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资本论》是马克思经济伦理思想的集大成之作,所以有必要对《资本论》经济伦理思想进行深入的研究。本文从商品这一切入点着手,从《资本论》商品的伦理意蕴、经济逻辑与伦理逻辑的统一等方面进行梳理,力求挖掘马克思经济伦理思想的构建原则和内在逻辑。
印度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中这样写道:“现代经济学不自然的‘无伦理’特征与现代经济学是作为伦理学的一个分支而发展起来的事实之间存在矛盾。”虽然表面上看经济学的研究仅仅与人们对财富的追求有直接的关系,但在更深的层面上,经济学的研究“还与人们对财富以外的其他目标的追求有关,包括对更基本目标的评价和增进”。而在“经济学经常使用的一些标准方法中尤其是经济学的‘工程学’方法,也是可以用伦理学研究的”。由此可见,经济学与伦理学是不可分割的,而谈到马克思的经济学时,阿马蒂亚·森这样评价:“一些经济学家更重视伦理学问题;而另一些更重视工程学问题,……卡尔·马克思……更重视经济学中的伦理问题。”阿马蒂亚·森所言的马克思经济学的这种倾向最突出的体现是他的巨着《资本论》。
法国哲学家阿尔都塞在其着作《读资本论》中这样写到:“把《资本论》归结为伦理学的构想是一种儿戏。这一论断看似有道理,因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确实是没有一套完整的伦理学范畴。但这并不代表《资本论》没有伦理思想,可以说《资本论》通篇都充满着这些思想,尤其是经济伦理思想。从第一卷“道德和自然、年龄和性别、昼和夜的界限,统统被摧毁了”“平等地剥削劳动力,是资本的首要****”“在英国经历了三代人,却吞没了九代纺织工人”等等,以及第二卷“资本家的道德和合理市场的等等的实质”等,到第三卷的“这种草营人命的情况,绝大部分是由煤矿主的无耻贪婪造成”。……
阿尔都塞的错误之处在于只看到了《资本论》的文字表面,没能看到其深刻背后是经济逻辑与伦理逻辑的内在统一,这种统一是隐性的,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它包含历史的向度又佐以事实。在《资本论》中,这种统一体现在两个层面上,一是在总的成书框架上,二是体现在具体的经济理论中。
马克思在《资本论》的正文一开始就这样写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选用商品作为剖析资本主义社会的突破口,直接而明确。马克思以此为起点透视资本主义的同时,其经济伦理思想也由此展开。这一起点深含经济社会学的逻辑必然,但也包含建构和谐经济伦理关系的匠心。
“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属性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商品的这种属性即它的使用价值。虽然它是一个外界对象,但却包含着人的主体性和人对自然的对象性活动,因为“每个商品的使用价值都包含一定的有目的的生产活动”。不同物的量只作为同一单位的表现,才能同名称,因而是可通约的。
但这种通约性一旦超过了同种品的范围“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区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了”。“使用价值在流通过程中的不可通约性,彰显了马克思对伦理主体的关怀。经济活动和人类活动得以生产和再生产决不是仅仅物(使用价值)就可以实现,需要的是一个“价值灵魂”,即人和人的劳动。
撇开商品的使用价值“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而我们继续剥离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把那些使劳动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那么,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物质消失了,其具体形式也消失了,这时商品只剩下“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即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这些“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的这些物,马克思指出,它们是共有的,是这个社会具体的结晶,即价值—商品价值。
商品的价值有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它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共同”的东西。这些“共同”也就是说商品的价值有可通约性,是以商品为基础构成商品经济社会关系和伦理关系的基础。马克思对商品价值的分析为其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剖析和资本主义经济伦理的研究找到了内在的根本性的起点,这个起点决定和影响了整个《资本论》的行文思路和基调,也是《资本论》经济伦理思想的前提之一。
马克思指出,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而这种耗费的量是如何决定的呢?马克思把商品世界全部价值中的社会的全部劳动力当作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由此而得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概念,认为“只有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的价值量。社会劳动时间也就是人类无差别的一般劳动的社会形式的概念。而商品的价值对象性却只能体现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也就是说我们实际上只能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能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也才能看到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商品的使用价值具有不可通约性,体现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而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来源之一,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那么,商品的价值则体现的是人类劳动本身,是一般人类劳动的耗费。不同质的具体劳动形成了作为使用价值的要素,而同质的抽象劳动形成了价值实体。马克思在谈到劳动对于使用价值和价值的不同时,指出:“就使用价值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质,就价值量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量,不过这样劳动已经化为没有质的区别的人类劳动。在前一种情况下,是怎么劳动,什么劳动的问题;在后一种情况下,是多少劳动,劳动时间多长的问题。
商品好像是一个很简单很平凡的东西,但对它的分析表明,它却是一个很古怪的东西,充满着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怪诞。在马克思看来“它不仅用它的脚站在地上,而且在对其他一切商品的关系上用头倒立着,从它木脑袋里生出比它自动跳舞还奇怪得多的狂想,这种狂想就是马克思所言的商品拜物教。所谓商品拜物教就是“在那里,人脑的产物表现为赋有生命的,彼此发生关系并同人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的东西。在商品世界里,人手的产物也是这样。我把这叫拜物教”。马克思有时也称它为“象形文字”。
商品拜物教是同商品的生产分不开的,那么它来源于何处呢?马克思认为:“不是来源于商品的使用价值,同样,也不是来源价值规定的内容。”因为“第一,不管有用劳动或生产活动怎样不同,它们都是人体的肌能,而一种这样的肌能不管内容和形式如何,实际上都是人的脑神经、肌肉……的耗损,这是一个生理学真理。第二,作为决定价值量的基础的东西,即这种消费的持续时间或劳动量,那么,劳动的量可以十分明显的同劳动的质区别开来”。那商品拜物教来源于什么呢?商品形式本身。因为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内容,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由于这种转换,劳动产品成了商品,成了“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或社会的物”。可见,商品拜物教来源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
商品拜物教把现实世界在人脑中倒立过来,那么如何破除它呢?马克思认为:“一旦我们逃到其他的生产形式中去,商品世界的全部神秘性,在商品生产的基础上笼罩着劳动产品的一切魔法妖术,就立即消失了。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结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这种神秘纱幕就可揭开了。
破除商品拜物教后,马克思给了我们一个设想,设想了一个自由人联合体。在那里,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当作一个社会劳动来使用。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社会产品。这些产品的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这种分配的方式会随着社会生产机体本身的特殊方式和随着生产者的相应的历史发展程度而改变。在那里,劳动时间就有了双重作用,一方面,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产品的个人消费部分中所占份额的尺度。马克思开出了药方,但也给出了这个药方治病的条件,那就是“需要有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或一系列物质生产条件,而这些条件本身又是长期的、痛苦的历史发展的自然产物”。从分析商品的内在结构到商品拜物教的产生和如何破除以及“自由人联合体”的设想,马克思给了我们一个以商品为起点来建构经济伦理关系的解题方式。
商品交换虽然是简单的社会现象,但同时又是最普遍、最为丰富、最为复杂的社会现象。它不仅萌生了人类社会的一切矛盾,而且蕴含了作为调节人的行为规范的一切伦理原则。《资本论》以商品为起点来剖析资本主义社会,以商品交换为切人点来研究资本运行过程,逐步深人地解剖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伦理和一般社会伦理。由此来构建他的经济伦理原则。
Abstract:Thepaperresearchestheinteractivemechanismofcoordinateddevelopmentofregioneconomyanddevelopmentofcommoditymarket,analyzesthedifficultiesachievingit,andputssuggestsandcountermeasuresforwardfromtheinteractiverelationbetweenthecoordinateddevelopmentofregioneconomyandthedevelopmentofcommoditymarket.
关键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商品市场发展;互动关系
Keywords:coordinateddevelopmentofregioneconomy;developmentofcommoditymarket;interactiverelation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4-0119-02
0引言
在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东部地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商品市场发展息息相关,已形成一种有效的互动模式,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特色之一,有力地促进了东部地区经济的发展。而广大的中、西部地区,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商品市场发展的互动效应还不明显,如何利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商品市场发展互动的优势推动东、中、西部经济的协调发展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本文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商品市场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分析入手,研究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商品市场发展之间的互动机理,分析了我国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商品市场发展互动的困境,最后提出了解决困境的建议和对策。
1问题的提出
商品市场的发展程度成为衡量一个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一方面商品市场能推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区域经济的发达程度也促进了商品市场的发展。以我国商品经济市场发达的浙江省为例,全省拥有大大小小诸多专业市场、小商品市场,为了解决这种小商品、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浙江省大力发展个体私营企业,这些个体民营经济推动了浙江经济市场化,对于浙江省经济要素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都起到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其直接的效果体现在浙江全省专业市场的成熟和产业协作的加强上:专业商品市场结合产业协作,带来民营经济机制在浙江全省的推开,造就了以民营经济为特征的、区域经济充分发展的、充满竞争力量的“浙江现象”。因而,商品市场对区域经济的作用早已被人们认识。
2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商品市场发展的互动机理
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与商品市场的发展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有机统一体,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需要通过建立完善的商品市场体系来实现,商品市场的发展需要以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前提。
2.1商品市场的发展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促进作用分析根据目前中国商品市场和区域经济发展的状况及大量的文献研究表明,商品市场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这种关系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作用至少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2.1.1发展商品市场,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在学界引起关注得“浙江现象”,很多学者就认为:除了由于非公有制经济有长足发展的因素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浙江在省内兴建了4000多个专业市场,为推动经济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市场的发展不仅增加了地方财政税收,而且带动了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成千上万繁荣发达的商品市场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商品市场繁荣兴旺,销路畅通会直接带动商品生产和流通的发展,不断形成新的产业和产业链。反之,体系不完善,商品流通不畅,商品生产就会受阻,区域经济的发展肯定会受到影响。完善商品市场体系,可以及时、有效地反映市场供求动态,促进生产紧跟市场需求,不停顿地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使区域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大大增强区域经济的活力。
2.1.2发展商品市场,促进经济发展延续商品市场的发展能有效的拉动一个地区某一产业的发展,进而能增长该产业的产业链,在这里形成产业集聚,进而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以浙江绍兴的中国纺织品基地为例,全县拥有中小纺织企业4100多家,规模企业450家,从业人员16万余人,拥有织机3.6万余台,其中无梭织机1.1万台;全县75%以上的工业经济总量来自纺织业。“市场兴、纺织兴、经济兴、百业兴”成为绍兴县经济的最好写照。目前绍兴纺织工业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涵盖了聚酯、化纤、织造、染整、服装服饰、染料、纺织机械等重要纺织领域。大量的纺织、印染和服装等中小企业,由于受自身规模和实力的限制,不可能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市场研究和开发,必然要通过商品市场的平台寻找自身发展的机会,而且风险小、效率高,从而通过商品市场实现了纺织、印染和服装企业间的有机结合,促进了多方的共赢和发展。
