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xxxx年全省民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总结xxxx年民政工作,研究部署xxxx年民政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推动全市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一、认真履职尽责,xxxx年全市民政工作跃上新台阶
xx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着力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通过坚持高起点定位,坚持高质量运作,自觉创先争优,不断攻坚克难,积极打造工作品牌,全市民政事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卓有成效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在发挥推进社会建设骨干作用上做出了新的成绩。
1、社会救助面进一步扩大,社会救助水平大幅度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对象xx万人,同比增长近10%。根据动态管理要求,全市共清查出各类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xx多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了月人均xx元(城市)和年人均nxx元(农村)。在全市率先组建了社会救助执法监察大队,工作质效很好。通过推行社会救助大厅运营模式,基本实现了社会救助责任由模糊到清晰、监管由松散到严谨的转变。绝大多数县(市区)实现了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结算。社会救助实现了生活、医疗、住房、取暖全覆盖,国家省下拨低保补助、取暖补贴、临时补助、一次性困难补助。
2、社区建设管理平台进一步夯实。结合达标社区、精品社区建设,全市建成xx平方米以上达标社区xx个,占全市社区总数的xx.农村社区建设启动率达到了70%。全市以居民小组为基础划分xx个网络单元,进一步加强了工作人员配备,实现了社区管理全覆盖。
3、慈善工作和救灾救济工作更加高效有序。全市慈善捐款额达xx万元,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年项目救助支出xx万元,救助xx万人,有效提升了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全市面对局部自然灾害多发、连发的情况,先后派出九次工作组深入基层核查灾情,紧急下拨应急救灾资金。并通过积极主动工作,争取上级灾害补助资金xx万元,全年总计获国家、省救灾救助资金达xx万元,占全省的xx.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救灾工作机制,开展了系列化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组织开展了村级灾害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全面加强了救灾物资储备的基础建设,有效提升了全市防灾减灾能力。
4、社会福利事业的调节功能全面优化。制定并出台了系列有关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法规。市本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建筑面积达xx平方米,可容纳xx多名失能、半失能老人入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城市社区达到70%以上。民办养老机构已发展xx所,入住老人xx名。全市争取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资金xx多万元。全市xx名散居孤儿全部享受到基本生活补贴。
5、优抚安置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三年来共帮助xx户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了住房困难,其中xxxx年为重点优抚对象新建房屋xx户、维修房屋xx户。同时,将xx名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纳入优抚对象管理范围。在全市建立了“一站式”即时结算医疗服务平台,重点优抚对象住院报销比例均超过了90%。各县(市、区)围绕“安烈工程”,高质量地完成了xx处烈士纪念设施的改扩建工作,对xx座散葬烈士墓实行了统一集中管理。结合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改革工作,全面推开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工作,培训退役士兵xx人,申请对象培训率达到了100%。安置年度退役士兵xx名,安置率96%。军休安置和服务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各地结合纪念“八一”建军节,双拥共建活动搞得有声有色。
6、社会事务服务管理进一步科学规范。建成了市县两级婚姻登记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了与全省全国联网。结合开展殡葬服务行业收费行为治理整顿工作,进一步加强了行风建设,特别是殡葬惠民政策实现了市、县全覆盖,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殡葬难题。加大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市县两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受到了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社会组织管理更加有序。结合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工作,在社会组织中积极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建立了社会组织基础数据和人才储备库,制定出台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性文件。全市开展登记社会组织xx家,其中社团xx家,民非xx家。区划地名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完成了我市外边联检任务和我市10个县(市区)的界限联检任务。落实了签订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协议工作。完善了地名数据库录入工作。落实和基本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编纂工作任务。
7、民政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市县民政系统坚持狠抓了“为民服务、争先创优”活动,全力推进了党风和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党建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始终保持了竞相进取的良好风貌。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党的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都进入先进行列。在全市政府综合部门行风建设评比工作中,市民政局被评为第二名。重点优抚对象住房解困优质工程经验和建立城市社会救助服务大厅经验在全省推广;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慈善募捐、民政宣传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受到了国家、省民政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新挑战,全市民政系统在工作、队伍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差距:一是有的县低保匹配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二是有的县在资金管理上还不够严密。三是有的干部职工政治和业务素质不高,不能完全胜任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的需要。对上述问题,我们力争用最短的时间逐步加以解决。
二、坚持务实创新,着力推动xxxx年民政事业提高到新水平
xx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全市民政工作总的要求是,要以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强化队伍和作风建设为保证,重点工作实现整体突破,特色项目打造不同亮点,常规业务全面大上水平,用新的作为和新的成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全市民政工作进入全省民政系统先进行列。让党委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
(一)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综合管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社会救助工作更加及时、准确和更加规范,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稳定可靠的制度性保障,进而更加注重人民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要全面落实落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工作。低保入保率达到100%,实现应保尽保,应保即保。要完善大病救助、临时救助制度。资助低保人员参合、参保、参险到位率100%。全面规范城市社会救助服务大厅管理模式,通过完善工作职能,强化基础建设。要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全面改革城乡低保管理体制,实行公开受理、两级审核、集中公示和审批发放的新机制。要大力推进“一站式”医疗救助及时结算。实行“一站式”服务的县(市、区)达到100%。要加快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年底前建成以收入信息核对低保网上审批、社会救助大厅远程对接监控为基点的社会救助综合管理网络平台。覆盖全市并全部投入运行。要组织开展城市低保听证制度试点,使全市低保管理进一步规范化。要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绩效考评,强化社会救助执法监察,实现监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要进一步完善低保资金管理办法。防止挤占、挪用、滞留等问题的发生。
(二)要着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提档升级,全面加强和不断创新社会管理。通过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在健全社会管理格局中发挥强基功能,激发基层社会管理的活力。全市城市社区达标率要达到76%以上,农村社区建设启动率要达到75%,有15%以上的社区达到示范社区标准。要下大力气改善社区服务设施基础条件。当前,我市的社区服务设施无论在总量,还是功能发挥上,与社会服务需求的旺盛增长极不协调。因此,要制定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具体落实措施,加快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今年,全市80%街道社区建成服务站(18个)。要进一步配齐配强社区工作人员。全市有75%以上的社区实现配备5-7名工作人员的目标。力争30%以上的县(市区)专职社区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达到社平工资水平。要加大社区建设资金投入。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社区经费凡是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的,要马上着手解决;纳入财政预算的,要保证经费逐年增加,并及时拨付到位;按要求为社区工作者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鼓励社区创办经济实体和提供有偿服务的办法筹集经费。要着力完善社区管理服务职能。各地要围绕认真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充分发挥社区职能作用,结合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晰社区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进一步解决制约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和村级民主监督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完善与人口大规模流动、利益多元化、思想文化多元化相适应的社区管理服务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指导,研究制定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逐步理顺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各方面关系;努力解决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要进一步深化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切实形成“以社区网格为服务单元、以群众自治为组织形式、以多元参与为核心内容”的服务管理机制。要认真做好第四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努力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要紧紧抓住新农村建设的有利契机,在建设达标社区的基础上,提高示范社区的数量和质量。特别是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抓好新农村示范村的社区建设工作,将这些典型打造成新农村的“精品社区”。要在加快推进社工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要加强组织保障。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和编制部门支持,在民政部门内设专业社会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管理机构,争取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社工队伍加快发展。要按照“依托社区、立足民政、面向社会”的思路,在强化社工培训,完善社工政策、开发社工岗位、发展社工机构上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制定我市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具体实施办法,选出适当项目搞好试点,推进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今年每个县(市区)都要从实际出发,抓好民政从业人员专业社工知识的培训。
(三)要大力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在优化社会利益分配中充分发挥好调节功能。不断健全扶老救孤体系,使福利政策受惠范围逐步由特殊群体向全社会拓展,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迈进。要持续快速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抓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数量与改扩建质量,确保达到标准。要继续抓好社会福利各项政策落实。同时要制定好相应的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好“民办公助”扶持政策,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区养老行业。落实养老服务体系机构税费减免政策,要确保对民营养老机构资金支持到位。要制定实施《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规范》。要组织争创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模范(市)单位。以国家和省《关于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为依据,综合实施“敬老爱老助老工程”,推进居家、社会、机构养老服务互相衔和共同发展。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并做好各项优待政策落实的执法检查,以保证其健康发展。要认真抓好养老服务员队伍培训工作。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20%。全面建立基层儿童福利保障“三级”组织网络。在全市三分之一以上社区建立“儿童之家”。抓好救助站和福利企业管理及安全防范工作。全市各救助站要定人、定车,对各主要街道、乡镇、居民小区(村屯)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适时监控,及时依法救助。福利彩票发行总量要比去年增长20%,总额达到2.6亿元。
(四)坚持多元化发展途径,全面提升救灾救济和慈善救助综合效能。救灾补助项目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具有**特色的救灾抗灾机制,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筑起一个堡垒。围绕完善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联动机制,结合本地实际,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要进一步抓好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要建设两处以上应急避难场所。每个县(市区)都要建成两个以上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要加强灾情核查和评估,切实做好当年受灾群众应急救助、破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要广泛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局面。要通过抓好村级灾害信息员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实现全市灾害信息培训全覆盖。要积极做好对上救灾物资争取工作。积极推广和应用符合我市实际的防灾减灾新技术新手段,增加减灾工作的科技含量。要加大慈善工作宣传力度,弘扬慈善文化,打造慈善**。要结合协调制定发展全市慈善事业政策法规,引导和激励越来越多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加入慈善事业行列。要抓好完善以慈善超市和捐助站为基础的经常性捐助网络体系。要按照“安老、助孤、扶贫、济困”的宗旨和“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实施系列化慈善救助项目,在全社会打造出贫有所扶、难有所帮、困有所助的良好风尚。要完善信息披露、捐赠荣誉评价和慈善项目规范管理机制。要鼓励企业以捐赠资金留本运营、利润分配、安置就业、股权捐赠、股息使用等方式参与公益慈善、帮扶困难群众。
(五)不断增强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效,在服务军地建设发展上迈出新的步伐。不断推进军地融合发展,积极促进优抚安置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增强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效。要探索建立“普惠”加“特惠”的优抚保障模式,进一步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要坚持因地制宜,进一步推进重点优抚对象住房解困工程,当年住房解困率达到95%以上。要全面推进优抚定点医疗“一站式”服务,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要探索建立和推行“城乡一体化”义务兵家属优抚金制度。结合推进“安烈保护工程”,年底前100%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改造任务。要切实组织开展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有意愿的退役士兵100%参加教育培训。要按计划完成年度复退军人、特别是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任务,认真解决好历史遗留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一步提高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适时成立我市爱国双拥促进会,加强双拥工作社会化进程。各地要结合纪念“八一”建军节,组织开展好“关爱革命功臣,情送军营官兵”活动。要注意总结推广开展优抚医疗“一站式”服务工作经验。要采取培训教育和加大宣传等方法,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国防意识和爱国拥军观念,动员各方面支持好部队建设。
(六)要全面优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水平。要全面深化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进一步维护好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要结合推进地名文化建设,加大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推进力度,逐步实现地名管理政府行为化、基础信息公开化、基本服务社会化、命名更名规范化。各地要围绕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地名管理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建立起全市区划地名信息系统。要全面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编纂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完善全市婚姻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做好信息系统和应用服务工作。要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业服务管理,保持殡葬服务清理整顿的高压态势,认真解决乱埋乱葬问题,促进殡葬行风进一步好转。要进一步完善殡葬惠民政策,将惠及范围扩大到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要积极推进绿色节约殡葬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和文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尤其是街面、社区主动救助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好“送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切实做好街面发现一个就主动及时救助保护一个。同时,要规范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收养工作。要通过探索建立更大范围的社会保护机制,逐步完善流浪乞讨救助体系。要以有利于健康发展和作用发挥为根本,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发展。坚持培育和监督管理并重方针,加快培育步伐,促进其有序发展,使其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要着力培育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行业类社会组织和扶持基层社区社会组织。要加快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建设。要完善并落实社会组织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推动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实行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资助、创新信贷服务等扶持政策。要全面启动全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加大年检和执法监察力度,确保社
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在工作中要抓好中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对接工作。要探索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协商民主的途径和方式,重点发挥行业协会反映诉求、维护权益、行业自律的作用。要完善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和失能惩罚机制,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建设,在改进作风中落实全年各项任务
最近,中央下发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对贯彻中央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去年以来,先后发生了农民工冻死街头、**市5名男孩在垃圾箱内生火取暖导致中毒而死亡、“袁厉害”等事件,全国民政工作热点不断、焦点频繁,引发了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带来了非常不利的社会影响。其中暴露出来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确实值得我们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必须从这些事件中认真吸取教训,积极推进工作创新,更好服务广大群众,尤为重要、尤为紧迫,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加强民政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与水平。要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保证。要认真贯彻落实同志关于反腐倡廉重要论述,要把落实党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贯彻落实省、市《xx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以构筑惩治和防御体系为载体,以推行“问责问廉问效”为抓手,坚持教育在先,防范在先,制度在先的原则,坚持廉洁自律放在首位的原则,坚持“警钟常敲”不放松的原则,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身体力行,做出表率,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领导干部形成廉政建设的示范带动效应,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存在的党风党纪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自觉实践反腐倡廉建设的新目标和建设“廉洁政治”的新路径,积极谋划,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大力提升民政系统行风建设,严格规范依法从政行为。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在创先争优和行风建设中提高民政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扎实开展好民政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持续开展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全面推进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重点治理民政公共服务行业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特别是在低保、救灾、婚姻、殡葬等问题上下大力气纠正办事不公、作风不实、铺张浪费、以权谋私、乱收费、搭车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要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逐步形成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树立民政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二是要切实提高各项民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民政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来不得半点敷衍拖延。三是牢固树立为民理念,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职责,不断丰富为民的情感,做一个有心的人,用心了解社情民意;做一个心重的人,把群众的事情看得比泰山还重;做一个心诚的人,诚心诚意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四是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做到依法行政,能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做到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落实,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及合法权益的保护,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大力加强民政执政能力建设,显著提升为民服务的工作本领。民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稳定大局,具有很强的社会性、政策性、全局性。因此,进一步提升全系统为民服务的工作本领显得尤为重要。前不久,在中央党校讲话时指出:“国家要上进必须大兴学习之风”“依靠学习和实践走向未来”。我们民政事业要上进、要走向未来、服务水平要提升,更需要“大兴学习之风”,因此,民政干部要加强理论和政策的学习研究,不断提高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要以“作风建设年”、“业绩提升年”和“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主线,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政队伍为目标,以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为手段,把锤炼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推向新起点,通过集中学习培训、实地考察学习、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调研学习,以实践锻炼等途径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为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的民政干部队伍。要大力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监督,严格执行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民政资金是国家用于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基本生活的专项资金,每一分钱都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去年国家和省的审计、财政等部门对社会救助资金进行了联合大检查,今年还将对优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建立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保证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率要达到100%,地方匹配资金足额列支,防止发生各专项资金滞拨、挤占、挪用、弄虚作假、偏亲向友等问题。今年市民政局将联合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各地进行一次民政专项资金的监察审计,进一步加大监督、责任追究力度,对一些大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手软,要把我们所管的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使用好、监督好。
同志们,民政工作任重道远,为民务实清廉,是我们民政系统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追求。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之路,充分发挥民生和社会建设的骨干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更加坚实的民政工作保障!
