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组织名称:商标注册号:类别:申请日期:申请号:申请人章戳(签字):组织章戳:人签字:注:1、未委托的,不需填写项目。
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组织名称:商标注册号:类别:申请补证理由:申请人章戳(签字):组织章戳:人签字:注:1、未委托的,不需填写项目。
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书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组织名称:商标注册号:类别:补发证明事项:申请人章戳(签字):组织章戳:人签字:注:1、未委托的,不需填写项目。
商标异议申请书被异议商标: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初步审定公告日期:被异议人名称:被异议人地址:邮政编码:被异议人组织名称:异议人名称:异议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异议人组织名称
变更商标人申请书变更商标人申请书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组织名称: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类别:原组织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组织章戳:人签字:注:1、未委托的,不需填写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申请人名称(中文):(英文):申请人地址(中文):(英文):是否共有商标:是否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组织名称: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类别: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
委托销售合同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代销方(乙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
专利技术许可合同××××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国×××市××××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鉴于出让方是××××技术的专利权持有者;鉴于出
商标许可合同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接受方”)为一方,_______国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为另一方:鉴于许可方拥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鉴于接受方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
技术服务合同书(含技术培训、技术中介)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项目名称:____委托方:___(甲方)服务方:____(乙方)签订地点:省市(县)签订日期:年月日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填写说明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
技术咨询合同书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项目名称:____委托方:____(甲方)顾问方:____(乙方)签订地点:省市(县)签订日期:年月日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填写说明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
技术开发合同书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项目名称:____委托方:____(甲方)研究开发方:____(乙方)签订地点:省市(县)签订日期:年月日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填写说明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合同登记编号为十
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专利申请名称专利申请号许可方名称地址代表人被许可方名称地址代表人合同备案号签定地点签定日期年月日有效期限至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前言(鉴于条款)第一条名词和术语(定义条款)第二条专利申请技术许可的方式与范围第三条
自由连锁加盟合同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c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第一条组织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
专卖店特许合同1.协议双方甲方:f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建立之企业法人(以下简称甲方)。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职务:乙方:,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建立之企业法人(以下简称乙方)。
餐饮特许经营合同1、合同双方特许者:q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邮政编码:被特许者:(以下简称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邮政编码: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超市特许经营合同甲方:乙方:根据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一、特许权使用: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市(县)区(乡、镇)路(街)号的门店以“h超市”为悬挂招牌
汽车维修特许合同特许人:被许人:1、概述(1)特许人业务包括汽车服务行业的各个方面,同时开展特许经营权授权业务,以提供有效率的专业化的汽车护理服务。(2)特许人以先进的技术、管理体系、程序和工艺(其中有些属于商业秘密)从事于汽车维修服务方面
特许经营合同特许人:受许人:各方对下列事项达成一致:第1条宗旨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计算机软件许可协议“拥有”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位于,总部设在,邮政编码为.“需要”制造公司(以下简称被许可方),位于,总部设在,邮政编码为.上述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书,以此为证。