2.1.3发展商品市场,可以使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社会融洽一些地区区域经济发展快速,但是经济的发展是以资源、环境的发展为代价的;但是发展商品市场能够促进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社会融洽。如江西洪城大市场,商品交易额从1995年的3亿元增到2004年的118亿元,累计创税4.71亿元。商品交易品种、交易规模、辐射范围在全省众多批发市场中居龙头地位。同时,该市场的发展还带动了南昌城西经济的繁荣,是其区位优势显著提升,引发了城西房产价格的一路飙升,桃苑小区、金源小区、香江花园、江铃房产等一大批商住小区的迅速崛起,房价一升再升,周边农民也因此迅速走上了富裕之路。根据以上分析可见,商品市场的发展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了不可缺少的外部条件,不断完善商品市场有利于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可以使经济发展延续,可以使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社会融洽,进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2.2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对商品市场发展的推动作用分析商品市场体系的建设离不开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只有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才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完善的商品市场体系。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对商品市场体系的建设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2.2.1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搞好总量平衡,使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市场化建国后至1978年的30年间,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均衡发展战略,缩小区域经济差距,这一时期以现价计算的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东、中、西部地区之比为6.81:6.78:7.25,西部地区高于东部地区0.44个百分点。这种速度差的积累,使东西部地区的经济差距呈现出缩小的趋势。但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上来了一个转变,从均衡发展战略转向非均衡发展战略,使得建国后曾一度缩小了的区域经济差距重新扩大,而且越来越大,已经越过了警戒线。1979~1995年的17年间,按可比价格计算的年均增长速度,全国为9.8%,其中:东、中、西部地区的增长速度比为12.8:9.3:8.7,东部地区高于西部地区4.1个百分点。东、中、西部的人口比重在17年内几乎没有明显的变化(西部地区人口增长速度略高于东部地区),但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却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地区差距日渐扩大的背景下,受地方利益的驱使,各地方政府或以公开的形式,或以隐蔽的形式实行地方保护主义。不仅造成了流通渠道堵塞,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不能自由流动,而且使地区、行业、企业间的优势无法互补,造成资源浪费,并最终导致竞争、开放、统一的国内商品市场难以形成。借鉴国外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经验,我们应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依据比较优势的原则,把资源的产业配置与空间配置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具有较强的市场扩张能力,且组织化、有序化程度较高的资源配置体系。当前,加强东西部合作,需要建立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双重驱动的区域协调机制。
2.2.2有利于反对垄断,减少干预,为商品市场体系的建设铺平道路从我国商品市场发育的轨迹来看,商品市场是伴随着改革开放政策而出现的。改革以前的30年间,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战略以及生产资料不是商品等传统理论的束缚,国家对农产品实行统购派购,对主要日用工业品实行统购包销,对生产资料则实行统一计划调拨。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的流通有商业部和物资部分别垄断经营,商品对外贸易有外贸部独家垄断。由于传统的商品流通体制严重地排斥市场机制,价格信号失真,短缺和积压并存,生产和最终需求脱节,各生产经营单位缺乏提高产品质量和改善服务的积极性,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脱节,各部门自成体系,人为地割裂商品流通的自然联系,对社会主义的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根据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商品市场发展的重要保障,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搞好总量平衡,使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市场化,为商品市场创造和维持一个相对宽松和稳定的环境;有利于打破封锁,反对垄断,减少干预,为商品市场体系的建设铺平道路。
3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商品市场发展互动存在的问题
3.1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进程缓慢过去二十几年是中国收入差距扩大最快的时期,中国在这一时期也是世界上基尼系数上升幅度最大的国家。今后一段时期,人类发展指标和大部分社会发展指标相对差距有可能不同程度地缩小,而经济发展差距和知识发展差距则还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继续扩大。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进程缓慢的主要原应在于:①地方政府的引资目标责任制容易引发短期化行为。政府的引资目标责任制这种行政手段往往会造成地区和部门为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而发生引资短期化行为,招商引资不应是短期,企业、资金和项目不是被引进来就可以了,更要能发展,只有这样才会真正促进地方经济的持续增长,否则的话,靠这种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只能是短暂的和粗放型的增长。②区域产业结构趋同,重复建设,区域经济特色不明显。一是重复建设,这不仅出现在价高利大的产业领域,而且在基础设施领域尤甚。二是在开放引资上竞相出台优惠政策,在外贸出口上竞相压价,导致过度或恶性竞争。三是存在严重的产业同构现象。加速扩大的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迫使一些地方政府在项目投资上低效益、低水平地重复引进、生产、建设,从而导致地区产业结构趋同现象不断加剧。
3.2商品市场发展困难重重近几年来,我国商品市场的发育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计划生产和分配的产品不断减少;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流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已经形成;各类市场组织形式日趋完备,市场信息传递趋于通畅;商品市场交易开始走向秩序化。但是,我国商品市场的发育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和矛盾:
3.2.1商品流通经常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由于条块分割的传统流通体制尚未根本的改观,在地方本位利益的驱动下,地区性和行业性的市场分割一直而且仍然是阻碍全国统一市场形成的制约因素;另外,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依然薄弱,对外缺乏统一的贸易政策、竞争政策,对国际惯例的了解和应用还相当不够,与国际市场的接轨步伐相对迟缓。因此,国内外商品市场的分割导致了我国高效、统一的商品市场的形成。
3.2.2商品市场建设起点低,吸引力和辐射力明显不足我国商品交易市场,特别是西部地区的商品市场由最初的农副产品集贸市场演变而来的,主要是供应城乡居民日常活所必需的肉禽蛋和蔬菜等商品,而且主要是零售市场,商品销售以零售为主。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商品的日益丰富,商品流通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由于我省商品市场建设起点普遍较低,一些市场缺乏吸引力和辐射力,不能形成规模经营,没有充分利用我省承东启西、贯南穿北的区位优势,增强对周边省份乃至全国的商品流通的辐射力。调查结果显示,全省年成交额在亿元以下的商品交易市场占市场总数的,而其年成交额仅占全部成交额的,市场规模小,辐射力不足,影响到商品交易市场整体功能的发挥。规模偏小,导致多数市场档次较低,功能不健全,交易方式也相对落后。绝大多数商品交易市场以分散的小规模个体为经营主体,实行讨价还价的交易方式,信息、结算等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现代化程度较低。
3.2.3中西部地区商品市场的产业支撑不足纵观江浙等商品市场比较发达的地区,其成功之路是一种长期以来以某种产品的区域集散中心,经过政策优惠、地方政府引导、品牌建设、产品延伸等多个环节后,发展成为全国性的商品市场,如温州打火机、义务小商品、泉州运动鞋等。而中西部地区除了一些农贸集市经营当地的一些土特产品外,其它产品的市场都没有形成规模,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很多产品对外地市场依附性较强,也影响着产业链的形成于商品市场的发育,违背了市场建设的初衷。
3.3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商品市场发展互动的障碍较多除了由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商品市场发展各自面临的困难造成难以实现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以外,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商品市场发展互动还存在许多其他的障碍,主要包括:①中央政府的财政倾斜政策,不利于一些地区的思想观念真正朝市场化方向转变。②商品市场发展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不同步,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迟缓制约了商品市场的自调节功能。③商品的全国性流通经常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
4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商品市场发展的互动对策
区域经济与商品市场的协调发展能推动经济更好的发展,但是目前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商品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二者的协调都存在如上一章分析的问题,要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商品市场发展的互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4.1促进有序竞争与合作,打造区域经济和商品市场协调发展的平台随着和谐社会各项政策安排的落实,区域间协调发展和商品市场发展将倾向于走有序竞争与合作的道路。对于区域经济发展而言,一个地区即便拥有资源优势,也需要在与其他区域合作的过程中实现要素的重组和创新,组团式发展才能打造本地区和整个区域持久的竞争优势。这要求区域内各地区间不仅从本地区的利益出发,也要从区域整体利益着眼,在确定地区经济发展规划时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资源优势,给自身一个准确定位,加强与周边城区的产业分工,构筑互补关系,实现有序竞争和错位发展。同时区域内各地区之间互相协作,增强区域凝聚力,形成合力,做强、做大区域经济蛋糕。实现有序竞争和合作,需要建立区域内官方协商沟通机制,如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西南六省区市经济协调会等年度合作论坛,增强各地政府高层之间的协商对话,通过定期的沟通取得区域内合作共识,从而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合作协调平台。对于商品市场发展而言,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废止各种有碍产品流通的规定,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形成。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大对商品市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行为;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流通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要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为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4.2推进城镇化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和商品市场协调发展人口和资源的集中将促进规模经济,提高经济效率。由于产业集群化的经济优势,服务业和制造业中大多数新增的产值和生产性就业机会可能主要出现在城镇及城镇周边地区。改革开放以来大部分非农就业机会是由中小城市创造的,城镇周边地区的新增就业最多。为工业用地开发建立健全的市场机制,为低收入者的住房开发创造一个有利的环境,将使中国集约化发展的好处进一步呈现出来。如果有严格的监管和政府的政策支持,商业利益就会使土地开发和利用按照所希望的模式发展。对于区域经济发展而言,要坚持区域协调和城乡协调,统筹规划城镇发展。城镇发展建设应遵循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相适应。对于商品市场而言,要坚持统筹城乡商品市场发展,寻找城乡市场的结合点,发展城市市场对农村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培育农村市场主体,搞好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参考文献: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价格理论边际效用论价格制度
一、马克思的价值学说
(1)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决定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有两种含义:第一种是指平均劳动时间,它决定商品的价值量;第二种含义是指社会总劳动分配上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它实现商品的价值量。对于价值构成,马克思把商品价值分为三个组成部分:代表生产上消费掉的转移到产品中去的不变资本的价值部分(c);补偿可变资本的价值部分(v);剩余价值的部分(m)。商品的价值(w)=c+v+m。对于价值规律,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的规律;既包括价值交换的关系,又包括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关系。总的说来,价值是价格的基础,价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2)马克思价值转形理论。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是以现实价格波动为中心。在简单商品生产情况下,价格是直接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到了资本主义社会,随着生产的社会化,价格不再直接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而是直接围绕转形价值上下波动。价值转形有三个层次:首先是价值由于产业资本的参与分配转化为生产价格。资本不创造价值,但资本仍然参与价格的形成。所费资本(c+v)转化为成本价格(k),又由于等量资本要求获得等量利润,因此,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利润又转化为平均利润(p)。这样,就转化为生产价格=k+p。其次价值由于商业资本的参与转化为完全的生产价格。商业资本是有一部分产业资本形成的。商业资本不具有生产剩余价值的职能,但具有实现剩余价值的职能。因而也属于职能资本,从而也要求取得平均利润。由于商业资本的介入,商品的价格就由产业部门的生产价格加商业利润加纯粹流通费用构成,这就完成形态的生产价格转变。最后价值通过土地所有权的参与再转化为垄断价格。土地由于所有权的存在使它具有包括绝对地租、级差地租和垄断地租三种形式的地租。商品的价值就转化为成本价格+产业利润+商业利润+绝对地租+级差地租+垄断地租,最终形成垄断价格。
二、当代西方经济学的价值理论
(1)边际效用价值论。这种理论认为商品的价值决定于边际效用,该理论是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一些奥地利经济学家提出来的,所以,又称奥地利学派,主要代表有门格尔、庞巴维克、维塞尔等。以后以杰文斯和瓦尔拉为代表的数理经济学派与以克拉克为代表的美国学派都从不同的角度发展了边际效用价值理论,而当代西方经济学大都是以边际效用价值理论作为分析经济问题的基础。
(2)均衡价值论。均衡价值论又称均衡价格论,它认为商品的价格决定于供给价格相交之点。供给价格受生产费用决定,需求价格受消费者的边际效用决定。均衡价格论是当代西方价格理论的一个重要学派,其中主要以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的局部均衡价格论为代表,一直到后来法国经济学家瓦尔拉的一般均衡价格论,还有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等提出的动态均衡价格。
(3)“创新”价值论。这种观点通过引入新产品、新技术、采用新的生产方法、开辟新市场、引用新的原材料、实现企业的新组合等。自动创造新的价值。因此,“创新”价值论又称自动化价值论。这种理论是由美籍奥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熊彼特提出来的。他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1942年)等书中宣称边际效用价值论要优胜于劳动价值论,而他的“创新”价值论则最为科学。
三、马克思经济学与当代西方经济学价值理论之比较
马克思经济学和当代西方经济学对价值问题都作了详细的研究。在某些方面,二者也具有共同之处,但从本质和总体上看,二者的区别是极为深刻的。
(1)关于价值的本质和决定。马克思经济学继承了古典经济学的研究成果,通过决定商品交换价值的内在基础的分析,抽象出价值并把价值和交换价值明确区分开来。马克思通过对商品二因素的深入分析,发现了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价值是体现生产者的一种神会关系。
当代西方经济学家则把交换价值、价值同价格融为一体。如作为当代西方经济学基础的均衡价格论,取消了价值作为商品本质特征的地位,把供求关系对价格的影响归纳为价值决定,并采取价格决定价格循环论证的方法,把价值体现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归结为市场买卖双方之间的供求关系。另外西方经济学家特别强调知识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知识可以提高劳动的复杂程度,从而创造更多的价值。
(2)关于商品价格的形成。在价格形成上,马克思经济学与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共同特点在于都是从个别商品价格与一般商品价格两个方面分析其决定和变化的,二者都认为商品的供求关系会影响个别商品的价格,而纸币发行过多则会导致一般价格水平的上升,即出现通货膨胀。但西方经济学更进一步地对需求和供给对于价格变动的伸缩性(弹性)作了更为具体的量的分析,提出了计算弹性大小的公式,进而分析了决定一种商品弹性大小的因素。
