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经管类专业;经济法;多媒体案例教学
中图分类号:TP3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3-0179-02
《经济法》作为一门高校经管类专业学生普遍开设的基础课程,开设该课程的目的在于:一方面,使学生学习必要的相关经济法律知识,能够运用所学经济法知识解决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完善其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使学生得到必要的法治教育,提高法治意识,培育法律思维能力,以满足法治社会对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课时一般在36~48课时之间,对于没有接受过系统法学教育的经管类学生而言,要在短短的一学期,让学生熟悉经济法基本理论,将法学理论和社会实际结合起来,拥有解决社会生活中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是非常困难的。因此,针对经管类《经济法》课程及学生特点,教师要达到上述教学目的必须改革传统的纯理论教学并采用多媒体案例教学。
一、多媒体案例教学一般阐释
多媒体案例教学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要求,组织学生对事先制作好的集声、像、图、文于一体的多媒体案例进行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进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是将传统的案例教学方法和先进的多媒体技术有机结合起来的新型教学。
1.多媒体案例教学的特点。第一,教师是课堂的引导者,其责任是通过多媒体等手段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课堂讨论,为学生阐释自己见解获得新的认识提供一个崭新的环境。第二,学生是课堂的主体和主角,其责任是满怀激情和信心地参加课堂活动和课堂学习,获取新知识和新理论。第三,多媒体案例教学是双向交流过程,即教师向学生提供实践自己能力的环境,学生获得解决社会生活中经济问题所需要的法学理论和实践水平,教师从学生的论述和发言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可见,多媒体案例教学为教师和学生共同提供了一种教学相长的新环境。
2.多媒体案例教学的功能和作用。多媒体案例教学能极大地调动起学生参与实际操作的积极性,能最大化地使学生提升自己的能力、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获得运用经济法知识的实战技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在我国强调素质教育的时代,高校尤其要重视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多媒体案例教学在整个教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应不断加强。首先,多媒体案例教学便于师生互动、提高教学效果。互动性是多媒体案例教学最具特色和优势的根本特性,也是多媒体案例教学的核心。由于多媒体案例教学寓教于乐,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使学生在轻松的学习氛围中掌握知识、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以讨论等方式参与学习和教师以引导、点评的方式组织教学相结合,实现了师教、生学的良性互动,真正提高了经济法的教学效果。其次,多媒体案例教学便于提升教师素质。经济法具有特别的现用性,它强调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以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这就要求采用多媒体案例教学的经济法课程教师,不但要有扎实的经济法理论和相关法律知识,而且要有制作多媒体案例的素质和能力,才能将多媒体教学案例运用自如。最后,多媒体案例教学便于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多媒体案例教学把现实生活中典型事件引入课堂,通过情境描述设置多个问题,然后让学生以独立或集体讨论的方式解决问题,这样就完成了实践(教师)―学习(学生实践)―认识―实践―学习的认知过程,有利于培养和强化学生获取知识的能力,增强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最终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
二、多媒体案例教学的实施过程
组织课堂教学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经济法课程中采用多媒体案例教学要注意如下环节:
1.从法律条文出发,精选多媒体案例。多媒体案例教学的效果取决于教师选择的多媒体案例是否恰当,最有代表性的多媒体案例,才能最大化地揭示所学法律知识的精髓。精选多媒体案例需要教师吃透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定,这就要求教师不仅要理解法律条文的基本内涵,而且要理解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即知识结构体系。要选择与教学内容及教学目的密切相关的正、反面典型的多媒体案例,寓所教法律知识于案例之中,才能增强教学效果。