民政工作会议讲话材料
民政工作会议讲话1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年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工作先进,研究部署20**年工作任务。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个问题:
一、20**年民政工作回顾
2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凡的一年,尽管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给民政工作带来的困难和压力前所未有,但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省厅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攻难克艰,在应对挑战中抢抓机遇,在积极创新中破解难题,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民政工作任务,保民生实现了新跨越、保发展发挥了新作用、强基层呈现了新面貌,全县民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保民生,发挥了民政工作在社会保障中的兜底作用
保民生是政府的良心工程,是民政人的神圣职责。民政系统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灾害应急反应能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等方面,有效惠及了“三个群体”。
1.城市低保工作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去年,城市低保保障人数13.2万人次,发放资金2134.9万元,保障标准达到了200元,人均月补差达到了149.5元。
2.农村低保工作进行了提标扩面。去年,保障人数18.76万人次,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116.7万元,月人均补差达到了59.5元。
3.农村五保工作扎实到位。去年,五保保障人数6187人,供养标准达到了1130元,发放资金700万元。与此同时,完成了3所改扩建农村敬老院、7所村级“五保之家”和1XX户“农村安居工程”的建设工作。
4.救灾救济工作受到群众好评。去年,为困难群众发放救灾救济资金242万元。基本保障了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三个群体”的基本生活。
5.社会帮扶等救助制度全面推行。一是城乡医疗救助。全年共救助医疗对象2560人,发放救助资金达411万元;二是临时生活救助。出台了《XX县城乡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对于个别受灾、家庭出现意外一时造成贫困的群众采取临时生活救助的办法,帮助贫困群众度过难关;三是孤儿救助。全县现60名孤儿与县级领导爱心结对,60多位县级领导和科局一把手纷纷上门为孤儿送钱送衣送学习资料,带他们到医院检查身体,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开展“假日父母”爱心行动,营造了保障孤儿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四是社会救助保障服务。在对城乡困难群众实施各项救助的同时,有关部门还对贫困群众给予了多方面的优惠政策,在用电、用水、子女就读、就医、防疫、有线收视、管道天然气等方面给予优惠和照顾。
(二)保稳定,发挥了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一是基层政权工作实现了新突破。20**年,我们认真组织并全面完成了全县第七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做到了依法依程序进行。通过选举,增强了居民民主法制意识,优化了社区居委会的组成结构,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因组织周密、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受到省民政厅的表彰;完成了龙阳镇双板桥、杨旗嘴社区,蒋家嘴镇乐山街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增强了社区的服务功能与管理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开展了农村社区工作试点,在大南湖乡金盆林岭村、龙阳镇西湖村开展了试点工作,为今年继续加大农村社区建设力度创造了有力条件;加强了村级组织建设,在龙阳镇、周文庙乡、太子庙镇等乡镇建立了工作试点,圆满完成了9月下旬开始的省村务公开民主工作督查的迎检任务,认真组织并全面推进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在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特别是“难点村”治理方面取得新成效。
二是优抚安置工作得到加强,确保了涉军群体的稳定。落实优抚对象的各项待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年比上年度净增200万元,发放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共967.5万元,另外对下岗的残疾军人和提前退休的残疾军人及时发放了生活补助费48.3万元,发放义务兵优待金88.5万元。与此同时,大力开展“双拥活动”,共组织慰问金21.8万元,尽力解决优抚对象实际困难,及时接收城镇退伍士兵,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和退役人员工作,切实维护了涉军群体稳定。
三是社会组织功能发挥明显增强。社会组织是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20**年,我们及时引导社会组织与党委政府共克时难,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增强了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去年全县共登记成立了11个社会团体,其中农村经济专业协会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家,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的发展。
四是妥善解决民政对象利益诉求。解决利益诉求是维护民政对象稳定的重要途径。也是民政为民的具体体现。20**年,民政系统积极帮助复员退伍军人解决实际困难,减少了复员退伍军人上访问题的发生,由于信访工作得到加强,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三)促发展,发挥了民政工作在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发展才是硬道理,20**年,我们注重在加强民政基础建设、发展行业经济等方面下功夫,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和民政事业的自我发展。
一是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抓住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的'机遇,多方筹集资金,完成了3所改扩建农村敬老院、7所村级“五保之家”和1XX户“农村安居工程”的建设任务;公墓建设投资达70多万元;启动了民政综合服务大楼建设;规划了全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
二是加强了社会事务管理。引导社区挖掘就业潜力、开发就业岗位、提供就业信息,帮助3000多人实现再就业。引导行业协会组织进行招聘,促进多人就业;完成了常益线汉寿—沅江段、汉寿—资阳段、汉寿—桃江段边界联合检查工作,维护了边界地区的稳定;启动了城区居民户的门牌编码工作,城南社区门牌编码试点工作在去年年底已经全部完成;殡葬工作去年共火化遗体380具,公墓安葬126座,新建墓穴240座,公墓开发XX亩;福利彩票发行去年资金达到XX00万元;全县婚姻登记合法率达XX0%。另外,老龄、老区,慈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人事教育、党务工会等各项工作都实现或超过了预期目标,为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强基础,发挥了基础工作在民政事业中的支撑作用。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我们把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来抓,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民政资金管理的通知》,为基层民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纪律保障。
一是民政工作地位得到提升。去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后,我们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县委、政府先后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和研究民政工作。县领导对民政工作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检查,为民政事业发展创造了一个非常好的工作环境。财政投入民政各项配套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工作经费较以往有大幅度提高。
二是满意机关建设取得良好效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努力建设惠民机关、法治机关、阳光机关、高效机关、节约机关、廉洁机关,坚持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有机结合,改进了机关作风,增强了干部素质,提高了服务水平,提升了行政效能,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坚持与廉政建设相结合,狠抓了以加强救灾救助和优抚安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为主线的专项执法监察,以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专项治理为重点的民政行风建设,以打造民政品牌为特色的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的民政惩治和预防XX体系建设,为建设阳光民政、廉洁民政、和谐民政提供了有力保证。县民政局在全县人民满意机关评选中名列次靠前。辛勤的汗水换来累累硕果,全县民政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XX》、新华网、人XX、《常德日报》、《常德晚报》等媒体都在显著位置推介了汉寿的民政工作。13项单项工作获得全市先进,1项重点工作获得全省先进,XX县民政局被评为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综治维稳、渔民解困、人口计生等工作都受到县委、政府的表彰。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受到:要做好民政工作,必须围绕中心、置身大局,牢牢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给民政事业发展带来的新机遇,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自觉置身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落实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各项要求为己任,勇挑重担,争做先锋,彰显本色,切实履行构建和谐社会赋予民政部门的新职责;要做好民政工作,必须以民为本、倾注爱心,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政事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要做好民政工作,必须固本强基、提升能力,积极应对加快科学发展对民政队伍建设提出的新挑战。全面加强民政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注重抓基层打基础,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履行民政职能和科学发展民政事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民政工作与科学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民政工作与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民政工作与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还有差距;四是民政工作与社会化的要求还有差距;五是随着民政工作领域和服务对象的不断拓展,民政工作力量和经费不足的问题日显突出,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20XX年民政工作任务
今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攻重点、抓难点、强基础、重管理为基本方略,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着力拓展民政公共服务,着力推进改革创新,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着力提高社会管理效能,着力加强民政能力建设,科学规划民政发展蓝图,吸纳整合有效资源,全力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按照这一总体要求和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惠民生,着力提升救助福利水平
1、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要继续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按照坚持科学制定低保标准,从严核定家庭经济收入,补差发放低保补助金这三个城乡低保政策的核心要求,严格坚持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163元;农村低保适当扩面,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66元。
2、提高优抚安置对象待遇。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推进军民共建,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20XX年,适当扩大慰问面,慰问对象达到XX00人次;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继续开展以关爱优抚对象为主题的活动,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的问题;依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建立健全我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做好XX8名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抓好重点对象安置的前提下,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和鼓励退役士兵个人创业;要认真抓好退役士兵稳定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加大处置力度,做好政策宣传解释、教育疏导和接访答复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3、提高救灾应急工作水平。进一步健全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修订完善和落实应急响应工作流程。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要及时上报灾情和启动响应,保证受灾群众24小时内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确保受灾群众生活安定、人心稳定。健全救灾减灾社会动员机制,推进减灾宣传和社区减灾工作,积极开展突发公共事件中受灾群众的救助。继续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今年完成1XX户农村无(危)房户改造任务。
4、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水平。认真落实《XX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提高五保供养标准,解决五保就医和丧葬困难。积极争取财政增加农村五保供养资金预算,提高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生活标准,年供养标准由原来的1130元力争达到1200元,保障标准达到应保尽保。要全面贯彻落实《XX市农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对已建成的敬老院要落实工作经费,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让敬老院真正成为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乐园。同时,今年全县要高质量、高标准改扩建乡镇敬13所,新建村级“五保之家”8所,XX月底以前要全面完成,确保678名五保老人入住新房,逐步实现全县“一乡一院”的工作目标。
5、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和临时救助水平。要完善“资助救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救助、慈善医疗救助”五位一体的新型城乡医疗救助模式,积极推行医疗救助在定点医院即时结算服务模式;要重视临时救助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在保障低保边缘群体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促改革,着力提升社会管理效能
1、进一步深化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在农村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筹备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抓好“难点村”治理,努力完成495个行政村村务公开全部达标任务;引导公共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扎实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全年完成5个农村社区建设任务;认真抓好社区平台建设,全年完成2个城镇社区平台建设任务。
2、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发展长效机制。创新登记管理部门的体制,把握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契机,着力解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机构不全、人员不够、经费不足、执法乏力等问题,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和民政工作宣传。
3、进一步推进民政公共管理机制创新。依法稳妥做好相关行政区划的谋划调整工作,抓好边界年审联检和城区门牌的制作安装工作;推进慈善公益事业制度建设,探索加强慈善事业与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的有机衔接。完善福利彩票监督管理的运行机制,20XX年发行福利彩票力争突破XX00万元;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抓好婚姻登记人员职业培训,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达XX0%;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年销量突破XX00万元;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执法力度,完善殡仪馆硬件建设和殡葬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
4、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城镇着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全覆盖,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和网络。要研究制定“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要依托乡镇敬老院建设,使符合条件的乡镇敬老院逐步发展成为集院舍助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夯基础,着力提升民政发展后劲
20XX年,我们要继续强基固本,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在全县深入开展“民政基层平台建设巩固年”活动。
一是突出抓好基层平台建设。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积极争取县委、政府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切实解决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和经费短缺问题,切实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促进基层民政工作全面提档升级。
二是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争取建设好集福利院、救助站、儿童福利中心为一体的社会福利中心;抓紧建设民政综合服务办公大楼,使民政硬件建设符合新时期民政工作开展的要求。
三是突出抓好信息平台建设。要尽全力建好局域网,并在今年上半年完成与市民政局联网。同时,要将信息网络向乡镇、街道民政站所延伸。进一步整合资源,建好基础数据库,和视频会议系统,加强民政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切实做好民政广域网的联网和安全运行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第一,要服务大局,善于争取支持。民政工作服务的大局,首先就是促发展、保民生、保稳定。民政系统要主动围绕这一大局来开展工作,做到工作部署与大局合拍,坚持把民政事业发展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从宏观协调着眼,争取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从政策层面建立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扶持机制。
第二,要打破定势,勇于改革创新。我们要在用好用活上级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创新工作举措。要强化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今年从4月1日—5月XX日将在全县开展救助对象清理排查活动,确保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保。在救助对象界定审批程序化、管理动态化、救助资金发放社会化和责任明确化方面出台实施细则,尽快制定和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配套管理制度,从完善管理机制着手,加强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确保民政资金安全有序运行。
第三,要夯实基层,着力建强队伍。下大力气着重纠正可能存在的办事不公、作风不实、铺张浪费、X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同志们,20XX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尾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谋划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需要全县民政系统,特别是在座各位付出更艰辛的努力。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我们要始终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不为成绩所累、不为视野所限、不为艰难所惧,坚持尽责干事、务实干事、团结干事、干净干事,为建设和谐汉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宣城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xxxx年民政工作,安排部署xxxx年工作任务,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脚踏实地、干事创业。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市委会议专门听取了汇报、提出了要求,孙书记随后还要作重要指示。下面,我重点讲三个方面内容。一、xxxx年民政工作回顾
