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形态论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形态的理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第一块理论基石。这个理论把人类的五种社会形态区分为对抗性的和非对抗性的两类,明确指出在对抗性社会形态不可能实现社会和谐,而只有在非对抗性社会形态里才具有这种可能。脱离社会形态,把社会和谐视为任何社会都可以实现的普世价值,是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是人类梦寐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古今中外不少思想家对其都有精辟的论述。具有几千年悠久历史的中国传统文化,通过百家争鸣,逐渐形成了儒家和道家两大学派。这两大学派都曾提出和论证过和谐思想,但侧重点不同。面对封建社会的种种矛盾,儒家学说重社会,轻自然,其伦理型哲学更多地致力于人生道德的探讨,提出并论证仁、义、礼、智、信等道德规范,强调“和为贵”(孔子)、“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提倡宽和处世,协调好人际关系,以求人与社会的和谐。道家与儒家相反,重自然,轻社会,所建立的自然型哲学着力探索宇宙和自然界的规律,曾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天人合一”(张载)等思想,把人看成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强调人与自然界的统一,以求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而对人生纷争和人与社会的关系则采取消极逃避的态度。总起来说,儒家学说以“人”为中心,追求人与社会的和谐;道家学说以“自然”为中心,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儒道两家各把握了一端,相互对立和补充,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发展的一条基本线索。但是,这些美好主张,在我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无法实现。因为那是一个阶级矛盾和等级矛盾十分尖锐的社会。我国历史上出现的西汉时期的“文景之治”、唐代的“贞观之治”、“开元之治”,以及清代的“康乾盛世”,无非是说在开明君主的治理下,社会上出现了生产发展、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局面。但时间都不很长,只是封建历史长河中的一瞬间,一个短暂的稳定和繁荣时期,而不能说是和谐社会。19世纪上半叶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在这方面前进了一大步。他们不仅有丰富的和谐思想,而且明确提出了建立和谐社会的主张,但不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而是在代替它的未来社会。傅立叶将代替资本主义“文明制度”的未来社会称为“和谐制度”。魏特林将代替资本主义的新的社会制度叫做“和谐、自由和共有共享的制度”。欧文的思想更加先进,他不仅主张用公有制代替私有制,实行劳动公社制度,而且为了实践这种共产主义理想,变卖了全部家当,带着信徒来到美国,在印第安那州购买了八万亩土地,建立共产主义劳动公社,进行共产主义试验,并将其命名为“新和谐村”。但他失败了,因为在资本主义的大海中,建立一个社会主义孤岛是不可能的。任何一个社会形态,都会出现若干个相对稳定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阶级,认真总结了过去的经验教训,一方面通过新科技革命,推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实行社会福利政策,缓解了劳资之间的矛盾,从而使西方社会暂时出现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局面。但这个相对稳定局面不等于和谐社会,不能将二者划等号。资本主义受各种矛盾的困扰,不可能出现和处于和谐状态。从社会形态来看,既没有封建主义的和谐社会,也没有资本主义的和谐社会。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依据社会形态理论,认为只有在取代资本主义对抗性社会形态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经过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在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消除“三大差别”的基础上,社会财富极大丰富,人们的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都将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那时会出现和谐社会。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其中,“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是说明在对抗性社会形态里不会出现社会和谐。“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是说这种高度的社会和谐,只有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能实现。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认为经过长期努力,现在我国已经基本具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条件,因此要立即着手推进这一伟大事业。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而不是什么“标新立异”和“超越阶段”。需要指出的是,和谐社会只是一种社会状态,而不是一种社会形态;我们现在所要构建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不是共产主义和谐社会,二者在和谐度上有很大差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二、社会主义矛盾论
在科学社会主义思想史里,强调社会主义社会各方面都存在着矛盾,并对这种矛盾做出透彻分析的第一人是。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篇划时代的著作中,在马克思主义思想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矛盾的理论,这个理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第二块理论基石。
把他在《矛盾论》中的观点,全面运用于社会主义社会。他批评了在苏联学术界长期居统治地位的社会主义社会“无冲突论”的形而上学观点,强调社会主义社会各方面都存在着矛盾,矛盾才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他说:“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这个规律,不论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们的思想中,都是普遍存在的。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用这个观点来看,今天我们所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而是各方面都存在着矛盾的社会。问题是,我们要重视矛盾而不能轻视和回避矛盾,要用正确的方法去化解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要在化解矛盾中求得社会和谐。
科学地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认为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但它们之间已不具有对抗性,而是又相适应又相矛盾。这种矛盾完全可以在社会主义制度范围内求得解决。党的还分析了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认为已不是阶级斗争,而是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现阶段,我国虽然还存在一定范围的阶级斗争,但已退居次要地位。我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以及改革开放以后所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都是社会主义建设者,它们之间虽然还存在着这种那种矛盾尤其是利益矛盾,但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这就为实现社会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前提条件。
还首次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认为在革命时期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基本结束以后,大量的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要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可以说,这是一个有远见卓识、充满智慧的政治主张,其基本精神就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他还创造性地提出了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如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解决科学文化领域的矛盾;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解决共产党与派之间的矛盾;用“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城乡之间的矛盾以及个人、集体、国家三者之间的矛盾,等等。他指出,这样做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这种政治局面,当然是一种和谐的社会状态。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学习和运用的上述观点,在人民内部,在改革开放以后所出现的日益增长的各种矛盾尤其是利益矛盾面前,坚持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处理和解决好一系列社会矛盾,不断地促进社会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运用正确的方法不断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
所创立的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理论,由于受到“左”的指导思想的干扰,当时在实践中未能贯彻落实,但是它却为后来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重温的社会主义矛盾学说,无疑会有助于我们从各个方面加深对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解。
三、社会主义本质论
邓小平所创立的社会主义本质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第三块理论基石。从提出社会主义矛盾论到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整整经历了近半个世纪,正是社会主义本质论在社会主义矛盾论和社会主义和谐论中间架起了一座桥梁。
【关键词】和谐社会总体布局科学内涵
中图分类号:C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我们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获得的一个最新的重大理论成果,它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科学内涵和奋斗目标的新认识。
一、这个科学论断,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新认识
