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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的特点(6篇)

时间: 2025-10-29 栏目:实用范文

逻辑学的特点篇1

──恩格斯《反杜林论》

在广州购书中心买书,逻辑类的书籍中既然有《泛演化逻辑引论-思维逻辑学的本体论基础》(何新着,时事出版社2005年版,以下从该书引用的文字,简称何着页××,表示该书第××页)这本书。何新先生名气虽大,但逻辑圈的人知道他不是做逻辑的,何以他也写下一本有关逻辑的书呢?出于好奇,我随手翻了一下,发现很有些东西能够刺激我们这些专搞逻辑的人。便买下了何先生的书,由此有了这篇读后感。

一大话学者:从反杜林论谈起

大约在150年前,德国出了一个大话学者杜林,他创造了一个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哲学体系。恩格斯在批判杜林的体系时,杜林的东西总算还被恩格斯称为高超的胡说。杜林,这个创造体系的所谓「智者,自称为在哲学和所有科学领域中都实行了全面的变革,并对所有的知识前辈都用嘲弄谩骂的语气予以了无情批判。

在时间之轴上,不同时段的事件和人物虽各有不同,却有惊人的可比较之处。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一个半世纪倏忽而过。在当代中国大陆也出现了一个大话学者,其著作等身,几乎全知全能。中国的这位「学者似乎比杜林的功劳更大,不仅在哲学和其它社会科学领域硕果累累,在宗教、艺术、古代中国文化、历史、政治、甚至是国际政治领域,他也争取到机会淋漓尽致地发挥了一番,远远超越了当年杜林所涉猎的知识范围。甚至一般学者望而生畏的逻辑和数学领域,他也敢大大咧咧地闯将进来,并极为自得地宣称:「布尔、弗雷格创立布尔代数和数理(符号)逻辑以后,作为一个中国学者,我为自己能发现一种新的逻辑工具而感到欣慰。(见何着页11)

不仅如此,在他洋洋自得宣称的同时,几乎对所有的现代逻辑,不仅仅是逻辑知识本身,也包括对逻辑研究的先驱和后学,使用了非常不得体的评论方式。这种评论堪和杜林对知识先辈的评论相媲美。

我们先看恩格斯引用的杜林对哲学家的评论:

缺乏任何优良操守的莱布尼兹,这个一切哲学侍臣中的佼佼者;

出现了特别是叫做费希特和谢林的这两个直接模仿者的谬误和既轻率又无聊的蠢话;

达尔文主义的半诗和变态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三卷第70页)

我们再来看何新这位大话学者对现当代逻辑学者的评论:

罗素试图以愚蠢的指号论消除哲学本体论。这种独断论的逻辑斯蒂,可以戏称为「逻辑中的「法西斯蒂。(何着序言页11)

当今国内的主流逻辑学界,几乎已被维也纳学派和分析学派独擅言语权。因此,当时我的文章自然难以发表。但正是在那个会上,我有幸第一次接触了中国的「逻辑斯蒂学派的若干主要代表人物,欣赏到了他们那种笨拙地模仿罗素的「当且仅当的有趣独断论观点。(何着页12)

逻辑正好是我所从事的专业,虽然在这个领域,一个以教学为业的逻辑研究者并没有做出甚么开创性的工作。但逻辑是一门严肃的科学,中国逻辑学界是一个有着良好学术传统的团体。以致在当今哲学界,有很多人认为,从事逻辑学教学和研究的这个团体,最鲜明地体现了学科研究的国际规范。尽管这个团体有其存在的种种问题,但把独断论说成是中国主流逻辑学界的特点,实在表明评论者对中国逻辑学界的无知。这种无知,又是评论者对逻辑学本身也无知的一个体现。出于对逻辑学科的良知和感悟,也出于对我所在的逻辑学团体的尊重,我感到有一种无法遏止的冲动,要对这种无知的大话学者和无理的大话逻辑予以清算。

二大话逻辑:有根无叶的哲学思辨

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评论他所在时代的德国学术界,有一段妙语:「近来在德国,天体物理学、自然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等等体系,雨后春笋般地生长起来。最蹩脚的哲学博士,甚至大学生,不动则已,一动至少就要创造一个完整的体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三卷第46页)

我把泛演化逻辑称为大话逻辑,就是因为这个逻辑要就不建立,一旦要建立,那就不仅是要创造一个完整的体系,而且是导引和拓荒意义上的体系,它还是一个革命性的体系。泛演化逻辑的大话可以用作者自己的语言概括为以下四点:

第一,这样一种逻辑的「根本重要点在于,它并不是一种形式化的主观的数理逻辑,而是一种有效预测事物演化趋势的智能逻辑。

第二,这样一种逻辑在更普遍的意义上可以构成古典逻辑的本体论基础。

第三,泛演化逻辑,乃是逻辑的逻辑,可以称作真正意义上的元逻辑。

第四,现代逻辑多以数学中的形式集合论为基础,我的泛演化逻辑对于概念类集理论的重新研究必将涉及逻辑基础的重大革命。(何着页11)

更令人惊诧不已的是,这种逻辑他早就应该完全建立起来,但何先生志趣深广,「当时中国改革进程中发生的激烈的思想和文化冲突与辩论吸引了我,我的研究重点转到了经济、政治、文化等问题上(何着页112)。按照和何先生历史概念类集的思辨方法不同的方法,现在,何先生对逻辑的兴趣回归了。他从对泛演化逻辑的兴趣,迁移到中国改革进程中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但时过境迁,他再复归为今天的所谓逻辑兴趣。这样一个短暂时间段内的兴趣迁移,似乎是浓缩了个体有关概念历史演进的另一种一般进程。但这里没有进化,作者还在原先知识的起点上。

但奇怪的是,所谓的创造性竟然依旧存在。这个逻辑依然是别人没有做出,只是他做出的「完全新型的逻辑。在知识变化如此迅速演进的现时代,时隔二十多年。还敢于声称这种逻辑是完全新型的逻辑,真让人佩服他的自信和勇气。但有点令人欣慰的是,他开始把逻辑看成是非常重要的东西了,远超出他以前对政治、经济和文化问题的重视。因为在何文中,何先生声称:他那个有关泛演化逻辑的著作成了何先生一切著作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了(何着页11)。

何先生的逻辑是不是非常重要的逻辑创造呢?我先做出两个简要的评述,在本文第三部分再讨论何氏逻辑的核心部分:概念历史类集。

第一个评论,泛演化逻辑只有哲学思辨的根,没有逻辑的根和叶。

现时代的知识体系,其专业门类纷繁复杂,对从事专业研究的人员,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要求。现时代的任何一个学科分支,都有其圈内的游戏规则,首先得遵守规则,然后才有可能突破规则。我想在这一点上,何新不可能是例外,虽然任何规则都可能有例外。

但遗憾的是,泛演化逻辑只有主流哲学和主流思辨的根,除了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却没有任何逻辑学者的工作。它既和主流的逻辑无关,和我国的非主流逻辑研究也扯不上关系。在何先生眼里,只有哲学家和革命家是逻辑学家,只有钱学森先生是逻辑学家,其它的人都不是。而黑格尔的逻辑体系呢?除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三个人重视并且理解之外,只有何先生重视并且理解,再也没有其它人重视和理解。这实在是对中国逻辑学界的一个歪曲,在中国逻辑学界,既有何先生所说的主流逻辑研究学者,现代逻辑的研究团体,辩证逻辑研究也是逻辑学界中重要的研究项目之一,也有一个专门的辩证逻辑研究团体。

谈及现代逻辑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则何文的态度简直是认为不值一提,现代逻辑几乎全是陷入死胡同似的东西。用何先生的话:现代逻辑正在变成一种及其主观和非常形式主义的东西,一个内容及其空洞的东西(何着页117)。相信进化的何先生出此之言,进化大概就只能理解成退化了。

逻辑是一门很专门的学科,外行可以领导内行,但外行不能代替内行,外行也很难代替内行。哲学家或者革命家从圈外层面上来看待一个学科,这和学科本身的发展是一种非常弱势的联系。权威是有语境限制的,权威的论断不能代替学科本身的发展。逻辑有其自身的发展契机和进化历程。某个政治家的青睐,某个财团的资助,某个圈外权威人士的首肯,不能改变学科本身的发展轨迹。在二十世纪的整个一百年,逻辑学科枝叶繁茂,生成了一个巨大的知识群落,何先生视而不见,也未看到作甚么研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热闹领域玩腻了之后,换一个游戏场所,看一点黑格尔的哲学著作,就摆起开山祖师的架势。几十年前这尚有可能,在如今的普适大众传媒不再,整个市场细分,整个知识门类细分的条件下,无异于天外梦想。

第二个评论,现代逻辑并不排斥黑格尔逻辑。

何文说:由于罗素、弗雷格、维特根斯坦等近代逻辑学家根本搞不懂黑格尔逻辑,反而由于无知而对黑格尔持轻视的态度,因此他们对黑格尔的动态逻辑原理可以说一无所知(何着页117)。

简单地把现代逻辑学者都看成是黑格尔逻辑的反对者是不公道的。在逻辑实证主义的初期,黑格尔哲学(包括他的逻辑)因为其思辨性质而成为科学拒斥的对象。但现代逻辑发展到二十世纪的50年代,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辩证逻辑也开始受到现代逻辑学者的关注。当然,伴随着这种关注,仍然存在着重大的争论。

