机构提供评估咨询服务,出具评估咨询报告。
评估咨询服务机构出具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报告,须经2名参加国家林业局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共同组织的培训后取得相应资质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人员共同签字方能有效,签字的评估技术人员应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资产占有单位或个人在委托资产评估机构或评估咨询服务机构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前,对拟评估的森林资源资产的数量和质量应由林业部门管理的具有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单位进行免费核查,并出具森林资源资产核查报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从事森林资源资产核查业务应符合相关资质管理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从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或评估咨询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在开展评估业务活动中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保持独立性。与评估当事人或者相关经济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不得参与该项评估业务。
第十四条资产占有单位或个人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时,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并对所提供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评估机构或评估咨询服务机构独立执业。
第十五条为审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地方标准、技术规范,解决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提供森林资产评估核准技术支撑,省林业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临时牵头组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小组”,作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的咨询机构,负责解决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审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地方标准、技术规范等,为森林资产评估的核准提供技术支撑。
“专家委员会”成员由森林资产评估专家、注册资产评估师、会计、金融和法律专家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
第四章核准与备案
第十六条凡需核准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应按照核准审批权限,向负责核准审批的林业主管部门报告下列有关事项:
(一)评估项目的审核情况;
(二)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情况;
(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范围的确定情况;
(四)森林资源资产实物量清单;
(五)选择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的条件、范围、程序及拟选定机构的资质;
(六)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时间进度安排情况。
第十七条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森林资源资产占有单位或个人收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后,报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按照核准审批权限,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核准申请。
(二)省、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收到核准申请后,对符合核准要求的,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报告的核准;对不符合核准要求的,予以退回。
第十八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的申请应包括下列文件材料:
(一)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文件;
(二)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附表1);
(三)评估项目批准的经济行为文件或有效材料;
(四)与所评估项目有关的林权证和权属变更的相关证明;
(五)资产评估机构、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资质证明;
(六)对森林资源资产实物量进行核查机构的资质证明;
(七)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和森林资源核查报告;
(八)资产评估各当事方的相关承诺函;
(九)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九条受理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后,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核:
(一)资产评估项目是否获得批准;
(二)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评估资质;
(三)评估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四)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适当,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是否明示;
(五)资产评估范围与项目批准文件确定的范围是否一致;
(六)评估依据是否适当;
(七)资产占有单位或个人是否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诺;
(八)评估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评估准则和评估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条评估项目的备案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森林资源资产占有单位或个人收到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咨询服务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或评估咨询报告后,按照备案管理权限,在评估报告或评估咨询报告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省、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
(二)省、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收到资产占有单位或个人的备案材料后,对提供材料齐全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对提供材料不齐全的,待资产占有单位或评估机构补充完善有关材料后予以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一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备案需报送下列文件材料:
(一)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申请表(附表2);
(二)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咨询报告)和森林资源核查报告;
(三)评估项目的批准经济行为文件或有关证明材料;
(四)与所评估项目有关的林权证和权属变更的相关证明;
(五)其他有关材料。
第二十二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受理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申请后,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核:
(一)资产评估项目是否获得批准;
(二)资产评估范围与评估项目确定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