计算机软件许可合同本合同是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中国______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注册的企业法人(简称“买方”);______国______公司(简称“卖方”)。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授权委托书我/我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国的公民/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人死亡/终止注销商标申请书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组织名称:商标名称:商标注册号:类别:注册人名称:注销理由:申请人章戳(签字):组织章戳:人签字:注:1、未委托的,不需填写
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组织名称: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类别:更正事项:申请人章戳(签字):组织章戳:人签字:注:1、未委托的,不需填写项目。
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组织名称: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类别: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人章戳(签字):组织章戳:人签字:注:1、未委托的,不需填写项目
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组织名称:商标注册号:类别:申请人章戳(签字):组织章戳:人签字:注:1、未委托的,不需填写项目。
商标评审委托书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受托人:委托人是国家/地区的公民/法人,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对第类第号商标进行如下√评审事宜: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案商标异议复审案撤销注册商标复审案注册商标争议裁定案受托人上述
涉外技术转让合同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合同号: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___签订。甲方为:中国___公司合同工厂:中国___厂(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为:×国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第一章合同内容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
专利编号有哪几种?其作用各是什么?专利编号是专利局为每件专利申请案或专利编制的各种序号的总称。在各种专利编号中,专利申请受理部门在受理专利申请时为每件专利申请案编制的序号称申请号;在公布专利申请或专利文件时为每件专利申请或专利编制的序号称文件号。
什么是专利文献著录项目及其代码?专利文献著录项目是专利局为揭示每一项专利或专利申请的技术情报特征、法律情报特征及可供人们进行综合分析的情报线索而编制的款目。简单地说,专利文献著录项目实质上就是用以表示专利情报的特征。
关于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说明(2001年6月26日)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为了配合修改后的专利法的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并征求专利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令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通知》(国发19902号),我局对一九八四年至一九九0年七月间制定的五十七件有关专利工作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不含批复、函复、内部授权、审查及复审决定)进行了清理
商业起名忌用多音取名使用多音字,就像使用冷僻字一样会给人们的呼叫带来很大的不便,寓意本身就不够明朗。以多音字取名,名字有两个或更多的发音时就更容易让人感到无所适从。
忌雷同相近似的商名见不得人家好的情形好像是国人的通病。您取了三个字品牌,我就设法两个字与您一样,好混淆消费者。您叫“波蜜”我叫“×蜜”。您是“怡康”,我就叫“x康”:,您是“七星”,那我变成“×星”。
商标常识什么是商标?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专利常识l什么是专利?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指按照专利法的规定,由国家专利机关授予发明人、设计人或其所在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对某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
注销商标申请l注册商标可因以下原因而撤销注册商标的注销是指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向商标局提出注销申请,由商标局将该商标撤销。l所需手续:1、在《商标注销申请书》、《商标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表格见书式之十一。2、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l商标的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l所需手续:1.许可人、被许可人双方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2.在许可合同备案表上加盖双方公司公章。
申请中国发明专利须知一.申请程序:1、提出专利申请,签定委托书,提供详细的发明人(设计人)或申请人姓名(以法人单位名义申请的应写出法人单位的全称)、邮编、地址、传真和联系人的姓名及电话。2、检索所要申报的专利内容(根据申请人的要求进行检索)。
申请中国实用新型专利须知一、申请程序:1、提出专利申请,签定委托书,提供详细的发明人(设计人)或申请人姓名(以法人单位名义申请的应写出法人单位的全称)、邮编、地址、传真和联系人的姓名及电话。检索所要申报的专利内容(根据申请人的要求进行检索)。
申请中国外观设计专利须知申请程序:1、提出专利申请,签定委托书,提供详细的发明人(设计人)或申请人姓名(以法人单位名义申请的应写出法人单位的全称)、邮编、地址、传真和联系人的姓名及电话。2、检索所要申报的专利内容(根据申请人的要求进行检索)。
商标注册-第九类第九类科学、航海、测地、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具及仪器;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仪器和器具[注释]尤其包括:实验室科研用仪器及器械;领航用电气仪器及器械,如测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二号)(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1988年1月3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3年7月15日国务院批准第二次修订,1995年4月23日国务院批准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修正)1996年8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6号根据1998年12月3日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修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等33件规章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进行修改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驰名商
