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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投标审计报告(收集3篇)

时间: 2025-12-26 栏目:实用范文

公司招投标审计报告范文篇1

几年来,各司局对此比较重视,执行的效果总体是好的。随着《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颁布实施,招标内容的核准需要作相应的调整,主要体现在:一是原国家计委9号令中只原则性地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属于需要核准招标内容的范围,目前需要进一步区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对政府设资项目继续实行审批制,对企业投资项目改为核准制或备案制,这样,对招标内容的核准就需要根据管理方式的改变相应调整;二是需要根据《招标投标法》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一步明确需要核准招标内容的企业投资项目范围;三是原国家计委9号令中没有对我委内部司局核准招标内容时的职责分工、方式和程序等问题做出具体规定,目前很有必要予以细化。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提高投资监管和调控水平,现就加强和改进我委审批(核准)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内容核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职责分工原则按照职责分工,谁审批(核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谁负责对项目招标内容进行核准。

(一)投资司负责全委招标内容核准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投资司审批、核准项目招标内容的核准。

(二)其他有关司局负责本司局审批、核准项目招标内容的核准。

(三)法规司负责有关招标内容核准政策、规章的制定。

(四)稽察办负责招标内容执行情况的稽察,并将稽察情况通报投资司、法规司和其他有关司局。

(五)有关司局在办理国家鼓励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和技改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抵扣税确认书时,应对已核准项目的招标内容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二、核准招标内容的项目范围

(一)我委审批或者我委初审后报国务院审批的中央政府投资项目。

(二)向我委申请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本数,下同)中央政府投资补助、转贷或者贷款贴息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或者企业投资项目。

(三)我委核准或者我委初核后报国务院核准的国家重点项目,具体包括:

1、能源项目:

(1)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项目和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上水电项目;

(2)抽水蓄能电站;

(3)火电站;

(4)核电站;

(5)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项目;

(6)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煤炭开发项目;

(7)年产100万吨以上的新油田开发项目;

(8)年产20亿立方米以上的新气田项目;

(9)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

(10)跨省(区、市)干线输油管网项目;

(11)跨省(区、市)或年输气能力5亿立方米以上的输气管网项目。

2、交通运输项目:

(1)跨省(区、市)或100公里以上铁路项目;

(2)国道主干线、西部开发公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跨省(区市)的公路项目;

(3)跨境、跨海湾、跨大江大河(通航段)的桥梁、隧道项目;

(4)煤炭、矿石和油气专用泊位的新建港区及年吞吐能力200万吨以上港口项目;

(5)集装箱专用码头项目;

(6)新建机场项目;

(7)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扩建机场项目;

(8)扩建军民合用机场项目;

(9)内河航运千吨级以上通航建筑物项目。

3、邮电通信项目:

(1)国内干线传输网、国际电信传输电路、国际关口站、专用电信网的国际通信设施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电信基础设施项目;

(2)国际关口站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邮政基础设施项目。

4、水利项目:

(1)大中型水库及国际河流和跨省(区、市)河流上的水库项目;

(2)需要中央政府协调的国际河流、涉及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

5、城市设施项目:

(1)城市快速轨道交通;

(2)跨省(区、市)日调水50万吨以上城市供水项目;

(3)跨越大江大河、重要海湾的城市桥梁、隧道项目。

6、公用事业项目:(1)大学城、医学城及其他园区性建设项目;(2)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设施,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3)F1赛车场;(4)大型主题公园。

7、经国家批准的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依托工程项目。

三、核准招标内容的方式

(一)本意见第二条第(一)项所列项目,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包含招标内容,我委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核准相关招标内容。

(二)本意见第二条第(二)项所列项目中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地方政府审批部门在审批项目时核准相关招标内容;向我委提交资金申请报告时,应附核准的招标内容,我委在审批资金申请报告时复核招标内容。

(三)本意见第二条第(二)项所列项目中企业投资项目,向我委提交资金申请报告时,应附招标内容,我委在审批资金申请报告时核准招标内容。

(四)本意见第二条第(三)项所列项目,向我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时,应附招标内容,我委在核准或者初核项目申请报告时核准招标内容。

(五)向我委申请中央政府投资补助、转贷或者贷款贴息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或者企业投资项目,资金申请额不足500万人民币的,在资金申请报告中不须附招标内容,我委也不核准招标内容;但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原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六)使用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建设项目,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建设项目报送招标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四、招标内容应包括的事项招标内容应包括;(一)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或者部分招标)。(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还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原国家计委令第5号)规定报告书面材料。(三)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国家重点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对采用邀请招标的理由作出说明。

公司招投标审计报告范文篇2

中标价为300余万的办公楼二次装修,实际支出超过1200万;

中标价为100余万元的办公楼空调,实际支出800余万;

中标价为500余万元的后勤服务楼,实际支出超过1000万??