(三)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适当,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是否明示,评估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评估准则和评估技术规范的规定;
(四)资产占有单位或个人是否就所提供的森林资源资产清单、资产权属证明文件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诺。
第二十三条经核准或备案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结果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
第二十四条国有、集体森林资源资产占有单位在进行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时,应当以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作价参考依据。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交易。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由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管理和监督。
各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方式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情况进行抽查。
第二十六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抽查的内容包括:
(一)产权单位经济行为的合规性;
(二)评估的森林资源资产范围与有关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森林资源资产范围是否一致;
(三)资产占有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森林资源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四)资产评估机构或评估咨询服务机构的执业资质和评估人员的执业资格;
(五)评估工作底稿;
(六)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七)评估报告对重大事项的披露程度;
(八)其他有关情况。
第二十七条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度终了20个工作日内将本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情况及检查结果报省林业主管部门。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资产占有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必要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
(一)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而未进行评估;
(二)聘请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评估机构从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活动;
(三)向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咨询服务机构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咨询服务机构串通作弊导致评估结果失实的;
关键词:大田大仙峰;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分析;评价
中图分类号:S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1-00102-03
1大田大仙峰省级自然保护区概况
大仙峰自然保护区位于福建省中部,面积6886.1hm2,其中核心区面积2033.5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29.54%;缓冲区面积1408.5hm2,占20.45%;实验区面积1444.1hm2,占50.01%。保护区的地貌以中山为主,森林覆盖率81.8%,是福建省三大水系闽江、九龙江和晋江支流的发源地,在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生态功能。
2调查方法
保护区森林资源调查依据福建省林业厅2006年5月颁发的《福建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定》要求,与大田县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统一进行。根据2011年度森林资源建档数据,区内的森林均为特用林。
3森林资源分析
3.1林业用地面积
保护区林地面积6026.54hm2。其中:有林地面积5375.93hm2,占林地面积的89.2%;灌木林地面积59.93hm2,占林地面积的0.99%;集体林地面积5601.27hm2,占林地面积的92.94%,国有林地面积425.27hm2,占林地总面积的7.06%(表1)。
3.2林木资源
保护区内有林地面积5375.93hm2,森林蓄积量290877m3。林分面积4984.59hm2,蓄积量290877m3;经济林面积40.27hm2,竹林面积351.07hm2(表2)。
林分中,幼龄林面积312.933hm2,蓄积量7330m3;中龄林面积2084.400hm2,蓄积量95621m3;近熟林面积1250.200hm2,蓄积量89116m3;成过熟林面积1337.067hm2,蓄积量98810m3(图1)。林分以中龄林面积最大,其次为成过熟龄林和近熟林,幼龄林的面积和蓄积量均很小。
3.3不同林分类型面积与蓄积量分析
保护区林分面积4984.59hm2,其中:针叶林3216.26hm2(马尾松1980.00hm2,杉木1236.26hm2),占林分的64.52%;阔叶林1768.33hm2(硬阔类1755.53hm2,软阔类12.80hm2),占林分的35.48%(表3),分起源分龄组面积详见图2。
保护区林分蓄积量290877m3,其中:阔叶林蓄积量71900m3(硬阔类70719m3,软阔类1181m3),占林分蓄积量的24.72%,;针叶林蓄积量218977m3(马尾松蓄积量121547m3,杉木蓄积量97430m3),占林分蓄积量的75.28%。分起源分龄组蓄积量详见图3。
3.4天然林资源分析
保护区有天然林3983.94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57.85%,其中:林分面积3632.87hm2,林分蓄积量180202m3;竹林面积351.07hm2,81万根。其中毛竹66万根。
分龄组,幼龄林面积275.4hm2,蓄积量5683m3;中龄林面积1764.87hm2,蓄积量75854m3;近熟林面积758.93hm2,蓄积量42931m3;成过熟林面积833.67hm2,蓄积量55734m3。
4森林资源特点与评价
4.1保护历史悠久,森林原始性强
保护区社区有良好的保护森林传统,区内分布有南方红豆杉、樟树、闽楠等许多名木古树,细柄阿丁枫林、穗花杉林、百日青林、黄山松林、乌冈栎林等都是原生性的森林植被类型,物种多样性指数较高。
4.2森林资源丰富,人均占有量高,林地生产率较低
保护区林地面积6026.54hm2,林木蓄积量294519m3。保护区所在的大田县的森林覆盖率达66.1%,人均有林地面积0.48hm2,人均蓄积量28.53m3,远高于福建省的0.26hm2和14.42m3及全国的0.13hm2和9.42m3的水平。
区内海拔1000m以上中山有14座,相对高差大,土壤瘠薄,有暂未利用地490.8hm2,林地生产率较低,林地平均蓄积量仅48.87m3/hm2,低于大田、福建水平。
4.3植被类型多样,植物种类丰富
科考查明:保护区有8个植被型113个群系和292个群丛,有高等植物156科561属1005种,花榈木、南方红豆杉、樟树、刨花润楠、闽楠、红楠等许多种类是优质材用树种,木兰属、含笑属、杜英属、冬青属等是很好的园林绿化资源;有金毛狗、阔叶十大功劳、七叶一枝花等300余种药用植物资源。
4.4生态系统稳定,保护功能突出
区内丰富的森林植被保护了的樟树、闽楠、南方红豆杉、花榈木、乐东拟单性木兰、半枫荷、浙江桂、穗花杉、百日青、罗浮栲、带唇兰、蛇足石杉、硬壳柯、金黄银耳、大果马蹄荷等珍稀植物物种,成为珍稀动物的繁衍地。
5森林资源保护策略
5.1加快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步伐
针对保护区不同保护与管理功能,制定总体建设规划,提升管理能力、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保护好区内的生物多样性。
5.2明确保护重点,加强现有资源保护和监测
在科学调查的基础上,加强白颈长尾雉、虎纹蛙等珍稀动物,红豆杉、闽楠等珍稀植物和红楠群落、百日青群落、穗花杉群落、大果马蹄荷群落、细柄阿丁枫群落等原始性群落的保护和监测。
5.3加大扶持力度,改善保护区内群众生产生活
对区内林权所有者多样性保护补偿;分期分批对群众营造的人工林进行赎买;实验区的竹林进行丰产培育,开展生态休闲旅游活动,提高群众收入;支持区内群众利用旱地、田边、路旁发展高山茶、油茶等高效经济作物;鼓励区内群众发展沼气等替代能源,减轻群众生产生活对森林资源的依赖。认真做好护林防火,加强植物检疫,严防松材线虫入侵。
参考文献:
[1]郑允文,薛达元,张更生.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J].农村生态环境,1994(3).
