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渡期时限
*区医疗废物处置过渡时期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年10月。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区过渡时期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
组长:*区副区长副区长:
副组长:*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区区长助理
成员:区卫生局副局长
区环保局副局长
区民政局副局长
区物价局副局长
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由任建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主要内容
负责本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消毒、贮存制度的建立和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建设监督管理,以及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四、处置原则及规定
本方案适用于本辖区内的医疗(含部、省属和驻*辖区内的军队及行业医疗卫生机构)、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学科研、医学、教学、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生者。
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坚持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坚持相对集中的原则;坚持规范设点、布局合理的原则;坚持定时、定点、专人负责收集的原则;坚持依法统一管理、强制执行的原则。
(一)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区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在7月20日以前,到区环保局办理排放医疗废物申报登记,逾期不申报登记由区环保局依法处罚(见附件1)。
(二)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依照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消毒、收集、贮存、管理。
(三)*区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焚烧设施、设备一律停用。无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学科研、医学、教学、社区医院、个体诊所、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生者)的医疗废物的收集,按*区医疗卫生机构过渡时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集区域划分表之规定进行收集。(见附件2)。
(四)按照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国家五部委的文件精神,*区过渡时期的医疗废物的处置实行有偿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付处置费,原则上按每袋(5公斤,规格600mm×600mm)15元收取处置费(见附件3)。
(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六)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要求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五、处置规范
(一)医疗卫生机构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严格的分类管理。
2.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环保部门确定的专门机构处置;
(6)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气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7)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9)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3.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4.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5.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6.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7.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8.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9.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作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10.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具体标准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号文件(附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第二章规定执行(暂时贮存库房专用废物警示标识具体要求见附件4)。
1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5年。
12.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二)医疗废物的交接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统一交由取得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处置单位处置。
2.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受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要求医疗卫生机构重新包装、标示。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有权拒绝运送,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3.化学性医疗废物应由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收集、贮存,定期交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有经营资格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处置单位,医疗废物运送人员不得接受化学性医疗废物。
4.医疗卫生机构交予处置的医疗废物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的日常医疗废物交接是应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一式两份,每月一张,由处置单位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医疗卫生机构和处置单位分别保存,保存时间为5年。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的格式见附件5。