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决定商品价格的基础上,马克思坚持由社会必要劳动决定的商品价值是商品价格的基础,而当代西方经济学则把商品的边际效用或商品的生产费用作为价格基础,进而又以供求的均衡价格作为决定价格的基础。(2)在对待供求均衡的经济意义上,马克思认为供求均衡只具有分析方法上的理论意义,对于分析商品价值决定则毫无实际经济意义,而且从长期的平均来看,供求总是一致的。当代西方经济学把供求均衡作为决定商品价值(他们称为均衡价格)的基本条件,供求不均衡则被视为价格偏离均衡价格。(3)在决定供求变化的因素上,马克思特别强调了收入在不同阶级之间的分配和商品的价值变化对于供求的调节作用;而当代西方经济学是从供求的变化和生产费用的变化来说明商品本身价格的变化。
四、结论
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尽管不排斥供求对价值、价格的作用,但是没有过多的去研究供给和需求是如何参与价值、价格的决定;而西方经济学着重研究供给和需求决定的价格理论,研究供给、需求价格机制的作用如何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对于我们正确认识价格与供求关系,更有实际意义。
参考文献:
一
首先从自然经济说起。
什么是自然经济,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人们对它有各种各样的理解和表述。马克思主义是从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所反映的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关系出发,从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对立出发,来考察自然经济的。凡生产是直接用于满足生产者个人或经济单位的需要,而不是用于交换的经济,不论它在人类历史上以何种形式存在,都可以认为它是自然经济。物质生产的自给自足,就是这种经济的本质特征。我国学术界通行的这种理解和表述,体现着自然经济一般。
自然经济是一个历史范畴。由于它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社会性质,因而可以同不同性质的社会经济相联系,曾经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存在。在这几个不同的社会形态中,自然经济具有一系列的部分质变。探讨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首先要探讨这个经济范畴在封建社会具体的历史内涵。
在封建社会中,封建国家、封建地主、个体农民以至个体手者,都经营有自然经济性质的生产。如在,封建国家经营有满足自己需要的官手工业,封建地主经营有“闭门而为生之具以足”,“以赡衣食”的自给性生产等等。然而个体农民(包括自耕农和佃农)是社会的主要生产者,农民家庭是社会基本生产单位,小农经济是社会经济的主体。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的变化,都集中通过小农经济的发展变化而表现出来。
当时的社会经济中,自然经济已是与商品经济相联系而存在。从农民来看,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民足以把农业、手工业和其他副业结合于家庭内部。农民为了直接取得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特别是衣食等基本生活资料,就要进行自给性生产。他们既从事农业,又从事手工业,并形成通常所说的“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结构。
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日益多样化。由家庭经营和个体劳动所局限,任何一个农民家庭都不可能满足自己全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需要。小农的这种特点,就迫使他们卷入市场交换,从事商品性生产,与其他农民和手工业者交换产品,取得自己不能生产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以持续自己的生产,维持一家的温饱。生产使用价值的自给性生产,与生产交换价值的商品性生产,就相辅相成地结合在同一个主体之上,也就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结合在同一个主体之上。
当时,自然经济又与封建剥削制度相联系。农民不但要养活自己,还要通过缴纳封建赋税或封建地租,养活封建主阶级。缴纳封建租赋,是农民获得小块土地进行生产的先决条件,因此,他们必须把封建租赋同自己直接消费的产品一样,摆在自给性生产范围之内,当作使用价值生产出来。自然经济成为农民既为自己消费需要,又为封建地主消费需要而生产的经济,就体现着自然经济与封建经济的本质联系。
尽管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的内涵和外延都不等同于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但是,由于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具有极大的广泛性,整个农民的自给性生产,具有封建国家、封建地主和手工业者所经营的自给性生产所不可比拟的巨大规模,自然经济就以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为主要存在于封建社会之中。
在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相结合而存在的条件下,自然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式,仍然会同其他任何经济形式一样,具有体现自己经济关系的经济实体。我曾经在《论清代前期农民商品生产的发展》[1]一文中提出,在封建社会中,由于自然条件和农民自身生产条件的差异,农民启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的结合程度,是会各不相同的。在整个小农经济中会形成一个多层次的商品生产结构。这个结构从另一个角度来考察,也就是自给性生产的多层次结构,即农民自然经济保持程度的多层次结构,其具体构成如下。
第一,自给型生产。这种农民总产品的绝大部分供自己消费和缴纳封建租赋,只把自用有余的小部分产品投入交换,以换取其他生产和生活必需品。这里所说的总产品,是指农民所生产的包括农产品、手工业品和其他副业产品在内的全部产品。自用有余的产品,可能是属于其中的这种或那种产品。
这种农民的生产,不但自给性生产占有显然的优势,而且其出售的产品,本来是为了自用而生产的,即不是以社会分工为基础,以交换为目的而生产的。只是由于投入交换,才具有商品的性质。这是一种具有自然经济痕迹的、在流通领域里形成的商品,还不是完全意义的商品。
这种农民少量产品的出售,只能补偿少量的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不可能更新生产过程的各种要素,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主要还是自己生产的,即经济条件的“绝大部分,还是在本经济单位中生产的,并直接从本经济单位的总产品中得到补偿和再生产”[2]。尽管已经有了商品交换,但生产循环仍然是一种自我完成的再生产。所以马克思把这种农民直接消费其产品的绝大部分,只有少部分进入流通过程的生产,叫做“真正的自然经济”[3]。
第二,半自给型生产。这种农民总产品的大部分供自己消费和缴纳封建租赋,同时又根据社会需要生产一部分商品,用以交换其他生产和生活必需品。在封建社会中,特别是在封建社会前期,这部分商品还会包括一些是自然生产物的土特产品和奢侈品。尽管它们的再生产过程主要是在自然界实现的,但一经由“任土作贡”的方物,转化为商人贩运贸易的商品,农民的狩猎,采集、捕捞等活动,也就带有商品生产的性质;这种农民出售的产品,都是以交换为目的而生产的。这是他们与上广种农民的区别所在。
这种农民已经有了部分商品性生产,他们的生产也就开始纳入整个社会生产分工的体系之中。但是,由于自给性生产比重大,商品性生产比重小,其生产要素通过市场实现价值补偿和实物替换的部分,并没有超过自己生产的部分。因此,从整体来看,这种农民的生产,还基本上不是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而仍然基本上是自我完成的再生产。所以恩格斯说,这是商品生产“还只是在形成中”[4]。
第三,交换型生产。这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有些农民,其总产品除了缴纳封建租赋之外,少部分供自己消费,大部分用于交换,以换取其他生产和生活用品。他们从事商品生产,是为了获取使用价值,以维持一家的温饱。这是一种在交换价值形式下的使用价值生产,还没有脱离自给的内核,因此,其商品流通是“为买而卖”。由于商品性生产已居于主要地位,自给性生产已退居次要地位。这类农民已成为或基本上成为小商品生产者。
交换型生产的另一类是,农民商品性生产的比重更大,自给性生产比重更小,甚至已无足轻重。他们从事商品生产,已不仅是为了获取使用价值,而主要是追求利润,即交换价值增值,以发财致富。其商品流通是“为卖而买”。这种农民已属于从小商品生产者向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的过渡形态。
上述这四种类型的生产,以具有部分质的差异相区别,存在于整个封建社会阶段。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任何事物不仅有质的规定性,而且有量的规定性。事物又常常是包含着多种运动形态和多种矛盾的统一体,使它具有多方面的质。在这种情况下,事物的性质就是由其主要的质所规定的。当其次要的质的量变没有达到一定的数量界限,它仍然会保持自己的原有性质,而不会转化为另一事物。自给型农户和半自给型农户的自给性生产,超过或大大超过其商品性生产,自然经济就仍然是其主要的质,商品经济仅是其次要的质。因此,它们就应当属于或基本属于自然经济范畴,成为封建社会中体现自然经济关系,即自给自足经济关系的经济实体,是自然经济单位在封建社会中存在的具体形式。
自给自足是对自然经济本质的一种通俗概括。现象总是以丰富多变的形式表现本质,特别是在事物具有多种质的条件下,现象与本质之间更会出现差别和矛盾。所以完全意义的自给自足,只是存在于原始社会的初期,此后它只是相对地存在于社会经济生活之中。在事物质变和量变错综复杂的运动过程中,如果不区分主要的质和次要的质,如果不把握住决定事物性质的数量界限,而是机械地把完全意义的自给自足作为衡量小农家庭是否是自然经济的绝对尺度,必将导致对自然经济过多过早的否定,这无疑是不适当的。
封建社会的农民,已是使用铁制农具和牛马畜力,并具有自有经济和一定独立性的生产者,他们比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的生产者,具有更高的生产积极性,具有更优越的生产条件,和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封建社会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相比较,生产者产品自给的品种、数量和质量,都是大不相同的。
综上所述,以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为主要内容,以自给型农户和半自给型农户为主要存在形式,以使用铁制农具和牛马畜力的小生产方式为生产条件,这就是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具体的历史内涵。它体现着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的发展变化。二
在封建中,具有强大的地位。但随着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自然经济会逐渐削弱,并随着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会最终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所代替。在封建社会中,封建国家和封建主都经营有使用徭役劳动、奴婢劳动或雇佣劳动的商品生产,还有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商品生产,但是,最普遍大量的是农业和手中,以生产资料个体私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小商品生产。因此,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可以说主要是小商品经济。列宁指出,“在资本主义的发展中有两个重要关键:(1)直接生产者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2)商品经济转化为资本主义经济。”[5]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主要是农民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的过程。这既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关键,也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在封建社会初期,生产力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低下,作为一切生产首要条件的粮食生产,还不能在农民满足自己消费之后,有更多的剩余,从而为从事农业的人和从事手工业的人,为从事食物生产的农民和从事原料生产的农民,提供实行较大分工的可能,因而,自给型农户这时就必然占有大多数,半自给型、交换型农户还只是居于少数。
这时在市场上,特别是在市场上交换的产品,既有半自给型、交换型农户和手工业者商品性生产的产品,又有自给型农户自用有余的产品。这时自给型农户自用有余的产品,已不是偶然的、间或存在的剩余品,而已是普遍的、不断反复出现的剩余品。广大自给型农户把这种剩余品投入交换,就会使它在整个市场交易量中占有巨大的比重。前面已经说过,自给型农户自用有余的产品,不是基于社会分工而生产的。生产的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基础。因此,这时的商品经济还不具有完备的社会分工的基础。
欧洲的封建社会就有过这样的阶段,马克思说过,“曾经有这样一个时期,例如中世纪,当时交换的只是剩余品,即生产超过消费的过剩品”[6],(马克思所说的中世纪,一般是指欧洲的9-14世纪)在,《孟子》所说的,农民“男有余粟,女有余布”、“纷纷然与百工交易”的阶段,是否属于这样的时期,有待于经济史学者的考证。
尽管剩余品的生产还不是交换价值的生产,但是,农民出售剩余品,就已“具有一种以流通、以设定交换价值为目的的趋势”[7],经常有大量剩余品投入交换,就会促进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并且促使它们朝着交换价值生产的方向发展,推动自给型农户逐渐转化为半自给型农户和交换型农户,从而使整个市场逐步从以使用价值生产为基础,转向以交换价值生产为基础。这是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长期趋势。
半自给型农户由于根据社会需要生产一部分商品,它们的生产就开始纳入整个社会分工体系之中。在封建社会的某一个阶段中,如果半自给型农户在整个农户中占有多数,它们投入交换的商品,在整个市场交易中占很大的比重,这时商品经济的社会分工的基础,也就是交换价值生产的基础,就会进一步完备。
在封建社会中,各种生产力因素经过长期积累,会出现一系列发展变化。劳动人口和耕地面积的不断增加,扩大了农业的生产规模;生产工具的改进和系列化,提高了农业劳动的效率;水利设施、陆路和水路的发展,改善了农业生产的劳动条件;自然资源的开发,丰富了农业生产的劳动对象;耕作技术和生产经验的积累,提高了农业劳动者的素质。到封建社会后期的一定阶段,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会加快自己的发展步伐,为商品生产的发展,提供比较充分的农业基础。
在上述条件之下,商品生产就会得到较快的发展。通过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逐渐向交换型农户转化,会出现大量主要生产粮食和其他食物的农民,主要生产原料作物的农民,和“以种地为副业,而以工业劳动为主业”[8]的农民。通过农民家庭手工业以一定规模与农业分离,会使许多农民转化为手工业者,并逐渐形成从事各种原料加工的独立手工业部门。
这种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与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不同,他们要出售自己的大部分以至全部产品,必须在市场上补偿他们的大部分以至全部生产要素,甚至包括种子和口粮。他们的生产已经是完全或基本上建立在流通的基础之上,成为“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也就是,以产品的出售,以产品转化为货币和再由货币转化为产品的生产要素为媒介的再生产。”[9]他们的这种商品经济性质的生产循环,与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自然经济性质的生产循环,就具有质的差异。
封建社会的农民和手工业者,都有可能在封建租赋之外,还能“生产出一个超过必要生活资料的余额”[10],也就是在封建租赋以外的剩余产品。这是一个变量,在封建租赋既定的条件下,就决定于农民和手工业者生产成果的大小。交换型农户和独立手工业者是最有能力生产这种剩余产品的个体生产者。这种剩余产品都是要投入交换的,因此,这种农民和手工业者又是具有最大市场量的个体生产者。
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如果不从事自给性生产,“生产专业化即社会分工的完成”[11],他们就已经成为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列宁在讨论农民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的时候,就是以这种小商品生产者为准绳的。他说,“单独的个别的生产者专门从事一种生产部门的生产”,“是商品经济的必备条件”[12]。这种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确实是存在的,如城市独立手工业者。列宁在此加以强调,是彻底性的需要。但是,“概念和现象的统一是一个本质上无止境的过程”[13],在封建社会的实际经济生活中,特别是在商品经济刚在发展的时候,大量出现的不是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而是不完全脱离自给性生产的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即具有一定程度专业分工的小商品生产者。
出现这种情况,有各种各样的具体原因。在封建社会中,最大量的是生产粮食的农民。他们的商品性生产不论如何发展,也不会脱离粮食的自给性生产,这是毫无疑义的。
农民的商品性生产从一开始出现,就“已经包含着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的萌芽”[14]。在交换型农户中,商品性生产已占主要地位,如果市场条件发生变动,它的产品的价值不能实现,其生产和生活就会出现危机。保留一定的自给性生产,特别是粮食的自给性生产,就可以缓解危机,就可以多一分生存保障。所以不论是生产原料的交换型农户,还是生产其他食物的交换型农户,都可能保持一部分粮食或其他食物的自给性生产。
特别值得提出的农村手工业者。在封建社会后期,由于农业生产和农民商品生产的发展,广大农民的需求增多,会引起农村手工业一定程度的发展。西方学者把西欧各国出现的这种发展叫做前工业化阶段。这种农村手工业产品的销售对象,主要不是封建剥削者,而主要是广大劳动群众,就必然要求成本低,价格廉,生产就必须接近原料产地。这种大众化的产品,质量不必精细,生产技术容易掌握,因之这种手工业必然首先从农村中发展起来。农民从农业转向手工业只能是逐步进行的,在这个转轨过程中,必然有许多农民保持着一定的粮食和原料作物的生产。就是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之后,基于上述应付市场变动的原因,农村手工业者也会自然地保有一定粮食或者原料的自给性生产。当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农业生产力的不够发展,没有充足的稳定的粮食供应,农民和农村手工业者也无法切断自己的自然经济脐带。