关键词:森林资产;清查内容;方法
森林资产清查又是森林资产评估中的重要的工作环节,它是对评估范围内的待评估森林资产的实有数量、质量、分析状况等情况进行清理核对,并编写清查报告。森林资金产的清查较一般资产更为复杂和困难。森林资源的资源产业化管理是森林资源管理的一个飞跃,其主要目的是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森林资源、合理利用有效资源,实现森林资源的良性循环,使森林资源发挥最佳的生态效益、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经营的永续性、经营周期的较长性、结构的综合性、功能的多样性、管理的困难性。
1森林资产清查的目的
关于加强生态建设的要求,以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增长、实现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在依法保护现有森林、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等的基础上,结合森工转型发展的实际需要,森林资产是具有森林生态系统的物质结构,是各类自然资源性资产的一种,即以森林资源为财富的财产为森林资产。而森林资源是指林地、林木以及林区范围内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总称。森林资源是具有再生性的自然资源,即可更新资源。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个业转型发展、职工转岗、强化监管、确保生态安全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森林资产清查的内容和项目
2.1林地资产。林地资产是森林资金产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林地资产清查的项目一般有:
林地资金产的位置、林地资产的面积(要求现地面积,小班资产清单上记载的面积与图面上色绘及记载的面积相符)、林地资产的种类。对林地资产的价值有很大的影响,要求现地与记载相符、林地资产的生产力、地利等级等。在森林资产清查时必须对其进行专行专门的调查测定。
2.2林木资产
林木资产也是森林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林木资产的清查项目有:树种组成、林分起源、林分结构、年龄、林分密度、林分蓄积、林分出材率、林种。清查项目要求资产清册上的记载必须与森林资源管理部门的档案的记载相一致。
2.3其它森林资产
其它森林资产主要有林区的野生动植物资产、林副产品资金产和森林环境资产。其中森林环境资产本身是一个有着多种物质结构组成的复杂综合体,其主体是森林,在清查中重点是查这综合体上各种物质结构在保健、旅游、休息、观赏等级方面的价值以及它的地利等级。
3资源清查方法
森林资源清查的方法主要有全面清查、重点清查、抽样清查、分类清查四种,各种方法分别适应于不同的情况。
3.1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即对待评估森林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实。全面清查的工作量较大,通常在下列情况采用:
森林资产所有者无法提供准备的待评估资产清册,即森林资产的占用者在评估前未组织森林资源调查,并且没有经过更新后反映森林资现状的森林档案资料;待评估森林资金产的经济价值较高多数为立即采伐的近成熟林,评估后可能产生权的转移时;待评估的森林资产数据少,清查的工作量小时;在待评估森林资产的数量少时,由于其工作量较小,也可根据资产清册到现地进行全面现地核实,采用的技术标准和方法可用二类调查,也可用三类调查。
3.2重点调查
重点调查是根据待评估森林资产的性质与作用将森林资产分为重占和一般两种类型,对重点资产进行重点清查,对一般资产只作为一般的掌握和了解,这种方法通常是在待评估的森林资产的经济价值相差较大,而且整体数量较多,全面清查又代价太大,资产的所有者又能提供了较多准确的待评估清册以及其它森林资产资料时采用。
3.3抽样调查
抽样调查是以待评估资产为总体,从中以概率统计的方法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地,通过样地的调查,掌握整个待评估资产的情况。抽样清查一般是在待评估的森林资产面积大、数量多,而且较为集中时使用,抽样的方法可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也可用随机抽样或机械抽样的方法。在图面材料准备、小班界线清楚时,为节约清查的工作量多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
3.4分类清查
分类清查即将评估森林资金产按某一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如按森林的树种和龄组将待评估资产分为成熟林、近熟林、中龄林和幼龄林,在每个龄组中再按树种细分为若干类型,在每个类型中典型抽取部分有代表性的标准地进行详细清查,通过这些标准地来评估同类资产的状况。
4森林资金产清查报告的编写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森林资产清册如森林资产小班一览表、林业基本图、林权清册、林权图、林权证书、合同、协议书等森林资产使用权、所有权的有关文件。确认各小班森林资产的权属、对于权属不清的小班应剔除,要求委托方提供权属证书或证件,不能确定权属的,则不能作为资产的评估对象。清查报告书要求简名扼要、重点突出,其主要内容有:
4.1前言
要求简单论述清查的依据文件、目的要求、队伍组织、清查的基准日、清查的范围及提供的成果。
4.2森林资金产所在地区的概况
包括自然条件、经济条件和过去的经营条件的概况。
4.3清查方法
在本次清查中所采用的对林地、林木清查的方法。
4.4资产范围确定
按清查的成果分项论述林地资产、林木资产的不同权属的面积、蓄积生长量、单位面积产量、年龄结构及经营效益等。
4.5结语
结语是对整个清查工作总结性的文字描述,在结语中应说明清查结果的精度,可应用的范围以及清查工作中必须阐明的有关问题。
4.6附表编制、图面材料编制、附件材料编制