5.每车每次运送的医疗废物采用《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管理,一车一卡,由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填写并签字。
当医疗废物运至处置单位时,处置单位接收人员确认该登记卡上填写的医疗废物数量真实、准确后签收。
《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格式见附件6。
6.处置单位应当填报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报市环保主管部门。
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格式见附件7。
六、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把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医疗废物的监控部门要有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要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和医疗废物管理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明确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严格管理、杜绝环节漏洞,注重落实,真正做到医疗废物管理有法可依、责任到人。
关键词:医疗废物;管理;现况;建议
医疗废物管理在2003年SARS暴发流行以后,备受关注。国务院总理于6月6日签发了《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1],同年8月14日卫生部吴仪部长又签发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10月10日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下发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3]。使得医疗废物的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然而,近年来,随着国家卫生体制的改革,社区卫生服务得到大力发展。针对医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标准,在社区卫生服务医疗废物管理中出现相对不适应性。现将我中心医疗废物调查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调查对象为中心各科室、所属社区卫生站、居家服务场所。调查方法以实地查看的形式进行,同时收集资料,并进行分析总结。
2社区医疗废物产生、分类、收集、转运的特点分析
2.1卫生服务站点多我中心是东城区一家拥有辖区居民近10万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共设4个卫生服务站,各站均设有医疗废物暂存处。社区护士参与站内外包括预防、治疗、康复、健康教育、老年保健在内的多种护理活动。
2.2医疗废物产生少由于社区卫生服务可及性的要求,社区卫生站所服务的辖区人口一般为2万人。医疗废物来源于大部分输液患者及较少的居家插管患者。每日产生医疗废物,见表1。
2.3收集运送难居家医疗护理服务是社区医疗卫生不可缺少的服务内容,而护理人力短缺,不能完成整个居家治疗(如输液)的观察与服务,使医疗废物暂时滞留家中,只能等待护士中午休息时去家中收集。另外,卫生站大多设在居民区,不利于专业医疗废物处置公司车辆进出,造成医疗废物滞留站内。
2.4盛装容器浪费严重目前,符合资质的生产医疗废物包装产品的公司,最小规格的感染性废物收集袋为40cm×45cm,可盛装2500g(大约100套输液器)的感染性废物,从表1中可看出每个社区卫生站产生的医疗废物125~470g/d。遵照北京市关于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48h[4]。医疗废物收集袋及盛装容器的浪费显而易见。
2.5存在医疗废物流失现象居家治疗产生的医疗废物,由于不能及时处置,加之作为非医务人员的居民,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意识淡薄,极易混入生活垃圾流入社会。存在医源性废物造成环境污染及疾病传播的安全隐患。
2.6转运处置成本大符合资质的医疗废物转运公司,受经营成本的限制,一般以转运费最低80Kg/车,1.98元/Kg收取,远高于实际转运量。
3建议
3.1制定管理方案按照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根据卫生中心实际情况制定"医疗废物管理方案"。成立管理小组。各相关科主任(站长)为小组成员,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奖罚方案,将医疗废物管理纳入中心绩效检查项目,进行质量评分,与科室奖金挂钩。
3.2建立医疗废物收集网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勤保障部为中心,每天收集各卫生站(包括站内和居家服务)及中心各科室医疗废物产生信息。经分类整理后,下达给医疗废物收集员,收集员完成收集任务后,再将信息上传给后勤保障部。在整个收集运送过程中,保证按固定时间、固定线路、固定人员、整体调配的原则完成医疗废物收集工作,将整体思想渗透于管理各环节中。
3.3三因制宜
3.2.1因人制宜针对医疗废物收集难及流失现象加强宣传,在医务人员中进行医疗废物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环境卫生意识和"标准预防"意识[5],形成人人配合医疗废物管理的良好习惯。在社区居民中进行医疗废物的危害、分类、存放,医疗废物流失、渗漏、污染环境、威胁人体健康的教育,必要时在居家治疗知情同意书中签署协议,发动辖区居民积极参与医疗废物管理,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教育医疗废物收集员注意个人防护,严格遵守着装要求和操作规程防止废物流失及自身被锐器刺伤。
3.2.2因地因时制宜取消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废物暂存处,将其视为一个医疗废物收集点。每日产生的医疗废物经分类后定时收集,保证日产日清。居家服务产生的医疗废物依服务时间随时收集,保证即产即清。做到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过程中不出现流失、遗撒、渗漏现象。
3.3规范、节约并重与符合资质的生产医疗废物包装产品的公司协商,生产容积不同的盛装器及收集袋,尽可能缩小医疗废物收集成本。与相邻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建立医疗废物暂存处,在保证48h及时转运的同时,增加医疗废物处置公司回收重量,最大限度节约有限资金。
4结论
医疗废物中含有大量的细菌、病毒,而且有一定的空间污染、急性病毒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的特征,其病毒的危害性是城市垃圾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是一种影响广泛、危害较大的特殊废弃物。医疗废物管理是医疗机构一项长期工程,只有各级政府部门、医院领导重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医院职能部门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管理和落实,才能有效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保护社区环境卫生,有效提高人民健康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03.