xxxx年,全市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固树立和实践“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制度建设为保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意在民政、服务在基层”为载体,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突出重点,民政民生目标全面完成。一是城乡低保规范完善。按照城乡低保自然增长机制,全年两次调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3905万元。二是医疗救助有序开展。对城镇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取消了病种限制和救助门槛,对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取消了救助门槛,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覆盖面,开通了医疗救助结算“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出院、报销、救助”一体化。全年救助3248人次,发放救助金456.92万元。三是五保供养制度完善。五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审核、规范操作。全市农村五保对象由年初1732人动态调整为1760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全年两次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提高到2000元,集中供养年人均标准提高到3000元,通过“一卡通”按时按月发放到五保对象和供养服务机构,全年共发放供养经费446万元。四是民政工程优质完成。改扩建3所乡镇敬老院,新增床位230张,入住率达93%,全市集中供养率达50%。投入617万元,建成了全省一流的市社会(儿童)福利中心。xxxx年,我市民政民生工程顺利通过省及宣城市考核,5项民生工程考核均居宣城市第一,获得市民生工程一等奖。xxxx年改扩建的方塘、中溪敬老院,被宣城市政府授予“宣城市十佳敬老院”。
(二)狠抓实效,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一是民政政策更加普惠于民。在全省率先出台《宁国市城乡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每人年救助总额最高可达10万元。截至目前,共开展重病救助15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63.06万元。出台《宁国市孤儿基本生活费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金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有效解决了孤残儿童等特殊群体生活困难问题。二是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成功举办了“爱在深秋”大型慈善晚会,全年募集善款1201.8万元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三是救灾减灾工作扎实有效。全年下拨救灾款270万元,累计救济受灾人口2.46万人,全面完成因灾倒房147户253间重建任务。妥善安排好冬令春荒期间灾民基本生活,加强救灾基础工作,完善救灾减灾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救灾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西津街道城中社区被民政部授予第五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四是优抚安置工作深入开展。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全年共发放定补定恤金470万元,优待金191.4万元。认真做好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等涉军人员维稳工作,全年无越级访和赴省进京上访发生。
(三)注重创新,基层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民政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启动了市烈士纪念馆重建工作,总投资240万元,建筑面积470平方米,将于xxxx年7月1日前投入使用;不断满足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高标准建设了市老年公寓亲和楼,老年公寓总床位数达500张;投入238万元实施市殡仪馆综合办公区、渡口公墓综合办公楼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办公条件,提升服务水平,满足群众需求;继续巩固规范化民政所创建成果,霞西镇、宁墩镇民政所被评为“宣城市十佳民政所”。二是城乡社区建设成效明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了城乡基层管理和服务体制,出台了《宁国市社区干部“三位一体”激励保障机制暂行办法》,规范了社区干部生活报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保障标准;科学合理调整社区规模,城区社区由9个调整为13个,进一步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强化社区服务功能。继续深入推进“社区下楼”工程,探索建立社区服务中心,加快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建设步伐,全年创建新型农村社区32个。三是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加强。继续巩固全市殡葬改革成果,遗体火化率继续保持100%。全年新建7处村级公益性生态公墓。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登记合格率继续保持100%。依法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稳步推进,完成了6个乡镇集镇地名标志和楼门牌设置工作。完成了皖浙边界线联合检查工作,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社会组织快速健康发展,社会公益、服务经济社会的作用日益突显;圆满完成了全市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被评为全省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先进单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民政工作还面临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整体水平不高,保障标准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养老服务体系不够完善,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三是优抚安置工作面临许多新的难题。四是社区活力不足,社区服务内容不够丰富,城乡社区建设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五是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和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面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明确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
xxxx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五年大变化”的关键一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大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研究和把握民政工作规律,大力支持和推动民政工作加快发展,使民政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xxxx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省、宣城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民生政策落实、社会管理创新、城乡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体系、防灾减灾体系”五大主题,按照“提速增效,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突出“一个确保”、开展“二项争创”、实现“三个圆满”、提升“四项水平”、力争“五个突破”,以优质服务的窗口形象,打造人民满意的宁国民政。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xxxx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一个确保”,更加注重民政民生工程建设。按照省、宣城市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民政民生工程建设,确保实现“宣城争第一、全省争先进”目标。1、提高五保、农村低保标准及规范化水平。认真做好保障对象的审核认定、民主评议,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做到程序规范、公平公正、阳光透明,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确保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年递增10%以上,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年递增10%以上。
2、加快乡镇敬老院建设。完成仙霞、霞西、天湖3所敬老院改扩建任务,力争10月底前完成,11月份投入使用,床位利用率达90%以上。同时按照宣城市要求,通过新建、改扩建、政府划拨、购买置换等多种方式,新增床位210张,确保到xxxx年实现五保户集中供养率90%的目标。3、加强特殊困难人群社会救助。进一步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金管理发放工作,对全市孤儿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信息台账建立健全,孤儿界定准确,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合法权益。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高龄老人津贴实施办法,要积极探索实现社会救助与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提高社会救助整体效益。
(二)开展“两项争创”,更加注重民政工作创先争优。按照“创新、发展、争先”的总体思路,努力在各类考核中争先进位。1、积极争创全省民政系统先进单位。通过民政所规范化建设、三项民主考评、机关效能建设及4A级婚姻登记机关评定、民政系统行风示范单位争创等活动开展,确保成功争创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2、积极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成立争创工作专职机构,做到有机构编制、有专职人员、有经费保障、有办公地点,为双拥工作有序开展创造必要条件。认真落实优抚政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拥军活动,不断拓宽双拥工作的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扩大双拥工作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做到“三个圆满”,更加注重全年目标任务落实。围绕全年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三个方面。1、圆满完成全市民政所规范化创建任务。完成剩余乡镇规范化民政所建设,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改善为民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实现100%创建目标。2、圆满完成福利彩票6500万元发行任务。xxxx年,我市福彩销量达5520万元,比上年增长73%,占宣城市总量四分之一,人均销量全省第一,总量居全省县市第三,受省“特等奖”表彰。下一步我们要坚持稳抓稳打,强化宣传,注重营销方法和技巧,开展多种促销活动,提升整体销量。
发挥中福在线增长点作用,确保圆满完成6500万元福利彩票发行任务。3、圆满完成烈士纪念馆建设布展任务。加快烈士遗物、相关史料征集,丰富布展内容,确保7月份前完成布展任务,充分发挥其陈列烈士遗物、弘扬烈士事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阵地作用,争创省级烈士纪念建筑物重点保护单位。
(四)提升“四项水平”,更加注重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按照提速增效要求,不断提升民政工作服务能力。1、社区建设再上新水平。当前,要积极做好社区工作人员公开选拔工作,指导相关街道落实新增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力争在今年8月份前完成新增4个社区的组建工作。以居民需求为服务导向,以网格化作为切入点、户况作为支撑点、搭建社会管理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推动社区社会管理创新。加快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建设步伐,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完成35个农村社区建设任务,突出惠民新要求,满足群众新期盼,实现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新提升。2、慈善工作再上新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慈善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建立宁国市慈善爱心基金,努力推动慈善事业再上新水平。强化慈善宣传,开通市慈善网站,弘扬慈善在扶贫济困、助医助学、安老助孤等方面典型事例,进一步完善慈善救助办法,规范救助行为,筑牢诚信慈善。加强慈善网络建设,年内在3个乡镇成立慈善分会。举办一场大型慈善晚会,力争募集善款800万元。3、殡葬工作再上新水平。积极推行城乡居民普惠型惠民殡葬政策,对遗体接运、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四项基本丧葬费用实行全免,减轻群众负担。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完善殡仪馆综合楼、公墓办公楼内部设施,确保清明节前投入使用。加强殡葬文化建设,提升殡葬礼仪服务水平。推广节地葬法,树立文明追思、低碳祭扫殡葬新风,全年建设10处村级公益性生态公墓。4、机构养老再上新水平。以满足中低收入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加快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新格局。继续按照上海、杭州等地标准加强福利院内部管理,加强工作人员社会工作专业培训,不断满足老人生活服务、精神文化、医疗康复需求,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完成市福利院特别护理区改造,新建床位103张;新建老年公寓怡景苑,新建床位58张,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使我市机构养老再上新台阶。
(五)实现“五个突破”,更加注重民政工作创新发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特点,不断创新思路、创新工作,切实做到“工作有新举措,改革有新成效,开放有新局面,事业有新突破”。
1、社会化养老工作有新突破。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适度普惠,建管并重、规范管理”的原则,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事业、提供养老服务。民政部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要加快制定出台我市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完善养老、医疗、设施、文化及政策保障措施。重点支持世外桃源老年公寓项目建设,扶持发展1—2家民办养老机构运营,加快养老服务社会化步伐。2、民政信息化建设有新突破。民政信息化建设是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直接手段。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按照省、宣城市的统一规划和部署,引进开发软件,加咳嗽迸嘌担徊酵晟剖心谝皆骸⑾缯蛭郎阂搅凭戎畔⑵教ǎ欢咸嵘搅凭戎畔⒒剑迪置裾畔⒒ぷ餍峦黄啤3、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有新突破。积极学习借鉴合芜蚌社会组织改革试点,实行政会分开,提高社会组织服务能力,重点培育发展公益类、慈善类、养老服务类及社区社会组织,构建社会组织发展新格局。扎实开展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宣传及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建立2—3个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示范点。4、福利企业发展有新突破。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整合社会资源,为福利企业的发展提供多重保障。民政部门要在参照先发地区经验基础上,适时出台支持福利企业发展的意见,努力实现部门、社会、企业互联互动,积极营造重视福利企业的良好氛围,不断促进福利企业健康、快速、规范化发展。5、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有新突破。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的衔接工作,拟定干部培训计划,选好课题,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继续引进专业人才,完善干部教育、监督、考核机制,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创造力和为民服务水平。
同时要进一步做好救灾救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口粮、衣被、保暖等基本生活需求。完善救灾减灾体系建设,建设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提升救灾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将安全生产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做好8023部队等信访维稳工作,积极稳妥处理各类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三、提高认识,创新方法,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今年全市民政工作的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机制,确保民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领导上要再强化。新时期民政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民政工作范围之广,任务之重,要求之高,仅仅靠民政部门的努力难以完成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把民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一如既往地履行好自身职责,积极配合和支持民政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民政事业的发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共同推动民政事业的快速发展。民政部门要始终把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放在首位,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更好的履行党和政府所赋予的职责。
二是思路上要再创新。当前,民政工作对象正在由特定目标群体逐步向社会公众拓展,人民群众公共需求正逐步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升级,这就要求我们要改变过去那种“坐等资金分配”的思维模式和“过节发钱、应急送物”等临时性、分散性、救急性工作方式,我们要主动适应民政工作逐步向整体制度安排、规范管理目标迈进的新要求,带着感情和责任,经常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听民声、察民意、惠民生,实现民政工作职能由“兜底”保障逐步向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转变,想方设法实现群众愿望、满足群众需要、维护群众利益。真正做到“民有所想,我有所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办”,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党和政府放心。
三是队伍上要再加强。民政工作是否落实,目标任务能否实现,关键在于广大民政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做好新时期的民政工作,必须依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好的干部队伍。近年来,我们通过不断的学习考察、交流培训,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发展意识不断增强,群众工作、项目建设、公共服务、维护稳定的本领不断提高。加强民政自身建设是民政事业发展永恒的主题。当前,我们要以创先争优、民主考评、效能建设、民政所规范化建设、民政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全面提升民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同志们,民政工作事关民生大计,事关社会稳定大局,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勤勉工作,抢抓机遇,狠抓落实,以更加昂扬的士气、更加务实的作风,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总结民政工作成绩,分析面临的形势要求,确定明年工作任务,加快民政标准化建设,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
xxxx年,全国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深化改革,加强法治,破解难题,推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基本民生持续改善。国务院作出了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部署,明确了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政策措施;出台了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转发了九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意见。民政部协商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申请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等政策措施,出台了养老服务金融支持与创新,养老服务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机构服务收费,中央企业支持公益慈善,慈善表彰奖励宣传,鼓励募用分离等政策文件。全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地民政部门着力建制度、补短板、兜底线,提高了保障标准与水平。截至11月底,全国城市、农村低保月人均标准分别达到439元、255元,同比增长9.5%、14.7%,比“十一五”末增长了74.9%、117.9%;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98元、139元,同比增长12%、15.8%,比“十一五”末增长了57.7%、87.8%。前三季度全国共实施医疗救助4550万人次;有442.7万户次家庭获得临时救助,每户次平均救助水平867.4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分别达到5883元、4388元,同比增长14%、14.1%,比“十一五”期末增长了99.3%、108.8%。启动5次救灾预警响应和20次应急响应,转移安置受灾群众637.2万人次,高效应对了波及我国西藏地区的尼泊尔特大地震、云南沧源地震、新疆皮山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灾害。河北、湖北、海南、陕西、甘肃等地出台了社会救助法规规章。广东出台了《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促进条例》,安徽、贵州出台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实施办法。北京、天津、浙江、江苏、湖南、陕西、甘肃等地出台了老年人服务保障法规规章。
二是相关社会治理不断创新。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提供政策建议,报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办、国办先后印发了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文件,中办印发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会同中组部印发了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联合国家档案局出台了《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大力推广政社互动、“三社联动”,促进了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不断增强。联合卫生计生委推动建立了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协调建立了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年检、执法、审计、评估等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指导意见,发布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行业标准,推进了全国志愿服务信息互联互通。有8个省份依法有序完成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47,429人取得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证书,全国持证社工突破20万人。福建出台了行业协会发展促进办法。湖北、重庆出台了志愿服务条例。