2.结合法律规定和法律条文阐释、分析多媒体案例,引出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通过师生共同对多媒体案例的分析,总结归纳出相关法学理论。阐释法学理论的关键在于:精心设计问题――提出的问题是否合理,关系到能否总结归纳出要学习的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故而,教师需要依据经济法课程内容的逻辑结构,针对多媒体案例提出具有相应逻辑的问题,使师生双方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一步步地分析得出所学的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并引导学生进行总结归纳,使学生切实体会到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是如何来自于实践。
3.应用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再次审视案例。这一环节就是让学生通过多媒体案例分析得出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反过来站在法学理论的高度,重新审视案例,并分析多媒体案例正确应用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的成功之处以及分析在改变案例客观环境的假设条件下可能出现的另外结局。学生对多媒体案例的深入分析,可以提高他们运用、提炼法学理论的能力,从而调动其思维活动,增强其运用法律知识、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相关法律问题的能力。
三、多媒体案例教学中要注意的问题
如前所述,《经济法》课程对于经管类学生的教学目的在于增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针对经管类各专业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实施多媒体案例教学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1.适度运用多媒体案例教学。多媒体案例教学其实质是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来阐释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以利于学生掌握和理解《经济法》课程,所以,决不能用多媒体案例教学来替代传统的理论讲授教学。在实践中,过多地使用多媒体案例教学,可能使课堂教学时间紧张,影响教学计划的完成。故而,在多媒体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将多媒体案例中所要讨论的经济法问题与经济法知识和经济法学理论、法律制度联系起来。同时,要坚持个案分析与系统理论讲授相结合,要注意引导学生对法律知识、法学理论及法律制度的理解。
关键词:经济法;立体教学模式;法律职业技能
中图分类号:G40-03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4-0189-02
法学教育是一种职业教育,其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需求,具有一定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经济法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是独立的法律部门,其内容复杂纷繁,集法学、经济、技术等知识于一体,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边缘性。经济法的这一特点,使经济法的教与学都具有一定的难度,案例教学法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但传统案例教学法受到时间空间等限制,很难为学生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实践实训机会,经济法案例教学立体模式可以弥补传统案例教学法的不足。本文所探讨的经济法案例教学立体模式是指依托网络、多媒体等教育载体,整合案例教学法、实践实训技能等手段,强调对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多元塑造的一种新型教学模式。
一、经济法案例教学立体模式设计的动因与种类
经济法案例教学立体模式设计是指以经济法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对象的特点为出发点,以教学效果最优化为目的对教学活动进行规划、实施和评价的过程。教学设计经济法案例教学的总指导,它要求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确定教学目标,明确教学目的、任务和重点难点内容,并以此为指导统筹规划经济法多媒体及网络课件的制作及实践实训活动的安排。
(一)经济法案例教学立体模式设计动因