(一)进一步深化、完善对产废单位的监督管理,拓宽管理范围,积极推进固体废物的循环利用。1、针对20__年开展的固废、危废申报工作,深入企业进一步核实固废、危废的产生数量、种类及产生贮存、处置情况。
措施:实行动态申报制度,对产废大户实行变更申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使企业主动申报与监督管理相统一。
2、对产废单位实行规范化管理。
措施: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实行网上申请联单制度,从日常监督和转移联单入手,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管;要求各产废单位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对重点产危单位设立危险废物标识,产废单位提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计划。
3、在继续确保医疗废物100处置率的前提下,采用医疗废物专用联单收集运输危险废物。以实验室废液、感光材料废物为重点,在全市大专院校、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全力推进感光材料废物综合利用、实验室废液的无害化集中处置工作。
措施:加强对产废和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协议的监督工作,做到及时收集、及时处置,严格转移联单制度。
4、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方面,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工作。
措施:帮助企业拓宽固废利用渠道,建立固废综合利用信息交换平台,推进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二)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及处置单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处置行为,对小型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实行集中规范化管理。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包括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管理,加大监管力度。
措施:强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落实,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的现场监督,实行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要求处置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对处置企业进行合理布局,控制处置企业数量,避免重复建设,促进处置企业合理竞争,长远发展。同时,在利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建成后,对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的小型企业实行园区化统一集中管理。对收集、运输、处置危险废物单位设立危险废物标识。
2、贯彻落实《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加大查处力度。
措施:对存有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实行限期处置和强制处置相结合,对本市能够处置的就地处置,无法处置的转移到外地处置。
(三)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初审、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进口废物初审工。
措施:对办理许可证、进口废物的单位实行现场踏查,深入企业了解,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四)加快固体废物处置项目的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
1、在06年初,积极引资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
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利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的建成,积极引入固体废物利用新技术。
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措施:积极参加国家、省组织的放射性管理工作培训,组织落实培训内容。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保证条例的有效落实。
(二)加强对新增放射源监督管理工作。
措施:完善新增放射源的建档工作,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放射源编码和数据库,实行放射源身份管理工作。
(三)、加强在用放射源监督管理工作。
措施:用源单位每季度报一次安全管理现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在用放射源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要求辖区内所有相关单位按规定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并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计划和应急措施。
(四)、加强废弃放射源监督管理工作。
措施:严格执行废弃放射源安全贮存制度,对辖区内所有废弃放射源施行强制收贮。
(五)、加强电磁辐射监督管理工作。
措施:完善申报登记制度,对辖区内电磁辐射污染源实行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
三、提高固废、辐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理预案,提高污染事故处理的快速反应能力。
四、高标准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
认真听取落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及时完成答复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举报的办理工作;
1医疗废物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医疗废物处理不重视医疗机构的管理者往往比较重视医疗质量和效益,而医疗废物的规范处理不仅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反而还要投入一定资金。尤其是总务后勤人员缺乏医院感染监测专业知识,消毒与隔离观念淡薄[1],医院感染监控意识较差。
1.2处理流程不规范目前我国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贮存很不规范,没有实行分类收集,有的甚至和生活垃圾混在一起;使用的医疗废物包装袋不符合要求,没有警示标识及科室、类别、日期等;医疗废物盛装过满无法封口,有的甚至没有专用包装袋和容器;无专用运输车辆,运输途中存在泄漏污染现象;未建立符合卫生要求的暂存点,或者虽有暂存点,但不能防渗漏,不能清洗消毒,而且距离生活、工作区域比较近。
1.3医院污水处理不落实一些医疗机构虽有污水处理设备,但运行不正常或根本不开,设备出现故障后也不及时维修,成了一种摆设;有的医疗机构根本就没有污水处理设备,把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1.4疏于对医疗废物处理的宣传大部分医疗机构没有全面开展医疗废物处理知识的宣传工作,社会各界对此知之甚少,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给一些不法人员收集、转卖医疗废物留下了空间。
1.5没有统一的外部监管机制医疗废物在产生、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的过程中涉及多个部门,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和协调机制,导致部门之间责任界限不清,部门之间配合不密切,出现问题后相互推诿的现象。
2对策
2.1加强培训,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各级各类的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的政策法规,如《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2]等,特别是加强对医护人员和保洁人员的培训,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盛装、标识、运送和登记。抓好基础工作,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2.2健全医疗废物管理体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理技术标准,明确主管部门、协同政府监管、环保、卫生、药监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真正使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2.3提高医疗废物处理的技术水平使医疗废物的处理过程逐步朝市场化、无害化、减量化和集中处置的方向发展。对于那些没有污染可以回用的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等医疗废物统一收集,经过消毒处理后将其再利用,既可以节约资源也能减少污染。专业公司可以从医疗废物的处理中获取利益,处理医疗废物的积极性就会增高,集中处理率就会上升。