森林资产清查的附表主要有森林资产小班一览表和其它各种森林资金源资产的实物量统计表;森林资产清查的主要图面材料是基本图。在评估的面积大,范围广时,应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本图,通过外业核实、修订后,重新绘制成图。其方法与二类调查一致,在评估的面积很小时,必须提供小班位置图和面积实测图;森林资产清查的附件材料主要是调查的一些原始数据、计算过程、使用的表格、权属证明的复印件等。因此,在资产清查中附件主要是{查的原始数据和计算过程。在编制中只要按规定的规格和要求,将这些材料整理清楚并装订成册,以供备查即可。
关键词:基层;森林林资源管理;问题;解决措施
森林资源安全问题关系到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基层森林资源管理是保证森林安全的重要手段,是维持林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然而当前基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所出现的管理人员观念落后、森林资源的权属不清、监测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阻碍了管理效果的实现,因此,要提升管理效果,实现林业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1基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1管理人员的观念比较落后
很多基层森林资源管理人员缺乏相关管理知识,无法制定完善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一些森林资源管理者虽认识到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性,但由于森林基层管理需要大量人力、财力投入,且收效所花时间长,因此不愿付诸管理。
1.2森林资源的权属划分不清
受多重因素的影响,一些地方在森林、林木、林地归属权上存在一定争议,造成一些森林资源未确定权属关系,无管理证,使得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这挫伤了林农管理林场的热情。
1.3滥伐超采现象依然比较严重
近年来,森林资源保护强度逐渐提升,且重点目标已成为国家战略,基层森林资源管理中也制定且实施了限额采伐制度,然而由于管理不严、森林安全宣传不到位,造成滥采滥伐现象依旧严重。
1.4对森林资源的监测管理不到位
基层森林资源管理的落实需要强有力的监测,然而现阶段基层森林资源受制于经费少、前期管理经验不足、信息化建设落后、管理方式粗放,使得监测队伍整体素质较低,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森林基层资源调查监测,无法完善基层森林资源档案、数据库,严重影响了基层森林资源持续化发展。
2提高基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水平的措施
2.1依法加强林地管理工作
首先要依法强化林地保护与管理工作。其一,提升林地保护意识。基层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林地放于与耕地同等重要的地位,将林地管理提升到森林资源管理的首位,并以严格的制度予以保护。其二,做好林地用途及利用规划。各地林业管理部门,应结合本区、林区实际,以“分区管理、分类保护”为指导原则,确定林地等级,明确林地各区域用途及利用方向,进而对林地进行用途管理。在林地利用管理方面,应对林地利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与监控,明确林地实际利用情况,对依法批准的征用占用林地的,要第一时间核定占用范围、选址情况等,并在建筑过程中对建筑行为、林地利用情况进行检查,争取杜绝超范围使用林地、未批就建等行为的发生。
2.2强化林权管理
林权权利人的积极性直接影响到基层森林资源管理的落实程度,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切实落实林权划分工作,在保护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提升基层森林资源管理效果。对权属明确的应结合集体林权制度及时颁发林权证;对权属不清、存在争议的,应及时调查、调节,尽快确定权属,并给予授权证书。在确定林权过程中,应加强林权交易流转工作管理,尤其要做好使用权流转档案管理,同时,要对流转部分进行跟踪监督,以保证林权登记手续完备,发证合法有效。
2.3加强采伐限额管理
一方面要加强采伐限额管理,当地林业局要严格按照限额采伐制度控制采伐数量,对违规采伐、超额采伐的行为给予严厉制裁,对合法采伐、合理采伐的行为给予一定奖励,实现奖惩统一。另一方面在进行制度化、强制性管理的同时,要积极展开定额采伐教育,提升基层管理者、采伐者、林权权利人等对森林安全的认识,为限额采伐制度实施提供良好的条件。
2.4加强森林资源的综合监测管理
一方面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应积极增加监测经费,加强基础管理设施、监测设备建设,为综合性监测提供强有力的硬件支持;要积极引进先进管理人才、经验及技术,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提升基层森林资源管理者的管理技能、森林安全素质等,创建高素质管理队伍,为基层森林资源管理提供强有力的软件与人员支持。另一方面适时对森林资源进行监测,并对监测情况进行记录,完善森林管理档案,为本地域林区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信息。
2.5建立森林资源管理的绩效评价机制
森林资源管理情况的评定影响管理的落实度,要保证基层森林资源管理收到预期效果,必须建立可行、可靠的森林资源管理绩效评价机制。首先,评价机制必须公正、公平。评价机制要涉及到绝大数人的利益,适应绝大数人的要求,评价必须严格依照相应的标准,以提升评价机制的有效性。评价机制必须全面,应涉及到森林管理工作绩效、森林状况、员工表现等。评价机制必须实用,不能偏离本林区、工作人员实际。
3结语