三是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坚定有力。围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组织抗战老战士、英烈子女代表参加纪念活动,走访慰问境内外部分抗战老战士、老烈属,给5万多名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突出了崇尚、捍卫、学习、关爱英雄的主旋律和伟大民族精神、抗战精神。公布了第二批600名著名抗日英烈、英雄群体和100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隆重举行第二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迎接安葬仪式,会同朝方举办开城、安州志愿军烈士陵园修缮工程竣工仪式。协助开展国家公祭烈士活动。推动了我在俄罗斯、老挝、缅甸烈士纪念设施修建。出台军休干部医疗保障等政策,统一了待遇标准。出台了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办法。会同国资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的意见》,会同总参谋部制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完善了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加强了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能力建设,组织了军供区域保障演练。残疾军人、“三红”、“三属”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比平均提高20%,比“十一五”末增长了110%;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经费同比增长48%、41%,比“十一五”末增长了110%、160%;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安置对象达到908万人,比“十一五”末增长了44%。联合举办军民迎新春茶话会,增强了双拥工作氛围。修订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考评办法,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山东、贵州、大连等地出台了优抚安置法规规章。
四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审核上报国务院批准了35件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各地领导协调机制逐步健全。开展了“地名的故事·那些历史那些乡愁”系列报道和“寻找最美地名”活动,规范了千年古县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完成了津冀线等14条省界联检任务。协调做好澳门特别行政区陆地界线有关工作。明确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照料安置工作要求,规范了滞留人员机构托养工作,加强了受助人员专用车票管理和救助管理机构风险防范。制定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措施,积极开展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规范了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条件,印发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基本完成了对1994年以后纸质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印发了《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指引》,畅通了长期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的收养渠道。开展了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文明有序。稳妥做好“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及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相关善后工作,湖北、湖南、天津等地紧急动员、快速反应,加强服务保障,有序进行善后处理工作。辽宁出台了公墓管理规章。
今年是“十二五”时期收官之年。今年的成绩,建立在多年不懈努力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各级民政部门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民政事业取得一系列历史性成就。
这是民政改革不断深化的五年。我们协助召开了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明确了民政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一统四分”的职能定位。施行了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实现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由城乡有别到城乡一体、由计划安置到扶持就业的历史性变革。推进了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探索了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启动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了社会组织政社分开、依法自治。推进了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和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快了养老服务业发展。开展了“救急难”综合试点、农村住房灾害保险试点、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百县千村—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地名地址库试点,推进了部省合作和民政改革创新观察点建设,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拓展了路径、提供了示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4项部本级审批事项和1项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调整烈士评定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为其他权力事项,实施了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和经营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先照后证”改革,取消假肢和矫形器制作师准入类职业资格限制,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释放了发展活力。
这是民政法治建设成效显著的五年。我们配合修订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定修订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设立了烈士纪念日。提请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28个政策文件,出台了20件部门规章、7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通过立法创制,强化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法制支撑,确立了“8+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完善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健全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建立了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规范了弃婴收留抚养工作,拓展了孤儿保障范围,强化了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推动惠民殡葬政策从少数省份发展到基本覆盖低收入群众。我们把立良善之法、管用之法摆上突出位置,完善依法行政程序规范,提高了民政法律制度的执行力。推进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立试行了部权力清单制度,实现了依法设权、照单行权、权责统一,正确履行职能。维护法制权威,部里依法作出了142件行政复议决定,全国共查处1.5万起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件。支持省级民政部门普遍设立了法制机构。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活动,民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民政法律制度的社会知晓率明显提升。
这是民政发展规划发挥牵引作用的五年。我们编制实施了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综合防灾减灾等国家级专项规划,以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儿童福利设施建设规划、福利彩票规划和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积极参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及相关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各地民政部门结合实际编制实施了综合性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通过规划的有力实施,民政工作保障条件明显加强,民政事业加快发展,民生福祉显著提升。与“十一五”期末相比,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救灾等民政事业费从1606.1亿元增加到3265.5亿元,增长了103.3%。中央预算内投入各类规划136.3亿元,比“十一五”增加105.9亿元,增长了348%。全国养老床位数预计达到669.8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预计达到30.3张,比“十一五”期末增长70.2%。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床位数达到8万张,比“十一五”期末增长了31.1%。福利彩票销售总量从“十一五”期间的3455亿元增长到“十二五”期间的8600多亿元,增长了148%。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1.9%,比xxxx年增长了22%。社会组织从43.5万个发展到63.8万个。民办社工机构达到4600多家,增长了23倍,志愿服务记录工作广泛开展。争取中央财政集中的专项彩票公益金投入30亿元资助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投入20.4亿元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投入6亿元支持县级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协助落实福利企业退免税322亿元。争取中央财政投入68.19亿元实施散葬、零散烈士墓、境外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争取中央财政安排8亿元实施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补助资金,累计拨付90亿元。中央财政为中西部1096个多灾易灾县购置了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发展到19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了6551个,灾害信息员扩展到68.25万人。社工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大爱之行”社工服务项目,社工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志愿服务示范项目,“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等深入实施。支持西藏、新疆、四省藏区和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工作扎实进行。部本级中民北京养老服务中心、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二期工程、减灾小卫星星座建设等项目进展顺利。
这是民政综合能力不断提升的五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民政系统行风、作风不断改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选拔了68名领军人才,建立了38个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13.57万人次,部本级开展教育培训800余期。加快了全国低保信息系统、国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优抚四级联网系统、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等建设与应用。增强了民政统计服务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的作用。部本级实施国家科研项目30余项,获得科研经费支持近2亿元。加大了正面宣传,健全了新闻发布等制度,妥善处理了舆情事件,建立了包含“两微一端”在内的全媒体格局。基层民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各地以落实国发〔xxxx〕45号文件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契机,通过增加编制、购买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式,切实加强了基层民政机构和服务力量。民政领域国际合作及涉港澳台交流合作成果显著。与29个国际组织、36个国家建立了多双边合作机制,在多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实施合作项目154个,引入境外资金2.28亿元,支持了民政事业发展。成功主办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联合救灾演练、第八次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会议,联合举办了东盟地区论坛救灾演练、第六届南南学习论坛等重要国际活动,扩大了民政对外开放与经验分享。
在充分肯定民政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是,民政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有些业务领域、有些工作项目相对滞后,个别的甚至严重落后;部、省两个层面制定的诸多政策中,有的缺少刚性措施,有的缺少操作性,有些政策落实得不及时、不得力,没有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民政权力运行和资源分配的规范化、透明度不高,有些地方和基层单位公开办事不够,出现了个别腐败案件,产生了一些优亲厚友、“人情保”等违规问题;有些业务领域管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有些民政干部素养、能力欠缺,不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有些民政部门安全管理意识差,有些民政服务机构设施落后、管理不严,导致发生一些安全事故、人身事件,造成恶劣影响。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解决。
“十二五”以来的民政工作成就,服务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多更好地惠及了人民群众,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民政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
“十三五”时期,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纵深展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脱贫攻坚进入冲刺期,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民政事业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临挑战亦前所未有。我们要正确认识新形势新要求,推动民政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一)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谋划民政工作。去年,基于对国内外形势的分析,党中央作出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对民政工作而言,新常态既增加了一些约束条件,又提供了更多发展机遇。经济增长速度和财政收入增长放缓,难免会影响民生保障投入,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提高增长的质量效益,又可能增加民生保障资源。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难免会带来权力、利益的调整变化,产生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但实现发展动力转换,释放发展活力和内在动力,又可能达到更好地发展和利益的普遍增长。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难免会产生劳动力结构变化,社会抚养比失衡,增加家庭和社会养老服务负担等问题,但采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又可能增加老年人消费,发挥老年人社会参与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保障工作和社会治理高度重视,在五大政策支柱论述和部署中,明确要求社会政策要托底,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谋划民政工作,要趋利避弊、因势利导,积极作为、量力而行,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在基本民生保障上,要坚持把重点放在兜底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避免过度福利化,把救助政策、福利政策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上。要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协调机制,普及“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立主动发现报告机制,提高保障效率。要加快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衔接工作,普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对象审核审批的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精准实施保障制度,用好有限的保障资源。要针对不同困难群体,兜好各自保障之底。对各类困境儿童和城市“三无”人员,要稳妥出台新的保障政策,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在社会治理创新上,要将对社会组织规范登记管理为主,转向规范登记管理和激发活力、发挥积极作用并重,将城乡社区发展民主自治为主转向发展民主自治和增强自治服务功能并重。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为慈善事业重要主体、社会自我调节关键载体,参与基本民生保障、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城乡社区的自治与服务功能,把社会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之中,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居民互助服务的有机结合、共同发展,让人民群众更多受益。
(二)用新的发展理念推进民政事业。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五大发展理念既各有侧重,又相互依存、融汇贯通,既有理论创新意义,又有实践指导作用。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运用五大发展理念来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要善于创新驱动。把创新摆在民政事业发展的核心位置,贯穿于政策创制、资源配置、督促落实、能力提升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不断推进相关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增强民政事业发展活力。以创新为第一动力和持续动力,突破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利益固化藩篱,完善有利于创新的人才培养机制、工作推进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形成鼓励探索、宽容试错、全员竞相创新的良好氛围。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调查研究,紧密联系群众,尊重基层首创精神,认真听取群众呼声,及时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积极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把群众的需求、制度的缺陷、工作的短板、舆论的批评当作存在的问题、发展的要求,列为调研课题,安排政策项目,制定工作举措,在发现问题中明确具体工作方向,在解决问题中实现民政事业发展。要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加强民政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维护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发生冲击社会心理和道德底线的事件。要加强科学统筹。统筹兼顾是唯物辩证法在发展上的科学运用,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要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意识,既做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和发展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又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和相关社会治理工作来促进经济发展。要加强区域统筹,鼓励东、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四大板块”从本地实际出发,发挥各自优势,在民政改革发展上各展其长,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要推进城乡统筹,统筹制定城乡基本民生保障政策,统筹部署城乡社会治理创新,统筹完善城乡民政工作机制。要强化民政内外统筹,坚持近期筹划与长远谋划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地方创新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调节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国内发展与国际借鉴相结合,不断增强民政发展动力,不断壮大民政资源,形成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在脱贫攻坚中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的目标。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完善面向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制度、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等作了部署。为此,现有大多数低保标准低于扶贫标准的地方,要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到20全部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多万贫困人口实行兜底扶贫。要依靠各级政府增加医疗救助资金投入,落实对所有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给予财政补贴并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的政策。要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对象识别上衔接,在优惠政策上共享,在信息平台上链接,充分发挥两个政策在脱贫攻坚中有机结合的重大作用。要创新慈善事业发展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增强工作合力。