关于商标侵权案件涉及异议、争议等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分类号】303901199602【标题】关于商标侵权案件涉及异议、争议等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日期】19960325【实施日期】19960325【失效日期】【内容分类】商标注册管理【文号】工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名称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及其他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注册的企业。第三条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
商标组织管理暂行办法【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日期】19940629【实施日期】19940629【内容分类】商标注册管理【文号】【名称】商标组织管理暂行办法(修正)【题注】1994年6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1号
商标评审规则【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国家工商局【颁布日期】19951102【实施日期】19951102【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37号【名称】商标评审规则【题注】【章名】全文第一条为保证正确、及时地处理商标评审事宜,保护当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日期】19970506【实施日期】19970506【文号】工商标字(1997)第127号【名称】关于印发《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的通知【题注】【章名】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试论专利制度对高新技术发展的作用随着世界范围内高新技术的迅速发展,高新技术已成为影响当代人类生活和未来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且也已成为影响各个国家经济发展和国家实力的重要因素。
国名、地名商标审查标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一)和(二)项规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
一、研究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价值理论的视角
马克思研究劳动价值理论具有特定的视角,主要是立足于特定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揭露资本家对工人阶级剥削的实质,揭示资本主义制度灭亡的必然性提供理论基础。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对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主要是为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和提高提供理论指导,因而研究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价值理论需要有新的视角。
1.出发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理论的发展总离不开前人的研究成果,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是以什么样的理论作为研究的出发点。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其中有两种观点比较引人注目,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一种观点认为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作为出发点;另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是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学说,用来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无法适用,主张在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价值理论认识方面,不应该将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作为出发点。甚至有的学者主张直接用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价值和价格理论来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从一定意义上讲,马克思是劳动价值理论的集大成者,他的劳动价值理论是在批判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创立和发展起来的,包含着科学合理的内核。显然,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采取全盘否定、推倒重来的态度是很不科学的。深化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价值理论研究,必须将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作为出发点。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马克思的时代与我们当前所处的时代相比,在许多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已经不可能完全解答我们今天现实中存在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在深化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价值理论认识的过程中,坚持以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作为出发点,应该避免走向另一个极端,即完全固守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个别推断或结论,并且在某些今天已经需要重新认识的结论和推论上“兜圈子”。正确的态度是,运用唯物辨证的思想方法,在全面和准确地把握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基本思想,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科学合理内核的基础上,从社会主义社会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价值理论。