辩证逻辑是源于西方近代哲学,特别是黑格尔辩证法体系的产物,作为不同于主流经典模式的一种逻辑,它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但是辩证逻辑更适合于看作是哲学逻辑的一个分支方向,看作是数理逻辑在非经典逻辑方向上的一个发展。如同道义逻辑是哲学逻辑的一个分支,因此道义逻辑实际上就是演绎逻辑的一个延续一样,辩证逻辑也应该看作是演绎逻辑的一个延续。由波兰学者卢卡西维奇,雅斯科夫斯基和巴西学者科斯塔开创的次协调逻辑研究,体现的就是对辩证逻辑的一种研究。

这样一种逻辑,芬兰逻辑学家冯赖特作过颇带辩证法意味的一个估计。一方面,冯赖特表示,这一逻辑是二十世纪下半叶最有意义的发展之一(桂起权等着《次协调逻辑与人工智能》,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前言第3页);另一方面,冯赖特又表示: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在逻辑的非经典方向的发展中,发现了一个出乎意料的、但我认为是不可靠的同盟军,那就是源自于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我们可以希望的最好结果是,用次协调逻辑和相关的变异逻辑的形式工具对辩证法的处理,能够有助于阐明它的那些不大适合理性理解的特征。(冯赖特着,陈波等译:《知识之树》,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66页)

我并不完全同意冯赖特的看法,我对辩证逻辑承认矛盾的新奇思想是取支持态度的。辩证逻辑的一些思想是对经典逻辑的某种颠覆,含有野性思维的成分。而正是野性,才可能是理论创新的原动力(同桂起权等着,第10页)。但是何先生对待辩证逻辑、对待现代逻辑的态度,却让我颇存疑虑。在学术上,谁具有独断论的色彩,把何先生的话语和上述冯赖特的引语相对照,结论就是一目了然的了。我们关于逻辑的讨论最好是不要讨论了,最好的思想和最革命的理论已经创造出来,逻辑本体论的基础已经建立起来,那里还需要我们去做那些无聊至极的学术讨论。

三告别大话时代:普遍性诉求的衰落

何先生逻辑的核心内容,是其历史概念类集,以马概念为例:

集合A:马∣白马-黑马-红马∣,

集合B:马∣始祖马新马真马∣

集合A是马的空间分类,是非历史的。集合B则是描述动物进化过程的一个历史概念类集。由这个类集的理解,概念的逻辑关系依然参照亚里士多德的词项间关系,但呈现黑格尔的由简单到复杂的进化:同一关系矛盾关系交叉关系对立及种属关系(何着页36)。

概念真是这样一个进化过程吗?逻辑也相信直觉,但这里的概念进化过程,让人很难直觉地接受。一个更容易产生的概念间关系的直觉,并不是何先生的概念的思辨想象,最大的可能是基于基因的生物链联想。何先生先有一般关系的想象,再找一些并不得体的例子来论证自己的想象,无非是共相在先,例证在后的先验观,不知道其中的创新之处何在。看看在现代经典逻辑基础上建立的模态逻辑,看看集合论,看看今天横亘于逻辑和数学之间的关系语义学!你就会感觉到,和主流的逻辑学家和数学家在其中所讨论的关系结构和关系性质相比,所谓泛演化逻辑的历史概念类集,是一个多么小儿科的东西。类集概念分析实际上仅仅只是对亚里士多德词项外延间关系的笨拙模仿,毫无任何现代感可言。很难理解,钱学森这位科学家为甚么把这样的常识性理解看成是一个创造,并把这个概念类集的简单图示美誉为一个专业的「何新树的称谓。现代模态逻辑早就在研究树结构,还有其它的结构方式。何先生对树的小儿科理解,哪里能够和现代逻辑学家对树和其它关系结构的研究相比(见剑桥大学出版社,2001年英文版,《模态逻辑》,第一章基本概念部分)。

即使这个逻辑构想真是一个合理的构想,那也用不着抬到具有革命性转折意义的高度。革命在今天已经不是一个时髦的词汇,也许用不着革命同样可以实现进化。而夸张说泛演化逻辑是逻辑的逻辑,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元逻辑,这不过是普遍性诉求在何文中的回光返照。今天的时代,是告别大话的时代,普遍性诉求正在衰落。即使是经济的全球化趋势,也无法去除各个社会群体、各种社会知识的个性特征和语境特征。

人类知识体系,从古希腊一直到现在,似乎都假定了至少有一个被认为在理论上无懈可击、在实践上历久长新,因此非常可能是万世不移的普遍原则,它被当作是知识体系的基石。通常这类据信为「绝对无疑的普遍原则,被人们称为「金规则。而且,那些在历史中各自独立地自发生成并且以不同方式表述出来的金规则,似乎含义上也「都惊人地相似,其逻辑语义也似乎是完全一致的。这种一致性也就表明,金规则应该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必然原则。

然而现代社会的实践活动表明,所谓普遍必然的原则,现在到处都在面临挑战。就是在作为理性标准的逻辑和数学领域,也并不存在一个理论上无懈可击,在实践上历久常新的万世不移法则。在美国学者克莱因的著作《数学─确定性的丧失》一书中,克莱因以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数学之确定性、绝对无疑性并不存在,逻辑也同样如此。1930年哥德尔的著名定理既是对数学提出的质疑,也是对逻辑学提出的质疑。正是哥德尔的这个定理引起了数学和逻辑的巨变,并且使数学和逻辑随后的发展带来更大的麻烦。但是,这些麻烦并没有消灭数学和逻辑,而是给数学和逻辑增加了更多可能的结构,同时把数学家和逻辑学家分成了更多的不同派别。用美国数学家克莱因在《数学─确定性的丧失》一书中的表述:

数学的当前困境是有许多种数学而不是只有一种,而且由于种种原因每一种都无法使对立学派满意。显然,普遍接受的概念、正确无误的推理体系──1800年时的尊贵数学和那时人的自豪──现在都成了痴心妄想。与未来数学相关的不确定性和可疑,取代了过去的确定性和自满(克莱因着,李宏魁译:《数学-确定性的丧失》,湖南科技出版社,2000年版,第7页)。

何文建立起来的所谓泛演化逻辑,充其量不过是逻辑学探索长河中的一个小小支流。企图把这个思辨探索的粗糙猜想看成是某种普遍逻辑法则,甚至是法则的法则,这只是一种知识的迷信和盲目的自大。数学原则和逻辑原则通过我们的直觉就有可能被我们所接受,但仍然是有可能受到质疑的。就此而言,泛演化逻辑普世化的知识诉求,在今天这样一个永不停息地推陈出新的现代社会中,在竞争和博弈几乎存在于一切现存领域的社会中,也许永远只能是我们的主观想象,而不能是生活世界的现实。转贴于

四现代逻辑走进死胡同了吗?

何文的无知主要不在其泛演化逻辑,他至少看了很多黑格尔的书。在其《泛演化逻辑引论》一书中,粗略而且保守地估计一下,其中讨论黑格尔思想和著作的篇幅占到了全书的四分之三以上,讨论现代逻辑的章节却一个也没有。

所以,他就有资格说全世界只有他真正地懂得了黑格尔。就是恩格斯也「并没有彻悟黑格尔的思辨逻辑,因此他所谓『辩证逻辑体系从未建立成功(何着页6)。

所以,他也就有资格初生牛犊不怕虎,反正这虎是厉害还是不厉害他全然不知,冒犯了也可以不负任何责任,顶多就是被老虎咬伤吃掉而已。但谁能吃掉一个思辨的天才,一个雄心勃勃的知识界英雄?

看黑格尔的书并不意味着你就懂现代逻辑,现代逻辑和黑格尔的逻辑是完全不同的的逻辑。何先生把现代形式逻辑独断地、武断地认定为:「现代逻辑在形式化道路上愈走愈远,现在已经陷入了死胡同(何着页117),这是很不负责任的说法,实际的情形正好相反。仅以我所关注的模态逻辑而言,这一新逻辑正获得其历史发展中的一个极好机遇。这个说法可不是信口开河,仅凭思辨和懂一点黑格尔思辨逻辑就能获得的。

模态逻辑是二十世纪50年代以来最富成长性的一门逻辑分支。路易斯在20年代针对实质蕴涵提出严格蕴涵的概念,到30年代,由路易斯创立了最早的模态逻辑系统。自50年代以来,模态逻辑在语形方向、代数方向、模型论方向以及道义、可证性、多值、直觉主义、认知等等领域发展迅速。一直到今天还继续保持向许多领域渗透和扩张的强劲势头。模态逻辑既在人文社科领域具有形上思辨的启示功能,例如在伦理道德、法制建构、社会博弈领域;在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领域,特别是在计算机和人工智能领域也显示出良好的应用前景。今天,模态逻辑几乎是我国所有逻辑学研究生课程中的必修课程。近二十年来,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都对模态逻辑的研究给与了支持。这些钱绝不是白花的,它为中国逻辑学研究和世界接轨,并创造出新的逻辑知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逻辑学的特点篇2

国外已有很多欧洲中世纪大学史和逻辑学史的研究成果,国内的研究也日益增多,但将两者结合起来进行研究的成果只是分散于相关著作中。不将两者结合起来研究,既无法说明理性主义思想在欧洲中世纪大学学问中的核心地位,也无法认清逻辑学在中世纪发展的环境因素和西方近代科学兴起的背景。

