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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主义心理学基本观点(收集3篇)

时间: 2026-01-10 栏目:实用范文

人本主义心理学基本观点范文篇1

关键词:实践提纲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从开始从事哲学活动时起,就十分重视实践问题。但对实践的理解,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在《博士论文》时期,他所讲的实践是哲学实践,即理论批判活动。《莱茵报》时期的斗争实践和受费尔巴哈的影响,使马克思对原有哲学信念发生怀疑和动摇,从而转向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分析,同时也由理性批判转向政治批判。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在探索科学实践观中取得了重大的进展。首先,由于他把人的本质理解为自由自觉的活动,即生产劳动,从而抓住了实践活动最基本的内容,即生产实践。其次,他在对人的本质的分析中也分析了实践的基本特征,即客观性、主体性和创造性,并强调提出,人的改造世界的活动,人的对象化活动,离不开外部自然界,“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第三,马克思还初步论述了理论对实践的依赖性,指出真正的实践是“显示的和实证的理论条件”;“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

在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中,他们已把现实的物质生产看作历史的发源地,把现实的生产劳动视为实践的基本内容。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深化和发展了以往的研究成果,第一次把实践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范畴提了出来,从根本上批判了费尔巴哈和一切旧唯物主义的局限性,表明马克思不仅同唯心主义划清了界限,而且也同旧唯物主义划清了界限,并为制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奠定了基础。

《提纲》一文,马克思突出表达了自己在哲学世界观上的新观点,即实践的观点。首先马克思认为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不了解实践的意义。旧唯物主义在认识论上把客观世界单纯地看作认识的对象而不是实践改造的对象,把人和客观世界的关系,仅仅理解为一种直观的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是指旧唯物主义,包括古代的唯物主义和近代的唯物主义,主要是指近代欧洲的唯物主义,其主要代表是17世纪英国唯物主义和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以及19世纪德国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哲学。

而新唯物主义在认识论上则区别旧唯物主义,它把反映理解为人类所特有的一种主观能动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过程,认为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是建立在改造被改造的关系基础之上的,人们只有通过实践改造客观世界才能反映、认识客观事物,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的。

马克思继而提出:“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的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旧唯物主义不了解实践,不能对人的能动性作出合理解释,这样就给唯心主义片面夸大精神的能动作用留下了空间。唯心主义把实践看成纯粹的精神活动是错误的,因为实践是

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是主体能动性与客体制约性相统一的活动。

同时,马克思深刻批判了费尔巴哈的实践观。尽管费尔巴哈主张研究人和自然界,特别把人提到哲学研究中心地位,有时似乎也强调实践的作用,但就其基本立场来看,他是贬损实践,抬高理论的,他只是把理论活动,而不是把实践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

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主义批判批判》一书的第二卷《认识论中的实践标准》中指出:“马克思在1845年,把实践标准作为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提纲》中“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指思维的内容和思维反映的对象的关系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思维能否反映客观对象,这是人的认识能力和认识的方法途径问题;二是思维内容是否符合客观对象,这是检验认识的标准问题。费尔巴哈在真理及检验的标准问题上,有明显的直观性和形而上学性。马克思指出:“人们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因为,在纯主观范围内或纯客观范围内,主观是否符合客观实际,都是无法得到证明的。实践是联系主客观的桥梁,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特点,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因而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以,人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证明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

马克思进而指出: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的“经院哲学”的问题。经院哲学是欧洲中世纪教会中的基督教哲学,它用繁琐的形式主义和抽象思维方法论证基督教教义,后来人们就把引经据典,咬文嚼字,钻牛角尖的习气叫做经院哲学。

