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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方案(收集3篇)

时间: 2025-12-02 栏目:实用范文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方案范文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持续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建设生态为目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巩固我区扬尘污染综合防治成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格考核,扎实做好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努力促进全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防治

1、道路清扫冲洗保洁。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交通(公路)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大建成区及国省道、外环路和镇(街道)间连接道路的机扫频次,主干道路机扫率要达到90%以上,避免人工普扫造成二次扬尘污染;严格按照防治任务和冲洗规范要求实施冲洗作业,主干道路冲洗率达到100%。各单位要根据任务需要配备机扫车辆和冲洗车辆。

2、实施密闭运输。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渣土等散装物料密闭运输管理的通知》要求,做好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装置改装工作,加大路查力度,促进密闭运输工作有序开展。

3、禁止大货车违规进入城区行驶。公安交警部门要按规定设置明显禁行标志并组织经常性、全天候、不定时上路检查,杜绝大货车违反禁行规定穿越城区行驶。

4、做好路面硬化。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内主要道路和负责的主要道路与支线的平交路口全部进行硬化和绿化,杜绝车辆带泥上路造成扬尘污染。

5、设立车辆冲洗站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在进入辖区的主要道路设置车辆冲洗站点,对进入辖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企业要在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二)建筑、拆迁、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1、房地产开发、旧村改造、道路和市政工程等各类建设施工项目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的日常监管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均达到100%。

2、建设项目开工前,各建设单位要首先规划建设好施工场地道路,并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标准的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建筑施工场地周边要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全封闭围挡,否则住建部门不得进行安全文明工地验收。

3、项目开工后,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单位、旧村改造项目村、道路和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单位的监管,要求各建设单位配备专人负责施工工地的环境管理工作,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渣土,避免渣土堆形成。

(三)物流园区和料场堆场扬尘污染防治

1、物流园区和经营场所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物流园区和经营场所要对所属场地实施绿化、硬化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密闭运输;设置标准的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2、粉性物料堆场、货场扬尘控制措施。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散状物料的堆场、货场的道路和场地必须实施硬化或绿化,并采取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措施;在储存、堆放过程中采取制式固定的围挡、篷盖等全密闭措施;物料装卸过程采取封闭作业方式,并采取喷淋等防尘措施;进出车辆采取密闭运输;设置标准的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保洁。

3、渣土堆清理整治。按照市环工委办公室《关于城区渣土堆清理整治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完成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所有渣土堆和建筑、拆迁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建立即时清理长效工作机制。严禁在城区和周边形成新的渣土堆,确需临时堆存的必须实施密闭或篷盖等防尘措施。

4、规划建设建筑垃圾吸纳场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规划建设建筑、拆迁垃圾吸纳场所,对垃圾渣土采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并建立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制止、依法处理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5、闲置场地绿化。对于闲置或未开发的土地,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各土地产权单位或个人负责实施全面绿化,并采取围挡降尘措施,减少城区地面。

(四)露天矿山开采加工扬尘污染防治

全区“三区两线”(重要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规划区,铁路、重要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矿山禁止开采和石料加工,废弃露天开采矿山要实施生态恢复和绿化,符合条件的开采矿山要落实生态开采要求,严格按环评报告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落实污染控制措施;石料粉碎加工企业要严格实施密闭作业,配备除尘设施,落实洒水降尘、场地硬化、围挡、密闭运输等扬尘控制措施。禁止向无制式密闭装置的运输车辆出售和提供原料。

(五)企业扬尘污染防治

开展工业企业加强规范化管理实施无尘化清洁生产活动,努力控制粉尘扬尘污染。

1、认真执行《清洁生产促进法》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加强规范化管理、实施无尘化清洁生产管理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机构,加强现场管理,实现无尘化清洁生产目标。

2、加强粉性物料和堆场管理。企业粉性物料要密闭储存,严禁露天存放;料棚内每天定时洒水降尘;热电、建陶、粉性物料转运站、混凝土搅拌等行业严格按照精细化环境管理规范要求,加强现场管理;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物料的堆场、货场场地必须实施硬化绿化,配备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设施,采取制式固定的围挡、篷盖等全密闭措施。物料装卸、运输实行封闭作业,并有喷淋等防尘措施。