一大学产生前夕逻辑学在高级教育中地位的提高

古代晚期基督教会逐步接受了“自由七艺”(以下简称“七艺”)作为教育的基础内容,逻辑学渐受重视。奥古斯丁有专门的逻辑学著作———《逻辑学原理》流传。由于马尔蒂亚努斯(MartianusCapella)、波依修斯(Boethius)、卡西奥德鲁斯(Cassiodorus)、伊西多尔(Isidore)等人为挽救文化而做的努力,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的一些内容得以流传到中世纪。但逻辑学在中世纪早期的教育中是不受重视的。当时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官员和教士,教育的主要内容是语法和修辞。逻辑学处于非常次要的地位,更很少见到在其他学科中的应用。从加洛林文艺复兴到11、12世纪,一批文化中心的教育活动逐渐超越训练读写的水平,向更高级的学问研究迈进,逻辑学的地位很快凸显出来。萨莱诺的医学、博洛尼亚的法学、法国北部的神学和逻辑学、以沙特尔和奥尔良为中心的拉丁文学迅速发展,初具高级学问的雏形。逻辑学使论证合理化、使学科知识系统化的工具性作用显现出来,因而受到重视。在唯实论和唯名论的辩论中,各方无不诉诸逻辑学的锋芒。凭借逻辑学,在巴黎声名鹊起的阿伯拉尔(PeterAbelard)与众多权威辩论并取胜,吸引了来自欧洲各地的学生。

如果说他将“是否合理”作为检验各种观点的标准,那么逻辑学便是他追求合理的利器。他在《是与否》中将对立的神学观点和理由列出,以激发读者的怀疑精神,“虽然在书中他明显倾向于使矛盾的解决符合权威的观点,但这些在正统观点所掩盖下的结论无法掩盖他这种方法的自由性。这种方法激发了好奇的心灵,支持了逻辑学的统治地位,这样结果也就通过张扬对理性的信心而解放了理性,通过强调论证的过程而挑战了权威,尽管他没有直接赞颂理性而蔑视权威”。《是与否》所采取的是一种稍显激进的经院方法(scholasticmethod)。经院方法是将对立的观点列出,经逻辑分析和论证,再将这些观点加以调和,得出符合权威的结论。这种方法强调理性与权威的结合,在中世纪广泛用于对各科材料的整理和评注。11、12世纪大学形成的过程也是许多学科由分散的初级学问向系统的高级学问发展的过程。博洛尼亚的法学家详尽注释了“查士丁尼法典”,总结出从最普遍到最具体的一系列理论,找出矛盾并进行调和。这种方法应用于法律研究,民法学才得以形成系统。同时,教会法学诞生的标志———《格雷蒂安教令集》,更鲜明地采取了经院方法,将繁杂而矛盾的教令汇编起来,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神学的系统化有赖于阿伯拉尔的学生彼得•隆巴德的著作《四箴言书》。他吸收老师的方法,列出教会权威们对立的神学观点,进行分析。与其师不同的是,他将这些观点悉数调和,以符合正统。萨莱诺的医学家对医学文献也采取了类似的处理。

以逻辑学为核心的经院方法的流行,刺激了“七艺”中逻辑学地位的提高,导致了语法地位的降低,以奥尔良为代表的语法学术中心衰弱了,而以巴黎为代表的逻辑学中心地位日盛。同时逻辑学与语法学开始相互渗透,一方面使传统的文学韵味浓厚的语法学变为纯理论的语法学,另一方面促进了中世纪逻辑学对语言的重视,导致词项逻辑等一系列新成果的出现。哈斯金斯对逻辑学的兴盛扼杀了正在复兴的拉丁古典文学之事深感惋惜,但从整个学术发展看,对逻辑学的尊崇是重大的进步。当然,对逻辑学单纯的迷恋,也带来一些问题。索尔兹伯里的约翰(JohnofSalisbury)曾游学欧洲,先在巴黎学习逻辑学等学问,后又在欧洲其他地方学习,重返巴黎后,看到往日的同学仍终日在逻辑学上冥思苦想,感到吃惊又好笑。他并不反对学习逻辑学,但作为工具的逻辑学只是学习其他学科的工具,不能本末倒置。这一弊端在大学时代得到了克服。

二逻辑学在大学教育中的基础性地位与演绎推理的盛行

约1200年大学产生后,逻辑学地位进一步提高,并在大学教育中被确立为基础学科。这主要表现为:逻辑学成为大学基础学科中最重要的课程,并向各高级学院全面渗透。

大学的基础学科是在艺学院(FacultyofLiberalArts)教授的,其内容为更加深化和丰富的“七艺”和“三哲学”,即自然哲学、伦理学和形而上学,而艺学院的课程又以逻辑学为基础。在牛津大学和巴黎大学,艺学院的学生需要约4年时间获得“学士学位”,所学课程中逻辑学占了绝大部分,而且还频繁地练习逻辑辩论,学生能否通过逻辑辩论是获得学位的关键之一。在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阶段,学生除了继续学习三哲学外,便是持续不断的逻辑辩论训练,并开设逻辑学讲座(作为低年级学生的选修课)。逻辑学是巴黎大学的招牌学科之一,其艺学院对逻辑学的重视自不待言,即使在以自然科学和数学闻名的牛津大学艺学院,1268年规定的艺学学士必修课中,逻辑学的著作也占了绝大部分。中世纪大学在早期发展中课程和学习时间的安排尚不易考察,但从中世纪晚期更成熟的大学课程安排中可发现其特点。在1420年埃尔福特大学(ErfurtUniversity)的一个艺学院教师的文集里,保存了艺学院的课程表,学士学位攻读者所必修的22门课程中,有17门是关于逻辑学的,另外5门分别是关于语法、修辞、自然哲学和天文学的:从1412年埃尔福特大学规章中所规定的艺学院各课程所需时间上看,逻辑学类课程占到总学习时间的一半以上。类似情形也出现在莱比锡大学1499年到1522年的规章中。逻辑学在大学中获得了重要地位,同时其工具性作用得到充分体现,避免了索尔兹伯里的约翰在12世纪所揭示的弊端。原因何在呢?这得从大学各科教师使用的讲义———评注(commentar-y)———的发展谈起。这种评注是对相关学科权威著作的评析。13世纪早期的评注仍是对文本进行划分并解释疑难,称为“诵读式评注”(lectio-commentary),这种评注似有照本宣科之嫌。13世纪后期发展出两种新型评注:一种是“语句分析式评注”(sententia-commentary),它在“诵读式评注”的基础上,对文本的分析更加细微,同时增加了需要讨论以澄清的问题;另一种是“问题式评注”(question-commentary)。它丢弃了注释,只是辩论与文本相关(甚至超出文本)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至14世纪,这两种新型评注成为主流。各大学共同的评注类型决定了共同的授课方式和共同的辩论训练。无论细微的分析,还是问题的辩论,都离不开逻辑学的辅助。逻辑学在大学中的基础性地位,表明了学者对演绎推理的重视。在14世纪归纳推理兴起之前,演绎推理是唯一成熟的推理方式,而逻辑学便成为最流行的演绎推理工具。这直接塑造了中世纪学者的思维:各种前提就是权威的理论,各种观点是否符合逻辑地导出,是判断其是否符合科学方法的标准,而一门学科是否成为令人尊崇的“科学”,就在于其整个理论系统是否为严格的演绎推理的产物。演绎推理盛行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高级学院更偏向于招收有艺学院学习经历、精通逻辑学的学生。这种情况在北方大学更明显。在巴黎、牛津和剑桥,对非僧侣学生来说,艺学院的学习经历乃是进入高级学院的必要条件。

牛津大学获得“艺学硕士学位”的人,若继续攻读高级学院的“硕士学位”,其学习年限甚至可以比其他学生缩短约一半以上。“艺学硕士”在医学院只需学习4年,而其他人则要学习8年;在民法学院只需学习4年,而其他人要学习6年;在神学院只需学习4-5年,而其他人要学习14-15年。在南方大学,艺学院受到的重视虽然不如北方,但要想成为高级学院的学生,也要具备艺学的基本知识,尤其是逻辑学。1240年蒙彼利埃大学的规章中规定,医学院的学生应当精通艺学。1309年的规章中还规定,精通艺学的学生可以比其他学生缩短学习期限。在博洛尼亚大学,精通逻辑学的学生可更顺利地进入法学院学习。

三大学逻辑学的发展与归纳推理的兴起

从12世纪到13世纪中期是逻辑学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可称之为“继承与消化时期”。期间大学从萌芽走向成熟,大学里的逻辑学逐步吸收了前人的学术遗产,同时出现了开创性的发展。

12世纪中期前,高水平的逻辑学书籍较少,主要是波依修斯译成拉丁文的亚里士多德《工具论》的部分篇章,包括《范畴篇》、《解释篇》,还有译自波菲利的著作《导论》,波依修斯对《范畴篇》、《导论》和西塞罗《论题篇》的评注,另外还有他本人撰写的关于划分、范畴和假言三段论的论述。这些逻辑学著作构成了后来被称为“旧逻辑”的内容。12世纪中期以后,亚里士多德的绝大部分著作被译成了拉丁文,《工具论》中的其他篇章,包括《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题篇》和《辩谬篇》,也在学术界流传起来,这些亚里士多德的著作连同学者们的评注就构成了“新逻辑”的内容。“旧逻辑”和“新逻辑”又被合称为“古代逻辑”(logicaantiquorum),即古希腊罗马人的逻辑学。虽然“古代逻辑”以亚里士多德逻辑学为主要内容,但同时也通过各种评注融合了非亚里士多德的因素,包括斯多亚派、新柏拉图主义以及阿拉伯学者的因素。