2.立足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价值理论是与商品经济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如果不存在商品和货币关系,没有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环境,研究劳动价值理论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和货币关系是社会生活中的最基本的经济关系,加强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利用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来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极其现实的任务。由于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商品和货币关系,不存在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因而也不可能考虑到劳动价值理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具体指导作用。正因为如此,在怎样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价值理论,如何利用劳动价值理论来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实践等问题上,我们不可能从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寻找到现存的答案。加强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只能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基础。只有通过深入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特征,认真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努力揭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才能把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引向深入,才能创立科学合理的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价值理论。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基础,加强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一切要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前提,并且把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作为检验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价值理论科学合理性的一个重要标准。离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基础,来研究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价值理论,这样的理论只能是空中楼阁。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不能有力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或者是阻碍社会主义社会市场经济发展,这样的认识是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
3.归宿点:社会主义本质。经济科学,作为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内容,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反映不同的意识形态特征,这是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共识。198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索洛就认为:“社会科学家和其他人一样,也具有阶级利益、意识形态的倾向以及一切种类的价值判断。……不论社会科学家的意愿如何,不论他是否觉察到这一切,甚至他力图避免它们,他对研究主题的选择,他提出的问题,他没有提出的问题,他的分析框架,他使用的语言,很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他的利益、意识形态和价值判断。”[1.P35]马克思也公开声明自己的理论是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他认为:“就这种批判代表一个阶级而论,它能代表的只是这样一个阶级,这个阶级的历史使命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最后消灭阶级。这个阶级就是无产阶级。”[2.P18]马克思从代表工人阶级利益出发,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创立了剩余价值理论,确立了劳动者在社会财富创造中的主体地位,揭示了工人阶级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所受的剥削,揭露了资本家发财致富的“秘密”。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下,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为此,必须首先明白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所要达到的目的。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就应当落脚在社会主义本质上,为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正确的理论指导。
二、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价值理论的深化
研究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价值理论的视角的改变,特别是目的和任务的变化,需要我们相应地深化和拓展对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并且对劳动价值理论要有一些创新性的认识。
1.对商品价值概念的解析。马克思的商品价值概念是经济学上的抽象,具有自身内在的规定性:商品中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构成了商品价值,劳动时间是衡量商品价值量的唯一尺度。在对商品价值概念的传统认识上,通常只从商品生产者(供给者)的一个角度进行考察,而忽略商品交换关系中的另一面,即商品购买者(需求者)。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商品生产者要得到的是商品的价值,购买者要得到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效用),商品的供给和需求的统一,才使劳动产品成为商品。如果商品生产者仅从自己的角度关注商品生产过程中凝结的劳动量,仅把商品使用价值简单地看成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而不考虑商品对购买者的实际效用和需求的变化规律,那么商品交换过程就有可能会因为购买者拒绝接受商品变得十分困难。一旦劳动产品在交换过程中不能成交,劳动产品也就失去了商品的本来含义,生产商品的劳动就成为无效劳动,商品就没有价值可言。因而,在理解商品价值概念时,还必须从市场需求的角度进行考察。就商品购买者来讲,在购买商品时,不是首先去认定商品在生产过程中实际投入的劳动量,而是考虑商品对自己的实际效用,只有当购买者充分考虑过商品对自己的实际效用以后,才会进一步考虑是否承认和承认多少商品在生产过程中实际投入的劳动量。