3、加大厂区扬尘、粉尘污染防治。企业所属区域道路按照市环工委《关于道路冲洗保洁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冲洗保洁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道路冲洗保洁。企业所属区域路面没有全面硬化的要进一步硬化。洒水、冲洗设施配备不全的要尽快配备齐全。洒水、冲洗设备要有专人使用管理,按照规定时间和频次进行道路冲洗保洁,避免造成扬尘污染。

4、加强车间内无组织扬尘点的监管。对车间内无组织粉尘扬尘点和易产生粉尘扬尘的点位要由专人负责管理;车间内要经常清扫保洁。

5、加强运输车辆无组织排放管理。车辆进出企业要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加强企业进出货运车辆清洁运输的管理意见》(淄环发[2009]119号)要求,在厂区出入口设置标准的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运输粉性物料的车辆要按规定篷盖或密闭运输,进出厂区的运输车辆按规定实施冲洗,防止撒漏和带泥上路。

(六)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1、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机构建设。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淄环发〔2008〕106号)要求,成立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相应设备,积极开展机动车排气抽检工作,确保抽检率不低于辖区内在用机动车保有量的5%。

2、要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监督管理。做好辖区内道路运输经营单位的机动车排污申报工作,全面掌握本辖区道路运输车辆的排污状况。

3、加大对高污染和无环保检验标志车辆的查处力度。有关部门要加大路查工作力度,禁止高污染和无环保检验标志车辆上路行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的淘汰力度。

4、限制高排放大型货运车辆、低速货车和黄标车进入城区行驶。对新购车辆和申请转入我区的外地机动车,汽油和气体车辆必须执行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车辆必须执行国Ⅲ以上标准,否则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5、全面推广使用国Ⅳ标准油品,加大清洁燃料和车辆的推广使用力度。

(七)秸秆和垃圾焚烧污染防治

1、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要求,加大监管力度,特别要抓好夏秋收后期的禁烧监管,防止后期焚烧现象的发生。建立完善秸秆收集、储运和综合利用体系,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污染。

2、加强垃圾收购站点管理,严格禁止垃圾焚烧,特别要杜绝焚烧电线和橡胶等有机垃圾作燃料的现象发生。

(八)镇(街道)扬尘防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全面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要落实扬尘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全面开展无尘化清洁乡镇创建活动。配备必要的机扫、冲洗车辆,加强辖区内主要道路的冲洗保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厂区内及周边道路冲洗保洁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小街小巷清扫、洒水等降尘工作。大力推行生态绿色社区建设,切实加强对社区扬尘环境管理的组织领导,下大力气抓好督促落实,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

三、阶段划分及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自4月1日起至10月31日,开展扬尘污染综合防治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责任单位按任务分解要求完成阶段性综合防治任务。

(二)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开始,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结合方案要求,组织自查验收,区扬尘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考核,通报有关情况。

(三)建立长效防治机制。区扬尘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日常监管职能,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集中办公和联合检查等制度,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组织调度检查,适时组织专项行动和考核,实现扬尘污染治理的制度化、常态化。

四、责任分工

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2、区经信局负责煤炭经营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做好建成区及周边煤炭经营点的规范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无证及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煤炭经营站点;加强对囤煤场所粉尘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所有煤堆必须设置喷淋、围挡和覆盖,严禁露天堆放;配合工商部门依法取缔无照经销场(点)。

3、区住建局负责住房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及清洁能源推广工作。抓好建筑施工、市政工程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建成区内道路硬化工作,切实实现“行车路必硬化,空闲地必绿化”的目标;加大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大力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加快全区天然气规划进度,进一步提高天然气使用普及率,重点做好城区内供热管网建设。开展建筑工地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减少建筑扬尘污染。

4、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镇村道路硬化及维护保养;城区运营车辆大力推广实施清洁燃料;设立固定检查站,加强对城区外超限、超载和未采取密闭运输装置车辆的查处;交通建设项目中,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大对道路施工扬尘的管理。公路建设中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公路两侧及料场、弃渣场等的生态恢复。要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纳入车辆营运、机动车维修等重要监管内容,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排气污染维修的监督管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具备资格的企业名单。开展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取缔现有敞开式土方运输车辆,改为液压密闭运输渣土车辆,凡不能改造或置换的,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在运输路线起点和终点,建设车辆冲洗系统,保障车体及轮胎的清洁,杜绝车辆带土、带泥上路行驶问题。