基层森林资源管理是林业持续发展的保证,基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要从制度、监测、限额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入手,将工作落到实处,只有如此,才能进一步推动林业管理,实现林业的持续化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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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全海子.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J].生物技术世
界,2011(4)
1.1森林土壤土壤是历史自然体,同时又是各种成土因素与人类生产活动综合作用的产物。弥渡县成土的主要母质有砂岩、页岩、砾岩等沉积岩和岩浆岩类的花岗岩、玄武岩以及少量的片麻岩。特定的自然地理环境和多样的气候类型主导了森林土壤发育类型,主要有棕壤、黄棕壤、红壤、紫色土、石灰土。地带性土壤为红壤,分布呈现明显的垂直分布规律。海拔2850m以上的九顶山山顶部坡面为黑毡土(高山草甸土);棕壤在弥渡县境内分布范围很窄,主要分布在海拔2850m以上的九顶山硬叶常绿阔叶林(黄背栎灌丛)和太极顶的山顶苔藓矮林下;海拔(2500m)2600m~2850m为黄棕壤;(2500m)2600m以下为红壤。非地带性土壤有紫色土和石灰土,紫色土在弥渡县分布较为广泛,分布在海拔2300m以下,而石灰土大部分分布在海拔2600m以下县域北部和东南部岩溶地貌区域。根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结果,红壤面积最广,占总面积50.8%;其次为紫色土,占45.2%。
1.2森林植被弥渡县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地带性植被为半湿润常绿阔叶林。基带的海拔范围约为1500m~2500m之间,此林带基本上是壳斗科的栲属、青冈属、石栎属为主的常绿阔叶林树种,其次是山茶科的木荷属,樟科的润楠属,木兰科的山玉兰属为主的常绿阔叶林以及次生的云南松林。
1.3野生动植物据弥渡县动物普查资料记载,县内野生动物种类繁多,分布有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绿孔雀1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金猫、小灵猫、果子狸、中华穿山甲、岩羊、水鹿、林麝、矮尾猴、白腹锦鸡、白鹇、血雉、红腹角雉、班尾榛鸡13种。弥渡县野生植物丰富,主要有松科、柏科、樟科、八角回香科、紫树科、含羞草科、蝶形花科、芸香科、杨柳科和桦木科等29科植物,主要树种有云南松、华山松、云南油杉、圆柏、白杨、樟树、合欢、麻栎、杜鹃、旱冬瓜、红椿、棕榈、滇山茶等100余种。在1984年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公布的我国第一批《珍稀频危保护植物名录》中,弥渡有红豆杉、云南山茶、大树杜鹃、云南梧桐、香果树、领春木、大叶木兰、厚朴、红椿、旱地油杉、董棕、云南紫薇、姜状三七、云南黄连、天麻等十余种,其中领春木属频危树种。
1.4林下资源弥渡县林下资源丰富。县内分布天麻、三七、淮药等267种药用植物。花卉资源较多,除常见的花卉外,其中着名的有山茶花、杜鹃花、木芙蓉、紫薇花、古桂、牡丹、十样锦、虎头兰等。野菜品种繁多,可开发的有蕨菜、龙刺花、树花菜。此外还有众多的野生食用菌,如鸡枞、香菌、木耳等以及其它林下资源。
2森林资源特点与评价
2.1森林资源特点
2.1.1“天保”和“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使森林覆盖率提高弥渡县森林覆盖率为49.3%,各乡镇森林覆盖率在38.6%-72.1%之间。
2.1.2乔木林(纯林、混交林)单位蓄积偏低弥渡县乔木林(纯林、混交林)单位蓄积量为56.8m3/hm2。按龄组分:幼龄林26.4m3/hm2,中龄林61.1m3/hm2,近熟林73.4m3/hm2,成熟林79.7m3/hm2,过熟林158.1m3/hm2。
2.1.3乔木林分中中幼林多,近成过熟林少弥渡县乔木林分中中幼林面积、蓄积分别占总林分面积、蓄积的90.2%和86.6%,近成过熟林面积、蓄积分别占9.8%和13.4%。
2.1.4乔木林中飞播林占优势弥渡县乔木林起源为飞播的面积、蓄积分别为61.3%、66.2%,起源为天然的面积、蓄积分别为22.4%、19.4%,起源为人工的面积、蓄积分别为16.3%、14.4%。
2.1.5乔木林中针叶林占优势弥渡县乔木林(纯林、混交林)中,以云南松、华山松、油杉等为优势的面积、蓄积分别为81.5%、88.5%。
2.1.6森林类别以公益林为主全县林业用地面积中公益林与商品林比率为53.9∶46.1。
2.1.7核桃产业发展迅猛核桃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弥渡县广大山区多适宜核桃树生长,并且有悠久的栽培历史。核桃已成为本县广大山区脱贫致富的“摇钱树”,林农种植核桃的积极性很高,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核桃种植面积增长迅猛,“十一五”末已达28840hm2。
2.2森林资源评价
2.2.1林地面积与森林面积人均占有率低弥渡县是山区县,林地面积较大,占国土面积的67.4%。全县人口密度较高,人均占有林地面积和森林面积分别为0.32hm2、0.23hm2,低于全省人均水平。
2.2.2林地生产率较低由于长期粗放式经营,导致森林以次生林为主,森林质量不高。全县低效林面积占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面积的24.8%。乔木林(纯林、混交林)单位蓄积为65.8m3/hm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纯林、混交林单位蓄积为96.9m3/hm2)。