我们党为全面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伟大事业的发展,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已经提出,要从“总体布局”上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对这条道路成功的探索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认识在不断深化。
对“总体布局”的认识,同我们对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认识直接相联系。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我们逐渐认识到现代化不仅包括农业、工业、国防、科技这“四个现代化”,还包括民主法制、精神文明等要求。1979年,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我们所说的‘四个现代化’是实现现代化中的四个主要方面,并不是说现代化事业仅以这四个方面为限。我们要在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和健康水平,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里提出的问题,实际上就是要从总体上把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问题。因此,在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第一次提出了“总体布局”这一概念。决议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使这几个方面相互配合,互相促进。”正是根据这样的认识,党的十三大确定的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中,明确地把“富强、民主、文明”作为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同志更是反复强调要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要建设“政治文明”,“要认真研究我国社会生活的新变变化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把社会建设问题摆上了议事日程。因此,多年来党中央逐步形成要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做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实践使我们越来越认识到,加强社会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党在上世纪80年代已经认识到社会建设的意义,在制定五年计划时,把“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改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现在更加认识到“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在论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和任务时,已经明确地把“社会和谐”与“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殷实”一起提了出来。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现阶段社会矛盾发展的特点,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不仅提出“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而且把它同“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应对国际复杂局势的能力”并列提出来,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新思考。特别是总书记在2005年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题研讨班的重要讲话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就决定了我们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不仅要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而且要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重要任务,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上的重大理论突破。
二、这个科学论断,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内涵的新认识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从各个方面做过论述,其基本精神有两点:一是要坚持社会主义。他精辟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二是社会主义必须是切合中国实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他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不断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主义,是主张和平的社会主义,中国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是同社会主义法制相辅相成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个都好才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系列论断,中是从经济、政治、文化等角度,揭示了反映社会主义本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属性和内涵。《决定》第一次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使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有了新的突破和新的认识,增添了过去不曾有过的新内容。这一认识,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社会的科学设想又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实际。社会和谐不仅是人类追求的理想境界,而且是科学社会主义对未来社会构想的美好图景。早在空想社会主义那里,就已经把建立和谐社会作为理想社会的社会模式。傅立叶就把他设计的理想社会制度叫做“和谐制度”,欧文把他在美国实验的共产主义公社称为“新和谐公社”。在马克思、恩格斯对空想社会主义进行批判的时候,恰恰对于他们“提倡社会和谐”这一点作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是“关于未来社会的积极主张”。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只有到了“消灭阶级对立”的共产主义社会,人类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也就是说我们建立的和谐社会要求更高,是科学社会主义性质的和谐社会。由此决定了我们为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在为争取社会和谐而奋斗。今天我们建立和建设社会主义就是为实现未来的和谐社会而奋斗的现实表现。把“和谐社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深化了对科学内涵的认识。
三、这个科学论断,反映了我们党对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的新认识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不仅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而且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这里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提法与以往的提法比,最大的变化是把“和谐”同“富强、民主、文明”一起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提了出来。
从结构上看,和谐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内涵上看,和谐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那么它当然就会成为我们的奋斗目标。但从思想认识的角度看,它反映了我们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理论认识的深化,确实是一大理论贡献。因为它已涉及到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问题。我们党经过长期的探索,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终于认识到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主要内容的基本路线是能够保证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健康地向前发展的唯一正确的路线,这条路线明确地规定了我们现阶段的奋斗目标是要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十五大把这三大奋斗目标拓展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政治、文化三大基本纲领。因此,当我们把“社会和谐”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确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明确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意味着我们对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认识深化了、丰富了。所以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有科学的理论根据和重大的理论意义。
论文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和谐社会;基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我国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是坚持和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解决社会主义建设中诸多矛盾和问题的新探索,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要解决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新的时代课题,需要进行深入的理论创新才能完成。
一、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在理论上的新飞跃
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一重要论断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已经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飞跃,这是我们党对科学社会主义认识的一个重大推进,是对社会主义建设战略布局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同志在今年2月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论断比十六届四中全会时的论述又深化了,讲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基本特征。而且,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升到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高度,作了深刻阐述。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新发展,它指出了“和谐”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属性,无论是建设社会主义,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是有阶段性的,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要经过长期的奋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不是一项短期的任务,同样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才能逐步实现。只有扎实地从初级阶段的现实问题出发,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不断地完善、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和现实选择
