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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满意度调查方案(收集5篇)

时间: 2025-10-12 栏目:办公范文

医疗机构满意度调查方案篇1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医疗服务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全面改善医疗服务,是卫生系统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具体体现。在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基础上,全面改善医疗服务,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有利于减少并缓解医患矛盾,从而有利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各医疗机构要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医疗服务的重要性,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开展,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要求,为病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密切科室合作

“全面改善医疗服务,推进医德医风建设”专项行动是今年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区卫生局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作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小组。各医疗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专项行动涉及到医院管理的多个方面,包括医务、护理、行风、门急诊、财务、后勤、信息、宣传等多个科室,各医疗机构既要明确各个科室的职责分工,又要加强科室间的合作,要建立层层责任制,医院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具体抓落实,职能科室各负其责,全院职工全员参与,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逐级负责,一抓到底。

三、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各医疗机构要根据省卫生厅提出的三大工作目标、十项工作措施以及市卫生局重点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方案内容要体现在方便群众就医,改善服务质量,密切医患关系上;方案的措施要具体、要切实可行,要人人参与;方案的落实要有阶段计划,既要体现长期目标,又要有具体的落实时间,对比较简单、效果肯定,近期就能做到的要立即实施,对需要时间或需要实践验证的,可先行试点,逐步推行,要确保专项行动在明年7月份前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突出工作重点,务求取得实效

(一)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创建“满意窗口”

医务人员的不良服务态度是群众就医过程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之一。各医疗机构要以创建“人民满意窗口”为抓手,切实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要切实抓好医德医风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和不良行为记录等制度,建立医务人员不良服务行为计分制度,对经常被投诉不良服务行为计分较高的医务人员要与年终考核、职称晋升、岗位安排等挂钩,对群众反应突出的医务人员要调离窗口岗位,直至待岗教育。

(二)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

1、优化服务流程。各医疗机构要在优化、简化服务流程上下功夫。采取各种措施,尽量减少病人排队、等候以及在各窗口来回的次数和时间。

2、各医疗机构要在候诊、侯查大厅安排足够导医人员引导患者候诊、侯查。

3、合理安排检查。对于门诊病人不需要特殊准备的检查要做到当天及时检查。对病房病人与需要特殊准备的门诊病人预约检查要合理安排检查时间,避开门诊病人检查高峰。要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创造条件设立门诊医师工作站,各种检查结果能及时转送到医师工作台,减少病人等候检查结果的时间。方便患者查取报告。

4、合理安排门急诊力量,实行弹性排班与弹性工作制。各医疗机构要根据门急诊量及高峰时间,合理安排门急诊医务人员,实行弹性排班与弹性工作制,尽量缩短病人的陪诊、侯查时间,同时也要合理安排好医务人员的休息。有条件的医院要推行专家门诊“全日制”,当天就诊当天了,方便农村和外地患者就医。

(三)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一站式服务及其他服务台的人员配置,安排责任性强,业务熟悉的人员为病人及时解答就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方便病人咨询。要加强宣传,让社会和人民群众了解医院的功能和任务、科室设置、特色专科、专家门诊等情况,引导患者选择就医。

(四)及时处理投诉,化解医患矛盾

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以病人为中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的意见》(宁卫〔2007〕43号)要求及时有效地处理投诉,化解医患矛盾。对于发生的损害病人身体健康的事件,要及时组织专家讨论,必要时可外请专家讨论,明确事件原因、正确对待医方存在的问题,善于承担责任,以便公平、公正及时解决医疗纠纷。对发生的医患纠纷要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及时在适当的范围对职工进行教育,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五)加强宣传教育,树立先进典型

各医疗机构要广泛宣传此项活动的意义,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此项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发主动改善服务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使职工充分认识实施全面改善医疗服务对病人、医院和自身价值实现的重要性,使每一位医护人员树立并强化“病人第一、服务第一、质量第一”的观念。要注意树立先进典型,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先进经验要及时宣传、推广,以典型引路。

(六)加强基础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各医疗机构要通过对各项基础管理制度的“三抓”(抓建立完善、抓教育培训、抓贯彻落实),着重在强化内涵建设上下功夫,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及规范的落实,保障医疗安全。

(七)创造条件,促进分级医疗形成

实行分级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引导病人“小病在社区,康复回社区”,缓解大医院门诊压力,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现阶段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健康宣教,引导患者就诊。要加强对群众的健康知识宣教,树立合理的就医习惯,对于常见病多发病要引导患者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2、加强对口支援,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水平,使群众放心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3、实行社区首诊与双向转诊制,合理分流病人,减轻大医院医疗压力。

五、强化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

区卫生局将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专项行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区卫生局将其纳入对所属医院的年度考核结果。

