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兽医;体制改革;农村
中图分类号:S851.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2-0172-1
0前言
近年来,高致病性畜禽疾病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兽医工作已经日益显现出其重要性。作为公共卫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兽医工作是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但是,随着农村畜牧业的迅速发展,兽医管理体制的一些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机构不健全、职权混乱、法律法规不完善、兽医队伍薄弱、严重缺乏专业兽医人才等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畜牧业的发展,农村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已经成为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本文对目前农村兽医管理体制的一些存在问题进行了解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旨在为农村兽医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提供借鉴。
1农村兽医管理体制的存在问题
1.1管理机构不健全
农村畜牧工作一般主要由各县畜牧局或农业局管理,但兽医工作各地几乎都没有单独设置管理机构,这种结果造成管理不能实施统一,职责不清,管理效率低,资源浪费[1]。如一部分屠宰企业的检疫商业部门在进行管理,卫生部门也在进行管理,还有内外检分设等,这些职权交叉和分离的现象给防检疫工作带来了很多矛盾和困难,防疫工作的协调难以统一,工作效率大大降低。
1.2防疫工作管理紊乱
我国农村兽医管理体系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在农村兽医的防疫工作管理中,往往只看表面存在的问题,不对兽医工作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调查,管理紊乱。在一些兽医问题的处理上,甚至视同于一般性的农业技术来处理,方法片面,往往致使大量兽医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加之农村防疫工作基础设施差,设备简陋,经费严重缺乏,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1.3没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保障
我国兽医管理目前还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管理比较混乱。虽然目前已制定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兽药管理条例》等,但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兽医工作法律体系。如执业兽医的管理、动物诊疗、畜产品卫生质量等很多方面都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管理,导致管理十分紊乱。
1.4缺乏专业兽医人才
我国农村兽医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在基层,很多兽医都只有小学文化或者没有受过教育,甚至很多兽医进入这个行业只是为了一份工作,他们的技术只停留在现象上,而且都是长期经验所得。据统计,在我国县乡兽医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中,受过专业技术培训的兽医主要在35岁以下,而这个群体仅占基层兽医的28%。而部分从畜牧专业学校毕业的兽医工作者,则多数在县级单位工作,与基层兽医严重脱节。兽医人才的严重缺乏让乡镇防疫技术力量十分薄弱,在乡镇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中,对畜禽疾病的堵、防、检、控等工作都难以落实。
2对农村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2.1建立健全农村兽医工作管理体系
政府要提高对兽医工作的重视度,将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列入农业部门的内设机构,各地县要实地调查出本地区的畜牧业发展状况,根据实际研讨出可行的兽医管理模式,按照程序向上级报批。上级部门要杜绝闭门造车的工作方式,对申报方案深入论证后给予批复,并对下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进行指导监督。对由于管理方面造成的重大疫情要依法追究各级管理部门及实施部门的责任。
2.2大力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的建设力度
大力推进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改革力度,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畜牧业发展的实际,将已经考核录用的乡镇动物检疫员、防治员的编制从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或其他站股室划出,按乡镇设立相应的畜牧兽医站,对畜禽的防疫和检疫及公益性技术进行推广服务,县级兽医管理机构统一对人员、经费和业务等进行管理。同时,鼓励和引导原乡镇畜牧兽医站在职人员领办、创办经营服务性实体。
2.3完善兽医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
依照《国际动物卫生法典》和国际通行做法,对我国动物卫生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完善,抓紧制定兽医管理和执业兽医管理等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兽医管理工作得到完善的法律法规的保障,促进兽医工作的健康发展。
2.4加强兽医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兽医专业人才
基层兽医是从事一线服务工作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担负着千家万户的畜禽诊疗任务,加强农村兽医队伍的建设,成立兽医行业协会,规范从业行为,实行行业自律,提高兽医服务水平。定期组织兽医进行专业培训,学习和更新兽医知识。大力向高校引进兽医专业人才,保证人力资源储备,提高兽医从业人员的素质。
3结语
我国农村作为畜牧养殖的主体,其兽医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已经越来越多,越来越明显,以上是结合我国农村兽医管理体制的现状问题作出的解析,其观点可能存在着许多不足。但是,农村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势在必行,各地要对本区域的畜牧业进行合理重估,根据实际重新配置当地的兽医管理模式,优化兽医队伍结构,建立高效规范的兽医管理体制,加大对基层兽医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兽医人员专业素质,以适应畜牧业迅速发展的要求,促进畜牧业的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不断提高我国畜禽产品的安全水平。
参考文献
关键词:兽医;体制改革;农村
1农村兽医管理体制的存在问题
1.1管理机构不健全
农村畜牧工作一般主要由各县畜牧局或农业局管理,但兽医工作各地几乎都没有单独设置管理机构,这种结果造成管理不能实施统一,职责不清,管理效率低,资源浪费[1]。如一部分屠宰企业的检疫商业部门在进行管理,卫生部门也在进行管理,还有内外检分设等,这些职权交叉和分离的现象给防检疫工作带来了很多矛盾和困难,防疫工作的协调难以统一,工作效率大大降低。
1.2防疫工作管理紊乱
我国农村兽医管理体系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在农村兽医的防疫工作管理中,往往只看表面存在的问题,不对兽医工作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调查,管理紊乱。在一些兽医问题的处理上,甚至视同于一般性的农业技术来处理,方法片面,往往致使大量兽医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加之农村防疫工作基础设施差,设备简陋,经费严重缺乏,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1.3没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保障
我国兽医管理目前还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管理比较混乱。虽然目前已制定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兽药管理条例》等,但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兽医工作法律体系。如执业兽医的管理、动物诊疗、畜产品卫生质量等很多方面都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管理,导致管理十分紊乱。
1.4缺乏专业兽医人才
我国农村兽医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在基层,很多兽医都只有小学文化或者没有受过教育,甚至很多兽医进入这个行业只是为了一份工作,他们的技术只停留在现象上,而且都是长期经验所得。据统计,在我国县乡兽医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中,受过专业技术培训的兽医主要在35岁以下,而这个群体仅占基层兽医的28%。而部分从畜牧专业学校毕业的兽医工作者,则多数在县级单位工作,与基层兽医严重脱节。兽医人才的严重缺乏让乡镇防疫技术力量十分薄弱,在乡镇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中,对畜禽疾病的堵、防、检、控等工作都难以落实。