人本主义心理学基本观点范文篇2

【正文】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近十几年来,我国哲学战线同整个理论战线一样,在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引下,结合时展,科技进步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研究迫切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包括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取得了重大成就,也出现一批哲学新人,促使我国的哲学研究步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有力地推动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所谓哲学陷入了“困境”甚至“绝境”的说法,是极端片面的。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是勿庸置疑的。我国哲学研究的发展在总体上也是健康的,其发展前景充满希望。但这绝不是说目前我国哲学研究,特别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就没有不足和问题了。如果这样认为,当然也是不客观的。我们还认为,在我国哲学理论研究和发展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必然的;无论出现何种理论观点,都可以从不同方面、角度促进我们的理论反思,启迪心灵,开阔视野,寻找到理论研究发展的新生长点。从这个意义上说,不同理论观点的出现,都有它的历史理由和积极意义,都为哲学发展作出一定的贡献。但是,正如人们常说的,存在的未必是合理的;局部正确未必完全正确。如果夸大了局部,甚至以局部替代整体,那就容易曲解理论的实质,客观上肢解了马克思主义,甚而造成新的混乱和危害。这就有必要提出,在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事业中,既要注意克服教条主义,又要克服以偏概全的倾向问题。所谓“教条主义”是大家所熟悉的,即指在理论研究中的脱离现实,唯书唯上,思想僵化,人云亦云的倾向;所谓“以偏概全”是指理论研究中的随心所欲,各取所需,以偏概全,为我所用的倾向。这里所说的两种倾向,均属于学风和研究方法问题,一般属于学术范围内的问题。近些年来在哲学研究特别是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讨论、争论中,就存在着这两种倾向。一方面表现为教条主义,这是理论研究中长期存在的固疾(包括老教条和新教条),是相当长的时期要努力克服的主要倾向,本文在此不加赘述;另一方面表现为以偏概全、各取所需的倾向,这是当前特别值得提出和重视的新倾向。这一倾向在近年来我国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讨论中,表现得十分突出。

近十几年来,我国哲学界在批评和纠正以苏联哲学教科书为范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旧体系的过程中,为了返本归真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质和改革、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体系的研究,围绕什么是本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问题,展示了广泛而热烈的争论。许多专家学者,认真研读马克思主义原着,特别是后来新发表的马克思着作(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为写《资本论》而撰写的《经济学手稿》、以及《人类学笔记》等),以便重新认识马克思哲学的实质。这是极其必要的,并在研究过程中,提出许多有重大价值的理论观点和理论发现,极大地深化了我们对马克思主义本真意义的理解,有助于我们重新解读和把握马克思哲学的真谛。但是令人担忧的是,人们在看到这些喜人的成就的同时,也感到了新的迷惘。这就是对同一个马克思哲学,有了许多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理解,彼此激烈对峙,互不相让。比如,有人认为马克思哲学是以物质论为基础的辩证唯物主义;有的认为是实践唯物主义;有的认为是实践本体论或实践哲学;有的认为是历史唯物主义、是唯物辩证法、是人学、是实践交往理论、是生存论、是文化人类学,等等。有的明确提出马克思哲学不是唯物主义,甚至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表达的唯物史观,只是个别观点,而不是马克思历史观的基本原理。观点纷呈,不一而足。我们仔细阅读各家之见可以看到,上述诸种观点几乎都是建立在分析解读马克思原着文本基础上提出来的,大部分观点也确是马克思哲学思想所固有的内容;许多观点又是被哲学界长期所忽视或否定的,因而突出强调马克思的某些观点或方面,是有历史理由的,对于我们重新认识马克思哲学,建构马克思哲学新体系有重要价值。但是我们认为,上述观点基本上都是抓住或强调了马克思哲学中的某些方面,而不能真正反映马克思哲学的整体,在研究工作中,我们可以而且有必要以其中的某些观点为切入点深入探讨,揭示和展开其新的方面,从而丰富与发展马克思哲学的完整体系。但不可以以偏概全,各取所需,抓住其某一方面或为强调其被忽视的方面,而对其他方面不计其余,用自己对于某些方面的理解替代对马克思哲学的完整把握,甚至认为只有自己才发现了本真的马克思云云。我们哲学界长期以来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问题争论不休,是与某些人采取这种学风或研究方法分不开的,急待加以纠正。