正因为如此,对商品价值概念的理解,就必须充分考虑商品交换关系中的供给和需求两个因素。在对商品价值概念进行解释时,我们可以把商品价值理解为商品生产主体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和需求主体认可的劳动之间的一种比较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商品价值的社会属性,不仅体现了商品生产者之间关系,而且还体现了商品生产者与需求者之间的关系。当然,这里还涉及到价值和价格两个概念的区分问题。价值是就商品供给和需求的总体而言的,价格是就商品供给和需求的具体而言的。从供给和需求的角度来理解价值概念,也是马克思经典作家原有的本意。马克思指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3.P406]]恩格思也谈到:“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关系。价值首先是用来解决某种物品是否应该生产的问题,即这种物品的效用是否能抵偿生产费用的问题。只有在这种问题解决以后才谈得到上运用价值来交换的问题。如果两种物品的生产费用相等,那么效用就是决定它们之比较价值的决定性因系。”[4.P605]]但遗憾的是,这一思想没有在对商品价值概念的分析上得以进一步深化。当前的企业经营观念已由生产导向性转变为需求导向性,联系需求来考察商品价值显得更有实际意义。
2.对价值劳动凝结的认识。从供给和需求两个角度来理解商品价值概念,并不否定商品价值是人类劳动的凝结,只是认识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从供给角度理解的商品价值,是商品中实际凝结的人类劳动;从需求角度理解,是凝结在商品中被认可的人类劳动。由于商品生产是劳动者在分工的基础上通过共同的劳动过程来完成的。因而商品凝结了生产过程中不同劳动者的劳动,商品价值就成为整体劳动或共同劳动凝结而成的一般人类劳动。尽管马克思有“整体劳动”的概念,但没有联系商品价值作更深入的展开分析。生产商品的整体劳动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如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直接劳动和间接劳动。与此相适应,商品价值就是这些劳动共同凝结而成的一般人类劳动。在社会生产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由于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水平不同,商品价值的劳动凝结所包含的内容有所不同。在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劳动以生产人员的直接支出为主,劳动者一般不需经过专门的训练(或经过简单的训练)就能胜任商品生产活动,商品价值主要是直接劳动和简单劳动凝结而成的一般人类劳动。在现代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呈现出高度专业化和自动化特点,不少车间变成了无人车间,这时候直接生产人员劳动支出的比重不断下降。相反,经营管理者和科技工作者的间接劳动支出在商品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经营管理者和科技工作者是脑力劳动的提供者,他们提供的劳动是高级复杂的脑力劳动。在现代经济中,由于商品价值凝结了更多的经营劳动、科技劳动等复杂劳动,经营劳动和科技劳动单位时间所创造的价值远远超过直接生产劳动,对价值创造的贡献远远高于体力劳动。主要表现在:经营劳动、科技劳动等复杂劳动通过创造新的需求,提高消费者认可的商品中凝结的劳动量,从而使新产品具有较高的价值;通过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提供高效率的生产资料或对生产要素进行高效率的组织,使劳动生产率得到不断提高,从而使商品在供给与需求的总体比较中具有较高的价值;通过经营劳动、科技劳动等复杂劳动的传导和复制同时作用于一系列相关的直接生产劳动,使直接生产劳动的效率得以提高,从而使商品在供给与需求的总体比较中也具有较高的价值。在现代经济中,商品生产的经营劳动和科技劳动含量越高,商品的附加值也越高,能交换的劳动也就越多。
3.对价值量的规定的理解。商品价值是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劳动时间是衡量商品价值量的唯一尺度。生产商品耗费的劳动时间,有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分,商品价值的大小,不是通过生产商品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来衡量的,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马克思从两个方面作过解释。第一种解释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2.P51-52]即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二种解释是:“价值不是由某个生产者个人生产一定量商品或某个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由当时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市场上这种商品的社会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5.P549]即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于马克思这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人们通常认为,第一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总量商品的价值实现。这种理解显然有失偏颇。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从供给的总体角度来考察的商品生产过程中所凝结的劳动量,它并没有考察总体需求因素。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则从需求的总体角度来考察需求方认可的商品生产过程中凝结的劳动量。如前所述,商品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体,商品交换是供给与需求的统一体。离开需求不存在商品,没有商品也就没有价值。与此相适应,离开需求因素讨论商品价值量的规定性,也没有任何意义,就如同一个人自己与自己比较身高和体重一样。同样的道理,离开供给的因素讨论商品价值量的规定性,也没有实际意义。在商品价值量的规定方面,不单是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而是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商品价值量。
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管理是工程施工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其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而调整的工程造价占整个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比例,一般在6%-20%之间。由此可见,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管理是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要对其做到确实有效的管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正确理解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含义和内容