传统经济法案例教学模式难以满足法律职业教育的要求。经济法这门学科与经济学等学科,与法学的其他部门法相互交叉互补,更具复杂性、抽象性和应用性,更注重对学生法律意识、法律思维、法律逻辑及综合分析应用能力的培养,这是传统课堂案例教学难以完成的,案例教学必须进行拓展和延伸,在课内外全方位地为学生营造学习环境,特别是在校大学生社会经验欠缺,对经济问题的了解认识相对比较肤浅,这增加了经济法学习的难度。如何圆满完成教学目标,真正培养学生经济法律的分析应用能力,是摆在教师面前的一道难题。解决这道难题的途径之一就是改传统案例教学模式为立体案例教学模式,充分利用网络多媒体资源,为学生提供课堂知识的拓展平台,并与模拟法庭、观摩庭审等实践实训形式相结合,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经济法案例教学体系。
传统经济法案例教学模式与经济法律职业相脱节。以往的经济法案例教学从案例的选择、设计到应用,侧重于法律知识的分析应用,而忽略经济知识的应用,这是经济法案例教学必须解开的一个结,因为现在的法学专业毕业生直接从事法律职业,如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职业是其中的一部分,而相当一部分学生,毕业后从事的是经营等与法律有关的职业,如企业的法务助理等,而这些职务,仅有单一的法律知识难以胜任,从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出发,有必要处理好经济法的边缘性与技术性问题,而经济法案例教学立体模式更具开放性,可以为学生提供大量的资料、信息和实践场所,供学生课内外自学研究,可以有效地弥补传统案例教学的不足。
(二)经济法案例教学立体模式设计种类
经济法案例教学立体模式可以有多种设计,如知识传授与案例分析可采取多媒体组合课堂教学、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网络的交互式教学及利用网上资源自主学习等形式;如经济法法律知识的实践与实训可采取模拟法庭及旁听庭审等形式。
传统法学教学活动往往局限于课堂之内,教师与学生的课外交流较少,这种情况割裂了教与学双方的沟通与反馈。而多媒体与网络的出现和普及,为我们构建一个没有时间和空间限制的、立体化的教学环境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教师可针对所教授的课程,制作多媒体课件,并建立专门的网页,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实施方案、课程教学进度、学习重点难点指导等辅导资料,并将与课程内容有关的法条、学术论文、教学案例等参考资料上传至专门网页上,供学生浏览和下载。教师还可以在网上开辟讨论区,与学生进行教与学讨论,并通过email或bbs等答疑解惑,使课堂教学得以拓展和延伸。
二、经济法案例教学立体模式的具体运用
(一)网络多媒体案例教学
随着电脑的普及,利用网络及多媒体进行教学已为高校所采用。多媒体教学课件,将复杂抽象的理论通过幻灯片等形式演示出来,使教学内容形象、生动、直观展示在学生面前,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大大提高了教学质量,很受学生欢迎。经济法教学可以充分利用网络和多媒体搭建平台,进行案例教学。教师可以依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设计制作多媒体课件,搜集整理经济法及经济学相关资料上传到网络上;搜集各种视听、录像资料,利用多媒体教室展示,无疑增加了案例的生动性和实践性。中央电视台的《经济与法》、《今日说法》等栏目,收视率颇高。不仅专业人士关注,而且大批非专业人士也同样关注。栏目所选案例很典型,制作很成功。尤其再加上专家的点评,大家都能从中受益。如果能把类似的视听资料搬进课堂,然后由学生发表法律意见,教师再点评,这种电教化的案例教学的说服力、影响力是不言而喻的。但目前推广的最大障碍是类似的专门法律视听资料较少,还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
(二)课堂案例立体教学
课堂案例教学方式是最常用的案例教学方式,是其他教学方式的基础。一般课堂案例讨论教学是在传统的讲授基础上进行的。传统经济法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两种方法的有机结合可发挥交融互补的作用。但一般的课堂案例教学方式教师学生的准备往往不足,常常只是教师唱主角,讨论也只是形式,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并不能达到预期目的。这样的案例教学使抽象枯燥的理论形象化,活跃了课堂气氛,加强了师生互动与交流,但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这个教学的核心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解决好这一问题,是经济法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的关键,而经济法课堂案例立体教学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课堂案例立体教学方式的关键是如何使学生真正成为教学主体,而不是被动的参与者。这就需要教师担当起引导者的责任,而不是单纯的讲解员。这就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要精心备课,精选案例,充分运用网络及多媒体资源事先介绍案情、布置思考题、要求学生查找资料、准备案例分析纲要等。通过网络进行课前的准备,不用占用过多的课堂时间,把课堂有限的时间用来与学生一起分析案例,答疑解惑,使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体。这种方式学生课前的准备工作多了,思考的时间多了,对知识的理解会更加深入。这种课堂案例立体教学方式通过几个学期的尝试,深受学生欢迎,大部分学生都跃跃欲试,要发表自己的观点,课堂气氛热烈。