在大约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大学里的学者对这些“逻辑遗产”进行了精细地评注,消化吸收,并加以发展。被称为中世纪第一个重要逻辑学家的阿伯拉尔虽然有生之年只接触到“旧逻辑”的部分,但他凭借勤奋和超时代的天赋,为大学逻辑学研究奠定了基础。他关于词项属性、形式有效的推论与其他推论的区别、助范畴词等问题的讨论,都成为以后逻辑学发展的先导。如果说阿伯拉尔有些超前,那么至13世纪中期,逻辑学便顺理成章地朝着不同于“古代逻辑”的新方向发展了。这一时期的学者已完全消化吸收了“古代逻辑”,从大阿尔伯特(AlberttheGreat,约1193-1280年)的学术著作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我们可以将大阿尔伯特关于逻辑学的论著看作是13世纪中期大学学者们所能得到的所有来自古人的逻辑学遗产汇总”。

他不仅涉及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的各个主题,还吸收了前人———包括波菲利、波依修斯、热尔贝(Gerbert)、格罗斯泰斯特、阿拉伯学者等———一系列的成果。在这样成熟的学术基础上,“逻辑学大全式”(Summulelogicales)的著作开始出现,这些著作逐渐打破了以亚里士多德逻辑学为主的体系,新的体系包涵了更多中世纪学者创新的因素。另一方面,一批大学的逻辑学家开始侧重于逻辑学新领域的研究。他们将那些不同于古代逻辑的新发展称为“现代逻辑”(LogicaModerna),其内容包括古人不曾探讨过的或只有初步涉及的逻辑理论,其中最主要的有三大部分,即助范畴词理论、指论、命题逻辑推理理论。

巴黎大学舍伍德的威廉(WilliamofSherwood,约1190-1249年)著有《逻辑学导论》,其中就有专门的章节论述指论。另外他还有单行本的著作《助范畴词》。同时代的一位学者———西班牙的彼得(Pe-terofSpain)———的《逻辑学大全》中除了论述“古代逻辑”外,有约一半的章节涉及了“现代逻辑”的内容。该书是中世纪大学里最流行的逻辑学教材,至17世纪已出了166版。第一阶段的积累与转折预示着以后大学逻辑学将迎来更繁荣的时期,即第二个阶段———高峰时期。从13世纪中期以后,大学逻辑学的发展渐渐进入辉煌时期,并在14世纪达到了顶峰。杰出的逻辑学家大量涌现,“现代逻辑”获得长足发展,逻辑学开始对哲学、自然科学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

14世纪涌现的著名逻辑学家有威廉•奥卡姆(WilliamOckham,约1288-1348年,曾活跃于牛津大学)、约翰•布里丹(JohnBuridan,约1295-1358年,曾任教于巴黎大学)、沃尔特•布雷格(WalterBurleigh,约1275-1344年,曾任教于牛津大学和巴黎大学)、萨克森的阿尔伯特(AlbertofSaxony,约1320-1390年,曾任教于巴黎大学和维也纳大学)。他们的逻辑学著作展示出该学科发展的新趋势:一是以亚里士多德逻辑学为主的体系日益被“现代逻辑”体系所代替,二是逻辑学日益形式化。在奥卡姆的《逻辑学大全》中,他一方面对“现代逻辑”各部分的安排更加合理,另一方面对亚里士多德逻辑学以三段论为核心的特点把握得更清楚,从而不再将一些繁琐的论述归于亚里士多德。此书内容的编排仍旧在很大程度上沿袭了那种“自然”的顺序,即对“古代逻辑”论述在先,对“现代逻辑”论述在后。约翰•布里丹的《逻辑学大全》继承了奥卡姆的特点,但也存在如他一样的缺点。这些缺点在沃尔特•布雷格的《论逻辑学的纯粹性》(Depuritateartislogicae)和萨克森的阿尔伯特的《非常有用的逻辑学》(PerutilisLogica)中得到了克服。这两本书不再把以三段论为核心的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看作是独立的,而是将之作为命题推理的一小部分,并把命题推理放到了逻辑学最核心的地位。这标志着中世纪逻辑学真正获得了独立的系统。同时逻辑学纯形式化的特点得到了充分的强调,使中世纪逻辑学发展成一种高度形式化的逻辑学。

这些发展为近代数理逻辑的出现奠定了基础。这些辉煌的逻辑学成就引起了学术界的连锁反应,对此做出突出贡献的是奥卡姆。他将逻辑学中的指论运用到哲学上,对共相和殊相进行分析,强有力地支持了唯名论的观点,并发展出俗称为“奥卡姆剃刀”的方法论,即“如无必要,勿增其实”。这种方法蕴涵于奥卡姆及其追随者的哲学、神学等理论中,被称为“现代方法”(viamoderna)。与之相区别的是“古代方法”(viaan-tiqua),即蕴含在托马斯•阿奎那、大阿尔伯特、邓•斯各脱(DunsScotus)等为代表的唯实论者各种理论中的分析方法。

逻辑学的特点篇3

论文关键词: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编写;现代化;实用化;简约化;个性化

逻辑学是一门既古老又年轻的科学,在两三千年前就已形成一门独立学科,现在发展成为一门多层次、多分支的逻辑科学体系。197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制的学科分类中,把逻辑学与数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和空问科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同列为相对于技术科学的七大基础学科之一,逻辑学被列为第二位。形式逻辑是逻辑学的基础,它以研究人们的思维活动为目的,是人们正确思维、论证和表述思想的重要工具。它作为基础课之一,在汉语言文学教育、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等教师教育专业开设。笔者通过长期对所教学班级学生调查发现,学生普遍反映该课程“繁琐、枯燥、乏味、无用”,由此也导致厌学情绪的产生。有关文章也提出了类似的看法,表明该现象具有普遍性。学生对于一门实用性极强的工具性学科形成“无用”认识并产生“厌学”现象,对于教学的正常开展及质量的提高极为不利。究其原因,主要有教材、教学方法手段、教师及考试等诸多方面的原因。本文仅从如何加强教材建设方面进行初步探讨。

一、积极吸纳最新研究成果。实现教材的现代化

形式逻辑教材编写要紧跟时展步伐,积极吸纳最新研究成果,大力推进现代化,展现“新”的特,这是逻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之一,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的编写亦不例外。

一方面,要积极引进现代逻辑的成果。现代化是逻辑学发展的一大趋势,也是逻辑学界探讨较多且已逐步形成共识的问题,近些年出版的形式逻辑教材或多或少引进了现代数理逻辑的内容,比较充分地体现了这一趋向。但在引进现代数理逻辑内容时,要十分注意适度、恰当和融合。特别是对于文科专业学生而言,由于其长期养成的思维倾向,对于过多的现代逻辑符号及公式,会出现“排异”反映,使学生产生畏难情绪,不利于教学。

另一方面,也是更为关键的是要及时收集“论坛逻辑”和“实践逻辑”中言之成理、持之有据的新观点、新材料、新成果,认真分析,审慎筛选提炼,充实进教材,吐故纳新,使教材充满生机并具有鲜明的时代感。

对于逻辑,可以分为“讲坛逻辑”、“论坛逻辑”和“实践逻辑”,所谓“讲坛逻辑”也即教师在课堂上给学生讲授的逻辑,所谓“论坛逻辑”就是人们在各类媒体发表的关于逻辑的理论研究成果,所谓“实践逻辑”就是人们在工作、生活及学习等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一些逻辑成果。目前,存在着“讲坛逻辑”与“论坛逻辑”、“实践逻辑”脱节的现实,使得许多很有见地的“论坛逻辑”和“实践逻辑”的成果不能及时充实进教材,被“讲坛逻辑”所利用,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把“论坛逻辑”和“实践逻辑”中的内容引入“讲坛逻辑”,这本来就是逻辑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编写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恰当处理理论与应用的关系,实现教材的实用化

形式逻辑作为一门工具性学科,其实用性是无庸置疑的,但由于其本身又属于理论逻辑,这就需要在教材编写中要辩证地处理理论与应用的关系。由于对该关系处理不当,现行教材存在着两种偏向,一是重视原理的阐述,脱离实际,为理论而理论,使理论成为“空中楼阁”,缺乏对实践的指导,失去其价值。二是在强调应用性、实践性、操作性时,又忽视了理论,使实践失去了理论的指导,导致实践的盲目性的偏向。目前,在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的编写中,前一种偏向更为明显。

教师教育形式逻辑教材的编写,既要重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阐述,更要坚持“以实为本”的原则,联系实际、体现实用、突出实践、注重实效。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将来要从事的职业主要是中小学教师,在其学习动机上也就带有这种职业取向,对于所学知识对将来的教育教学工作有什么作用和帮助比较看重。如果学生注意到所学内容与未来的工作之间具有密切联系时,就会产生较为浓厚的学习兴趣并形成坚强的学习意志,为完成学习任务创设积极良好的心理基础。教材编写要充分重视学生的这一学习动机,在教材中适当安排逻辑知识在中小学教学科研中应用的有关内容,并精选设计相关实例充实到理论讲解及课后练习中,注重逻辑理论联系实际,强化逻辑知识的实际运用,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的基本原理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其“学以致用”的能力,体现逻辑学的工具眭和在实践中的直接效用性。

三、充分体现形式逻辑的基础课特性,实现教材的简约化

目前,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在内容安排上仍存在着“偏、难、繁、旧”及过分追求系统性和学术性等现象,脱离了学生的实际,不符合教育学中关于“跳一跳摘到桃子”的原理,会引起学生的畏难情绪。作为基础课开设的逻辑学,其“根本任务不在于培养一批批逻辑学的专门人才,而是在于提高学生逻辑思维的素质和能力(这是大学生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方面),即通过逻辑课的教学,使学生在把握逻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的基础上,经受严格的逻辑思维训练;学会应用他们所学的逻辑知识和原理去解决日常思维和科学研究活动中的各种思维实际问题,从而为他们学习、领会和运用其他各门科学知识提供有效的逻辑思维的工具和方法。”回作为教师教育专业开设的形式逻辑,还应该在帮助学生掌握逻辑思维基本工具和方法的同时,为他们将来从事教师职业后进一步去影响和培养其所教学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和素质打下基础。