各医疗机构要建立以病人满意度为重要指标的监督考评体系,建立不良服务行为记分制度,纳入对职工的绩效考核,与个人奖金、晋升、科研、继续教育等挂钩,严格实行奖惩制度,使全体职工达成“病人满意与否是评价工作好坏的重要指标”的共识。

医疗机构满意度调查方案篇2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mayfive”为你整理了这篇医疗保障局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关于印发〈百色市2019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百绩发〔2023〕4号)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能涉及的其它性意见建议共有5条,现将所涉及的5条意见建议的完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根据下发《通知》精神及要求,我局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出台了《百色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文件,明确了意见建议的整改责任领导、完成时限、责任科室及负责人,具体负责抓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确保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如期完成。

二、主要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开展调查研究。根据涉及我局工作职能反馈到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下到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工作调研,向医保经办、医疗卫生机构了解意见建议所涉及的问题、政策执行情况,确保政策执行规范,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二)加大政策解释和宣传力度。为进一步针对意见建议所反映的问题,做好政策解释,创新实施“九个一”,零距离宣传解读医保政策,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全覆盖,确保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

一是开设一个宣传橱窗。依托市、县、乡定点医疗机构LED显示屏、板报等开设医保扶贫政策宣传橱窗,统一规范医保宣传内容。目前,全市完成开设宣传厨窗1315个,张贴(播放)医保政策11万余条。

二是建立一个微信公众号。加快推进“互联网+医保经办”,建成“百色医保”微信公众号,十二个县(市、区)医保局也相继开通微信公众号形成了强大的宣传阵地,提升市民便捷度和满意度。据统计,目前各级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宣传医保扶贫政策达1100余篇(次)。

三是发送一条短信。市、县两级医保部门负责向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定期或不定期发送医保扶贫政策、医保办理提醒、医保成效等信息短信。据统计,目前已发送医保政策短信68余万条,短信唱响医保好声音。

四是利用一个“集中宣传月”活动进行宣传。结合四月份统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在本辖区范围内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公布举报电话,发放宣传折页,专人负责政策咨询,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医保扶贫”动漫宣传片,医保扶贫政策深入人心。

五是印制一套宣传折页资料。整合8项医保扶贫政策印制《医保扶贫政策解读》、整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1个问题印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问必答》共计87.86万份。

六是公布一个政策咨询电话。在宣传折页、手册、公众号、户外广告统一公布各县(市、区)辖区政策咨询电话,保持工作日电话畅通,及时为参保群众答疑解惑。

七是印制一本医保政策问答漫画手册。分利用国家医保局制作《医保政策问答手册》漫画书箱,采取漫画的方式将参保缴费、待遇及报销等整合成8个方面共44个问题,配上通俗易懂的文字进一步加大宣传。

八是组建一支宣讲队伍。市、县两级医保部门主动与扶贫、卫健部门对接,积极引导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通过进村入户对贫困户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医保扶贫政策宣传。目前已组织各级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入户开展宣传16万余人次以上。

九是举办一场培训会。市、县两级医保部门充分利用辖区内各级会议或专题举办各类医保扶贫政策解读培训会1500余场(次),参训人员达10余万人(次),对帮扶干部详细解读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并答疑,医保扶贫政策知晓率明显提高。

(三)持续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维护基金安全。聚焦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制定专项治理方案,以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为核心,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联合市卫健委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医疗行为,大力整治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医疗问题,规范医疗秩序,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四)规范医疗服务管理

1.落实国家谈判药品政策落地,确保参保人的用药权益。为更好的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国家谈判药品的临床供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7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医改办关于保障36种国家谈判药品临床使用的通知》(桂人社函〔2018〕94号)文件精神,国家谈判药品执行参保人用药申请、备案,两定机构做好国家谈判药品用药和销售记录。

2.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根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及治理高值耗材改革工作方案有关精神,由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组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百色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于2019年12月31日24时起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3.落实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治理高值医用耗材的改革部署,根据国家、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以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先后三次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近1000个。

三、整改成效

市医保局通过以大规模、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宣传内容上把政策讲清讲透,耐心做好答疑解惑。在宣传上重点突出保障待遇的提高,以及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和医药带量集团招标采购带来的医疗成本的降低。

(一)打击骗保,老百姓“救命钱”更安全。一是完成全市263家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集体约谈全市41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追缴违规问题资金4000多万元;二是完成全市827家定点医药机构的现场检查,拒付、追回医保资金600多万元;三是积极引入第三方配合监管,提升监管效果。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引进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公司,对县级33家二级(含二级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四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查40家定点医药机构、1家县级医保经办机构和45家参保单位进行现场或网络监测检查。五是开展以线上活动为主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提升群众知晓度和维权意识。

