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以来,县学前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县城基本普及了学前三年教育,农村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达75%以上,幼儿教育管理体制逐步理顺,新建改建了一批民办幼儿园,撤并了一批不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全县现有注册登记幼儿园54所,幼儿看护点69个,在园幼儿1.5万人,幼儿园教职工550余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当前我县教育发展最薄弱的环节。主要表现在:学前教育体制机制不完善,投入不足,资源短缺的矛盾突出;城乡发展不均衡,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滞后;民办幼儿园存在不少无证办园现象;幼儿园教师编制不足、数量不够,整体素质不高,待遇偏低,幼儿教师社会保障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各类幼儿园整体办园条件较差,管理不够规范,保教质量不高。
二、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幼儿发展为本,健全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学前教育规模与内涵同步发展,妥善解决“入园难”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需求,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以农村为重点、财政投入为支撑,逐步构建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13年,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新建、改扩建乡镇公办幼儿园13所,新建县城公办中心幼儿园1所,力争完成13个乡镇新建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有序;幼教师资队伍日趋优化;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保障水平和保教质量。努力实现农村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85%以上,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
(二)年度目标
——年,启动“幼儿园建设工程”。以农村为重点,新建、改扩建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4所;新建县城公办中心幼儿园1所;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启动幼儿园师资队伍培养培训计划。县级示范性幼儿园达到4所。
——2012年,大力推进“幼儿园建设工程”。以农村为重点,新建、改扩建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4所,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加大幼儿园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力度。县级示范性幼儿园达到8所。入园难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2013年,继续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以农村为重点,新建、改扩建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5所,实现全县十三个乡镇建有一所达标的中心幼儿园。进一步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明显提高。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达到2所,县级示范幼儿园达到13所。办园条件和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农村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85%以上。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
四、主要措施
(一)加快发展,多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1、以财力保障公办幼儿园发展。县人民政府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时,将根据未来人口出生状况和变化趋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城镇新区教育园区要规划建设公办幼儿园。积极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通过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原则上各乡镇设置一所公办幼儿园。每所幼儿园规模为城镇地区不超过500人,农村地区不超过360人。
鼓励各乡镇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大胆创新办园体制和机制,积极探索“名园办分园”、“强园带弱园”、“集团办园”等办园方式,引导、扶持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不同园所建立发展共同体,增强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活力。
2、以机制推动农村幼儿园发展。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基础和需求,建立灵活多样的推动农村幼儿园发展的有效机制。以新建、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重点,逐步实现每个乡镇办好一所财政全额拨款、质量较高、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公共资源举办农村学前教育机构。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探索实行乡(镇)村一体化办园模式。乡镇中心幼儿园在行政村举办分园,实行村镇一体化管理。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管理参照乡镇中心小学模式,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小学附设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应逐步实行剥离,独立建园,并合理配备公办幼儿教师。逐步停办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创造条件,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入园。