这种保留有一定自给性生产的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户,同独立的小商品生产者一样,都已属于商品经济范畴,都同样是封建社会中体现商品经济关系的经济实体,与属于自然经济范畴的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是不相同的。所以马克思把“以种地为副业,而以工业劳动为主业”的农民,叫做“新的小农阶级”[15]。根据这一原则,那些生产粮食、原料和其他食物的交换型农户,也同样可以视为新的小农阶级。
自然经济既是历史范畴,又是地域范畴。在封建社会的一定历史阶段,自然经济不会在全国各个地区以同一水平存在,商品经济也不会在各地以相同水平同步发展。它们的发展变化,同任何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一样,总是在不平衡的运动中实现的。各个地区由于气候、交通、土壤和资源等自然条件的差异,经过人们长期开发,又会出现社会分工发展程度的差异,即出现各种类型农户的不同比例配置,从而自然地形成自然经济强大、比较强大和比较薄弱的各类地区,也就是商品经济不发达、比较发达和发达的各类地区。在商品经济发达的地区中,还会形成具有不同专业分工的地区,有的是农业中的商品性生产超过自给性生产,成为粮食作物或原料作物的专业性生产地区;或者是手工业中的商品性生产超过农业中的商品性生产,成为手工业品专业生产地区。因此,在封建社会后期的一定阶段,由于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的大量出现,由于各种专业分工地区的形成,商品经济就会具有更为完备的社会分工的基础。
总之,任何封建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内,都会通过各种类型农户的不同比例配置,通过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形式,保持着不同的自然经济水平,也就是具有不同的商品经济水平。在任何一个封建国家中,我们都不可能获得各种类型农户比例配置的数据,也不可能获得自给性生产产值和商品性生产产值的精确数据,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推断,在封建社会一定的历史时期中,自给性生产具有强大的地位,商品经济发达地区,商品性生产的产值则可能大于自给性生产的产值。但是,就是在封建社会后期,以至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发达地区,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无论多么发展,也不会导致自然经济的消失。这种历史连续性甚至可以延至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已经兴起的。在十九世纪后半期,德国的机器大工业已经兴起。许多雇佣工人或者是自己拥有土地和菜园,或者是通过租佃拥有土地和菜园,以从事自给性生产。他们的这种“园艺业和耕作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曾经是保证工人阶级物质状况可以过得去而且有些地方是过得相当不错的基础”[16]。
为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决定,终封建社会之世,自然经济还会始终存在,商品经济也不能得到充分地普遍化发展。这都有待于资本主义,特别是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的发展。只有资本主义,才能“把一切以生产者本人劳动为基础或只把多余产品当作商品出售的商品生产形式尽行破坏。它首先使商品生产普遍化,然后使一切商品生产逐步转化为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17]。因为“只有当雇佣劳动成为商品生产的基础时,商品生产才强加于整个社会。”[18]这是马克思西欧历史发展所得到的结论。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相对纯粹的自然经济,经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在对立统一中消长,然后转变为资本主义社会相对纯粹的商品经济,这正是历史辩证法的生动体现。三
商品同经济一样,它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性质,因而可以同不同性质的社会经济相联系。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以至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其性质都是各不相同的。就是在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在总的量变过程中,也会出现阶断性的部分质变。
在封建社会的各个阶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由各种类型农户不同比例配置所形成的商品经济,既会具有不同的社会分工发展水平,又会保留有不同程度的自然经济痕迹,因而呈现出部分质的差异。试以封建社会前期的商品经济与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作点粗略比较。
首先,从市场看。在封建社会前期,由于农民生产的自给性水平还很高,农民和农民之间、农民和手者之间的商品交易量一般不是很大。那种生产者自用有余产品余缺调剂的交换,那种生产者必要产品同特殊需要发生关系时品种调剂的交换,会占有一定的以至很大的比重。这两种交换都具有使用价值生产的自然经济痕迹。因之,农村市场主要是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手工业者之间的直接交换,假手于商人的情况不是很多。加以有限的市场交易量要分散在广大农村,市场因之是狭小的,一般不能摆脱小范围的地域局限,只能在广大农村形成以墟集贸易为主体,以市镇贸易为补充的“地方小市场的网”。[19]这种农村市场一般只有保证供给与需求的经济功能。对于农民来说,就是能满足他们购买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销售农副产品和家庭手工业品的需要。
通过商品交换,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平衡,不但是个体农民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一定地区,如一县一州,必需有自己的产品,能与其他地区以其所有,易其所无,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才能使社会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这就会形成一定的地区间的贩运贸易。因此,某些农村市镇,特别是商品生产比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市镇,除了具有保证供给与需求的经济功能之外,又会具有集散商品的经济功能,使它成为农村外销商品贩运贸易的起点,农村输入商品贩运贸易的终点。在这种农村市场上,农民之间、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互通有无的直接交换就会缩小,而以商人为媒介的商品流通就会扩大。
到封建社会后期,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大体还会保持封建社会前期农村市场的那种状况。但在其他地区,由于粮食作物、原料作物和手工业品的商品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农村市场就会发生变化。如果说在封建社会前期,商业资本主要是以自己的运动,使农民的产品发展为商品;在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特别是在商品经济发达地区,却是农民和手工业者已经生产出来的商品以自己的运动形成商业。农民和手工业者已无法自己在当地销售全部产品,也无法互相提供足够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只能要求商业资本为他们的产品实现价值,并为他们的再生产实现各种生产要素的补偿。因之,这里的农村市场已由主要是生产者之间的直接交换,转变为主要以商人为媒介的交换。并且会突破地方小市场的格局,形成一系列商业市镇和手工业市镇,建立起长途运转的商品流通渠道,形成跨越地区以至跨越国界的市场。在商品经济发达地区,还会在生活资料市场之外,形成各种生产要素市场。在生产分工发展的基础上,形成雇工市场;在农民和手工业者生产借贷增多的基础上,从传统的高利贷资本中出现市场,从而构成以商品市场为主体的农村市场体系[20]。这种具有多功能(包括保证供求和集散商品的经济功能)的、以市镇贸易为主体、以墟集贸易为补充的农村市场,就为农民扩大再生产、发展商品生产提供更有利的条件。
但是,生产者之间余缺调剂、品种调剂的交换仍然会存在,甚至会有一个较大的绝对值。只是在商品成交总量中,其比重已大大缩小了。
其次,从贩运贸易看。在封建社会中,通常存在着从农村流向城市,供封建剥削阶级和其他城市人口消费的,以农副土特产品和奢侈品为主要的贩运贸易。同时,由于农民和手工业者需求的多样性,他们也必需与外地区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互通有无,也会形成一定规模的贩运贸易。因此,贩运贸易就成为当时的重要商业活动。
在封建社会前期,贩运贸易的商品,除了手工业者的产品之外,主要是由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所提供的。它们每家每户投入交换的商品固然有限,但千家万户的投入,也会成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可以形成繁荣的贩运贸易。它们出售一些农产品或者家庭手工业品,虽然标志着农业和手工业结合的自然经济结构开始分解,但它们还主要从事农业,它们的手工业和其他副业还从属于农业,基本上没有专业分工。没有生产的专业分工,也就不能有充分的地区分工。自然条件的差异性和由它所带来的自然产品的多样性,是形成社会分工的自然基础。这种地区的贩运贸易,更多地是建立在这种具有自然分工性质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专业分工的基础之上。比如粮食这种重要的贩运贸易的商品,它所形成的主要是“以年之丰歉,或籴之使来,或粜之使去”的地区间丰歉调剂市场。这种地区间籴来粜出的市场,就不是由地区分工所引起的。自然经济正是这样的贩运贸易中保留着自己的痕迹。
在封建社会后期,农产品和农村手工业品流向城市的贩运贸易,在继续发展的同时,地区间特别是粮食作物区、原料作物区与手工业品产区之间的贩运贸易,会有明显的发展。如果说,前者是地区间的一种纵向联系,后者则是地区间的一种横向联系。前者主要是体现农民、手工业者和封建剥削阶级之间的交换关系,贩运贸易的商品主要是生活资料,后者则主要体现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手工业者之间的交换关系,贩运贸易的商品既有生活资料,又有生产资料,说明它已大体是建立在一定的专业分工的基础之上。粮食作物区、原料作物区和手工业品产区之间出现大规模、长距离的贩运贸易,正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的重要发展。
再次,从城市市场看,在封建社会中,城市市场主要是封建官吏、封建地主及其仆从、军队等以自己的收入,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产品相交换。他们的收入都是封建租赋的转化形态,即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剩余产品。数量巨大的剩余产品集中在数量有限的城市中投入交换,就会出现繁荣的城市市场。封建赋税和封建地租主要是采取实物形式。它们是由农民和手工业者作为使用价值生产出来的,只是因为投入交换才成为商品。这种商品可以说只有商品的流通方式,而没有商品的生产方式。这就使城市市场既建立在交换价值生产之上,又建立在使用价值生产之上。因之城市市场并不具备完全的商品生产的基础,也就不是完全意义的商品经济。尽管实物租赋会逐渐向货币租赋转化,使城市市场的商品生产的基础有所发展,但这种转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商品生产基础的不够完全,是封建社会城市市场的共同特征。
在封建社会前期,由于城乡商品生产不够发展,城乡生产者之间的商品交换就不够发达。尽管城市中有比较发达的手工业,但其产品主要供城市人口消费,并不流向农村,与农民的产品相交换。因此,城市市场规模的大小,主要决定于投入市场的封建租赋价值量的大小。封建租赋在城市市场形成上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就使城市市场保有较多的自然经济痕迹。
到封建社会后期,由于地区间贩运贸易的发展,有些上述那种消费性城市可能发展为具有贩运贸易的中转市场,或者形成新的中转贸易城市。由于有些手工业在发展中逐渐向城市转移,有些上述那种消费性城市可能发展为手工业基地,或者形成新的手工业城市。有的城市甚至可以三者兼而有之。随着城市经济功能的发展,在这些城市市场的商品成交总量中,封建剥削者以封建租赋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产品相交换所形成的交易量,其比重必然会缩小。农民之间、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商品交换所形成交易量(包括体现在贩运贸易中中转的部分),其比重必然会扩大,后者甚至可以超过前者。封建租赋在城市市场形成上的作用,无疑已大大下降。当然,封建租赋投入这种城市市场还会有一定的数量,加以还会有许多消费性城市存在,就是在封建社会后期,封建租赋在城市市场形成上的作用仍然是不可忽视的。总之,在城市市场,以至在整个国内市场上,封建租赋所形成的市场交易量,在封建社会前期和后期,是会各不相同的。它在整个市场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大,市场促进生产和分解自然经济的作用就越小,反之就越大。
在封建社会中,由于各个时期的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许多经济现象总是交错地存在,难以划一。上述只是一种很粗略的概括。但大致可以看出,封建社会前期的商品经济,与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相比较,已具有不同的生产基础,不同的流通方式(包括不同的市场结构),不同的流通规模(包括不同的商品结构),不同的社会作用。特别是商品经济发达地区的形成,不但会为本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开辟道路,而且会通过与其他地区的经济联系,扩大和深化社会分工,推动其他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生发展提供历史前提。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正是通过这种不同层次的发展,即部分质的变化,逐步排除自然经济的制约和痕迹,逐步趋向完善。
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表明,封建经济是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的结合。它们以怎样的广度和深度相结合,会反映出自然经济历史地位变化的阶段性,会反映出商品经济发展的阶段性,也会反映出封建经济的成熟和发展。生产对于任何社会经济都具有基础的作用。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发展变化,都是基于其生产基础的具体变动而来,考察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及其历史地位,考察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及其发展水平,首先应当对它们生产基础的发展变化,作出正确的估量。不论在什么生产基础上生产出来的商品,一经在市场上出现,都不会改变它作为商品的性质,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决不能因此而忽视对它们不同的生产基础作具体的分析。否则,就容易夸大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把封建社会前期的商品经济与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同等起来,把发达地区的商品经济与不发达地区的商品经济等同起来,从而模糊对自然经济历史地位的认识。这就不能在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中,更好地贯彻辩证唯物主义的论。四
商品所以能适应生产力的不同水平,在各种经济形态中存在,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它产生的基础是社会分工。一切分工都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而分工的发展又会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生产的社会化、专业化。在封建社会中,社会生产力总是在不断发展的。商品经济既是封建经济(包括领主制经济和地主制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而封建经济又可以容纳小商品经济有较高程度的发展,甚至可以容纳以工场手为代表的商品经济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因之,在封建社会中,商品经济的一定发展是不可避免的。在封建地主制下比在封建领主制下,在统一的封建国家中比在分裂的封建国家中,还会得到更多的发展。
广大农民商品性生产的发展,就把市场机制引入千家万户的生产领域,扩大价值发生作用的范围,推动他们改善工具,提高技术,较好地发挥人力、物力和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这对于发挥各个地区条件的优势,扩大农业基础,调整农业结构,增加社会积累,都会起良好的作用。
在商品经济发展的条件下,不但农民商品经济的个体比自然经济的个体,具有较高的发展生产的活力和能量,也会使整个社会经济含有市场机制,可以较灵活地较有效率地进行,从而有利于满足消费,促进生产,加强地区间、民族间的经济联系,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于封建大国说来,也会为封建国家处理集中的与分散的经济的矛盾,为征收赋税、加强国民经济管理,提供有利的条件。在封建社会中,只要有商品经济的发展,就会有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会有社会生活水平的相对提高。总之,封建生产方式如果能允许商品经济发展,就说明它还具有生命力,还没有达到它的终点。这是判断封建生产方式价值的一个重要标志。
在封建社会中,对立统一的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是互相制约、互相排斥的。自然经济天然地排斥社会分工,排斥商品经济,从而限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不管自然经济多么强大,商品经济却具有导向性,具有主导作用,它总是通过不断分解自然经济,引导社会经济向前发展。这都是人所共知的道理,无庸赘述。但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下,它们又是相辅相成,互相补充的。对立物相互补充的这种深刻的辩证关系,充分地体现在社会经济过程之中。