(二)关注群众获得,让医疗改革“红利”辐射更广。今年以来,组织全市245家医疗机构加入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带量采购降低药价取得显著成效。完成签约采购230个医院,合同总签约4835条药品品规,采购总金额4176万元,23个整理药品竞价议价成功,中选价格较广西现行采购价格平均降幅为41.56%,单品种降幅最大二甲双胍,降幅87.62%。经过扩围竞价,25个整理名药品,平均降价59%,降幅超过90%的共有4个,恩替卡韦每片价格由12.10元降至0.2746元,降幅97.73%。第二次国家集采平均降价幅度达到53%,最高降幅达到93%。

医疗机构满意度调查方案篇3

奋力开创全市医疗管理工作新局面

——在全市医疗管理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医疗管理工作会议,旨在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认真落实2019年全省医政工作会议和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8年医疗管理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医疗管理工作重点,推动我市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增进人民健康福祉。前面相关大内作了交流发言,请大家相互借鉴学习,后面袁主任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这里,我讲三点意见。

一、攻坚克难,2018年医疗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2018年,全市医疗管理工作紧紧围绕“深化医疗改革,优化医疗服务,推进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务实创新,不断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

一是深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配合国务院与省政府督查组完成对我市的分级诊疗工作的督查工作,制定《2018年全市家庭医生签约实施方案》,推进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的签约服务工作,开展有偿签约服务试点。建立家庭医生团队1248个,签约常住人口163.8万人,重点人群111.2万人,建立了“3344”签约服务新模式,形成了“市指导、县(区)统筹、乡实施、村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深化医联体建设。出台《广元市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完成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的框架合作协议签约,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共同体、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截止目前,全市共建城市医疗集团4个、县域医共体12个、专科联盟18个、远程医疗协作网8个。

三是深化医疗费用控制。印发《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制定差异化控费目标,完善以医疗费用、药品、耗材使用为重点的监管体制,建立医疗总费用月通报、季分析、年总结工作机制,全市医疗费用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公立医院医疗总费用40.86亿元,同比增长7.53%,增速较上年降低9.76%。7个县区和市中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保健院年度控费目标完成较好。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市新增民营医院5家,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率99.43%;医师电子化注册率95.65%;护士电子化注册率98.29%,其中医师电子化注册激活率被省卫健委红榜表彰。

五是深化评审模式改革。制定我市医院等级评审办法,完善医院等级评审专家库,规范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配合省卫健委完成了市中心医院大型医院巡查和青川县人民医院巡查式评审。

六是深化重点领域的改革。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成果,调整227项医疗服务价格。取消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项目79项。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整治活动,调查处理涉嫌乱收费事件9起。持续推进单病种付费工作,持续开展儿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健全儿童服务体系,儿科队伍建设得到优化,儿科医生执业环境与待遇有所改善。

(二)高质量发展全面发力

一是全面实施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三大活动”为契机,形成了推进川陕甘结合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调研报告,写入市委《关于加快推进川陕甘结合部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广元市大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先后举办了全市三甲医院院长论坛、基层卫生高质量发展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中国县域医院院长联盟高峰论坛、县级医院高质量发展论坛和第二届“全国精神专科医院管理高峰论坛”、全市护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大会等一系列论坛和会议,形成了以医疗、公卫、医养和互联网+医疗的四大支撑体系,加快推进川陕甘结合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二是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夯实质控体系,完善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制定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及考核办法,开展质量专项督导和培训工作,建成医疗质控中心44个。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评估和督查,依托医疗“三监管”平台分层级实施重点药品监管,有力地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

三是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争取中央预算投资项目4个,规划总投资11300万元,全部用于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开展县级医院等级创建工作,苍溪县人民医院与剑阁县人民医院成功创建三级乙等医院,县级综合医院三乙创建实现零的突破;苍溪、剑阁两县的中医院通过三级甲等创建的现场评审。开展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8个中心乡镇卫生院成功创建成二级乙等医院。加强重点专(学)科建设,完善重点专学科管理办法,规范专家抽取,取消数量限制、严格评审标准。全年通过市级立项评审25个,在建验收2个,动态评估5个;完成省级重点专科立项验收4个,在建评审4个、动态评估2个。强化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建设,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市精神卫生中心分别申报高级卒中中心创建,近期国家脑防委卒中中心组织现场督导,给予高度评价。

四是全面提高教学和科研服务能力。建立部级住院医师规培基地2个,创建川北医学院本科全程教学点1个、达州技术学院全科医师教学点1个,积极承担各类科研项目。规培住院医师85名,全科医师162人。组织县级医院职能科室人员69人轮流到市级医院为期三个月的挂职培训。

五是全面完善急诊急救保障体系。出台《进一步加强全市院前急救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承办省急诊急救工作年会,开展急救知识“五进”活动和院前急诊急救质量督导检查工作。

六是全面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管理。推进落实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系列政策要求,将民营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同管理、同服务。全年新增民营医疗机构5家,上等升级1家。全力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协会工作,开展医废管理环保法规培训,推进民营医院党建工作。

