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动员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5月30日全省扬尘污染防治现场会议精神,动员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打一场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会议第一阶段,我和部分参会同志现场检查了几个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就存在的问题与相关责任地区和部门进行了交流。刚才,区、区、建设局、城管局分别就如何打好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讲得都很好。下面,我再讲两点意见:
一、研判形势、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今年以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喜忧参半。一方面两项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实现“双达标”。1—5月,我市空气优良率58.9%,同比2017年上升4.6个百分点,优良率排全省第七位,同比升幅排全省第三位,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61.4微克/立方米,同比2017年下降升6.1%,浓度值排全省第7位,同比降幅排全省第一,是目前为止,全省唯一空气优良率升幅、细颗粒物(PM2.5)降幅两项考核指标“双达标”的城市。另一方面,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不降反升。1—5月,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119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上升了7.0%,浓度值排全省第12位,导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一直较低,4月份甚至跌入全国10强“黑榜”。从监测数据来看,扬尘污染是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最突出的短板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回顾近几年来扬尘防治工作,我市先后颁布执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渣土运输管理办法,连续多年开展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市领导多次亲自带队在一线督查,市大气办组织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通过媒体给予曝光,特别是去年12月份,我市实施“史上最严”空气质量强化管控,对土石方施工阶段的易重污染作业项目实施全面停工,对非土石方阶段的项目实施严查重管,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由于整治工作的标准偏低,长效管控未能落实,扬尘管控的成效还有待提升和巩固。从近期督查检查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工地施工扬尘防护措施不到位。市区房屋建筑工地“三池一冲洗设备”等防尘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相对较好,但存在“建而不用、用而不常”的情况,硬件设备常成为摆设,并且土方、垃圾覆盖不全面、不到位的现象在工地也比较普遍。交通、水利、园林绿化以及房屋拆除工程防尘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相对较差,特别是园林绿化工程,“裸建”现象非常突出。二是渣土运输管理不到位。渣土运输管理办法未能得到严格执行,渣土车进出工地不冲洗、违规超载、密闭化装置不使用、沿途抛洒等现象还客观存在,夜间尤甚。三是道路扬尘清理不及时。城市道路积尘较多,特别是道路工程周边,道路积尘现象十分严重。源头固然是工地,但清扫保洁也未能跟上。四是执法监管不到位。一些地区、职能部门扬尘管控意识不强,监管职责和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习惯采取“宣传式”、“运动式”执法,未真正动真碰硬,造成法律、法规刚性不够,诸多违规行为不能得到根本纠正。譬如:在对园林绿化、水利、房屋拆迁等施工工程的管控中,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现象比较严重。正是由于这种松懈的管控状态,造成我市的扬尘污染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这样的管控状态与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要求不相匹配,与当前的生态文明建设形势不相适应,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要求不相协调,与我市生态文明名城的定位和形象极不相称。我们必须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改善扬尘污染防治任务摆在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最为突出的位置,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定信心、一着不让、果断行动,以工地、道路、裸土扬尘防治为重点突破口,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对扬尘问题“零容忍”,实行全覆盖、全达标管理,通过“百日攻坚”结合“长效管控”,切实提升扬尘管理水平,促进空气质量加快改善。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扎实打好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
扬尘污染“点多、面广、线长”,有易反复、易突发的特点,再加上来源众多,监管涉及到建设、房管、城管、交通、水利等众多职能部门,因此要在监管体制上求突破,在监管手段上求创新。
1、进一步强化扬尘管控责任。在此,我再明确一下。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全市扬尘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管,负责牵头、协调推进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建设、交通、城管、公安、房管、水利、园林等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分别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拆迁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扬尘以及渣土扬尘、道路扬尘的防治工作。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是所辖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第一责任人,是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扬尘管控的责任主体。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加强对扬尘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
2、迅速开展在建工地大排查大整改。各地区、各部门分区域、分条线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各地区要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扬州工作动员会的部署要求,组织召开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现场会,全面部署在建工地大排查大整改,要全面排查辖区内每个工地,建立辖区施工工地清单,逐个工地明确监管部门及监管责任人,在工地出入口公示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管部门扬尘管控责任人姓名、电话等信息。在整治过程中,要逐家工地过堂排查,达不到防尘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改,整改措施未经验收合格一律不得复工,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处罚,充分运用停工整改、信誉等级扣分、罚款等处罚手段,营造严管严罚的高压态势。市建设、交通、水利、房管、园林、国土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抓好市直项目的扬尘整治工作,并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到位后,要及时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强化网格化监管,确保污染不反弹、不回潮。