在封建社会中,个体农民既与商品经济相联系,又与自然经济相联系。他们总是通过二者的相互补充,使自己的生产得以完全。在自给型农户和半自给型农户中,是商品交换对于自给性生产起补充作用;在交换型农户中,是自给性生产对于商品性生产起补充作用。二者相互补充,就使小农家庭的再生产得以顺利地运行,使小农家庭生产与消费的平衡得以顺利地实现。
在封建社会中,个体农民和手工业者既都是互相分离、互相独立的,各自通过自身的循环持续自己的生产。但是,他们又是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因为他们需要别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供给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又需要别的农民和手工业者购买他们的产品。地主家庭有的是生产单位,而更多的是消费单位。作为生产单位,它必须与农民和手工业者交换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就是作为消费单位,也必须以封建租赋与农民和手工业者交换消费品。因此,在封建社会中,就必须以商品交换为纽带,把农民、手工业者和地主家庭联系起来,才能形成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使整个封建经济成为一种一定程度的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
要使这种复杂的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顺利实现,社会生产两大部类和各个生产部门之间就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在封建社会,社会生产的技术构成低,不论是进行简单再生产还是扩大再生产,主要是靠投入劳动力,而不是主要靠追加生产资料。而且农民不但要养活自己,还要不经过交换无偿地养活封建剥削者,因此,第二部类生活资料的生产必然要大于第一部类生产资料的生产,而扩大再生产更需要生活资料特别是粮食的优先增长。生活资料特别是粮食的这种比例关系,主要是由农民的自然经济来保证的。
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如前所述,是农民既要为自己的消费需要,又要为封建地主的消费需要而生产的经济,因而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必然要把生活资料、特别是粮食与衣著等基本生活资料的生产,摆在优先的地位,以安排好农业、手工业和其他副业的关系;以至要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种植各种食物,以便在一些作物遭受自然灾害时,好指靠另一些作物,即所谓“种谷必杂五种,以备灾害”。在粮食总供给不足与总需求发生矛盾时,农民就会去开垦荒地,开发山区,以至围湖围海造田,以解决自己生活的需要。所以在封建社会中,粮食尽管是具有最大市场量的商品,却又总是商品率最低的重要农作物。
农民的这种遵循自给自足目标运行的经济活动,就会使全社会劳动力与土地这两种最重要的资源的分配,首先保证了粮食与衣著等基本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保证了封建经济顺利运行所必需的最基本的比例关系。如果说,封建经济因为有了商品经济,可以更灵活地运转,更具有生命力;而又因为有了自然经济,才能保证它顺利进行,保证它可以稳定地发展。
自然经济这种基于人类生存本能需要的经济,在封建社会的发展,保证了广大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繁衍,保证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的分工,从而促进了封建国家、和文化的发展。尽管在封建社会后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农民和手工业者在封建租赋之外,还可以生产出另外的剩余产品,扩大了封建政治和封建文化艺术发展的物质基础,但是,从整个封建社会来看,强大的封建国家和繁荣的文化艺术,始终主要是建立在作为使用价值生产的封建租赋基础之上的。
但是,自然经济的这种基本历史作用,又必须依靠商品经济才能得以充分实现。在封建社会中,封建皇室和封建地主在获取大量实物封建租赋之后,除了直接消费一部分之外,他们的生活和享受也依赖于出售这种剩余产品。同时,他们又必须把大量的封建租赋,通过商业渠道转化为商品,转化为各级官吏,文人学士、仆役和军队的收入,并且进一步转化为多种多样的消费品和奢侈品,通过市场以实现社会总产品的最终分配,从而保证封建政治和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总之,封建经济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结合。它们既互相排斥,又互相补充。如果我们只强调其中的一面,把封建经济简单地看成是自然经济,就是一种片面性;如果只强调其中的另一面,把封建经济简单地看成是商品经济,就会是另一种片面性。这都是不可取的。
[1]《经济史》1986年,第1期。
[2]《资本论》第3卷,第896页。
[3]《资本论》第3卷,第886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13页。
[5]《列宁全集》第1卷,第77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79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210页。
[8]《资本论》第1卷,第816-817页。
[9]《资本论》第2卷,第226页。
[10]《资本论》第3卷,第893页。
[11]《列宁全集》第1卷,第83、77页。
[12]《列宁全集》第1卷,第83、77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17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41页。
[15]《资本论》第1卷,第816-817页。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464页。
[17]《资本论》第2卷,第43-44页。
[18]《资本论》第1卷,第644页。
一、社会主义商品市场理论的发展与突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创建于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大陆,是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改革开放的产物。但是要探索中国改革开放路径的选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建立的?Y源,不能不回溯新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曲折道路,以及其间对社会主义商品市场理论探索的历史。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发展和突破改革开放以前
从20世纪50年代中叶到1978年底,我国的经济体制采用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反映到经济理论上,就是以“苏联范式”为基础。这种经济理论的生成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但是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其弊端逐步凸现出来,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一,它只注重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忽视了对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的研究。其二,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分析和设想作为唯一的理论来源,否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排斥与市场经济相关联的经济范畴、经济机制和经济规律。其三,它排斥和否定社会经济运动的一般性,把一些本来是现代市场经济共有的东西归结为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进而在时间和空间上,割断了社会经济运动的连续性和相关性。这一点对近现代经济史研究有直接影响。其四,它从生产关系出发来研究生产关系,使研究概念化和抽象化。理论体系从生产资料公有制出发,推出社会主义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关系,并且引伸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有计划发展规律和按劳分配规律,而这些推论和引伸,又都是为论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优越性这个宗旨服务的。这样,在客观上,它就难以对社会生产实践产生有益的和有效的指导作用。[1]
在改革开放以前,对于商品流通与市场,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社会主义经济是不是一种商品经济?对此,理论界曾进行两次大讨论。第一次是1956年和1957年在党的前后在“以苏为鉴”的思想指导下展开的;第二次是1959年在总结“”历史教训的背景下,围绕对商品生产、价值规律、按劳分配等问题再次展开的。在粉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又进行了第三次大讨论。
前两次讨论中形成的主要观点大致有以下三种:
1.社会主义经济不是商品经济
由于经济生活中实际上存在着交换关系,在认识上又有以下几种不同看法:
(1)商品形式说。如王思华认为:“调拨物资是国营企业内部的产品分配,它们是由国家统一地有计划地进行生产和分配,它们既不改变所有者,又不是自由买卖的对象,……但是为了估价,为了进行经济核算,它们还不能不保存着价值形式,也就是不能不保存着商品形式。如果把这种新的产品分配关系,仍然看作是旧的商品关系,那就是只从形式上看问题,而不是从本质上看问题”。[2](2)产品交换说。如骆耕漠认为:“可以把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的这个非商品交换称为‘产品交换’,这就是社会产品可以不再特殊地作为商品来交换,而只作为单纯的产品(回到本来面目)来交换。这种产品交换是不同于商品交换的更高一级的交换,在社会主义阶段,是在劳动直接社会化的基础上,直接遵照按劳分配和按劳换算的关系,采取‘等价交换’的形式进行的”。[3](3)内部周转说。论者认为,国营企业之间的交换,是社会生产过程中的交换,是生产条件的交换,是属于生产内部周转的性质,它们之间的交换关系,既不是两个各自占有生产资料和产品的所有者在进行交换,而且也根本不发生产品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国营企业之间的交换关系,实质上不是商品交换关系。骆耕漠在1959年就比较系统地从理论上论证了这一观点。[4](4)统一支配说。如雍文远说:“有一些人,力图使国营企业有权转让或出卖这些属于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否认物质技术计划供应的任何必要性,要不分青红皂白地把这些供应统统纳入一般商业轨道,以便让他们自由买卖。如果这种意图得逞,那么,不仅统一的生产计划,由于没有生产资料计划供应的相应保证,而必然要受到破坏,而且社会主义国家将因此而失去生产资料的统一支配权,为资本主义的复辟活动打开大门”。[5](5、6两条是改革后的?)
2.社会主义经济是从商品向非商品过渡的经济。如张翼飞说:“商品量的方面的发展过程是和商品质的方面的消亡过程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他认为商品的质将随着每一步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改变,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随着社会-生产关系的不断改变,随着国民经济计划化的不断加强,而不断地改变着。“到社会主义进入共产主义时,商品也就最后趋于消亡了。”[6]薛暮桥也认为,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是商品生产的发展和逐步消亡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交换在数量上仍将继续增长,但这时候,在质量上则正从商品过渡到非商品,商品所包含内容正在逐步消失。”[7]
3.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商品经济。已故经济学家卓炯和顾准,是中国老一辈经济学家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者的重要代表。卓炯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初创于60年代初,形成于70年代末期,成熟于80年代中期。1957—1964年,他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市场”等一系列范畴,奠定了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框架。他在1961年11月18日写道:“商品经济的集中表现形式是市场,而市场是人类经济生活一种进步的表现,从市场的大小和规模,可以看出一个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程度。……我觉得建设共产主义的任务并不是要消灭市场,而是要把无政府状态的市场(也就是自由市场)改变成为有计划的市场。”[8]在1957—1964年期间,他已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计划市场、自由市场、国内市场、农贸市场、生产价格、市场价格、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价值规律、资金循环等属于市场经济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9]顾准早在1956年就已经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货币关系和价值进行了研究;1957年撰写了《试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10],同时孙冶方也发表了著名的《把计划和统计放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于光远也于1959年对于否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的观点提出不同的意见。认为:国营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换也是商品关系,加入这种交换的产品就是商品。因为“企业之间的交换还有一定意义的所有权的转移,……各个企业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你我界限,在各企业之间进行交换时的条件对各个企业的职工还发生物质上的利害关系”。[11]樊弘也认为:“物质的鼓励在社会主义的现阶段仍不失为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为了贯彻鼓励,……,在国营企业内部的物质调拨的关系上也要继续保存商品的关系。”[12]
在高层决策圈内,历史上关于经济管理体制方面最富创造性的思路,是陈云1956年在党的提出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模式。
尽管认为对于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商品经济的看法由来已久,但是在国内理论界不仅长期不是主流,而且时时处于受批判的地位[13]。这种状态桎梏了经济制度的改革与中国经济学的发展。
(二)改革开放以来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思想逐步解放,对于传统理论的认识,在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市场经济下的流通理论的过程中,有所发展并有所突破。总的来说是经历了一个从计划经济到计划与市场相结合,再到市场经济的认识过程。
从1979年到1980’前半期为第一阶段。1978年底召开的党的11届3中全会对人们的思想解放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经济理论研究也随之趋于向活跃。在这个时期,经济学界先后开展了有关价值规律、按劳分配、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以及计划与市场关系的大讨论,澄清了一些被颠倒的理论是非,出现了改革国家所有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主张。但在当时,“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观点还占有绝对的统治地位,因而经济理论研究的整体突破还没有完成。
其中的观点包括:(1)计划经济说。如李震中说:“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本特征的,应该是计划经济,而不是商品经济。”他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商品经济‘这是两个不同的命题。[14]姚耐则批评了“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提法。他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落脚点应放在计划经济上,而不应放在商品经济上。[15](2)商品经济子虚乌有说。张理智认为无论是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存在什么商品经济。他说,“在整个人类社会中,并不存在与产品不同的商品。而产品,并且唯有产品,才是贯穿整个人类社会的永恒范畴”。“在我国现阶段,所谓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其本意不过是指:要通过大力发展社会分工来大力发,展用于各行业之间相互交换的各种产品的专业化生产,;以便提高劳动生产力,加速社会经济的发展”。[16](3)3.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产品—商品”经济的统一体。如80年代初期,张仁德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的细胞形态应当是“产品—商品”,而不是商品或产品。“产品—商品”范畴可以把社会主义经济计划性和商品性两个方面的属性都包容进来,从而比较准确地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一般特性。他认为,生产资料全民所有权的统一性,利益的一致性,使劳动产品具有了‘产品性’,而生产资料归企业占有的分散性,利益的差别性,则又使它具有了‘商品性’。这二种互相对立的属性是由同一经济条件,同一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产生的。它们既互相对立又互相统一,结成不可分离的伴侣。[17]
4.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和产品经济的统—体。袁恩桢认为,社会主义经济不是完全的商品经济,因为人们的社会关系在相当程度上已经能够直接地表现出来,而不需要通过商品的媒介;社会主义经济也不是完全的产品经济,因为商品生产还存在。人们的社会关系在相当程度上还必须通过物的媒介才能体现出来。因此说,社会主义经济既是商品经济又是非商品经济、既是产品经济又是非产品经济的“商品经济和产品经济的统一体。”[18](3、4两段也是改革后的?)