3、以政策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采取购买服务、专项经费支持、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对办园规范的民办幼儿园,符合税法规定的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民办幼儿园报经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对民办幼儿园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价格执行;对民办幼儿园新建、扩建用地,按照国家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保障民办幼儿园在审批注册、分类定级、评估指导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幼儿园同等的权利。
4、以管理促进小区幼儿园发展。各城镇在新城开发、新住宅区建设、旧城改造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建设好配套的幼儿园,优先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不得批准建设规划;已经改变性质和用途的,要限期整改。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产权国有,建成后应移交当地政府,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或组织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具备配套幼儿园建设条件的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商应向当地政府上缴幼儿园异地建设经费,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幼儿园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用于幼儿园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二)加强建设,提高学前教育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1、科学核定幼儿园教师编制。县编制部门会同教育、人保、财政等部门按照国家确定的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和编制指导意见,根据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与需要,合理确定幼儿园生师比,在年底前核定并下达各地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编制数额,并统筹考虑幼儿园应配备保育员等工勤人员编制。要按照省定学前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重新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齐配足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满足幼儿园正常保育教育工作需要。
2、拓宽幼教师资来源渠道。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幼儿教师、园长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从年起,将幼儿教师培养列入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通过各级师范院校每年定向培养三年制中师和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农村幼儿教师;实施“农村幼儿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每年选派具有学前教育专业资质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县教育部门要会同县劳动人事部门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基本满足新建与改扩建各类幼儿园的师资需求。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通过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充实到幼儿教师队伍中。
3、完善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改革、创新幼儿师资培养机制,完善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幼教师资培训体系。将幼儿教师培训纳入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各乡镇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幼儿教师专项培训经费,建立每五年一周期的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制度。从年开始,通过省、市、县三级培训,五年内基本完成首轮全县幼儿教师和园长全员培训。每年对10名园长和100名骨干教师进行省级培训,重点打造一批名园长和名教师。从农村中小学校转岗进入幼儿园的教师,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市级示范幼儿园要积极实施园本培训,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和保育教育能力。