(三)健康扶贫精准施策

一是精准落实帮扶政策。深化“先诊疗后结算”和“一站式”即时结算,落实“十免四补助”政策,推进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持续开展临床进修、远程教学、师带徒等帮扶活动。下派45名技术骨干,帮助建立规章制度、规范流程176项,建设临床重点专科6个,筹建科室(专科)7个。

二是精准实施医疗救助。落实“两保三救助三基金”政策,14.46万贫困人口得到了有效帮扶,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9.21%。筹集疾病应急救助资金1354万元,使用350万,使用率25.84%,使用率占全省11位。建立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救助46963人次,救助资金2450万元。

三是精准减轻医疗费用负担。严格落实贫困人口分级诊疗制度和医疗费用控费政策,规范贫困人口就医秩序和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贫困患者县域内就诊率99.76%,贫困人口门急诊次均费用429元,住院次均费用4575元。

四是精准开展大病救治。全市共有患国家确定的21的种大病贫困人口4059人,已救治3864人,救治率95.16%,自付费用控制在10%以内。

(四)风险防范管控有力

一是强化医疗监管。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依托“三医”监管平台对医疗机构开展信息化监管,全年筛查疑似问题线索803条,判定不合理医疗行为20例,处理医务人员3人次,行政处罚医疗机构1次。

二是强化问题疫苗处置。成立问题疫苗工作领导小组和救治专家组,持续开展近5个月的问题疫苗处置、上报和损害认定工作。接受狂犬病疫苗咨询199人次,跟踪观察182人次,补种登记131人。

三是强化血液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采供血体系,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发动,市城区2个献血屋建成投入使用,全年血液供给保障有力,无血液安全事故发生。千人口献血率、固定献血者比例、采血量3个核心目标居全省前列,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称号。

四是强化扫黑除恶治乱专项行动。成立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卫生健康委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元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实施方案(2018—2023年)》(广卫发〔2018〕111号),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重点工作。建立与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等部门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受理各类涉及医疗投诉200余件;排查医疗纠纷200余起,化解142起。整治医托、医闹19起,规范备案护工205人,排查涉医违法犯罪事件、信访案件线索3条,非法行医及相关问题线索48条,整治医院周边服务乱象问题3起。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7次,开展专项督查5次,编发简报8期,拍摄治理乱象微电影1部。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是强化平安医院建设。印发《广元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的通知》,建立完善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县级行政区域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覆盖率占100%。全年发生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事件6件,公安出动警力29次,全年共受理各类投诉397起,赔偿总金额451万元。全市287家医疗机构购买医责险,其中二级医院医责险覆盖率100%。全年医责险赔付案例122起,实赔金额400万。开展为期3个月的太平间和殡葬服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处理主任信箱、市长信箱、12320卫生热线以及各类信访件共80起。无社会影响恶劣的伤医案件和涉医的恶意炒作事件发生。

六是强化医疗废物及废弃药品外包装管理。建立卫生、环保、医废处置中心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医疗废物与废弃药品外包装的收、转、贮和处置的长效机制,环保问题整改全面落实,监督工作得到加强。全市共建成402个医疗废物暂存点,收集医疗废物1530吨,回收废弃药品外包装1493吨,医疗废物及弃药品外包装全部得到规范化处置。

(五)满意度持续提升

一是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印发《广元市全面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3年)》,深入推进预约诊疗、远程医疗、结果互认等6项工作制度建设,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积极探索以多学科为抓手的医疗服务新模式。

二是持续推动惠民政策落地。17种抗癌药品充足供给,癌症患者用药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白血病与先心病定点救治工作得到加强。市中心医院救治儿童白血病7例,市一人民医院救治儿童先心病19例。白内障免费服务项目全面落实,6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享受免费复明手术项目。市中心医院被确定为全省49家分娩镇痛试点单位之一。顺利完成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全年技能参考1345人,考试合格率62%。综合笔试参考839人,考试合格率58%。

三是持续优化儿童医疗服务。精心部署流感期间儿童就诊高峰期医疗服务工作,公开二级以上机构儿科床位数及空床数。全市报告儿童门诊呼吸、发热就诊数107461人次。儿童急诊发热、呼吸就诊量17274人次。冬春季儿科“打拥堂”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呼吸与发热病患儿童得到有效救治。

四是持续推进系统作风转变。畅通患者投诉渠道,印发《患者投诉明白卡》,开展对全市医疗机构的作风纪律暗访,召开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行业作风整治工作大会,通报全市近年卫生计生系统行风风险问题和典型案件,开展为期3个月作风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医保骗保、术中加价等6个方面,坚持暗访、曝光、查处、追责“四管齐下”,推进行风建设常态化和长效化。全市28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国家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度91.20分,医院员工满意度83.82分,分别位列全省13位和第4位。