2.2.3用材林近期可采资源少用材林面积、蓄积分别占全县乔木林(纯林、混交林)面积、蓄积的65.18%和71.27%。其中,幼龄林面积、蓄积分别占9.32%和3.33%;中龄林面积、蓄积分别占79.25%和82.61%;近熟林面积、蓄积分别占10.65%和13.08%;成熟林面积、蓄积分别占0.77%和0.97%;过熟林面积、蓄积分别占0.01%和0.01%。近期可采资源少,林业产业发展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3林业发展建议
通过县有关林业部门对弥渡县森林资源现状的说明和宣传,当地人民群众对森林的保护意识有所提高,增强了造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现对弥渡县今后的林业发展提出几点建议:
3.1以生态利用为主,商品利用为辅
3.1.1严格控制将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建设项目尽可能少使用林地;优先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重点保障国家和省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严格控制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项目建设使用林地。
3.1.2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在农业开发、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理过程中,禁止挤占林地。禁止毁林开荒、毁林挖塘等将林地转化为非林地,对原有林地被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限期还林。
3.1.3严格保护公益林地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完善补偿机制;加大重点区域的公益林地保护力度;严格限制公益林地的性质改变;落实公益林地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
3.1.4加大对临时占用林地和灾毁林地的修复力度对临时占用林地项目收取恢复林地抵押金,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要监督使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及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利用植被恢复费及时开展植树造林、恢复乔灌植被。对自然灾害损毁的林地,在生态恢复规划的基础上,利用灾害专项资金和社会公益基金及时进行修复治理。
3.1.5加强重点商品林基地建设对重点商品林基地,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采取多种形式筹集资金,重点扶持工业原料用材林基地、林产化工原料林基地、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
3.1.6维护公益森林的自然属性,提高商品林的人工林比例对于现有公益林中天然森林,特别是原始森林、生态区位重要区域的天然林,要加以严格的保护,在维护森林健康的基础上,保持其自然属性,减少人为干预;对于公益林中的人工林、人工促进形成的森林、新营造的公益林,要努力构建复层林、混交林、异龄林,维护生物多样性,采取近自然的培育方式,努力使之形成稳定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对于商品林森林,要采取集约经营的方式加强森林抚育,加大人工培育措施,实施低效林的改造和森林抚育,培育高效、丰产人工商品林,逐步提高商品林中人工林的比例,提高单位面积林产品的产出能力。
3.2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3.2.1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进一步加大退耕地还林、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力度;切实抓好退耕还林巩固成果建设项目,要做到“退得下、稳得住”,以保持退耕地的林地属性和林地稳定性,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
3.2.2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按照国家新一轮“天保”政策,继续实施“天保工程”,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公益林建设和森林培育,对现有森林进行全面有效管护,严格控制工程区内林地的流失。通过实施天保工程,使工程区的林地和森林得到有效地保护,提高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
3.2.3低效林改造通过低效林改造,优化森林结构(树种组成、起源、年龄等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努力实现高产出、高效益的目标,有效地保障区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从根本上解决生态得保护、产业大发展、农民能增收的问题。
3.3科学经营、持续利用
3.3.1林地分类经营按照划定的生态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开展分类经营。对于公益林地中的无林地造林、灌木林和疏林地改造,应遵循“宜乔则乔、宜灌则灌”、适地适树、尽量采用乡土树种的原则,推行乔灌草结合、复层森林结构构建,但立地质量高的林地一般应营造乔木为优势的森林。对于商品林地中的人工造林和低效林改造,应采取集约经营的方式经营利用林地。营造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特色经济林一般应利用质量较高的林地,使用质量相对较差的林地营造商品林应采取人工措施改善立地条件。