伟大的事业需要伟大的理论思维,需要在理论创新与制度创新上实现历史性的重大突破。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尤其需要深入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对这一新的重大课题作出回答。十九世纪中叶以后,马克思经过数十年的艰苦探索,阐明了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秘密”。二十世纪中叶以后,经由邓小平到******中国共产党两代领导集体的艰苦探索,以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2001年******“七一”讲话为标志,中国共产党人阐明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产生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两大理论成果,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秘密”。这是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两次伟大的历史性飞跃,他们为理论创新树立了光辉的典范。“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是在实践中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由于社会实践是不断发展的,人们的思想认识也不能不随之前进,这就要求人们必须勇于和善于根据实践的要求进行创新。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在实践中随时代的发展,不断解决新的时代课题,创造出的新的理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始终以科学的、发展的眼光看待自己的理论,根据不断变化的客观实际不断完善和发展自己的理论。进人新世纪,世界经济、政治、文化的深刻变化,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与一百多年前马克思主义诞生时的情况已大不相同。中国的基本国情与诞生列宁主义的俄国的情况也大不相同。现在的中国与五十多年前、二十多年前的中国也大不相同。我国正处在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关系和社会面貌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许多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和回答,许多社会热点难点需要我们去引导和化解。马克思认为,每个时代总有属于它自己的问题,准确地把握和解决这些问题,就能够把人类社会推向前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人民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需要作出理论的概括,广泛深刻的社会变革呼唤着理论的创新。因此,只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只有弘扬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探索全球化背景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理论基础,挖掘西方的进步理论、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和我国历史上关于社会建设优秀传统理论的资源,搭建理论创新平台,才能破解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理论和实践难题,真正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也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坚持马克思主义创新理论作指导,才能保证构建和谐社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构建的和谐社会不是别的什么和谐社会,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没有马克思主义就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的社会主义。没有中国共产党,没有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没有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就不可能有今天的中国社会主义,也不可能有中华民族的振兴。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必须始终坚持以执政党意识为指导。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指出:“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显然,我们党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才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历史任务的。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候,无论在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上,还是在舆论引导上,都要有利于党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而不能相反,即一定要有清醒的执政党意识。比如,在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上,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构建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使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在舆论引导上,既要讲问题和不足,又要讲解决问题的设想和步骤,让人们能够树立信心而不是丧失信心;既要提出鼓舞人心的目标和口号,又不可超越我们的国力和兑现能力,让人们能够真正获得实惠和保障。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并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而不能把积极因素变为消极因素。必须始终围绕着并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党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而绝不能动摇和削弱党的执政地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以马克思主义创新理论作指导,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智力支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新的事业,如何实现这一目标,解决和谐社会建设中面临的各种问题以及发展的道路模式,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创新理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创新的理论可以按照科学的原则和方法,根据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正确地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提出先进而超前的理论、战略、策略、方法、政策等等。正如十六大报告强调指出的:“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前进,永不自满,永不懈怠,这是我们要长期坚持的治党治国之道”。
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必须坚持三个原则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生机所在。马克思主义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实践的深入和科技的发展而不断创新的科学理论。纵观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从《共产党宣言》的问世到《资本论》的发表,从十月革命的胜利到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从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实质上就是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创新史,给我们提供了极为深刻的启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要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理论创新的前提,是以实事求是的态度,面向实际。邓小平指出,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然而,无数事实证明,要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并不容易。除去方法论方面的问题,还有既得利益、观念上的偏见、某些制度与机制方面的问题,妨碍着人们了解真实的状况。建国后的许多年来,我们一直将前苏联社会主义模式视作不可移易的范本,长期受“左”倾思想影响,造成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巨大曲折。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第三代领导集体,对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发展演变的全过程,对当代世界发展的总态势,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全部经验,都进行了非常认真的调查和深入的思考,坚持从实际出发,而不是从主观臆断或固定观念出发,作出了新的理论概括。他们之所以能以身作则,体现出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品格,敢于和能够从实际出发,作出新的理论创造,就是因为他们真正坚持了实事求是这一马克思主义精髓。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就是要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出发,针对社会结构、社会利益关系的变化等重大现实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清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大影响的一切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认清我们要解决的主要矛盾及其制约因素等等,深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规律性认识,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更加完备,各项工作更富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