4、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与待遇。将幼儿园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管理系列。确保公办、民办幼儿园教师在专业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表彰奖励等方面享受与当地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建立和完善幼儿教师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落实聘任制幼儿教师工资保障、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政策,切实维护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按国家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对优秀幼儿园教师进行表彰。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要与聘用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并参照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教师最低工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对民办幼儿园教师合法权益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加大投入,多渠道保障学前教育发展经费
县人民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县、乡两级财政设置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农村地区发展学前教育。教育费附加中用于学前教育的比例不低于15%。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逐年提高,2013年达到5%以上。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城市务工人员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各地要依托特殊教育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
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的基础上,根据我县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居民承受能力,依据幼儿园等级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核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各类幼儿园收费管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快改革,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1、深化学前教育教学改革。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促使各级各类幼儿园深入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为儿童创设丰富多样的教育环境,注重对儿童进行情感态度、行为习惯、交往与学习能力培养,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幼儿园不得使用小学低年级教材。将学前教育机构教师用书纳入全省中小学教材审查范围,研究制定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审定标准及办法,加强对幼儿园儿童读物、操作材料和玩教具的配备与选用指导,统一编写、使用幼儿教材。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引领各类幼儿园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园本教研活动;各地应探索建立各具特色的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交流、互动机制;面向社区积极组织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工作,提高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
2、建立科学的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对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按照普及普惠的原则,根据不同类别幼儿园实际,对幼儿园办园情况进行分类评估与指导。对达标升级的民办幼儿园予以奖励。完善幼儿园教育教学自我评价机制。加强对幼儿教师培训机构资质和质量的监管。
3、健全城乡幼儿园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加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力度。省、市级示范幼儿园要成为当地学前教育资源中心、教学研究中心与保教指导中心。继续深入实施省、市级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乡镇中心幼儿园活动。探索建立城乡幼儿园教师“结对子”和城乡幼儿园园长、教师互派制度。开展骨干教师送教下乡活动,实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区域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五)加强领导,确保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1、明确政府职责。各乡镇政府要认真落实学前教育发展责任,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建立省级统筹、县级为主、乡镇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2、建立幼儿园监管体系。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管。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幼儿园分类定级标准》和相关规定,对辖区内幼儿园在评定等级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每年开展一次年检并向社会公布结果。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加强对社会各类幼儿培训机构和早期教育指导机构的监督管理。