一份来自湖南省审计系统的未公开审计报告,揭露了长沙市工商局机关大楼的招投标及建设中的内幕:获批5300万元总投资的大楼,实际支出至少8200万元。其中绝大多数项目,都远远超出,甚至数倍于中标价。

这些钱都流向了哪里?

1999年,以《招投标法》为标志,作为一剂反腐良药,招投标被引进中国并被寄予厚望――通过对程序的强调,监督执行金额越来越大、数量越来越多的政府项目。

但是,招投标似乎在中国水土不服,各地不断出现围标串标疯狂切割国家利益蛋糕,甚至,表现极为直白的“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也大行其道。

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大楼,即为其中标本。《望东方周刊》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大楼建设的前后链条还潜伏着更大的蹊跷。

审计揭露违法内幕

“审计发现的问题,长期没有得到严肃有效的处理。”来自湖南省审计系统的一位知情人士向《望东方周刊》提供了一份湖南省审计厅尚未公开的审计报告。这份“湘审报(2008)39号”报告完成于2008年,原主题是“省工商局局长张汉良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

该审计涉及湖南省各地市县工商部门各个领域,由此带来了主题之外的意外收获。

其中最为显目之处,是对省会长沙市工商局机关大楼建设情况的详尽调查。该审计报告第24页,单独介绍了长沙市工商局现机关大楼投资建设情况:

长沙市工商局机关整体搬迁在2003年由省工商局和长沙市计划委员会批准。长沙市计划委员会批准新办公楼和综合楼的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总投资5300万元。其中:办公楼的总建筑面积为1.5万平方米,投资4500万元;综合楼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

“但是,至审计时止,市工商局基建办取得基建拨款9064.11万元,已用于基建工程的资金8237.39万元,超计划投资2937.39万元。2005年1月,办公楼、综合楼等基建工程完成,并投入使用,但未办理完竣工决算,未转固定资产。”

审计认为,大楼主体工程的实际投资,均超过了中标金额。如:办公楼室内二次精装饰中标价为329.64万元,实际投资1260万元,超中标价930.36万元;后勤服务楼及综合楼附属会议厅、办证厅及连廊工程中标价为548.01万元,实际投资1002.7万元,超中标价454.69万元;办公楼及综合楼建筑安装工程中标价1500万元,实际投资1836.25万元,超中标价326.25万元;综合楼空调系统安装工程中标价为109.87万元,实际投资875.51万元,超中标价765.64万元;等等。

长沙市工商局地处长沙市二环与韶山南路交叉点两百余米的一个角落。在2009年门前市政路与韶山南路相连之前,要从车流量很大且比较密闭的二环线寻找不显眼的出口数度弯转才能找到,前往该局办事的市民常常在网上寻找、交流前往路线而不得。

该楼大门对着长沙市中心医院正后方。周围居民亦对本刊记者表示不解:“这楼位置确实奇怪,为什么工商局要花那么多钱建在这个不方便的地点?”

据审计报告显示,建成于2005年,投资1002.70万元的后勤服务楼,至今闲置,“造成国有资产闲置”。

调查跟进力度不足

《望东方周刊》记者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调取了相关工程招投标资料。其中,在2002年10月31日发出的“智能化综合用房工程项目”(即办公楼、综合楼建筑安装工程)《中标通知书》上,注明中标价为1500万元,在2002年11月8日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则特别注明“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承包,按实结算,总价下浮的结算办法”。

数额差距最大的空调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由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出,其中显示:空调项目为“国内邀请招标”,中标价109.8655万元,中标单位为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但是最终的审定造价为875.5万元。

审计小组对湖南省工商系统重大经济项目进行了梳理排查,相比于长沙市工商局大楼“低中高结”的问题症候,湖南省工商局机关办公楼和综合楼则规范得多。

上述审计报告说,2004年,省政府批准省工商局机关整体搬迁,批准总建筑面积36828平方米,预算总投资1.7亿余元,至审计时,“较为严格地实行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2004年至2007年,共签订基建招投标合同50个,执行金额共计1.69亿元。”