(六)其他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医师节活动。开展基层医师慰问、“中国女医师美丽广元行”、致全市医师一封公开信、拍摄《盛世良医》宣传片、举办庆祝文艺晚会等系列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尊医重卫的社会氛围,提升了医师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二是圆满完成第十三届省运会的医疗保障工作。制定省运会医疗保障工作方案,开展急诊急救知识培训,规范设置临时医疗点,共派出医务人员1225人次,出动救护车辆189台次,救治各类突发性疾病700余人。医疗保障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

三是持续抓好征兵体检工作。各医疗机构严控标准,共完成1035名征兵任务,确保向国家输送合格兵员。

二、清醒认识当前我市医疗管理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

我市医疗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医疗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人民群众就医过程中“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乱”等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具体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医改目标落实不好。医疗改革理念不新、主动性不强、定力不足、创新举措不多、凝聚共识不够、改革成效不明显。分级诊疗制度推进不力,国家县域内就诊率平均为85%,省级为85.04%,我市县域内就诊率仅82.96%,离国平、省平均有一定差距。公立医院不合理的逐利机制尚未彻底破除,科学的补偿机制和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尚未真正建立,广泛存在“重医疗轻预防”现象,医务人员推进医疗改革的主力军作用发挥不好、执行力不强,公立医院履行公共卫生职责还不够。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发展不平衡,三级甲等医院费用增长平均15.64%,二级公立医院平均-2.21%,基层11.15%。部分市级医院控费措施落实不力。

二是医疗健康扶贫存在不足。扶贫工作信息上报口径不准确。将县域外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纳入县域内一起统计,导致个人支付占比超标,被省委第五巡视组点名批评。白内障定点医院的手术患者资料不齐、不规范,对象把关不严。全市2100名贫困白内障手术患者,有54名不符合贫困条件,占比2.57%。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管理工作方法保守、认知不足,救治管理率位列全省倒数第5。

三是医疗质量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医疗质量管理的制度体系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近年来,卫生系统发生的医疗纠纷典型案件,大都是因为核心制度不落实,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沟通技巧缺乏等原因造成的,医疗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压力巨大。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不够,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48.82%,位列全省倒数第二。个别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强度过大,市中心医院与市中医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分别为81.6%、35.1%,分列全省50家机构中的6位、40位。全市进入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医院9家(三级医院),数据完整上报仅2家,占22.22%。部分医护人员质量安全意识不强,2008年旺苍县中医院的“纱布门”事件,被省卫健委在医政大会上点名批评。

四是改善医疗服务不深入。部分医疗机构环境整治、流程改进不到位,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口号多、亮点少,花样多、实效少。预约诊疗等6项制度建设推进不力,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及智慧医院建设推进缓慢。17种抗癌药品配备与采购未及时上报,疾病应急救助、无偿献血等工作均有待加强。2018年,我市患者满意度平均值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还有2家二级医院未参加全国测评,3家参评医院患者样本量不达标。

五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优、效率不高。医疗优质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优,医疗机构功能定位落实不好,重点专学科建设发展不平衡,差异化发展推进不力,医疗供给方面存在不足、闲置和浪费并在。人民群众期盼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与现有医疗资源体系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尚不能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六是市级医疗质控中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部分市级质控中心行政与业务主任履职不到位,涉及本专业的本底不清、职责不明,工作停留在年初年末开一个学术交流会议,没有履行质量监管的主责主业,专业指导和引领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二是个别质控中心挂靠的医疗机构大局意识不够,保障不力,没有将质控工作与本单位的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

七是医疗管理水平不高。医疗管理人才缺乏,队伍不稳定,工作的连续性差。从事医疗管理的工作人员对新理念、新政策的学习不够,业务水平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

八是健康宣传效果不佳。近年来,由于对群众经济支付能力和医疗保障力度快速增长估计不足;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交通便利估计不足;对群众生命期望值快速提高估计不足,直接导致了群众科学的健康知识知晓率低,致使群众就医需求“趋高、趋大、趋上”积重难返,找“大医生”、找“名医”就医模式根深蒂固,没有引导群众养成合理的就医习惯。

这些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并加以解决,仍然需要我们克服困难,团结进取,以强烈的事业感和责任感,继续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全力做好2019年医疗管理工作

2019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市医疗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健康广元”战略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主基调,加快推进医疗管理、健康扶贫、深化医改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一要扎实推进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今年是实施医疗改革的十周年,也是全面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改革的关键之年,要按照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吃透精神,凝聚合力,使众人行形成改革动力,全面落实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落实各个时间节点和重点任务,力争我市三级公立医院考核各项指标在全国、全省排位取得优异成绩。

二要加强医联体建设。继续抓好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切实落实大型医院功能定位,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促进可持续发展。利州区、朝天区要建成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示范典型,青川县、昭化区要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其它县区统筹推进。要开展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评估,探索建立医保总额控制、节余留用、合理超支的分担机制。