从1980’年代后半期到90年代初为第二阶段。党的12届3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肯定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这就从根本上突破了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最重大的。在这个阶段,理论界的争鸣与交锋异常激烈,几乎每一种新观点的提出都会引发一场论战,而理论上的每一个重大进展也都要冲破重重阻力,并且会伴有反复。经济理论的发展主要表现在:1、对经济理论的“苏联范式”开始了反思和批判;2、对商品经济的内在规律和运行机制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提出了搞活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宏观经济管理从直接控制转向间接控制这样“三位一体”的改革任务;3、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4、深入讨论了改革过程中出现股份制、资本市场、产权改革和市场经济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观点。
从1992年开始,我国经济理论研究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在这个时期,经济理论发展的主要特点是:1、以1992年年初“南方讲话“为标志,特别是“三个有利于”观点的提出,进一步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促使我国经济理论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2、党的14大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从而正式宣告了计划经济及其理论在我国的终结,为在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扫清了道路。在这一理论指引下,资本及其和资本机制被引入经济运行,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证券市场发展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突出标志。3、随着经济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相继展开对过剩经济、通货紧缩、有效需求不足等问题的研究。这一切,都标志着中国经济学界开始从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出发来研究社会市场经济现象及其运动规律。[19]
理论上的突破这就为中国经济的实证研究开辟了道路,也为中国现代经济史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二、关于流通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市场的地位和作用
以上是经济体制方面的理论演变,与此直接相关的是对经济运行的理论认识和发展,即流通理论的演变。
(一)市场流通概念
首先,学术界从马克思流通理论到前苏联和新中国的理论与实践的演变历程,探讨了什么是流通、社会主义经济中是否存在流通以及如何实践等问题。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与流通进行了精辟阐述。一般认为,马克思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设想是不存在商品和货币的社会,因而不存在商品流通,只有产品的分配,生产资料的有计划按比例分配,生活资料的按需分配,分配过程就是流通过程。而杨承训、余大章在对列宁新经济政策的研究中认为,新经济政策肯定了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商品货币关系,“列宁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奠基人”,“新经济政策的理论,标志着列宁对社会主义与商品货币关系的认识发生了重大转折,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史上的重大转折”[20]。不过,列宁将社会主义下商品货币关系的存在仅看作是暂时的。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提出了社会主义下商品货币关系存在的必然性,但只承认商品市场,而否认要素市场的存在,将其商品货币关系存在的原因解释为存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二种公有制形式,存在国营经济之间的物资调拨,集体经济之间的商品交换,以及消费者同国营商业之间的交换关系。以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为基础的传统政治经济学理论不承认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流通,至多存在消费品的商品交换,把交换等同于流通。苏联的经济理论对新中国商品流通关系和商业体制的建立产生了很大影响。
新中国商业的计划管理和计划体制的初建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开始,1953年以后逐步确立。孙全认为,苏联消费品商业的整个体制就不是商品流通体制而是分配调拨体制,与生产资料的分配调拨体制之间,只有集中程度的差异,没有实质性区别[21]。夏春玉等认为,新中国的流通理论和商业体制基本上是以《苏维埃贸易经济》一书为理论基础建立起来的。50年代根据苏联理论并结合中国实际编写的《贸易经济学讲义》、《商业政策》等书,基本上是政策解释学,颠倒了理论和政策的关系,这种学术传统在改革后的很长时间里还在产生影响,阻碍了我国流通理论研究的更快发展[22]。
改革开放以来,学术界解放思想,1984、1985连续二年召开了孙冶方社会主义流通理论讨论会、第二次全国社会主义流通理论讨论会。会上就马克思的流通理论、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流通、流通体制改革等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如张卓元说,长期以来,由于对社会主义经济本质的片面认识,由于自然经济论、“无流通论”和产品经济论的深重影响,致使社会主义流通理论这块园地,显得既荒芜又贫乏,即使有一些,也把它的范围局限在狭义的商业部门的活动和商品流通方面,他提出应当从社会分工和社会化大生产出发来考察流通过程的必然性和重要性,提出市场范围不仅包括物质产品市场,也包括资金、劳动力、技术、信息、外汇市场等。[23]董辅?在为《社会主义流通过程研究》[24]一书所写的“序言”中说,社会主义流通问题,在几年以前还是一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因为那时把社会主义经济看作是一种自然经济,整个经济就是一个“大工厂”。80年代后期关于社会主义流通理论的研究增多,但这些研究还受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的局限。
90年代以后,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流通理论有了很大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中流通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80年代改革初期提出的只是解决“三多一少”(即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减少流通环节)问题,到90年代前期提出了“大商业、大流通、大市场”的概念。“大商业”包括生活资料、生产资料、不动产等,“大流通”包括商流、物流、劳务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大市场”包括国内城乡市场、国际市场等。人们认为,如今应当比马克思对工业化初期的生产和流通的认识更进一步。如说:“无论从马克思流通的理论,还是从我国经济建设的现实出发,都迫切需要重新评价流通的地位和作用,真正把流通作为一项产业,像重视抓生产那样重视抓流通。”[25]柳随年提出:“实践越来越清楚地表明,流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对经济质量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在某些方面、某个阶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26]刘国光提出:“要认真研究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中国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后的流通理论。”,要下功夫研究社会化、国际化、信息化的大流通理论,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27]。陈文玲等通过对我国近20年的消费变化、商业在GDP中所占比重、商业对就业的作用等方面的数量统计分析,说明商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正在加强,并与发达国家同类指标比较后指出,由于历史因素,我国商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整体地位偏低,应该继续加强和发挥商业作为启动市场的助推器作用。[28]
(二)流通与生产的关系
与流通的地位作用密切相关的是流通与生产的关系。传统的商品流通理论在流通与生产的关系方面是重生产轻流通。指出,其重要原因,“是不少同志认为流通不创造价值,从而忽视流通产业的重要性。”。[29]80年代后期关于生产和流通关系的讨论较为热烈,认识上还存在较大分歧。1986年召开的全国首届中青年流通经济理论讨论会上,对此提出了“生产流通相互决定论”、“生产流通相互转化论”、“生产流通并重论”、“流通中心论”等不同看法[30]。当时多数人持生产决定流通,流通反作用于生产,在一定条件下决定生产的传统观点。但也有人提出了“流通决定论”。如冒天启认为,流通在一定条件下决定生产的说法含混不清,就流通在社会再生产中的重要地位来说,如果用“流通决定论”来加以概括,也没有什么错误[31]。陈学工提出了“流通决定生产论”[32]。
在关于生产与流通的关系的讨论中,吴承明的《试论交换经济史》则从经济发展史的更广阔的视角,论述了交换对生产的促进和决定作用。他指出,在传统政治经济学里,常是重生产而轻交换,或把交换从属于生产;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提出,生产和交换是两种不同的职能,这两种社会职能都有自己的特殊的规律,但另一方面,这两种职能在每一瞬间都互相制约,互相影响,以致它们可以叫做经济曲线的横坐标和纵坐标;中国在经济改革中出现的一些流通方面的问题,使人们感到,以往对恩格斯的见解研究不够,还应当扩大视野,不仅研究商品交换,还应研究劳动交换、“智能”交换,及其相互关系,即从广义上来研究交换这个“坐标”对发展国民经济的作用,并结合中国经济发展史的实际,找到一两个交换的“自己的特殊的规律”。[33]
9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流通决定生产”的理论得到充实,并进一步提出了把流通业从末端行业转向先导行业的观点。蔡宁林提出:“流通对生产、分配、消费不仅起被动的‘联结作用’,更重要的是起能动的‘调节作用’”,“传统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把流通看作是联结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和纽带。现在看来,……需要把流通作为一个先导性、主导性、支柱性的产业,并需要使流通产业超前发展。”[34]贾履让等指出,随着“市场开始作为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主要手段,流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越来越显示出具有决定性的作用”[35]刘国光提出,目前我国商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份额还不到10%,商业劳动力份额在整体劳动力中只占7%左右,这些指标不仅落后于发达国家,也落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说明我国经济商品化、货币化、市场化程度还很低,“必须深刻认识到流通是反映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程度的一个窗口,是观察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晴雨表,是不断启动市场、促进需求和消费不断升位的一个助推器”,“商业作为启动市场经济运行的起点,将会转化为周而复始的经济增长的新起点。……商品流通业将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个末端行业,升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个先导行业。”[36]
近年来我国引入了“物流”概念,主要是指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储运、保管、处置等许多环节的相关活动所形成的集成的、一体化的系统。“物流”的组织状况影响流通费用,对于生产的作用表现在它可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增加盈利,在一些国家被称为利润的“第三源泉”。我国以往由于对流通本身的不重视,也就谈不上对于“物流”的研究。近年来建立近年来物流产业已列入日程。[37]
传统的流通理论使以往经济史研究不敢强调流通的决定作用,对其的重要作用总是要加上一句“在一定条件下”的帽子,不能从历史实际出发作出评价。流通经济理论的发展与突破为研究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框架和基础。
2001年来出版的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撰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第一卷,不仅引用了陈云关于城乡交流,“是目前活跃中国经济的关键”的论述,而且以大量篇幅实证阐述了建国初期党和政府以扩大市场流通为先导,以流通作为推动生产,将大力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作为恢复与开拓市场、活跃经济的关键的经历。
(三)商品流通在经济体制转换中的作用
吴承明:《在“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讨论会上的发言》[38]中指出:马克思是十分强调生产的。但在传统社会向近代化的转变上,人类受个人能力和环境的限制,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获得经济上的增益。亚当,斯密的交换导致分工、分工增进社会生产力的观点,至今有效。但古典学派都是强调生产的,“供给创造需求”的萨伊定律深入人心。新古典学派马歇尔首创需求论,但认为短期内是需求起作用,长期间仍是生产决定市商场(?)。直到凯恩斯主义,需求变成第一位了,生产的发展要看市场,也就是有效需求的大小。他提出那是始于16世纪“商人阶级”的出现,然后经过二百多年社会、阶级的演变,最后导致大机器工业的建立。因此,他认为,要重视商品流通在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中的作用。
三、资料整理的进展[39]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发展及其地位的上升,使得现代经济史对商品、市场的研究迅速加强。首先,作为研究基础的资料整理工作逐渐受到重视。近年来各有关部门,陆续整理出版了一批历史档案资料、经济资料,为学术研究提供了第一手素材。其中主要有: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和中央档案馆合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其中1949-1952年共12卷;1953-1957年共9卷;总计约2000万字,绝大部分为首次公开的。这些资料涉及新中国建立初期经济体制、投资、流通、生产、消费等各个环节的运行和数字,对于研究当时中国的商品经济与市场流通提供了翔实系统的资料。还有《当代中国商业》编辑部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大事记》三卷本(中国商业出版社,1989-1990);商业部编各年《物价文件汇编》,专题组编《新中国若干物价专题史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编《中国供销合作社史料选编》(中国财经出版社,1986),《中国供销合作社大事记与发展概况(1949-1985)》(中国财经出版社,1988);商业部编《集体和个体商业文件选编》(1981年),《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文件选编》(中国商业出版社,1982),《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国家统计局编纂出版的《中国贸易物价统计资料》,以及有关商业贸易的各种年鉴等等。
对新中国商业和市场史的研究探讨已有诸多成果。但从经济史的角度进行专门的研究相对较少,许多是在讨论当前改革问题时回溯历史,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就专题史的研究看,1980s年代以来出版的著作主要有:商业部商业经济研究所编著《新中国商业史稿(1949-1982)》(中国财经出版社,1984),赵玉芝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史》(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1),苏志平主编《中国商业发展报告》(中国财经出版社,1997),万典武主编《当代中国商业简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价格方面的较多,如严瑞珍等著《中国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李子超等著《当代中国价格简史》(商业出版社,1990),叶善蓬编著《新中国价格简史(1949-1978)》(中国物价出版社,1993),成致平主编《中国物价50年》(中国物价出版社,1998);农村供销社史有迟孝先著《中国供销合作社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88),杨德寿主编《中国供销合作社发展史》(中国财经出版社,1998)。此外还有当代中国丛书中的《当代中国的商业》、《当代中国的粮食工作》、《当代中国的物价》、《当代中国的供销合作事业》、《当代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等各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1988-1997)。近年来出版了数种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其中都有关于商业的考察。有关商业和市场史的专题论文更加丰富。上述著述中有一些看来属于商业工作史或教科书体裁。总体上看,专就新中国商业和市场史的研究还显薄弱,有待更多的研究,并进一步拓展深入。
四、若干专题研究进展情况
(一)关于新中国商品流通的体制演变[40]
在关于新中国商业史的著作中都较为详细地叙述了新中国初期商业体制的建立及其逐渐被纳入严格的计划管理的过程。一般认为,改革前新中国的商品流通体制基本上是仿照前苏联商业模式,在对私营商业进行改造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种流通体制的特点是包括单一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两种形式的单一公有制,商业机构按照行政系统层层设置,将市场人为地进行按部门、地区分割,商品流通和商品价格受国家指令性计划控制,商品经营按是一、二、三级批发加零售的固定的纵向进销渠道,按计划层层分配调拨,财政分配上“统收统支”等,既影响商业工作效率,也违反商品流通客观规律。从70年代末起,关于商业体制改革的讨论与争论即不断在进行。
近两年有人考察了我建国20世纪后半叶50年来的商品流通体制的演变历程。李家祥等从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措施的出台及其背景变化角度将建国50年来商品流通体制的沿革分为四个阶段:1949-1977年为旧流通体制形成中的探索阶段;1978-1984年为新流通体制的产生阶段;1984年末-1991年为建立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下的流通体制改革阶段;1992年至今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流通体制改革阶段,文章阐述了各阶段商品流通体制的状况与改革情况[41]。有关研究还有肖怡的《建国以来流通领域变革的成因与深化思路》[42]。
关于对改革前商品流通体制的评价问题,以往多是在承认其缺点问题的同时,也给予一定肯定。肯定意见从建国初期以致后来的物资匮乏角度,认为这种计划供应的商品流通体制的建立有其必然性,保证了新中国工业化建设的需要和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以后又进行了一些调整和充实,与当时的经济形势是相适应的。
近年来对改革前的商品流通体制的基本评价没有更大的变化,但对以往较为模糊或涉及不深的一些问题开始提出了一些不同看法。关于1956年完成对私营商业改造以后的单一公有制问题,万典武认为,中国在1956年放弃“公私兼顾”政策而迅速取消资本主义商业进而基本取消个体商业,实行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是错误的开始,中国在1956年放弃“公私兼顾”政策而迅速取消资本主义商业进而基本取消个体商业,是违背了历史的阶段性和经济规律。;当时中国基本上还是“一穷二白”,正需要执行“公私兼顾”政策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来发展经济,以手工劳动为主的商业尤其要执行这一政策,充分利用资本主义商业和个体商业来扩大商品流通,活跃城乡物资交流。关于“一五”时期的商业政策,万典武他认为,一般的说法是说“一五”时期是中国经济状况最好的时期之一,这是正确的,但全面评价“一五”时期商业政策的历史功过,应同时说两句话:这是中国商业最好的时期之一;也是一些“左”的重大政策的开端。[43]
国有商业的地位作用是商品流通体制改革中重要问题之一。对于新中国国营商业的建立及其在建国初期稳定市场、保证商品供应方面的作用,一般持肯定意见。谢洁萍考察了1953-1997年间国有商业的效益问题,以1980年商品流通体制改革为标志,分为二个阶段:1953-1979年,国有商业企业市场占有率达97%以上,纯销售增长,劳动效率提高,流通费用下降,但利润率呈下降趋势;1980-1997年,市场占有率大幅下降,利润率大幅下降,亏损增加,国有商业企业总体效益下降的原因主要在于体制问题[44]。关于国有商业的改革,理论界经历了一个思想不断解放的过程。关于是否坚持“国有商业的主渠道作用”的争论一直延续到90年代。直到党的“十五”大以后,关于国有商业的改革问题形成了新的理论和政策思路,商业所有制结构调整,商品流通体制的总体改革也正在深化。[45]