其所以如此,是因为上述解读方式背离了对马克思哲学的完整理解。正如许多人所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体系哲学,然而其本身已形成了自己的体系。当然是开放的、不断发展着的体系。所谓科学体系在宽泛意义上讲,即指理论、观点之间的内在联系。马克思虽然没有指明过自己建立了什么样的哲学体系,但马克思的哲学观点是有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实质上已形成了马克思哲学体系的雏型或基本点。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是特定历史的产物,它的理论观点必然带有历史的痕迹或说打上了历史的烙印。这就是:其产生的社会背景,是对资本主义工业社会批判的结果;其思想理论背景主要是对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资产阶级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空想社会主义直接批判继承的结果。在哲学方面,其直接的理论来源是以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在欧洲存在的哲学、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理论中,尽管其中包含有许多合理思想和天才的预见,但由于这三大领域基本上是相互分离的,因而没能形成统一的社会发展理论。在哲学方面,虽然有黑格尔辩证法这一辩证法的最高形式和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这一唯物主义最高形式,也是由于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分离,而没能形成科学的哲学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创立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为了批判资本主义工业社会,建立新的(共产主义)社会制度,从而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需要,是以人类解放为出发点和归宿点的。它不仅把哲学、政治经济学与社会主义的研究结合起来,吸收其合理方面,克服其弊端,而且总结新的经验进行理论创新,建立了统一的社会发展理论,即马克思主义理论;同时把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与费尔巴哈为代表的人本学唯物主义结合起来,吸取其合理方面,克服其弊端,并在实践基础上,对此加以革命的改造,实现了理论创新,即创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哲学都是综合创新的产物。因而它是继承前人,又高于(超越)前人,实现了人类哲学思想发展的革命性变革。也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哲学创建的固有(原生)形态。不仅如此,马克思本人也不是天生的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的思想发展经历了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转变过程。他起初信奉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当然是辩证的唯心主义),后来又接受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主义的强烈影响,并以此为武器批判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唯心主义方面(见1844年《巴黎手稿》、《神圣家族》等)。同时,由于对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和工人阶级斗争实践的发展,马克思开始认清费尔巴哈(包括以前唯物主义)的局限性,认识到其根本原因在于脱离革命实践。于是,马克思站在实践立场,以实践观点为核心,尝试系统地批判费尔巴哈,这就是被恩格斯赞誉为“包含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诞生。《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表明了实践

观点是马克思新哲学的核心观点和根本特征。接着马克思又以实践观点为基础,研究社会历史,展开了对费尔巴哈和青年黑格尔派的唯心史观进行彻底清算,这就是《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划时代着作的出现。在这部着作里,马克思以实践的观点(“现实的人”即实践的活动中的人)为基础和前提,系统地阐发了新唯物主义,即实践唯物主义或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标志马克思哲学理论系统的基本完成。马克思后来集中研究《资本论》。他在《资本论》中使用的基本方法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当然与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不同,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唯物辩证法;并且对辩证法的三个规律在《资本论》中作了充分的论证。同时马克思积极支持恩格斯对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以充分揭示辩证法规律的普遍性。这些都是大家熟知的历史过程。我们概要地叙述这一过程,是为了说明必须从整个历史发展过程,来理解和把握马克思哲学思想的整体与历史形态,而不能停留在或仅抓住其中的某个方面以视全体。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第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了哲学发展中的革命变革,从理论总体上看是实现综合创新的结果。马克思主义就是他那个时代的人类先进思想综合创新的产物。第二,马克思哲学的完整内容是包括唯物主义、辩证法、实践观、历史观、人学、人类学等在内的完整思想。第三,马克思哲学思想的实质是以实践观点为核心(或基础)的历史的辩证的实践的唯物主义。马克思的确从没给自己的哲学规定具体名称,但他已明确提出“新唯物主义”、“实践的唯物主义”、唯物主义“历史观”、“我的辩证方法”,公开承认自己是黑格尔的门生。这些几乎是哲学界所熟知的常识,而常识的客观性是勿庸置疑的,它有力地说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和完整内容。因此,不可以只抓住其某一方面,而忽视或否定其他方面。比如有的学者不承认马克思是坚持唯物主义的。这显然与事实不符。马克思多次肯定评价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强调“我的方法的唯物主义基础”,“我是唯物主义者,黑格尔是唯心主义”,怎么能说马克思不坚持唯物主义呢?

当然,我们在具体的理论研究中,为了说明某个问题而强调马克思哲学的某一方面,突出某些内容,是完全必要的。如为了说明同唯心主义的区别,强调其唯物主义性质;为了同直观唯物主义区别而强调其实践唯物主义性质;要同唯心史观相区别强调其唯物史观;要同形而上学相区别强调唯物辩证法;要同自然物质观相区别强调人学或文化人类学等。这都是允许的和必要的。但绝不能在强调某一方面时忘记和离开马克思哲学的总体。因为上述不同提法都属于同一个马克思哲学。如果离开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体,只承认某个方面而排斥其他,不仅与事实不符,而且必然造成多种马克思哲学混战的局面,甚至出现没有马克思(甚至是西方哲学)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从而使人们眼花缭乱,迷惘不解,无所适从,各行其事,无法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更难以确立科学的指导思想了。邓小平多次告诫我们,要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原理和科学体系,这是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极为重要的原则,对于我们当前研究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哲学界的一个迫切任务,是要在完整、准确地理解马克思哲学思想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对马克思哲学各方面丰富内容的研究,在统一思想基础上,发挥优势特长,挖掘新的生长点,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新局面。