三要着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推动40%以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10%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市县要明确试点医院,加强指导督导,整体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四要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按照省政府和省卫生健委党组确定的2019年控费目标任务不得高于GDP增长幅度。要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进一步强化措施,实施动态监测和“发点球”通报,对医疗费用控制不力的县(区)进行问责处理,对增幅不合理的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式评审。

(二)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措施

一要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具体问题,逐一建立责任清单和任务台账,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整改到位。

二要推进落实健康扶贫和弱势群体救治保障工作。要落实“十免四补助”、“先诊疗后付费”等医疗医保扶持政策。全力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全面完成2019年省上下达的健康扶贫目标任务。严格按照贫困患者筛查标准,按质按量完成2019年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项目。

三要扎实做好扶贫人员就医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与省卫健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脱贫攻坚一线因公牺牲、致残干部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就医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为脱贫攻坚一线因公牺牲、致残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和致残干部本人办理《四川省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医疗证》,凭《医疗证》到相关医疗机构就医时,享受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并可同时享受当地制定的其他有关优惠医疗政策。

(三)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一要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落实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发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和《中共广元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决定》,全面推进川陕甘结合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出台《川陕甘结合部区域医疗中心发展规划》和《广元市重点专(学)科建设中长期建设规划》,制定《关于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医疗中心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川陕甘结合部区域医疗中心发展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的实施方案》。加强省(市)级重点专(学)科建设,强化支持、指导,严格考核评估。加快补齐儿科、麻醉科薄弱专科短板。大力推进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五大救治中心建设力度,形成区域协同的急诊急救服务网络。

二要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工程。积极推进大型医院“高精尖优”发展工程和县级医院“服务主责”提升工程。持续深化成广、九广、浙广、院地“四大合作”,充分发挥“三中心一平台”的支撑作用,着力打造4个县域中心和20个县域副中心。持续提升心血管、神经、呼吸、肿瘤、精神、康复等重点专(学)科在川陕甘结合部的影响力,奋力推进一批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解决区域内疑难危重患者的救治问题。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落实《四川省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3年)》,推进7个县区的人民医院全部达到卫健委制定的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苍溪、旺苍、剑阁、朝天的4个县人民医院要达到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完成2016-2018年贫困县级医院3个临床主要专科建设的评估与评审工作。督促三级公立医院开展好医院绩效考核自查工作,做好省卫健委对我市三级公立医院考核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要推动民营医疗服务发展。持续推进落实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系列政策要求,建立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一对一”帮扶机制,培育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社会办医品牌,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推动我市民营医疗服务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要加快推进护理康复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形势,满足康复医疗需求,推进老年病医院和老年病专科、康复机构建设,探索由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及社区医院构建康复三级网络系统,健全康复转诊的绿色通道。进一步实施护士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五要不断丰富日间医疗服务内涵。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提高日间手术规范化程度。探索建立医护联合门诊、医院社区一体化术后伤口管理中心,提高术后伤口照护质量。拓展日间服务的病种和服务类型,进一步提升住院床位使用效率。

(四)全面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监管

一要加强医疗服务管理。纵深推进医疗“三监管”,加强对医疗服务的全程、动态、精准监管。完善临床诊疗指南、规范、临床路径体系建设。以县级医院为重点扩大公立医院临床路径实施范围,加大对临床路径管理率等重点指标考核力度。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强医技人员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聚焦化学性医废问题,严防医源性传染病发生。加强抗肿瘤药物、抗菌药物、辅助用药、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等重点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开展医疗机构药物合理使用考核。加强药学部门和药师队伍建设,加大临床药师配备力度,推动药学服务模式转变。

二要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充分发挥质控中心作用,强化质控组织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扩大医疗质控工作专业覆盖面和机构覆盖面。开展2017年、2018年基层医疗机构等级医院建设问题“回头看”,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命名。稳妥推进执业医师技能与综合笔试考试工作,严格考纪,提高通过率。完善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建设。

三要继续做好血液管理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现状,加大血液管理工作力度,全市采血总量、千人口献血率、固定献血者比例3项核心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血液工作全省排名“保七争六“。深入开展无偿献血优质服务行动,提升采供血服务水平。优化工作激励机制,持续开展星级评定工作,对无偿献血先进者进行表彰。不断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血液管理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落实输血退费“一站式”服务工作。

四要切实做好公共卫生医疗管理。加强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医疗救治管理,指导医疗机构按职责做好传染病等医疗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能力。持续推动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重点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制定耳与听力健康规划。推进自愿戒毒服务医疗机构建设,提升戒毒医疗服务能力水平。提升艾滋病、结核等传染病医疗救治水平,落实艾滋病专业救治覆盖率和救治有效率两个88%的要求,督促公立医院认真履行公共卫生职责。