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调查、了解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基本状况,通过引导、整合,优化民办幼儿园布局。年底前,各地要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府厅发〔〕83号)精神,对目前存在的无证办园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分类治理,基本解决无证办园问题。对未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要加强指导,限期整改,逐步规范;对卫生条件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无证园所,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教育、卫生、工商、公安、综合治理等部门,通过联合执法予以关停撤销,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
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保安人员,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建立起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管与指导。各幼儿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幼儿园所在街道、社区、乡镇和村民委员会要协助幼儿园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关键词】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一体化;专业定位
【中图分类号】G6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604(2009)12-0041-04
在职培训作为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途径,关系到学前教育质量的提高。我国各地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不同地区的幼儿园教师对在职培训有着不同的需求。充分满足这些需求,不仅是促进我国学前教育整体水平提高的关键。同时也是维护各地幼儿园教师的发展权利,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本文针对我国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的现状,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从分析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的多元性和公平性人手,探讨如何构建我国一体化的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体系问题。
一、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的多元性和公平性
目前。我国各地学前教育的发展呈现出多元的特点,这主要是由于各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不同。与此相应。各地幼儿园教师对在职培训必然会有不同的需求,并最终对各级教育行政机构的管理和调控提出进一步要求。但我们通过前期的调查发现,目前我国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存在着整体发展的多元化与局部发展滞后和单一的矛盾,这已牵涉到教师教育领域的公平性问题。
我国当前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的多元化主要表现为:在培训形式上,就学历教育而言已存在全日制、函授、夜大等多种形式,提供从大专到研究生阶段的教育,而非学历教育也出现了各种非常具有针对性的教育形式,如专题培训、园本培训、参与式培训、名师引领式培训等;在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上,分别有针对一般教师、骨干教师以及幼儿园管理者等多种类型的培训。
但是,从局部看,我国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的发展极不均衡。我们通过前期的调查发现,相对于经济发展状况较好的东部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中西部地区,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普遍存在着培训内容陈旧、培训形式单一、教师参加各类培训的频率不高等问题;同一地区的城乡幼儿园教师以及不同级别园所的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也存在较大差异,农村幼儿园教师以及级别较低园所的教师往往更缺乏在职培训机会。
多元化的教师在职培训体系的建设不仅意味着要尽可能满足所有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需求,保障每一位教师的专业发展权利,也意味着要对教育资源进行更为公平合理的分配。目前,经济发达地区在占有较丰富教育资源的情况下,正在积极地进行教师在职培训体系的创新和改革,以不同的形式来保证幼儿园教师享有各种在职培训资源,较好地满足了当地幼儿园教师对在职培训的多元化需求:而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育资源相对缺乏,加上教师在职培训体系不完善,有限的教育资源不仅难以保证所有幼儿园教师都能接受一定的在职培训,而且难以为正在接受在职培训的幼儿园教师提供更具适宜性的专业成长支持。因此,我们认为,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受教育权利,最终实现教师教育公平,关键是要建立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的一体化体系。
二、各国教师在职培训一体化建设的经验
教师在职培训的一体化建设,是指将教师的成长与发展视为一个连续的过程,并在这个过程中为教师提供持续的教育和培训,使教师在职业生涯中受到连贯的、符合其阶段性发展特点的教育。…目前各国在教师在职培训一体化建设方面的一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依据教师专业发展阶段建立一体化和连续性的在职培训体系