(四)发挥党建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履行好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发展的思想武装和政治保障,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为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善始善终搞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铭记于心,刻印于脑,全面领会,自觉执行。要统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依靠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在业务工作中贯穿党建意识,尤其是在基层群众自治、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等工作中,要尊重党委工作部门的指导作用,配合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深入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xx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我们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编制发展规划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切实起好步、开好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减灾救灾工作。协调制定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方案。协助修订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推进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救助、冬春救助等环节精准化、规范化、标准化。坚持常态减灾与应急救灾相结合,推进多灾易灾的地市级和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推动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创建12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举办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农房灾害保险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灾工作。
(二)社会救助工作。谋划“十三五”时期社会救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健全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制定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支持政策。推动救助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加快制定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方案,指导农村低保标准低于扶贫线的地区逐步提高标准。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继续推开救急难工作。推进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量化调整,强化收入核对机制实施,推广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救助保障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研究老年人照顾性政策,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推动落实医养结合、金融支持等政策,指导地方加快出台老年人“三项补贴”福利政策。继续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体系建设。完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监管办法,落实年度报告、综合评估等制度。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业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制度。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协调制定加快康复辅具业发展的意见和加快精神卫生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推进建立假肢师和矫形器师职业资格制度。协调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协助制定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制度。拓展新型捐赠方式,推进慈善超市、捐助站点运营机制改革,引导慈善组织参与扶贫攻坚。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制定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见,推动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有需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健全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指导落实《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研究建立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研究制定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目录。推动街道管理服务体制创新,加快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五)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协助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协调制定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制为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工作,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网络社群社团健康发展等政策文件。完善配套政策,稳妥推进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指导地方开展脱钩试点。研究制定章程示范文本、选举工作指引,协调完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自身收入免税、公益捐赠物资进口免税等政策,推动税收优惠试点工作。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行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和专项检查,探索建立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和基金会年度报告制度、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认定和监管制度。完善和落实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组织代码制度,探索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结合登记、年检、评估、培训等环节,协同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六)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协调制定为老服务、农村留守人员服务、禁毒戒毒、职工帮扶等领域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定加强社工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继续推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出台社工服务机构基本规范。继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实践,持续实施“三区计划”,启动实施重大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专业社工服务国家支援计划。制定《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完善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工作。
(七)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强化大局观念,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重大改革及裁军30万重大决策。协助制定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规范伤亡评定、两参人员认定的标准和程序。协助举行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烈士仪式,公布第六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研究制定《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启动第二批在朝志愿军烈士陵园及其他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工程,精心做好第三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迁葬回国工作。推动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法规政策、军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和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办法。加强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增强军供区域保障能力。开展第十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
(八)区划地名工作。协助出台设立县级市标准、设区标准和有关程序。健全行政区划调整专家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调整效果评估。制定完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配套办法,加大业务指导和质量管控力度,确保完成年度40%、总量80%的普查任务,同步推动普查成果转化。出台加强和改进地名管理的意见。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推进有关地名文化遗产确认工作。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以农村为重点加大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力度。制定界线界桩设置与维护、界线详图等行业标准,完成冀晋线等13条省界联检任务。
(九)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惠民殡葬。组织开展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纪念活动。深化殡葬行风建设。研究制定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理相关善后政策。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加强救助管理机构风险防控。落实无户口长期滞留人员户口办理政策。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预防工作。启用全国救助寻亲网。协助制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摸底排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尤其是乡镇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推动部门间婚姻信息核证共享,加快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进度。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颁证工作。依法规范华侨收养,加强收养能力评估。整合升级打拐解救儿童寻亲等平台。
(十)福利彩票工作。加强对福利彩票工作的领导,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安全运行。加强技术研发,优化游戏品种结构。改进市场运行机制,拓展销售渠道。制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开设公益金资助项目集中展示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公开透明,提升品牌形象,健全“阳光福彩”长效机制。
在确定和实施上述十个方面任务的同时,要加强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要深入推进民政改革。要增强改革意识,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和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以信息共享、技术革新为手段,推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婚姻登记信息核证、对象申请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民政对象精准识别、民政工作规范管理水平。要统筹推进救急难、儿童福利、农村社区建设、社工人才等试点试验,扩展民政服务设施的社会功能,发挥部省合作的引领作用,推动民政工作区域先行、重点突破,实现整体提升。要深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减灾、老龄、社区建设、双拥、退役士兵安置、地名、平安边界、流浪救助等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增强工作合力。
二是要加强各级民政“十三五”规划编制。中央层面,要精心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协调编制防灾减灾、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和社会福利服务等重点专项规划,配合编制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统筹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民政标准化、福利彩票、民政立法等规划。各地要加大力度、争取支持,努力将民政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要加强中央层面规划与地方规划的有机衔接,保证中央层面规划有依据、有支撑、能落地。要发挥地方的主动性,根据需要扩大规划编制领域、数量,增加含金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且民政工作基础好的地方,发展指标应高于全国水平。要加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组建精干队伍、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研究论证、主动沟通协调,确保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效果。
三是要加强民政法治建设。配合出台慈善法,协调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做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地名管理条例》、《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加大部门规章、部门联合规章制定力度。指导有立法权地方的民政部门加强法制建设。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快实行简政放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开办事,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廉政建设。探索建立法律顾问队伍和民政法治建设专家库。研究制作一批执法法律文书制式文本,研究建立民政行政复议和诉讼典型案例报告制度。继续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注重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同步。制定《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四是要加强政策实施的督促检查。继续对重要法规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开展督促检查。创新方式,在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评价、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民政经费落实等工作的检查中,加强随机抽查方式应用;在有关民政政策执行,民政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民政试点试验、示范创建,有关资金项目使用管理等方面,视情开展第三方评估。广泛吸收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专业组织、行业组织、两会代表委员、新闻记者等参与检查评估工作。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统筹做好接受部里督查和组织对本区域落实有关工作的督查,增强政策落实效果。
五是要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强化民政事业发展的资金保障,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严格财务和资产管理。加强各类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人身事件。深入开展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相关院校加强民政职业教育,推进专业化能力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壮大各类人才队伍。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运用。加快推进金民工程一期项目立项论证和实施,建立统一数据共享平台和民政大数据应用中心框架,开展“互联网+”在养老服务、社区服务、殡葬服务、婚姻收养、区划地名、志愿服务等领域推广应用行动。开发应用民政统计APP,增强统计服务功能。深化国家人口库民政业务领域应用。加强民政新闻宣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民政干部媒体素养。积极推进民政信访法治化改革,做好民政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全面落实部省合作重点事项,推进援藏、援疆、定点扶贫等工作。加强外事和涉港澳台事务管理与服务,积极开展多双边机制下民政领域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采取转移职能、购买服务,运用信息化手段,教育培训,依托基层组织体系等方式,延伸民政工作臂膀,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
四、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
这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结合进行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近期,国务院出台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及《行动计划》,并即将发布《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我们要提高认识,积极落实。
近年来,在民政部高度重视和民政系统共同努力下,民政标准化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制定了《民政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民政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开展了标准化试点示范,出台了百余项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了民政产品和服务,提升了民政管理水平,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在标准制定修订和宣贯等方面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民政服务对象的肯定。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和民政事业发展的需求相比,民政标准化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同一些部门相比总体上还处于落后状态。主要是:标准化意识总体不强。部分领导干部标准化工作意识淡薄、能力欠缺,标准化知识普及宣传不够,多数民政业务领域还没有形成标准体系。标准数量较少,供给不足。不仅与工信部、环保部等拥有几万项标准的“大户”相比严重落后,就是与人社部等与民政业务性质类似的部门拥有上千项标准相比也差距较大。特别是保障民政服务对象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较少,个别业务领域标准存在空白。标准结构有待优化,质量有待提高。已有的标准中,技术类标准多,管理服务类标准少,推荐类标准多,强制类标准少,养老、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等备受社会关注的业务领域少标甚至无标可依。部分标准老化严重,近一半标准的标龄达5年以上,近15%的标准标龄达10年以上,与实践发展明显脱节。有的标准文本质量不高,操作性不强。标准贯彻实施力度较弱。已发布的标准很多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没有真正得到执行。标准化工作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多数地方民政部门没有列支专项经费、配备工作人员,缺乏保障激励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标准不断从生产领域、经济方面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以及政府管理中拓展。同样,标准在民政领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作用越来越明显,成为与法规、规划、政策同样重要的工作手段,同样具有基础性支撑作用。要依靠标准化实施民政服务对象保障政策。标准是法律法规政策的细化和延伸。保障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或基本生活,既要靠法律法规政策明确对象范围、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工作主体,也要在对象认定、服务提供、流程管理等方面制定标准,对微观性、技术性、定量性的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才能够有效实施。要依靠标准化提高民政管理服务水平。民政各类标准尤其是管理服务标准,将广大干部职工的实践经验集成、提炼,以标准形式予以固化、付诸实施,能够增强民政管理服务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提高民政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依靠标准化防范民政工作风险。民政领域发生一些事故事件的重要原因是相关标准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留下惨痛教训。加强标准化建设,既是民政依法行政的重要载体,也是防范和规避风险的有效措施。要依靠标准化实现民政部门政府职能的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趋势。标准作为一种市场衡量尺度和监管依据,日益成为政府履行职能的规制手段。民政部门已取消多项行政审批,在逐步取消不必要的审批事项过程中,要抓紧制定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可量化、易操作的工作规范,并依据标准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才能转变好、履行好政府职能。
为尽快解决民政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适应民政事业发展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我们要以改革的精神、开放的取向、超常规的措施,推动民政标准化工作跨越式发展。会前,部里会同国家标准委印发了《关于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对民政标准化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政策措施,并将民政标准化工作纳入国家标准化工作总体安排之中。各级民政部门要抓住机遇,真抓实干,抓好《意见》的实施。
