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召开精准扶贫工作部署会议,推动精准扶贫、落实基础制度、办好惠民实事,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兴产业、促发展、建设施、惠民生,推动了精准扶贫工作。下面FWSIR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的发言稿范文,欢迎参考!
在乡镇精准扶贫工作会上的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在延安主持召开革命老区扶贫座谈会之后,精准扶贫这个词被广泛提起,扶贫工作被提到党和国家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政府更是将此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之前,我们作了大量的摸底核实工作,进一步核实摸准了贫困对象,前天和昨天的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上又相继作了专题研究部署。今天全县以乡镇为单位,召开精准扶贫工作安排部署会,就我县如何实现率先脱贫,到2023年同步够格进入小康社会,进行具体安排。刚才,同志组织大家学习了"两办"《关于开展县乡两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的通知》,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好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精神,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在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上,习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老区发展,做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让老区贫困人口尽快脱贫致富,确保老区人民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市委、市政府在《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率先实现脱贫目标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志丹县作为全市的三个县之一,2015年底要全部实现脱贫,对于我们志丹而言,目前在册贫困人口就有3582户9232人,经过几次排查摸底后,又新增返贫人口256户689人,按目前的物价等因素测算,到2015年底,人均纯收入要全部到达4300元,2016年底要达到5200元,2017年要到达6000元,任务可以说非常艰巨。实施精准扶贫不仅是党对我们提出新的工作要求,更是群众的殷切希望,也是我县加快发展、改善贫困人口生活水平的一个新的重大机遇。为了加快贫困人口脱贫步伐,县上抽调了122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全县2436户贫困户,确保今年全县贫困人口的人均纯收入达到贫困线以上,实现整体脱贫。各帮扶干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坚决打好扶贫攻坚这场硬仗,确保我县率先消除绝对贫困,与全国一道同步够格步入小康。
二、集中精力,尽快完成当前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核实贫困对象。从今天起,各帮扶干部要立即进村入户调查,按照人均纯收入计算办法和贫困户认定标准,认真算账对比,进一步核实贫困户。对不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要在4月30日前上报乡镇和县扶贫办,县上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再次甄别。
二是要尽快制定帮扶计划。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各帮扶干部要认真分析其的致贫原因,根据其劳动能力和所掌握的生产技能,逐户制定近期和远期增收项目,帮扶计划经贫困人口本人同意,村干部、乡镇驻村干部、"两联三包"部门单位驻村队长及所在乡镇审定后尽快实施,并于5月10日前上报县扶贫办备案。近期增收项目(2015年D2017年)主要围绕种植业和养殖业确定帮扶计划,增收计划要不误农时,确保今年纯收入达到贫困线以上;远期增收项目(2017年后)要围绕"苹果、棚栽业和舍饲养殖业"三大主导产业制定计划,项目要结合实际,确保贫困户实现长期稳定增收,能够按时限脱贫,到2023年同步够格达到小康水平。
三是要摸清贫困对象就业意向。对于有务工能力、有外出意愿的贫困人口,由帮扶干部负责摸底,乡镇负责汇总,于5月10日前上报县人社局,人社局将统一组织培训和岗位推荐,各帮扶干部要做好就业联络工作,确保有务工能力和意愿的贫困人口得到充分就业,增强贫困人口自主发展的"造血功能".
三、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明确帮扶干部的帮扶责任。按照县上的统一要求,贫困户近期增收项目所需资金和物资由帮扶干部负责筹措,各帮扶干部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争取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自觉接受所在乡镇和"两联三包"部门的工作安排,严格执行"月走访、季登记、年汇总"制度,每月至少一次到贫困户家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和包扶项目计划的实施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纯收入登记工作,对"明白卡"分门别类进行登记,随时掌握贫困户收入情况,对于不能完成当年收入计划的项目,要及时调整,确保年终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贫困线以上。
二是明确乡镇的管理主体责任。乡镇作为扶贫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帮扶干部的管理、帮扶计划的审核把关和帮扶项目实施的监管工作。要成立由包乡镇县级领导任组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任副组长,"两联三包"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帮扶领导小组。对每一个贫困户都要安排联系干部,随时掌握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和收入情况,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并落实一名扶贫主管领导、工作专干和村级信息员,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报送、跟踪监测和档案完善等工作。各村要成立由乡镇包片领导任队长,包扶部门负责人为副队长,乡镇及"两联三包"部门单位包村干部、村干部为成员的帮扶工作队。乡镇每月要通报一次帮扶工作情况,每季度要至少召开一次帮扶工作汇报会,听取帮扶任务完成情况,研究解决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明确"两联三包"驻村队长和帮扶部门单位一把手的责任。"两联三包"部门单位要做好本村的基础建设、产业培育等规划的制定,项目的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驻村队长要加强对本村帮扶干部的管理;各部门单位一把手不仅要抓好单位的包扶工作、自己的帮扶户,还要督促检查副职的帮扶工作,包括项目的落实情况、收入登记情况和到岗情况,确保按时限完成帮扶任务。
四是明确考核和奖惩措施。县上将出台帮扶干部管理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和对部门单位、乡镇及帮扶干部的考核办法,建立定期检查督导、汇报通报、综合考核、用人导向和责任追究机制,将扶贫开发与本职工作评价和干部使用挂钩,实行月督查、季统计、年终综合考核。对扶贫工作做出特殊贡献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于完不成扶贫工作任务的帮扶干部,一律不提拔、不重用、不评优;对于完不成扶贫工作任务的乡镇和包扶部门,对其当年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对帮扶工作推动不力、考核不达标的乡镇和部门负责人和帮扶干部进行问责。乡镇要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不定期检查、半年督查和年终综合考核,考核贫困村、贫困户入村、入户率要达到100%.