依据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阶段提供在职培训,不仅考虑到了教师入职后的专业发展过程,也考虑到了教师职前职后教育的连续性,这一方面可以保证为教师提供更具适宜性的教育,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培训内容和目标的重复,提高教师在职培训的效率,节约教育资源。美国许多州和学区都在推行新教师入门培训项目和实行有计划的培训。如弗罗因威尔斯学区的教师五年制入门项目,其目的就是引领教师顺利通过专业发展的五个阶段:新手阶段、高级的初学者阶段、合格教师阶段、教学能手阶段和专家型教师阶段。日本早在1989年便实施新任教师进修制度,规定新上任的幼儿园教师必须边工作边接受为期一年的新任教师专业培训。在试用期内,新任教师~方面要在园内指导教师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下进修(大约每周2天,一年至少60天),另一方面要到园外的教育研究(进修)中心等机构参加进修活动(大约每周1天,一年至少30天)。韩国对不同的教师有相应的培训要求。如有专门针对新教师的上岗培训,以便让年轻教师尽快适应工作岗位;而提高性培训则是全面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主要形式。
(二)依据教师专业发展的不同定位。开展按需设立的在职培训计划
目前我国幼儿园教师的职前培养在专业设置上大多没有细化,如鲜有高校设立专门的幼儿园管理专业。而幼儿园教师在从事教育工作后会逐渐走上不同的专业发展道路,教师的这种在职培训需求理应受到足够的重视。因此,依据幼儿园教师不同的专业发展需求来开展在职培训显得非常有必要。如美国得克萨斯州就有针对教师不同专业发展需求的27种非传统的教师证书培训项目。新加坡则以教师专业发展计划(EduPac)来引领教师培训方向,这些计划针对不同的事业发展轨道来应对教育人员的不同才华、能力和志向,为此教师在职培训体系依据三种专长轨道――领导轨道、教学轨道、高级专业轨道来组织。日本有以园长、教谕为对象的幼儿园教育指导者讲座,有以助教谕为对象的幼儿园实际技术讲习会,还有以广大幼儿园教师为对象的幼儿园教育课程都道府县研究集会和幼儿园教育研究发表大会。
(三)建立受到政府严格统一管理的教师在职培训体系
当前。国家加强对教师教育的统一管理和调控正渐渐成为一种趋势,这一方面表现在对教师教育相关标准的统一确认和严格执行上。男一方面表现在以立法的形式来督促教师教育的有序进行。为了对教师在职培训实现专门化的管理,一些国家纷纷设立专门的教师在职培训管理机构。如美国教师在职进修就呈现进一步专门化的趋势,由原来以高等院校为主渐渐变为以独立的专门教育机构以及州或地方的教育机构为主。如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建立美国教师专业发展学校(ProfessionalDevelopmentSchool,简称PDS),这是一种强调大学与中小学合作,以中小学为基地,融职前教师培养、在职教师培训和学校改革为一体的教师教育新模式。法国教师培训学院(IUFM)是1990年开始在全国各学区设立的统一的、专门化的大学层次的教师教育机构,直属国民教育部
管辖,其主要任务是培养、培训从幼儿园到高中所有层次的各类师资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7’通过专门的机构来负责教师在职培训的相关事宜,在保证专业化管理的同时,也促进了教师教育本身的专业化发展。
三、政府主导和制度确保:对我国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体系一体化建设的思考和展望
(一)强化政府在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中的主导地位,成立专门的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管理机构
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的一体化强调的是在职培训过程的连续性和专业性,这需要政府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一方面,为实现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的连续性,政府必须通过统筹调控,对各种事实上发挥着不同培训功能的在职培训机构进行功能上的整合与调整,并对相关培训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另一方面,为保证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机构的专业性,以便为幼儿园教师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政府必须对培训机构的专业性进行认证、评估和监控。为此,我们应考虑建立专门的、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监管的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管理机构。由它来负责对在职培训计划的详细论证,以及对具体实施细节的管理和操作。该机构直接对政府负责,并及时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以便政府随时监控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的发展情况。
(二)为不同专业发展阶段的幼儿园教师接受具有针对性的在职培训提供制度保障
在教师教育领域,新手教师的专业成长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已有研究发现,新手教师的人职适应状况直接关系到教师能否持续从事教师职业以及他们未来的专业发展前景。为此,我们应该考虑确立强制性的新手教师“入职培训”制度。明确规定各级教师在职培训机构要有针对新教师的“入职导入计划”。在整个培训体系中,入职培训制度要在教师参加培训的周期、培训的内容、教师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作出制度性的规定:而“入职导入计划”则在遵守相关培训程序和标准的前提下,由各教师在职培训机构自由组织。英、美等国都建立有专门针对新教师的入职导入政策和计划,我们可以借鉴各国经验,不断完善新手教师的在职培训制度。
(一)培训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1.培训管理不健全
(1)培训缺乏整体规划
现今为农村幼儿教师开展的职后培训零散且混乱,缺乏相关部门的整体规划部署,没有形成政令有效、分工明确的层级制管理体系。导致一些有项目支持的地区、政府管辖的公办园教师能够得到较为专业、有益的培训,而一些缺乏支持的地区和民办园(在农村幼儿园比例中占主导地位)教师几乎从未有机会接受培训,这导致出现了严重的发展不公平现象。