3、进一步明确扬尘管控要求。各类工地必须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场地内除正在开挖的地面,其余裸土必须全部覆盖。取土、运土作业以及拆迁作业时必须配备雾炮车等冲洗设备,做到边施工边喷雾、洒水湿法作业,未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开展施工扬尘在线监测,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把政府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作为管控重点,督促其带头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
4、强化渣土运输扬尘管控。严格落实渣土运输管理办法,实行渣土运输闭合管理。公安、城管强化渣土运输执法检查,严禁渣土车、砂石车等超载、不密闭、带泥上路和抛洒滴漏,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驳载、罚款、扣分并暂停渣土运输资格。建设、交通、水利、房管、园林等部门强化工地源头管控,禁止渣土车不使用密闭装置或者车辆带泥驶出工地大门,对违规放行的施工工地追究其管理责任和所有立牌公示责任人的责任,经查有2辆次以上行为的一律责令停工整顿。
5、加强道路扬尘管控。进一步扩大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范围,市区主要道路在每日两扫两保四洒水的作业的基础上,每日增加两次洒水。加大对保洁作业的检查考核力度,严格执行《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质量标准》,推进道路深度保洁,达到“道牙无尘、路无杂物、设施整洁、路见本色”。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倡导科学治污、全民共建优美环境的理念,以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为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加大监管力度,控制扬尘污染,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地区实现生态、生活、生产和谐发展提供保障。
二、总体目标
构建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扬尘污染防治综合管理工作平台,逐步形成区域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推广扬尘污染防治示范工程,促进房屋建设、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露天仓库、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施工作业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逐步控制扬尘的产生量,削减区域降尘量,进一步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环境,确保镇扬尘污染控制区域达标。
三、主要工作任务
1、降低辖区总降尘量,至年底同比有明显下降。
2、对地面进行绿化和铺装,至年10月底完成辖区内所有零星裸土的绿化或硬化,完成行道树的树穴盖板铺装。
3、根据《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若干规定》的有关内容,与辖区内的所有工地进行责任签约,实施全面的施工扬尘控制。管线施工尝试采取非开挖技术,降低扬尘污染。
4、在人力和机械相结合的道路保洁方式基础上不断增加机械清扫的面积,同时提高洒水车的出车率,保证道路洒水覆盖率。
5、加大对乱焚烧的查处力度,坚决取缔回潮的小燃煤炉。
6、严格控制渣土、物料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1)交巡警部门和市容管理部门严格执法,禁止未采取防洒漏措施或密闭的运输车辆上路;
(2)对道路突发污染事件,市容管理部门和环卫部门要组织人力、清洗车辆及时清除、刷洗。
四、职责分工
镇安全办:负责本辖区范围扬尘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制定区域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督促镇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其职责开展并完成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负责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情况的信息统计与报告;负责辖区公共绿地、行道树泥地覆盖及绿化栽种情况的监督管理;
镇基建办:负责对建设施工单位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管理要求、技术规范的宣传教育工作,贯彻依法施工的要求,并抓好依法施工、文明施工的开展;
镇城管所:负责城市道路与管线施工作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各住宅小区内泥地及绿化栽种情况的监督管理;
镇动迁办:负责房屋拆除期间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镇环卫所:负责道路保洁,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道路定期洒水冲洗;
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分队:负责协同交警部门针对渣土运输等作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和责任签约;
区交巡警支队二中队:负责协同镇监察部门针对渣土运输等作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执法查处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建立镇创建“市扬尘污染控制镇”领导小组,实行镇政府一把手负总责,镇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镇创建办公室为牵头单位,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创建工作,明确创建工作的职责与任务,建立创建工作运行协调机制和分类管理考核体系。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镇建立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镇各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定期分析形势,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做好决策、协调、落实、合作工作,从而形成齐抓共管合力。重点突破建筑工地、道路管线、道路保洁、绿化施工、道路运输等方面防尘措施。抓住时间节点,落实防尘各项措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镇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培训工作,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栏、板报、横幅、媒体等宣传途径,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率。施工单位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方式,使控制扬尘污染的理念深入到每个人的意识里,从而把创建理念融入到实际行动中。
(四)加强管理,开拓创新
在区环保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理念和管理经验,加大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力度,实行管理与执法双管齐下的组合模式。规范企业和个人的行为,不断提高环保意识,开拓思路并积极探索创建工作新方法、新技术,确保扬尘防治工作管理要求、硬件要求、特色要求全面落实,使长效管理取得明显进展。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4—6月,调查研究。完成本地区扬尘污染源调查,制定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创建工作的领导机制和运行机制,明确创建工作的职责与任务等。
(二)推进阶段