2对农村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2.1建立健全农村兽医工作管理体系
政府要提高对兽医工作的重视度,将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列入农业部门的内设机构,各地县要实地调查出本地区的畜牧业发展状况,根据实际研讨出可行的兽医管理模式,按照程序向上级报批。上级部门要杜绝闭门造车的工作方式,对申报方案深入论证后给予批复,并对下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进行指导监督。对由于管理方面造成的重大疫情要依法追究各级管理部门及实施部门的责任。
2.2大力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的建设力度
大力推进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改革力度,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畜牧业发展的实际,将已经考核录用的乡镇动物检疫员、防治员的编制从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或其他站股室划出,按乡镇设立相应的畜牧兽医站,对畜禽的防疫和检疫及公益性技术进行推广服务,县级兽医管理机构统一对人员、经费和业务等进行管理。同时,鼓励和引导原乡镇畜牧兽医站在职人员领办、创办经营服务性实体。
2.3完善兽医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
依照《国际动物卫生法典》和国际通行做法,对我国动物卫生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完善,抓紧制定兽医管理和执业兽医管理等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兽医管理工作得到完善的法律法规的保障,促进兽医工作的健康发展。
2.4加强兽医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兽医专业人才
基层兽医是从事一线服务工作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担负着千家万户的畜禽诊疗任务,加强农村兽医队伍的建设,成立兽医行业协会,规范从业行为,实行行业自律,提高兽医服务水平。定期组织兽医进行专业培训,学习和更新兽医知识。大力向高校引进兽医专业人才,保证人力资源储备,提高兽医从业人员的素质。
一、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执法水平和动物防疫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通过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完善法规,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的长效机制。稳定和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提高兽医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动物卫生工作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动物卫生及其产品的安全水平。
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我县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为:强化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职能和技术手段,组建乡镇畜牧兽医服务机构,健全村级动物防疫网络。
(一)建立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
设立“黟县畜牧兽医局”,为本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单位,副科级,隶属县农业委员会管理。编制3名。领导职数为1正1副,局长由农业委副主任兼任(编制、人员均从农业委员会机关内部调剂)。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和执行动物卫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拟定和实施本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扑灭计划;监督和管理本县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工作;负责动物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
(二)建立兽医行政执法机构
设立“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同时撤销黟县动物防疫监督所,编制6名收回;撤销黟县水产站,编制5名收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股级,定编4名,领导职数1名,隶属县畜牧兽医局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等行政执法工作。
(三)建立健全兽医技术支持与畜牧技术推广体系
设立“黟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牌子),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股级,定编3名,领导职数1名,隶属县畜牧兽医局管理。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实施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承担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编制并上报;提出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动物疫病预防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工作;承担公益性技术推广职能,负责畜牧业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参与畜禽饲养、草业、品种改良等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订并组织实施,提出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措施。
(四)切实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在碧阳、宏村、美溪、渔亭分别设立“畜牧兽医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县畜牧兽医局管理。股级,领导职数1名。总编制11名,其中碧阳、宏村、美溪(管辖范围为洪星乡、美溪乡、柯村乡、宏潭乡)各3名、渔亭(管辖范围为渔亭镇、西递镇)2名。编制、人员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内部调剂。主要职责是:承担动物强制免疫的监督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情调查、疫情报告等政府公益性职能,协助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兽药经营监督管理,协助乡镇政府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开展动物防疫工作。
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体系。按照省编办《关于加强全省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通知》(*编办〔20*〕84号)的精神,我县属山区县,以乡镇为单位,按不低于800农户确定一名动物防疫员,即所辖农户多于800户的行政村,一个行政村确定一名动物防疫员,所辖农户少于800户的行政村,按2-3个行政村确定一名防疫员,全县共定岗村级动物防疫员34名(附黟县基层动物防疫员定岗分解表),其人员经费由县乡两级承担,省级财政给予补贴(不采取固定工资的方式,根据提供服务的数量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确定)。村级动物防疫员受乡镇政府合同化管理,并由县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实行资格认证和定期培训。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分户建立畜禽养殖档案,承担对动物的强制免疫和计划免疫,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动物疫情调查和报告、畜牧生产统计等。
三、加强兽医队伍和工作能力建设
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和执业兽医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逐步实现经营性兽医技术服务市场化,实行执业兽医制度。切实加强兽医工作能力建设,重视和加强兽医教育,保证人力资源储备,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四、建立完善兽医工作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
将兽医工作的发展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对兽医工作的投入。将兽医行政管理、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畜牧技术推广机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依法收取的防疫、检疫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