(三)观摩审判案例教学
这是经济法案例立体教学模式不可缺少的重要形式之一。这种形式是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一般要选择具有典型性的疑难案例。观摩庭审的目的是让学生全面了解民事诉讼的庭审程序,各个阶段是如何链接组织的;经济法基本理论制度是如何在诉讼程序中体现的;法官是如何发挥庭审主导作用的;各个诉讼主体在诉讼中的地位及各角色的作用如何。通过观摩庭审使学生感受法律在社会上维护正义与公平的神圣地位及经济法理论在法律践行中的指导作用,加强学生实践力度和实践技能。观摩后,组织学生进行座谈讨论,教师进行总结点评,以便真正提高学生理解、认识、分析的应用能力。
(四)模拟法庭案例教学
这是在课堂案例分析的基础上进入实战阶段。这种教学方式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案件当事人,如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实践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教学活动。模拟法庭形象、直观,便于学生记忆。
这种教学活动具有实践性、公开性、应用性强的特点,有助于学生更直观清晰地了解和参与司法实践?熏对提高学生独立思考、分析推理能力和表达能力,激发其学习兴趣有重大帮助。作为一种独特的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它可以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参与性。学生亲自参加模拟法庭活动,认真进入法庭审判的角色,可以对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进行综合训练和提高。模拟法庭不仅同经济法学的实用性相适应,而且这种教学形式同学生的心理特点也相适应,他们易于接受新事物,善于模仿,善于表演,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采用这种教学方式应把握以下两个环节:
1.准备阶段。为了让学生能在法庭上灵活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熏达到活动的预期目的?熏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场地的准备和知识能力的准备。场地布置应按国家有关法庭设置的要求进行,并取得司法部门的支持,统一着装。体现正式、庄重的氛围。知识能力准备要求学生有较深厚的经济法理论与实务知识,熟悉庭审程序,有较强的思辨能力。
2.实战演习阶段。这一阶段又分为庭前准备、庭审过程和庭后总结三个环节。这是模拟法庭的核心。从角色的选择、任务的布置、撰写庭审提纲和各种法律文书、开庭审理,到庭审结束的讨论,是对学生经济法律知识能力心理素质的一次全面检验。
(一)提高学生实践技能的最佳切入点媒体关注类案件对学生实践技能要求较高。孟子说“徒法不足以自行”,霍姆斯也认为“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经验。”法学教育是实践技能教育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实践技能成为衡量法学教育质量关键。法制新闻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新闻学专业理论、具备一定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较强新闻采、写、编、评能力,从事媒体和法制新闻制作,适应公、检、法、司及基层新闻岗位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其学科定位决定了法制新闻专业的法学实践教学较其他法学专业不同,具有综合新闻动态的捕捉把握以及法学的判断分析的特点。较传统案件而言,媒体关注类案件更吸引学生。为适应法制新闻专业法学教学的实践需要,必须牢牢把握媒体关注类案件的动向,及时将最符合法制新闻专业的案件纳入到课程实践环节中来,通过辩论赛、研讨会、新闻采编、法律宣讲、在岗实践等形式促使法学理论教育向实践技能提升转变,带动法学教学实践的深入,使之成为提高学生法学实践技能最佳的切入点。
(二)普及法治精神最生动教材法治的精神在于公平、正义,在于维护法律的权威。媒体关注类案件在普及法治精神过程中发挥独特作用。“必须始终提醒学生注意,法律乃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它绝不存在于真空之中。法学并不是社会科学中一个自足的独立领域,能够被封闭起来或者与人类努力的其他分支学科相分离。”新时期法治传播方式更应紧跟时代,法制新闻专业法学实践教学既要满足法制新闻专业性要求,又要满足法治精神的时代特点。法制新闻专业是法学和新闻传播学在相互融合、渗透的基础上产生的一门新兴边缘性、综合性、应用性学科。该专业既有新闻学的博闻灵动,又有法学专业的严谨周密,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此,必须及时更新实践教学方法,在工学结合理念指引下,结合新传媒时代的特点,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和焦点,运用法学思维综合分析判断,使媒体关注类案件成为普及法治精神的最生动教材。