第一,加快民政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编制《民政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康复辅具等专项业务标准化规划,构建科学合理、功能完备的民政标准体系。调动部直属机关和地方、政府和社会、专家学者和一线实务工作者等各方面积极性,加快制定养老服务、救助服务、康复辅具、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标准,争取在几年内快速增加民政标准的有效供给。部本级重点制定基础整理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各级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在尚未出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和事项,可以先行制定地方标准、企业(机构)标准;在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和事项,可以针对本地区、本单位特点,探索制定更具针对性、先进性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机构)标准。同时,要加强标准复审工作,对标龄超过一定年限、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标准,及时进行清理与修订,尽快解决标准老化问题。
第二,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要实现民政标准化工作跨越式发展,必须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在标准的制定修订上,要通过招投标、定向委托、主动认领等竞争性方式加快制定修订工作;可以探索一项标准任务多途径委托的工作机制,优中选优,确保标准文本质量。在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的建设上,既推动在民政各业务领域普遍成立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又鼓励现有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根据业务需要,成立若干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还可以探索秘书处分设机制,鼓励竞争,增强动力和活力。在标准化工作手段上,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优化标准立项和审批程序,缩短标准制定修订周期,建立标准文本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增强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第三,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标准化工作。各级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中介机构都可以是民政标准制定修订的承办主体,要充分发挥这些主体参与民政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标准制定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基层单位和一线管理、操作人员对具体标准内容、技术参数的确定更有发言权,要善于根据他们的实践体会研制标准,善于支持基层单位制定企业(机构)标准或参与地方以上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要鼓励地方民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制定地方标准或企业(机构)标准,并将其中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转化为民政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直接承担研制民政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工作。要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发展团体标准的要求,自主制定和发布民政范畴团体标准,供有关社会组织选择和采用。要鼓励民政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显著提高国际标准采标率。同时,支持民政标准走出去,转化为国际标准。
第四,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标准的生命在于贯彻实施,这是标准化工作的“最后一公里”。要确保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事关民政服务对象的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要运用行业准入条件、生产许可、合格评定、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手段,确保强制性标准真正成为技术法规和底线红线。要实现推荐性标准在最大范围内得到贯彻落实。标准的特性就是“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民政领域各类推荐性标准大都具有较强的公益属性,旨在规范民政各类管理服务,要充分发挥效益。部里将会同国家标准委,把服务业标准化、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标准优先转化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在最大范围内推广试点经验和制度成果。要注重贯彻各类安全标准。在实施民政各类业务标准的同时,民政行业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还须执行消防、卫生、建筑设施等各类整理标准尤其是安全标准。在推进标准实施时,要首先保证各类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守住不出安全事故的底线。
第五,加大标准化工作宣传培训力度。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人才是事业发展的根本。只有充分认识民政标准化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建设一支既有标准化知识、又懂民政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才能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组织新闻媒体报道、举办讲座、编印宣传手册等形式,让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尽快树立标准化理念,增强标准化意识,提高标准化认识。要加大培训力度。把标准化理论知识、主要业务领域的支架性标准文本列入各级民政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专题培训、课题研究、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分业务领域和人员层次开展标准化培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队伍的标准化工作水平。要加强民政标准化专家队伍建设。既增强民政系统技术业务专家的标准化工作能力,又凝聚其他方面熟悉民政业务的标准化专家,发挥专家队伍编研标准或指导、咨询作用。
第六,加强标准化工作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制定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形成统一部署、定期检查、及时通报的工作制度;要建立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明确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职责,配备标准化专兼职工作人员,统筹做好标准体系建设、专业技术组织组建、协调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要实现管标准和管业务融合式推进。标准是业务内容的遵循和衡量尺度,标准化工作是推进业务工作的工具和手段。各内设部门要把标准化当作推动业务的有力抓手,通过加快推进标准制定和贯彻实施,实现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部里已从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列支部分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福利及相关公益事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各地民政部门可以效仿这种做法,并力争将标准化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社会力量自筹经费参与民政标准研制,建立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要建立标准化工作绩效考评机制。上级民政部门对下级民政部门进行工作督查或绩效考评,要把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评体系,对标准化工作实效突出的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奖励,根据成果和贡献给予记功或嘉奖。
同志们,“十三五”大幕即将拉开,使命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上下一心、奋发有为,积极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推动民政事业加快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h2>民政会议讲话稿篇同志们:
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总结回顾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二是传达贯彻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会上,表彰了20xx年全市民政系统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安排了20xx年全市民政系统“民政爱民直通车”活动。刚才,庆玉同志的报告,对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对今年全市的民政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特别是在今年的工作安排上讲得很全面,重点很突出,我完全赞成,请大家在今年的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一、认清形势,努力在高起点上把全市的民政工作做得更好
近几年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快推进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真正做到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总结起来,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基础扎实。近年来,全市民政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胸怀大局,以“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已任,上下一心,埋头苦干,齐心协力抓工作、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民政工作整体走在全省前列,许多单项工作在全国有影响、有地位。二是亮点突出。以“抓重点、克难点、创亮点”为基本指导方针,打造出了一批民政工作的“精品”、“名品”。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更是亮点纷呈:城市低保提标,农村低保扩面,在全省率先建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出台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实施意见、在城区建立大病关爱救助制度、各项民政资金大幅增加、创造性地提出“三个最大化”的民政事业发展思路等等。三是工作规范。逐步建立健全了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覆盖各项工作的应急机制、有机互动的工作推进机制、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机制,较好地保障了各项民政工作规范有序、快捷高效运行,大大提高了行政服务效能。上述三大特点,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全市民政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民政事业的发展成果,是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劳动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诚挚地问候!
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民政工作要谋求在新起点上有新的跨越、新的突破、新的发展,所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分析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要引起分管民政工作和直接从事民政工作的同志们的高度重视。第一,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尚未完全消除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全市上下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民政事业加快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做好各项民政工作,从而更好地“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第二,在宜昌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政治、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日益增长,客观上对民政工作在基本民生、基层民主、公共服务、公共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期望民政部门有更大的作为。第三,无论是省政府还是省民政厅对宜昌民政工作都寄予厚望,明确要求宜昌民政工作必须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并尽可能成为全国一流的“特色品牌”。
因此,全市民政系统要把思想统一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更好履行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核心职责上来,紧紧瞄准“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民政工作目标要求,坚持以民为本,真抓实干,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二、突出重点,全面完成20xx年各项民政工作任务
20xx年既是“十一五”计划的收关年,又是“十二五”计划的谋划之年,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在新的一年里,全市上下要按照全国、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民生保障为龙头,以拓展社会公共服务和完善社会公共管理为重点,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为载体,全方位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与省域副中心城市相适应的“特色民政”,打造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民政精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好务。为此,全市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保障和改善“三大群体”的基本生活。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压倒一切的任务,不断完善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灾民救助、优抚保障为主体,以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慈善救助为补充的综合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医疗、就学、住房、司法救助等相关配套救助措施,多方面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这里着重强调两点:一是完善城乡低保制度。要大力实施农村低保扩面,全市确保完成扩面2万人,力争扩面2.5万人,这是硬任务,到年底要结硬账;要着力打造“阳光低保”,完善低保民主评议、公示、社会监督等制度,抓好动态管理,将低保的政策标准、对象认定、资金管理等全面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取信于民。去年城区设立社会救助工作站的做法很好,今年要在各县市全面推广。二是抓好救助政策之间的衔接配套。社会救助是政府的兜底性保障措施,是困难群众救助的最后一张网。要实现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之间的无缝对接,切实发挥政府的兜底作用。要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的有机衔接,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配套,让困难群众获得更多的政策性保障。要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大力拓展内容,创新方式,积极救助常规救助政策覆盖不到的困难群众,做到“群众的困难出现在哪里,救助政策就延伸到哪里”。宜昌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要特别抓好灾害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大力推进减灾进社区工作,今年全市要确保创建10个国家级、省级减灾示范社区。要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不断创新社会救助的理念和方式,进一步提高救助效能。
(二)着力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现代政府管理的重要手段就是向社会公众提供社会所需的公共服务产品。要通过向社会公众提供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实惠,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要着眼于社会公众对社会公共服务的现实需要及长远需求,不断扩大民政公共服务范围,创新公共服务手段,加大公共服务投入,提高公共服务的综合能力和水平。今年,要着力推进三项工作:第一,加快建设社区服务站。社区服务站是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基础平台。各地要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在城乡社区逐步建设社区服务站,争取通过两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全覆盖,建成比较完备的城乡社区服务网络,惠及城乡广大基层群众。第二,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以公办养老福利机构为示范、以社会力量多元化投资为主体、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要加快公办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确保年内实现城镇“三无”对象自愿条件下100%集中供养。认真落实对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开展社区养老和社会化养老的一系列扶持和优惠政策,进一步拓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渠道。第三,大力推进社会事务管理向社会公共服务转变。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民政部门承担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也要向公共服务转型。地名公共服务要大力推进数字社区建设,加快地名地址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婚姻登记服务要全面实施预约登记和实时在线登记,全面推广免费举办颁证仪式的做法;殡葬管理要加快建立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殡葬基本服务政府补贴制度,稳步推进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进一步提高殡仪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着力提升民政社会管理能力。抓好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管理对于强化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社会管理体系,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在基层组织管理上,要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与自治管理有效对接,实现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重点抓好“难点村”治理,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进一步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范围;要以和谐社区创建为载体,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城市社区“居民议事”等工作经验,逐步将城市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在社会组织管理上,要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宜昌特色的社会组织品牌,使社会组织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着力加快民政项目建设步伐。项目建设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今年,各地要紧紧抓住国家继续扩大内需、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的难得机遇,将项目建设作为事关当前、涉及长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力争取得更大成效。第一,千方百计争取项目。要拓展信息来源渠道,及时搜集上级关于项目投入的各种信息,对可能争取的项目进行密切跟踪,加大汇报、争取力度,力争尽早申报立项、尽早落实投资计划。第二,注重引进民间资本发展项目。要认真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社会福利、养老服务和公墓建设等民政项目建设,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为加快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根本保障。第三,全力抓好在建项目。现在市直和各县市区都有一批民政项目在建或即将开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坚持一流的质量标准,努力把每个项目把都建成“精品”。同时,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第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硬件设施水平提高了,管理服务水平必须跟上。各级民政部门以及各管理服务单位要从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完善服务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设施和服务管理,充分发挥服务设施的功能和效益。
(五)着力营造有利于民政事业发展的氛围。民政事业要发展,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十分重要。营造发展环境政府和民政部门都有责任,缺一不可。各级政府要积极主动地支持民政事业的发展,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大力配合和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各项工作,解决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民政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和政府帮助解决发展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主动向人大、政协汇报和反映情况,借助他们的监督和协商职能推进民政事业发展;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争取支持和配合。同时要进一步扩大民政事业发展的开放度,用合作的精神,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到民政事业发展中来,逐步形成“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级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人民群众广泛支持”的发展环境。