人本主义心理学基本观点范文篇3

[论文摘要]马克思的实践观,最是一种思维方式,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释原则和看待一切问题的思维逻辑。同时,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是对传统主体概念的否定与解构,超越了传统哲学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实现了主客同一。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的哲学革命的实质,以实践这一本体的中介为基础,超越了传统唯物论与唯一心论两极对立的思维模式。

一、实践是一种思维方式

“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都是以实践为核心范畴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哲学理论,但在对实践范畴的不同理解中却蕴含着值得深入研究的学理上的区别。马克思把人的存在方式理解为实践,并以此为基础来理解以往所有的哲学。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第一次提出了实践的概念,实践范畴的提出,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天才世界观的诞生。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公开以实践作为“新唯物主义”的建构原则和全部哲学变革的出发点。他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纳入到实践的解释框架中去理解,指出过去旧唯物主义的缺点在于:“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而唯心主义的缺点则是:“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_2J这段话充分表明了马克思是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置于实践这一全新的解释原则之下,从实践的观点出发看待整个西方传统哲学,去理解传统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并且从这一角度阐明了自己的哲学与以往哲学的不同。

马克思不仅从实践观点出发去看待整个哲学史,而且还进一步把所有的理论问题都归结为实践的问题。所以,马克思认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J紧接着,马克思又进一步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_4J即便是观念的东西,包括整个社会的精神生活,也要从物质实践来予以说明。这样,实践范畴便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不仅社会物质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且社会精神生活在本质上也是实践的,所以,马克思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样,实践不仅成为马克思理解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而且也成为马克思理解所有哲学问题的思维方式。与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相比,实践观点作为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待一切问题的思维逻辑。

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去理解人的社会生活,并以人的实践活动的观点去批判“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这是“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这三种解释模式的共同之处,但是,“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人的实践活动本身,也就是从人的实践活动的特性——诸如实践活动的客观性、历史性、能动性、目的性等出发去解释各种哲学问题。这就是说,在“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这里,实践是一个被描述的对象,是一个实体性的哲学范畴,尚未构成一种哲学意义的解释原则或思维方式。因此,“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既试图把实践作为核心范畴而贯穿于各种哲学问题之中,又无法把实践作为解释原则而重新解释全部哲学问题。与“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不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马克思所说的“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也是把实践观点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来理解人、理解人与实践的关系,从而理解和看待一切哲学问题。正因为是把实践的哲学意义理解为“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以,这里的实践既不是一种“实体”范畴,也不是客体意义上的“关系”范畴,而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解释原则。这种解释原则,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即“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出发,去理解和解释全部哲学问题。因此,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是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是一种哲学解释原则的创新,这才是实践观点的真实意蕴。

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

“思维方式是人们思维活动中用以理解、把握和评价客观对象的基本依据和模式”5J。所以,观点仅仅属于哲学理论的个别表现,思维方式才代表哲学家思想的精神实质。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实质,关键就在于理解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任何一种哲学,都主要是因它的思维方式而与其他哲学相区别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是否贯彻实践观点这种思维方式,是判定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非马克思主义哲学原则界限的基本依据。就哲学传统而言,马克思继承的虽然是历史上的唯物主义思想传统,但是他的“新唯物主义”与传统的唯物主义却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个区别就在于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而不在于他具有的辩证法思想,这是因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也是以实践观点为理论基础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最根本之处就在于对人的本质进行了重新理解,把实践看作人的存在方式,从而实现了从抽象的、虚幻的人到具体的、现实的人的转换。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就“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6J。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出发点的“现实的个人”与西方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有着本质的区别,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是以主客二分为前提的,而在马克思的哲学中,实践成为人的存在方式,人就不再是一个抽象的主体,而成为“现实的个人”,从而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达到了主客同一。