(2)培训缺乏相关部门的政策指导、评估监督等
①缺乏培训机构和培训师资质的考核、监督相关政府部门对幼儿教师职后培训的管理还存在着另一个较为严重的漏洞,即对开展培训的机构及培训师资质认定的缺位。例如,一些县级的教师进修学校设施简陋,师资水平不高,具备能全面把握国家政策、深入开展调研实践能力的培训师更是凤毛麟角,承担培训任务的教师水平不高会使培训缺乏科学性和针对性,将严重地影响到培训的实施及效果。相关部门对这部分机构和师资监管的缺失严重影响到培训的质量,使培训显得低效而形式化。②缺乏对培训过程的督导一些培训机构对于教师职后培训的重要性和目的缺乏理性的认识,在培训中出现应付、表面化等现象,而相关部门对于培训过程缺乏相应的监督和引导机制恰恰使这些培训机构始终无法端正培训的价值取向,重复地践行着错误的培训理念和模式等,不但浪费有限的财力和物力,参培教师也因这样低效的培训而丧失学习的兴趣和动力。
2.培训缺乏支持,导致大部分幼儿教师缺乏参培机会
(1)缺乏资源的支持
①农村地区缺乏合理有效的培训经费投入根据学者以往对多个省份的调查显示,农村地区(尤其在西部农村)幼儿教师职后培训经费短缺是制约教师参培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虽然国家已经下拨30亿支持中西部学前教育发展,但这部分财政究竟有多少能真正用于支持西部农村教师的职后培训仍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②农村地区缺乏共享的资源平台在西部城市地区尚有一些幼教中心或实力雄厚的省级示范园等可为教师提供软硬件各方面的支持,有先进的远程教育平台、互联网和大批经验丰富的教师,供来访、参培的教师实现交流和共享。而区(县)级以下的农村地区缺少这部分的财政投入,要建成这些高科技、信息化、辐射面广的资源共享平台是遥不可及的。
(2)缺乏园领导的支持、导致参培时间有限
民办园在广大农村地区占有绝对的比例。而这些农村的民办园往往规模较小,为了实现较高的收益,园长往往招聘较少的教师,每位教师都担负着较重的带班任务,且往往只有很短的假期,导致这些教师根本没有时间参加培训。加之很多农村的民办园园长持有错误的教育观和儿童观,认为教师保证好孩子安全、多教一些算术和识字就可以了,并不支持教师参加培训。
(二)培训体系自身存在的问题
1.农村幼儿教师参与培训缺乏动力、目标不明确、功利性强
已有调查显示,多方面因素导致绝大多数农村幼儿教师对于参加职后培训的重要性理解不到位,认为继续教育是教师评定职称的必要条件之一,以此实现工作加分或学历的提升,参培抱有应付性情绪、功利心太重,参培的效果也就不言而喻,这是极不利于达到“实现自身专业化水平提升这一培训的真实意义的。
2.培训内容陈旧、缺乏针对性,与实践相脱节
现在农村幼儿教师参与的职后培训内容主要是由少数幼教专家和培训机构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或现有教学条件确定的,缺乏对不同入职专业、不同教龄幼儿教师的分层分类考虑,往往选用一些理论讲授偏多的教材,缺乏与教育教学实践紧密相连的鲜活实例,培训内容没有针对性,不同类别教师的实际需要在培训中难以得到满足。
3.培训形式单一,大班额讲授缺乏主体性
缺少以参训幼儿教师为中心的多样化培训模式是制约在职培训工作的重要因素。幼儿教师职后培训的形式单一,仍然以外控的、培训师讲授为主的方式进行,缺乏小组讨论和互动,难以满足不同学历背景和学习风格教师的需求。幼儿教师的学习被动而机械,以解决教学实践中问题为中心的培训模式开展的非常少。因培训形式的不合理而导致幼儿教师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参加了培训,其结果却对自身专业能力的提升作用十分有限。
4.培训评估缺乏合理性,参培效果令人堪忧
现在农村教师参与的职后培训多数是由高等院校、教师进修学校承接的函授等学历提升教育,对培训的效果考核也主要表现为常规性的考试,而且通过率极高。这种形式化的量化考核方式忽视了教师内在一些心理因素的变化,且使得教师在参培过程中也难以端正自身的态度,进一步滋长了培训中固有的诸多问题,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二、构建西部农村幼儿教师培训体系的建议
(一)国务院应重点考虑构建西部农村幼儿教师培训体系的保障体系
1.出台政策,健全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设置由国家教育部、各省教育厅、区(县)教育局形成的三级幼教专管体制,并安排幼教专干,确保政令传达通畅,各级管理不缺位,每个乡都被纳入政府管辖的视野之内,每个乡镇在培训规划中都能被考虑到。第二,国务院应出台相关的政策,明确各级政府和幼教专管部门的相应职责(例如:各级政府需帮助各级幼教专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为农村幼儿教师职后培训的开展提供保障支持;幼教专干要对培训的进程实行督导等),实行“落实问责制;设置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并制定培训机构和培训师的最低标准和考核办法、加强培训师的培训等等。
2.提供财政和专项优惠政策支持
第一,建议在中央政府下拨的支持中西部学前教育发展的30亿财政中设立“幼儿教师职后培训专项基金,根据西部各省统筹需求,从中抽取一部分作为农村幼儿教师的职后培训基金,由各级幼教部门负责督导培训的幼教专干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合理统筹、按需分配。相关的监察部门要做好督察工作,禁止专项资金的挪用和浪费。第二,出台文件,硬性规定各省切实紧抓、抓好农村地区民办园园长培训和农村骨干幼儿教师的培训。鉴于缺乏园长支持是制约农村民办园教师参与培训的重要因素,以及缺乏专业引领这一特殊性极大地制约农村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现状,加强这两部分人员的培训是势在必行的。
(二)各级地方政府依据国务院政府精神构建本省农村幼儿教师培训体系的保障体系
1.根据相关政策,建立完善的省级培训管理体制
首先,各省需根据国家政策,细化各职能部门的管理细则,如对本省各级培训机构的资质如何认定、执行标准是什么、由哪些部门负责、后期如何检查督导等。另外,要善于通过三级幼教专管体制对全省农村幼儿教师职后培训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帮助。例如:各省可以以省教育厅为首,各级主管部门每半年制定一份详细的培训规划,合理安排农村幼儿教师分类分批参加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职后培训,以确保农村幼儿教师参与培训的有序性和有效性。
2.合理运用专项资金,加强各方面的支持力度