3.3.2增加森林蓄积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对于公益林森林,主要做好防火、防病虫害和防治有害生物入侵等工作,通过加强管护,实施封山育林,对非敏感区域进行适当的生态抚育,人工促进低郁闭森林向高郁闭转化,维护森林健康,减少非正常死亡和枯损,提高单位面积蓄积生长率水平。对于商品林森林,结合林权制度改革,探索以股权投资、森林资产流转、合作经营、企业化经营等多种形式的商品森林经营模式,主要通过集约经营、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的方式提高单位面积蓄积量。
3.3.3可持续经营和利用林地质量较好的林地,要保护林地立地质量不降低;林地质量相对低下的林地,要采取多种方式提高林地立地质量。为了保持林地不退化,对立地质量差、植被稀少的林地应逐步构建从草本到乔木的植被体系,逐步改善地力状况。对从林地生产和获取木质资源的商品经营方式,在利用时要做好水土保持,加强林地肥力的人工补充和修复,维护林地再生产能力。
3.3.4林产品基地建设通过低效林改造,完成以核桃为主的木本油料栽植,完成以桉树为主的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完成以云南松、华山松、旱冬瓜为主的用材林基地建设。
3.3.5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建设管理对于东山国家森林公园,应根据森林公园建设总体规划,加强森林公园建设。一是加强森林公园现有森林景观和人文景观的管理和保护,切实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和景观资源;二是要加强森林公园建设,积极开展森林抚育,营建优美、良好的森林景观,三是要加强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森林公园的游客承载能力、服务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改善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提升森林公园的整体生态功能和景观效应,加快森林公园的建设和发展。太极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应按照名胜区总体规划,强化名胜区建设和管理。一是要加强现有物种多样性和景观的保护,切实保护好区内的动植物资源、人文和历史景观资源;二是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区内交通、通讯、饮水等条件和设施,改善服务景区环境,切实提高游客承载能力、服务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减少游客对名胜区环境的影响;三是要积极建设新的景点和景观,进一步提高太极山的景观效果,提升太极山的生态、历史、文化地位和功能,充分发挥太极山的生态和文化效益,实现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实现太极山的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让太极山这一自然和人文历史瑰宝体现应有的价值,永远为人民服务。
3.3.6进一步强化林地林权管理对确认的林地,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登记,核发林权证;对已发林权证的,进一步加强管理,稳定林权;对未发林权证的,认真组织实地勘界,落实林权主体,开展确权发证工作。对退耕还林地做到“退耕一块,验收合格一块,发证一块”;对目前非林地上(基本农田保护区外)形成的森林(包括城市森林、农地森林等),落实土地的主导利用方向,通过政策逐步规范并纳入林地进行管理。加强林地林权管理,明确林地林木性质和权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稳定林权,规范林地林权流转行为,流转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3.3.7建立林地保护利用的稳定投入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补充森林及林地资源,对生态地位极为重要和生态极为脆弱地区的林地,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力度,防止毁林和森林退化;对退化林地修复、规划的宜林地造林的,按照恢复、造林难度,给予必要、适当的财政补贴。确保林地确权、定界、调查、监测、档案管理及林地管护经费的投入。研究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完善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渠道,吸引尽可能多的投资主体参与林业建设。
3.4强化技术支撑
3.4.1强化科技支撑依靠科技进步,强化科技支撑,选择一批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和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促进经济与科技的紧密结合。
3.4.2走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积极推进科研院所与地方、企业的合作,鼓励支持林业科技工作者到生产一线实践和创业,促进产、学、研结合,形成有利于科技兴林的发展机制。
3.4.3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林地监测管理水平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与“3S技术”,定期组织开展林地调查和动态监测,完善林地地籍管理制度。运用遥感等现代技术手段,对林地利用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县林地利用动态变化及规划实施情况,发现、纠正和处理违反规划的行为。以数字影像信息为主要技术手段,建立林地保护利用管理与动态监测为主要内容的面向全社会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接受社会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并根据需要修改和完善规划,以规划管理的信息化带动规划管理的科学化和服务的社会化。