在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流动现场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试行)
平考办发〔2016〕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切实加快扶贫攻坚和小康社会建设进程,根据省扶贫开发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建立"两包三到"精准帮扶联动机制的意见》(晋开办发〔2016〕62号)和运城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脱贫摘帽计划的通知》(运脱组办〔2016〕2号)、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认可、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台账考核与实地核查相结合、考核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等次评定
第三条考核内容以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集体经济收入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2016年重点突出精准识别、落实结对帮扶、计划制订及落实、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及产业扶贫等方面(具体见附表)。
考核目标分工作任务目标和组织措施目标。考核的基本依据是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情况和工作期间的总体表现。
工作任务目标包括:落实精准扶贫任务主体责任情况;结合包片包村工作,落实包户责任,开展结对帮扶情况;对辖区内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情况;结合各贫困村、贫困户实际,制定精准扶贫规划,推进落实情况;集体经济收入情况。
组织措施目标包括:乡镇书记、乡镇长履行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情况;落实乡镇党政班子领导扶贫负责制情况;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小组干部履行脱贫攻坚工作直接责任人情况;建立健全扶贫工作机构情况;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情况,并对其进行管理和考核情况;创新精准扶贫模式总结经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工作情况。
第四条考核工作在县脱贫攻坚领导组的领导下,由督查考核组具体组织实施。乡镇党委指导驻村帮扶工作队,根据既定的全年的考核目标,结合实际按月逐项进行分解落实,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化,明确完成时限,并签订责任书,向所驻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公开。
第五条乡镇领导班子考核等次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及驻村帮扶干部等次确定参照以上等次执行,按照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考核结果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差(不称职、不合格):
1、精准扶贫工作不力,脱贫任务未完成;
2、考评指标未完成;
3、群众满意度达不到80%;
4、贪污挪用扶贫资金;
5、违规操作实施项目;
6、弄虚作假应付考核等。
第三章考核方法程序
第六条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在县脱贫攻坚领导组的领导下,由督查考核组抽调相关单位人员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日常考核占40%,年度考核占60%.年度考核由业绩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业绩考核占70%,民主测评占30%.
第八条日常考核主要依据各阶段任务的完成情况,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
第九条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时间安排在本年度12月中旬进行,采取公开述职、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地核查、考核组评价等程序进行。
1、公开述职。乡镇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撰写述职报告,召开全乡(镇)干部大会进行述职。参会人员由包乡镇县级领导、乡镇全体干部、县直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第一书记、贫困村"两委"主干代表、贫困户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
2、民主测评。述职结束后,参会人员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3、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为:包乡镇县级领导、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县直驻村工作队队员代表、第一书记代表、贫困村"两委"主干代表、贫困户等各方面知情人。参加谈话人数不少于30人。
4、民意调查。放在个别谈话环节进行。
5、实地核查。考核组结合各乡镇总结、述职情况和提供的有关印证材料,进行实地核查。
6、考核组评价。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核查、个别谈话、召开工作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了解考核对象近一年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照平时工作实绩记录,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第十条考核组依据综合评定情况,对各乡镇精准扶贫工作做出考核认定,得出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经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审定后,下发考核情况通报。
第四章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干部业绩档案。对工作出色、业绩突出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第十二条乡镇扶贫工作考核与领导班子考核挂钩。对完成精准脱贫各项目标任务的乡镇要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奖励。
第十三条乡镇要统筹做好省、市、县扶贫帮扶干部的管理工作。村、组要做好帮扶干部的工作记录。工作日志作为考核帮扶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对精准扶贫工作不力,脱贫任务未完成和群众满意度达不到80%的乡镇,由县脱贫攻坚领导组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督促整改落实,整改不力的将进行问责。对省、市帮扶干部只见名单不见人,或帮扶成效不明显的,由县考核组提出建议,报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审定后,反馈给相关单位,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考核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