(五)全面改进医疗服务水平。

一要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大力开展互联网医院建设,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多发病复诊等服务。探索开展智慧服务分级评价。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力争100%的二级以上医院参加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100%的三级医院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融入医疗服务全过程,为患者提供在线咨询、移动支付、床旁结算等便捷服务,提高就诊便捷程度,解决看病“三长一短”问题,推动配药发药、内部物流、患者安全管理等信息化、智能化。

二要切实优化就医流程。深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做好预约诊疗、远程医疗等6项制度建设,创新急诊急救、后勤管理等11项医疗服务,着力解决疑难复杂疾病和住院手术等“堵点”问题。推广多学科诊疗和日间手术试点医院,大力推进无痛分娩试点,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深入开展“痛点”专项整治,重点解决挂号体验差、回应不及时、护士沟通差、就医环境差等问题,推进医疗行业厕所革命,改善医院膳食质量,进一步解决好老百姓就医“烦心事”。

三要持续提升“两个满意度”。继续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满意度测评,对全市28家重点监测医疗机构开展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覆盖参加国家医院满意度第三方调查,进一步提升患者和员工满意度。

四要探索“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探索“互联网+护理”新模式,建立全市护理质量管理数据集成平台。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以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重点在“互联网+护理服务”的管理制度、服务模式、服务规范、风险防控以及价格支付政策等方面积极探索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六)全面加强正风肃纪。

一要牢固树立行业清风正气。配合做好2019年“中国医师节”系列活动,开展医德医风先进典型表彰活动,营造尊医重卫良好氛围。完善医德医风社会评价和同行评议标准。加大对二甲公立医院巡查工作的督导力度。继续完善行风组织体系,实现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行风工作的专岗专干。认真落实《患者投诉管理制度》,多方位畅通患者投诉渠道,继续做好《患者投诉明白卡》宣传工作,做到医疗机构全覆盖。

二要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贯彻落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指导各县区各单位化解纠纷积案。加强平安医院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努力实现医疗秩序持续好转,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三要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强化部门协同,加强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摸排和核查,深挖严打“保护伞”,加大对各地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的督导检查。

医疗机构满意度调查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好新农合这项国家支农惠农政策,提高群众认可度、满意率,让参合农民得到真正的实惠,切实规范和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确保其规范运行,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对照创建活动评选标准及评选细则,贯彻落实新农合工作政策,努力形成各定点医疗机构争创“群众满意新农合站点”的氛围,建立新农合动态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全镇定点卫生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提高群众满意率。

三、创建内容

(一)有关资料的管理

1、报销情况及时公示:卫生院、新农合定点卫生室都要设立公示栏,每月2日开始,对上月参合农民补偿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门诊处方、门诊收费专用票据、门诊补偿单据明细表。卫生院要对药品价格、诊疗项目价格公示并及时更新。

2、新农合账本及门诊补偿单据:卫生室应按照会计制度要求设立账本,要求记录清晰、规范,逐日登记补偿信息并与微机核对收入,做到日清月结。新农合门诊补偿单据一式三联,一联交镇农合办,一联交卫生院,一联交患者本人保存。门诊补偿单据要求真实、清晰、完整;登记患者姓名须与身份证、医疗卡信息一致,如不一致,应按照规定程序到镇农合办进行更改,然后再予登记。门诊补偿单据使用过程中,要加盖收费专用章,并由经办人签字,患者签字、摁手印;登记患者电话号码要真实、有效;如患者不能签名,由他人代签后必须由患者摁手印。新农合门诊补偿单据要由专人负责保存,每月一整理、公示,有封面(封面上注明月份、份数、合计数,并有卫生室负责人签字),公示完毕须专橱集中按月摆放。

3、处方:卫生室及卫生院门诊补偿要使用统一药品处方和印章。处方要求书写规范、清晰,需填写合作医疗证号、姓名、日期、年龄、药品名称、含量、用法、价格、医生签名,并与补偿单据、电脑系统记录完全一致。处方由专人保存,与相应新农合门诊补偿单据存放在一起,每月集中装订。

4、门诊登记管理:在门诊医疗管理上,医生首先对患者的参合身份进行认真核对(急、危病人除外)。卫生院和卫生室要设立“新农合专用门诊登记表”,要对参合患者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合作医疗证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疾病名称、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等。门诊登记表由专人妥善保管,严禁缺项和丢失。

(二)住院管理

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必须出示:身份认证单、诊断证明书、出院结算单(加盖结算专用章)、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身份证复印件。卫生院病历、医嘱与系统中用药和检查项目一致。禁止未参合人员顶替参合人员住院;坚决杜绝“挂床”现象(由门诊转为住院进行补偿)。

(三)药品使用管理

药架药品库存量必须与电脑药品库存一致。严禁参合农民超标准(超3天药量)带药,和带与病情无关的药品。卫生院执行目录外药品使用事先告知制度,参合农民须在“使用目录外药品告知书”上签字。卫生室报销药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目录外药品,使用自费药品要主动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征求其同意,在处方上签字并注明“自费”字样。病人自行购药,不论有无处方证明,一律不予报销。