近代西方哲学自笛卡尔以来,便形成了主体性哲学的传统。康德在批判地总结传统主体概念的基础上,正式确立了哲学的主体性原则,把主体概念改造、规定为先验主体或主体性。所以,在康德哲学那里,主体就是逻辑主体,是绝对的、先验的自我或意识,而不是一个实体性的存在者。但是,在康德哲学中,主体概念基本上仅仅是一个认识论的概念,而没有进入存在论的领域。与康德关于主体的概念不同,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的序言中明确地提出了“实体在本质上即是主体”的思想_7J,并且进一步指出:“活的实体,只当它是建立自身的运动时,或者说,只当它是自身转化与其自己之间的中介时,它才真正是个现实的存在,或换个说法也一样,它这个存在才真正是主体。”8j在黑格尔的哲学中,主体已经不再是笛卡尔的“我思”,也不是康德的“先验主体”,而是绝对的,“绝对即主体的概念”_9J。主体已经不仅仅是指认识论意义上的自我或意识,而且也是一种存在样式,即一个在对抗过程中实现统一的自我发展过程,可见,黑格尔的主体概念已经真正地进入了存在论的领域。黑格尔坚决反对康德将现象与本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论,在绝对精神自身发展的过程中,黑格尔实现了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但是他却将这个历史过程视为精神自我实现的过程。所以,黑格尔的主体是一个最终超越历史过程的主体,一个“纯粹的概念神话”,黑格尔哲学是一种主体性哲学扩张的极致,是一种“理性的放荡”。马克思在其早期著作中也曾多次使用主体概念,但是后来他更多使用的是“现实的个人”或者“劳动者”,尤其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彻底地把“现实的个人”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这样,马克思就从根本上超越了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革新。这是因为“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所以,马克思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象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Ll0l。“现实的个人”是对传统主体概念的瓦解与颠覆,是主客同一体,这与海德格尔把人称之为“此在”所具有的意义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与传统单纯的、纯粹的主体概念区别开来,无论是“现实的个人”还是“此在”,都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是一种主客同一体,表达了人就在世界之中,人与世界共在的性质。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真实内涵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出发,“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就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所以,“现实的个人”就是一个主客同一体。虽然黑格尔强烈反对康德现象与物自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对立,也在努力地解决两者的二元分裂,并且在绝对精神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实现了主客体的统一,但是主客体的统一也是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主客二元对立,又怎么会有二者的统一?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从“现实的个人”或“实践活动”出发,而“现实的个人”表明了人与世界的不可分,两者是同一的,我们不能把人仅仅当作一个纯粹的主体去看待。可见,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已经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是一种主客同一的思维模式。

三、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与马克思的哲学变革

“思维方式的变化是根本性的变化,每一种代表时代精神的新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出现,都具有某种解放思想的作用。”_l【J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之所以能够引起整个哲学理论观点的革命性变革,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思维方式发生了转换。马克思主义哲学立足于实践的观点去理解一切哲学问题,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就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看待一切问题的逻辑原则。所以,与传统哲学相比,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传统的哲学争论集中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上,这被恩格斯称之为“哲学的基本问题”。由于传统哲学不了解能够把思维和存在统一起来的现实中介,所以,近代以来唯物论与唯心论在此问题上争论不休,陷入了一种两极对立的思维模式。而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正好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的统一中介问题,由此也就超越了唯物论与唯心论的两极对立,为哲学的发展开辟了全新的理论视域,并实现了哲学向生活世界的回归。马克思提出的实践概念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它不仅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统一的中介问题,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哲学看待问题的基本观念,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崭新的“哲学思维方式”。过去,人们看待哲学问题只是从或者物质或者精神的单一基础出发,实践作为人的目的性活动,它的含义则是双重性的。而从物质和精神的统一关系出发,原来哲学中的许多理论观念便都需要改变。所以,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就是思维方式的转换,更确切地说,就是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确立。

由于传统哲学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所以,传统唯物论和唯心论执着于“本原”问题上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也就造成了思维方式上的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黑格尔认为,消解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克服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必须诉诸于把它们统一起来的中介环节——概念的世界。虽然黑格尔所找到的中介只是一个抽象的、逻辑的中介环节,并不是一个现实的基础,但是黑格尔“本体中介化”的道路却为问题的解决指明了方向,整个西方哲学的革命都是在此基础上完成的,马克思哲学当然也不例外。包括马克思在内的整个西方哲学都试图找到某种扬弃自然与精神、客观与主观抽象对立的中介环节,并以这个中介环节作为统一性原理实现一种哲学范式的转换。现代西方哲学找到的中介是“语言”,马克思找到的是“实践”,马克思不仅以实践范畴去扬弃旧哲学中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抽象对立,而且也把实践活动本身视为人与世界对立统一的根据,用实践的观点去解决全部哲学问题,这就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从对立的两极出发,并以抽象的两极对立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旧唯物论和唯心论,被“本体中介化”的现代西方哲学所取代。“本体中介化”的现代哲学,站在历史主义的立场,排斥绝对确定性的追求。传统哲学从对立的两极去思考自然界与精神的关系问题,其实质是把人的自然属性和精神属性抽象地对立起来,从人的两极存在去寻求人类本质。包括马克思在内的现代西方哲学从中介出发去思考自然界和精神的关系问题,其实质则是以人的历史活动或生存活动为中介把人的感性存在和精神活动具体地统一起来,从人的社会存在去寻求人类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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