【关键词】苔藓植物;种类;九道水森林公园
九道水省级森林公园位于贵州省正安县西部34公里的桴焉乡境内,地处东经107°15′14″-107°15′48″,北纬28°36′5″-28°37′21″,是黔北群山中难得的高原湖,海拔1200―1800米之间,平均海拔1500米,终年气候湿润。公园东西宽4.4千米,南北长5.1千米,规划总面积1244.5公顷。森林公园内自然资源和可开发的矿产资源十分丰富,有深山含笑MicheliamaudiaeDunn.、红豆杉Taxuschinensis(Pilger)Rehd.、香果树EmmenopteryshenryiOliv.等珍稀树木。整个公园森林覆盖率高达90%。九道水森林公园因九股泉水而得名,九股泉水注入九道水水库,形成颇具魅力的景观[1],森林旅游资源的优良度较高。园内有菖蒲沟、天生淌溶洞、单斜山、溶蚀漏斗、悬崖峭壁等形态别具的地文景观;有喀斯特苔原森林泉水文景观和清澈秀丽的九道水水库风景[2-3]。这样一种特殊的生境必然有特殊的植物种类分布,但目前对九道水森林公园植物资源的研究还不够深入,特别是针对九道水苔藓植物种类组成方面的报道比较少[4-6],因此有必要对该区域苔藓植物种类植物物种情况进行深入探索。
1研究方法
2009年9月,在正安九道水森林公园海拔1200―1800米之间的不同区域,不同生境中进行标本采集,使所采集标本能代表该区域植物状况,共采集标本121号,采集时在采集袋上记录下所采标本生境、基质、采集地点、日期和海拔高度等,并带回实验室晾干。根据植物标本外部形态进行初步鉴定,然后取少量植株在培养皿中用清水浸泡,取需要进一步观察的部位制成临时装片在显微镜下进行观察,借助于有关工具书[7-10]对苔藓植物标本进行鉴定。
2研究结果
2.1九道水森林公园苔藓植物种类组成
贵州已知藓类植物50科,215属,719种[11],苔类植物32科,67属,246种[12]。经本次标本采集鉴定,九道水森林公园有苔藓植物20科55属99种,其中藓类植物17科52属96种,占全国藓类植物科的31.75%,属的12.59%,种的4.04%;占贵州藓类植物科的34.00%,属的25.58%,种的13.35%。九道水公园的苔类植物3科3属3种,占贵州苔类植物科的9.38%,属的4.48%,种的1.22%。由此可见,九道水森林公园的藓类植物种类较丰富。
2.2九道水森林公园苔藓植物科的组成情况
对九道水森林公园苔藓植物科的组成情况进行分析,结果见表1。
由表1可以看出,九道水省级森林公园含5属以上的科有5科,共含植物29属,52种,占该区苔藓植物总属数的52.73%,总种数的52.53%。该区域内单属科有9科,含植物18种,占该区苔藓植物总种数的18.18%。该区域苔藓植物具有优势科所含植物种类多,优势性较明显,但单属科比例较高。
将该区域含植物种数大于或等于9种的科定为该区域的优势科,该区域苔藓
植物优势科的组成情况见表2。
由表2可见,九道水森林公园含有优势科5个,分别是青藓科(Brachytheciacea)、丛藓科(Pottiaceae)、真藓科(Bryaceae)、曲尾藓科(Dicarnaceae)和羽藓科(Thuidiaceae),5个优势科共含苔藓植物28属,56种,占该区域苔藓植物总属数的50.91%,总种数的56.57%,属数和种数比例均超过该区域苔藓植物种数的50%,构成了该区域苔藓植物的主体。丛藓科(Pottiaceae)含植物8属,为该区域含物种属数最多的科,分析因为丛藓科含植物具有较强的耐寒性和耐旱性,所含种类多数温带分布,一般生长于岩石表面、林地、钙质土或墙上[13]。与九道水海拔相对较高,人类活动相对较频繁的情况一致。青藓科(Brachytheciacea)含植物6属15种,所含植物种类占该区域苔藓植物总种数的15.15%,是该区域第一大优势科,而青藓科为典型的温带分布科[14],这与九道水省级森林公园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一致。
2.3九道水森林公园苔藓植物属的组成情况
九道水森林公园有苔藓植物55属,所含物种情况见表3。
由表3可见,九道水森林公园苔藓植物中,含种数多于3的有3个属,含植物21种,占总种数的21.21%,含植物3种的属有9个,含植物两种的属有8个,但该区域仅含1种植物的属有35个,占了总属数的63.64%,占总种数的35.35%.说明该区域苔藓植物组成单种属较多,苔藓植物的物种多样性程度较高。
将该区域含植物种数大于或等于4种的属定为该区域的优势属,则该区域有优势属3个,其物种组成情况见表4。
由表4可见,九道水森林公园苔藓植物优势属含苔藓植物21种,占总种数的21.21%,其中青藓属Brahchythecium是第一大属,含9种,占总种数的9.09%,凤尾藓属Fissidens和真藓属Bryum是该区域第二、三大属,以上3个优势属含植物21种,其中藓类占了3属21种,而苔类没有。由此可以看出,该区域藓类植物属、种的优势性明显高于苔类植物属、种,然而该区域大于或等于3种的属有12个,可见该区域藓类植物属所含物种多样性丰富程度相对较高。
3结论与讨论
通过对九道水森林公园苔藓植物进行种类研究,初步整理出该区域有苔藓植物20科55属99种,其中藓类植物17科52属96种,占全国藓类植物科的31.75%,属的12.59%,种的4.04%;占贵州藓类植物科的34.00%,属的25.58%,种的13.35%。九道水森林公园的苔类植物3科3属3种,占贵州苔类植物科的9.38%,属的4.48%,种的1.22%。青藓科Brachytheciaceae丛藓科Pottiaceae真藓科Bryaceae曲尾藓科Dicarnaceae羽藓科Thuidiaceae为该地区的优势科,青藓属Brahchythecium凤尾藓属Fissidens真藓属Bryum为该区域优势属。
九道水国家森林公园的生态生境特殊,独具特色。通过本次对苔藓植物的探索发现,其物种多样性丰富程度较高。根据其生境复杂多样的特点还有必要对该地区其他动植物资源进行深入研究。而且在对该区域苔藓植物种类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有必要对其区系地理及生态进行深入探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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