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编写应遵循“简练”这一基本原则,不能盲目追求专业课教材的系统性和理论深度,而要强干削枝,做到“精简”。“精”也即“精髓”,要求教材选取理论要适度,要少而精,突出重点,将最必要的理论知识讲清讲透。“简”也即“删繁就简”,对于对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来说并不十分必要的以及“偏、难、繁、旧”的内容作适当的“删、减、并、压”。

因为“逻辑教材体系都是教学体系,而非严密的学科体系,因此,其内容应当丰富而新颖,体系可以不必那么严密。同时,教材编写必须注意,不必把什么内容都‘讲深讲透’,而应当留给教师在课堂发挥的余地,留给学生以思考的空间,使教材具有启发性。”翻“面对着兴趣不一、水平不一、接受能力不一的学生,不能把问题搞得很专、很学术,要使大多数学生掌握基本知识或技巧。”同因此,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应该尽量“删、减、并、压”那些并不十分必要且用处不大的繁琐枯燥的公式推导及论证过程等方面的内容,安排最必要和适用的内容,而不必过分拘泥于教材的学术性及系统性。对于有些内容则可只保留其最终结论让学生记住并予以运用,不必过细地推究其成因及来源,不妨让学生“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比如“三段论各格的特殊规则”、“命题变形推理中连续换质位和换位质的推理”、“三段论的公理”、“复合三段论”等就可以删减。

四、遵循教师教育专业特点。实现教材的个性化

一本好的教材,首先应该明确自己的定位,即确定自己的读者群体,然后才能根据该群体的特点和需要,确定教材的方向、目标、内容、范围、体系结构及表达方式。“对象不同,教学内容就应不同,专科与本科、重点院校本科与非重点院校本科、师范类院校与政法院校、医学院校等,逻辑的教学内容都应不同”。围就是基于不同的专业其内容也应该有所不同,如中文、政治等专业的逻辑教学内容应侧重论证、分析、日常推理能力的培养,而理科专业则可侧重演算能力的培养。不可否认,近年来,形式逻辑教材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一大批优秀的教材被编写使用。但同时,在教材编写过程中“却也不同程度上忽视了不同类型学校、不同专业和不同的层次学生对逻辑知识的不同需要”昀,存在着“教材编写多少年一贯制,并未跳出既有的框架,只是在既有教材框架下增添删减”的现象,也即没有认真关注教材的特殊定位,造成各种教材大同小异、定位不准、缺乏个性。教师教育专业教材,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前述弊病,或与通用教材没有太大区别,或没有体现不同的层次和专业。

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的编写,要紧紧围绕其阅读与使用对象是未来的教师这一客观实际,从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现实需求出发来确定体系、组织内容,在坚持共性的前提下突现个陛。

逻辑学的特点篇4

人工智能主要研究用人工方法模拟和扩展人的智能,最终实现机器智能。人工智能研究与人的思维研究密切相关。逻辑学始终是人工智能研究中的基础科学问题,它为人工智能研究提供了根本观点与方法。

1人工智能学科的诞生

12世纪末13世纪初,西班牙罗门·卢乐提出制造可解决各种问题的通用逻辑机。17世纪,英国培根在《新工具》中提出了归纳法。随后本文由收集整理,德国莱布尼兹做出了四则运算的手摇计算器,并提出了通用符号”和推理计算”的思想。19世纪,英国布尔创立了布尔代数,奠定了现代形式逻辑研究的基础。德国弗雷格完善了命题逻辑,创建了一阶谓词演算系统。20世纪,哥德尔对一阶谓词完全性定理与n形式系统的不完全性定理进行了证明。在此基础上,克林对一般递归函数理论作了深入的研究,建立了演算理论。英国图灵建立了描述算法的机械性思维过程,提出了理想计算机模型(即图灵机),创立了自动机理论。这些都为1945年匈牙利冯·诺依曼提出存储程序的思想和建立通用电子数字计算机的冯·诺依曼型体系结构,以及1946年美国的莫克利和埃克特成功研制世界上第一台通用电子数学计算机eniac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

以上经典数理逻辑的理论成果,为1956年人工智能学科的诞生奠定了坚实的逻辑基础。

现代逻辑发展动力主要来自于数学中的公理化运动。20世纪逻辑研究严重数学化,发展出来的逻辑被恰当地称为数理逻辑”,它增强了逻辑研究的深度,使逻辑学的发展继古希腊逻辑、欧洲中世纪逻辑之后进入第三个高峰期,并且对整个现代科学特别是数学、哲学、语言学和计算机科学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

2逻辑学的发展

2.1逻辑学的大体分类

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思维形式及思维规律的科学。从17世纪德国数学家、哲学家莱布尼兹(g.leibniz)提出数理逻辑以来,随着人工智能的一步步发展的需求,各种各样的逻辑也随之产生。逻辑学大体上可分为经典逻辑、非经典逻辑和现代逻辑。经典逻辑与模态逻辑都是二值逻辑。多值逻辑,是具有多个命题真值的逻辑,是向模糊逻辑的逼近。模糊逻辑是处理具有模糊性命题的逻辑。概率逻辑是研究基于逻辑的概率推理。

2.2泛逻辑的基本原理

当今人工智能深入发展遇到的一个重大难题就是专家经验知识和常识的推理。现代逻辑迫切需要有一个统一可靠的,关于不精确推理的逻辑学作为它们进一步研究信息不完全情况下推理的基础理论,进而形成一种能包容一切逻辑形态和推理模式的,灵活的,开放的,自适应的逻辑学,这便是柔性逻辑学。而泛逻辑学就是研究刚性逻辑学(也即数理逻辑)和柔性逻辑学共同规律的逻辑学。

泛逻辑是从高层研究一切逻辑的一般规律,建立能包容一切逻辑形态和推理模式,并能根据需要自由伸缩变化的柔性逻辑学,刚性逻辑学将作为一个最小的内核存在其中,这就是提出泛逻辑的根本原因,也是泛逻辑的最终历史使命。

3逻辑学在人工智能学科的研究方面的应用

逻辑方法是人工智能研究中的主要形式化工具,逻辑学的研究成果不但为人工智能学科的诞生奠定了理论基础,而且它们还作为重要的成分被应用于人工智能系统中。

3.1经典逻辑的应用

人工智能诞生后的20年间是逻辑推理占统治地位的时期。1963年,纽厄尔、西蒙等人编制的逻辑理论机”数学定理证明程序(lt)。在此基础之上,纽厄尔和西蒙编制了通用问题求解程序(gps),开拓了人工智能问题求解”的一大领域。经典数理逻辑只是数学化的形式逻辑,只能满足人工智能的部分需要。

3.2非经典逻辑的应用

(1)不确定性的推理研究

人工智能发展了用数值的方法表示和处理不确定的信息,即给系统中每个语句或公式赋一个数值,用来表示语句的不确定性或确定性。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1976年杜达提出的主观贝叶斯模型,1978年查德提出的可能性模型,1984年邦迪提出的发生率计算模型,以及假设推理、定性推理和证据空间理论等经验性模型。

归纳逻辑是关于或然性推理的逻辑。在人工智能中,可把归纳看成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借助这种归纳方法和运用类比的方法,计算机就可以通过新、老问题的相似性,从相应的知识库中调用有关知识来处理新问题。

(2)不完全信息的推理研究

常识推理是一种非单调逻辑,即人们基于不完全的信息推出某些结论,当人们得到更完全的信息后,可以改变甚至收回原来的结论。非单调逻辑可处理信息不充分情况下的推理。20世纪80年代,赖特的缺省逻辑、麦卡锡的限定逻辑、麦克德莫特和多伊尔建立的nml非单调逻辑推理系统、摩尔的自认知逻辑都是具有开创性的非单调逻辑系统。常识推理也是一种可能出错的不精确的推理,即容错推理。

此外,多值逻辑和模糊逻辑也已经被引入到人工智能中来处理模糊性和不完全性信息的推理。多值逻辑的三个典型系统是克林、卢卡西维兹和波克万的三值逻辑系统。模糊逻辑的研究始于20世纪20年代卢卡西维兹的研究。1972年,扎德提出了模糊推理的关系合成原则,现有的绝大多数模糊推理方法都是关系合成规则的变形或扩充。

4人工智能——当代逻辑发展的动力

现代逻辑创始于19世纪末叶和20世纪早期,其发展动力主要来自于数学中的公理化运动。21世纪逻辑发展的主要动力来自哪里?笔者认为,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将至少是21世纪早期逻辑学发展的主要动力源泉,并将由此决定21世纪逻辑学的另一幅面貌。由于人工智能要模拟人的智能,它的难点不在于人脑所进行的各种必然性推理,而是最能体现人的智能特征的能动性、创造性思维,这种思维活动中包括学习、抉择、尝试、修正、推理诸因素。例如,选择性地搜集相关的经验证据,在不充分信息的基础上做出尝试性的判断或抉择,不断根据环境反馈调整、修正自己的行为,由此达到实践的成功。于是,逻辑学将不得不比较全面地研究人的思维活动,并着重研究人的思维中最能体现其能动性特征的各种不确定性推理,由此发展出的逻辑理论也将具有更强的可应用性。