三、强化保障,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民政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党和政府执政的基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新形势下,民政工作在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和谐社会等方面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地位将更加重要,作用将更加突出。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努力为民政工作的创新、发展和突破提供有效保障,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民政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背景中统一谋划,把民政工作的重点放在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中统一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要努力抢抓省委、省政府即将出台关于加强民政工作意见的机遇,认真研究省委、省政府的意见,制定出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意见的具体、管用的实施意见,力争解决民政工作中面临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解决民政工作的基层基础问题。各级党政“一把手”要经常了解民政事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困难,全力帮助民政部门解决发展中最重要、最关键的实际问题。政府分管同志要真正肩负起分管责任,一方面要“躬身临政”,经常深入民政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政工作的实际情况,了解民政工作对象的呼声和诉求,了解民政干部的困难和疾苦,及时研究解决民政工作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要“敢于请政”,要大胆向上反映民政部门和民政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为民政工作创造良好外部条件。
(二)完善工作机制。民政工作是典型的社会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支持与配合。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真正凝聚各方力量,调动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科学、有序地协调各方力量,全力解决民政工作在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服务国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围绕“社会参与”这个基本特征,认真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民政工作的方式方法,探索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推进民政工作社会化的新路子,尝试运用市场化机制汇聚社会力量发展民政事业的新途径,让民政工作真正走向社会化,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加大投入力度。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政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民政工作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以及所服务的对象急剧增加。各地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多种手段和途径,着力解决民政工作人力不足、装备落后、经费缺乏等突出问题,确保民政工作扎实、高效推进,更加充分地发挥民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的核心作用。
同志们,宜昌民政工作又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民政工作的新跨越,再创民政工作新辉煌是我们肩负的共同历史使命和光荣职责。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民政事业新一轮的大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谋取更多的福祉,为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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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全区三级干部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要求,总结“十一五”及民政工作,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的目标要求,部署xxxx年的工作任务,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的基础。==党委、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党委、政府领导在百忙之中亲临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民政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十一五”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全区民政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保障民生、发展民主、强化服务、夯实基础”的基本思路,认真做好了“十一五”规划收官工作,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一)全力保障促和谐,十二件惠民实事顺利完成。民政部门把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对待和研究通胀预期和物价变动等因素对“三个群体”生活的影响,按照既定目标,认真落实十二件惠民实事。一是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城乡低保月标再提高10元;农村低保再次扩面500人,达到5280人;城镇低保总人数稳定在4500人左右。加强了动态管理,新增城乡低保756户1481人,取消708户1165人。同时,继续帮助5456名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优抚定补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是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困难救助力度。简化审批程序,方便困难群众领取救助金,全年临时救助人数达到4800人以上。积极推进教育救助,全年救助困难学生195人,支出救助金38万元。为切实缓解物价波动对城乡低保和五保户基本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筹集资金178.61万元,两次发放临时性生活补贴。三是扩大医疗救助的含盖面,简化了救助手续,实施大病救助336人,支出救助金92.39万元。四是提高灾害应急救助水平,健全救灾应急预案体系。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落实了救灾工作分级管理,规范了部门预案的衔接工作,并积极指导乡镇开展抗灾救灾工作,下拨救灾资金167万元,棉被420床,棉衣460件,救助困难群众6200余人,完成灾后重建200户。五是拓宽专项救助范围,探索建立困难群众专项救助体系。启动了低保户城乡水网改造现金直补试点。六是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优抚等民政救助对象免收婚姻登记费。七是提高以孤老、孤儿和孤残为重点的特殊群体福利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福利院生活配套设施,加强乡镇福利院管理,提高了入住率。八是按600元/人的标准开展了城乡困难群众的殡葬基本服务补贴试点。九是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扶持力度,开展了社会组织执法检查,并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培育扶持了7个具有林区特色的社会组织。十是落实和提高安置对象补助水平。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平均提高15%,发放了重点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十一是进一步提高老年人优待工作水平。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启动了90岁以上老人中开展长寿保障金发放试点。十二是加强惠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圆满完成了年度项目建设进度任务。
(二)创新方法促规范,基层民主自治能力显著增强。一是创新方式方法,村务公开做到“五规范”。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实行过程管理。做到年初安排部署、年中督促检查、年底考核验收,建立健全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长效机制,全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达80%以上。二是强化工作落实,“难点村”治理做到“六到村”。即:工作方案到村、领导责任到村、工作专班到村、整改措施到村、项目扶持到村和检查督办到村。三是注重针对性,村干部培训做到系统、实用化,对全区68个村主职干部进行了为期3天的集中培训。
(三)落实政策保稳定,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不断深化。启动了新一轮双拥模范区创建工作,拟定了我区创建活动方案,加强与驻军部队的沟通联系,营造了良好的共创共建氛围。规范优抚对象管理,完成优抚对象数据库更新工作,建立了神农架林区优抚对象民情台账,及时掌握优抚对象生活状况。完成乡镇优抚医疗“一站式”服务资源调查摸底,启动了与低保对象医疗优惠系统的对接工作。安置城镇退役士兵11人,按期完成全年退伍士兵安置任务。继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现金直补,培训退役士兵14人。
(四)严格管理促发展,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日益规范。一是婚姻登记创新服务。开设咨询窗口,提供免费心理辅导和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成功疏导解除婚姻危机64对。二是老龄服务工作不断深入。围绕落实“六个老有”,狠抓了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和法律维权服务体系建设,妥善处理老年信访问题,及时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银龄援农”活动,组织退休农业专家开办茶叶技术讲座,现场指导茶农生产,发挥余热。三是地名区划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完成全区乡镇驻地设标和门牌号码设置工作,命名:街、路、巷、桥96条,村68个,组333个;门牌:街、路、巷标牌79块,门、楼、栋牌24952块。扎实开展年度边界联检工作,平安边界建设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四是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全面完成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启动实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加大社会组织评估与年检力度,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了三项社会组织专项检查:联合纠风、物价等部门进行了治理乱收费专项检查;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对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安全问题专项检查;与财政部门一起开展了治理“小金库”专项检查。五是严格落实政策,规范收养登记,全年共办理内地收养登记2例。六是慈善事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不断加大慈善宣传力度,扩大了慈善事业的影响,在全社会形成了人人献爱心、捐善款、助弱势、做善事的良好社会风尚全年,全年筹募善款273.75万元(其中200万元定向捐赠用于支持林区公益事业发展)。同时,坚持募救并举,围绕“助医、助学、济困”等开展多项救助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慈善助学”,圆了94名贫困大学生的读书梦;“慈善助医”,帮助31位患者缓解了病痛;开设“慈善阳光班”,解决了50名高中生的生活之忧。七是福彩事业安全健康发展,实现全年销售福利彩票819万元。
(五)谋划长远牢根基,民生项目建设完成良好。一是福利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竣工,=农村福利院老人喜迁新居;二期工程按期开工,预计年底可完成项目主体工程。福彩营销办公楼竣工投入使用。二是支持2个城市社区完成了服务站建设;建立农村社区试点4个。三是克服重重困难,完成了选址测绘和规划设计工作,正式启动了松柏公墓区和殡仪馆建设。四是紧紧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关注民生的政策机遇,加大项目申报力度。申报基层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7个,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项目2个。同时,积极争取中华慈善总会的支持和重视,就新农村综合视讯平台项目和中慈国际老年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达成了初步意向。
(六)强化教育提素质,队伍自身建设显著加强。一是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二是不断加强行风、效能建设。在行评工作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狠抓整改落实不放松,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转变。三是基层民政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鄂发〔〕7号)文件为契机,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全区8个乡镇民政办全部从社会事务办分离出来,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启用了民政办公室印章;全区除=两个乡镇落实两名工作人员外,其他6个乡镇在落实两名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名“以钱养事”人员;在落实省厅规定岗位的基础上增加16个公益性岗位,将全区8个乡镇的农村福利院工作人员全部纳入“以钱养事”进行管理。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省厅大力指导支持的结果,是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结果,是全体民政工作者真抓实干、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民政局,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向全区民政系统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十一五”时期,是=经济社会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最根本的前提是“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格局不断巩固。=党委、政府对民政工作高度重视,把民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民政工作的重要决策和政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年都亲自谋划、精心指导、全力支持,民政部门实施的重点民生工程每年都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去年=党委、政府还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为民政工作的全面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建立了部门会商、协调、联合的机制,形成了推动民政工作的强大合力;通过福彩发行、慈善捐赠等手段,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有效聚合了社会资源。最显著的特点是民生保障能力大幅提升。民政专项资金投入持续大幅度增加,省和林区财政安排的资金总量由“十五”末的不足900万元大幅增至的2619万元,五年来共筹集1.1亿元,为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社会救助体系、灾害应急救助体系、社会福利体系和优抚安置体系不断健全,各类民政对象救助水平和补助标准大幅提高。服务种类、服务方式、服务质量都有明显的改善。最可喜的变化是民政可持续发展基础性工程取得长足的进步。民政工作的管理体制不断健全,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发展方式不断优化,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在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等方面涌现了很多亮点工作。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显著加强,投资1500多万元,集=城市福利院、=镇农村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光荣院和社会救助站“五院合一”的=社会福利中心即将竣工;投资300多万元,建成了=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支持5个城市社区完成服务站建设;投资100多万元,完成了民政办公大楼和福彩营销中心建设;完成了全区乡镇驻地设标和门牌号码设置。这些都为民政事业长远发展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最宝贵的财富是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全区民政干部始终坚持弘扬“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困难群众解愁”、“灾情就是命令”等光荣传统和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孺子牛”精神,恪守“亲民、为民、利民”的价值取向和工作要求,坚定信心,加强学习,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树立了民政新形象。有一点要特别提到的是:在、连续两年的行风评议工作中,=民政系统取得了全区第一名的好成绩,充分说明了民政服务对象和全社会对近几年民政工作的认可。这些为今后发展凝聚了不可替代的宝贵精神力量。
总结过去的成绩令人鼓舞,展望未来,我们已经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民政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面对我区大建设、大发展、大跨越的新形势,民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水平和能力亟待进一步提升。面对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任务,我区民政工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相关政策规定、财政投入自然增长机制亟待创新完善。面对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民政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产品供给能力亟待加强。面对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要求,民政基层基础薄弱,工作经费不足,法制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偏低的局面亟待改善。对于这些困难和挑战,需要我们在“十二五”时期认真研究,科学谋划,积极应对,努力改进。
二、紧紧围绕“十二五”发展目标,扎实做好xxxx年各项民政工作
按照=党委的部署,“十二五”时期是我区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破解保护与发展矛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发展、实现跨越的重要机遇期。这既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又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这些机遇来自于“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来自于党委、政府更加关注民生,来自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被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来自于全区经济跨越发展带来的财力的增加,来自于国家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对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大量投入,来自于多种优势叠加的综合效应。形势要求我们珍惜机遇,更加奋发有为地开创民政事业新局面。
党委十届九次全会提出:“十二五”时期要着力解决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积极推进绿色发展、转型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努力开创林区科学发展的新局面。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这是林区党委、政府对“十二五”民政工作的战略性定位,为民政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围绕这一战略部署,“十二五”全区民政事业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为统领,着眼于提高社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首要任务,以加强基层自治和社会管理为重点,以城乡一体化为方向,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全面提高民政工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今后五年全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五年的努力,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区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趋于完善,防灾救灾体制机制科学完备,基层民主政权建设管理引导坚强有力,城乡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在创新中取得新的发展,基本形成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保障有力,社会组织管理有创新发展,社会专项事务管理规范透明,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明显改观,民政机关和队伍建设有新的加强。
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我们要努力在以下四个方面迈上新台阶。
——强化“五个突出”,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一是突出跨越发展。毫不动摇地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用跨越式发展来解决民政基础设施欠账较多的问题、来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期盼;二是突出民生共享。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基本民生保障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的保障水平;三是突出服务转型。针对现阶段社会建设明显滞后经济发展的实际,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发挥好城乡社区的平台作用,发挥好城乡自治组织的依托作用,发挥好社会组织的载体作用,发挥好社工人才的专业作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和管理体制,激发城乡居民参与社会建设管理的积极性;四是突出创新开放。坚持不断解放思想,科学制定政策规划、服务标准,畅通参与渠道,降低准入门槛,通过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制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民政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公共服务。五是突出统筹兼顾。统筹城乡发展,在制度设计、经费标准、运行模式、工作方式等方面,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统筹各项民政事业发展,将多元的民政工作,统一到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的大局,整合资源、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均衡发展。