2.4规范医疗废物监督管理按照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原则,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建立医疗机构废物的监管档案。各级政府主管机构要按照规定和职责分工,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理的监督检查,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对违法者要予以强制性处罚。
2.5加强医疗废物处理的社会化宣传教育工作广泛普及医疗废物处理的科学知识,引起社会各界对医疗废物处理问题的高度关注。
3讨论
医院感染工作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重要的一部分,也是较为薄弱的环节[3]。以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以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为重点,以建立全过程管理机制为保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统一规划,加强管理,保证重点,分步实施;同时对国外先进的医疗废物管理模式予以借鉴,以逐步改变我国医疗废物处理的现状,形成国家立法加以规范、专业公司提供社会化服务,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医疗废物管理新模式。
参考文献
[1]李宁,郑洪柱.医院洗衣房的医院感染控制与管理[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8,18(7):964-965.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动员卫健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做到人人自觉分类投放垃圾,实现投放、收集、交运全面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二)工作原则
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宣传动员,保障资金投入,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群众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提高群众认知度、参与度。
(三)工作目标
各医疗卫健单位要建立完善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设施配备、教育培训、工作运行与管理机制,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细化,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参与率,生活垃圾准确率持续提升。
(四)组织领导
区卫健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及各医疗卫健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卫健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研究、部署,统一领导全区卫健系统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卫健局爱促股。
由爱促股负责卫健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各医疗卫健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二、分类要求
各医疗卫健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以“三分法”为基本要求,即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垃圾作为强制分类对象;单位有食堂的,必须对“餐厨垃圾”进行源头单独分类收集;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医疗规范要求处置,单独存放,单独管理,单独运输。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原则上与生活垃圾分开,单独分流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达到基本分类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类。
三、分类方式
按照有害垃圾(红色容器)、餐厨垃圾(绿色容器)、可回收物(蓝色容器)、其他垃圾(灰色容器)进行设置。
(一)有害垃圾投放
垃圾产生单位按照便利、安全、快捷原则设置专门容器。单独储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容器并标识。
(二)餐厨垃圾投放
单位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蔬菜瓜果等易腐废弃物,对应投放餐厨垃圾容器。
(三)可回收物投放
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投放容器。
(四)其他垃圾投放
上述三类之外的生活垃圾投入到其他容器。
(五)医疗废弃物投放
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置标准单独存放、处置。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制订方案
各医疗卫健单位要根据省市区的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培训
各医疗卫健单位要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试行)》及垃圾分类知识在本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培训工作。各单位培训指导广大干部职工明确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普及垃圾分类怎么分、如何分。
(三)广泛宣传
各医疗卫健单位要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宣传单或宣传折页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培育全员参与的“行为自觉”,持续营造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明确分类标准,掌握正确分类投放方法,提高分类知晓率和投放正确率,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养成勤俭节约、自觉分类、绿色环保的工作生活习惯。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和减量,并将垃圾分类的文明习惯带进家庭、带入小区。
(四)配置设施
各医疗卫健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配置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容积可根据服务区域大小及人流量多少选择相应的规格和数量。公共区域垃圾收集器摆放在显著位置并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图。
1.每个办公室内配置不少于1个双桶式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可回收物、其他垃圾)。
2.各楼层过道每间隔100m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不少于1组,医疗卫生机构各楼层过道尽头处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住院部各楼层设置至少1处餐厨垃圾收容器。
3.单位主要出入口、大厅、办公区域的每层楼梯处、电梯口等公共区域设置不少于1组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4.食堂、配餐间等提供餐饮服务的区域,设置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其中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数量按需配备。
5.室外道路边、每栋楼至少应配备一组含有害垃圾收容器的四分类组,有害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在有人监管的区域。
(五)收集转运
各医疗卫健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洒、倾倒或者堆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清运时间根际实际需要确定。各医疗卫健单位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时贮存、集中处理等,杜绝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的情况发生。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垃圾分类工作将是政府目标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环保督察整改、文明单位创建、节能减排等各类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各医疗卫健单位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筹划部署,建立责任分工,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项任务分解到人,切实将垃圾分类工作做细做实做优。
(二)建立机制,规范管理
各医疗卫健单位要建立本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及管理制度,建立台帐,记录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做好工作信息收集。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每月向爱促股报送垃圾分类工作信息。
(三)严格考评,确保实效