第一,各省需合理分配中央政府下拨的“农村幼儿教师职后培训基金,每半年以乡为单位,自下而上上报需求量,由省教育厅做出全省整体的统计规划,保证每个乡镇的教师参与培训有经费支持;每个乡镇都有可供教师了解新思想、新技术的资源共享中心(即乡级培训基地);整合地区内的教研、科研、电教等资源,并确保良好运转。与此同时要加强检查督导,狠抓落实,实行“问责至各级基金专管人员的制度。第二,落实“加强民办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的政策加强民办园园长的培训。可由区(县)教育局负责,每年对辖区内的民办园园长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值得注意的是,对民办园园长的培训不应单单局限于管理策略等方面,更重要的是引导园长了解、明晰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对园所和幼儿发展的有益性,从而明白支持教师参与培训的重要性,为幼儿教师参培提供便利的条件。加强骨干教师的培训。各省可以每年定期由省级专家分批培训农村一线骨干教师。省级专家(培训师)能深入领会中央、教育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的精神,对某个领域有深入地研究,对各种新的课程模式、教学案例有深入地思考和分析,他们了解幼儿园教育教学实际,能够深入浅出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培训师中最有权威的一级。因此,在农村幼儿园挑选有经验、有能力的一线优秀教师,由省里专家定期直接进行培训,培养成为专家型的骨干教师,建立以乡镇中心园为主导的骨干幼儿教师培训网。这部分骨干教师平时就在本地区发挥专业引领的作用,用新理论、新知识指导自己身边的教师,大家定期进行研讨,并将新的理念在实践中进性小范围的本土化探索。实践证明:骨干先行,全员跟进;集体研修,合作学习;专业引领,经验提升,是非常有效的培训方式和途径。
(三)由培训机构建构西部农村幼儿教师培训体系的主体
现在国家法定承担农村幼儿教师职后培训的机构主要包括高等院校和各级教师进修学院。这些培训机构为幼儿教师的培训提供了场所,培训师是与幼儿教师进行直接接触,对幼儿教师的成长学习有直接影响的重要他人。在国家政府提供相应的保障的前提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培训机构及其培训师的水平决定了每次培训的成败。所以,培训机构需明确一些构建农村幼儿教师培训体系的关键性问题,主要内容如下:
1.端正培训的价值取向,设置适宜的培训目标
培训机构要首先端正培训的价值取向,运用培训的严谨性和规范性来感化参培教师,引导教师端正培训动机,不能只关注最终学历证书的获得,关键要关注培训的过程,注重积累提升自身的保教水平的经验和思想。每次开展培训前需先期对幼儿教师做一调研,了解本次培训教师的迫切需要,并结合国家的新政策,设置贴和实际的培训目标。
2.选取农村幼儿教师迫切需要的培训内容
要转变教师的培训动机不是仅靠说教就能达到的,只有培训内容真正让教师体会到自己在培训过程中有了一定的成长、有成就感,教师才会全身心地投入其中。这主要可通过两种维度进行划分考虑:一方面,可通过地方培训机构对不同入职专业、不同教龄的幼儿教师进行分层分类的先期调研,了解不同专业化层次农村教师的真实需要,根据需要合理规划培训内容。例如新入职的教师和在职多年的教师培训侧重点就应有所不同。前者应注重将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实际操作能力培训,而后者的培训则应侧重引导其将多年的实践与当今科学的理念相结合,与时俱进,实现专业理论的进一步提升。对于非幼教专业毕业的教师和幼教专业毕业的教师,其培训的内容亦应有所不同。前者培训应更多的侧重于科学教育观、儿童观、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等方面的内容,从基础做起,端正教育认识才能实施科学的教育行为。后者亦应在端正其原有教育观和儿童观的基础上对其专业的薄弱方面给予指导。总之,对于新入职的非专业教师、新入职的专业教师、从教多年的非专业教师、从教多年的专业教师的培训内容都要区别对待,不可一概而论。另一方面,可通过大规模的调研,针对农村一线教师的专业薄弱方面设置培训内容。以甘肃省为例,农村幼儿教师在培训中“急欲提高的方面,排在前三位的是:幼教专业知识、幼教理论知识、组织幼儿活动的技能技巧。大多数教师都意识到幼儿教育、幼儿保健、幼儿心理方面的知识对教学的重要,并希望系统地学习。因此,该省培训机构设置的通修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一些方面:知识:学前教育学的基本知识、学前心理学知识、学前卫生学知识等;能力:活动组织能力、教学科研能力、教学管理能力、开发本土资源的能力、自我学习和反思能力。教师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在知识和能力水平上有一个质的提高,转变“小学化的教学方式等等,使组织的活动变得科学而合理,能够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
3、采取适宜的培训方式,创新培训模式
科学的培训内容需要与之适应的培训方式相配合才能收到好的效果。传统的说教式培训往往是低效而枯燥的,真正有效的方式是教师能够积极参与其中并获得主观体验的。例如,虽然知识方面的培训往往需要专家进行系统的讲授,但在讲授过程中可以让教师就某一专题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做好课前准备,在课上分小组展开讨论,最后做出小组报告。这种方式可以在无形中加深教师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增强个体的思维能力、自学能力和意识,重要的是教师可以真正参与其中。再如,活动组织能力和技巧等就需要运用现场观摩式的培训方法。在观摩过后,专家的点评和参培教师的小组讨论缺一不可,教师在不断地观摩和反思中提升自身的能力,使得培训效果对于自身教学具有延续性的指导作用。因此,要实现优质的多样化的培训模式是必不可少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也指出:“注重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和远程教育平台,创新培训模式。各培训机构要善于根据实际创新性地运用多种培训模式。现在应用较多的有效模式主要有:参与式培训、远程教育培训式、观察借鉴式、案例对比分析式培训等等。现在国际上比较流行的主要是参与式培训,这也更符合农村幼儿教师的特点和需要。针对农村地区的参与式培训,其具体理念和做法可归纳为:课题组组建了由高校教师、省城骨干教师和幼教管理人员构成的合作团队,深入县、区级幼儿园。以县、区级幼儿园教师为主要培训对象,同时吸纳周边民办幼儿园教师参加,通过诊断性听课与指导性评课结合、案例分析与专题讨论结合、专家点评与专家讲座结合等形式和幼儿园教师“一起做,在“做中学,在“做中变。
4.建立科学的评估标准,注重形成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