5、区农业局负责秸秆禁烧工作。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要求,加大监管力度,抓好夏秋收种后期的秸秆禁烧工作。保证城区周边、公路边沟不堆放农作物,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事件。

6、区环保分局负责企业扬尘污染防治和机动车尾气防治工作。认真组织无尘化清洁企业创建活动,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和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及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监督管理。

7、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禁止垃圾焚烧和露天烧烤,负责城区内运输车辆撒漏查处工作,负责城区及周边建筑渣土、生活垃圾私拉乱倒和垃圾焚烧及城区内餐饮油烟防治,禁止城区内露天木炭烧烤,依法查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建筑渣土的行为。开展垃圾、树叶焚烧专项整治行动,减少粉尘污染。

8、区环卫局负责道路冲洗保洁及建筑拆迁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搞好城区道路的机扫和冲洗保洁,以及外环及主要干线道路的冲洗保洁,确保冲洗效果。全面完成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所有渣土堆和建筑、拆迁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

9、区房管局负责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抓好拆迁施工工地围挡、洒水降尘等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的落实,拆迁垃圾及时清运,渣土废料密闭运输。

10、区园林局负责园林绿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抓好城区地面的绿化工作及城区道路两侧的立体绿化,对城区道路两侧的绿化带进行改造,避免雨水将泥土冲入路面。

11、区林业局负责林业绿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强荒山造林和城乡交界地带道路、河岸的绿化和工业园区周边绿化,在城区间和城乡间建设绿化隔离带。绿化施工时要采取防尘降尘措施,产生渣土日产日清,并采取密闭措施运输。

12、工商分局和质监分局负责油品质量监督工作,保证油品质量达到国Ⅳ标准。

13、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矿山开采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规范矿山开采秩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督促符合条件的开采矿山实施生态开采,督导废弃露天开采矿山实施生态恢复。

14、交警大队负责交通运输车辆限行禁行工作。在主要交通路口划定大货车禁行区域,设立禁行标志,加强对城区内无牌、无证行为的查处。加大对高污染和无环保检验标志车辆的查处力度,对持有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禁止进入排气污染防治交通管制限行区域。对新购机动车和申请转入我区的外地机动车必须符合机动车登记标准,否则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15、公路分局负责国道、省道及外环路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破损路面及时修复,专人负责对散装物料运输车辆漏撒的查处监管,经常组织检查。

16、区监察局、区环保分局、区政府督查室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督查考核工作,供电部负责做好断、限电等配合工作,工商分局负责做好对扬尘污染企业吊销营业执照等配合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全区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成立扬尘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分局,负责协调解决扬尘污染综合防治中遇到的问题,抓好防治工作的检查考核和情况通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建立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确保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在每月月底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扬尘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方案范文篇2

编制:

审核:

审批:

年月日

xxxxxx工程

“防尘减霾”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职务

职责

联系电话

1

组长

全面负责防尘减霾工作

2

副组长

防尘减霾工作责任人,全面负责现场防尘减霾工作。

3

专管员

负责防尘减霾日常检查工作

5

专员

负责防尘减霾物资购置及调配

6

成员

负责工地现场检查、整改落实

7

成员

负责防尘减霾宣传、协调工作

8

成员

负责施工现场机械、人员调配

9

成员

负责工地现场检查、整改落实

备注:防尘减霾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以上人员无故不得请假,手机24小时开机;责任人:

一、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施工范围: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5、《陕西省“治污减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

6、《西安市加强冬季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7、市委市政府及灞桥区管委会关于“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

8、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文件

8、施工组织设计

三、管理目标

针对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我们将认真贯切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标准,不断提高全体参建员工的意识,综合利用各种资源,最大限度的降低空气污染,本工程防尘目标如下: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施工场地周边居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四、组织建立

(一)本段工程建立由项目经理、工程部、施工部、各作业队等,工作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置,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管理融入到整个施工管理中。

(二)施工现场扬尘预防治理领导小组

为保证现场的“治污减霾”工作达到标准,成立现场扬尘预防治理领导小组,成员见附件

(三)职责及规章制度

3.1、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施工质量,由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尘施工领导小组,全员参与。