(四)财务管理及相关要求

在财务管理上,严格按照门诊收费类别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收费价格。

严禁定点医疗机构将参合农民医疗卡留存。卫生室及卫生院门诊补偿要求现场及时兑付给参合农民,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当场报销,要向参合农民讲明原因及兑付时间,并尽快弄清原因,及时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单位,消除障碍,原则上不超过三天。

(五)群众满意情况

群众满意度的高低,是创建“群众满意新农合站点”的重要内容之一。镇政府将组织新农合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月随机抽取20户参合农民,通过入户调查、电话随访等形式,对各站点管辖范围内的村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并作好记录。

四、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年1月29日—2月15日)结合我镇实际,收集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镇创建“群众满意新农合站点”活动实施方案》,并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召开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并由各机构负责人将活动精神传达至所有医疗工作人员,对创建“群众满意新农合站点”活动形成共识。

2、强化管理(年2月16日—6月14日)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为新农合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医疗机构的新农合报销进行科学安排、严格管理。镇政府每月将安排新农合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过进村入户、明察暗访、电话随访等形式,了解参合农民新农合报销现状,做好情况详细记录;按测评表内容,对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不定期测评,并将测评详细结果进行上报、备案。对群众投诉反映的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有关问题,投诉详细内容进行登记、备案、上报。适时组织召开由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新农合办公室、办事处、村干部和定点卫生室主任、副主任参加的座谈会,对群众反映意见较大的站点进行打分评议,并由卫生室主任汇报下一步整改措施和工作打算。

3、考核授牌(年6月15日—6月30日)利用半月时间,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半年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半年考核成绩,以及平时掌握的月测评成绩、群众投诉等。半年考核综合成绩在85分以上的,镇政府授予“群众满意新农合站点”荣誉称号。

4、动态管理(年7月1日—12月31日)镇政府对“群众满意新农合站点”奖牌实行动态化管理。在每月的测评中,达到85分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0%,且没有被参合农民投诉的站点,即授予“群众满意新农合站点”称号;已评为“群众满意新农合站点”的医疗机构,在下一步的测评中,达不到以上要求的,撤销其荣誉称号;对群众反映特别差、测评成绩特别差的“两差”站点,将暂停报销,责令整顿,镇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通过动态管理,在各定点医疗机构中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群众满意新农合站点”创建工作是全镇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落实国家惠农政策,提升我镇卫生院、定点卫生室形象的客观要求,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镇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自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创建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新农合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镇长徐建同志任组长,新农合办公室主任郑书伟同志和卫生院院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新农合办公室和卫生院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全面指导、督查全乡的新农合工作,通过新农合办公室和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确保“群众满意新农合站点”创建工作目标的实现。

医疗机构满意度调查方案篇5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常务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薄芃兼任

各临床科室主任、经营主任、护士长为活动方案的具体执行者。

二、活动范围

本院“三好一满意活动范围:院属所有科室。

三、重点内容

(一)服务好

1.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优化门诊流程,简化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做到服务热情、流程通畅。

2.做好医患就诊时的语言沟通,保证患者的私密性,减少医疗投诉,杜绝医疗纠纷。

3.做好门诊、病房、患者满意度调查。所有医护人员以饱满的精神状态、优质的服务,共同构建医患关系和谐。出现医疗投诉做好患者的安抚,杜绝医疗差错事故,推进平安医院建设。

4.加强法制学习培训,提高守法、用法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管理,依法行医。

(二)质量好

1.结合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局“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有关要求,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规范病历书写、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体系。充分发挥院专业指控小组在医疗质量控制中的管理作用,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质量。

3.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逐步开展临床路径、护理路径工作。

4.加强并做好本院医疗机构年检工作。完善医疗机构、各级医师准入和退出机制。

5.加强药品管理和安全使用。继续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杜绝滥用抗菌药物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6.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医疗设备的临床管理,落实《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医务部对院内医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进行检查,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

(三)医得好

1.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培训、“创先争优,从我做起以多种形式和手段,对外宣传、扩大影响,营造人人学习先进、人人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2.继续认真抓好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由院办公室进一步出台细化考评指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奖励和约束机制。

3.严肃行业纪录查处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大对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净化社会环境。

(四)群众满意

1.搭建与社会沟通交流平台,大力宣传医术、医德、医风,接受社会监督,争取患者和社会的理解支持。

2.积极开展医德医风建设做好患者满意度调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努力让患者和社会满意。

3.院内各职能部门开展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不能够及时整改的科室,本小组有权下令惩处。

四、活动安排

(一)查找问题阶段(6-7月)

领导小组要深入各科室,全面了解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查找存在的问题,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二)整改提高阶段(8-9月)

对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按照边查边改,制定整改方案,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并将整改方案、措施和效果上报西城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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