二、当前媒体关注类案件在法学教学中的现状
(一)部分教师在实践教学中因循守旧,不敢大胆运用教师在法学实践教学中不敢大胆运用媒体关注类案件原因多样,既有媒体关注类案件本身因素,如案件性质复杂、敏感,事实和情节披露较少,案件尚未完全定性等原因;也有教师个人因素,如传统教材案例成熟、甚至是经典、定型的案例程序和内容经得起公众检验,教师对其内容烂熟于胸,讲解游刃有余。媒体关注类案件有其特殊性。首先是媒体关注类案件往往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往往更复杂、更敏感,一些案件甚至涉及争议,尚未形成统一定性;其次是针对部分媒体关注类案件,部分教师担心在权威机关尚未定性前,出现学理解释与有权解释矛盾的尴尬局面;再次是媒体关注类案件如何引入课堂,怎样驾驭课堂,需要探索。由此导致,媒体关注类案件在实践教学中运用并不广,课堂教学效果不佳。
(二)学生对媒体关注类案件高度关注,疑问得不到满足学生对媒体关注类案件兴趣浓厚充满好奇心。法制新闻专业学生十分关心媒体关注类案件的进展和结果,对整个过程充满好奇,期待真相,乐于探索问题的根源和解决问题的途径。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现实生活中的热点、焦点问题是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契机。“案例教学法其服务的目标是职业的实践法律群体,其优点在在于: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分析、推理和表达等能力;有助于学生生动活泼的思考;有助于学生掌握职业律师的论辩技巧等。”学生的关注和期待是法学实践教学工学结合的原始动力。如何把学生的关注转化为运用法学思维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如何把学生对媒体关注类案件的期待转化为采、编、评、写的能力;如何把学生对媒体关注类案件的表面问题,转化为对案件背后法律制度设计;只有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回应学生对媒体关注类案件期待,实现法治新闻专业法学实践教学根本目的。
(三)缺少适合课堂教学的案例,实践教学困难重重媒体关注类案件复杂敏感,社会关注度高,需要慎重对待。否则,舆论方向的引导、法律观点的角度、学生接受的程度等方面很难恰当把握。不解决上述问题,将媒体关注类案件仓促引入实践教学,可能仅仅是在课堂上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谈资,无法达到实践教学效果。虽然媒体关注类案件为学生所喜爱和接受,但是并非所有的媒体关注类案件都适用于法制新闻专业实践教学。应该注意到,学生关注的焦点并非全部集中在法律层面,可能是案件的发生细节、案件的进展、涉及的秘密隐私等。但是,案件从发生到公开、从立案到判决需要一个过程,并非被媒体报道的就是全部的事实;案件的深入通常需要一个过程,往往很难马上就触及案件实质,因此难免出现以偏概全的现象。
三、新形势下媒体关注类案件实践教学的尝试和探索
(一)要转变观念大胆尝试,建设好校内与校外两个课堂
1.工学结合、实地感受,推进校外课堂建设校外课堂建设是法制新闻专业法学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参与法院庭审与报道、参加律所涉法案件研讨、在实习基地顶岗试用等形式,使学生时刻保持法制新闻专业的敏感度和职业状态,时刻关注周边正在发生什么,发生案件进展到什么阶段,应当如何评价和分析今后可能会发生什么等具体问题。因此,教学部门应该与有关单位建立合作关系,聘请法律和新闻界实务专家担任导师,把课堂搬到校外,构建了学生积极向往的第二课堂。采用校外课堂教学模式,密切与法院、律师事务所、检察院、电视台、报社等工学结合合作单位合作,挖掘校外课堂潜力,提升实践教学效果。2012年,合肥碾压协警案一时成为街头巷尾谈论最热的话题,《合肥晚报》、《安徽商报》、合肥电视台第一时间等媒体轮番报道,学生亦高度关注。就该案件学生们进行了角色扮演、模拟辩论;组织了1个班的同学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旁听结束后当场采访当事人;与检察院专家导师交流心得;现场撰写法制新闻报道等一系列活动。学生们这种在“‘边看边学’、‘边学边做’、‘边做边学’中,循序渐进地接受系统的法律实践教学训练,提高运用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事实证明,该案件的校外课堂工学结合效果明显,学生积极性高涨,拓展了他们的视野和动手能力,达到了校内课堂所不能达到的效果。
2.与时俱进、科技创新,活跃校内课堂在新媒体时代,案件来源更广泛、传播途径更多元、表现形式更多样、受众理解更是见仁见智。大学阶段是青年学生思想最活跃的时期,他们关注热点、关心国家和社会生活。这时,利用新媒介把媒体关注案件引入课堂能够使他们畅所欲言、理性思考、理论结合实际,手脑并用,激发他们的热情,推动课堂气氛鲜活生动。法学教学的最好平台不是课堂僵化的概念、名词、法条,不是教师自我陶醉的一家之言,而是新媒体关注的案件、是大众关注的法庭、是畅所欲言的微博。新媒体时代已经对传统法学教育教学提出了巨大挑战,网络、微博、微信、QQ、手机等新媒体技术突飞猛进,传统法学实践与教育方式越来越不适应新的要求,因循守旧的教学模式将直接影响法学实践教育的效果和质量。提高法学实践教育质量,就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利用媒体,将媒体关注类案件引入课堂,让学生体会从法律角度分析案件在实践中的应用。