3.2、巡视制度

巡视检查是消除扬尘隐患,预防扬尘,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使作业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利因素,保障生产,特制定巡视检查制度如下:

1、巡视检查的内容,按照主要控制点进行巡检,对照检查执行情况;

2、巡视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3、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定期检查,每周突击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劳务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的工作程序要每日进行自检,项目部组员监督检查,随时消除隐患。

4、突击检查

每周组织突击检查一次;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在施工高峰期时,可适当增加组织突击检查次数。

5、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冬季多风、空气干燥,易形成扬尘,提前作好冬季防风;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要认真搞好防尘治污减霾教育,落实防尘治污减霾防范措施。

6、对检查出的扬尘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扬尘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扬尘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五、基础建设

(一)宣传

要做好施工扬尘控制,确保达标。除了做好组织建设工作以外,

必须做好工地内部宣传和发动工作,以增强全员的意识,控制扬尘污染,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

向社会公开承诺,利用工地出入口处公示牌的形式,向社会承诺施工扬尘污染的控制措施,其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西安市冬季保卫蓝天行动方案》的要求,搞好工作,本项目部在文明施工承诺基础上,针对控制扬尘再次向社会承诺:

1)结合文明施工管理,实施工地施工扬尘控制,确保施工生产不造成扬尘污染;

2)工地周围实施围墙封闭,临时便道及场地全部进行硬化处理;

3)现场的堆积土方进行压实、覆盖,采用封闭式车辆进行运输,工地车辆出门进行清洗、清扫;

4)结构临边进行密目安全网围护,石灰、二灰碎石等未能及时用完的立即覆盖,水泥入库实施封闭;

5)生活垃圾袋装化,并及时清理;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6)工地内不焚烧垃圾废料;工程结束前不拆除围挡,凡易产生粉尘的施工作业必须进行防控措施;

7)以上承诺,请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本项目部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环保部门的检查验收;

8)在工地入口处标志牌中增加“施工扬尘控制措施”,用精练的文字来概况其控制内容为:

A、施工现场围挡封闭;

B、施工现临时场地及便道硬化处理;

C、现场堆土压实、覆盖,封闭式车辆运输,车辆出门清洗;

D、生活垃圾袋装化并及时清理;

E、结构临边密布安全网围护;

F、使用商品混凝土和砂浆;

G、水泥入库,木工车间封闭;

H、垃圾集中堆放,抛洒,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分类堆放点;

I、焚烧垃圾废料。

9)在工地的入口处标志牌中,增加“重大不利因素控制公示牌”,并将扬尘污染控制内容包含其中,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作为施工安全管理的一部分,具体内容为:

a、现场张挂“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内容的宣传,以渲染气氛。

b、利用黑板报的板块形式,宣传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重要性及防范技能和知识,每两个月一期,并作原始记录。

c、组织全体职工,召开一次施工扬尘控制宣传发动专题会,宣传扬尘污染的危害性,并利用平时的安全教育,将、防扬尘污染内容贯穿于其中。

(二)基础设施

1、工地围挡

可利用工地围挡,围挡外贴“中国梦”宣传布。在大门围挡两侧各留3米作为工地告知栏,两侧分别设置项目“文明施工承诺牌”、“扬尘控制措施公示牌”、在施工工地监督栏和工程概况、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名字、监督电话等:

2、施工场地

根据现场实际条件,除工程用地、施工场区内的材料堆场及加工场占用地和办公生活区活动场所均硬化外,其余空地裸露黄土进行全部覆盖,以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和生活。施工现场内的临时道路规划尽量设置在拟建道路处。道路施工先处理好道路基层素土翻挖碾压,再分层回填8%石灰土,之后采用12t以上压路机进行压实,以确保达到防尘防污染要求,还要定期向地面洒水,以减少灰尘对周围的污染。每天安排专人清扫施工场地和临时道路,保持工地和所有场地道路的清洁;施工现场每天间隔2-3小时洒水一次,保持路面湿润,减少扬尘。

3、建筑垃圾临时储存

为了使建筑垃圾不因未及时清运而造成现场堆积所产生扬尘污染,本工程计划从正式开工阶段施工起,在场地设置一处建筑垃圾临时储存地,既方便垃圾的集中处理,又能控制扬尘的产生和分散挥发。