7—10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落实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开展宣传,组织扬尘污染源企业、社会公众及有关方面广泛参与,抓好创建工作,建立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各项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等。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认识到保护空气质量、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2014年市城区1-6月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平均浓度的均值为:0.087mg/m3。共测181天,优良天数占167天,达标率为92.3%。在市各县(市、区)内最高,比城区高0.002mg/m3。本月1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市级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落实具体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8月19日市政府召开了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安排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
(二)认真学习,强化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板报、街头宣传咨询、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提高广大群众的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和法制观念,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一是组织专题学习,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市环保局组织了专题学习会,对《国十条》进行了系统学习;各乡镇、市级各部门及工业企业也分别对《国十条》进行了专题学习,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扫清了思想障碍。二是搞好各种宣传活动,增强民众环保意识。利用“6.5”世界环境日等契机,采取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空气质量保护的重大意义;在电视台开展专栏,宣传报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和成效,有效提高了全社会的大气污染防治意识。
(三)狠抓落实,改善空气质量
1.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通报和分析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提出具体应对措施。
2、努力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全市针对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开展了大规模的专项整治行动,市住建、环保、城管、交通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检查各类建筑工地的检查力度,对不规范的工地要求限期停工整改。加大了扬尘污染监测力度,增设监测点位,全方位开展扬尘监测。通过一系列“严管重罚”措施,使全市各类工地扬尘防控达标率提高到60%左右,扬尘污染状况得到一定改观。
3、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城市道路扬尘防治,增加道路洒水和清洗频次,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切实加强城市道路养护管理,控制城市道路开挖,减少路面破损和路面施工;加大执法力度,对抛洒滴漏、带泥行驶、擅自开挖道路以及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予以严格查处。
4、整治城区餐饮油烟排放。由执法局牵头,环保、食药等部门配合,对城区餐饮油烟开展了专项治理,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不得使用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严格控制城区露天烧烤。要求所有餐饮单位要按照油烟净化设施,做到油烟达标排放。但由于此项工作推进难度较大,目前全市城区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222台,安装率达50%。
5、抓好油品改善及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我市所有加油站已将油品从国3标准提升到国4标准,已不再出售90号油品,现只出售93号和97号油品。在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方面,我市要求21家国营加油站在2015年前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装置,个体加油站鼓励安装。
6、抓好秸秆禁烧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成立了市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的通知》(简府发[2013]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简府发[2013]39号)。明确了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工作原则、工作措施、工作责任等,并将该项工作纳入乡镇及事业单位目标考核,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了秸秆禁烧相关部门组成了五个督查组对56个镇乡、(街道办)进行全面督查和秸秆综合利用指导。市农业局就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将展开集中示范与全面推广。综合利用方式主要有作为养牛、羊的饲料、建筑板材原料、生产食用菌基料、秸秆还田等。
7、抓好污染防治配套项目实施。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度<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4年度实施计划配套实施项目进展情况的通知》(资大气办〔2014〕6号)文件要求,抓好污染防治配套项目实施。今年,我市计划关停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5家,已完成省市峨简水泥厂和市鸿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家,其余3家正在拆除;计划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159辆,已完成辆;计划淘汰燃煤10蒸吨以下锅炉4台,目前已落实企业,并将淘汰项目上报省环境保护厅,待批复后立即实施。
8、强化督促检查。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市政府专项督查事项,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监察局、市环保局配合,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证大气污染控制工作扎实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一)秸秆禁烧难度较大。目前农村很多农户煮饭都用电、气,造成大量秸秆无法利用处置,加上收割、搬运秸秆需要劳动力,秸秆还田需要成本,因此,造成大面积农村烧秸秆的现象,禁烧秸秆工作难度较大。
(二)城区餐饮油烟整治推进难度较大。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设施造价要一万元左右,由于城区很多小餐馆和面馆营业额小,不愿意投资。另外没有硬性的法律法规保障,此项工作推进难度较大。
(三)扬尘污染问题。城市大量的建筑、道路施工和渣土运输是造成城市扬尘的主要污染源。由于对扬尘防控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到位,查处力度不大,建筑工地没按文明施工标准进行扬尘防控。此外,由于道路清扫机械装备不足,道路二次扬尘形成了扬尘污染的叠加效应。虽然我们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各部门协同作战,严管重罚,使工地扬尘污染加重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仍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增强广大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积极引进和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抓好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整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餐饮业主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业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积极性。另外安装城管执法相关规定,较大对城区餐饮店油烟污染的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