(二)关于市场与市场化问题
近年来,对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市场问题的研究也引人注目。有的是研究改革开放前的一个阶段的市场状况问题,有的则贯穿通至今。近年来关于这一时期市场问题的研究主要考察了市场与市场管理的变化过程。龚建文针对90年代初的市场疲软问题,从总结历史经验的角度回顾了新中国成立初期,迅速制止通货膨胀后出现的市场疲软及其解决措施[46]。陈廷煊考察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城乡物资交流、物价政策与市场管理等[47]。董志凯的《论“一五”工业建设中市场的作用》[48]认为,“一五”时期国家既有抑制市场作用的方面,也有利用市场机制解决物资供求,稳定物价的的方面,那种认为这一时期形成了既没有市场也没有企业的社会的认识是对历史的误解。赵学军考察了建国初期的金融市场,他的《建国初期的投资公司初探》[49]一文利用档案资料考察了建国初期投资公司的兴办过程、经营情况、停办原因,总结了历史经验。
学术界就对于50年代市场衰落的趋势消亡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赵凌云认为1949-1956年间是市场因素消亡、计划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时期,他提出市场消亡的根本原因是在理论和实践上将市场与计划对立起来[50]。武力的《论50年代市场式微的原因和后果》[51]一文通过分析当时中国的国内外经济形势,认为50年代由计划与市场并重转向以行政管理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与其说是推行苏联理论模式的结果,不如说是当时中国经济基础、发展要求和国际环境造成的,其后果是快速建立起独立的工业体系,高积累下社会基本稳定,但经济运行成本增加。[52]
市场中介组织是沟通企业与市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国家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也是测度市场化水准的一个重要方面。近代商会与商人团体是时下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现代经济史这方面的研究要逊色得多。初步的研究有:徐建青对建国初期的商业组织与城乡交流进行了研究。[53]董志凯就1978年以来我国各类市场中介组织的研究。[5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介组织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将越来越突出,在现代经济史在的位置也会显著起来。
(三)关于粮食流通体制问题[55]
在农产品流通问题中以粮食流通体制问题的讨论最为集中,所论涉及粮食购销政策、粮食流通、粮食市场等方面。一些研究突破了以往单纯的批判方式,从实证分析出发提出了新的观点和决策建议。崔晓黎通过分析对以往的看法提出质疑:不同意那种认为认为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使资金从农业流向工业,是为工业化初期积累资金所采取的必要手段的看法提出质疑,认为中国的统购统销政策不同于苏联的义务交售制,不存在以牺牲农业保工业的决策意图,中国明确认为工农业必须同时并举,在工业化过程中始终兼顾农业,中国的统购统销没有实现为工业积累超额资金的目的,在1953-1984年间从农业积累的资金通过各种渠道绝大部分又返还到农村,真正从农业积累并用于工业建设的资金十分有限,在此分析基础上,从工农产品交换关系、城乡市场演变等方面研究了新中国的城乡关系问题[56]。郑有贵等深入研究了1949年以来南北两个区域粮食流向流量的变化,分析了从南粮北调向北粮南运演变的阶段划分、历史成因、转变特点和启示、粮食流通政策的演变与绩效等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进粮食区域间流动对策建议[57]。苏志平等将1949-1997年粮食流通体制变化分为四个阶段:1949-1952年粮食自由购销阶段;1953-1984年粮食统购统销阶段;1985-1993年粮食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变阶段;1994以后,宏观调控下粮食市场流通阶段,并分别考察了各个阶段特点,提出了40多年总结的经验性结论(前述《中国商业发展报告》)。徐建青利用档案资料考察了1953年到1957年间农村国家粮食市场从建立到关闭的整个过程,考察了我国探索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曲折过程[58]。赖睦的《我国粮食流通体制50年的历史演变》[59]将这段历史分为4个阶段,并提出进一步改革的对策建议。
(四)关于工农业产品价格问题
近年来价格理论和价格改革是一热点问题。其中关于新中国物价史的研究也涉及了方方面面的问题,有关论著众多。这里仅略述其中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问题的研究。剪刀差问题之争产生于前苏联,我国关于剪刀差问题的研究讨论时间最长也有很久了。近年的争论涉及剪刀差概念、问题的由来、剪刀差的变动趋势、剪刀差政策的后果、剪刀差的消灭等等。
关于剪刀差概念,历来有比价剪刀差、比值剪刀差、价格与价值背离形成剪刀差的几种认识,这一争论一直在延续。至于剪刀差问题的由来,一种看法认为,剪刀差的形成是人为的,是长期主观失误的结果,剪刀差不是促进工业化的最合乎理性的手段[60]。持相同看法的还认为,剪刀差源于“超额税”,是前苏联政府通过行政强制压低或抬高工农产品价格而产生的,目的是为工业化积累资金。我国的剪刀差问题存在于1953-1985年期间,解放前及1949-1952年间不存在剪刀差问题[61]。另一种看法认为,无论何时何地,剪刀差总是一个价格现象,不能脱离工农产品价格水平及其比价关系去认识剪刀差,不存在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因而剪刀差不是传统计划经济的陪葬品[62]。
关于我国1949年以后的剪刀差及其变动趋势问题。李子超等认为,新中国的剪刀差是旧中国遗留下来的,是历史上的三大差别在工农业产品交换价格上的表现形式,建国初期为了迅速恢复工业生产,适当保留剪刀差是必要的,剪刀差是农民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一种形式,这个问题需要经过长期的社会主义建设才能逐步解决;从比价关系看,“一五”时期剪刀差是在缩小(前述《当代中国价格简史》)。关于新中国剪刀差的变动趋势,李炳坤从价格价值关系方面看1952-1977年的剪刀差变动情况,认为这一时期从价格变动关系看是缩小了,从价值变动关系看则扩大了,剪刀差扩大的结果是对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造成不利影响[63]。严瑞珍等从剪刀差的概念及形成、计算方法、1952-1986年间的动态变化、国外发达国家剪刀差的变动情况等方面较为系统地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剪刀差问题的对策;该研究认为剪刀差现象存在于工农业产品交换的一定阶段,从历史上看,是在大工业产生以后逐渐形成的,并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而逐渐趋于消灭;1952-1985年间,1979年以前从工农产品综合比价比值指数看,剪刀差是在逐年扩大(其中“一五”时期仅是比价剪刀差缩小,比值剪刀差实际扩大),1979年以后在逐步缩小;从理论与实践的总结上看,剪刀差政策直接损害农业,间接损害工业,不是上策(前述《中国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刘素阁研究了1949-1956年间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演变情况,认为这一时期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呈总的缩小趋势,其存在是为了从农业提取工业化的建设资金,其结果对农业造成不利影响[64]。前述《中国物价50年》一书认为,新中国缩小工农业产品交换价格剪刀差实际从恢复时期已经开始,“一五”时期显著改善,以后到1978年前又多有反复,1978以后改革不合理的价格体系,到1998年,主要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已接近市场水平,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的提高大大低于农产品收购价格的提高幅度,工农业产品交换比价有很大缩小。[65]看来,由于对剪刀差概念本身的不同认识,导致在剪刀差变动趋势认识上的差异。徐建青在《建国前期的市价与牌价》一文中,以粮食类和花纱布两类商品为典型,从市场运行及其成本的层面上,探讨了这一时期国内商品市场的变迁。认为,建国前期国内市场上存在着市价与牌价两种性质的价格,有效地利用市场机制促进了这一时期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市价与牌价并行这种价格运行机制本身是一种高成本的机制。而这个时期各个利益群体的存在及其市场行为与国家计划目标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增加了国家在市场管理与市场交易中的成本。以较低的预期成本迅速实现国家的计划目标,是这一时期国家进行制度选择的依据这可能是导致市场萎缩关闭、制度变迁的更为直接的原因。[66]武力在综述各家研究的基础上认为:“剪刀差”是统制或计划经济的产物,在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农产品价格比在短期内的扩大是正常的,不必人为地改变它。建国以来工农产品价格比的波动,如果说有剪刀差的存在,也是从1953年农产品统购统销到90年代初完全放开工业品价格和农产品购销价格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国家通过剪刀差从农民那里拿走的农业剩余也没有许多人估计的那样多。此外,改革开放以前农民收入增长过慢和收入水平太低,主要原因不是剪刀差,而是国家限制了农民的农业生产自和发展非农产业。[67]
关于半个世纪以来中国商业和市场问题的研究成果还有很多,但是跨阶段的研究、系统深入的研究有些刚刚起步,有些还在酝酿之中。总的来说,还有待于深入。
近年来关于新中国商业和市场史的研究还有很多,这里不可能面面俱到,总的看研究是在走向深入。同时,综观近年来的研究,比较一致的认识是,中国50年的经济发展历程是我国探索走出一条适应中国情况的建设道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曲折历程,贯穿始终的是理论“探索”与实践摸索与理论探索相辅相成“奠基”,罗螺旋式上升的进程。看来这是我们研究的主线。我国尽管学习和借鉴了苏联的理论和经济模式,但并不是完全照搬和采用。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从计划与市场并存到计划经济再到改革开放后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经历了长期探索和曲折前进的路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这个探索和尝试过程还没有最终完成将长期持续下去。中国经济学的创新立足于中国经济体制的创新与中国经济的发展,立足于对中国经济史的科学研究。我们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更好地总结过去,从理论与实践上进一步探讨和开创适合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道路,将是经济史学界和理论界的长期使命。
注释:
[1]参考了韩志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新中国50年经济理论研究评述》》,载光明日报1999.10.01。
[2]王思华:《我对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和价值法则的几个问题的一些看法》,《经济研究》1959年第l期。
[3]骆耕漠:《论商品和价值》)《经济研究》1959年第10、11期。
[4]骆耕漠:《论商品和价值》)《经济研究》1959年第10、11期。
[5]雍文远:《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有关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几个问题》,《学术月刊》,1961年第6期。
[6]张翼飞:《社会主义阶段商品的发展和消亡问题》,《经济研究》,1959年第1期。
[7]薛暮桥:《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红旗》1959年第10期。
[8]卓炯著:《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10月版第6页。
[9]李炳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39-41页。
[10]载《经济研究》1957年第3期。
[11]于光远:《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问题的讨论》,《经济研究》1959年第7期。
[12]樊弘:《关于社会主义下商品生产问题》。《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418—419页。
[13]如1964—1978年,卓炯被当作“广东孙冶方”而遭批判(见卓炯著:《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10月版第6页)。顾准于1957年被划为,1965年再次被戴上分子的帽子,1964年下半年开始,孙冶方与顾准、一起在经济研究所的四清运动中被批判,中接着被批斗(见邢小群:《我与顾准的交往??吴敬琏访谈录》,载《百年潮》1997年第4期;罗银胜编:《顾准-民主与“终极目的”》,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第64-65页。我们应该感激顾准等一批经济学家和陈云等领导人,他们凭着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良心和信念,敢于冲破传统观念的羁绊。这是难能可贵的精神。
[14]李震中:《也谈计划和市场问题》,1981年12月26日《光明日报》。
[15]姚耐:《也谈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1982年7月18日《光明日报》。
[16]张理智:《“商品”和“商品学”质疑》,《天府新论》1988年第8期。
[17]张仁德:《现论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方法沦问题》,《天津社会科学》1985年第4期。
[18]袁恩桢:《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和产品经济的统一体》,《学术月刊》1982年第11期。
[19]参见韩志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新中国50年经济理论研究评述》》,载1999年10月01日光明日报。
[20]杨承训、余大章:《新经济政策理论体系》,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
[21]孙全:《再论清除无流通论对商业的影响》,载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河南社科院经济所编:《社会主义流通理论问题》,中国展望出版社,1986。
[22]夏春玉:《流通经济学的贫困与构建设想》,《当代经济科学》2000年第1期。
[23]《财贸经济》编辑部编:《社会主义流通理论探索》,中国展望出版社,1985;前述《社会主义流通理论问题》。
[24]高涤陈等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25]《经济参考报》1992年1月28日。
[26]《人民日报》1992年4月13日。
[27]刘国光:《推进流通改革,加快流通业从末端行业向先导性行业转化》,《商业经济研究》1999年第1期。
[28]《经济参考报》1992年1月28日。[28]刘国光:《重新认识中国商业的地位和作用》,《管理世界》1999年第3期;有关讨论还有:洪奕谋等:《必须十分重视流通在再生产过程中的特殊职能》,(《福建论坛》经社版,1995年第8期);周时昌:《谈谈流通产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地位和作用》(《财贸经济》1998年第1期);童年成:《商品流通功能新说》(《中国流通经济》1998年第6期);赵国柱:《新时期商品流通业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作用》(《商业经济与管理》1999年第5期);谢洁萍:《浅论我国商业对市场经济的促进作用》(《经济与管理研究》1999年第4期)。
[29]见会议综述,载《中南财经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安徽财贸学院学报》1987年第1期。
[30]见会议综述,载《中南财经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安徽财贸学院学报》1987年第1期。
[31]冒天启:《经济改革的政治经济学问题探讨》,中国社科出版社,1982。
[32]载《商业经济文荟》1989年第1期。
[33]吴承明:《试论交换经济史》,《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1期。
[34]《经济日报》1992年5月26日。
[35]贾履让等:《中国流通产业及其运行》,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
[36]刘国光:《重新认识中国商业的地位和作用》,《管理世界》1999年第3期。;有关讨论还可参见:杨昌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和流通》(《商业经济文荟》1987年第3期);肖灼基:《充分发挥流通对生产和消费的引导作用》(《商业经济研究资料》,1988年第15期);梁世锡:《应明确提出流通决定生产的理论观点》(《广西商业经济》1997年第1期);丁俊发:《商品流通热点探索》(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郭冬乐等:《中国商业理论前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张光忠:《21世纪??复合商业时代》(《商业经济研究》,2000年第2期)。
郭冬乐等:《中国商业理论前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37]有关研究如:王之泰:《构筑中国的物流平台》,载《中国经济时报》,2000年1月26日。
[38]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2期。
[39]以下参见徐建青:《社会主义流通经济理论与实践的探索》,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1。
[40]参阅徐建青:《社会主义流通经济理论与实践的探索》,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1。
[41]《建国50年来商品流通体制的沿革与启示》,《天津师大学报》,1999年第4期。
[42]《商业经济文荟》,1999年第5期。
[43]《当代中国商业简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
[44]《关于国有商业45年经济效益的基本评价》,《经济与管理研究》,1998年第3期。
[45]参见《国有商业深化改革的途径研讨会观点综述》(《商业经济研究》,1998年第12期);《1998年中国商业研究领域的新进展》(《财贸经济》1999年第4期);《“羊城杯”深化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研讨会观点综述》(《财金贸易》1999年第7期)。
[46]《1950年市场疲软的历史回顾与思考》,《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4期。
[47]《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商品市场与物价管理》,《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2期。
[48]《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4期。
[49]《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1期。
[50]《1949-1956年间中国经济体制中市场因素消亡过程的历史考察与启示》,《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2期。
[51]《社会科学战线》1997年第1期。
[52]关于市场史的研究还有:吴育频:《50年代党对商品经济与市场的初步探索》(《党史研究与教学》1994年第5期);陈清林:《论建国以来党的市场改革与市场建设》(《党史研究与教学》1995年第2期);陈乐一等:《中国市场周期波动的实证研究1953-1990》(《湖南商学院学报》1995年第3期);
[53]郑成林:“经济组织与市场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4。
[54]董志凯:《1978年以来中国市场中介组织的成长》,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4。
[55]参阅徐建青:《社会主义流通经济理论与实践的探索》,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1。
[56]《统购统销与工业积累》,《新中国城乡关系的经济基础与城市化问题研究》,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4期、1997年第4期。
[57]《当代中国农业变革与发展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
[58]胡逢祥:《剪刀差理论与价格改革》,《中国农村经济》1991年第5期。[58]《50年代农村国家粮食市场的建立和取消》,《当代农史研究》1998年第2期。
[59]王忠海:《走出“剪刀差”的误区》,《经济研究》1993年第1期。[59]《湖北财税》1999年第10期。
[62]张西营等:《新时期的剪刀差及剪刀差研究的新时期》,《经济研究》1993年第5期。
[63]《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问题》,农业出版社,1981。
[64]《过渡时期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演变情况与历史启示》,《中国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4期
知识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就是摸到了有史以来人类活动的脉搏,否则就不懂人类生命的音乐!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高中必修一政治重点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欢迎阅读!