——健全“五大机制”,推动民政工作科学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一是健全完善民政工作领导机制。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争取把民政工作纳入更加重要的工作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考评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检查督办制度。二是建全完善民政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不断提高管理民政事务、开展民政工作的能力,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民政工作格局。三是健全民政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对当前民政事业经费支出快速增长的实际,健全以财政资金为主体,福彩公益金、慈善资金、捐赠资金和社会市场资本为补充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为重点的公共支出机制,更加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探索民政事业社会参与机制。积极探索公开采购、以钱养事等方式,向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等购买民政服务。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完善民政服务工作专业培训、岗位设置、职业水平评价等相关配套制度,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加入民政工作行列。五是建立民政事业市场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利用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市场主体,满足民政服务对象多层次、个性化的需求,提升民政公共产品供给效率。
——建设“五大体系”,推动民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健全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题,以专项救助政策为辅助,以临时救助为补充,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配套衔接、操作性强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救助对象全覆盖。二是大力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三是加快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居民、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作用。四是加快建设防灾减灾体系,健全完善以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为支撑,以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以应急措施相互配套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五是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优抚安置、区划地名、婚姻登记和殡仪服务等社会服务体系和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xxxx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诞辰90周年,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xxxx年全区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区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和发展公共服务为目标,紧紧围绕林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保障水平,着力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大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一)着力完善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水平。认真贯彻中央、省和林区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以健全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基本民生为重点,积极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适当扩充农村低保覆盖面,全区农村低保总规模达到5400人左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区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将再次提高10元。按照年人平提高300元,再次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财政补助标准,全区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补助标准分别达到2100元和1600元。巩固城乡低保专项监察成果,坚持“有进有出”,全面打造“阳光低保”。建立低保标准与物价波动联动机制、低保标准科学调整机制。推进建立家庭收入核查信息比对机制,提高城镇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并逐步将专项救助制度覆盖低收入群体。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严格资金来源渠道,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困难。科学调整医疗救助政策,尽快启动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二是提高救灾应急水平。加强救灾应急体系建设,坚持第一时间理念,确保24小时内灾民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置。今年省厅把自然灾害过渡期救助和火灾、重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纳入了灾害救助范围,要以次为契机进一步修改完善各项救灾预案,健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信息报送、款物调拨、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机制,加强灾害信息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扎实开展春荒救助,及时下拨春荒救助金,妥善安排春荒期间灾民的基本生活。继续开展争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争取更多的社区达到省级和国家标准。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公开、安全、规范运行。三是着力提高孤儿养育标准。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全省孤儿保障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把握住三个环节做好。第一,要认真按政策重新核定孤儿身份。与原有的孤儿认定标准相比,这次的新标准外延有所延伸,将在校就读超过18岁的、父母均在服刑的未满18岁的都纳入认定范围。第二,明确我区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根据全省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两个不低于”,即: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不低于全省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要求,我区孤儿养育标准为: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0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600元。第三,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孤儿养育、教育、医疗等保障制度,推动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落实,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
二)大力推进基层民主,创新社会管理。一是切实做好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今年是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年。为了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将按照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抽调业务骨干组成5个工作组深入各乡镇、村,精心指导换届选举。民政部门除加强法律宣传和业务指导外,要充分体现民政部门的“话语权”,积极发挥“参谋”作用,对两委班子的人选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同时,认真总结以往换届选举的成功经验,坚持把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当作换届选举的“生命”,继续推行“一票制”、“两委交叉任职”、“选举观察员”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做到严格依法选举、按章操作。二是完成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今年必须完成“难点村”治理工作任务。我区的“难点村”经过近几年的治理,有了较大改善。为确保完成治理任务,今年要巩固治理成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治理措施的落实,确保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三是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理顺社区管理体制,探索建立行政工作进社区准入制度。按照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标准,全年完成2个城镇社区的服务设施升级达标建设任务,切实增强社区管理与服务功能;继续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四是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目前全区社会组织已经发展到71个,其中社会团体60个,民办非企业11个,虽然数量增加较快,但质量不高。其中大多数行政色彩浓厚,缺乏应有的民间性、自治性和自主性。今年将继续加强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力度。一方面继续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健全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的运行机制,加强内部诚信自律建设,提高公信力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积极联合纠风、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民间组织的日常监督管理。同时,继续做好全区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工作。
(三)全力保障涉军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要以新一轮湖北省双拥模范区创建工作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湖北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以即时结算系统投入使用为契机,继续推进优抚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扎实开展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进一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城乡退役士兵培训率达到80%以上。积极扶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妥善解决好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
(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公众需求。一是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做好乡镇地名设标、地名规划的收尾工作。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推进第二轮界线联检,深入推动平安边界建设。二是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继续开展城乡困难群众殡葬补贴工作,免除城乡低保、特困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城镇“三无”等四类对象的基本殡葬费用。加强殡葬执法,打击违法土葬行为,整顿殡葬市场。三是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网络,全面完成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建立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四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健全救助管理服务网络,强化联动协作,落实救助政策,加强应急救助服务,发挥救助管理工作的综治维稳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继续推进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工作,适度扩大补助范围。
(五)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发展福利事业。一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着力完善老年福利政策和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在服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的兜底保障作用。通过市场手段,大力发展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收费差异化的民办养老机构。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满足不同类型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二是大力提升农村福利院管理服务水平。继续实施农村福利院窗口示范工程。积极推进农村福利院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乡镇福利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推行建立农村福利院公益经费财政直拨机制。着力推进以“感恩、知足、自立、和谐”为主题的院民文化,提升福利院软实力,推动管理服务上水平。三是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加大慈善文化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广泛开展慈善捐赠和救助活动,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实施好“温暖工程”、“阳光班”等慈善项目。进一步规范慈善会内部管理,加强慈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慈善信息公开透明,提高公信度。同时,支持基层和社会组织建设慈善超市、社会捐助服务站点,推进慈善活动经常化。四是稳步扩大福彩发行规模。这些年,我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成就的取得与福彩公益金的支持是密不可分的。xxxx年,我们要紧紧围绕民生工作的基本要求,研究确定我们的工作思路,扬长避短,争取为发展福利事业筹集更多社会资金。
(六)切实抓好项目建设,夯实发展基础。民政基础设施是支撑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必须用项目破解难题、用项目提升优势、用项目为民服务。一是抓好规划引领。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做好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项目编制工作,力争将更多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纳入“十二五”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二是继续做好项目争取工作。抓住国家和省加大民生投入的机遇,争取一批新的建设项目,重点是养老服务、农村福利院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殡仪馆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三是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抓好社区建设、社会福利中心项目二期工程、殡仪馆迁建和公墓区建设和农村福利院建设。社会福利中心要确保在今年6月前竣工。=殡仪馆迁建和公墓区建设已经写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纳入了政府“三十”工程,要采取措施,加强检查督办,确保在年内竣工并投入使用。对木鱼殡仪馆和公墓区建设,要积极指导和帮助。四是发挥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通过更新观念、规范标准、改进经营模式、完善运行机制、探索经费保障形式等措施,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水平,发挥服务人民群众的功能。
三、牢牢把握做好民政工作的各项要求,为实现“十二五”起好步、开好局提供有力保障
xxxx年民政工作非常繁重,任务十分艰巨。在新形势下,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加强学习、增长本领、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努力打造一支讲政治、善研究、懂经营、会管理、敢开拓、重实干的民政干部队伍,实现民政工作在新起点上的发展新跨越。
(一)深刻领会,抓住机遇,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新时期民政工作意见。根据省委7号文件,结合林区实际,去年12月23日,=党委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神发[]44号)。《意见》是对省委7号文件的进一步明确和进一步细化,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新时期指导我区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一是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文件实质。各乡镇民政办、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要在前段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逐条、逐句学习研究,精学细研,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的安排部署上来,形成深入学习《意见》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利用各种形式和载体,进一步加强《意见》的宣传,让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知晓、重视,让广大民政对象和社会公众了解,积极营造声势、扩大影响,提高社会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度,争取各方理解和支持,鼓舞全区民政干部的士气,振奋做好民政工作的信心。二是抓住机遇,切实推动当前工作。去年7月9日编办下发文件(=编办〔〕22号)明确了我区乡镇民政办牌子、印章和人员岗位配置的问题后,《意见》中关于设立乡镇民政办、充实工作力量和设置公益性岗位的要求已经基本得到落实。但《意见》内容十分丰富,涉及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我们必须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做好当前各项民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意见》精神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切实推动当前的各项工作。
(二)勤奋学习,学以致用,提高推动民政事业加快发展的综合素质。在现阶段,民政工作涉及的学科领域广,可供我们探索研究的问题很多,不学习势必要落伍。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一定要把学习作为终身的兴趣来培养,积极参与各项集中学习培训。今年将重点开展“三新”人员培训。一是开展新进岗人员培训,重点对各乡镇民政办、农村福利院新进岗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开展全区新社会组织人员培训,促进新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三是以第八届村委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开展新任村主职干部业务培训。同时,全区民政干部也要着眼于推动工作,在工作实践中,认真自学各项民政业务,优化知识结构,加快知识更新,丰富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储备,并努力把知识转化成能力,以良好的文化素质和实践创新本领来服务于民政工作。
(三)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增强推动民政事业加快发展的实效。谋划是前提,落实是根本。在工作谋划方面,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当前,要全面推进社会救助、社区建设、优抚安置等各项重点工作,围绕服务“一园四区”和两个产业链建设,促进各项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发展;要协调各方面力量统筹兼顾城市和农村、兼顾当前和长远,进一步强化资源整合和资源优化配置,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为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办实事解难事。在工作落实方面,要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督办,跟踪问效,对部署的工作一以贯之,一抓到底,不见实效,绝不罢休。
(四)静心养气,奋发有为,保持推动民政事业加快发展的良好精神风貌。做民政工作艰苦,做民政人辛苦。这是民政工作的特殊性所决定的,民政工作对象大多是社会最困难的群体,我们工作上的一点点疏漏或不到位,就可能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基本生活。我们作为困难群众呼声上的代言人、权益上的维护人,要想苦的有作为,苦的有价值,就必须坚持不懈地保持蓬勃朝气,以艰辛努力的成果奉献人民,无论是解决“三个群体”的困难,还是依法加强社会事务管理,都要恪尽职守,尽心竭力,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和懈怠;就必须坚持不懈地保持昂扬锐气,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服务群众,无论工作中遇到多少风险和阻力,都要以创新的勇气直面现实,以无畏的气概攻克难关;就必须坚持不懈地弘扬浩然正气,以风清正气的良好形象取信人民,持之以恒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以情系民生为境界、以关注民生为己任、以保障民生为天职、以改善民生为追求,正确行使权力,打牢为民服务的思想根基。
同志们,艰辛成就伟业,奋斗创造辉煌。我们要在党委、政府和省民政厅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下,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努力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我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跨越,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建党__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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