3.认真筹划、周密组织,教学过程融入法学思维媒体关注类案件具有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法学问题复杂等特征,解决部分教师不敢大胆适用和选择范围不宽等问题是提升法制新闻专业法学实践教学的唯一途径。无论从媒体关注类案件在学生中的影响度,还是从法学实践性教学的本质出发,都要求大胆选用、认真组织、多样教学,内外连动,充分发挥媒体关注类案件的现实价值和实践意义。教师应用积极的心态对待校外课堂建设和媒体关注类案件引入课堂的实践价值。精心设计,周密组织,认真筹划,把法学专业性与新闻学灵动性有机结合起来,拓宽案件在课堂的适应范围,拓展学生对案件的融入程度,使媒体关注类案件嵌入法制新闻专业法学教学,在案件中融入法学思维,在法学思维中体现案件的新闻性,使两者成为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
(二)要强化参与意识和分析能力,快速融入角色
学生期待是实践教学的原始驱动力,加强工学结合模式下的法学实践教学,不仅要求案例选择更贴近现实,同时要求积极回应学生的关注。为此,在法制新闻法学实践教学中应该采取内外连动的实践模式,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和分析能力,弱化教师的单向讲解。
1.融入角色只有参与才能体验,只有融入才能感知。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学科,生活中体验和感知更能加深对法学原理的理解。为此,在教学中通过模拟角色、旁听庭审、现场采编、深度报道等形式,使学生快速融入角色。在融入过程中全身心感受法庭氛围、感知证据意识、强化新闻视角,极大提高实践教学效果和效率。
2.深度辨析法理辨析是法律人的思维模式,深度辨析让法制新闻专业学生透过纷繁复杂案件,理性客观分析案情。通过讨论、争论、辩论等明晰法学实践中的证据意识和对抗意识。这个过程是法制新闻专业法学实践教学必须重视的环节,报道不能仅仅是简单肤浅的案情披露,更是法治传播重要渠道。没有深度辨析,不可能触及案件表象掩盖下的本质,无法达到法制新闻的教育和引导功能。
3.交流互动“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通过与报社、电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合作强化业务交流,让学生体会媒体与司法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对同一问题上存在的不同认识,开拓学生视野。案件是变化发展的,要及时关注案件的发展动态,从公众、司法行政机关、媒体等不同的角度分析案情,能更加深刻体会多角度、多维度、多途径处理媒体关注案件的重要性。实践中,学校强化了校内资源与校外资源的双向交流与互动,积极利用两个资源。构建了和谐发展、互惠互利、共同成长的良好合作关系,让学生进入合作单位顶岗实习、在岗工作和课外交流;同时,合作单位的专家导师走进课堂现身说法、指导示范、进班入队也成为制度。交流互动,促进了实践教学的发展,及时解答了同学的疑问,回应了学生的期待。
(三)精心选用成熟案例,发挥教育导向作用
1.慎重甄别,选择符合学生特点的案例媒体关注类案件涉及面广,容易受到各方关注,进入课堂前应慎重进行甄别和选择。一些案件涉及当事人隐私,应做好保密教育,务必杜绝对当事人的二次侵害;一些案件司法机关尚未判决,在教学中必须引导和教育学生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尊重生效的法律判决等法治理念。树立法律人和新闻人尊重事实、独立思考、理性分析的思维,防止人云亦云。在案件选择时尽量选择公开报道、案件事实和证据较为充分的案件,避开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案件。如果必须涉及一定做好防范措施。对人肉搜索、偷拍跟踪证据等涉及非合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要有排除意识,对刑法和诉讼法内容也要考虑在内。通过慎重甄别和合理选择相应的媒体关注类案件,树立法制新闻专业法学实践教学阳光、理性、合法的意识。
2.强化导向,价值导向正确科学同志在视察人民日报社时强调指出,新闻舆论单位一定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性原则”。新闻媒体被称为“第4种权力”,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媒体的依法介入和监督有助于正义、公平、公正地对待媒体关注类案件,引导更多的受众关注法治、关心社会。法学实践教学要高度重视政治方向,要在每一个实践案例中体现政治方向、z法治思维、程序观念和保密意识,全面客观分析每一个媒体关注类案件。把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具体细化在对每一个媒体关注类案件的选择、把握和引导上,要周密安排、实现法学和新闻学高度的政治导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