高中必修一政治重点知识1企业与劳动者
一、公司的经营
(一)公司的类型
1、企业
(1)含义: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社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济组织
(2)地位: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加者,是国民经济的细胞。
(3)所有制类型:
①从性质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构成社会主义企业体系
②从投资方式和组织形式看:企业包括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公司
(1)含义: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2)设立:成立公司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一定的登记手续,取得法律上的承认。
(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而言。自然人是以生命为存在特征的个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3、公司的类型:我国法定的公司形式有两种,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4.通常都设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包括:决策机构即公司的股东大会及其选出的董事会,负责处理公司的重大经营管理事宜;执行机构即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监督机构即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进行监督
5.公司制的优点:二者都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管理制度等优点
4、公司的组织机构:
公司设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对整个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统一的指挥、协调、监督和控制,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这些机构之间权责明确、互相制衡,可以有效地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和管理的科学性,使公司的发展具有充分的活力。
(二)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1、公司经营的直接目的
(1)直接目的:利润
(2)意义:保持一定的营利目的,公司才能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2、公司经营成功的因素:
(1)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
(2)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科学管理等手段,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
①这是企业发展的最重要的方法和途径,也是提高我国整体竞争力与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主要途径;
②企业取得优势最根本的是掌握核心技术,加强自主创新
(3)要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信誉和企业形象
①企业形象的含义:企业形象是企业的产品、服务在社会中留下的印象,以及所受到的评价和认可;
②企业信誉和形象的表现: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③企业信誉和形象的作用: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才能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④树立企业信誉与形象的途径:开展正当竞争和反对不正当竞争
3、企业兼并和破产
兼并:经营管理好、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吞并那些长期亏损甚至资不抵债企业的经济现象;
意义:可以扩大优势企业的规模,增强优势企业的实力实现以优带劣的调整,把劣势转化为优势;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率;
破产:对那些长期亏损、资不抵债而又扭亏无望的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破产结算的经济现象;
意义:强化企业的风险意识,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可以及时淘汰落后企业,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可以实现优势互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
二、新时代的劳动者
(一)劳动和就业
1、劳动
(1)含义:劳动是劳动者的脑力和体力的支出,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活动。
(2)意义:劳动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源泉,劳动创造文明,创造了财富,促进人的发展,推动历史前进
高中必修一政治重点知识2生产与经济制度
一.发展生产、满足消费
1.生产与消费
(1)生产决定消费
①生产决定消费的对象
②生产决定消费的方式
③生产决定消费的质量和水平
④生产为消费创造动力
(2)消费对生产起着重要的反作用,消费的发展能促进生产的发展(动力)。
①只有生产出来的产品被消费了,这种产品的生产过程才算最终完成。
②消费所形成的新的需要,对生产的调整和升级起着导向作用;
③一个新的消费热点的出现,往往能带动一个产业的出现和成长。
④消费为生产创造出新的劳动力,能提高劳动力的质量,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
(3)社会再生产的四个环节及各环节间的关系
①社会再生产过程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这样相互联系的四个环节。②各环节间的关系:
A.直接生产过程是起决定作用的环节;
B.分配和交换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和纽带,对生产和消费有重要的影响;
C.消费是物质资料生产总过程的最终目的和动力。
2.大力发展生产力
(1)我国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原因
A.解决主要矛盾的要求(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
B.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
C.才能为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
D.才能摆脱经济文化落后状态,缩小历史遗留下来的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赶上以至超过发达国家,充分显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E.才能不断增强综合国力,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
(2)如何大力发展生产力
①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心一意谋发展。
②必须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③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必须加快科学技术的发展,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
④通过改革,调整生产关系中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部分,调整上层建筑中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部分。
二.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1.公有制为主体
(1)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地位、范围
①地位: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②范围: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3)国有经济的含义、地位及作用
①含义:由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以国家所有的形式存在)的公有制形式。它同较高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
②地位:国民经济的支柱
③作用: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掌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具有关键作用。
(4)集体经济的含义、地位及作用
①含义: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它是我国农村的主要经济形式,并广泛存在于城乡的工业和服务业中。
②地位: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③作用:可以体现共同富裕的原则,可以广泛吸收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国家税收。对于发挥公有制的主体作用具有重大意义,对于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
(5)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含义: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集体成分,都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注意:股份制经济不一定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不能笼统地说是公有还是私有。
(6)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
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都可以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
股份制作为现代资本的组织形式有利于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从而提高企业和资本运作效率,股份制企业,如果国家和集体控股,则具有明显的公有性。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可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
注意:公有制实现形式就是公有资产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股份合作制是劳动和资本联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
(7)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体现
第一,就全国而言,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
第二,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
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即体现在控制国民经济发展方向、控制经济运行的整体态势、控制重要稀缺资源的能力上。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
2.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1)个体经济的含义、地位及作用
①含义: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从事个体劳动和经营,以劳动者自己的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
②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③作用:在利用分散的资源、发展商品生产、促进商品流通、扩大社会服务、方便人民生活、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私营经济的含义、地位及作用
①含义: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所有制形式。
②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③作用:可以集中和利用一部分私人资金,为发展生产和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服务;可以吸收劳动者就业,增加劳动者个人收入和国家税收,对提高国家的总和经济实力有积极作用。
(3)外资经济的含义、地位及作用
①含义: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
②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③作用:有利于引进境外的资金和先进技术,学习境外的先进管理经验;有利于扩大就业,扩大出口,增加财政收入。
注意:民营经济是除国有经济以外的其它所有制经济,是相对于官营经济而言的。
社会主义经济是指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
(4)理解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原因和意义
理解: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
①原因: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多层次的状况,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②意义:实践证明,它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③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
高中必修一政治重点知识3多变的价格
一、影响价格的因素
价格由价值决定,并受供求关系及其它的影响(即价格由市场形成)
(一)供求影响价格
1.供求影响价格
(1)引起价格变动和差异的因素有气候、时间、地域、生产,甚至宗教信仰、习俗等文化因素也有影响(间接因素);
(2)这些因素对价格的影响是通过改变该商品的供求关系(直接因素)来实现的
2.供求如何影响价格
①供不应求,价格升高。买方不得不接受较高的价格以满足自身的需要,出现“物以稀为贵”的现象,这就是“卖方市场”。(即由卖者起主导作用的一种市场类型,卖者在市场交易中处于有利地位);
②供过于求,价格降低。卖方不得不以较低的价格处理他们过剩的存货,出现“货多不值钱”的现象,这就是“买方市场”。(即是买者起主导作用的一种市场类型,买者在市场交易中处于有利地位。)
(二)价值决定价格
1.价格和价值的关系
价格是由价值决定的,价值是价格的基础,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价值越大,价格越高
2.商品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3.劳动生产率及其与商品价值量的关系
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和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个别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总量成正比
4.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和表现形式
(1)基本内容:商品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提示: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有商品经济就有价值规律)
(2)表现形式: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为什么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即为什么没违背价值规律---等价交换原则?为什么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不是对价值规律的否定)?
价格和供求相互影响、相互制约造成价格上下波动,价格不可能无限上涨,也不可能无限下跌,始终以价值为基础,围绕价值波动.从单个交换过程来看,经常价格与价值不相符,但是从一个较长时间看,商品的平均价格还是和商品价值相符的可见,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不是对价值规律的否定,而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而且是唯一可能的表现形式,等价交换存在于商品多次交换的平均数中
二、价格变动的影响
(一)价格变动对人们生活的影响
1、价格变动会引起需求量的变动
(一般来说,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1)某种商品的价格上升时,人们会减少对它的购买
(2)某种商品的价格下降时,人们会增加对它的购买
2、不同商品的需求量对价格变动的反应程度是不同的
(1)价格变动对生活必需品需求量的影响比较小
(2)价格变动对高档耐用品需求量的影响比较大
3、相关商品的价格变动对需求量的影响
(1)在可替代的两种商品中,一种商品价格上升,消费者将减少对该商品的需求量,将增加对其替代品的需求量;反之亦然。
(2)在有互补关系的商品中,一种商品价格上升,消费者将减少对该商品的需求量,同时将减少对其互补商品的需求量;反之亦然。
(名词解释:替代品是指如果两种商品功用相同或相近,可以满足消费者的同一需要,这两种商品就互为替代品;互补商品是两种商品必须组合在一起才能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这两种商品就是互补商品。)
(二)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1、调节生产规模
2、提高劳动生产率
3、促使企业生产适销对路的高质量的产品
高中必修一政治重点知识4信用工具和外汇
(一)信用工具:
1、结算的方式:
(1)现金结算
(2)转账结算。
2、常用信用工具:
(1)信用卡:
A、含义:具有消费、转帐结算、存取现金、信用贷款等部分或全部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B、优点:信用卡可以集存款、取款、消费、结算、查询为一体,能减少现金的使用,简化收款手续,方便购物消费,增强消费安全,给持卡人带来诸多便利。
C、其中银行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对信贷状况良好的客户发行的一种信用凭证。
(2)支票:是活期存款的支付凭证,是出票人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主要分为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两种。
(二)外汇和汇率:
1、外汇:外汇是用外币表示的用于国际间结算的支付手段。
2、汇率又称汇价,是两种货币之间的兑换比率。
判断汇率升高和跌落的标准:如果用100单位外汇可以兑换成更多的人民币,说明外汇的汇率升高,外币升值,人民币汇率下降,人民币贬值;反之,亦然。
3、汇率变化对经济的影响:(即:货币升值和贬值的利弊分析)
(1)本币升值,意味着同量外币兑换的本币更少,影响有:A出口减少,进口增加;B外资投资成本增加;C导致国内生产下降、失业增加;D本国外汇储备贬值,但有利于偿还外债;E有利于本国企业走出去
(2)本币贬值,意味着同量外币兑换的本币更多,影响有:A出口增加,进口减少;B外资投资成本降低;C增强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D本国消费相对便宜,外国游客增加。
4、保持人民币币值基本稳定的含义及意义:
即对内保持物价总水平稳定,对外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对人民生活安定,对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世界金融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树立正确的金钱观
1、从产生看:货币是商品交换长期发展的产物;
2、从本质看:货币是固定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
从职能看: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两个基本职能;
从重要性看:在一定意义上,货币是财富的象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任然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各种经济活动都离不开货币。
树立正确的金钱观:
(1)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一定意义上是财富的象征;
(2)对金钱要取之有道,要通过正当手段赚钱,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致富。
(3)用之有益,要把钱用到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他人的地方。
(4)用之有度。花钱要有所节制,要分轻重缓急。
高中必修一政治重点知识51、商品的含义: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
2、商品的基本属性——使用价值和价值
使用价值概念: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
(注意:有使用价值不一定是商品,商品必须有使用价值。)
(2)商品的价值: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注意: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交换,是因为都耗费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3)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二者缺一不可
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不是商品,没有价值的东西也不是商品。任何人不能同时兼得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消费者购买商品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商品的使用价值,销售者是为了实现商品的价值。
(二)货币的本质。
1、货币的产生:货币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2、货币的含义和本质:
(1)含义:货币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的商品。
(2)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
(一般等价物:能表现其他一切商品价值,充当商品交换媒介的商品。)了解
3、货币的职能
(1)两个基本职能——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
A、价值尺度职能
(1)含义:就是以货币作为尺度来表现和衡量其他一切商品价值的大小职能。
(原因:货币之所以能成为价值尺度,是因为货币也是商品,也有价值。)
(2)价格与价值的关系:
所谓价格是通过一定数量的货币表现出来的商品价值,叫做价格。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价值是价格的基础。在其他因素不变情况下,商品价格与价值成正比。
(3)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时,只是观念上的货币,不需要现实货币。
B、流通手段:
(1)含义:货币充当商品交换媒介的职能,叫做流通手段。
(2)要注意流通手段与商品流通的区别。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叫做商品流通。流通手段强调的是货币在商品交换中的作用,商品流通强调的是商品如何交换。
(3)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必须是现实的货币,不能是观念上的货币。
(2)货币在发展过程中又有了贮藏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的职能。
4、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的计算公式。
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商品的价格总额(即待售商品的数量×价格水平)/货币流通速度
(这表明: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同商品的价格总额成正比例,而同货币流通速度成反比例。)
5、纸币的产生和发展:
(1)纸币是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而产生的。
(2)纸币的含义:它必须由国家(或某些地区)发行的、强制使用的价值符号。
(注意:纸币本身没有价值,它只是代替金属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这里需要强调两点:一是由国家或特定地区发行的。二是国家强制使用的。纸币没有价值,之所以能代替货币行使流通手段,最主要原因就在于国家的强制力。)
6、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
(1)纸币是由国家发行的,国家有权发行纸币,但不能任意发行任何数量的纸币。纸币的发行量必须以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数量为限度。
(2)通货膨胀指的是经济运行中出现的全面、持续的物价上涨的现象。如果纸币的发行量超过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会引起物价上涨,影响人民的生活或社会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