大楼已经建成,钱已经花了出去,如何善后?审计报告对长沙市工商局大楼问题做了这样的处理意见:“此项工程违反了《招投标法》第4条、国家计委《关于核定在建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等问题的通知》第7条等法律法规。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6条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第53条,对违反规定超计划投资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向有关部门申请增加基建计划;对超过中标价投资的问题,应予以纠正,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同时,今后应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科学预算基建投资和严格执行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对闲置的后勤服务楼,应尽快投入使用,避免国有资产的闲置浪费;对办公楼、综合楼等基建工程,应尽快办理竣工决算,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审计厅毕竟权力有限,这样的处理相当于承认既成事实。”上述知情人士说,“为什么会超标这么多?为什么他们敢视招投标法规于无物?这些钱是怎么花的?都到了谁的口袋?这些问题值得进一步调查。”

长沙市一名建筑公司老总惊讶于该项目的盈利空间:“比如,当时长沙大楼空调设备加安装的平均成本在每平方米250元左右,但这栋大楼空调成本是每平方米800元。”

老大楼拍卖疑云

新大楼建好当年,长沙市工商局卖掉了老办公大楼。但是,老大楼疑点更多。

长沙市工商局原办公楼位于城区火星镇南湖市场和三湘市场旁。早年担任长沙市工商局领导的退休干部向本刊记者介绍说,该5层大楼由市工商局1996年以1795万元自雨花区城建开发公司购得,这一地块最大价值在于拥有12亩空地,且没有拆迁户。因此,当时市工商局原计划以此建职工宿舍。

《望东方周刊》获得的长沙市工商局2004年9月20日的党组扩大会议记录显示,时任局长张其术说:“这块地商业开发问题我想过,原作过些探讨,但了解规划局(原文如此),认为此处不能起高层,故没有商业开发价值,现正式决定出卖。”

2005年9月26日,湖南省工商局决定免去张其术长沙市工商局局长职务,10月27日正式下发任免文件。

老大楼的拍卖正处于新老局长交替的时刻。本刊记者从湖南省拍卖行获得的资料显示,意向公司――湖南金燕置业有限公司缴纳项目保证金的日子即在9月27日,10月份完成土地款缴纳。

湖南金燕置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

根据该公司提供的说明材料及长沙市工商局高新分局两年后的报告,该公司股东2005年7月准备参加工商局老大楼拍卖,于7月18日向中介机构借了8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取得验资报告,次日就将800万元转出,并委托中介办理了工商注册手续,于2005年7月21日取得执照。负责操作的中介人员说,湖南金燕置业有限公司为此付出7万元垫资、中介费用。

换言之,该公司就是因长沙市工商局办公楼拍卖而生。

长沙市工商局一位退休干部向本刊记者介绍,拍卖当天只有两家公司到场,金燕置业以底价2700万元成交。由于长沙市工商局要负责将该地块性质由划拨用地转变为商业出让用地,需花费400万元左右,因此长沙市工商局实际得到2200万余元。

“1996年1800万买的土地,处于黄金地段,十年仅仅升值400万元。我着实难以相信。”这位老干部对本刊记者说,“至少,当初局长告诉我们不能建高层的说法,后来被事实证明是假的。”

根据公开资料,该地块被开发成商住楼盘“星典时代”,长沙市燃气实业有限公司被引入,与湖南金燕置业有限公司共同作为开发商。这一2007年7月开盘的楼盘,容积率为5.85,总建筑面积15万平米,由4栋30层左右的高层组成,根据搜房网的记录,开盘均价4388元。

老办公大楼拍卖之后,时任局长张其术调任湖南省工商局总会计师至今。

蹊跷的巨额市场装修

长沙市工商系统带有疑团的基建项目不止于新老办公大楼。该局拥有的一个位于市中心的大型服装批发市场――东塘交易大楼装修工程更为蹊跷。

《人民日报》2003年2月13日《揭开巨资装修的黑洞》报道该大楼说:“建成时只耗资900多万元,如今一次装修却耗资5000多万元”。这个大楼当时有1300户个体经营户,2001年被要求进行消防改造。

这是目前为止关于长沙市工商系统基建项目的唯一质疑性报道。

“根据消防部门预算,只需250万元左右,但长沙市工商局局长张其术坚持对市场进行附带装修。该局代管的长沙市市场服务中心就此作出预算:装修和消防改造费用共计700万元。对于这一预算,张其术没有认可,而是紧接着便把市场服务中心管理的东塘交易市场从‘中心’剥离出来,调郊区工商分局副局长李菊华主管装修工程,预算一下子增大为2000万元。如此巨额的装修费从何而来?长沙市工商局开会宣布由个体户每户集资5万元。由于这些以下岗职工为主的个体户不断上访,长沙市工商局才改为新户5万元,老户2万元,先后集资2300万元,这些集资款既不还本付息,也不抵扣租金,纯属硬性摊派。”