4、木工房

施工现场木工机械使用所产生的灰尘、废料等,既能导致扬尘污染,又可引发火灾事故,必须加以控制。木工房,专人管理,定时和及时清理,确保无扬尘产生。

5、施工现场

①施工围挡:由于本工程处于江村沟填埋场内、施工现场为垃圾填埋场,区域划分施工现场围挡采用1.5m高围挡绿网进行围挡,做到施工现场完全封闭。

②场内道路:由于本工程施工道路需要借用场区运营路,本单位对原始运营路进行平整压实,做到运输无扬尘。

③冲洗设备:本单位利用移动式冲洗设备与水车配合进行出入口车辆冲洗,可达到驶出车辆不带泥土。

④场地覆盖:现场所有裸露黄土全部用治污减霾绿网进行覆盖,覆盖绿网材料已全部到位,且现场有专管员随时准备覆盖绿网,做到施工一片覆盖一片。

六、管理控制

(一)日常管理

1、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保洁

施工区内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清洁;日常车辆进料,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清扫,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进行日常保结清扫工作。

2、每日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尘土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运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

3、在清扫前,必须对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

4、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二)清表及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清表及建筑垃圾临时储存由专人负责管理,并由材料员负责通知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具体措施如下:

1、清表渣土应及时清运至工地现场指定位置,未能及时清运的及时采取覆盖或洒水降尘措施,及时做好清运记录。

2、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超量堆放,及时进行遮盖洒水,防止粉尘挥发。

3、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三)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影响,必须实施控制。具体措施如下:

1、垃圾的清运和土方转运车辆必须有车厢自动翻盖的车辆并进行密封、包扎或覆盖,实施封闭运输,必须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无此设备的车辆严禁进场运输。

2、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必须经过洗车池,配置高压水枪,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

3、自动翻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四)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石灰、水泥、砂、片石、刷坡挖方土方均为工地常用材料,难免产生粉尘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1、严格控制石灰、水泥进场时间,进场后若需露天短时间存放,应立即进行覆盖,用多少进多少。

2、石子、砂堆放在专用场地,控制进料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得大量囤积。

(五)阶段性管理

在加强基础设备设施日常管理得同时,必须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动态化管理。

1、刷坡土方施工阶段

1)与土方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中必须强调防止施工扬尘污染得责任,共同做好扬尘控制。土方施工协议包括:施工现场土方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承诺书、对周边影响及防治措施、土方开挖施工准备、土方开挖质量要求和质量措施、土方开挖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土方的运输和堆放地点;

2)工程土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安排,做到随挖随外运;施工场地内的汽车车速减至8km/h,推土机的推土速度减至8km/h;

3)除做好硬地坪外,其它露土部分必须保持密实,不得随意开挖翻土。

4)现场一律使用商品砼;

5)清理垃圾时,预先洒水湿润。清理垃圾集中堆放,为防止垃圾在清运时因风吹、抖动而产生扬尘,转运时每部车上都必须遮盖密目网;

2、总体施工阶段

1)刷坡挖土方作业必须分段开挖、转运,回填完成后尽快碾压成型,尽量减少翻开泥土的时间;

2)如开挖土堆积时间长,必须进行表面压实,并及时进行覆盖;

3)绿化土进场时必须随到随用,堆积时间过长而产生扬尘;

4)施工现场堆土要使用蓬布及密目网双层覆盖;

5)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要进行碾压,及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6)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畅通的排水沟,设置沉淀池,确保雨期洪水不污染城市道、堵塞管道。

七、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预防治理工作计划

(1)认真学习和贯彻《西安市加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精神,促进《陕西省“治污减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西安市加强冬季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灞桥区管委会关于“治污减霾”工作的部署方案。

(2)积极全面地开展扬尘污染预防治理工作,成立治污减霾领导小组。

(3)加强“治污减霾·保卫蓝天”宣传工作,提高全员扬尘预防治理意识。

(4)现场采取图片、表扬、评优、奖励等多种形式进行扬尘预防治理宣传,并将扬尘预防治理知识的普及工作落实到每位施工人员身上。

(5)对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工地扬尘预防治理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严禁上岗。