5结语

逻辑学的特点篇5

逻辑学论文3900字(一):以逻辑学的角度看论证理论的进展论文

摘要:从逻辑学学科创立以来,其主要研究对象便为论证。但基于差异化的历史发展时期中,逻辑学研究人员对于论证研究的方式及方法做出的理解也存在较大不同。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逻辑学新理论涌现出来,引发了逻辑学领域对于论证理论的关注,对推动论证理论的发展起到关键影响,有加拿大学者提出,自然化逻辑将论证理论的最新发展趋势展现了出来。

关键词:逻辑学;逻辑理论;论证理论

随着关注和研究论证理论的国内外学者数量不断增加,各类相关理论成果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基于此背景下,理应重视针对论证理论对于逻辑学的意义,以及其发展和研究的实际状况展开讨论和分析,希望可以对于推动当代论证理论的发展和研究做出贡献和参考,并针对其新型发展趋势进行合理的解释。

一、研究背景

逻辑,主要是将人类实际生活内论证的一般理论的核心,抽象为起点的。所以,论证即为连接理性的关键通道,此也为《工具论》中为何提出以论证为主要核心概念依据的原因,对于亚里士多德来讲,论证对其逻辑发挥的关键作用不容忽视。在其之后,在逻辑发展的不同时期中,论证所呈现态势通常具有较大差异性。在逻辑学以独立的领域出现以后,论证便作为其核心内容而存在。在阐述苏格拉底贡献时,亚里士多德层明确指出,苏格拉底对于一般定义以及归纳论证做出的贡献不容忽视,且上述两种事物均以科学为基础。基于此,亚里士多德虽然探讨的为归纳问题,但其非常坚定的将科学作为出发点。

对于亚里士多德有关论证的观点,当代论证研究学者将其称之为论证研究三进路,即论辩、分析、修辞三种进路,分别基于三个维度针对论证展开了整体性的评价,在亚里士多德之后,传统逻辑教学体系逐渐完善最终建成,使得论证逐渐变为了逻辑内的一个具有独立性特点的构成部分。在西方近代前期,论证领域的独立性逐渐趋于明显化,随着各类代表性逻辑性教材的编撰和发表,西方传统逻辑基本结构架构逐渐成型,相关学者将逻辑划分为命题、推理等多个部分,最核心的即为推理。此后,论证问题循序渐进的发展成为具备独立特征的领域。

莱布尼茨对于现代逻辑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其层尝试通过通用语言和通用数学构建的人类语言对论证或者推理的形式架构展开描述操作,其表明,形式论证,指的不仅仅是学院中应用的经院式的论证方法,而是一种借助形式的力量得出的结论。其尝试构建一个可以覆盖全部人类思维活动的通用型符号演算系统,促使人类思维活动可以逐渐发出成为如同数学运算般清晰的行为。如果产生争论,不论是基于哲学和科学层面上来讲,人们只要静下心来计算便能够简单的分辨对错。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得知,现代逻辑不断发展,针对论证进行的理解和最初亚里士多德描述的有所出入,论证和实际生活的差距逐渐变大。此类倾向对于论证自身的理解,存在显著的制约性影响,特别是在经受现代逻辑影响后,论证概念针对实际论证的解释太过简化,进行论证评价的标准也颇具局限性,出现了很多相关问题仍待进一步探究。逻辑学者逐渐开始仅将重点置于论证的句法和语义上,相关学者表明:尤其是随着数理逻辑的快速发展,和论证分析评价有所关联的仅剩句法和语义维度,和语用维度间再无关联可言。汉布林之前的论证研究,一般也称之为当代论证发展前期的理论依据。

二、以逻辑学的角度看论证理论的进展

(一)汉布林后逻辑学视域下论证理论的发展阐述

现阶段的多数人认为当代论证最早是由图尔敏提出的,这是由于1958年《论证之用》的出版,其中最受关注的内容非“图尔敏模型”莫属。但在此书中,图尔敏的主要研究对象是论证的应用,针对逻辑形式和论证的自身并未有过多的阐述。现代论证理论之所以可以受到逻辑学者的关注,主要是由于汉布林的影响,在1970年,《谬误》出版以后,由于書中汉布林对于传统谬误理论的不认同和批判,推动了当代谬误研究的发展。在实际开展上述批判操作的过程中,汉布林基于对传统谬误概念论证本身和相应评估标准的界定方面,针对论证展开了带有批判性的分析和考察,吸引了很多学者,他们开始对当代论证思想展开了研究和分析,推动了当代论证理论的发展。正如相关学者指出内容一般:汉布林针对谬误标准处理方式进行的批判,受到了很多学者的关注,从多方面来讲,汉布林对于三种理论的发展来讲均存在不可以忽视的贡献,包括当代论证理论以及非形式轮机理论等。在《谬误》正式出版以前,不论是针对日常论证的抽象还是时态、认知逻辑的创建来讲,逻辑学家在进行非有效及有效论证形式区分当做基本目的,并非是当做论述过程中产生的论证研究,因此,《谬误》一经出版,便引起了很多方面的广泛关注。基于当代论证理论和非形式逻辑论域内,在理解论证概念的过程中,不再认同形式化的方向,而是将人类实际生活中的论证活动作为落脚点。论证也并非再只是一个命题序列,成为了一个在实际情境中进行的实际行动。典型性较高的相关观点具体包括:沃尔顿,在理解论证时,重点针对双方间观点冲突和分歧进行解决的社会方法或者语言方法。以及拉尔夫,是论证实践过程中存在提取物的文本或语言之一,于其中,论证主体尝试通过阐述缘由的方式,引导其他人认同个别论题的可信任性。

(二)基于逻辑学视角的当代论证理论发展趋势分析

自然化逻辑的核心思想,具体出现在《理性之缪:自然化的推理逻辑》中,其主要指的为一种将主体当做目的、将目标当做导向,制约于资源影响的逻辑。针对此类逻辑,伍兹融合了一些其他的元素和概念,并将之作为开展相关研究的支撑和重点,包括寻常与规范聚合,以及第三类推理等,该理论是现阶段能够满足论证研究需求的最新理论,也是逻辑学家以建设全方位服务逻辑为目的进行的尝试,对于拉近论证理论和人类现实生活间的关系也存在积极影响。此逻辑既可以很好的迎合人这一主体,对人需要承担的相应责任也具有一定的要求。同时,该理论具体是将第三种推理当做中心的,也叫做“第三种推理”,是通过和归纳强推理及演艺有效推理相比较得出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上述两种推理难以满足人类实际推理要求。此类推理的一个突出特征即为可废止,从伍兹的角度进行分析:在尝试针对第三类推理展开全方位论证分析的过程中发现,此类方式存在的突出个性化特点即为可废止。基于字面意思理解,此类方式的可废止特点,从某些角度上来讲,和人类思维活动极为类似,属于伍兹逻辑人性化的突出特点之一。由于伍兹表明,倘若实际生活中除发生中的经验性事物外,在他物不参与的条件下,人类推理中的很大部分推理均为第三种推理。倘若需要对这些推理寻找一些合理的评估标准,则归纳强及演艺有效性标准均不相符。如此一来,提出的某种推理存在“可废止性”,所指的即为前提是已经默认了某种特定结果,但在新信息出现后,需要对相应结果进行重新的判断,甚至不再接受相应结果。这和人类实际推理的要求相吻合。

伍兹近期所提出的逻辑理论的具体内容包括:

1.因果响应模型。此模型属于自然化逻辑的一种认识论方法,是基于完全改变传统认识论,推出的一种具备自然化特点的理论,其具体功能和其所解答的问题,均为人类主体的知识获取方式。该模型的具体作用主要是为了说明:人类是如何明确各种已经具有一定认识的事物的;人类是如何顺应自然化环境所提出的各类要求的;人类日常生活中,是如何做出各种行为并和其展开互动的。此模型表明,人类个体进行知识的获取,主要是由于其自身信念机制所处环境内的各类综合因素的刺激影响,伍兹对其进行概况得出:某主体明确了a结论,简单来讲,即为该主体默认a为真实的,且对其表示完全信任,那么和a相關的信念,即通过该主体信念机制所处环境规范性运转的秩序下促成的,且利用的是该主体预想的一种方式而促成的。换而言之,a的推出需要基于有效信息和不存在环境干扰的条件下。自然化逻辑的又一特点即为将经验科学以及心理主义等加入其研究范畴内。

2.寻常与规范聚合。这其中的“寻常”存在实际、日常等含义,“规范”的内容中主要涵盖了理论及规定等。推理是合理性十足的,认定其为恰当和准确的,此类恰当与准确相对应的分别为“寻常”与“规范”。伍兹提出,“寻常和规范聚合”是满足理论和实践层面上推理的结合需求的,由于人类现实生活中进行的推理多为习惯与规则、理论与实践的混合,此类混合即称之为聚合。且此类“聚合”也满足可废止的要求,应该特别注意的是,此类“聚合”优先假设了可废止这一特点,其存在此类特点即为针对这一概念的普通化要求。其呈现出的一个事实是:倘若针对推理实践开展普遍化审视操作,可以得出相关推理表现出恰当性以及精确性的次数较多。但这并无法代表此类推理均为完美的,无需再实施优化;也无法代表其可以被完全不受批判和审视的进行接受;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推理是正确的并不能表示其于所有的意义上均为正确的。因此,通常来讲,我们进行的推理基于多个层面上都无法和错误完全脱离关系。对比伍兹前期的几乎全部的逻辑理论,可以得出,自然化逻辑存在一个关键的特点,即其和认知经验科学以及自然科学等之间均存在紧密的关联性,具有丰富逻辑内容,和人类实践要求较为相符。