“市场装修工程本应论证、立项、招标。张其术又以时间紧(消防部门要求2个月内完成)为由,不论证、不招标、采取边设计、边施工、边验收的办法,将工程指定承包给他的一个弟弟和一个表弟所在的长沙市长大建筑公司。”

公司招投标审计报告范文篇3

1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

1.1电力工程设备执法标过程共分四个阶段,与此有关的还有招标前准备阶段和招

标后履行合同阶段。

1.2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图。

流程图说明;

1对于主机设备和合同估价io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

散控制系统(dcs),环节(1)、(3)、(4)、(5)审批,环节(2)核备;

2对于合同估价1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环节(1)、(2)

(3)、(4)、(5)均核备。

2招标前准备阶段

2.1招标申请

电力工程项目具备主机设备招标条件后,由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向电力部/国家电

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提出招标申请。具体招标时间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

划部根据国家计划安排和项目前期条件并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后确定并下达给项目

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同时抄送项目所在电力公司和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

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需招标的设备清单,招标具体的条件,各投资方

名称及投资比例等。

电力工程项目主机设备招标具体条件如下;

a)国家已批准项目建议书;

b)项目法人确定,有限责任公司(或筹备组)成立

c)银行贷款意向书已签订;

d)已列入国家五年滚动投产规划;

e)主要技术条件已经可研/初设审查部门认可

f)项目控股方出具可以支付设备预付款的保证函;

g)主机设备招标前,项目法人与所在地省/网电力公司等协商一致的上网电价意见。

招标工作必须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辅机设备招标要在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进行。

2.2招标委托

招标申请获批准后,招标人择优选定具有相应招标资质和成套资质的招标机构,

委托其进行设备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相应资质也可自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与招标机构签订委托招标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招标实施阶段

3.1招标组织机构

3.1.1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建办法是由招标人(项目法人)向招标机构提出组建方

案,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成立。其职责是负责

招标过程的领导,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评标报告

等资料。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成:

(a)对于主机设备和分散控制系统

招标人(项目法人):3一5人包括主要投资方

主管单位:2人包括国家电力公司1人,主管电力公司或电力集团公司

1人

招标机构:3人

工程设计单位:l人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开行1人)

其中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助董事长担任)

副组长:招标机构

副组长:国家电力公司计划部

副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

(b)对于辅机、输变电设备和装置性材料,可参照(a)执行。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在招标人委托招标机构以后发标以前成立。

3.1.2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于召开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以前组建。由招标机构商招标人组

建评标小组,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评标小组下设技术组和商务组,聘请的专家从

评标专家库中选定。招标机构人员属聘请专家。

3.1.2.1技术组5~7人(单数)

主机设备:7人/%业

聘请专家4人

招标机构1人

招标人1人

工程设计单位1人

辅机设备:5人/专业

聘请专家2人

招标机构1人

招标人1人

工程设计单位1人

组长由聘请的专家和招标人担任。

3.1.2.2商务组3一5人(单数)

招标机构、聘请专家2—3人

招标人2—3人

组长、付组长由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担任。

3.1.2.3纪检监察和法律咨询

由项目主管单位派纪检监察人员1人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招标过程中随时向法

律顾问进行咨询。

3.1.2.4秘书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资料收发,打印,整理以及招投标文件的保管。

3.1.2.5会务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的日常活动安排。

3.1.2.6招标人应将项目招标组织机构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

公室核备。

3.2招标文件

3.2.1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机构编制,编制依据为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指合同估价,下同)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

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一般不超过3个月;

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

出版—般不超过2个月。

招标人应于委托招标合同签订后1周内,向招标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对于辅机设备招标还应提供全套初设及其审查

资料;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对招标设备及其相关系统的参数和使用条件,运行条

件等方面要求的资料。

3.2.2招标文件的审批

3.2.2.1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

控制系统(dcs):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从由招标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

初步审查2周

审查确认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自

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审

招标文件后一般在2周内批复。

3.2.2.2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认由招标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

初步审查2周

审查确认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

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2.3招标文件的出版

经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和核备的招标文件由

招标机构正式出版。

3.2.4对3.2.2.1的招标文件,出版后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

室核备。

3.3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于发标前进行。会议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关于前阶段招标工作的汇报,通过招标机构商招标人提出的招投标具体日程安排,确认

