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原则
(一)试点按项目管理,通过下达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进行规模控制和考核。
(二)复垦区选址在经确认的工矿废弃地范围内。废弃建设用地必须先复垦、后调整利用。
(三)废弃地复垦项目严格执行土地复垦管理规定。
(四)废弃地项目区内的复垦与建新实行整体审批,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复垦面积必须大于建新面积,复垦耕地数量和质量必须高于建新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
(五)从项目批准到完成验收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六)先易后难。谁使用,谁出资。
二、实施方案
(一)计划分配。市政府确定建新区位置和规模计划指标,下达县区政府年度工矿废弃地复垦计划任务,对调整利用工矿废弃地指标(即建新指标)实行统一管理。
年国土资源部同意我市使用废弃地调整利用指标1万亩。省国土资源厅要求我市先行复垦高标准耕地2千亩。市政府决定先行下达复垦计划6千亩,其中杜集区3千亩,烈山区3千亩开展废弃地试点工作,确保先行复垦耕地2千亩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
(二)明确主体。县区政府为工矿废弃地复垦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工矿废弃地复垦实施主体,市国土资源和财政部门为工矿废弃地利用项目监管和资金管理主体。
(三)实施程序。
1.县区政府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工矿废弃地复垦计划,分配到各乡镇组织实施。复垦区选址确定后,报经市国土资源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乡镇政府负责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区土地复垦规划方案,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论证后,会同建新区方案一同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2.工矿废弃地利用复垦规划通过评审后,市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市级投资土地复垦项目管理办法负责监督管理。县区、乡镇政府依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土地复垦项目施工单位。
(四)资金使用。
1.预算管理。工矿废弃地复垦整理资金严格实行项目预决算管理。市财政部门主要负责项目预算的审查、下达、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市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项目的立项、组织实施和验收等工作。县区、乡镇政府具体实施项目资金、核算和管理施工单位。
2.预算编制。乡镇政府依据批准的项目规划,编制设计施工方案和项目预算。项目施工方案和预算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组织专家论证、评审。专家论证、评审通过后按照淮北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3.资金标准。复垦区和建新区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内,由县区政府在本区自行调剂使用的,县区政府自筹资金复垦。市政府投资调剂使用指标的,市财政部门按批准的施工预算,分期拨付项目复垦资金。经复垦验收耕地总面积的15%-20%指标由县区政府自行安排建新项目使用。
为加快先期复垦2千亩耕地实施进度,落实配套资金,市政府审批投资的项目,市财政部门先期按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规费标准每亩6.5万元拨付给具体承担复垦任务的县区包干使用,先实施复垦、后完善报批手续。在选定复垦地块后,经市财政、国土资源部门确认,市财政部门按市政府批准的项目拨付每亩2万元启动资金,余款待复垦实施后分期拨付。此项资金仅限先期复垦认证的2千亩耕地,复垦资金计算标准以实际认证复垦耕地面积为准。
在县级行政区域之间调剂使用建新项目指标的,使用建新指标的县区、单位与复垦耕地指标的县区政府签订指标使用协议,按照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规费标准每亩10万元有偿使用。
4.资金支出。市财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前期工作实际情况拨付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勘测等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按项目实施进度,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共同审核后,向县区拨付工程资金,县区政府根据项目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5.资金决算。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编制工程决算,乡镇政府编制财务决算,经县区政府审核后,县、区审计部门决算审计,验收合格后结算。
近年来,湖南省临湘市高度重视土地复垦工作,把土地复垦作为一项民生工作来抓,严格落实土地复垦条例,扎实推进土地复垦项目工作的进行。
用地需求快速增长推动土地复垦
临湘市人多地少,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各项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建设用地需求量增大,但用地计划指标远远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土地复垦工作刻不容缓。
为此,临湘市成立了由国土资源局耕保股牵头,规划、地环股配合组成的土地复垦管理机构,具体项目由土地整理复垦中心承建,建立健全了土地复垦管理、监理、实施体系。为把各项工作落实,该市建立了土地复垦巡查制度及时掌握土地复垦的动态,同时制订完善了土地复垦规划和土地复垦项目管理制度。在土地复垦项目管理上,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项目,加强项目监管,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五制”,并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协调工作,使项目能顺利实施,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项目初验,做好工程移交及管护工作,落实耕种措施,使复垦的耕地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近几年,该市土地复垦项目成效较为突出的主要有桃矿尾砂库复垦项目、武广铁路临时用地复垦项目、灾毁耕地复垦项目等。