三、结论

综上所述,论证理论学科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丰富性,也存在较为显著的繁琐性,存在理论形态不成熟等特点,同时,其对于方法论来讲,存在不稳定性,这些均为现如今论证理论呈现出的特征。论证是逻辑学的研究主体之一,需要基于逻辑本质层面展开考察和分析,同时,其作为独立性较高的领域,也会涉及到其他学科的知识,因此也需要重视从多个角度进行探索和研究。

逻辑学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二):军校逻辑学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论文

摘要:为了军队和国防建设的发展需求,迫切需要培养善于把握军事规律和具有创新意识的军事人才,而军校正是培养高素质军事人才的摇篮。本文立足于军校逻辑课教学改革的视角,通过对逻辑课教学现状的分析,进而提出改革对策。

关键词:军校;逻辑学;教学改革;军事逻輯

一、逻辑课教学现状

一切科学理论都是以知识的形式来承载知识的内容,逻辑学就是研究思维形式的,对思维形式的研究离不开逻辑的论证,所以,逻辑学是各门学科的基础。但是,近年来,逻辑学在大学课程的地位明显下降,由原来的专业基础课变成考查课,逻辑课课时也在逐步减少;同时,教材、教学内容、考核方式都存在着某种不同层度的不足。因此,军校逻辑学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一)逻辑课教材使用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中,商家为了牟利而不折手段,图书市场也因此出现了鱼龙混杂的现象。出版商为了牟利,大量发行盗版、影印教材。甚至教材内容错误,这些不仅对知识的传递起到了阻碍作用,而且会给学生的学习带来知识的错解,从而,影响学生未来的求知欲。因此,要对逻辑学教材进行科学的选择,选择内容简洁明了、例子新颖活泼的。

(二)逻辑课教学内容

第一,逻辑课的教学观念和教学目标不符合。逻辑学是一门工具性学科,它教人如何正确思考和表达,也教人辨识谎言与欺骗。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可以提高学生的理论分析能力,并且学生在平时思考问题的时候,自觉运用课堂上所学的逻辑知识,从而遵守逻辑思维规律。但是,现在大学逻辑课教学目标依然以传授知识为主,而忽略了对学员逻辑思维素质的培养。

第二,逻辑课教学内容与课程标准的设置不相符。有些院校在开设逻辑课时,没有对授课对象进行严谨、科学的分析。高考上来的文科生、理科生和艺术生的原有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因此,会导致对所学知识的掌握不准确,并且这些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较弱。因此,创建有军队院校特色的课堂设计是优化教学内容的基本路径。

第三,逻辑课教学队伍不精与教学方法单一。很多高校,教授逻辑学的老师非本专业出身,对于逻辑学科这门体系没有全面、深入的认识和把握,所以对解逻辑知识的讲解授课方法单一,对于启发式、探究式教学方法的运用,也只是停留在口号上,讲授知识仍然背教案、满堂灌,这样不仅会使学生感觉枯燥,而且会使他们产生对知识的畏难心里。所以,教师应该努力追求激发学生兴趣的授课方法和授课内容,对逻辑事例的选举要推陈出新;同时军校要加强与地方高校协作,学习地方大学最新、最有特色的教学方法,培养具备新型教学能力的教学队伍。

(三)逻辑课考核方式

逻辑学由原来的人文专业基础理论课改为共同课限选课,考试形式由闭卷改为开卷,或写论文,这样不能真正考查出学员对所学知识的掌握。很多学员存在网上粘贴复制论文内容,根本没有经过自己的反思。开卷考试与写论文相比,对所学知识内容的考核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考试难度比闭卷总体降低。

二、逻辑课教学改革对策

(一)提升教材质量

军校教员应该分析授课对象的特点,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对教材内容进行有机整合。如果教师队伍的科研能力强,可以结合自己高校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逻辑学教材。

(二)优化教学内容

由于,逻辑学这门课程在很多院校已经成为考查课,课时也在相应减少。因此,教师必须要在通晓教材内容的基础上,科学系统的优化教材内容,而不是面片的对部分章节进行删减。教师要系统介绍逻辑理论基础知识,例如,概念、判断、推理、思维规律等等,并且依托教学大纲和人才培养方案对这些内容进行整合,目的是提升学员的理论思维能力、理性分析水平和创新意识。

(三)创新授课方法

授课方法要灵活多样,例如,启发式、探究式、情境式等教学方法不是只停留在理论上,教师要根据每节课的重难点内容,灵活选择授课方法。比如,课程开篇“绪论”,其实,没有涉及到逻辑知识,主要是培养学员的兴趣,启发学员对逻辑学的求知欲。绪论这章内容讲解时,不能照本宣科,导课必须精彩,引用《三国演义》中曹操兵败华容道的故事作为导课内容,以曹操和诸葛亮两个人的逻辑分析为线索……最后说明在他们的这场思维较量中,诸葛亮充分显示了自己的逻辑智慧,从中引出“逻辑”一词。

三、精讲军事逻辑实例

军事领域的排兵布阵,会对决策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提出很高的要求。

(一)分析军事逻辑实例的特点

首先,将传统形式逻辑与军事现象有机融合,彰显传统形式逻辑在军事领域的重要功能与作用。其次,突出实用性,为了提升军校学员的战略思维能力和战略战术谋划能力,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逻辑思维。再次,紧密结合军校学员的生活实际,深入挖掘学员身边的逻辑趣闻和案例,使他们在学习过程中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

(二)进行军事逻辑思维训练

逻辑学的特点篇6

(一)有利于拓展逻辑学发展方向,更广泛地体现逻辑学的价值

经过多年的发展,逻辑学呈现出多元发展的趋势,出现很多逻辑分支或逻辑类型,成为一个庞大的系统,并在不同的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与传统逻辑比较,现代逻辑虽然成为了当今逻辑学发展的主流,其严密性、先进性以及在现代哲学、数学、计算机、认知科学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和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一门科学的持续发展,要考虑它的适应群体和研究目的。论及此,必须提一下非形式逻辑领域被广为引证的卡亨的一段话:在几年以前的课堂上,当我正要结束(对我来说)迷人的、复杂的谓词逻辑的量词规则的时候,有个学生嫌恶地问道:他花了整整一个学期所学的东西,与诸如约翰逊总统决定再次升级越南战争的问题有何关系。我喃喃无语,就约翰逊方面说是糟糕的逻辑,然后就表示,逻辑导论不是这类课程。学生接着问道,什么课程处理这种事务。我不得不承认,就我所知,还没有这样的课程。这个学生想要今天大多数学生想要的一门与日常推理相关的课程,一门与他们听到、看到的各种论证相关的课程,这些论证的内容涉及到种族、污染、贫困、性别、核战争、人炸以及在20世纪后半叶人类所面临的所有其他问题。〔6〕28与此相同,吴家国教授也曾提及在国内发生的类似情况:1999年12月12日,为了纪念“学术百年”、面向社会宣传逻辑学,北京逻辑学会举办了一场逻辑报告会,除专业逻辑工作者参加外,还公开售票,欢迎对逻辑学感兴趣的人们参加。会上,逻辑工作者发言十分踊跃。然而,在会议结束时有一位中年女同志站起来发了言,她深沉地说:我是花钱买票来听讲的,本想学点逻辑知识对工作有用,可是,听了以后感到听不懂,不知道逻辑学对我有什么帮助。我很失望。〔7〕这些事例,充分说明了逻辑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不尽如人意的方面,甚至可以说不平衡发展的不足。在这种逻辑学与人们现实生活、思维实践严重脱离的情况下,首先从北美兴起批判性思维运动,从而推动了非形式逻辑的发展。武宏志、周建民、唐坚等人在《非形式逻辑导论》一书绪论中大量转述国外部分逻辑学家的论述,指出数学逻辑(即通常说的数理逻辑—引者)的特征及非形式逻辑学家对数学逻辑的批评,提出了“逻辑学的实践转向”。〔6〕28目前,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得到了高度重视并广泛推广,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鞠实儿教授曾提出:“假定存在一个逻辑类型,它或者是新的或已知的。如果它取代另一逻辑类型而成为被关注的主流,则称这一历史事件为逻辑学转向”。〔8〕并在该文中提出了逻辑学的认知转向。陈慕泽教授在《逻辑的非形式转向》一文中确认逻辑学是以研究推理和论证的总体目标的前提下,解释了逻辑转向的三个意思:“第一,促使逻辑学在某一阶段发展的动力,有别于上述总体目标;第二,逻辑学在此种转向目标的推动下,取得了长足的实质性的进展;第三,此种进展不但对实现其转向的目标,而且对实现逻辑学的总体目标有重要的意义”。〔9〕逻辑学的这些发展方向的转变为不同民族思维方式的研究提供了重要启发和理论依据。陈波教授在探讨“逻辑的可修正”问题时指出了“作为研究对象的逻辑”和“作为理论形态的逻辑”的区别:“前者(指作为研究对象的逻辑———引者)就是我们在实际使用着的逻辑,这是一种客观形态的东西。有没有这样的逻辑存在,是有争议的。如果有这种逻辑的话,它大概存在于人类的语言实践和思维实践中,并且与人类所面对的外部世界也有某种关联。于是,‘作为理论形态的逻辑’,就是对这种逻辑的描写、刻画或重构;它们是一种‘发现’而不是‘发明’;发现就含有描述性成分,就有真假对错之分……,由此引出一连串复杂的哲学问题。当我说‘逻辑是可修的’时候,我不是指客观形态的逻辑,这种逻辑是‘存在’那里、‘摆’在那里的东西,无法修正;至于它究竟是什么样子,则见仁见智,难以获得统一的见解。可以修正的只能是‘作为理论形态的逻辑’,即逻辑学家所构造的、并获得公认的逻辑学说和逻辑系统”。〔10〕不同民族的思维方式就是存在于不同民族语言实践和思维实践中,并在他们认识世界、表达和交流思想等与外部世界发生一切关系时具有密切关联、起重要作用的一种实际的思维现象,可视为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的”逻辑。以逻辑学视角,用逻辑学理论,研究不同民族思维方式,掌握其认识世界、交流思想的基本规律,分析其形成的历史文化背景,总结在有效交际过程中的主导推理形式,并与逻辑一般规律以及各民族传统思维方式进行比较等等,都可谓是逻辑学今后在逻辑与文化的互动视域下值得研究的新领域,也是解决逻辑脱离人们思维实际的有效途径之一,同时能够充分发挥逻辑科学在不同民族思维实践中的重要作用,体现其应用价值。