(6)现场建立扬尘预防治理义务监督岗制度,保证及时反馈信息,对扬尘预防治理做得不周之处及时提出整正改方案,积极改进并完善扬尘预防治理措施。

(7)严格按照施组中扬尘预防治理措施开展扬尘预防治理工作,其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

八、施工现场环扬尘预防治理保工作制度

(1)积极全面开展工作,加强施工现场扬尘预防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由技术、生产、材料、机械等部门组成的扬尘预防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建立施工现场扬尘预防治理自我保证体系,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3)不定期组织工地的业务人员学习国家、陕西省、西安市有关扬尘预防治理的各项规定,及灞桥区区委、区政府及灞桥区管理委员会“治污减霾”工作的部署方案。

(4)认真做好施工现场扬尘预防治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5)施工现场要经常采取多种形式的扬尘预防治理宣传教育活动,施工队进场集体进行扬尘预防治理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扬尘预防治理意识和法制观念,未经培训严禁上岗。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方案范文篇3

一、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局坚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及省、市、县决策部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科学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治理措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二、工作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工作任务

年初,我局就将环保工作列入了全年的工作计划,紧扣环保工作责任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目标。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注重宣传,提高环保意识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国策意识,我局深入建筑企业、在建工地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了公众关心生产生活质量,主动参与环境建设,依法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自觉性。

(三)高度重视,狠抓扬尘治理

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建筑工地环境管理防止建筑扬尘、废水、噪声污染,我局专门成立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局质监站具体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了建设单位负总责、施工单位抓落实、监理单位抓监管的工作机制,将扬尘治理实施方案下发各工地,按照“谁建设、谁治理、谁付费”的原则,要求建设单位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成本,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编制完成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细化管控措施和管理责任,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信息;监理单位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加强施工现场检查,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确保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多措并举抓整改,对建筑工地出入口采取硬化、围挡、冲洗等措施进行降尘治理,对建筑工地空气尘土采取防尘炮等设备进行治理;对建筑物料场采取蓬盖、覆盖等措施进行治理,对裸露土进行绿化覆盖以及对渣土车采取覆盖、冲洗等措施进行治理,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硬件达标。

三是坚持以建筑工地为重点,紧紧围绕“六个100%”的防治目标,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蓬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切实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抓牢防治工作的关键环节。

四是开展专项检查,我局在10月召开“资溪县建筑扬尘治理工作推进会”,下发《资溪县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通知施工及监理企业16家,在建项目24个参会。要求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进行落实;我局成立了三个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督查小组,对全县在建工地进行了大检查,下达“扬尘治理”整改通知单20份并整改到位;期间主要领导带领督查小组深入施工现场一线进行指导督查,进一步增强了各业主、监理、施工企业的对落实扬尘治理工作的思想意识;经过连续的整治行动,在建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取得有效改善。

(四)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积极督促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扩容建设,该工程按时完成建设进行试运行,并通过环保验收,推进三江国际、泸溪府等新建小区污水处理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和污水浓度,完成问题整改并销号。目前城镇污水处理相关工作已移交至城管局。

(五)强化管理,确保监管到位

在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抓住重点,齐抓共管,有效施策,强化管理,严格执法,使环保目标责任状各项内容和指标和指标落到了实处。

一是从源头上规范。我局在工程建设方面,严格执行“一审批、三同时”制度,对引进的新、改、扩建的项目要求其先过环保审批关;在建设的过程中,认真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

二是在监督中整治,我们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建设工程的监管,严格按照县政府下达的环境污染整治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确保了整治效果。

三是在服务中提高。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我局把环保工作当作是为人民服务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想群众之所想,为群众之所需,认真抓好抓实。

三、存在问题

部分建设单位对扬尘治理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没有将扬尘治理费用写入合同,没有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部分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没有编制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细化管控措施和管理责任;部分项目监理单位未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未加强施工现场检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入学习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将环保法规、政策的学习纳入局党组和干部职工培训内容,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使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全面掌握城乡建设过程中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切实增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保护环境作为城镇化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努力做到认识上有高度,工作上有力度。

(二)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方式,增加宣传频率,切实增强业主、监理、施工企业的环保意识,认识到扬尘治理对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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