临湘市桃矿尾砂库是因选矿后的尾砂贮存在尾砂坝内而形成,总积存量为4450多万立方,占用面积2000多亩。尾砂库内扬尘严重,危及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为此,市国土资源局把土地垦项目与矿山地质环境项目、尾砂库安全项目结合,整合资金近亿元,自2004年开始,国家已分三次对尾砂库上的扬尘进行了履绿避尘治理,减少了砂尘污染,净化了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同时美化了江南大漠旅游风景,带动了旅游产业发展。
土地复垦制约重重
近年来,通过对临湘市土地复垦工作的观察及反思,影响和制约土地复垦工作进一步发展的因素众多。
目前,全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较多,需要复垦的土地面积相对较大,同时,历史上遗留的土地复垦面积大,如桃林铅锌矿遗留的土地复垦面积大,由于该项目区是废弃的工矿尾砂层,蓄水功能欠缺,给农作物的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复垦难度大。
资金短缺也是土地复垦项目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难题。一方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些项目规划设计难以满足当地群众的要求,而要增加资金,地方财政又有困难,所以协调工作难做,因此,造成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另一方面,土地复垦项目立项门槛较高,规模面积要求较大,而临湘市属于丘陵地区,要求在200公顷以上项目难度大;再次申报一个项目,不仅在编报项目文本、工程概预算、录制影像资料等方面需要资金投入,在项目争取工作中,省、市相关单位来现场踏勘、评估、审议项目的可行性等程序上,也需要一定的资金。目前在实际运作中,争取项目的前期费用主要是由项目牵头单位国土资源局承担,在其业务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垫支这些费用有一定的困难,而相关部门和乡镇也无力支付,项目前期费用不能得到相关部门和乡镇的配合解决。
土地复垦项目工程面广、量大,涉及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属于综合性项目工程,同时专业性强,需要专门的工程设计预算人员和电子图件制作人员,但目前国土资源系统缺乏这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时编报项目都是聘请专业人员完成。这样增大了项目争取的成本,影响了工作进度和工作效率。
另外,土地复垦项目属于综合性工程,前期准备工作需要农、林、水等部门相互协调和配合,项目争取须在前一年申报下一年的指标,而一个项目从争取到立项审批约需2―3年时间,往往是这一届领导跑的项目,到下一届甚至再下一届才能收到成效,造成申报项目积极性不高,对长期效益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缺乏深刻和足够的认识,从而影响项目争取工作力度。
土地复垦项目作为一项长远工作,又需要有计划性和科学性,不但要注重数量,而且要注重土地复垦的质量,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的同时,还要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统一,特别是做到注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提高土地质量和产出。但目前项目的编制和土地复垦,主要是由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在项目的编制和规划实施工作中涉及环境保护、治理水土流失、项目区域内的村庄建设规划和绿化、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综合利用等,均需要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远景规划,要长远的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项目的编制规划和实施工作中,需要多个部门和乡镇的配合,形成整体方案,这样才具有科学性。但其他部门因工作业务要求和时间要求不一样,在规划和设计上很难协调一致,形成不了合力,导致项目的规划和调研论证操作难度加大,影响工作成效。
强化职责、上下联动推进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工作面广、量大,是一项长期性且综合性强的工作。因此,需要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与措施,以解决土地复垦工作涉及的诸多问题,保证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开展。如解决土地转换、居民点归并、拆迁户安置、补偿、权属调查、耕地保护等,特别是涉及土地分配与补偿,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要以法律、法规和现行的配套政策,稳妥的进行处理,从而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工作顺利进行。
同时,土地复垦涉及到财政、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环保、建设、电力、电信以及乡镇等各个部门和行业。进行组织协调和开展工作,关系着整个项目工作的争取。国土资源部门作为土地复垦的行政主管部门,在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做好了一系列工作,而其间从选择确定土地复垦区域、组织编制土地复垦项目的申报和争取,到土地复垦的实施和检查指导,都离不开政府的组织职能和协调保障。因此,需要加大政府责任,强化部门职责,指导和协调部门之间开展工作,加大土地复垦工作力度。要理顺管理体制,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及奖惩机制,明确市、乡、村三级职责,充分调动市、乡、村三级组织的积极性,使土地复垦工作形成责、权、利明确,上下联动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