(二)有利于中国逻辑史的研究,丰富中国古代逻辑思想

西方逻辑传入中国之后,中国有识之士大量介绍、学习西方逻辑的同时,围绕“中国古代有没有逻辑?”、“逻辑在中国历史上的状况应当如何认识与评价?”的问题开始了中国逻辑史的研究。经过一个世纪以来几代学者的辛勤劳动和不懈努力,中国逻辑史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对中国逻辑史的研究对象形成共识,研究方法进一步科学化,研究成果可谓是洋洋大观。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逻辑思想是逻辑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古代有丰富的逻辑思想,其中由于中国古代的历史发展本身就是一个不同民族不断融合的过程,其历史的发展演变中当然也包括了不同民族的历史文化的持续融合过程。因此,研究中国古代的逻辑思想,理应包括在不同历史文化背景下形成的不同民族的逻辑思想。不同民族的思维方式不能说是不同的逻辑,但它是逻辑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在不同民族群体的思维实践中占居主导地位并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应该通过学习、研究不同民族思维方式来探究其规律性的因素,通过比较研究,丰富中国的古代逻辑思想。比如,蒙古族是我国具有悠久历史的少数民族之一,长期以来在以蒙古高原为中心的北方辽阔草原为依靠游牧经济生息繁衍,创造了有别于中原农业文明的草原文化,形成了独有特色的蒙古族思维方式。蒙古人的为人处事方式与汉族人有别样的一面。那么这是为什么?这种特征是怎么形成的?这些问题要从古代蒙古族的历史文化背景着手,进行全方位、系统的研究,并与汉族古代逻辑思想进行比较,分析与汉族及其它民族思维方式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等。逻辑与文化具有密不可分的互动关系。张东荪先生进行了逻辑与语言结合的研究,提出了自己关于逻辑与文化之间关系的观点,有人称之为“文化主义逻辑观”。他认为:“逻辑是由文化所需要而逼迫出来的,跟着哲学思想走,是文化的产物,由于不同国家、民族的文化不同,因此逻辑就不同,不存在先验的、普遍的逻辑,没有唯一的逻辑,而只有在各种不同文化背景下所形成的不同逻辑”。〔11〕崔清田教授则在中西逻辑比较研究中充分阐明了逻辑与文化之间的互动关系。他指出:“逻辑与文化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客观联系。这种联系是由文化的整体性,以及包括逻辑思维在内的思维方式在构成文化整体的诸要素中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逻辑与文化的关系既表现为文化的整体特征和需求对逻辑的制约,也表现为逻辑对文化发展的影响。文化对逻辑的制约,决定了由特定历史阶段的特定文化所孕育出的不同逻辑传统,既有共同性的一面,又有特殊的一面”。〔1〕156鞠实儿教授在《逻辑学的问题与未来》一文中指出,在某一文明内部,由不同的人群所创造的不同或具有显著差异的物质和精神产品构成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文明可以具有不同的逻辑。〔12〕众所周知,中国逻辑学界“大逻辑观”与“小逻辑观”之争可以说至今还没有彻底结束。我们虽然没有将大逻辑观扩大化,持不同的民族都有不同的逻辑,或者不同民族的思维方式就是不同的逻辑的观点。但是,从中国特殊的历史文化背景出发,将不同民族的思维方式或不同文化群体的说理方式作为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组成部分进行研究是很有必要的。布留尔将原始人的思维称作为“原逻辑”,并指出:它(指原始人的思维)不是反逻辑的,也不是非逻辑的。〔13〕一个民族的思维方式或一个文化群体的说理方式可以说是前逻辑或原逻辑,它体现着一个文化群体在认识客观事物、表达思想、论证观点等方面的规律、规则、程序、步骤、手段等共同的思维特点和思维趋向。将不同民族的思维方式或不同文化群体的说理方式纳入到中国逻辑史研究范畴,能够丰富中国古代逻辑思想,体现我国多民族的文化、思维相互影响、交融一体的特点,对中国逻辑史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有利于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和民族文化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当今社会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信息传播方式不断进步,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日趋频繁。不同民族文化从表面上看,有很多显现的、可感知的差异,而其最本质的差异潜在于一种文化的深层次。这里包括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积淀的文化理念。这种理念在不同民族政治、经济、历史、文学、艺术、道德、宗教、风俗、语言文字等诸多领域起作用并处处得到体现。一个民族或一种文化群体的思维方式以及说理方式贯穿于该文化体系中,有学者称之为文化的“本”和“纽带”,认为在思维方式的作用下各种具体文化形态和形式联结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不同文化群体之间或不同说理方式的人群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可以视为一种跨文化的论证。评价一个论证的好坏,有很多不同的标准。从非形式逻辑标准分析,其要素———“论证者”与“目标听众”至关重要。所谓论证者“就是指提出论证的人”。所谓目标听众“即是指论证者试图说服的听众”。〔14〕面对不同民族文化群体之间或不同说理方式的人群之间的跨文化互动,不仅要考虑论证形式的共性,更要考虑涉及论证者和目标听众的文化差异性。和谐社会需要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和谐社会是通过社会主体———人的行为得以实现的,只有人人保持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社会才能够和谐发展。每个人的行为都受其思维方式的制约,是思维方式的具体表现,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也是如此。在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过程中,能够多一些和谐、少一些冲突,其重要的前提之一就是对彼此思维方式的全面、正确了解。因此,对不同民族的思维方式进行认真研究,正确认识、全面了解不同民族文化各层面的具体状态及其历史演变,把握其文化的特质思维方式背后深层次的因素,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时代需要。鞠实儿教授曾提出“广义论证”〔15〕概念,扩大了逻辑家族成员,在广义论证的框架内考察不同文化群体的说理方式以及具有不同说理方式的人群之间的交流方式,将不同文化群体的说理方式纳入到逻辑家族。广义论证不仅考虑到论证中的语境变量,而且还将文化作为变量引入逻辑学的研究领域;强调博弈参与者的文化隶属关系对论证活动的作用,从而允许我们在广义论证的框架内考察不同文化群体的说理方式,以及具有不同说理方式的人群之间的交流方式。由于参与者的社会文化隶属关系对论证的实施方式和论证结果的可接受性有直接的制约作用,事实上,如果博弈者使用的规则不被他们所属的文化群体认可,博弈的结果将不会被相应的群体所接受,所以也就没有规范性。这一理论的提出对于逻辑学发展和不同民族文化交流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在这样理论指导和“文明平等原则”〔12〕下,不同民族之间才能够顺利有效地交流,也只有这样的原则下,不同民族文化才能平等、协调发展。

二、民族思维方式的研究方法

任何一门科学或学科不容忽视研究方法的重要性。科学的研究方法是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民族思维方式的研究,要借鉴中国逻辑史研究的成功经验,采取比较研究方法和历史分析与文化诠释的方法。

(一)比较研究方法

比较研究方法是诸多学科普遍运用的研究方法。不同学科运用比较研究方法之后,在该学科研究领域出现过新的分支或研究方向。例如,比较文学、比较逻辑等。民族思维方式的研究,也离不开比较研究方法。因为,只有在比较中才能够更好地体现不同民族思维方式的本质特征和一般规律。采用比较方法,必须坚持科学、客观的原则,不能盲目比附或强行比较。要明确比较目的、对象,要通过不同民族思维方式所形成的历史文化背景、主要特征的比较,总结出他们的共性和个性,全面、客观地分析他们的异同特征形成的原因,掌握发展规律,分析发展趋势,指导不同民族群体和个体之间的交流。

(二)历史分析与文化诠释方法

历史分析与文化诠释方法是中国逻辑史研究的一种成功的研究方法。即把中国古代逻辑史放在它产生和发展的具体历史环境和文化环境中,将中国古代逻辑思想作为先秦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当时的哲学、伦理学、政治学、语言学和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思想以及文化发展的基本特征结合起来进行全面的分析、考察,从而得出全面、确切的结论。历史分析与文化诠释方法不仅纠正了过去中国逻辑史研究“据西释中”、“简单比附”方法的缺陷和不足,为中国逻辑史研究开辟新的思路,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而且对很多学科的研究都具有方法论意义。民族思维方式研究必须正确采用历史分析与文化诠释方法,把不同民族思维方式放在其产生和发展的该民族的特定历史背景和文化环境中,进行全面考察、认真分析、高度概括、科学归纳,得出切合实际的结论。

三、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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