1.1设计变更的含义和内容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1.2工程洽商的含义和内容
3)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洽商,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2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但在审查是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该全面考虑,将变更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所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等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利弊后再做出决定。
2)设计变更要考虑前瞻性。应在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以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在施工前变更,防止不必要的浪费和施工单位的索赔。
3)设计变更必须说明变更原因,如工艺改变、设备选型不当、设计失误等。
4)建设单位对设计图纸的合理修改意见应在施工前提出。
5)杜绝内容不详,没有图纸或具体变更部位,而只增加材料用量的变更。
6)杜绝未做好开工准备,设计深度不够,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不完善,造成边设计边施工,边施工边变更。
7)对于涉及到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各方负责人共同签字方为有效。
3工程洽商的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
1)洽商的内容不能超过范围。应在合同中约定的,不能以洽商形式出现。
2)应在施工组织方案中审批的,不能做洽商处理。
3)洽商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建设单位应对所签署的工程洽商记录进行存档备案,以备发生争议时查证。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号报审,避免重复签证。
4建设单位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管理的措施
1)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只有明确规范领导、施工技术、预结算等有关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才能规范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在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中的管理行为,提高其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2)加强图纸会审工作。加强图纸会审,将工程变更的发生尽量控制在施工之前。在设计阶段,克服设计方案的不足或缺陷,所需代价最小,而取得的效果却最好。我们在设计出图前,组织工程科、预算部对图纸技术上的合理性、施工上的可行性、工程造价上的经济性进行审核,从各个不同角度对设计图纸进行全面的审核管理工作,以求提高设计质量,避免因设计考虑不周或失误给施工带来洽商,造成经济损失。
3)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让每一个参与施工项目的工作人员了解合同,并做好合同交底记录,必要时将合同复印件分发给相关人员,使其对合同内容全面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划清甲乙方的经济技术责任,便于在实际工作中运用。
一、逆向物流的产生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环保法规约束力度的加大,企业被迫承担起更多回收产品的责任。在美国,垃圾填埋场的数量急剧减少,而相应的填埋费却持续上涨,而且答应使用填埋方式的产品数目由原来的7683个减少到1993年的5345个,1995年更降至3518个。在德国,1991年的包装条例强制工业企业回收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强制性的法律法规使得企业不得不采取积极的应对办法,加强逆向物流的管理,以期达到法律的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逆向物流的经济价值也逐步得到显现,国外许多知名企业把逆向物流战略作为强化其竞争优势,增加顾客价值,提高其供给链整体绩效的重要手段。其中Cohen通过实证探究发现假如企业使用再制造方式的话,一年可以节省40-60的成本。
二、逆向物流的涵义我们通常说的物流都是指“正向物流”,但一个完整的供给链不仅应该包括“正向”的物流,还应该包括逆向的物流。最早提出“逆向物流”这个名词是Stock在1992年给美国物流管理协会(CLM)的一份探究报告中,他在报告中指出:逆向物流为一种包含了产品退回、物料替代、物品再利用、废弃处理、再处理、维修和再制造等流程的物流活动。美国物流管理协会对逆向物流的定义是:“计划、实施和控制原料、半成品库存、制成品和相关信息,高效和成本经济地从消费点到起点的过程,从而达到回收价值和适当处置的目的。”CarterandEllram定义逆向物流为公司通过再循环(recycling)、再使用(reusing)以及减少原材料的使用,使公司可以有效率地达成环境保护的过程。CarterandEllram认为逆向物流狭义的定义为通过配销的网络系统将所销售的产品进行回收的过程。但是以逆向物流广义的定义而言,逆向物流还包括减少正向物流中使用的物料数量,其目的是为了减少回收的物料数量和使产品能够再使用以及更方便地进行再循环处理。狭义的逆向物流是指对那些已经废弃的产品再制造、再生以及物料回收的过程。而这种过程经常是由于环境或产品已过时的原因。而参和逆向物流的公司通常不属于原来的物流系统。广义的逆向物流除了包含狭义的逆向物流的定义之外,还包括减少使用资源,而通过减少使用资源可以达到废弃物减少的目标,同时还能够使得正向以及逆向的物流更有效率。
三、供给链中的逆向物流
1.由回收产品提供者到产品回收商的部分:首先是回收产品提供者向整个逆向物流提供投入,也就是他们已使用完的产品或是不用的产品,而这些提供者可能是零售商或是最终顾客。而和正向物流的物料供给商不同的是,回收产品提供者并不会像物料供给商一样,当制造商有需求时就会提供所需的物料,而是要等到他们不再使用这个产品的时候,才会把这些回收产品提供出来。也正是由于这样使得产品再制商的再制生产规划和控制变得非常困难。
2.由产品回收商到产品再制商的部分产品回收商到产品再制商之后,这些回收产品经由产品回收商收集起来并且将这些产品集中管理,以品再制商进行产品再制的需要。而这些回收商可能是和产品再制商有签订合约的厂商、各地的零售商或分销商等。
3.由产品再制商到顾客产品再制商把回收产品进行再制之后,再交给分销商,而由分销商将再制产品运送给顾客。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逆向物流和正向物流部分是相同的,比如这两种物流同样需要有原材料的供给,同样需要进行生产规划和控制,同样需要将生产后的产品运送到顾客手中;但是,这两种物流也有很多不同的地方,比如在逆向物流中的原材料采购并非像正向物流中的订购方式,逆向物流中的原材料是要等到顾客不再使用这项产品之后,才会将产品提供出来,而且在再制过程上因为回收产品的品质和时间的不确定性,将使得逆向物流的生产规划和控制相对于正向物流变得更加困难和复杂。