招标机构而招标人提出的评标组织机构人员名单,确认评标办法。

3.4招标通告

采用公开招标时,由招标机构会同招标人招标通告.招标通造一般包括下列

内容:

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名称和地址;

资金来源;

工程项目名称和地址;

招标设备的名称、数量及范围的简要描述;

投标日期、时间和地点;

每套招标文件的收费金额。

若在招标文件发售之前进行资格预审,则要资格预审通告,通知潜在投标人在指

定的地点、日期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经资格预审后,再对合格者发送投标邀请书。

采用邀请招标时,由招标机构会同指标人发投标邀请书。

3.5资格预审

3.5.1由招标机构会同招标人均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5.2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

3.5.2.l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5.2.l.l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5.2.1.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

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2.1.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5.2.1.4业绩

a)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2台套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

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b)或主机设备有a)中相应业绩厂商的技术合作或技术支持。

3.5.2.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3.5.2.1.6电力工业部和机械工业部共同认定的主机设备制造厂商;电力工业部

成套设备局与电力工业部由力规划设计总院共同的《火电机组主要辅机推荐厂家名

录》所推荐的厂商,或由国家电力公司安全运行与发输电部(包括电力工业部原安全生

产协调司)颁发入网许司证的厂商。

3.5.2.2对于3.3.2.1.6款中所推荐的厂商,可以作为资格预审合格的厂商;而对于

3.5.2.1.6款中未包含的辅机设备种类则应按3.5.2.l.l至3.5.2.1.5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3.5.3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

措施);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其它文件和资料。

3.6发售标书

招标机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一般不少于30天。

3.7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释可采用书面或会议的形式进行。如采用书面形式,则一般在

投标截止日期_天前完成。

如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较多,可采用标前会的形式。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__天

前完成。标前会上投标人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__天之内提出。

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井有授权人签字/签章和日期。

3.8截标

截标按招标日程安排进行。

截标时要检查投标文件的包数,密封状况。招标人/招标机构或其委托人签收并

有书面证明,列有签收时间,地点,签收人,包数和密封状况。送标人也签字。如果投标

文件密封不善,招标人/招标机构或其委托人有权拒绝接收。

投标文件应妥善保管,直至开标。

3.9标底

对于成熟定型设备有可能制定标底的,标底可根据设备品种、设备性能、使用条件以

及一段时期内条件相似工程的设备市场供需价格情况,可由招标人会同招标机构编制

或由招标机构提出,招标人确认。

3.10开标

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会同招标

机构主持。邀请招投标人代表、评标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开标结束后,开

标过程整理成书面记录。

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唱标、监督、板书、记录等人员组成。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

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

价格等内容。

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唱标应由招标机构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招

标人、招标机构代表签字。记录应存档和复印送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

也可进行分段开标:第一步,开技术标,经过澄清后,投标人在现定的时间内报价;

第二步:开价格标。

投标文件压本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

3.1.1评标

开标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的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各l~2人,具体负责组

织协调评标工作、评标小组按照项目领导小组会确定的日程进行评标。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

的补充文件);评标具体做法按照《电力工程设备评标办法》进行。

3.11.1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3.11.2投标文件的澄清

3.11.3初评

3.11.4祥评

3.11.4.1技术评标

3.11.4.2商务评标

3.11.5综合排序

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人

员组织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进行复审确认。

3.11.6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小组负责编写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

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推荐意见及投标入

预审、复审报告。

3.12最后一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主要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关于评标工作一般情况的汇报,听取技术组和

商务组评标结果汇报,确认投标人资格复审结果,研究确定预中标排序,审议通过评标报

告。

3.13定标

3.13.1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机、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

(dcs):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由项目招标领

导小组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告。国家电力公司电

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在接到报告后2周内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

查领导小组汇报,定标,并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3.2对于1000万元以下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定标。

由招标人将全套评标资料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4签订(草签)合同

定标后招标机构向预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

项中标人在接到顺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

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草签合同、合同的每一页(包括所有附件)

均应校签,其中附件1、2、3、5、7工程设计净值也要校签。合同价格、合同条款、技术要

求和供货范围等不得与预中标状态有任何改变。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

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所签合同符合预中标状态后,由招标机构向中标人发出。

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人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函

3.15合同生效

3.15.1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权、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

(dcs):

合同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全部合同正本和副本(包括所有附分)上报,待项目可研报

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后,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市长领导小组对办

公室审查签章后生效。

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合同正本2套,副

本2套。

3.15.2对于1000万元以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项目法人与中标人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送交国家电力公司电

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4招标工作管理和监督

4.1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对电力工程设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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