四、管理逆向物流存在的困难从信息获得的角度来讲,许多企业不轻易获得可以正确分析产品回收处理新问题的信息。因为这些相关的信息通常都相当的分散,有的信息在公司内部,有的在整个企业链中,有的信息甚至是无法取得的。而这些必需的信息包括以下四种:
1.有关产品组成成分的相关信息。
2.有关产品回收数量以及不确定性的信息。
3.有关再制造产品、零件以及物料的市场需求信息。
4.有关产品回收处理以及废弃物处置的作业信息。
对于一个包含产品回收处理的制造系统而言,有七项特征使得生产制造系统的规划控制变得非常复杂:
1.回收产品的时间和数量的不确定性。
2.需要平衡回收产品的需求和供给。
3.需要将回收的产品分解。
4.回收产品所需物料数量的不确定性。
5.需要逆向物流网络的支持。
6.物料配合的复杂性。
在日常用语中,在各种媒体上,我们可以经常听到、看到或使用“社会责任”一词,尤其是近些年来,“社会责任”一词可谓是使用最为频繁、最为时髦的词汇之一了,例如:用谷歌引擎搜索网页,含有“社会责任”一词的文章竟达516万篇之多。尽管大家热衷使用“社会责任”一词,殊不知,“社会责任”一词却有一般意义和特定意义之分,如果将两者混为一谈,那么就很容易引起误解和争议。
“社会责任”的一般含义
从一般意义来说,亦即根据辞典或词典的解释,“责任”一词是指:分内应做的事;没有做好分内应做的事,因而应承担的过失(《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以此推理,“社会责任”的一般含义是指在社会方面分内应做的事以及因未做好这些事而应承担的过失。
很显然,如何确定“分内”和“分外”,是理解和确定“社会责任”的前提。
至于何谓“分内”,《汉语大词典》(罗竹风主编,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年4月第一版)对此解释为“本分之内,即《论语・宪问》中所说的‘君子思不出其位’”。
由此看来,对于“分内”和“分外”的判定,它主要仍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判定结果,与当事人的世界观极为相关,不仅会随着当事人自身世界观的变化而变化,而且也会因当事人之间世界观的不同而不同。
例如:在“各人自扫门前雪”的世界观指导下,仅打扫门前积雪才是分内之事,而打扫门前之外的积雪则是分外之事;在现代环保主义世界观指导下,世界各地的环境保护事业都成了每一个地球人的分内之事。
由于上述“分内”与“分外”判定的主观性和差异性,“社会责任”的判定也就不可避免地会带有较强的主观色彩,其判定结果也将很可能会因人而异。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后因某几个房地产商关于慈善捐款的言论而引发的网上企业社会责任大辩论,这件事本身就充分证明了“社会责任”的判定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差异性。
“社会责任”的特定含义
从特定意义上来说,“社会责任”为特定术语,有其特定的含义。“社会责任(SocialResponsibility,SR)”一词作为特定术语在20世纪初才形成,最早起源于美国。
1923年,英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OliverSheldon)在美国考察企业时首先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ionSocialResponsibility,CSR)概念,他把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经营者满足企业内外各种人类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并将道德因素包含在企业社会责任范畴之内。一般认为,这便是“社会责任”术语的最早起源。
尽管“社会责任”一词作为特定术语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可,但其定义随着社会责任理论的建立和完善直到如今仍处于不断丰富和发展状态中。
自“社会责任”术语形成以来,为其确定定义的尝试就从来没有停止过,真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以致现有社会责任定义的数量多得无法统计。之所以会出现如此多的不同定义,主要是因为定义者本身的视角差异以及对社会责任理念的认识差异所导致的结果。
目前比较有代表性的定义主要出自于以下一些组织的社会责任倡议、工具、标准或相关文件: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秘书处于2003年发表的《公司社会影响的披露:当前趋势和问题》;世界商业可持续发展理事会于2002年发表的《企业社会责任――世界商业可持续发展理事会概览》;国际雇主组织于2003年3月所发表的《企业社会责任:国际雇主组织的一个途径》;国际商会于2002年3月所发表的《社会中的商业:做出积极和负责的贡献》;欧盟于2001年7月所发表的《促进企业社会责任框架绿皮书》等。
由于各种现有社会责任定义的差异性导致了人们对社会责任的理解和认识彼此不同,各有侧重,因此,建立一个统一的和标准化的社会责任定义日益成为了当前国际社会的迫切需要。
ISO26000关于“社会责任”术语的定义
为了适应国际社会对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化的普遍需要,自2005年起,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就开始着手制定ISO26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尽管ISO26000仍未完成全部制定工作,但有关社会责任的术语定义则基本达成了广泛的国际共识。
在ISO26000已有的草案稿中,“社会责任”术语被定义为:“社会责任是指组织通过透明和道德的行为为其活动和决策给社会和环境造成的影响所承担的责任。这种担责行为应致力于可持续发展、健康和社会福利,考虑利益相关方的期望,符合适用法律和国际行为规范,并被整合到整个组织及其关联实践关系之中。”为了更进一步深刻理解和认识ISO26000的社会责任定义,我们需注意以下几方面:
1.社会责任包括社会和环境两方面的影响。
2.社会责任不仅限于企业,还包括企业之外的任何其他组织,无论其规模大小和活动性质。
3.任何组织的存在均会给社会和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这种影响既可能是积极影响,也可能是消极影响。如果是积极影响,组织应视其为分内之事,理应积极促进和推动。如果是消极影响,组织应勇于承担因未做好分内之事而带来的过失,理应采取措施使消极影响尽可能降低到最低程度,或者采取预防措施尽可能避免消极影响的产生。
4.组织的社会责任活动是一种透明和道德行为。透明行为,即意味着组织的活动及其影响的公开化,组织自愿以清楚、准确、完整的方式将这些活动及其影响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道德行为,即意味着组织的活动符合特定情况背景下公认的良好操行原则。
从七大核心主题进一步认识和理解社会责任
为了更明确地指导所有组织开展社会责任活动,正在制定的ISO26000在总结全球现有社会责任倡议、工具或文件的基础上,就社会责任应包括哪些核心主题基本达成了国际广泛一致的认识。
这些核心主题为我们勾画了一个组织开展社会责任活动的基本轮廓和核心框架,可使得我们更容易、更深入、更具体和更完整地认识和理解组织的社会责任。
在ISO26000中,社会责任核心主题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组织治理;2.人权;3.劳工实践;4.环境;5.公平运行实践;6.消费者;7.社区参与和发展。
这意味着,任何一个组织在开展社会责任活动时,均应从上述七个方面进行识别和阐释,也就是说,组织在确定其决策和活动对社会的影响时,应从上述七个方面来进行判断和确定。
对于不同的组织,其社会责任活动可能并不完全包含上述所有七个方面,可以是其中某一或某几方面。
即使是同一主题,对于不同的组织,由于各自的性质、规模、运行等情况不同,组织的社会责任活动也将可能存在一定或较大差异,为此,组织的社会责任活动必须紧密结合组织的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